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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红头发的新郎
辛苦一个夏天,我总算挣够了学费,只等九月学校开学,就可读上学位了。
八月中旬,威廉从印度传教回来了,自称此行硕果累累。他们认为值得好好庆祝一番,劳拉提议去长岛威廉家狂欢一顿:“要去就这周末,再晚海水一凉,游泳就不爽了。”
周末餐馆关门晚,钟点长,我不太想跟他们去玩,放过赚钱的黄金时机。可犟不过西蒙:“反正你不去,我就不去。你也该给自己放放假不是。开学后更没时间玩了。”
我被迫点头同意。
从曼哈顿坐长岛火车往东,坐到头下,再搭汽车搭飞艇,才瞧见威廉家所在的小岛。我们的船靠岸时,威爸威妈正在给苹果树上牛粪,干得黑汗水流臭气熏天。老头老太双双慈眉善眼,张开两臂同我们在苹果树下久久拥抱。
我心想:这哪象什么长岛的富人。
“这原是一个荒岛,我父母计划把它办成一个有机农场。”威廉领我们边走边看,“退休后劳作了几年,已经初具规模:这是苹果园及蔬菜基地,那边是养殖场,养奶牛养山羊养鸡……”
威廉的父亲退休前是某医学院的教授,发明过一种治疗脊椎病的消炎止痛药,每年可从药厂收取丰厚的权利金,据说财产过亿。威廉是家里的独子,他却十分倔强,不多要老爸的钱,坚持半工半读,把个书读得断断续续,年过三十,仍在为学位奔波。
“孩子们,中午吃农家烧烤,食物全是岛上自产的。”威妈对我们说:“今天厨师休息,我们得自己动手才有吃。”
大家分头行动:威爸操刀杀鸡宰羊,威妈负责烤鸡烤羊烤玉米,威廉和劳拉专管挤牛奶,我和西蒙担纲榨苹果汁。我们从树上摘来一筐青苹果,威爸从哪倒腾出一件旧家具:“这是我父亲留下的遗产,一晃跟我二十年了。”
我和西蒙面面相觑,不知这遗产作何贵干?威爸敞怀一笑:“这是台老式榨汁机,用它榨出来的苹果汁,没有机器味,很好喝,电动榨汁机没法比。”
西蒙于是抡起袖子摇机器,我则往里面喂苹果,虽觉得费工费料,还是蛮有意思。
开饭前,威爸站在银杏树下清了清嗓子,声称有要事宣布:“上周接到律师的通知,手续都办齐全了。我们的基金会即将开始运作。”
“真是一个好消息。”威廉一阵狂喜。
我们则一头雾水。威廉解释说:“我父亲计划在未来二十年,为他家乡小镇上的所有高中毕业生提供全额大学奖学金,让他们人人免费上大学。”
“亲爱的,这个基金会是用你的名字命名的。”威妈笑眯眯地凑过来,“你爸一直不让说,想给你一个惊喜。”
威廉左手搂他爸右手搂他妈,轮番在他们脸上“啧啧吧吧”地亲个不停。
“我……我深感荣幸,不敢辜负你们的厚爱。”他激动得很是语无伦次。
没分文的实惠,徒有虚名的一个基金会,竟让他感激涕零。生怕自己英语差听错了意思,我表情困惑地看一眼西蒙,他立即意会,低声跟我解释基金会是怎么一回事。我这才肯定,威廉确实为一个虚名欣喜若狂。
我们都吃开了,威廉还站在银杏树下自己一个人偷着乐,裂开嘴傻笑。劳拉在他脑门上用劲戳一下,扯他过来入席,打趣道:“我说威廉先生,悠着点,别把脑袋乐出毛病来了。”
“你妈妈烤的羊腿从没让人失望过,总是美味无比。威廉,来一大块怎么样?”威爸问。
威廉点头,递盘子接羊腿:“老爸,你想喝酒就喝,并不妨碍我们。”
“不,不,不。”威爸连连摆手,“我得尊重你们的宗教习惯。”
威爸威妈都是铁杆基督徒,威廉从小受熏陶,也曾经信过基督。离家上大学后,受到新思想新宗教的影响,才放弃了旧信仰。
“与基督教相比,我现在的信仰更具有包容精神,它倡导人类一家,上帝唯一,普及义务教育以及男女平等,这些都极合我的人生理念。”不过,这话他从不当他父母面讲。“我们相互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
饭后下海游泳。我没有游泳衣,下不得水,就坐在沙滩上观望。他们三人冲进海浪里,个个身手骄健。不会儿,西蒙上岸朝我走来,他只穿一条游泳裤,敞露肌肉发达的上身。更要命的是他一屁股紧挨我坐下。
“我不想游了,怕你一个人待在岸上无聊。”他灿然一笑。
这么一个明媚性感、强健壮硕的大卫,曾经是我少女怀春时代的偶像,这种偶像级的男人我以为只在梦中有,他却活生生地坐在我身旁。与猛男如此近距离,我止不住双颊烧热,抨然心跳,恨不得找个理由跑掉。
“怪我忘记提醒你带游泳衣。你来美国后还没下海游过泳吧?”
“我从没下过海,我的家乡在内陆不靠海,连海也没见过几次。”
“那你今天一定得试试,就穿这身衣下海冲冲浪,也很好玩。”
我也正想降降温,掩饰面热心跳的尴尬,起身就往海里奔,长衣长裤地下了水。海浪远比我想象的要高大有力,一层过来,又一层退下,推得人在水面上沉浮起伏,不能自己。正游荡间,脚趾头冷不丁一阵刺痛,我失声惨叫:“哎哟!”
西蒙赶紧摇晃着身子过来:“怎么啦?”
“什么东西,咬了我的脚!”我挣扎着想站稳,不防被一阵海浪趁机冲倒。
他一猛子扎下去,水花翻腾,“扑哧”地冒出头来:“别怕,只是一只水母!”
“水母!有毒吗?”
“没什么,我把它赶走了。”西蒙大包大揽,把我紧紧揽在他赤裸的怀抱,浓重的胸毛刺得我异常动情。我想一把推开,又力不从心,直到威廉和劳拉游近,才迫使我们分开。
威廉水花四溅地说:“我父母他们一会儿要去曼哈顿,我们上去打声招呼。”
“我们也该去说声再见吧。”西蒙对我说。
于是,四人一起往岸上走。
“很抱歉,今晚我们得去曼哈顿,参加一个慈善餐会。”威爸威妈说。
晚上十点,他们来电话:“刚买了戏票,我们打算看午夜场的百老汇歌剧,散戏后就在旅馆住一晚,明天再回家。听天气预报说,后半夜起风暴,你们小心点。”
威廉在印度拍的幻灯片,充满异国风情,看得我们兴趣盎然。临睡前,他们那三个信教的做祷告,低头嘀咕上帝的语录,很是聚精会神,我只好在旁边索然无味。
“你喜欢睡阁楼还是睡楼下?”威廉指指天又指指地。
我看一眼西蒙,他连忙替我拿主意:“睡阁楼好,离星星近点。”
威廉说:“阁楼上有两间房,要不你们睡阁楼我们睡楼下,大家觉得怎么样?”
玩累了一天,倒头酣睡,直到被一串响雷轰醒。风大起雨大落,窗外海浪呼啸。我将头蒙进被子里,以衰减立体声的音响效果。嘈杂中清晰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我猜是西蒙,伸头喊他进来。
“听你说过,你从小就害怕打雷,我不放心过来看看,你没问题吧?”
“大问题没有。”我强自镇定,不知是怕雷还是怕他进来,嘴角有些哆嗦。
“别害怕,这房子结实着呢,雷打不进来。就算雷打进来,也轮不到你呀,我比你高,雷只会打我不会打你。” 他朗朗一笑。
“把你打死了,留下我活在世上以泪洗面,那还不如死了痛快。”我这话说得煽情了点。
他马上盯着我问:“诗云,你的意思是你很在乎我?”
这个给我栖身之地的男人,是我生命中最温暖的依靠,能不在乎吗?可他注视我的目光太情深了,吓得我不敢点头。我一个有夫之妇,纵然对他有千般好感,倒也没打算越雷池。我当时同他的关系,我自己认为是比友谊多但绝对比爱情少。他虽是一个单身,不过头上也有紧箍咒,他信的那个偏执的教,严禁婚外情婚外性。
又是一声巨响,几个炸雷打得地动山摇,电也打没了。很快,我们听见了奶牛的尖叫。天崩地裂,巨大的水柱从海底喷射而出,沧海横流,四周一片泽国。我抱紧身子,蜷在他怀里,仿佛他是我的诺亚方舟,我们正漂泊在无边无际的汪洋上。
“海水冲上岛了,啊哟!末日到了。”
世界的毁灭,末日的到来,给了一切以充足的理由。所有的道德束缚,所有的心灵锁链,都被我们以死亡的借口,扔进窗外的汪洋大海之中。
西蒙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温软潮湿,舌头深深探进我嘴里,宛若宽广无垠的海水,迅速将我吞没。我严重喘不过气,往被窝里退缩。他掀开被子,雄壮地压下来,痴痴地盘踞在我身上,低声呢呢喃喃:“小女孩,我的小女孩,你真美!我爱你!”
“老天爷呀!”我长叹一声,又悲又喜。
悲的是我一生的清白毁于一旦,无法从一而终;喜的是上帝邀我享受一顿盛宴,让我在临死前领略一具如此强壮健美的男性身体。
我被他上上下下翻来覆去地亲吻,越吻越饿,最后架不住饥肠辘辘,乖乖将双腿舒展开来,闭上眼睛等着吃盛宴。又是一阵惊心动魄的狂吻,却迟迟不见他上大菜,我心里纳闷可又不好意思跟他急。不久,他那硬邦邦的热情突然一阵抖擞和倾泄,疲软得象是一滩海底的泥沙。床单上以及我身上,到处是章鱼的黏液,粘粘糊糊地连空气都要被窒息。
这种半途而废的结局,无论如何都不能说美妙,却让我多多少少松了一大口气。古人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尽管到嘴的盛宴没吃上,总算名节无损。
后来在一个红烛摇曳的夜晚,盛宴吃到酣畅淋漓时,西蒙剧烈感叹:
“幸亏那次在长岛,我们没被海水淹死。不然真是枉此一生。”
持续到天亮,才风停雨歇,潮水的进攻也终于跟西蒙一样半途而废。窗外太阳照常升起,苹果依旧挂在枝头上,整个海岛仿佛从没发生过任何阴谋和罪恶,一片祥和宁静。
睁眼醒来时,床上只有我自己,西蒙不知了去向。我慌慌张张跑下楼,威廉正急步往外走,我拦住他问:“你打算如何安葬奶牛?”
“安葬?……奶牛?”他愣在那儿目瞪口呆。
“亲爱的,怎么还不出来?”劳拉挽着一只桶子进来,见我在,笑着问:“诗云,你想看我们挤奶吗?”
我点头,心里不由得犯嘀咕:“难道昨夜只是一场幻觉吗?”
我们三人走进牛棚时,意外发现西蒙正双手伏在牛栏上发呆。奶牛的垂死尖叫,是昨夜我们判断死亡来临的重要标志。如今瞧着奶牛一头头心宽体胖,若无其事地在栏里闲庭信步,你怎能叫西蒙不跟牛们纳闷上?
“嗨,西蒙早,你这家伙没吭声就自己先来了。”劳拉总是快人快语。
惊得西蒙从牛栏上直起腰身:“喔,都来了,早上好!”尽管他脸上的笑容堪称从容不迫,但与我目光交接时,他很是躲躲闪闪。
我们把劳拉挤的鲜奶煮开,涓涓喝进肚子里,又吃了她做的草莓松饼。再坐船坐车,搭上返回曼哈顿的火车,这都中午了,西蒙的躲闪丝毫没见减少。他几次动动嘴巴,想跟我说点什么,终究欲言又止。后来他索性从地上捡起一张《投资者日报》,埋起头读整版整版的股价。
惹得劳拉好生奇怪:“嘿,今个儿怎么啦?西蒙竟然钻研起股票来了。”她脸上是那种太阳西边出的表情。
如今我跟西蒙的关系早已今非昔比,很是亲密无间,我却仍不敢问起他那次的半途而废。何苦去揭人家的短,伤了彼此的和气。对于在床上的失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以为世上很少有男人能够正确对待坦然处之。不信,你斗胆问问看。
我被邀进宴会厅里活活诱惑一番,又糊里糊涂没吃上大菜,你说我心里不犯点嘀咕,那绝对高估了我的素质。这么多年嘀咕下来,我估出两种可能:一是上帝在关键时刻念了西蒙的紧箍咒,使他猛醒自己通奸的错误,从而悬崖勒马;要不他还是童男子,毫无性经验,情急之中失了手。那年他虚岁二十七,如此高龄的童男子,想必在美国比熊猫还熊猫。既然熊猫仍没灭绝,西蒙又把宗教信得那么顽固,我们就不能排除他是童男子的可能性,尽管他自己既没明说过也没暗示过。在我跟前明目张胆号称童男子的男人,迄今为止仅只绍兴师爷一个。除了童男子这点傲人外,他还担任过幸福旅馆的经理,一人之下,无人之上的角色。
在宾州火车站下车后,威廉和劳拉去一个什么地方,我跟西蒙直接回家。进屋后,我直奔卧室换衣服,准备去餐馆打工,西蒙则在客厅翻看刚取的邮件。
“哦,不!不!”他痛喊一声。
我飞快冲出卧室,只见他脸色苍白,神情恍惚地僵在沙发上。一张精美的结婚请柬被打开躺在茶几上,它嚣张地宣告安妮即将嫁给他人作妇。安妮是西蒙的初恋情人,半年前移情别恋。西蒙无时不在期盼她回心转意,这张倏忽而来的粉红色请柬,彻底粉碎了他的幻想,同时也粉碎了我下午去餐馆打工赚钱的计划。
西蒙从小跟随当外交官的父亲,在世界各地上学,升高中时,母亲带他回美国读书。他和安妮同校同班,碰巧他俩都是法文极棒而英文马虎。所以自然而然往来密切,相互依恋,直至用法语谈情说爱,浪漫得如同一颗浓情巧克力。
大学时,他们一个在费城一个在纽约,西蒙读教育学,安妮读金融。硕士毕业后,西蒙搬来纽约,在曼哈顿一所教会小学当老师,安妮在华尔街任职。去年他们开始谈婚论嫁,直到今年初才最后敲定,婚期订在五月底。
三月的一个周末,西蒙带安妮到珠宝店选购结婚钻戒。去时欢天喜地,回来后却发生情变。要注明的是,那一天春光明媚。
“她很中意那只戒指,不知为什么却突然不中意我这个人了?”西蒙满面凄楚,“也许事情就坏在那家珠宝店?”
“你们哪里买的戒指?是不是五大道上的第凡内珠宝店?”
他看着我,默默点头。
竟有这样的巧合!我心里一震。那个珠宝店让西蒙魂断蓝桥,失去了安妮;但如果第五大道上没有一个第凡内,我恐怕这辈子也无缘与西蒙相识。人世间的事,就是这样的层层叠叠,这样的千丝万缕,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无论是你是我,谁也逃不脱命运的左右。
十几年的爱情呀,难道说没就没了?西蒙痛心疾首,决定垂死挣扎。情变发生后,他天天送玫瑰花给安妮,企图挽回昔日的情爱。但她心意已决,不顾玫瑰花的幽怨与哀莞,索性辞去工作,悄悄搬了家,从西蒙的视线中断然消失。
“我到她父母家打听过好几回,都问不着消息,原来她去了波士顿。”西蒙看了结婚请柬才得知安妮的去向。
下午的阳光,从窗外溜进来,照着西蒙那张悲怆得有些变形的面孔。我很想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好默默坐在他身旁,握着他的手,陪他一块儿悲怆。这么一直悲怆到黄昏,他蓦然从夕阳中挺身而起:“不行!我得去波士顿找她。”
“去找她!找她干嘛?”我结实一愣。
“这是最后的机会,我一定要去争取,不然我会悔恨终生。”
“别异想天开,人家婚礼都宣布了,哪个女人这时候还会回头?”
“不试怎么知道?我相信她仍爱我,我有把握劝她回心转意。”
“波士顿那么大,你没一个地址,上哪儿去找?”
“请柬上有回邮地址,她肯定就住那。”
“那是婚礼筹办人的地址,未见得她本人……”
西蒙哪里听得进去,没等我说完,他已快步出门。
“等一下,”我追出门,“我跟你一块去。”
火车在夕阳最后的灿烂中驶出曼哈顿,不久夜幕四合,越走越悲壮。
“恕我直言,此行你毫无胜算,趁早回家算了。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早在上帝面前发过誓: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非她不爱。”
“那是你一厢情愿,爱是两个人的事情,……”
然而西蒙对我的劝说置若罔闻,他一味追忆恋人往日的风采,让疼痛的思绪漫天飞扬。
“初次见到安妮时,她头戴一圈红色向日葵的花环,简直美伦美焕!……”
世上哪来的红色向日葵?我怀疑他给气糊涂了,他却目光坚定,信誓旦旦。
午夜,火车抵达波士顿。月台上我拉住他的手肘,最后努力一把:“这样吧,我们扔硬币:林肯前进,国会撤退。”
他甩开我干涩地说:“别闹了,再晚就赶不上地铁了。”
地铁气喘吁吁地钻出地面,窗外残月如钩,凄清夺目。坐完这趟地铁,一切都将尘埃落定,所有关于爱的幻想都将破灭。我为西蒙心酸心疼,也恨自己无力改写这场椎心泣血的悲剧。
西蒙伸手去按门铃,突然手停在半道:“半夜吵醒她,不太好吧?”
“当然不好,不如等她醒来再说。”我心想:拖一时是一时。
那是一幢英格兰式的房子,四周围绕宽大的走廊,门前放两把靠背摇椅。我心里盘算怎么跟西蒙在这两张摇椅上度过动荡不安的晚上,却见他跌跌撞撞下了台阶,“卟嗵”一声跪倒在地,张开双臂仰望夜空喊道:“我亲爱的安妮,祝你一生幸福!幸福一生!”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爱就应该懂得放手,潇洒地挥一挥手,作别生命中的断桥,昨天的浮云已经苍老,衷心为心爱的人祝福……
街灯昏黄,月光破碎。西蒙双手掩面,痛声而哭,泪水从指缝间沥沥流下。我陶出手帕贴在他手背上,企图堵住泪水。然而珠泪滚滚堵不尽,手帕一次次被风吹干,又一次次被泪水浸透。
相识将近二十年,统共见西蒙流过四次泪。前三次都是为了安妮,最后那次为了一个不幸夭折的孩子,时间是三年前,地点是在伊朗北部那座圣光照耀的修道院里。以为他早已心如槁木,然而然而他终究没扛住,坐在轮椅上闷声痛哭。那种男人的眼泪,何其沉重而又绝望,我相信它能够穿透我们的前世今生。
天亮前,擦干泪水,我们悄然离开波士顿。
火车急速南行,越走天色越明亮,待到朝霞满天时,我指给西蒙看:
“太阳又要出来了,生活将一如既往。”
既然生活一如既往,我中午仍去送外卖,下午仍去收银。一个周末不见,五先生如隔三秋,抓住我问寒问暖,十分亲切。陪西蒙奔波一夜,我很是瞌睡,趁晚餐还没正式开张,我抓紧时间闭目养神,以至于丝毫没发觉潘东海进餐馆,直到他走近喊我一声。
“啊,是你!……你怎么来了?”被惊喜冲昏头脑,我竟张口结舌。
他二话不说,径直将脸贴过来,隔着柜台吻上了,悠长而又舒畅。我从未这么当众接过吻,窘得满脸通红。五先生过来了:“诗云,反正现在不忙,你可以离开一小时。”
“今天好不容易逮一空子跑出来,可惜路上堵车耽误不少时间,等下我就得赶回去。”潘东海携我走出餐馆,“我的车就停在那边,要不到车里坐坐?”
一钻进车里,潘东海不客套半句,抓紧时间将舌头攻进我嘴里搅动起来。我哪经得起这个?顿时心跳加剧满脸娇红,双目痴痴迷迷。这无异于火上加油,他将手伸进我的衣内,通体游走……幸亏潘东海是一个怕老婆的主,时间一到,不敢恋战,最后关头掩旗息鼓。
这时,太阳闪着最后的光芒,坠入天的边缘,夕阳燃烧,壮烈殷红。与心爱的男人这么亲密接触一把,我心中波澜起伏,也堪称一个壮烈。
五先生天性敏感,生怕他察觉我内心的壮烈,返回餐馆途中,我整理好了衣衫和头发,尽量显得轻松平静。不料这完全多此一举,他正与一女子卿卿我我,无暇他顾。整个餐厅的气氛十分温馨和谐。五先生将手放在餐桌上,让她的纤指在上面点点划划,嘀嘀咕咕地讲述些什么,听得他一会儿羞羞答答,一会儿扭扭捏捏,万种风情。
看了好一阵儿手相,他们站起身来,我这才看清楚她的容颜,果然比美女还要美女:乌玉般的眼珠,柳叶弯眉,鲜花红唇。五先生殷勤有加地服侍左右,亲自拉开大门护送她出去。我和其他伙计们纷纷避让,就象避开一团一千零一夜里的彩云。
陪着一去几小时,五先生才尽量不露声色地回来。分明想让我们主动问他,但我们都预先商量好,绝不主动问他,看谁扛得过谁。有人暗中统计:半小时内他抿嘴偷笑十几次,一首歌至少被他哼唱七次过门,那原本是印度电影插曲,却被他哼得充满了中东风情。我们知道,他快要扛不住内心的澎湃了。当把过门唱到第九遍,五先生借着查看帐目,首先向我宣布:
“她叫尼娅,约旦人,法国航空公司的空姐。”
法航在对门的喜来登酒店包房给机组人员休息,他们常来餐馆吃饭,一来二去和五先生混成老朋友。“她前阵子抽去跑日本,现在又回来跑老航线。”
打那以后,星期一成了五先生风情万种的好日子。尼娅这天从巴黎飞来。他叫厨房早早备好几款约旦菜,其中一道尼娅最喜欢吃的是烤羊肉配米饭碎果仁再浇上奶酪酱汁。五先生陪着美人一块儿享用,举杯共饮,时而低声软语,时而开怀畅笑,偶尔也还要再看看手相,快乐得一塌糊涂。他甚至连生意也扔下不管,陪她看百老汇歌剧,成双出对深夜才归。
大家普遍看好他俩的关系,认为他们步入教堂的日子不远了。几年后,五先生打着浪迹天涯的幌子,销声匿迹好些年。我曾一度深信他为爱情追往巴黎乃至约旦,找他的尼娅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完全错误。他跟西蒙的经历大相径庭,情感上却属于同一类型的男人:只把自己认定的女人爱得死不悔改。
倒是暑假快过完时,久违的传教士突然欢天喜地跑来报喜了:
“我和玲玲,下个周末结婚。”
还没等我从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中苏醒,他第二个预告又来了:
“我们准备婚后去俄罗斯传教。”
“你们去传教?”我以为自己听错,“玲玲不是还在读博士吗?”
“她不打算读学位了,毕竟传播上帝的旨意更重要。”
我一听就义愤填膺,“放你的狗屁!”粗话差点脱口而出。
从湘西的小村庄奋斗到美国的博士候选人,玲玲所经历的艰苦的求学过程,决非传教士能想像得出来。她出生的村子大山怀抱,只有三户人家,不通电不通公路。那个年代连饭也吃不饱,对女孩而言,上学更是比登天还难实现的梦想。玲玲不肯认命,九岁才争得发蒙的机会。后来她弟弟也到了上学年龄,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她被迫退学。有一年春天山洪暴发,弟弟连人带书包摔下山崖,玲玲重返学校,满怀对亡弟的哀思发愤读书。读高中时父亲病逝,家里的日子更难了,她姐姐被迫嫁给一傻男人,换来彩礼钱,她才得以继续学业。
“玲玲读到博士很不容易,你真不该毁了她的前程。”
传教士做出一脸的无辜:“既然皈依我主,去传教是她自觉自愿的。”
从小在中国受无神论的教育,我们有几个人会真心相信上帝?传教士显然是一个善于蛊惑人心的家伙,玲玲一时受了爱的蒙蔽。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拉她一把。
“明天上午玲玲有空不?我想约她出来谈谈。”
第二天与玲玲见面,我费尽口舌力劝她不要放弃学业:“等博士拿到手,你爱干嘛干嘛。现在半途而废,太可惜了。”
“以前觉得拿学位最重要,现在我想法完全不同了。哪里最需要上帝的福音,我就应该到哪里去。”怎么学得跟传教士一个腔调?这才没几天呢,传教士就把一个无神论者异化成这样,看来我以前远远低估了他的能力。
“上帝能当饭吃吗,你还真信呀?”
“信上帝真的很好,我们的灵魂有了寄托,我们的肉身才不至于太沉重。”
我当时深信不疑,她只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而已。事实却是,她跟随传教士去俄罗斯传播上帝的福音,一走就是十几年。
动物医生原想把婚礼办得轰轰烈烈,传教士不愿花兄长的钱,反对婚事大办,而玲玲也对夫君言听计从。只在教堂里念了几段经文,唱了几首圣歌,兰心蕙质的玲玲,便把自己草草嫁了。婚礼完毕,我和西蒙从教堂步行回家。晚风清凉如水,天边悬着几颗寒星,趁着街头夜深人静,我长长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西蒙问我。
“我为玲玲婉惜,她真不该放弃学业。”我又叹一声。
“一个人可以没有学业,但不能没有爱情,与真爱相比,放弃学业算什么?”
“你不懂,你们美国人从小养尊处优,无法理解生活的含辛茹苦。象今夜这样在曼哈顿的街头漫步,在你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而对于一个从没离开过山村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或许是他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奢望。要是不发愤读书,我们怎么可能走出穷困,摆脱世世代代重复的命运?玲玲放弃了学业,如何掌握自己的未来?”
“未来的一切都掌握在上帝手中。她信了上帝,何愁未来?天上的飞鸟,路边的野花,无一不被仁慈的上帝所眷顾,何况我们人呢?”
我仰天一笑,脸上不无嘲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掌握未来,全靠我们自己。”
他停下来凝视我,目光深情必露:“诗云,你听我说,上帝这样爱我们,请别拒绝信仰。爱诞生于信仰,一个美丽的人生也诞生于信仰。”
“我压根就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他一听急了,抢着说服我:“上帝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他离得如此之近,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到他的存在。不信?你祷告试试看,你求上帝到你心间来,我保证你将如愿以偿。”
在我看来,热衷宗教是心智不全的表现。美国人生活富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所以抬出一个荒诞的上帝来解闷。不过这话我讲不得,它不但否定了美国人民,还全盘否定了上帝。西蒙对上帝那是何等的热爱,我再较真下去,必然伤害他的感情。于是,我跟他虚与委蛇:“把一个无神论者改造成上帝的信徒,非一朝一夕之功。我这人思想很是顽固,你得准备八年抗战哟。”
“八年抗战?”他搞不清此话的出处。
“二战时期,日本入侵中国,为抗击侵略者,中国人民打了八年仗,时间漫长而又艰苦。”
他用劲作一个挺胸直背,口气坚定:“我有信心,打赢这场战争。”
然而,十几年过去了,无奈我对上帝毫无悟性,始终走不进那扇门。不信上帝的人,据说安妮也算一个。想想真替西蒙不平,他这么一个虔诚的人,偏偏遇上两个顽固不化的女人。不过,安妮后来在日本京都削发为尼,信仰的虽不是西方的上帝,但毕竟脱离了滚滚红尘。只有我,至今仍找不到自己的慧根。
那天上午玲玲来电话,说是已办好退学手续,过几天飞莫斯科。
“这么快呀?这样吧,明天我请你们吃顿饭。”
“诗云,你的心意我领下,只是别破费了,你也才刚刚脱贫。”
“我也请不起餐馆,就在西蒙的公寓里做几个家乡菜吧。”
我请西蒙和威廉作陪,他们二人都做出大喜过望状。
“太好了!我早就想吃正宗的中国饭菜。”西蒙拍手跃雀,“我姐姐过两天从开罗回来,她也喜欢吃中国菜,你可以改在星期四吗?”
“好啊,正好为她接风,那就星期四晚上吧。”
“晚上怕不行,她得赶下午的火车,去纽约上州见男朋友。你看中午好吗?”
我点头,心想这样更好,不耽误我晚上打工。
星期四那天,我起了一个大早,直奔中国城,因为要正宗,非在那儿备菜配料不可。等我买菜回来,赶上西蒙正要去机场,他忙接过我手中的大包小包:“难怪不见你的人,原来采购去了。准备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
“天机不可泄露。”我故弄玄虚。
“看来今天中午我们要大饱口福了。”他咂咂嘴很馋样子。
西蒙出门前,我忍不住问他:“你姐姐晓得我么?”
“你的名字,在我们家如雷灌耳,连我父母都知道,何况我姐姐。你排除万难只身一人来美国求学,我们都被你的勇气所感动。我相信你会与我姐姐一见如故,你俩年龄相同价值观念相同,肯定谈得来。”
我听了也就一笑,并不拿这话当真。除了年龄,我与他姐姐哪有什么共同之处?她生在美国,从小周游世界,见多识广;而我十七岁考上大学去省城前,只坐过县城里的小火车。
西蒙接姐姐到家时,我正在破一条活鱼,她不顾鱼腥水花,朝我张开双臂:
“亲爱的诗云,认识你真高兴,常听西蒙提起你。”
我慌忙扔下手中垂死挣扎的鱼,迎接她那个亲切的拥抱:
“亲爱的莫妮卡,我早就盼望与你见面。终于等来这一天,太高兴了。”
她身材高挑,栗色披肩长发,脸比西蒙瘦,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给人留下随和亲切的印象。
西蒙却立在水池边,眉头紧锁,替那条濒死的鱼很是发愁:
“可怜的鱼!它将被我们吃掉吗?”
他平时酷爱吃鱼,吃起来从不嘴软,此刻为什么悲天怜鱼呢?据潘东海说,这种现象在老美中普遍存在。“老美的超市通常只卖鱼排,无头无尾无骨,这样不容易联想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吃起来心安理得。你让他亲眼见一条活鱼被宰得鲜血淋淋,他当然接受不了。”
鱼还没同情完,西蒙又在那大惊小怪:“水池里什么东西?”
“乌贼呀。”
“怎么到处都是眼睛?”他口气很是惊慌。
“难道乌贼不该长眼睛吗?”我倒是纳闷了。
可想而知,这顿饭结局惨败。除玲玲开怀大快朵颐,其余人嘴上说得好听,却不大动刀叉。当我把那盘卤菜端上桌时,那一张张虚假的笑容顿时僵住,连好听的话也说不出来了。我求助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只有莫妮卡于心不忍,迟疑地叉起一小块卤猪肚,艰难地吞咽了下去。我别开眼光,生怕她坚持不住,呕吐出来。西蒙的表现最不绅士,东问西问,拿着刀叉举棋不定,到头来几乎一口也没吃。
后来遇上西蒙心急火撩时,他急我不急,一边重兵把守,一边我大声喝道,“本女士有令:不吞下猪口条者,一律禁止入内,如有违抗,格杀勿论。”逼得他跪在床上作揖求饶。我仰天狂笑,算是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
饭后闲聊,威廉问莫妮卡:“上次听你说,学校完事后,打算沿尼罗河跑几个地方,九月底才返回美国,干嘛取消这么好的旅行计划?”
“还不是安妮的请柬,我提早回来参加她的婚礼。”她笑了笑,“我跟她一直交情不错。”
闻言,西蒙低下头黯然伤神。
莫妮卡走上前,摇了摇他的肩膀:“男子汉得挺住,一切都会过去的。”
西蒙听从姐姐的建议,决定添置一套上好的西装,在婚礼上惊艳四方。莫妮卡陪他跑了一下午的西装店,拖到天黑才坐火车去纽约上州。
夜里我打工回来,见西蒙穿一身新衣,规规矩矩坐在沙发上。
“怎么样,我穿着精神吗?”他起身在灯下学模特儿,来回走猫步。
“嗯,不错,果然风度翩翩。”我点头称赞,“这套西装不便宜吧?”
“赶上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你把薪水都买了西装,这个月的日子怎么过?”他的经济状况,我也略知一二,银行里几乎没存款,月月花得精光。
“别担心,我付的不是现金,是信用卡。”
“什么是信用卡?”我头回听说这玩意。
他想了想,解说道:“信用卡就是……”
突然响起一阵咚咚的敲门声,以为是威廉忘记带钥匙,开门一看,却是莫妮卡。她跄跄踉踉跌进门来,西蒙慌忙上前接住,扶她坐到沙发上。
“你不是,……怎么又回来了?文森不在吗?”
她默不作声,脸色黯若死灰,双手扪在胸前发抖。我和西蒙在一旁呆呆的,很是不知所措,幸好电话铃响了,西蒙接起听两声,递给莫妮卡:“是文森,他人在楼下。”
只听得文森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莫妮卡紧咬下嘴唇,一声不吭。末了才开口:“文森,什么也别说了。爱离不开诚信与自律,出了这种事,很抱歉,我实在不得不与你分手。感谢你曾经那么爱我,为我认真付出,与你相爱的时光十分美好,我永远……”她再说不下去了,电话一撂,一头栽进沙发放声痛哭。
她和文森是大学校园里缔造的情侣,相恋十载,毁于一旦。后来我常用此事告诫周围的女性朋友:哪只猫儿不偷腥?别没事找事玩什么突然袭击。你只想给对方一个意外的惊喜,其结果往往是惊喜没有,却意外将他与另一个女人堵在床上。这样一来,大家都没有退路了。
莫妮卡笃信上帝。上帝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上帝反对婚前从事性行为,她就对文森实行身体封锁。轰轰烈烈一场热恋,十个春秋过去,宽衣解带的事竟然一次也没发生。想那文森,好歹也是一个血肉的男人,他又不信莫妮卡这个教,背后没上帝撑腰,十年光阴如何忍得?
稍后,文森又来电话,莫妮卡不肯接,只好由西蒙代劳。那个走投无路的男人向上帝发誓,向全世界人民保证,他是头回干这种坏事:“我深知罪该万死,但请她念我初犯,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我非常爱她,我决不能失去她,我要与她共度一生,求你千万帮我劝劝你姐姐。”
文森和那个丰乳肥臀的女人在床上勾当的样子,十有八九极端的丑陋不堪,致使莫妮卡深受刺激和伤害。尽管文森一再声称自己是初犯,她仍然拒绝重归于好:“爱情需要尊严,那种场面哪怕只出现一次,也会把我们的尊严戕杀殆尽。”
莫妮卡是上帝用水做成的女人,对于不正当的床事,一贯深恶痛绝。不过那年看在一个小生命的份上,她对我和西蒙网开一面。妥协是由于排山倒海的爱,面对美丽蔚蓝的加勒比大海,我们彼此深深感动,不禁抱在一起泪流成河。
西蒙姐弟二人同时“痛失吾爱”,对于他们来说,那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秋天。
事发之后,威廉关切地问西蒙:“你姐姐今后怎么打算?”
“她原想在纽约上州找份工作,离文森近,现在没必要再去那了。我劝她索性留在纽约城。她打算先去华盛顿,在我父母那过度一阵子,等我帮她租好房子再过来。”
“我看不如我搬去学校住,省得你劳神找房子。”
“要是这样,那再好不过。威廉,你如此帮忙,真叫我感激不尽。”
接下来的周末,太阳照常从东边升起,却是一个不寻常日子,安妮那天大婚。早上西蒙穿着那身价值一个月工资的崭新西装,面带微笑,搭火车前往波士顿参加婚礼。去时神情还算镇定,晚上回来就不行了,窝在沙发里发怔,一脸的悲悲切切。
我挨他坐下:“莫妮卡呢,没跟你一起回来?”
他惘然老半天,才想起答我的话:“她有事在波士顿再待一天。”
“天不早了,洗洗睡吧。”
“去他妈的红头发男人!”他倏然一声怒吼,挥起拳头朝空中痛击。
纽约这地方汇集了地球上各种民族各色人种,人们的头发当然也色彩各异,把这个大都市装点得景象纷呈。不过,红头发倒也并不多见。
“红头发?哪个红头发?”我严重不解。
婚礼上那个头发通红的新郎,西蒙总觉得面熟。直到新娘新郎交换戒指时才想起来,在第凡内珠宝店见过他。那天下午,西蒙携安妮到那挑选结婚戒指,与红头发男人及其未婚妻不期而遇。都是来买结婚戒指的,有些共同语言,于是四个人攀谈起来,还顺道一起喝了杯咖啡。
“谈的都是与戒指相关的话题,时间不长,就十几分钟吧。”
短短的交谈,竟让安妮移情别恋,毅然斩断十几年的情丝。这一切究竟怎么发生的?西蒙很是不明白,思前想后,只能归结出一条:“无非他头发通红。”
他们意外夭折的爱情令我百感交集,联想自己亦觉得悲哀。所谓海誓山盟,所谓地久天长,竟然如此不堪一击。这天地间,难道真没有一份值得信赖的情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