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的
香水乎? 艳遇乎?
--by Acme
偶然一次,在商店等人,无聊中,看到这个方方的瓶子,随手拿起来喷到手腕儿上一点, 谁知,就再也挣脱不了想拥有它的念头。
其时,刚买了NO.5 (的Perfume 翻译成香精?) 和 Stella (披头士乐队Paul McCarthy 的女儿,成了设计师,创的品牌)Rose Amber 香水不久。对我来说,这两样已经够好了,再买一瓶太奢侈了,况且三瓶香水,保质期过了也用不完的。所以一边暗暗后悔,“恨不相逢未买时”,一边反反复复地给自己做工作,家里这两瓶论品质,味道没有哪里不好啊。
可是,不是有很多事情都像这样吗?有一万种原因不应该去要的东西,我们却无法抵御那一股强烈的吸引力... 那香味随着时间的推移,化成了一种很有意境的檀香. 从手腕上不绝如缕的传过来.... 直至香味消散了,它带给我的感受,却愈加清晰---- 像一次意外的邂逅,一次精彩的谈话,有一种终于找到了“灯火阑珊处”的“那人” 的畅意,和失之交臂的黯然。我回避,我躲闪,我抗拒... 但那种渴望,越压抑,越绵长...
我投降了,向自己的欲望。在踌躇了第一千次以后,把它买了回来. 好一场心灵的挑战,婚姻生活的预练, 每念及此,暗自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