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孓^0^ |
一大早,住在牛津的同学惊魂未定的给打电话来:“昨晚我给抢了!” 她先生是个大忙人,三天两头的跑中国,那天她还开玩笑说,“哪天要是我出了事,他一定不在英国”。 看看这乌鸦嘴,话没说几天,真出事了。 周末,她开着大奔,带两孩子去看戏。结束时,已是傍晚时分,懒得回家再做饭,想去就近的快餐点随便吃点,可身上没现金,所以就泊车在路边,留孩子在车中,自己上街角的自动提款机提款。 提了两百英镑,刚一转身,不知哪里冲出一小子,过来就抢她的钱...... 隔着大西洋,而且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可我还是紧张得攥着电话急问,“孩子们呢?孩子们呢?”他的女儿和儿子和我的两个都同岁,感觉事情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她那厢又接上话了:"哎,你知道我的第一反映是什么"? "当然是看看车里的孩子们还在不在啦"! “没有,孩子们没事”! 谢天谢地啊,抢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孩子! “所以????????”阿拉隐约又觉得阿拉这个朋友又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了(她常常会做出让人不可理解的事)。 “我和强盜抢起来了!” “你不要命了啊!神经啊!还不赶快回车看住孩子”阿拉开骂了! “终于,阿拉抢回了20镑.....”电话那头,她还在叨叨她的“勇敢”行为... “还不赶快回车和孩子呆一起,然后报警!”阿拉全然不顾她在说什么,自己一门心思放马后炮。 “是啊,阿拉后来报警了!” “警察怎么说? 那强盜抓住了吗?” “警察没说什么,只是把我好不容易冒着生命危险抢回的20确镑又拿去查手印了,结果还是没吃上饭!” “哈哈哈哈哈……………该被抢的还得被抢,不是你的了,就不是你的了!” 我这有钱的朋友,绝对是个大方的主,可有时侯就是脑子转不了弯,她说,以后要是碰到类似的事,她得多抢回一点,除了给警察一张,至少自己还留些买吃的。 我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