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公平正义”离开封究竟有多远
评开封市野蛮拆迁
近期以来,接连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的暴力拆迁事件,牵动着每个有良知人的心。这种有悖于中央精神,有悖于时代的野蛮行径,深深的伤害了开封人民的感情。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市长周以忠,刘玉虎等人,肆意玩弄党和人民赋予 他 们的权利,不顾党纪国法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拆迁的有关规定,调动大批警察、防爆队、发射催泪弹、防爆弹、镇压拥有合法产权的居民,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他们的所作所为,不能不让人把他们与法盲和昏官联系在一起,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究竟是什么使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铤而走险?
在利益的天平上,从来就坐着两种人,一种人清廉一种人贪婪。不幸的是我们一些的干部老是把屁股做错了地方。他们打着建设城市的幌子,巧取豪夺,替开发商鸣锣开道,对老百姓的疾苦视而不见,对国家的有关政策置之不理,这其中的蹊跷,广大人民群众心知肚明。人们不禁要问,你们为官一任,难道不怕在开封老百姓心中留下永久的骂名?
城市建设不可避免要进行拆迁,而拆迁的目的是为了让城市更漂亮,让老百姓生活的更舒心。纵观开封市的拆迁,那一次不是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低廉的补偿标准,哪一次不是给拆迁群众带深深的创伤与无奈。如果开封市的城市建设是以牺牲百姓的利益,掠夺百姓财产为代价的话,那么不如停止这样的建设,还老百姓一个平静的生存空间。
和谐”“公平”“正义”离开封究竟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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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河南省开封市野蛮拆迁(系列一)
在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公平”“正义”社会的今天,各级地方政府都在“亲民”“富民”上作文章,如何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老
百姓最敏感的城市拆迁问题上,很多城市推出了一系列人性化的好政策,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赢得了拆迁户的拥护。然而,开封市政府在拆迁中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有损政府形象。2004年以来,由于强制拆迁造成的恶性事件愈演愈烈,人们不禁要问“和谐”“公平”“正义”究竟在那里?
事件一:拆迁户郭自中被迫自焚身亡
事件二:催泪弹,防爆弹,警棍下的拆迁
事件三:以停职,撤职,相要挟,“步禾嘉事件”之后尘
在西大街拆迁过程中,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县处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全市公职人员,凡是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的限期无条件搬迁,有亲属的要动员亲属搬迁,否则停职,什么时候签了搬迁协议,什么时候上班。
类似事件在开封还有许多,如2004年家庙街拆迁,也是由于补偿不合理造成集体多次到北京上访,(上访条例出台前)在上访过程中,受到层层阻挠,并遭到受人指使的黑势力的殴打。2004年以来,开封有十几处拆迁项目搁置。究其原因,是市政府大量高价拍卖土地,低价补偿拆迁户,从中赚取高额利润的结果。近几年来房价飞速上涨,土地拍卖也从每亩几十万飙升到了几百万,而市政府不管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仍以2003年市政府(8号文)每平方米1100元的价格补偿拆迁户,老百姓怎么能接受呢?目前同类地区房屋市场价已达每平方米3500元,巨大的差价对这些收入较低的老百姓来说,意味着失去自己的安身之所,因而保护自己的房屋,抵制拆迁也就成为了必然。但愿开封市的领导们能有一些良知,给老百姓多一点生存空间,但愿我们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目标,在开封不要变成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