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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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胡紫薇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这让我想起我大学期间(我是1978年上的大学)我的家乡沈阳和我的母校曾发生过的几件由爱及恨,最后以性命相博的案件。与胡紫薇闹夫比起来,虽影响不大,但却更为惨烈。

第一件事发生在沈阳机电学院,一个在部队大院长大的女生爱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据说这个女生长相不错,属于从小被宠大的那种女孩。可惜男生并不爱她,不管这位女生如何苦苦追求,就是无法打动这为男生坚如磐石的心。也许女生的自尊心大受伤害,也许她的确是太爱这个男生了,总之,她是深陷情潭无法自拔。终于有一天,她下了以死相逼的决心。

那天他找她父亲单位的警卫连长借了一把手枪,哄弄这位傻实惠的连长说是要研究研究枪的构造,一会就还他(后来这个连长受了处分)。结果她拿着手枪就直奔学校,当时那位男生正在阶梯教室里自习,这个女生过去后用枪指着那位男生说: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同意不同意(接受我)?那个男生根本没想到她会拿把真枪指着他,以为又象以前那样纠缠他,连眼皮都不抬地说,别在这胡闹,影响不好。我估计当时那个女生精神已经处于疯狂状态,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总之,我想那一枪一定是绝望的一枪,不仅是射向她爱的那个人,也是射向自己。因为她见那个男生胸口流出泊泊鲜血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对着自己的头部开了一枪。

以后的故事就多少有点滑稽了。当教室里目瞪口呆的同学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后,赶紧跑过来救人。大家都以为女生已经死了,因为她满脸都是血,就赶紧去抢救那个男生。可等到救护车来抬那个女生的时候,那个女生竟然幽幽地醒转过来,原来她那一枪没有击中要害,只是把头皮划了口子,她之所以匐然倒地,完全是自我意识造成,以为自己死了。而那个男生却被击中要害,身受重伤,所幸后来被抢救过来,保住了性命,但据说也留下了终身残废。那个女生后来被判了刑,具体多少年我也忘了。

第二个故事是发生在当时的东北工学院(现名东北大学)。一个黑龙江某地来的学生,来之前曾经在家乡有个恋人,是个小学教师。具体情况我只能猜测,估计两个人当时也一定是山盟海誓过,男的走的时候也一定有过保证和承诺。可悲的是人的感情是会随环境变化的。上了大学的男生见到一个他以前没有想到的新世界,就慢慢开始疏远那个和他曾经山盟海誓的她,最后是要彻底断绝关系。我上大学那个时代还是陈士美之流抬不起头的年代,而秦香莲们则是正义在手,同情在身,整个社会都是普遍支持秦香莲的。

女的先是规劝,规劝不行又告到学校,最后闹的满城风雨,人人皆知。然而,尽管背负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和学校的压力,这个男生还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在女方多次来学校谈心、协商、相劝和哀求未果之后,最后一次来学校时,这个女人将自己变成了中东地区黑寡妇那样的人肉炸弹,浑身捆满农村崩石头的炸药并插上了雷管和引爆器。

到学校后他找到那个男生想最后再谈一次。可是,铁了心的男生没有任何回心转意的意思,两人又大吵起来,引来班长过来劝架。可正在这时,女的一步冲到门口,把门挡住,同时亮出身上的炸药,并让班长赶紧出去,别再管这事了。那个班长也根本没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在一个人紧张到极点的时候不能去接近他,也不理解一个人精神狂乱之后的可怕,而不顾女人的警告硬要过去劝她,结果女的当真拉响了炸药。一声巨响之后,两人之间所有恩怨情仇都随那一缕硝烟而去,可怜那个班长当时虽然没有被炸死,但送到医院后还是丢了命。

那一阵东北大学恶做剧式的谣言四起,甚至有人说,宿舍的楼下是食堂,炸药把楼板炸了个大洞,人脑袋都掉到锅里了。弄得很多同学都不敢去食堂吃饭了。

也不光是女人才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男秦香莲走极端的也有,而往往比女人更凶狠。这个故事是我们学校化工系的校友毕业后讲给我的,那个时代没有互联网,媒体控制很严,这样的案件是严格控制,禁止传播的,这个发生在我上大学期间的故事在我上学的时候竟然没听到过,因为化工系和我们主校区不在一个地方。

化工系有一对来自同一农村的学生,因为两个人从小在一个村子,又一起考上大学,而且男生一直爱慕和追求那个女生,女生也没有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但女方的母亲一直不喜欢那个男生,反对女儿与男生谈恋爱。

大学期间,两个人处的还算好,只是男生总是怀疑和担心女生不爱他而爱上别人,几乎两人每次回家都是同行,主要是男的担心,要防患于未然。毕竟在工科院校里,优秀的男生太多,而才貌双全的女生则是凤毛麟角。

可是有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放假的时候是女生自己回的家。就在这唯一一次单独回家的火车上,女生遇到一个外校的男生,俩人在火车上聊的挺开心,并且还互相留了学校的联系地址。等开学回到学校后,外校男生给女生来了封信,也没说什么,不过是问候问候,说点自己学校的事情而已。女生也没多想,否则她也不会把这封信给她的同乡兼同学看了。

男人要是心眼一小,这小事就成了大事。这个男生反来复去看那封信,没发现什么问题,但就是心里不舒服。这件事也成了两个人之间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因为男生的自卑,这个事在他心里发酵的越来越大,觉得女生是越来越离他远去。其实,女生并没有承诺过他什么也没有答应过他什么,可是在男生的心里就是觉得这个女生是属于他的。因为这种偏执,这位男生怎么也想不开,那时候还没人懂得心理疾病,更别提心理治疗了。说到心理疾病,又想起我们学校曾经有个各方面表现很好的同学,却总是偷东西,而且偷的都是些不值钱的破烂,结果在被学校一再发现,又一再教育未见其改正的情况下,最后公开批判后给开除了。后来我读了些变态心理学方面的书,觉得那个同学一定是得了明为偷窃狂那种心理疾病,而不是品质有问题。

话说回来,这个化工系的男生因为陷在自己的妄想中逃不出来,和女生在一起说话的时候就不免带气,这样反到让女生越来越讨厌他,越来越疏远他。他不甘心被甩掉,放假时去到女生家去找女生谈心,可又遭到女生母亲的斥责。一来二去,心里不免生起恨意,把自己的失恋完全归罪于女生的母亲。在越想越气,越想越恨的自我折磨中,心中恶气也聚也多,终于有一天爆发了。他利用自己曾经当过民兵排长的身份,从村里民兵连长处骗出来一把半自动步枪,也不知道从哪弄得子弹,当天就跑到女生家里。几近疯狂的他,先把女生母亲一枪撂倒,然后对着惊呆的女生就是一枪,当时就把女生打死在家中。 好在女生家里其他人不在家,否则又会多几条冤命。

杀了女生母女两人后,他跑到村里的一个大柴火垛上,爬上去之前就用预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把柴火垛点着了。没等火着上上来,他就把枪口顶着自己的下巴,象二战中自杀的日本兵那样用脚指头勾动扳机,一枪把自己打死在柴火垛上,等村里的人来的时候,柴火垛已经熊熊燃烧起来,没法救了。

其实在我读大学的期间,学校还发生过不止一起这样的命案,但我不想再讲了。讲这些故事只是想让很多想不开的人能看的开一点。人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完全放到别人的身上。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得到是你的福分,失去则是缘分尽了。男女相爱,最忌讳得失之心。没有得失之心,你幸福,你爱的人也幸福。情本是无中生有,本来没有,就无所谓失去。

想永远爱一个人的最好的方式是离开他(她),而不是拥有他(她)。

为人父 发表评论于
是啊,严打的时候的确有很多屈死鬼。
sesame45 发表评论于
最后那句很感动。
如果真爱对方,就要她(他)幸福才是。

您说的那几个故事,虽然都是我很小的时候,可是我的家乡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那个时代仿佛刚从文革走过来,大家的“狠”劲儿还很旺盛。学校之间大规模的械斗也经常看见。要不说凡事都有对立面,邓小平上台后的几次严打过去,这些现象基本上消失了。

现在想起来真恐怖,几乎每天都要枪毙很多人,满大街的布告,满眼的红勾勾。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很沉重,这里面的几个例子都不是出于爱,而是比爱更深的占有欲.

大仙觉得吧,世上最好的爱,是相爱,彼此心甘情愿地相爱.

关于永远,现在好像很多人都不相信了,没关系,大仙还是相信的,真正的爱必然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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