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檢察官侯寬仁首次就特別費案偵訊馬英九,當時馬英九供稱特別費是應用於公務及公益,顯然認為是「公款」。
今年二月十三日,檢察官以貪污罪起訴馬英九前後,馬英九卻改口翻供,不斷強調自己認為特別費是首長薪資補貼的「私款」。
今年四月三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時,馬英九當庭表示不認罪,否認有犯罪意圖並喊冤等。
但是,從檢察官首次偵訊到前天為止,五個多月來,馬英九都未指稱檢察官首次偵訊他時,曾有所謂「突襲偵查」、「誘導取供」等情節。
台北地方法院二度開庭審理馬英九案前夕,馬的辯護律師卻透過擁馬的中國時報放話,指檢察官侯寬仁當初對馬「突襲偵查」,昨天法院開庭時,馬英九即依前述「脫罪策略」,指檢察官偵訊他有「誘導性」。
馬是否被檢察官「突擊偵查」?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侯寬仁二度偵訊馬結束後,馬在媒體鏡頭前輕鬆的說「Safe」哪有一絲被突襲的樣子?這句「Safe」,讓馬穿了幫,揭穿馬現在的「突襲」說,只是脫罪之辭!
馬是否先供稱特別費是公款後來翻供?檢察官有沒有告知被告馬英九相關權利?檢察官表示均依法定程序告知,馬方卻指為「偷襲」,那麼,檢馬雙方何不公開「訊馬光碟」,讓證據說話?馬方卻不,實令人質疑是怕馬又穿幫。
連連穿幫,謊話連連,馬的誠信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