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昨天召開十七全二次會議,遭黨內外強烈質疑的黨章排黑條款修正案,昨天在黨中央強力主導下,無異議修正通過,改為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才喪失初選及提名的資格。由於黨提名的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已宣示特別費案一審被判決有罪也要參選到底,全代會形同以全黨公決方式,替馬的官司背書。
修正案另附不得參選但書
國民黨是在八十九年失去執政權後,黨內成立改造委員會,通過改造案,在黨章中加入所謂的「排黑條款」,以正面表列方式明定黨員違反刑法有關殺人、侵占、背信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無論判決是否確定,一律喪失參與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昨天全代會通過的修正案,將該條款修正為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始喪失參與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為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
但修正案附有但書,規定其案情雖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惟經廉能委員會或考紀會認定對社會公義有害,對黨聲譽有損者,仍得予以黨紀處分,且不得參與黨內初選,並不得由黨提名為各項公職人員候選人。
許舒博等人主張排除條款
全代會前,中常委許舒博、連勝文、洪秀柱都認為,不須為馬量身定做修黨章,否則面對外界批評,很難講清楚,或許可考慮用排除條款或針對特殊狀況排除,比較適當。
為避免外界批評,黨中央刻意不主動提案,而是由黨代表李嘉峰等提案,得到一千二百五十一名黨代表連署,秘書長吳敦義更一反體制,在全代會處理提案時親自說明,還強調有但書規定,證明黨是在務實改革中保持了對廉能的堅持,最後在與會代表毫無異議,常委場外「開砲」、場內卻「噤聲」情形下,通過修正案。
另外,全代會通過中常會提出的黨章修正案,包括在總綱第二條加入堅定「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信念;精神黨員部分將共同致力國家統一,改成共同致力國家和平發展,反對共產制度的文字刪除;中常委增為三十三席,增加青年保障名額;青年團定位為學青,總團長為當然中常委;黨的最基層組織恢復小組長建制。
之前引發爭議的中常委建議將常委任期由一年延為兩年案,最後遭全代會封殺,維持一年改選一次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