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會21日上午宣布,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傳遞路線確定不會經過台灣。主導操盤談判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下午表示遺憾。對於談判破局原因,他指出,從國際奧會7月18日發函要求雙方重啟協商開始,直到我方同意簽署8月29日三共識為止,對方均未提出以2月12日的四點共識,但卻在簽署協議前夕提出要求「基於2月12日四點共識(見附件)」的旗、鰴、歌相關前提條件,我方認為做不到,因此拒絕接受。
陳明通強調,因為7月18日國際奧會的一封信,「過去所達成的協議顯然已經不存在」,不管是2/12四點共識或是4/26路線宣佈,都不存在了,連國際奧會也認為不存在。
陳明通說,「基於2月12日四點共識(見附件)」的敘述,並非所謂「附件」的問題,基本上就是一個前提條件,就是他日前所稱的「橫生枝節」。
他指出,中華台北奧會與北京奧組委所同意的8月29日協議文本中,第一點即載明「未來將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協議、規定、慣例和1989年中國奧委會與中華台北奧委會在香港簽署的協議」,因此沒有必要再將「已經不存在」的2/12四點共識中「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旗﹐徽﹐歌」列入前提條件。
陳明通強調,對方想要「擴大解釋這過程」,問題是「過程」要如何解釋,難道說聖火搭包機來台後,一下飛機我方就將國旗拿掉?我方做不到。
而日後是否還有可能再度協商,陳明通則說,國際奧會已經做了這樣的宣布,「已經關門」。
至於當初我方為何同意2月12日四點共識,陳明通只說,他4月上任之前的事情不知道,對於當初責任問題,他仍重申對談判破局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