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 一个让人心痛的名字

人群中来,人群中去。过往心情,留在这里。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生逢信息时代,不断会有新鲜的事,新鲜的人出现在大家面前,有的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有的则如平地惊雷,激起阵阵涟漪。网络上各路人马也是阵营明确,到处硝烟弥漫,杀得昏天黑地。我不善与人言辩,所以大多是潜水当看客,很多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也就淡去了。但是有一个名字是例外,那就是朱令。虽然和她素昧平生,只要想起她,我的心就会抑制不住地疼。

朱令是我在06年2,3月份时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名字,记得当时读到一篇名为“清华女生铊中毒案”的介绍文章,记述了朱令,这个曾经才貌双全的优秀女孩十几年前莫名铊中毒,现在全身瘫痪,智力低下,靠年迈双亲服侍的悲惨事件。此事件当时被定为校园投毒案,但时隔12年,到现在该案子还是悬而未决。

看着朱令当年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照片,再看看现今她神情呆滞,瘫坐在轮椅上的悲惨样子,泪水止不住掉下来。是何人何仇,要将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折磨得生不如死?是什么强大势力,能让一个不算复杂的校园投毒案尘封至今?是怎样一种爱和信念,支撑着朱令年迈的双亲,十几年如一日照顾着不能自理的女儿并努力寻找悲剧的真相。

做为一个局外人,我无法真正体会朱令妈妈身心俱焚的悲哀,但做为一个母亲,我能理解她彻心的疼痛,我也懂她“如果有来世,我也不想要孩子”的酸楚。如果自己无法保护孩子而只能看着她痛苦受难;如果通往真相的道路如此黑暗而遥远,那该是对母亲何等一种煎熬。哀,莫大于心死!

凶手还在某个黑暗角落里闪着阴毒的寒气,挑战着人类良知的底线;朱令还独自沉浸在那个远离尘世的纯净世界里,而我还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越血缘的爱,相信尘封的真相终会大白。

沈漓 发表评论于
刚在上看到此案有关信息,转到这里,不知郁金香读过没有?——

一个警察对朱令案的看法(转载) 2008-03-16 09:56:13


一个警察对朱令案的看法(转载)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 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 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
    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 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 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
    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 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 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 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 时破案!北京的同志们在这个案件已经是很仔细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 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接下)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 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 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 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 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最忽略的 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 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广泛 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 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 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 ,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 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 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 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 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 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这对我们来说不是难事,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 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 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 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 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 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 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 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 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 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 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 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 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
  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解除你唯一 嫌疑人的身份,那需要文字的东西,光说是没用的,你也不会同意,把东西拿出来,看看谁签的字!那还要有局里 大印,拿出来~~~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 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 !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的人与物,我们也会 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 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 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 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 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实验室里装过铊的瓶子上的指纹,实验室的脚印都会被我们拍 照等等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 ,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 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 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 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 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 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 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 ,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
    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 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 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


评论(0) 引用 浏览(341)
发表评论




龙湫一品刀 新浪网友 及 王琪 2008-03-15 10:12:20


龙湫一品刀 回复日期:2006-5-29 16:34:09 
    现在我们基本可以认定的是:1 排除朱令自己服毒的可能,可以肯定这是一起投毒案件,因为朱令连续两次中毒.2 两次投毒,说明是熟悉的人下手.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其中一定有一个凶手.(如果警方有新的说法当然我的基础也就不成立.)
    接着我们来分析:既然是一起投毒案件,而且发生在清华这种高等学府,绝对是一起影响极为恶劣的特大案件,放在今天的社会上也是一起公安局挂号的案件,为什么却一下子了无声息了呢?是警察的无能吗?(当然也有可能是罪犯手脚高明,完成了一次完美犯罪),我们姑且相信这一点.但如此的话我们就无话可说了.案件已经过去十年.现在的警方即使有通天的能耐,要想查明真相也是很困难.更何况我们这些无法接触第一手资料而只想知道真相的旁观者.
    但这只是一个推论,另一个推理是,有人在其中作梗.这是我们现在还可以继续追究的方向.也是在警方迟迟无法得出案犯的情况下唯一可以做的.是谁,是清华校方吗?有可能,但这么做对清华有什么好处?难道投毒者是其中的位高权重者,而且在清华和警界都有很深的势力,恰恰两人又比较熟,(这是投毒者的一个前提),可能是朱令结下了不解之仇(为情为仇都有可能),至于为什么要投毒,可能是专业知识也可能是看了得到的启发我们先不去管他,总之他是失败了.因为朱令还没死,起码没有死的那么彻底.但这位位高权重者却很仁慈的放了朱令一条生路,因为朱令已经对他够不上任何威胁了?!说实话,我对于这个推理自己也是懒的反驳,因为^^^^不是不可能,而是实在是漏洞太多,只怕凶手的名字早就传遍清华了,也落不到SW的头上.
    现在我们来做最有可能的推论,一个既熟悉朱令又和她私底下有仇的人,而且能让警方停止追查脚步的人,这样的人在朱令的身边可不多啊!呵呵,我也就不指名道姓了!有对SW同情的人当然会不服气的说,你的一切只是建立在警方被阻止调查的基础上的推理,是的.但我要说,这也是可能性最大的一个推论.因为在97年的时候,只要警察下决心要破的案子,被查的人只会说的太多了,不会有什么撬不出来.除非是对方不能动,为什么,因为人家树大根深啊!然而,朱令的身边的有权势者就这么几个,除去不熟的和没仇的,剩下的如围者想来也是呼之欲出了吧.虽然我宁可相信是警方的无能而不是还有这么多的肮脏龌龊的东西绞缠在一起,因为现在的事实已经是血淋淋的!
    谨以此文,献给一个受难的天使的灵魂,以及关注真相的善良的人们.
  


作者:我爱DC 回复日期:2006-5-30 16:47:46 
  :【精品】在国家的档案中,“孙维对其实施下毒的行为供认不讳
            
       2006-01-11 11:52:48 新浪网友 IP:210.82.61.*
            
       
             大家都不要争论了,有关这个当年的特殊的案件,由于情节和性质的离奇,涉及人物和院校的特殊性,有很多事情 没有公之于众。我看到过公安部特情内参,是上报国务院的,全文很长,我不想也不能重复,但是,我可以告诉大 家公安部的结论:
            “经公安部门调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孙维本人承认了她实施了对朱令的下毒,具体手段就 是将铊毒放置于受害人的杯子等日常物品中,并且先后进行两次以上以确保受害人被毒害。但是,由于物证灭失,
            无法采集到铊毒的残余形成证据链,因此无法对孙维提请检查院诉讼,案件调查终止。”在这份材料中,由于事关 重大,并是报请最高权利机关,绝对没有任何刑讯逼供的情节,事实上,当年孙在自己内心巨大的压力之下,也是 无法永远做一个魔鬼去否认一切的。但是,命运和法理都是无情的,天网恢恢,疏而有漏。这是最大的悲剧。
            我 这里说的话,大家自己去分析吧,我不想再多说了。相信不相信都不重要,只是请大家记得,一个美丽的生命被另 一个丑恶的生命摧毁了。而后者没有被惩罚。


自称朱令室友王琪的人发表的声明,仅供参考zt
  
  
  
  文章来源: 1039 于 2006-01-16 04:47:33
  
  
  
  
  
  『天涯杂谈』对朱令风波我不知情
  
  
  作者:王琪声明 提交日期:2006-1-16 14:00:00
  
  ??大家好,
    这几天看到大家谈论我的老同学朱令的病情,我感到有必要出来说几句话.
    
    首先要澄清的是,我们宿舍四位女生,包括朱令,大家关系都不错,
    决不象网络描述的那样,出来前不久,我们还出去一起吃过烤鸭,
    朱令还说要介绍我们进民乐队.感觉大家都是很单纯的女孩子.
    
    其次,关于那个咖啡杯以及丢失东西的事情,因为那时公安天天我们谈话,把我们的生活都打乱了,我对当时的情况并没有什么印象,如果大家有疑义,可以去问公安十四处.
    
    朱令出事后,我们三个还商量要买些水果去看她,之所以后来未去,
    是因为听说朱妈妈怀疑我们几个,所以三个一合计,还是不去打扰的比较妥当.
    
    朱令是我们的朝夕相处的同学,大家关系情同手足,我想还不至于我们中有人想到要毒死她. 我们至今还怀疑她是不是真正的铊中毒,也许是一种人类尚未知晓的怪病.就象爱滋病,非典一样,一开始人们并不知道这样一种病,后来得的多了才发现是一种新病.
    
    朱令风波,对我们物化同学来说,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我所了解的情况就这么多,大家也不必回贴,我不想自己的生活被打乱.
  
  作者:王琪声明 回复日期:2006-1-16 19:08:14 
    本来不打算来了,但看了各位的留言,竟然对我的贴文的真实情表示疑问,忍不住再说几句.
    
    也难怪,网上流言甚多,有友善的,也有不明真相的无知群众.
    
    首先回答有关我的博士毕业论文课题:我的课题是利用二维相关红外光谱方法首次研究了1,2-二(2’,5’-二甲基-3’-噻吩)-全氟环戊烯(简称BMTPF)在紫外光照引发下发生光化学闭环反应的历程.
    我的同事分别有:孙素琴,郭浩波,周群,胡鑫尧等
    
    其次,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我们三位女生从来没有去看过朱令,
    而不是网上所说的经常去.原因也说过了,传言朱母怀怀疑我们三个.
    没去看望她是事实,但并非我们的初衷,我们班其他同学也很少有去的,当时大学都忙于学习,也不知道她的病情是否是烈性传染(当时有传闻可能是传染病).十年了,想起来我们觉得有点对不住朱朱.但现在班上同学准备组织起来给她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三,有关投毒的事,我不相信我们宿舍会有人投毒,因为那段时间,
    大家的关系都不错,网上各种传言说我的另一女生跟朱朱的关系不好完全是谣传.事实上,出事前,我们一起吃过烤鸭,还谈过一起参加民乐团的事情,第一次出事后,朱朱回来,我们还给她打开水等等.
    我相信我们三个是无辜的.清者自清,历史会证明这一切.
    
    第四,关于朱朱的东西遗失的问题,大家也很奇怪,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是不是十四处的公安同志拿走了作物证? 这种可能情是存在的.
    
    


作者:clueless 回复日期:2006-5-30 21:05:17 
  难道朱令的家人就不能找个机会把孙维给杀了么!
  反正也过不下去了!
  


作者:玄空 回复日期:2006-5-30 21:07:03 
  物化2班是一个先进班级,学校对我们都给予肯定,现在同学保持沉默,并不是对某个人有怀疑,而是因为公安都没有结论,叫我们胡乱猜测吗? 朱朱是我们的同学,而你们心中的所谓疑犯也是我们的姐妹.
    
    以上零零碎碎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回答大家的问题?
    因为现在很忙,不可能天天来这里回答各位的问题,有什么问题,
    你们可以跟公安十四处寻问,相信我们的话,也可以跟琳琳联系.
    
    王琪

评论(0) 引用 浏览(20)
发表评论




办案警官反复强调 2008-03-14 08:44:02


办案警官反复强调要尊重历史
  
  时隔7年
  再次见到办案警官
    2月24日下午,在两位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时隔7年后,朱明新第一次见到了当年的两名办案警官。
    谈话中,警官反复强调“要尊重历史”。朱明新揣测,这是否意味着11年前的证据都还留着?这让她又觉得有了一丝希望。“他说要是有新的证据出来,他肯定会站出来。但是谁来找这些证据呢?我们说的疑点疾皇侵苯又ぞ荩??芮笾ぃ俊?nbsp;
    记者拨通该警官的手机,他的回答始终模棱两可。“不能说归我管,也不能说不归我管……不能说有进展,也不能说没有进展。”最后,该警官说:“现在报朱令的事,早了点吧?”但记者追问何时才是好时机,李没有回答。
    比起始终徘徊在信访办门口,寄出的信一封封石沉大海,朱明新觉得能找到该警官已经很好了。“我不敢再放掉他这条线了。”朱明新说。
  孙家首次主动提出沟通
    1月14日,孙维父母托朱令的大学同学转交给朱家一封信,主要内容是希望两家进行沟通。1月19日,孙维的母亲给朱明新打了个电话,依然表明沟通的意愿。
    “我接电话的时候没反应过来,沟通的时间、地点都没定。还有,和谁沟通?我想直接和孙维沟通,我想知道孙维会怎么消除我对她的怀疑。”朱明新说。
    “我想对孙维说,只要你想和我们沟通,我会一直等着。”
  “大家都快撑不下去了”
    朱令父母获取信息只能依靠一台拨号上网的旧电脑。电脑中有大量有关朱令事件的网页、帖子。“我们之前很少上网,连键盘都不太会用,最近上得多了。”吴承之说。
    在协和等候复印病历时,记者问起百度朱令吧里的情况,朱明新叹道:“我觉得大家都快撑不下去了”。由于案情始终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在网上关注朱令的人越来越少。朱明新担心又会像前几年时那样,朱令的名字和遭遇再次被人们遗忘。
    2004年底,朱明新由于劳累过度,从椅子上摔下来,做了开颅大手术。现在朱明新左侧拳头大的一块头盖骨没有了,代之一块钛合金板。
    她很明白,朱令不能没有她。虽然长期卧床,但朱令一次褥疮都没有长过。
    “我现在第一希望她能好,第二就希望真相大白。”朱明新说。她觉得,只有真相大白,朱令后半辈子才能有个着落。
    “要不然,等我们去了,她也只能跟着我们去了。”朱明新说。


作者:含蓄低调 回复日期:2006-5-29 14:06:55 
  要是没有问题
  那时候就不会突然禁止讨论了


作者:永不放弃讨厌屈服 回复日期:2006-5-29 14:07:34 
  以上连载的是北京青年报的独立周刊《青年周末》在4月13日的独家报道!
  本来想开新帖,但是屡次被天涯封锁,不让发上去,只能采取回复的形式来发出来了。
  
  大家看看,记者就是按照网上暴露的地址找到孙家,找到孙家女婿单位的,谁还说什么造谣!


作者:cngl1020 回复日期:2006-5-29 14:09:40 
  作孽者天理难容!
  
  
  作孽者天理难容!
  


作者:vrika 回复日期:2006-5-29 14:13:27 
  顶,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盛国香香 回复日期:2006-5-29 14:14:18 
  凶手,你永不得安宁!!!
  
  会有报应的!!报应在你的子孙身上!!!


作者:newhance 回复日期:2006-5-29 14:16:17 
  为了自身的生存坏境,决不麻木。


作者:减肥可乐 回复日期:2006-5-29 14:19:07 
  作者:suksuk 回复日期:2006-5-29 14:03:22 
    那个 南方人物周刊:清华才女中毒案十年未结 传言嫌疑人有特殊背景 的帖子我第2页怎么也打不开
  
  -----------------------------------------------
  
  对啊。。。我刚刚试了好几次,也打不开了!!~~`!!


作者:whoscaring 回复日期:2006-5-29 14:23:06 
  我也打不开。


作者:砖富百车 回复日期:2006-5-29 14:24:38 
  不知怎么回事,第一页和第二页居然分家了
  http://www14.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6057337&Key=0&idArticle=707783&strItem=free&flag=1&#Bottom


作者:whoscaring 回复日期:2006-5-29 14:26:56 
  奇怪,第一页看不到,第二页倒能进去。


作者:白胖饺子 回复日期:2006-5-29 14:27:53 
  冲楼主的ID顶


作者:原味液体 回复日期:2006-5-29 14:27:57 
  要是没有问题
    那时候就不会突然禁止讨论了
  ----------------------------------------------------
  
  是啊,但云遮日不会长久的!


作者:cngl1020 回复日期:2006-5-29 14:30:13 
  都能打开.网络问题


作者:yingli23 回复日期:2006-5-29 14:31:45 
  希望朱令能快些好起来


作者:晃在北京 回复日期:2006-5-29 14:35:27 
  我的ID就是当时为朱令贴注册的,所以见一次顶一次!


作者:当代知识分子 回复日期:2006-5-29 14:38:16 
  孙维,还往哪里逃?
  借用一网友的话,以后你的子孙或者忍不住说:“人从今后羞名维,我愧祖上铊姓孙”啊。


作者:披着狼皮的土人 回复日期:2006-5-29 14:39:01 
  土人路过,嘿嘿


作者:当代知识分子 回复日期:2006-5-29 14:43:42 
  同“晃在北京”,我也是,不为了朱令,我还不上天涯呢。
  够给天涯面子了,专门注册一个ID来发帖顶帖,它居然还把讨论朱令的帖子封了。现在是不是铊跑了,天涯尾巴又翘起来,又给讨论了?
  这张脸真会转啊。人气没了,就来拉人气了。别人砸点钱或放个话,就把广大网友的积极性全打下去。
  天涯,你的脸呢?咦,放哪去了?
  不会帖到铊屁屁上揭不开了吧?
  当然了,热脸贴别人的冷屁股,不粘起来才怪?


作者:干小雨 回复日期:2006-5-29 14:46:29 
  冤不得报天理难容


作者:量子化学 回复日期:2006-5-29 14:48:41 
  了解


作者:bcb0401 回复日期:2006-5-29 14:51:40 
  项.


作者:lisharba 回复日期:2006-5-29 14:49:34 
  没关系,我昨天一天都这样呢~~~~估计浏览器的原因


作者:光子能量 回复日期:2006-5-29 14:54:36 
  顶一个


作者:HmcSpy_巴罗 回复日期:2006-5-29 14:56:30 
  顶看


作者:侦察兵的眼睛 回复日期:2006-5-29 14:58:23 
  现在不要纠缠于谁是凶手.而应该推动案件重启,查明真相,制裁凶犯.谁赞成,谁反对?


作者:大明东厂总管 回复日期:2006-5-29 15:05:15 
  如果你犯了国法,不论你背景有多深,不论你加入哪国国籍,只要你在这个地球上,我都会将你缉拿归案!!!世界是中国的,不是野蛮人的!


作者:carolki 回复日期:2006-5-29 15:08:18 
  希望看到真相那一天时,我还活着。。。


作者:cqbaby 回复日期:2006-5-29 15:11:38 
  把真像顶出来!


作者:tianma2008 回复日期:2006-5-29 15:13:20 
  我相信恶有恶报


作者:铊想跑 回复日期:2006-5-29 15:16:43 
  真相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哪怕顶顶帖子也是一种帮助!


作者:逃之夭夭鱼 回复日期:2006-5-29 15:17:17 
  顶一下.


作者:素描初学者 回复日期:2006-5-29 15:19:14 
  这帮朱令教的二百五,其实根本不是为了找出真凶,而是为了让孙维赶快落实凶手之名。
  
  其实真的要重新启动此案,很简单。
  
  第一,孙维当年”诽谤“朱令爸爸走私铊盐,据贝大嘴说警察是证实了的。
  第二,孙维公开在天涯指责贝大嘴“造谣”,已经构成了对贝大嘴的诽谤。
  
  这两条,只要追究任何一条,都能够马上让孙维上法庭。
  
  朱令教众信徒居然对这个主意深恶痛绝,屡次删除我的发言。哈哈你么的行为正好说明了,这些都是大嘴的胡话


作者:maasen 回复日期:2006-5-29 15:25:02 
  顶


作者:刷新寂寞 回复日期:2006-5-29 15:25:17 
  支持!!


作者:砖富百车 回复日期:2006-5-29 15:27:51 
  你素描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告人诽谤关键要看被诽谤的人受到了伤害没有,诽谤朱令爸爸的谣言在很小的范围流传,最后谣言被澄清,朱令爸爸好像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吧。而你素描所说的贝“诽谤孙维”的范围应该很广大吧,孙维所受到的伤害应该很大吧。为啥不要孙维去告人诽谤。
  对于你所说的第二条,更是可笑、可笑,大家一看因果关系就能明白,不用我解释了。


作者:咪咪南瓜 回复日期:2006-5-29 15:29:51 
  真的解封了?


作者:素描初学者 回复日期:2006-5-29 15:30:19 
  放着这么好的素材不告,朱家真是宽宏大量啊!
  一向小鸡肚肠的贝某怎么也大度起来了呢?自从薛刚给了他25记耳光以后,贝某就转入地下工作了。估计骚扰薛刚的那群人,没少了他的分吧?
  
  真小人也。


作者:太太乐鸡精 回复日期:2006-5-29 15:37:08 
  同情受害者.


作者:可怜的山东人 回复日期:2006-5-29 15:39:44 
  顶!


作者:砖富百车 回复日期:2006-5-29 15:39:39 
  作者:雁过千山 回复日期:2006-5-29 15:12:42 
      好啊.大家交流最新进展吧.............
     ————————————————————
    简要的最新进展是,1、那个同班同学的关于为孙维辩护的真相被证明是真的,确为孙发给各同学的指令。
    2、童宇峰的一封邮件被可疑人更改了其中的部分后发出来,此可疑人怀疑于凶手有关,尚未查出。
    3、协和的误诊很复杂,相关知情医生出来发言。
    4、孙维确实已经改名为孙释颜,并通过网上身份证系统,照片核对证实。
    其他请网友补充
  



沙仑_玫瑰 发表评论于
我的意见是要有信仰。做一个真诚善良爱人如己的人。做一个生活充满盼望的人,做一个有良知有道义有仁义的人。其他我们也无法去管了。首先善待和爱我们朋友亲人开始。
我是不是太愤青了啊。我真的心里无法去忍受那些不公平的事情。
山西的黑煤窑,那些孩子才12岁啊。要工作十几个小时。还有那些矿难死去的人。什么底线高线都不重要。首先要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吧。几十个城管打一个人。在短短的5分钟时间把人打死了。当我们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们不觉得中国的道德和良心没有底线了么?
tannenberg 发表评论于
玫瑰啊,打字累了吧。
你司法出身,看到的和经历过的比我们一定多,那么按你意思该怎么办?就等头上那把刀落到自己头上吗?
沙仑_玫瑰 发表评论于
八 荣 八 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个是胡锦涛向全国人民提出的。爱国,爱人,尊重科学,诚信,守法这些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沙仑_玫瑰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们的批评。曾经我们的民族是有良心和道义的。但是中国近代50年的洗脑。把中国传统的道德仁义都破坏了。现在你们回国看看。你们难道真的没有感觉到民风不是过去那么淳朴了么?我们的国家首脑提出了“八荣八耻”。而这些都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提到一个国家对全民的高度来。不是说明了我们国家的道德底线被这些年来践踏了吗?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的。一个人在跳楼自杀。围观的人群好几百。不是去救人,而是在下面喊。“跳啊。你快跳啊。怎么还不跳啊”。在南京有人被河水淹了。岸上围观者数众,大家想看看究竟是怎么淹死人的。被一个路过的美国人救了。我姐姐医院看病。看的是胃病。拿给她的是治疗眼睛的药。这些太多了。我们爱中华悠久的灿烂文化和文明。可惜真的人性已经到了非常可怕的地步了。中国人真的越来越缺乏同情心,爱心和感恩的心了。也许大家在国外生活。没有感觉那么深吧。在只的中国没有道德底线不是只个体。而是从整个大环境来看的。
piao11 发表评论于
这篇报道我没看到过,内容真的触目惊心!作为女人和母亲我为孩子感到悲哀痛心!为孩子的父母感到悲哀和痛心!

。。。。

感谢tan妹妹的善良和爱心!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沙仑_玫瑰的评论:
我也不同意你的这个“中国人的道德根本没有线。那里来什么底线。”呢!因为我跟楼主就是中国人!估计你也是。所以说不同意你的观点呢。不过我知道你的意思,并不是说善良的优秀的中国人的不是。。。中国是很多的没有道德标准和底线的人,其实就是那些很先进文明的外国(人),又哪里会少这样的人?只是,我们接触的少见闻的少就认为少罢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不是故意跟你斗气:)是说我的心情和观点。很喜欢你在tan这边的那些友情留言,每每看了都感动。。。


祝好!
tannenberg 发表评论于
Sinead 感谢你的理解。
tannenberg 发表评论于
玫瑰作业不及格,罚你好好复习再发言。

不同意你说的“中国人的道德根本没有线”,打击面大太偏面。况且,中国近代道德的流失是由一系列运动直接导致的后果。要重新树立道德标准不是说说就行的,得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我不能做很多,但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

至于朱令案,除了捐款捐物,我真的帮不了其他忙,但是漠然看待,我也做不到的。
沙仑_玫瑰 发表评论于
据说凶手是查出来了。好像她是良心发现了。因为当时的朱令太优秀。她的同学嫉妒她。
沙仑_玫瑰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多少尘冤旧案无法还一个公道。把人给枪毙了。凶手自己出了。国人都已经麻木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不是自己的亲人身边人出事情。大家都冷血了。
楼主这样的爱心是少有的。中国人的道德根本没有线。那里来什么底线。楼主你已经用的方式表达了你的爱心。你该心慰了。
SINEAD4273 发表评论于

Agree totally.

Justice needs to be done.

Feel really sorry for the mother and father.

Good day.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