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越好说明犯罪越多

法制越好说明犯罪越多

法制和法律是相对犯罪的而存在和发展的。法制越好说明犯罪越多。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那个需要嘛。

我以前写过一个法制国家等于罪犯国家的帖,搞丢了找不着啦。

抽象的例子比较容易说明道理,比如说一个抽象的国家里的国民都不犯罪,那个国家的法律一定好不到那儿去。比如说,一个国民都不杀人的国家就一定没有杀人犯也一定没有杀人罪,别的罪也是同样道理。

而一个所谓法律特别健全的“法制国家”里的国民就是恰恰相反啦,也就是说就是人人犯罪的罪犯国家。比如说一个抽象的国家里的法律特别地健全,所有法律那是应有尽有。那么,大家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老百姓应该是跟前面一段里提到的国家的老百姓很不一样的。

警察越多越好也说明犯罪越多。不然那里需要那么多和那么好的警察呢?

法律的市场或土壤是犯罪,警察的市场和土壤也是罪犯。

在市场经济里,任何东西都是不会破坏自己的市场的,因为那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壤。

法律、律师和警察越多越好更说明不仅犯罪越多,还会越来越多。越多越好的法律、律师和警察是不会减少犯罪的,因为那意味着一些法官、律师和警察的失业。

恰恰相反,越多越好的法律、律师和警察是只会增加犯罪,因为那些法官、律师和警察也都不仅仅没有闲着白吃饭还在兢兢业业地跟罪犯作斗争哪!

那些法官、律师和警察也都没有闲着白吃饭还在兢兢业业地工作说明了什么呢?至少说明了确确实实有那么些罪犯让他们那么忙,而且他们还要那么继续忙下去滴!

有人指出:我觉得法制越好说明曾经的犯罪越多,不一定代表现在。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法律究竟是应该越来越大呢?还是会停一会儿呢?

那你难道不觉得到了一定程度,这法律、法庭、法官们、律们和警察们是不是就可以休息一会儿了呢?

法律不是为过去,而是为未来制定的。法治国家只会增加法律。

你如果关心法律的话,注意到最近几个关于奸污女儿童的犯人再犯还杀女儿童的法律了吗?

比如说美国吧,国会议员的名字就是“法律制造者”,也就是“lawmaker”。“法律制造者”们闲不住的原因就是新的的犯罪会不断地出现。因为法制国家犯罪的概念是违反法律,一件事不管好坏只要法律没写不许干就不是犯法。因此,法制国家人们的下意识就是所谓挑战界限,也就是“push the envelope”!

法律的使用就是翻译法律。美国宪法一个“人”字就翻译了多少回啊!

法律只是工具。法庭是战场。律师是职业枪手。谁给钱就给谁干活。比较牛的律师可以挑案子,可以理解成不干违心的事情。一般的律师就只认钱啦。法律是谁啊?一个瞎女人。

谢谢你指出我的错误!法律不是瞎女人。法律是一个蒙着眼睛还拿着天平的神圣的女人。反正她也看不见,我真不知道她拿着个天平干什么?再说啦,天平也不是拿在手上使用的。所以最好还去去掉蒙着双眼的布,再把那天平找个比较平的地方放下来。

本来“人”,也就是“men”的意思是有财产的白男人,后来是白男人,再后来是白男人加白女人,最后连开国元勋们家里的牲口都是人啦。

一般人能看出来的“狡黠”是初级“狡黠”。真正有水平的“狡黠”和靠“狡黠”吃饭的人的“狡黠”就不那么容易看出来啦。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是圣经。所以,说法律就难免说说基督徒是怎么对待圣经的。

还有就是“翻译”圣经。比如说奴役黑人本来也是以圣经为根据滴!黑人连教堂都不让进。后来让进啦,不许黑人坐下,只许黑人站在后面。

我就不说那些婚前性生活、堕胎、避孕和离婚是圣经所不允许的啦。现在就连同性恋的都可以当教父啦!

可这黑人们也真有意思。你不让他们玩儿吧?他们还就非要玩儿不可!结果,他们成立了黑人自己的教堂。

马丁路的金还是个基督教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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