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喜欢花。小学时上学的路上有一面小山坡,印象中总是开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花,是我和小朋友们的最爱,放学能玩到天黑。最好的是夏天有午睡的日子,跟老师说在家里睡,跟家里说在学校睡,然后五六个人一起,摘野花,吃野果,挖竹笋,偶尔也去垃圾堆里捡鸡蛋,快乐无比。从那时候起,我的书桌上就总有一个小花瓶,插着采来的花,红的、白的、粉的、嫩黄的、淡兰的,都是那种不起眼的小花,却别有一番精致。我总是采带有花苞的,喜欢看着它们一朵朵在我的书桌上绽放。
妈妈的单位每到秋天就会举行菊花展,那可真是一年一度的盛会。千娇百媚的各色菊花,袅袅婷婷,一如江南的女子,又多了几分贵气。除了菊展,还有根雕展、书画展、盆景展,都是本单位人的杰作,真是藏龙卧虎。小孩子们也有好玩的,有各种游戏,还有咏菊诗会。所有孩子都可以参加,按年龄组评奖。当年我哥和我的打油诗都得过小奖(我估计只要写了的都有奖),奖品就是一只小花瓶和一支塑料小花。所有得奖的“诗作”还会油印成册,发到每个小朋友手里,让我很是欣喜。这严重影响了我以后的审美情趣,觉得花,就应该是这样优雅而有情致的。
大学到了那个著名的“一塔湖图”的校园,满园子或名贵或普通的花草,我却最喜欢两种小野花——二月兰和抱茎苦荬菜。早春的校园,到处还是一片萧条的时候,它们就偷偷地从泥土里钻出来,一黄一兰,星星点点地开满各处的草坪,标志着春天的到来,并一直开到初夏。那时有个室友过生日,囊中羞涩的我不知给她准备什么礼物好,后来一想,有了!我逃了一下午的课,把寝室里打扫一新,然后去校园里采了一把二月兰和苦荬菜,并第一次去小卖部买了瓶汽水喝,为的是那个茶色的高颈窄口的汽水瓶,用来插花正好。二月兰和苦荬菜错错落落地插在汽水瓶里,优雅精致,我左看右看,还缺点什么,又去摘了两根狗尾巴草,斜斜地嵌进去,立马就多出几分调皮来,象极了室友的性格,又精致又活泼。这个礼物把室友都感动得哭了,也让我很得意,觉得自己也许有点插花的潜能,将来可以去卖花。
卖花的店慢慢就多了起来。都是那种干净小巧的店,还顺带卖些精巧别致的小贺卡小装饰小礼物什么的。点主或者店员也多是些年轻姑娘,学校旁边那家据说还是美术学院毕业的。花儿们分门别类地插在花桶里,有顾客来了,就挑出来,修剪、搭配,衬上满天星,再用漂亮透明的印着各式花纹的玻璃纸包起来,扎上丝带,捧在手里,卖花的买花的被送花的,都很高兴。我很爱逛这种小店,虽然并不买花。
大三时慕名去北京植物园看牡丹花展,一进园子我就被吓得倒退两步,这、这、这,花还有这么长的吗?那么一大朵一大朵地怒放着,连陪衬的枝叶都是大伸大展的,毫无遮拦,这就是诗里说的大富大贵、倾国倾城?真是一方山水养一方人,没想到花南方北方竟也有这么大的不同。南方的花好比是江南的小女子,温婉含蓄,温柔娇羞,而北方的花竟也似了北方的人,大气豪爽,热烈奔放。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去卖花,而是到了美国读博士、做科研。就象所有有名的医学中心都坐落在贫民区一样,我们学校也不例外。周围的街道肮脏杂乱,破旧不堪。医院急诊室门口有一卖花的小摊,缩在一角落里,一人高马大的壮汉坐在一张折叠椅上,脚边一水桶,横七竖八地插着些或残败或不残败的花,有顾客来,就拎出一把,用他黑壮的大手一捋,再裹上一张棕色的通常是用来包食物的那种纸,行了!拿在手里,要不说,绝对猜不出里面包的居然是花!每天上班从那门前过,看他如此粗糙地卖花,总不禁替那些花们感叹。
一个周末,我和当时还是男友现在已经升级为老公的人一起走过医院门前,看见那个花摊,忍不住又感叹:要是我来卖花,一定比他好十倍!读MBA的他想了想,说:是,你卖花可能比他好十倍,但你做科研比他好一千倍,按照经济学的相对比较优势理论(Comparative Advantage),这个社会既要有人卖花,也要有人做科研,你需要工作,他也需要工作,所以最有效的运作方式,还是他卖花,你做科研。想想,有道理呀,我于是又兴高采烈地走向实验室,继续养我的肿瘤细胞。
不过,我心里还是暗暗地想:等我有钱又有闲的时候,我还是要开一家花店,优雅而精致地卖花。再在旁边开一家书店,坚决不卖医学和理工类专业书,只卖文科杂书(对不住学文的同学们了,我一向称喜欢的文科类书籍为杂书)。然后,我就可以闻着花香看闲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