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喝酒和爱喝酒
1.
本人嗜酒贪杯,但绝对算不上是个会喝酒的人。
最基本的一点,我不钟爱白酒。当然了,往深里说,我也会。只要是含酒精的东西都好,酒喝光光,拿做菜的料酒过瘾的事,也不止一次干过。饿极了的人便不忌口,跟这个是同一个道理。有号称善酒之人,要么嫌某啤酒过期,要么嫌某白兰地不香,要么嫌某白酒不醇,在我看来,纯属事儿不叽叽。我虽然也有对口感的喜好,但并不挑嘴,有什么喝什么。能有的喝,咱已经非常感恩戴德了。
但如果条件允许,由得我挑,我还是挑啤酒。人家会喝酒的人,根本不把啤酒当酒,于是我自然属于不会喝酒的人了,在酒桌上,肯定露怯,比只喝橙汁可乐的主儿强点儿有限。明明知道会被人瞧不起,我却不争那强不好那胜。骗谁不能骗自己,想喝痛快当然喝自己最好那口儿。虽然要真拼起白的来,我即使咂巴不出香味儿,到最后谁把谁喝趴下还真不一定。
不会喝酒的我却爱喝酒。爱到什么程度呢?两天不喝准馋,感觉美好的生活中出现了巨大缺憾。为了弥补这个缺憾,我可以坑蒙拐骗甚至趋炎附势。
一旦有酒喝了,我对喝酒的爱还表现在,喝得没有节制。虽然喝多了的次日感觉并不好受,可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下次喝酒的兴致。这跟生孩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很多人断定女人爱生孩子,为生孩子受了那么多罪,可一见到可爱的婴儿,就又馋得想再生一窝。
我的亲朋好友们,几乎全知道我这个毛病,不约而同对我进行酒精管制。他们盯着我,给我定时定量,让我不能随时随地喝,更不能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明明我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可他们非都觉得,我要是由着性子这么喝下去,早晚会把自己喝死。没有办法,我只好背着他们喝,这个,绝对是爱喝酒的人才干得出来的。不爱喝酒的人,哪怕酒量很好,却能不喝则不喝,逢被人劝酒,动辄推三阻四。还见过有人用白酒杯子去装矿泉水,闻是闻不出来的,却能够千杯不醉。对那种人我不是鄙视,我是不理解。我跟他们相反。饭局上,大家都在忙着跟人聊天说笑,而我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趁人不注意偷偷给自己倒酒上头了。聚会人越多越好,酒下得再快都属正常,不容易引起别人怀疑。我为掩人耳目,一般拿个喝果汁的杯子,把酒瓶子藏在无人的角落,偷偷给自己满上,然后从容不迫地出现在人群中,明目张胆地喝我的“果汁”。当然了,现在我把这个秘密写出来,家人朋友都会看到,以后再有类似聚会,我得另外想辙了。
这种对酒的热爱,不能不说是发自内心的。
2.
对我而言,刷洗餐具可以跟喝酒类比。
我不太会刷东西,比如说吧,最基本的,我根本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洗涤用品来洗什么材料的餐具。甭管餐具是瓷的铁的木头的水晶的还是石头的,我洗来洗去,用的都是普通一瓶洗碗液和普通一块海绵。我洗东西也没别的本事,就是细致,方法对不对不知道,但我洗过的东西,绝对不会留有哪怕是最最小的污迹。
洗碗碟的时候,我从来不戴手套。不是不晓得应该保护自己这双小手手,但是戴了厚厚的胶皮手套,洗东西时自然感觉不出餐具表面的细小杂垢,有可能洗不干净。为了确保自己不会遗漏任何污点,我宁可选择伤害皮肤,也不戴上那副手套。
不会洗东西的我却酷爱洗东西。爱到什么程度呢?我会突然心血来潮,跑到洗好的餐具前边转一圈,仔细检查有无没洗干净的地方。要是不幸被我看到一块油污,那些碗们就得全部被我重洗一次;到朋友家作客也不收敛,大家还没吃完饭,我就已经站在洗碗池子旁边儿等着,见不得池子里有脏碗堆放,觉得每一秒钟那些脏碗里面都在滋生成千上万的细菌。而如果主人家分配太太做饭先生洗碗,我更会格外奋勇地去拼那个洗碗机会,因为坚信任何先生都是洗不干净碗碟的,而且即便万一洗干净了,也必定不会记得洗菜板洗炒锅擦洗炉台墙壁。熟悉我的大人都知道我这个毛病,孩子们却不清楚。有一次,男主人怕我们走后被老婆骂,拼了老命跟我争夺洗碗的机会。正在我们二人你推我踹争得不亦乐乎之际,他那站在一旁的小女儿突然大哭起来:“哇哇哇,无名阿姨打爸爸了,哇哇哇,她不让我的爸爸洗我的碗,她还打爸爸!”
3.
另外一件我不会做的事情是写文章。经常写了半天,发现词不达意,十分懊恼。
见到别人有好房子好车我不羡慕,就是见不得别人比我能喝酒,比我会洗碗,比我写的文章好看。有时候读到好文章,我看进眼睛就拔不出来,恨不得那些好东西都是我写出来的。
虽然不会写,我却爱写。碰上想写的东西,不写出来,就跟丢了魂一样。写文章,是我获取安心的途径。事情,要写出来心下才清楚;心情,要写出来才能够把它放下。我常常觉得,我这个人来到世间,上帝是为我预留了很多文章空白的,允许我把它们一一填满。比如当年我奶奶去世,我的心痛了很久,直到纪念她的文章完成,那块空白被汉字填满,我才完成了这桩我注定要完成的任务,痛也才得以平息。
想写的感觉,像馋酒,像把某件器皿清洗干净的欲望,时常令我坐立不安。
如果有人很会喝酒很会洗碗很会写文章,我仰慕加嫉妒,巴不得与之举杯邀饮。但如果这个人觉得我因为不会喝酒不会洗碗不会写文章,就不是真地热爱这些事物,就没有同TA一样甚至比TA更为强烈的做这些事情的冲动,就没有资格以懂得它们的口吻来表达自己对它们的感情,我反倒觉得不与TA喝也罢,免得大家都认为对方酒风不够浩荡。
无名语录:会是能力,爱是感情。以能力来度量感情,是为恃才自傲,有肚无量也。
iwantall 发表评论于
我喜欢做饭,喜欢喝酒,喜欢看漂亮但文字朴实的文章。
不过在美国能陪我喝酒的太少,圈子里面的人都不太喜欢喝酒。喜欢弄一点卤牛肉,看电视,喝酒。不过现在不喝白酒了,把不住门,总是喝多,我酒量不错的,可以喝两斤。
胖熊之惊现江湖 发表评论于
嗬嗬,你文笔风流洒脱,还说不会写文章吗?估计酒量也不会差,不需要自谦了。
marathon 发表评论于
真是一个人物,服了你了。周末愉快!
娃娃哈哈 发表评论于
钟爱茅台,醇香让人回味。时间长了不喝都想啊!有几个酒友,对酒当歌,人生快事啊!只是去酒吧才喝啤酒,啤酒不可以多喝,会胖。
TZMAN 发表评论于
和酒相关的应该是三种人吧,即会喝酒、爱喝酒和能喝酒的。一般来说白酒四两以上就算是能喝酒了。
我就不会喝酒(但最近已上了一个台阶,能够分辩酱香型喝麹香型了),白酒都一样(所以好酒都被朋友拿去了,说给我喝无疑是浪费),啤酒也都一样(好在没啥损失)。虽然我自己从来不喝酒,也没有喝酒的想法,但我还是比较能喝的。看情绪吧,半斤八两之间。原来在我们宿舍楼里有几个爱喝酒的同事,是每天必喝。喝了几次我就不去了,落埋怨。其实是他们让我陪喝,结果给人的印象总是我把人家灌醉了。不过也不能说我不爱喝,喝就喝了。只是没有吃饭那种不吃不行的感觉。
开始领导发现之后,还安排我参加了一些活动,主要就是接待外地客户吧。但很快就暴露出一个致命弱点:虽然喝酒不推辞,但是从来不主动让酒,而且重点就一个吃字,还往往是餐桌上第一个吃饱的人。丢人啊···
好在领导英明,任人唯贤,此后让我餐桌上自便,只要最后为领导稍许代劳。在被大多数人识破之前,我已经圆满完成使命。
xerl 发表评论于
我说,爱就是能力。
古龙笔下的好女人,会喝酒,会武功(不一定好高深,但肯定婉转灵动)。而且这个女人只爱一个男人,肯对这个男人付出一切。
唉可我却觉得这害了那男人。对这女人也很是不公。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两段儿象是很有情绪的样子,阿小名不是受了谁的刺激了吧?
你喜欢和啤酒实在是太好了,只要能时不时上趟厕所,啤酒我可以一直喝,hiahia
明亮 发表评论于
呵呵,是啊是啊,我无非是想知道,怎样才能“省去很多表达交流上的麻烦”,他就给吓跑了。
sanfengzi 发表评论于
回复明亮的评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明小亮这么好的问题下,哪吒可哪不了吒了
哪吒 发表评论于
阿小名和明亮,请你们不要互相吹捧换取点击量好吗?尖锐在哪儿呀?不要这么娇气而且没见过市面好不好,这就尖锐了,切。
好了,明天去别的地方看个展览,后天再见。
阿小名 发表评论于
哈哈明亮真有你的,真是个尖锐的问题腋!
哪吒 发表评论于
这得看xx代表什么了,明亮你得知道问题不同,答案随之不同,希望你能理解这点,不要以为看见一个答案就等于看见了世界的本来面目,慢慢学习,贪功冒进要不得。
明亮 发表评论于
呵呵,这么多喜欢洗碗的啊,真好真好。那你们记着我基本是什么都不喜欢,干活时候你们喜欢的上就好了。哪吒,我有个问题,要是人家问你刚才和女朋友XX感觉如何,你怎么回答呢?
孤草 发表评论于
可以有人比我洗碗洗的更不干净,但要是有谁敢说我恨洗碗的程度比不上TA,我一定会‘不洗碗也罢’!
我其实挺喜欢做饭的,就是想到做完饭还要洗碗,做饭的热情就没了。真不明白怎么还会有爱洗碗的,每次我洗碗也是锅碗瓢盆都洗了,切菜板也洗了晾起来,炉台擦干净,油烟机和墙也要擦一遍,最后还要擦厨房地一遍,每次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都生不如死,但如果不做的话,我就更生不如死。所以最好还是干脆不做饭的好!
喝酒我只喜欢喝白酒,啤酒能喝一点,喝不多,红酒干脆不行,一喝就晕,倒是白酒还能品出优劣,而且喝上几两问题不大,不知道我是不是也算不会喝酒。
我虽然不酷爱写文章,但有时候看到别人写的好文,也恨不得是自己写的才好。
哪吒 发表评论于
一般大家都能从我洗过的碗上看出刚吃的是什么。这是为了当我被问到刚吃了什么呀,味道好不好呀这类无聊问题时,我可以直接递过一个我刚洗的碗,对问的人说“你丫自己舔一下就知道了”。省去了很多表达交流上的麻烦。
阿小名 发表评论于
司令你这真是好经验,谢谢分享!“要用清洁剂先里外洗干净,用自来水冲三遍,然后再用高纯度蒸馏水润洗三遍”,我仰慕你!
极品姐夫不如我。我注意过了,他洗碗是戴手套的,难怪那那双小手儿粉嫩粉嫩的呢!
阿小名 发表评论于
三丰子你怎么又把博客给关了?我说你别老整这种事儿成不?一会儿开一会儿关你当你那是冰箱门儿呢啊。我不就说你偶像不长胡子么,你可别也来个有肚没量。
淑女司令 发表评论于
你和那姐夫有一比,他也是特爱洗碗。我不能说爱洗碗,但洗的倍干净,是早年在实
验室里养成的毛病,有些实验要求高纯度,试管烧杯什么的要用清洁剂先里外洗干
净,用自来水冲三遍,然后再用高纯度蒸馏水润洗三遍,要见光看不到一丝水迹才
行。
所以我洗碗都至少润洗五遍以上,你姐夫老嫌我浪费水
你最后这段我知道和人交流有时挺痛苦的哈
三丰子 发表评论于
额的心中,你就是很会喝酒很会洗碗很会写文章。SO 你不需要嫉妒,只需要怜悯就行,所以你老觉得我好。
不过,洗碗是粗活额不爱干。说起洗碗,人都不忍心让我干这活。人家都说,"别,别,你别洗啊!" 哈哈!
瞧那偶像唱个歌还非扮成花蝴蝶,金发还BLUE眼呢。瞧额的偶像到哪里就一身西装,倍儿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