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入夏以来最热的一天,街上每个来去匆匆的行人似乎都在寻找阴凉的歇脚地,所以,街角的那间冰激凌店成了最受欢迎的地方。
下午3点左右,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手中攥着硬币走进店里,她只想买一个最便宜的甜筒。可是还没来得及走近柜台就被侍者拦住了,侍者示意她看一看门上挂着的告示牌。珍妮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感到店里那些衣冠楚楚的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缀着补丁的衣服上。于是她转过身,想赶快走出去。但是她并没有发现,店里有位高个子先生悄悄起身,跟在她的后面走出店门。
高个子先生看到,珍妮凝视着的那块牌子上写着:“赤足免进。”他看见这个贫穷的小姑娘眼睛里噙满泪水。他叫住正要离开的珍妮,她吃惊地看着高个子先生脱下脚上那双12号(相当于中国的46号)大皮鞋放到她面前。“哦,孩子,”他轻松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它们,它们的确又大又笨。可是,它们却能带你去吃美味的冰激凌。”他弯下腰帮珍妮穿上大皮鞋:“快去买冰激凌,好让我的脚凉快凉快。我就坐在这里等你。你走路一定要小心。”
珍妮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她红扑扑的笑脸似骄阳下灿烂而甜美的花朵。她穿着那双特大号的皮鞋,摇摇晃晃地、一步一步走向冰激凌柜台。店堂里突然安静下来。
一辈子,珍妮都会记得那位始终不愿告诉她名字的叔叔,记得他高大的个子,宽大的鞋子,博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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