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之人与社会责任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默想篇》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默想篇》
在著名的登山宝训中,耶稣基督首先讲明了蒙福之人的特征和标记。
此处令我们深思的问题是:这些蒙福之人既然已经得蒙上帝的祝福,他们到底怎样对待这些祝福呢?他们到底在社会上做什么呢?或者说,到底由谁来为这个社会承担责任呢?是魔鬼及其所使用的恶人吗?
耶稣基督的讲述非常明确:“你们是这个世界中驱除黑暗的大光!你们是这个世界中消除腐败的真盐!你们是这个世界上被压迫者能够寻求庇护的城堡!你们是这个世界上为茫茫众生指明方向的明灯!”
所以,沃托夫强调说:“圣徒要为他们自己所在的周围世界的社会制度负责。这种制度并单纯是自然次序的一部份;相反,这种制度出于人的抉择,而且通过一致的努力能够得以改革。圣徒的责任就是要努力改革社会制度,这是他们的主耶稣基督呼召他们所进行的门徒培训的一个方面。改革社会次序不仅不是另外附加在他们的敬虔生活之上,而且恰恰就是基督徒灵修操练的核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