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问题管见

最近西藏发生的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更引起海内外华人社会的关切与担忧。尽管闹事藏人只占藏人的极少数,但其能量不可小觑,又显现出一种轻易不肯放弃的顽强精神,加之西方世界各种势力的种种支持,弄得不好,完全有可能酿成大患,阻碍中华民族的和平发展大业。因此,仅靠这二十年来实行的政治上收紧而经济上大力扶持的政策难以奏效,必须寻求新思维。
西藏问题涉及历史,民族,文化,宗教,政治等诸多因素,外加国际势力的介入,其复杂性决非一般社会问题所可比拟。作为一个工程师,笔者显然不具备全面探讨西藏问题的能力与资格,本文将基于一些公认的事实与常理对西藏问题提出一些看法,或许能抛砖引玉,为专家们寻求新思维铺垫一二。
无论对西藏问题持什么样的观点,以下事实都是难以否认的。
1)尽管在一九五九年以前西藏一直享有高度的自治,西藏成为中国的组成部分已有几百年历史了(至少可以回溯到康熙时代);
2)一九五九年达赖喇嘛及藏独势力武力藏独失败出走印度后,西藏成为由中共紧密掌控的藏民族自治区;
3)一九五九年西藏民主改革之前, “西藏是全世界唯一落伍的,一个用神权统治的地区”(李敖先生语,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Opinion/2008_3_31_4_41_37_370.html),中共在西藏的民主改革曾极大地改善了西藏的人权状况;
4)达赖流亡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明确追求西藏独立的;
5)如果说所谓的“大藏区”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那么在近现代中国历史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大藏区”;
6)与长期的神权社会有关,宗教在藏族的生活与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甚至几乎是头等地位;当然,由于时代的进步,藏人中也出现了无神论者;
7)达赖喇嘛在相当多数藏人中的影响绝非爱国主义教育和对达赖的批判所能抵消的,相反,这类批判造成一种遭受“宗教迫害”的抵触情绪;
8)由于长期隔绝的高原环境与生活传统,多数藏人在目前经济大潮的市场竞争中可能处于比汉回等民族的人们较为不利的地位,这种情况很容易把中国社会目前日益恶化的贫富分化所造成的矛盾搅和进民族矛盾之中,令其更加激化复杂。
出于以上事实,西藏问题又会有怎样的演进呢?
在当前这个和平发展的时代,大概没有人会公然反对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西藏问题。然而中共与达赖集团的谈判已经多年,却不进反退。目前外界舆论一般都认为双方的对谈僵局是中共之过,是中共无端咬定达赖坚持藏独之故。其实,对照达赖搞藏独的历史及其所提的五点或七条要求来看,中共所指他坚持藏独并非毫无道理。寒竹先生的题为《达赖的藏独本质和他与中国政府的谈判》的文章(见 http://blog.dwnews.com/?p=35177),就分析得很透彻,有理有据。就算退一万步说,暂且承认达赖口头宣称的不追求西藏独立,但他的五点七条显然要价太高,很难体现和谈的诚意。
为什么说达赖要价高得没有诚意?首先,你的要价应该与你的本钱相当,达赖及其流亡藏人目前的最大本钱就是作为藏人精神领袖的达赖自己,外加流亡藏人在国际势力支持下给中共制造麻烦而产生的压力(但这种压力中共经历的多了,都是可以忽略或者咬牙挺过去的),然而达赖的要求却是要比照台湾,比香港还过之(不让中共驻军)。流亡藏人怎么可以与台湾香港比呢?台湾与大陆是两个政治实体的对等协商,自不必说。即便香港也是从英国手中转交给中共,流亡藏人除了跟着达赖返回西藏外又有什么可以交给中共的?无论西藏的主权还是实际控制权都牢牢掌握在中共手中五十多年了,中共允许达赖及其流亡藏人回来分享西藏的治权就已经是不小的让步了。更何况香港交给中共之时,香港本身是比大陆更先进的社会,中共当然应给与香港更多的自治以确保香港的先进。达赖以及流亡藏人搞的是政教合一的神权社会,即便采用了一些民主程序,也仍然不能抵消其落后的一面。因此,对于流亡藏人与达赖而言,谈的是招安(甚至都比不上梁山泊宋江们的招安,宋江们还割据了梁山泊嘛),对于中共而言招安的动力是请回达赖,以满足藏族人民的精神需要。至于达赖的大藏区要求,一九四九年以前就不存在,等于是要中共帮助达赖及其流亡藏人拿到历史上藏族与其他民族互相争夺而后来没有完全夺到手的地域(而所有这些地域现在都是在中共手中的!),这岂不是太荒谬了吗?要价太高,是为不诚;据他人共有而为己独占(此处有种族清洗之嫌,难怪Victor Trimondi 认为达赖与纳粹在精神上是相通的,见http://www.whale.to/b/trimondi.html),是为不义;不诚不义,如何能谈得起来?正如一个卖货的不但把仅值十元的东西要价千元,还要买者附带把近邻的商贩赶走,难道还会有买主搭理他吗?
因此,双方若想谈出结果,首先是达赖以及流亡藏人一方必须正视现实,不能坚持目前的无理要求。作为谈判策略,要价可以高一些,但不能太离谱,但最后的结果不能期望回到五九年以前的那种自治状态,因为很简单,达赖与流亡藏人与五九年流亡之前已经无法相比了。
对于中共而言,则应重视达赖喇嘛在治理西藏方面的精神领袖作用。中共方面尤其是藏区的地方当局可能不承认达赖喇嘛在藏区治理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精神领袖作用,或者以为把达赖拖死之后流亡藏人就会边缘化(见孙嘉业的分析:“拖死达赖”藏独将被边缘化, 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Opinion/2008_4_1_17_36_31_199.html),而达赖的转世灵童最终将满足藏人的精神需要。但这只是如意算盘。且不说达赖在世而不能回到西藏这一事实在相当数量的藏人当中造成的怨愤是否会积累到爆炸程度,就是达赖不能终老于西藏这件事本身就可能引发严重骚动。因此,早和解总比晚和解要好,达赖回归现身说法地表明放弃藏独,有利于分化瓦解藏独顽固势力,有利于藏区的长治久安。
达赖回西藏作精神领袖并给以相当的政治头衔(例如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之类),应该问题不大,问题是追随达赖的流亡藏人,显然至少要跟那些由翻身农奴演变成的西藏地方官僚集团分享相当的权利,而这些掌握藏区实权的地方官僚集团是否肯放弃一部分权力,放弃多少权利,则将是双方是否能够谈得成的大问题。笔者实不敢乐观。
解决西藏问题,还应该走政教分离之路,不但对达赖如此,中共更应从现在起就实行全面的政教分离。中共目前的政教相混当然不是宗教对政治的干涉,而是政治对宗教干预太多。既然达赖是藏人的精神领袖,就应允许藏人对达赖顶礼膜拜,不必为了达赖的政治取向而抄没达赖的画像等,更不要强迫藏人对达赖进行政治大批判。应该在宗教领域严格依照法律行事,打击藏独分裂活动(达赖声称不搞藏独)。
可以考虑成立若干藏传佛教特区,每个特区以一定规模的寺院为中心并划给一定的土地山林,特区有寺院自行管理(自治),政府不得干预,但可在寺院喇嘛中任命法律督察以监督特区内的法律执行情况。藏传佛教特区的功用是为藏人提供不受外界干扰的宗教场所,专门提供藏人所需的宗教服务,也可兼有某些藏族特有文化的保护区作用,防止其他文化的侵入。
此外,对于西藏的经济财政扶助,除基础建设外,更应加大教育投入,增设学校(包括大学与各种职业学校),大量培养藏族人才。制定特别法规以扶助藏人企事业的发展,比如给藏人拥有的企事业减税,政府项目优先承包给藏人企事业,等等,以便弥补藏人竞争力之不足。
对于进藏发展的其他民族人员,则应注重教育他们尊重藏人的文化习俗,尊重藏人的宗教信仰,发展有成则应注意回报藏人社区,以利藏区的各民族和睦共处。
总之,在藏区,除依法打击藏独活动与大力扶助藏人经济外,还应实行完全与政治分离的宽松的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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