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删贴原则(读者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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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删贴原则(读者投书)

作者:谢盛友

我对新生事物接受非常慢。2008年1月5日我才开始进入网络,别的朋友已经在网络里如醉如狂了十几年。之前,我所有的业余时间全部给纸媒,从2008年开始,网络瓜分了我一块很大很大的业余时间蛋糕。啊,纸媒,我放不下,离不开你!啊,网络,我拿得起,我敢爱你!

至今,我在网络里的自我制定原则仍然是:决不删贴!至今没有删过任何一贴。我痛恨自己,因为2008年4月19日那天,我提出请求,要求总编删贴,这严重违背了我自己对新闻自由的诉求。

那天,当我沉痛悼念我的岳父时,有朋友不该在那个时候贴出风凉话,所以,我痛恨,所以,我要求总编删贴。今天,我更多痛恨的是我自己。我不该违背自我制定的网络新闻自由。

(引文)
• 沉痛悼念我的岳父 -谢盛友- ♂首页 谢盛友 的个人群组 (3989 bytes) (61 reads) 4/19/08
• 别太沉痛啦!他会为你的重大发现高压锅已揭开而欣慰滴!
• 总编,请删帖,谢谢! -谢盛友- ♂
(引文 完)

只要国内没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思想自由的一天,我不会停止书写表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德国记者协会、国际特赦组织,不停地呼救师涛的原因。一个电子邮件,换来十年监禁,谁不痛、谁不恨?

师涛案,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2005)长中刑一初字第29认定的罪名,师涛于2004年4月20日将编务会议上记录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4]11号)的重要内容摘要,发给境外网站,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正是利用雅虎提供的用户信息,中国方面才得到了所谓的证据并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中国记者师涛十年徒刑。这里涉及的所谓“国家机密”是中国政府要求记者不要做关于六四15周年报道的通知。师涛当时通过在雅虎的电子邮件信箱向境外人权组织发送了一封含有上述内容的电子邮件。尔后,雅虎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提供了师涛的电邮账号,登陆记录和邮件内容,帮助北京警方找出了师涛。  

年初发布《新闻记者的德行》一文,在国内立法网、中国律师网等几十家司法网站上看到转载,令我极端兴奋的是,竟然在十几个省的宣传部的网站上也读到“要新闻自由,不要社会沦入独裁”。

(引文)

谢盛友:要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社会才和谐。作者:谢盛友,学者。什么叫做新闻,新闻学里有个铁律: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也就是说,正常的人与事不是新闻,不正常的人与事是新闻。 ... ...

谢盛友:要新闻自由,不要社会沦入独裁。作者:谢盛友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点击数: 更新时间:2/9/2008. 作者:谢盛友,学者。什么叫做新闻,新闻学里有个铁律: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 ...

谢盛友:新闻记者的德行 :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2&postID=5801

(引文 完)


“弱是罪恶,强不暴是美。”
在此,与天下所有朋友共勉。


写于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德国班贝克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回复安娜晴天的评论:

谢谢理解!
安娜晴天 发表评论于
谢谢 谢老师的文章。原则为界,人心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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