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原则和快乐的本质 (ZT)


美丽是目击的结果。传说中的美丽,是想象的结果,因为有了美丽的底片蕴藏在心,又积累了经验,所以我们不一定再亲眼看到,就可以知道那言谈中流传的美丽,有几分之几甚或完全的美丽。


因为我们依赖了经验,对于美丽的判断就像是有了载体,这个载体依附在感官上。因此实际上,我们掌握的知识越多,见识越广,感官的触觉就越迟钝而不是越敏感。尤其是随着年龄老去,感官退化,我们感知美丽的敏锐力也会越来越差。


还有一种情况,美丽是目击了,但是目不暇给,一目十行,匆匆浏览,造成视觉疲劳,美丽引不起相应的赞叹了,那就是变成了普通事物,感觉不到美丽,美丽就不是美丽。久入兰室,不闻其香,就是这个道理。


色彩是因为光而存在,没有光,色彩不复存在。黑暗里,说那花瓶是紫色的,花朵是橘黄的,那是因为有了先天的映像。因此,美丽是因为目击而存在。而美丽存在的越单纯、离经验越远,其美丽的性质也就越天然自在,这本身又是一种美丽的添加。最初的美丽,都从眼睛里直接诞生。


美丽的原则是单纯。


有原则就能把握尺度。再美丽的事物,长久地面对,也会引起感官疲劳,所以,在原则面前,我们要谦虚谨慎。

短暂一瞥、稍作逗留和旧地重游,是保持美丽的原则。




快乐是一种情绪,也是一种波长,在无形中传播;又如传染病,但传染快乐而不是病菌。

情绪是散发的,一个人有情绪,身边的人一定会感觉到,虽然他没有说什么,做什么,这就是波长。

快乐都是因为美好,来自于外界的刺激。莫名其妙的快乐,属于白痴的自得。

当人们面对山巓初升的朝阳,沙漠西沉的夕阳,绚丽的光彩风景震撼了心灵,人们欢呼,传播快乐。

可是,当你是一个人时,面对同样的风景,你不会欢呼,只能赞叹;你不会雀跃,只能感怀。你的心里必然也是感觉着快乐,可是却未必能尽情地抒发。快乐表达的形式是散发,波长传播给他人,快乐才算有了了结;波长反馈回来,快乐会加倍,本钱加利息,快乐就更快乐。所以快乐比忧伤跑得快;传递快乐的人,比接受快乐的人更快乐。

快乐的本质是共享。

一个人的快乐,是得意,是自喜。

我们常见的、习惯的是一个人的快乐,而往往错把它当成了真正的快乐。放纵感官,尽情享受,会有快感而不是快乐。因为丧失了本质,所以人们往往并不真正的感受到快乐。


共享快乐,需要宽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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