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印巴生意,我想讲讲我经历的几件事:
1) 我曾供货给一家印度公司,不长时间就被抄了后路。最后谁也没得好。不久,这家印度公司便踢了该家工厂,找到另一家大陆更便宜的工厂。我后来听说,他们不知换了多少家公司,工厂。
2)另一家是巴基斯坦公司,我们向其购货。一次我们发现其合同签字于往常不同。一问是其秘书签的。再问,本人不在,秘书不知怎么办,便先打电话,其同意先由秘书代签一下。然后补上。时间过了一段,大家也忘了。
但,不久,价格飞涨,此家公司拒绝继续供货。理由,没合同。没折上仲裁,给仲裁员看合同,但败了。原因不用说啦。看来,人家早有准备啦。
印巴不是不可,但当心再当心。
但,我有几个朋友坚决不和印巴人生意往来。犹太人确不在乎,怪了
>>>2)另一家是巴基斯坦公司,我们向其购货。一次我们发现其合同签字于往常不同。一问是其秘书签的。再问,本人不在,秘书不知怎么办,便先打电话,其同意先由秘书代签一下。然后补上。时间过了一段,大家也忘了。
但,不久,价格飞涨,此家公司拒绝继续供货。理由,没合同。没折上仲裁,给仲裁员看合同,但败了。原因不用说啦。看来,人家早有准备啦。
If the secretary signed the contract and the company performed on the contract, I don't think it matters who signed it -- as long as the company "accepted" the contract and the secretary had the authority to sign at the time, the contract should still be valid and bi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