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人人有“罪”好了,就算“没有人能够有存活的资格”好了

在解释耶和华/耶稣的暴行的时候,基督徒“小财主万荡”同学:“在神的眼里,人人有罪,若不是出于恩典,没有人能够有存活的资格,”

这是典型的基督徒们的思维。问题是:

就算人人有“罪”好了,就算“没有人能够有存活的资格”好了,耶和华/耶稣处罚“罪犯”的时候,可不可以人道一些啊?耶和华/耶稣用“__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这样的方法来“处罚”人们,是不是太邪恶了一点?嗯?我看,这个耶和华/耶稣简直就是邪恶到极点的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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