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浙江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 ”。根据新举措,如果一早上班,自己感觉情绪不佳的,可以向所在中队领导提出申请,但需要说明原因。另外,如果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同一天内碰到3起或3起以上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事件的,这一执法队员当即就可以获
笔者注意到,城管放情绪假的新闻引起了争议。众所周知,城管工作比较繁琐,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多是违章占道摆摊设点、乱张贴、乱堆放等琐碎事务,城管的执法对象大部分是外来流动人员和生活困难的普通市民。城管执法如果处理不当、方法简单粗暴,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扩大。我们应该承认,在当前城管野蛮执法遭遇舆论一致诟病的语境下,城管放情绪假尽管显示出城管部门关心城管队员,保护执法对象利益的姿态,在执法实践中,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法矛盾,改善城管群体形象。但是,笔者认为,城管队员放情绪假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城管队员以情绪不佳为由逃避执法工作,或者拿情绪不好当粗暴执法的挡箭牌,又该怎么办?而且情绪不佳只是城管人员粗暴执法的诱因,并非根源所在。如果城管执法权力得不到规范,考核标准没有跟进的话,城管放情绪假的作用十分有限。不仅“情绪不佳”的城管容易犯事,就是性格温和,情绪稳定的城管对应也难免会脾气变坏。在执法对象面前肆无忌惮,任意而为之。
城管粗暴执法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在我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一些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不明真相,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在信息上不对称、地位上不平等,彼此对执法的理解有分歧。有时可能出现阻挠、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事件。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升级,影响执法活动顺利进行,执法效果大打折扣,给城管工作造成被动;另一方面,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耐心,或者执法经济思想作怪,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强制执法演变成了暴力执法的事情不在少数,而且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有日益突出的趋势。
更为关键的是,除了少数城管执法者"情绪不佳"、作风粗暴、素质低下外,城管部门执法权力泛化、膨胀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这么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部门这样集中,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如此密集地与百姓打交道。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矛盾必然扩大,权力失控在所难免。 这或许是城管人员特别容易出事的重要原因。
依法行政、力避违法行政本是公权力的行为边界。城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这种权力就是为公众提供服务,为城市环境服务,而不是执法犯法、粗暴执法。在应对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上,不让情绪差的城管队员虽然是缓解执法矛盾的一个积极举措,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以为,为了维护政府部门的执法公信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从体制上对泛化的城管权力"动手术",比给执法者放情绪假更为迫切与必要。只有打破执法经济思维,规范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力运作,整合、压缩其权力空间,创设依法行政的执法环境,给脱缰的城管权力戴上法律紧箍咒,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城管粗暴执法。(叶祝颐 原题:给城管放情绪假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