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骑车瘾
今天这里阳光明媚,气温温和..我们去Cycling了!!!
真过瘾,行行停停,三个多小时呢...我可是三年没骑过车了的.
(先记录一下兴奋,细节慢慢再补充,现在要先去看焰火节开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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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算一下,其实没骑车的年头都不只三年了。最后一次的那年,RR才有上下八颗牙呢。之所有记得八颗那么清楚,是因为有一次我们去了RAPIDE DE LA CHINE,在那有人猜RR一岁半了,我问怎么猜的这么准,他说,看小朋友有这么八颗牙呀。
那回在RAPIDE DE LA CHINE,我们幸运地看到了无比漂亮的日落,是我在加拿大看到过最美的一次。虽然,皇家山的那次,看蒙城笼在梦幻光彩之中也很让人眩惑,不过,RAPIDE DE LA CHINE因那激流的水和盈盈的绿,更让人心旷神怡。
当时,我们说以后一定还要再来看。我也真不只一次的去过,可没有幸运再看到一次,不知道当时同行的朋友有没有。
至美的东西,或许是不该奢望一个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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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几个月的那个夏天,在GARAGE SALE看到那个BB单车座椅,很高兴地买下了,第二年开春,买了辆新车。为了能劳靠地装座椅,专门挑了辆很高大结实的车。
单车是拿老爸的大28'学会的,虽然那时人都不比车高多少,就硬是荡车、斜骑三角那么学会了。后来风雨雪无阻地骑车跨城上学的我,一直照料自己的车。照料自己的车是意思就是,无论多少层楼,都是自己扛上扛下;无论什么故障,从漏气到换飞轮的弹子都是自己搞掂。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当初想要拔出刹车绳里一段钢绳的艰难。那时,倔强的自己就是不让老爸帮忙(老爸那时当然并不老,不是后来叫顺口了)。
当时,有那么强烈的信念,男孩做得到的,女孩也一定做得到。当然,后来认识到,那是错的,而且错得很紧要。
比如说,从来带人(多数是成人)不是问题,骑很高大的车也不是问题的我,就是没法骑还是BB的RR坐在后面的车。
那年夏天,我们这帮朋友都还是单身一人,只有我多个小家伙,所以,出去CYCLING,总是有男生朋友带RR,而我另骑的。
那年之后,再没有这么出游的机会了,所有,也就空置了车和座椅四年。新车都不新了,不过RR居然还在勉强可以算在座椅容许的重量之内。所以,换了座椅到DAN的车上,我终于可以骑上自己当初的新车了。
到如今,女人还是没做到男人做得到的事情。当然,反之亦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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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骑的那些,自然是没有什么变速功能的。来这里以后骑的有限的几次,不是旧车,变速功能不灵光了;就是别人的车,不敢乱试。这次骑上自己旧了的新车,在加上有个人很八卦的要指导,所以,一路不断的换档变速。
道理上,上坡为省力,应该用低档,用小齿轮。不过几试下来,我却很不一为然。
档低了,每次踩是省力了,可上坡踩着没阻力感,不过瘾呀;齿轮小了,结果就是踩来踩去不见动,急人呀。所以,我还是宁愿调高点档,踩起来有质感、冲出去有动感——这才过瘾嘛。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屁涵的评论:
公主给我的作业不只一样,你指那件?..嘿嘿...
不过,我有客观原因呀, SS们多包涵哦...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嘿嘿..是生疏了不少,那天还以为第二天腿会要痛,还好没有..看来平时走路多也算是锻炼了. :)
家里的网又有问题了,搬家的后遗症呀..TECHINCIANS都上门总有十次,还是不STABLE..SIGN!
小屁涵 发表评论于
JJ, 我来你这挤挤你哈。:)) 周末到了,歌儿给你的作业还没交呢哈。;))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嗯,骑车子是熟能生巧的活。你也多年没有骑车了,所以。。。
这个片片是很美的。当然我是没有哪个水平自己做一个了。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是了..麦片,你这张新片片很漂亮,很有意境...又阳光又安静. :)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MM这样的事故,我也没少过,因为我以前是爱极穿裙子而且是长的...后来有了孩子,要带孩子上上下下的,不方便,再加上现在因为越来越怕冷,就很少穿裙子了.当然骑车就更不会再穿裙子了.
不过,那天,就是为了表演一下从后面上下车,还是给什么磕了一下大腿,溴大了. :)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我记得我有一次骑车去买东西,穿着裙子,下车前把脚潇洒地往后举高举平了,就摔倒了,因为被裙子挂到了什么地方。当时还总结了经验。过去很多年了,我都忘了,也说不定是往前面下车,没下好。
以后一定再骑骑看。:)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听说自行车不应该在人行道,而应该在汽车道上骑的...人行到窄窄的,车道车速快,我也是觉得不大安全的.
不过,那天是周末,所以人行到,车道都走了,还行.这里有些街很好,有专门的单车道的.
骑车是很好玩的,MM哪天一定要搞辆骑骑. :)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也喜欢骑自行车,不过过去上学不需要,到了国外也没有骑过。觉得这里的小小人行道,也不好骑车吧。
以后有机会,也搞一辆自行车。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阿贝的评论:
真因为没有那个"再"字,它才是至美. :)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回复歌儿的评论:
嘿嘿..没想到吧.到现在回老家,老邻居见到了,都要重提我男孩性格的那面.不过,我以前也是个哭包,你想得到吗? 所有现在认识我的人都不可想象.
人可以改变很多的,但本质却很难真改变的.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屁涵的评论:
QQ是什么呀? 你说JJ我呀?
我们这里夏天的活动一向多得不得了,一年就几个月的好天呀...那倒真不是合屋带来的好, 不过,随时有人可以带RR骑车,那就真是合屋的功劳了. :)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南山松的评论:
好呀,好呀...那天我们一起骑? (虽然很可能要在不同的地方:))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长发飘飘应该是好看,可惜我运动时一般扎起来.如果不是因为想让头发挡着脖子,少晒点,可能干脆挽起来了...嘿嘿...
真的是非常好的天,MM有没有出去ENJOY一下? 看焰火了吗?
阿贝 发表评论于
“至美的东西,或许是不该奢望一个再字的。”
--是。
歌儿 发表评论于
原来长发以前是那么好强的,呵呵,女人有些事情其实可以比男人做的更好,只是力气活实在应该属于男人的,女人勉为其难实在和自己过意不去啊。:))
小屁涵 发表评论于
哇。QQ的生活丰富多彩呢。还是合屋好。赫赫。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板凳.
我也喜欢骑车耶!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赫赫,沙发!
姐姐长发飘飘,估计骑车的样子很好看!
今天不是很热,是骑车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