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圣经 - 加拉太书三章1-14

一个蒙恩的罪人,我能成为神的女儿,乃是因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为我的罪而死,第三天复活。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新约圣经 - 加拉太书三章1-14

    3: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
了你们呢。

    3: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3: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

    3: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么.难道果真是徒然的么。

    3: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
听信福音呢。

    3: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3: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3: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
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
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3:11 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
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
『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3: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
许的圣灵。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