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读者如何投书?
网络新闻学(35):读者投书
作者:谢盛友
网络如何处理读者投书?
传统纸媒法规是这样的:比如某日X报纸刊登Y餐馆卖狗肉。Y餐馆业主觉得是诬蔑,根据新闻法,业主可以向X报社投诉,要求澄清事实,如果X报纸的记者是传播谣言,报社必须刊登道歉,而且在同样的版面,同样的大小。若是广播或电视,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必须在同样的时间段,给以同样的长短的时间播出,并道歉。
因为根据传播理论、传播的社会效应和传播法规,受害者必须还以清白,这就是传媒的责任。在网络里尤其是在博客里,若X伤害了Y,Y向谁提出上述要求?X拒绝刊登道歉,Y怎么办?在论坛里,若Y受到伤害,当然班主会删贴。问题是,光删贴是不够的,因为已经传播出去了,信息接者已经接受了,因此,必须有一个澄清事实和道歉的机会。目前的网络做得到吗?
我与《图片报》打交道。一九九五年我成功地发起组织德国华人抗议《图片报》的活动。
当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我们聚会在汉堡。阿克塞尔 •施普林格广场位于汉堡市中心,离火车站不远。广场被三条马路隔开,形成一个三角形,其中一个角正对着《图片报》大楼。
那天,我在阿克塞尔 •施普林格广场面对群聚的中国同胞用德语说:
同胞们,我们今天为什么要在这里呢?我们中国人没有宰狗,也没有卖狗肉,而是《图片报》在“炒”狗肉,使我们全体中国人倍受侮辱。我们今天在这里的目的是,要《图片报》在全德刊登“澄清文章”,不达到目的,绝对不退场;我们永远的目的是,要永远维护我们中国人的形象。
与会大伙也很起劲,跟我用德语一起喊“我们要求在全德刊登澄清文章!”“我们要求还我中国人的形象和尊严!”,尽管喉咙都喊哑了,但大家还要合唱“不管我们生在哪里,我们都是中国人!”和“团结就是力量!”等歌曲。示威结束后,我们自动把广场打扫得干干净净。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德国《图片报》在第二版刊登读者投书和编辑说明,澄清该报四月四日“炒”狗肉新闻的失实辱华报导,并向中国人道歉。同日,《图片报》用柏林版四分之三的版面专门介绍中国的食文化和中国餐馆,以“赎罪”的方式给华人道歉。严格上来讲,《图片报》在第二版以读者投书的方式刊登“澄清文章”,其版面与“原文”不相当,是不符合德国新闻法的规定的。
不过,阿克塞尔 •施普林格广场的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位置”,使得旅德华人可以不分国籍、不分出生地、不分籍贯、不分职业、不分政治信仰,一起携手共同表示愤慨与不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中国人给人的一般印象是一盘散沙,各人自扫门前雪,很少人肯为全体华人的公益事情勇敢地站出来。即使有些行动,也是往往虎头蛇尾,三分热度,而后不了了之。在欧洲普遍排外的风气下,少数族群经常被歧视和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散居欧洲的华人也遭池鱼之殃,常常为当地民众打压迫害的对象。寄人篱下,本来就有一种不可奈何的屈辱。而华人同胞之间,往往因为种种原因,不是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就是唾沫自吃,笑骂由人。这种退缩的态度往往换来的不是对方的同情和尊重,而是更多的屈辱和打击。
阿克塞尔 •施普林格广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有时委曲往往得不到求全,华人在异乡若团结一致,也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2007年,德国明镜周刊专题:黄色间谍。该专题诬蔑旅德留学生学者当中很多人从事间谍活动,给华人学生学者的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很多前辈侨领出面请我再度出山,跟明镜周刊打官司,讨回公道。我跟前辈侨领说,不是我不愿意出山,在德国明镜周刊面前,我要做聪明的中国人,不做笨蛋的中国人。明镜周刊的做法非常狡猾,没有写明“张三”或“李四”当间谍,你如何起诉?
有国家存在,就有间谍存在。这是公开的秘密。能做的反击应该是国家,至少是人民日报或英文中国日报,你有本事,你也出个专题:德国高鼻子间谍。
结果如我分析的一样,汉堡检察院没有接纳华人的起诉(只证明信件收到),更不用提立案调查了。
为什么说明镜周刊的做法非常狡猾,下一节课讲授内容:新闻自由原则。
(写于2008年5月31日,德国班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