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
在孙中山对美国的民权充满向往时,超过数百万的美国黑人还在集中营里做奴隶。自从林肯赢得美国南北战争之后,法理上黑人已经成了自由人,而不再被当成奴隶,但美国宪法和其他法规并没有把黑人当奴隶,认定为犯法的条文。于是美国南部各州自己颁布了形形色色专门针对黑人的法律,比如说黑人在任何时候必须证明自己有一份合法的工作,否则就立即抓去坐牢。在这种情形下,很多黑人就成了犯人,被南部政府合法的租给美国的大企业,如美国钢铁公司等等,作为变相的奴隶来用。在这些强迫的集中营里,黑人受到的待遇是非人道的,各种类似于关塔纳摩的酷刑和折磨方式层出不穷,许多在营中的黑人被沉重的劳役,得不到治疗的疾病,和无休止的折磨而丧生。而美国公司在租用这些罪犯来开采矿山,修建道路时,则赢取暴利,还因此而击退了白人工会的罢工反抗。到底多少黑人被奴役,仍然没有总的数据,但是光在阿拉巴马一州,至少超过20万黑人被租出去。
这个情形一直持续到1941年,才由罗斯福政府出来干预。当时干预的原因是,日本帝国利用这个事件开展的宣传攻势很成功,使美国政府在国际上名声扫地。另外就是,美国需要大量人力从事二次世界大战的战争和军需生产工作。于是在珍珠港事件的第四天,美国政府立法限制出租黑奴。可以说是日本军国分子们救了黑人一命,但就把美裔日人变成了新奴隶。当时的中国政府趁此机会,由宋美龄主导,推翻了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都有赖于日本鬼子之力。
而美国和英国放弃所有不平等法案中的在华特权,也得益于日本军政府和汪精卫伪政府签订的日本放弃不平等条约的协定,迫使美国和英国不得不作出比日本军国主义要“道德高尚”的行为来。即使是后来的黑人民权运动,如果不是苏联的政治攻势,估计很难预料其结果如何。甚至在半黑奥巴马出来选总统的今天,经历了两任黑人国务卿(鲍威尔和赖斯),年轻黑人男性中仍然每9个人中间就有一个在蹲打牢,而且这种局面改善的机会基本上不存在。
所以现在有人搞笑的解释说,美国宪法上的“人人生而平等”是翻译错误,应该是“所有(白人)男性创(被上帝)而平等”。女人当然不能算人,其他人种(非北欧和德国北部,英国)自然也不能算是人。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美国从来倡导的都是精英政治,而非广泛的民主政治。
本来,任何一个社会,在考虑如何维持其稳定和变化的平衡时,都必须面对两个考量:一是如何创造出足够的流动性,让穷人能通过自己的合法的努力,而在社会中出头;和如何保障富人的利益而不受非法的社会行为的损害。如果不能保障既得利益者,这个社会就没有了目标和公义,因为大家随时都会对社会的财富分配不满而要求重新洗牌,那么任何个人的奋斗和努力,就毫无价值,应为大家只要知道如何揭竿而起,打土豪分田地就行了。
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做得最好。一个是儿子的平等继承权,使中国传统社会富不过三代。有钱人通常会多娶老婆,然后众多的儿子分家,就难以形成一个超级大富豪。当然现在不可能这样做了,只能通过高遗产税,劝人为善多捐款来解决。另一个是教育平等权和科举制度,给予任何有志向的穷苦人,一个奋斗的机制。在加上对外战争立军功,都给了人们一个向上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体制,通常是在这些机制中,实在没有能力过关斩将,才会把人逼上造反之路,如清朝的洪秀全就是一个多次落第的秀才。
七十八
而人类社会就是要有这样的制度,让所有青年洪秀全不会成为中年洪秀全,使沈万三儿子和孙子,不再是沈万三本人。
美国人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其中一个最更本的基石是法制,只要程序合理,不求结果公平。在美国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考虑你到底如何得来的。比如卡耐基是盘剥工人得来的,布什是贩卖黑奴得来的,等等,都不是问题,但是如果有人侵犯他们的财产,就是一个大问题。那么你可不可以剥夺别人的财产呢? 可以,只要你合法,按照法律程序。比如在美国,如果你看中了某位人士的地产,你可以跑到他的地盘上开派对,请客,进行野餐之类。如果那位主人太好客,不忍心来扫你的兴,阻止你以上的行为,你就可以正二八经的去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把这块地正式归于你,应为你已经行使了地主的权益,而没有人有异议。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中国,当法官作出合法但不合情合理的判决的话,估计中国人立马就会把这个法庭放火烧了。中国人重结果多于程序,重公平多于规矩,和重人情多于道理,都使法制的推行具有一定的难度。法不責众,和刑不上大夫,都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对法律的普遍性和公正性进行挑战,表现了中国人社会中的高于法律的更高理念,则是“人民的多数认同”高于法律精神,而且“精英思维”比法律要更有真理价值。
粗听起来似乎觉得中国人天生就是民主的料子,因为其对“民意”的重视似乎是一个终极的社会关注。而民意又代表了天意,天意决定天命,而天命决定谁当皇帝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似乎得罪老百姓的后果,是不可以想象的,是不能不由当权者来负责的。那么为什么历史上,真正的民意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导致历朝历代被剥夺了天命呢?
一个指责游戏,就是怪罪于庞大的官僚系统。天子是要与民同乐的,而且芸芸众生也是出自内心爱戴万岁爷的。全国人民上下同心,但是中间却出了岔子。这房子的盖子很棒,基础也很扎实,可惜是中间的柱子被该死的蛀虫挖空了,搞得国家摇摇欲坠。看来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帮人民公仆们,黑了良心,把孔老爷子的教训吐进痰盂桶了。
这样看来问题不在皇帝那里,而在贪官那里。只要我们可以清洗贪官,这大宅子还是会高大光猛,富丽堂皇,和勃勃生机。所以说,中国的民意不是如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甚至不是选举三里屯屯长,而是为什么这个傻冒屯长为啥没有听听“俺”的说法。中国的民主最大的关注,不是官威(地方政府的威信),而是吏治(地方政府的诚信)。而西方选举民主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在于其决定的是关于政府威信的问题,及为啥这个政府具有合法性(因为俺三里屯人选了这几个蛤蟆),而不是这个政府的施政合理性(为啥这些个蛤蟆晚上三点吵死人?)。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中国科学院可以发明人工智能机器人,每个村子里放一个做村长,每天就把老百姓的想法按支持度排名,输进去,然后让机器人执行,不知中国的政府效率和行政廉洁可以提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