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不能私吞杨佳案的真相
北京小伙子杨佳独闯上海闸北警局,连刺10人,毙命六人,重伤四人。
案发后,人们纷纷在问:“究竟有多少深仇大恨,能让他做出以命易命的决绝选择?”
截至目前为止,关于杨的动机,先有民间版本在网上广为流传,后有上海警方版本在官方媒体上发布。(民间版本提供的信息大致如下:去年10月,杨佳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车代步,闸北分局警察怀疑他盗车,拦截查问,杨佳出示租车凭证,警察以看不清为由,强行把杨佳带回警局审讯长达六个小时,后来事情搞清楚了,杨被无罪释放。在警局内,杨据理力争,警察施以暴力逼供和殴打,以至于,他出狱后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其性器官严重受损,今后将无法生育。这对于一个年轻男性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于是,无辜受害的杨佳去闸北分局讨说法,要求赔偿3万元,但加害方只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杨拒不接受,屡次向闸北分局理论,警察们失去耐性,干脆不理他。该分局领导还曾恫吓他说:“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
上海警方出面否定的民间版本,并很快抓获了在网上发布民间版本的苏州男子郏啸寅。据郏交代,闸北袭警案发生后,他为了扩大其在网络上的影响,编造了上述故事。上海公安督察部门称,经过认真核查,民警执法有据,无不当之处。杨佳被带回芷江路派出所后,也没有遭到警方的虐待和殴打。为此,上海官方公布了去年10月5日的一段录音,记载了杨佳与盘查他的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而杨佳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事后向公安督察部门多次申诉。大概是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海警方分别在2007年 10月和2008年3月两次赴京,对杨佳母子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未达成和解。在第二次赴京协商时,上海警方还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
首先,尽管由于缺乏权威的信息来源,网上流传的民间版本并不准确,但并不影响杨佳严重受辱和多次申冤无果的大致过程。上海官方提供的信息貌似具有权威性,但从提供信息的主体看,官控媒体本身就不可信,何况还违反了当事人必须回避的中立原则。上海警方作为此案的当事人之一,按照涉案当事方回避原则,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信息发布,上海警方都不应该主导此案的调查和新闻发布,而应该聘请第三方调查此案,更应该开放媒体的自由采访报道,特别是让上海官方媒体之外的媒体介入此案的采访报道,这样才能让此案信息的透明。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上海警方不但垄断了此案的调查权与信息发布权,而且还为杨佳指定了律师谢有明。这位律师居然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官方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根本不适合担任杨佳的律师。除非杨佳本人或他的家人出面聘请身份中立的律师代理此案,否则的话,谢有明律师所透露的信息都不足以采信,他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不可能有利于杨佳的权益最大化。如果上海警方继续垄断杨佳案的调查权和新闻发布权,那就等于利用公权力私吞了杨佳案,无论怎样辩解,也无法取信于民,更无法带来公正的审判。
其次,上海警方关于杨佳袭警原因的解释,含糊不清之处多多,根本经不起推敲。1,警方的解释仅仅是单方面说辞,为什么不敢公开杨佳或杨佳的母亲的说法?2,上海警方仅仅公布了民警与杨佳在大街上争吵的录音片段,但为什么不公布全部录音?3,杨佳在派出所六个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公布杨佳被带到芷江路派出所后的录音和笔录?4,如果杨佳没有遭到极不公正待遇,以至于在派出所内被警察殴打至重伤,他为什么如此执着地投诉?5,杨佳多次投诉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警方不敢公布投诉书?6,上海警方称杨佳的投诉都是无理取闹,为什么还要两次前往北京找杨佳寻求和解?杨佳为什么不接受警方的和解要求?
第三,除了以上疑点之外,即便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片段,也能证明警察的滥权。录音中,杨佳说话的火气确实不小,但这火气是警察滥权激起的。杨佳给警察看了租车凭证,警察检查后就必须放行,但警察却以看不清证件为由继续扣留杨佳,已经是滥权了;再把杨佳带到派出所关了六个小时,就是更严重的滥权。正如法学专家周永坤先生在“强国论坛”评论说:“从事情的前因后果来看,警察存在明显的故意,故意显示自己的权威,故意给他们认为‘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吃点苦头。这是将警察权力当作耍个人威风的工具的行为,否则无法理解警察的行为,凭什么关人家六个小时?现在的问题还在于,直到现在为止,警方仍然理直气壮,不承认警察行为的不当,这就令人担心。连我最尊敬的上海警方都是这个水平,都是官官相护,都缺乏自省精神,其他地方的警察法治精神可以想见。”(《法学专家周永坤对上海袭警案的看法》
第四,杨佳的母亲应该知道杨佳的作案动机及其申诉的内容,也知道上海警方两次来北京为何没有达成和解。但在案发后,上海警方以“协助调查”为由,强行把杨佳的母亲从北京带到上海,截至目前,这位母亲既不能在媒体上说话,也不能为儿子请律师。公众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位母亲被上海警方强行封闭在与世隔绝之中,事实上她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这位母亲将遭遇什么?是否遭到上海警方的胁迫而不得不违心地与上之合作?这一切,公众无从知晓。只要杨佳的母亲无法自由地与外界接触,无法为儿子聘请身份中立的律师,即便不久后杨佳的母亲出现在媒体上并说出不利于她儿子的证词,公众也有充分的理由质疑这些证词的可信性
总之,如果杨佳案不能由第三方来调查取证,那就无法澄清诸多含混之处,被上海警方私吞的杨佳安,很难有司法公正可言,更无法消除公众的疑惑。在此情况下,民众根据网络信息和自身经验所形成的判断只能是:在中国现行的制度及其司法环境下,警民冲突的发生大都由警方的不公正执法引起,事后大都是平民上访,而警方屈尊下访则极为罕见。如果上海警方没有不公正对待杨佳,没有给杨佳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怎么可能两次屈尊来北京下访。而在杨佳一方,如果不是遭遇极不公正的对待,他怎么可能没完没了地多次申诉!如果不是多次申诉未果,他怎么会采取暴力袭警这样的极端手段来申冤呢!
基于以上种种,民间舆论的主流只能倾向于这样的判断:正是极为恶劣的司法环境和警察的野蛮执法,才导致杨佳的铤而走险、以杀警察申冤。
上海暴力袭警案,无论对正值青春年华的杨佳本人和他的亲人,还是对被杀警察和他们的亲人,都是无可挽回的大悲剧。更进一步,在某种意义上,此案可视为中国社会悲剧的缩影——制度性的悲剧。也就是说,在整个社会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中,此案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个人报复的性质,而直指高度紧张的警民关系背后的制度性成因。中共当局把杨佳定性为“歹徒”或“暴徒”,而网络舆论把杨佳奉为“大侠”或“英雄”,官媒简单地谴责网络舆论的非理性或冷血,已经变得毫无意义。而最有意义的事情是上海当局和中央政权的深刻自省,检讨警察制度的弊端以及警察执法的问题,检讨造成杨佳案和网络舆论的制度原因。
不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而是“恶制苛政出刁民”。
不是刁民喜欢用暴力反抗政府,而是制度性暴虐逼出民间的暴力反抗。
不是“以官为仇”的民间思维带来“杀人犯变成英雄”的民意,而是“以民为敌”的官权思维和专政工具的暴虐造就“以官为仇”的民间逆反。
不是民间喜欢造谣或信谣,而是新闻垄断体制给了谣言以丰厚的孕育土壤和巨大的传播空间。
2008年7月12日于北京(《观察》200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