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林徽因
给文章取这样的名字,绝对可以入标题党。而且有人会相当不以为然,“谁让你喜欢她了?你以为她在乎你喜欢不喜欢?你不喜欢她就不风华绝代了?你这不是嫉妒是什么?......”
我鸡肚吗,氧化钙,还鸭肚呢,少跟我来这套。
上面那些问号之所以让人不好回答,不是因为特有道理,而是因为林徽因已经死了,死了就等于死无对证,她会如何反应我们谁也不知道。
还好我不是冰心,不会因为写了一篇模棱两可让人猜的文章而收到一罐醋。我倒是想知道冰心拿那罐醋怎么办了,要是倒掉反而乏味,不如炒菜时调调味。
“不是我要吃醋啊,是你送上门来的嘛,不吃怪不好意思的!”
万一冰心说了我说的这句话,不知道林徽因会不会消消气?
后人提及这段公案,我觉得也不算拿女人的小心眼开心,而是两个才女偶尔斗个小法非常吸引眼球,比看男人吵架有趣多了。
我相信一罐醋的逸闻是真的,很可爱,尤其是林徽因,好聪明的一个人,也会掉进世俗的泥沼,居然觉得别人的讽刺一定是出于嫉妒。
说不定,她所不能接受的,是来自一个女人的讽刺,假如是个男人写《我们的太太的客厅》,也是因为嫉妒吗?
很难说,揣测别人的心机最麻烦,任何人都只能凭自己的经验阅历来判断。
那谁说历史是被任意打扮的小姑娘,这么久了,人类从结绳记事以来也数千年了吧,也没见历史跳出来抗议过,他可真豁达呀,真宽容呀,真模糊呀。
被恶意篡改或者涂脂抹粉的又岂止是历史呢,我猜测自从人类发现罗生门的秘密之后,一直陷于不能自拔的狂喜之中。
真实的谎言,谎言的真实,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能满足内心的期盼。
另外,罗生门还是赚钱的最佳途径之一。
英国的杀人医生杰克死后都快化成灰了,他的档案竟然还是绝密的,我就不明白有什么绝密的必要,想跟他学习的人早就学了。可是关于杰克的电影不是隔一阵就出一个吗,越神秘越赚票房。
肯尼迪到底是谁杀的?谁都说自己没杀,谁都说是别人杀的。没关系,研究肯尼迪的专家们正好有饭碗,几十年的尘埃算得了什么,扒拉扒拉就是满汉全席。
没见过比历史更沉默的家伙了,他楞是任凭山雨满楼,鬼影重重,就是不吱声。也许都是为了人类着想吧,倘若哪天他老人家沉不住气的话,我都担心人类会惊吓过度,呜呼哀哉。
不过我们能从中还是可以学到一些常识,比如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君王讳,为偶像讳......更重要的,是为过去讳,为自己讳。
你是谁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你一定要是我以为的那个人。
所以话又说到开头的林徽因,我又不认识她本人,她那些据说才华横溢的作品我一个都没读过,我有什么资格说不喜欢呢?就因为巨多的道听途说?
我只是不喜欢那个被后人的集体意淫所集体再创造的林徽因,我不喜欢的是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类似的意象。
历史人物的粉丝,其实也跟当今的超女粉丝差不多,所谓的一厢情愿在他们眼里都变成了一往情深而已。
但是,凡造神都是有代价的。
神越伟大,代价也就越大。
历史已然不堪重负,被造神的只怕也难免象法海的雷峰塔,原以为能镇住白娘子一千年,却想不到雷峰塔自己倒掉了。
人,OK,女人,一旦被定格,未尝是件好事。
反正你满身是嘴都说不清了。
林徽因未必喜欢她的后世形象,不过我猜有那么多人仰慕她的风采,她会高兴的。
关于这个,张爱玲早说了,别人夸自己的话,就算说不到点上,她也爱听。
大实话。
至于那些自己为自己造神的,先别管大神小神了,本事大的造大的,本事小的造小的。我的忠告是,第一,一定要有远大目光,先从最大的造起,空中楼阁是永远不嫌大的。
第二,一定要坚信,坚信自己是完美统一,你若都半信半疑的话,粉丝就更为难了。
第四,一定要坚持,不说几十年如一日吧,怎么也得几年如一日,别忘了还有很多人靠着你充实他们的信念呢,不要只顾自己。
第五,也是最后一点,万一年景不佳,遇到非要把你拉下神坛的亡命之徒,千万别跟他们争,别一不留神让人家胜者王侯败者流寇,怎么都不踏实。
赶紧撤吧,要相信花果山有得是!
不跟活人吵架,不说死人坏话。
前者,吵不赢,赢了也无趣。
后者,若是他气不过来找我,谁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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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金色的麦田的评论:
麦田好啊:)
谢谢你的问候,很高兴:)
这几天德国下雨,有点儿初秋的寒意了,想你在丹麦也差不多吧,欧洲的秋天真的很美.
周末愉快!
金色的麦田 发表评论于
哎,很惊喜的发现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是我进文学城最早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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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mister986的评论:
我真的觉得你没有看懂.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我真的觉着你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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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飘侠的评论:
嘿嘿,草草写几句,就算作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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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commmon的评论:
嗯,林徽因的确是美丽的才女.
看人,也的确是宽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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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横塘雨眠的评论:
特意搜了一下,梁从诫的一个访谈中他是这么说的,好像某个电视剧里提到这诗是写给徐志摩的.
他也坚决否认了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感情关系",认为是朋友友谊.
到底是写给谁的,大概只有林徽因自己才清楚吧,后人的说法应该都是出自个人的理解了.
飘侠 发表评论于
真是标题党,跟我的偶像作对!
commmon 发表评论于
她真的才华横溢,she was a talented woman, she was pretty and she had a big heart.But she had no breadth of mind.
Perfectness is hard to find.She was just a human.
横塘雨眠 发表评论于
据林徽因之子梁从诫说,那首"人间四月天"的诗是母亲写给初生的他,而不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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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醉在四方的评论:
茄~~
我写东西经常跑题,这篇却是很老实地围绕了中心。
醉在四方 发表评论于
靠!真正的标题党!俺正想拍砖,但发觉不是传说中的那个意思。鄙视楼竹用美女来招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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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为人父的评论:
也许每一段历史都有个罗生门。
哈哈,历史就是演义。
为人父 发表评论于
如果你活得够长,你就会发现你刚刚经历过不久的历史也会被那些没经历过的给歪曲了。由此我不得不怀疑所有的历史都不是真实的,都被乔装打扮过或刻意歪曲了。所有的人都无可奈何地选择性记忆自己认可的历史。
历史也是很容易被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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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啊扑的评论:
嘿嘿,没错儿:))
啊扑 发表评论于
女人看女人,和男人看女人真是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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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简宁宁的评论:
好,收到,也回了:)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小艾,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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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米粥的评论:
哈,好像林粉越来越多了。
当年她的沙龙吸引人,应该也不单是有个貌美且多才的女主人,里面都是各界名人,他们的聊天估计是很有趣的。
她是很美,从照片上看非常清秀动人。她的虚荣也是女人的通病而已,只是后世的粉丝过于追捧之下,反倒削弱了她的一部分魅力。
而且,我有点怀疑,她真的才华横溢吗?
以后有时间找点她的作品看看。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thunder_bird的评论:
原来“人间四月天”的出处在她的诗里啊!
这首诗是写给徐志摩的吧?
林徽因才是暧昧教的绝顶高手,不,教主,所以后人只好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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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思瓜的评论:
告诉瓜,艾窝窝就是爱窝窝:))
因为懒瓜不懒得遛狗,我就放出胖当当去查了一下,找个剪短的介绍如下:
----艾窝窝,北京传统风味小吃,每年农历春节前后,北京的小吃店要上这个品种,一直卖到夏末秋初,所以爱窝窝也属春秋品种,现在一年四季都有供应。爱窝窝历史悠久,明万历年间内监刘若愚的《酌中志》中说:“以糯米夹芝麻为凉糕,丸而馅之为窝窝,即古之‘不落夹’是也。”
可见这种食品是用糯米洗净浸泡,尔后入笼屉蒸熟,晾凉后揉匀,揪成小剂,摁成圆皮,包上桃仁、芝麻仁、瓜子仁、青梅、金糕、白糖,拌和成馅,就成了明万历年间称之为窝窝的食品。但为什么后来又成为爱窝窝呢?在清人李光庭的《乡谚解頤》一书中找到了说明。因为有一位皇帝爱吃这种窝窝,想吃或要吃时,就吩咐说:“御爱窝窝。”后来这种食品传入民间,一般百姓就不能也不敢说“御”字,所以省却了“御”字而称“爱窝窝”。此小吃在明代已流入民间,明代《金瓶梅》中记录当时流行的美味中就有爱窝窝。
爱窝窝外皮用的糯米是已经蒸熟的,馅也用桃仁、瓜仁、芝麻仁和白糖事先炒好,所以做得之后就能食用。故《燕都小食品杂咏》中说:“白粉江米入蒸锅,什锦馅儿粉面挫。浑似汤圆不待煮,清真唤作爱窝窝。”还注说:“爱窝窝,回人所售食品之一,以蒸透极烂之江米,待冷裹以各式之馅,用面粉团成圆形,大小不一,视价而异,可以冷食。”-------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十年前我在学校的书店曾经站着读完了一本《林徽音传》,好像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和很有名的版本,而且是很捧得写法,但是我看完了以后非常的不喜欢林徽音,字里行间只觉得此人年纪轻轻就十分势利,年长以后又非常做作,不爽。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回复绞子王的评论:
哈哈,您老是不是把饺子王也黑了呀?真是一个都不放过啊,哈哈:)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没读过林女士的,都来补补课哈:)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
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那篇鹅黄,你像;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
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
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四月天呀,俺有些怕,过敏啊:(
林女士之所以成为神,都是拜托了时下的那种风气:凡是长得跟男的不一样的都叫美女;如果你碰巧还会写几个字,你就是美女作家了;如果更进一步,你还会卖弄风情,在几个名男人间周旋,让他们神魂颠倒,其中有的还为你终身未娶,恭喜你,你象林女士一样,是女神了。
思瓜 发表评论于
艾窝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窝头吗?哪位介绍介绍?
我对林徽因没啥感觉,一个近年炒得越来越有名的女人。有次看一篇文章,写的是林以前的学生感谢林对他直言没有天赋,以至于他迅速改行没有浪费时间生命在建筑学上。我很不明白,为啥要感谢?因为没有天赋成功的几率低就被导师不留情面的否定?这是件多悲哀的事情,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最重要,能否成功不走到最后谁也不知道。 从这点上来说,我不赞成林的做法。但是也有可能这篇文章是杜撰的,现在喜欢和名人扯上关系的太多了。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绞子王的评论:
茄~~
是饺子吗?还是饺子王的亲戚?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简宁宁的评论:
艾窝窝好吃吧,北京就是好啊!
冰心的那篇小说写得还是挺传神的,我读过她的小说全集,其中有些是真不错。林徽因的文采风流我不知道,没读过。她们都是极聪明的女人,各自的个性成就了不同的人生。
对了,宁宁麻烦你查悄悄话:)
绞子王 发表评论于
这不叫鸡肚,啥叫鸡肚?嘿嘿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嗯,我也不喜欢林徽因。不过我觉得林会喜欢后人为她造的形象的,应该符合她心目中的自己。
那个送一坛子醋的故事倒是让我对林徽因有了一分喜爱,有幽默感的人总是可爱的,醋酸泡出来的也没关系。
为了表示对小艾的支持,从今天起我改名叫“艾窝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