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抗日战争中国民党陆军单兵装备详解(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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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甄锐 来源:铁血论坛

以史为鉴,珍视和平。60年前,中华民族以不屈的精神赢得了伟大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60年后的今天,在这平静安逸的和平生活中,可能已很少有人去探究那段血火交织的岁月,更不用说鲜有人问津的国民党陆军单兵服制装备。历史不容忘记,忘记意味着背叛。警钟长鸣,方为民族的脊梁。下文以详尽的文字和丰富的绘画追忆了那段历史,谨以此缅怀那些为民族独立和解放而献身的英烈们!
  
  谈及国民党军队的军服服制和单兵装备制度,必须先从国民党军队的整军运动说起。
 
  1933年,南京中央政府国民党军政部根据德国军事顾问提出的建议,开始了浩浩荡荡的整军计划。在整军过程中,不同编制的部队有不同的名称,主要有整理师、整编师、调整师、新编师四种称谓。按照德国顾问塞克特《陆军改革建议书》所提方案,要将全国陆军重新编组成60个师,称之为整编师,装备德国进口的武器,应用德国先进的军事体制。

  但其整理师的概念却是最早提出来的。1934年12月,尚未轮到编组的部队根据军委会颁布的《陆军师暂行编制表》的四团制师为标准进行整理,故名整理师。它的编制为2旅4团,师直属骑兵1个连,炮兵1个团,工兵、通信、辎重各1个营,1个卫生队,1个特务连。

  1935年下半年,第一批10个师的整编计划开始实施,但由于当时德械装备尚未运抵中国,只得在编制体系和武器装备方面进行一些内部调整,故称之为调整师。但10个师中有一个例外,就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它完全按照当时德国陆军步兵师的编制编成,异于国民党军队其它师级部队。
  
  1936年,军事委员会对整军方案作了进一步规划,确立了减少大单位,充实小单位,特别是充实团以下部队的战斗力以及人事、经费等方面的整军原则。根据这一规划,整编的部队称为二十五年调整师(1936年即民国二十五年),初步计划年内完成20个师的整编,先从中央军和东北军开始。到1937年7月,中央军共调整35个师、整理24个师,东北军调整10个师,另有粤军10个师、川军26个师和9个独立旅被整理。在中央军的30个师里,基本上都接受了一些德式装备,其中还有一些全部实现了德械化,并接受德国顾问的系统训练。这些面貌一新的中央军,堪称为中国近代史上最现代化的陆军。

  至抗战爆发前,整军计划一共进行了两期,共计20个师,第三期的10个师正在进行之中。在已完成整军的20个师中,实际上接受过德国顾问系统训练与指导的部队只有第3师、第6师、第9师、第14师、第36师、第87师、第88师和教导总队,以及不属于正规军系统的税警总团。

  德式师的编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为装备最齐全,训练最正规的精锐之师,1937年11月被扩编为3旅6团的甲种师,总兵力达三万余人,其中3个团即第1、第3、第5团为全德式装备,另3个团(多为新兵)则在整训之中。另一类是以第36师、第87师和第88师为代表的所谓新式中央军。全师下辖2个补充团,配备换装德式装备时淘汰下来的旧式装备。
  整军计划实施的同时,1936年1月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也颁布了《陆军服制条例》,但限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或各地被服工厂的规格而有所差异,抗战后期更趋于混乱。如果对国民党陆军装具进行细分的话,主要可分为标准服制(即国民政府军队的基本服制)、中央军部队服制(主要以德械步兵师的步兵装具为主)及普通部队服制(主要以原地方军阀的部队装具为主)三大类。
  
  国民党军队的标准服制
  
  国民党军队的军服沿用了北伐时期黄埔军校学生军的军服样式,以灰色棉布裁剪的中山装为主,手持苏制7.92毫米莫车—纳甘M1891式步枪,配大盖帽、军裤、皮带和布绑腿,士兵足穿草鞋,军官则配皮鞋。这种服装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基本上被沿用。中山装式样的上衣成为军装的基本制式,而大盖帽由于不易制作,且不便于实战,后改为布制野战帽。
  
  在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中央军的夏常服主要以黄绿色为标准色,是由蒋介石聘请的德国顾问们建议使用的。读已故历史学家黄仁宇教授的文章可知,从1931年前后到1942年,这种颜色的夏季制服一直是国民党中央军主要采用的制服颜色,后来才换成土黄色的夏常服。除黄绿色军服外,也有部分部队在抗战前后穿卡其色军服(例如淞沪抗战时期国民党中央军的第87师和第88师)。

  在原地方军阀部队所属的非嫡系杂牌军中,北方部队大多数以灰棉布制服为主,即使嫡系部队,也有不少穿灰布棉军装的。此外据文献记载,两广部队(李宗仁、白崇禧的桂军,余汉谋的粤军)穿着土黄色军服。龙云的滇军则是蓝绿色军装,这可能是受到法军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法军就是穿着这种军装。

  冬装方面,无论中央军还是杂牌部队,都是以灰色棉布制服为主。所谓的灰色,实际是略带浅蓝色的灰色。在国外出版的大多相关书籍中,经常被描述成深蓝色。这种误解有可能是源于大战后期来华美军的回忆。当时的滇军即穿着蓝色棉制服,甚至还有一个师(陆军暂编第19师,师长龙绳武)接受了美军装备。

  国民党军队的上衣以中山装为标准,但各个时期均有不同变化,如上衣的衣领、口袋式样以及布料色泽等。直到1936年1月20日,国民党颁布《陆军服制条例》后,才将所有军服统一:上衣为中山装,衣领较宽,胸口袋无褶襞,袋盖中央有尖角,胸口袋上缘是平齐的,位于第二颗钮扣处,其它方面则和以前相同。

  军帽 在1930年中原大战结束后,北伐时期的大盖帽被一种圆筒形布制军帽所取代,成为部队的制式军帽。该帽是德国军事顾问以中北欧的“滑雪帽”为原型,依据中国人的头型改进而成的,最大的特点是带帽舌,帽子周围有一层护布,平时折叠起来,用两颗钮扣固定在正面,天冷时可以放下,以保护脸部及后颈部。一般来说,国军部队军帽样式较为统一,唯一区别是正面固定护布的钮扣。在改制之初,曾出现过不同样式,如两颗钮扣的、一颗钮扣的,甚至还有没钮扣的,《陆军服制条例》颁布后即进行了统一。此外,大盖帽在布帽出现后并未被完全取代,很多高级军官仍在正式场合佩戴。

  1934~1935年前后,曾出现过一种硬顶的圆筒帽,正面有军徽和一颗钮扣,有的还带有帽带。根据历史照片分析,戴这种军帽的可能是炮兵、后勤等配有骡马的部队。据考证,此帽颇受德国军事顾问的影响,因为其外形酷似当时德国纳粹党早期的准军事组织“冲锋队”SA(Sturmabteilung)的。另有一种说法是,这是东北军所戴的军帽,模仿法国Kepi硬顶帽(如法国外籍军团所佩戴的军帽)。但这两种说法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法国的军帽上没有钮扣。

  两广部队早期有自己特色的军 帽——一种介于大盖帽和圆筒帽之间的军便帽,样式很奇特,在归属中央政府后才被陆续淘汰。

  东北军、西北军及晋绥军因北方冬季寒冷,普遍采用防寒军帽,即有护耳的毛皮军帽。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东北军的瓜皮式毛皮帽,另一种是普遍使用的厚重毛皮防寒帽。

  军衔 北伐结束后,国民党军队开始实行军衔制。如图所示,军衔大小以领章上横线条数和立体三角星的数量表示。另外准尉军衔在抗战前及初期为十字纹边,后期改为斜纹边形式。参谋是一边为官阶,一边为竹节(极富有中国特色),突击队/伞兵的军衔则采用白虹贯日的图形:红日代表日寇,寓意我神勇的突击队员像利箭般刺入日寇心脏,给以致命打击。军官章则以黄边进行修饰。其它兵种领章的底色则各不相同,步兵为红色,骑兵为黄色,炮兵为蓝色,工兵为白色,辎重兵为黑色,军医为绿色,宪兵为暗红色,装甲兵则是铬金属色的“克罗米”(chromium),而军校生领章则为圆形。

  除参谋外,防空炮兵也有独特的兵种领章,通信兵配属各单位,所以没有单独的兵种色。领章的大小规格和佩戴者所穿的制服衣领制式有关,如衣领窄长的,领章就较为细长;衣领宽些的,领章就采用标准的。一般来说,只有在正式场合,领章才佩戴在军服上,在战场及操练时都不佩戴。领章除部队配发外还可自行购置,背面印有制造厂或商家名称。将官由铨叙厅办理任命手续后,发给金质(铜合金)领章,背面印有编号,其他任何人不得自行佩戴。

  胸章 陆军官兵的胸章(俗称为“符号”,其实就是名牌)是用布印制的方形块,通常由各师文书照规定打印自制,故略有不同,钉缝于胸前左上口袋盖上。长约9厘米,宽约7厘米,周围镶有0.5厘米宽的色边,并在中间盖上单位官章。将官胸章为红边,校官为黄边,尉官为蓝边,士兵为白边,军校学生则为黑边。胸章左栏是官阶三角星,多为黑色,数目与领章相同,垂直排列。士官在三角星后有一黑直线,贯穿三角星,与领章相同。军校学生因尚未授衔,所以此栏为空白。准尉领章无三角星,此栏也是空白。军人的兵种、官阶、姓名、职务、佩发年份,从胸章的颜色、内容一看便知,官兵通常远远的就能由来人胸章上的色边判断是否应该向其敬礼。因将级胸章红边名牌最少见,故部队通常“见红就立正”,成了无须判断来者官阶高低的条件反射动作。胸章背面都印有国民革命军在北伐时期所提出的“不怕死、不要钱、爱国家、爱百姓”口号。在机关和学校,有些部队还在胸前佩戴珐琅徽章,其图案由单位自行设计,报请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备案。

  臂章 佩戴于左上臂,并标有师级单位符号的方形布,分为蓝或黄底配上黑色文字,并印有阿拉伯数字的部队番号,如88D(88师)等。有的部队采用环臂布章,始自何时不详,形式也大同小异。但是这些做法缺乏保密功能。抗战开始后,便以部队代号取代了实际番号。例如薛岳指挥的第四军以“抗战建国”作为代号,“抗”代表军部及军部直属部队,“战”为第59师,“建”为第90师,“国”为第102师。中央军第14师则以“还我山河”为代号。另各战区司令部直属部队官兵的臂章则是以罗马数字表示,如第六战区是Ⅵ,第一战区则是I,以此类推。
  
  军裤与绑腿 国民党军队的军裤极其简单,一般采用西裤的样式,正面开口处用三颗钮扣固定,有两个口袋,臀部则有一个带袋盖的口袋。早期的军裤曾经有类似马裤的样式,但又不像正规马裤那样上腿部分过于宽松,而在膝盖小腿处又过于收紧。

  中国军队士兵穿着军裤时需在下裤管处打绑腿,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后来的驻印军,虽然全身上下都换装了英美装备,仍然坚持打绑腿。有人以为这是袭自日本,实则不然。绑腿是源自欧洲陆军留传下来的一种习惯。一次大战时,美国参战部队也打绑腿(英文称之为Puttees),是用一条长布条由膝盖至脚脖处紧密地缠绕。绑腿布一般与所穿的军服同色,但在正式场合着装时,则会打上呢料绑腿。根据外国人的说法,中国军队打绑腿很有特色,总是将绑腿缠绕高至膝盖部位,而国外军队大多只缠绕到小腿三分之二的部位。绑腿的打法十分讲究,有经验的老兵打出的绑腿既不会因打得太紧而影响血液循环,又不致因太松而松散开来。还有一种极为讲究的打绑腿方法,就是使用两副绑腿,一副先捆扎于小腿较细的部位,再用另一副将小腿整个包实,如此一来可达到整个小腿一样粗细的状态,比较美观。有的人可能会问,以前的军队为何要使用如此麻烦的布绑腿?这是因为绑腿在野战时可以使士兵提高机动性,裤腿不会被地表植物所钩挂,而且在远距离徒步行军时可以避免大量血液在短期间内涌入脚部,造成脚部因充血产生不适。

  军鞋 中国军队早期穿用的军鞋非常混乱。正式场合以皮鞋为主,在一般作战和训练中,普遍穿着黑色布制软胶鞋。除黑布胶鞋外,中国军队在抗战期间还穿过黑布鞋和草鞋。在北方部队中,如张学良带进关内的东北军,冯玉祥的西北军,阎锡山的晋军等部队习惯穿俗称“懒汉鞋”的黑布鞋,但需要用一根布条将鞋子和脚掌捆紧,以防脱落。草鞋曾被视为“艰苦朴素”的象征,因为它往往是就地取材,由官兵自己动手编制,虽不美观,却相当实用。国民党军队穿草鞋的情况在抗战初期并不普遍,后期因物资紧缺,才开始编草鞋。国民党的军官平时穿皮鞋,战时或受阅时则配有皮靴。但大多都是凭个人喜好穿着,并无明文限定。

  军用武装带 国民党部队的官兵均在腰间系有皮带。士兵系窄皮带,军官系宽面双孔式皮带,并搭配德式斜背武装带。德式武装带最初是用来佩挂军官的佩刀,虽然后被手枪所取代,武装带却因可以展示军人威严而被保留了下来,并成为军官的必然配件和识别标志,但也成为战场上敌人狙击手的绝佳目标(1939年波兰战役之后,德军明令禁止军官佩带武装带)。因此,在抗战开始不久,国民党军政部也明文规定禁止军官扎系武装带上战场。

  国民党将官服制 国民党部队的将官穿着军官甲种呢军服的呢料将官服。样式和一般军服基本相同,只是剪裁讲究,较为合身,略有不同的是将官服的胸口袋盖向下有三个尖角,下口袋也比普通军服略大,腰间佩带“军人魂”短剑,战功卓著的将军佩带蒋介石颁发的“中正剑”。另外,将官还配发仿德制卡其色呢料毛皮衣领大衣,质地精良,尽显军人之威武。
  
  国民党普通部队的步兵装具
  
  1930年,国民政府形式上拥有约两百多万军队。其中,蒋介石的中央军50万,冯玉祥的西北军、张学良的东北军各40多万,阎锡山的晋军20多万,李宗仁和白崇禧的两广部队20多万,其它地方武装30多万。庞大的军费开支让中央政府无力承担,因此出现了地方军阀部队自行补给的怪现象,造成装备种类繁多,武器千姿百态。

  在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颁布《陆军服制条例》后,这些原地方军阀部队的非嫡系杂牌军也陆续换装了中央要求的部分个人装备,但因数量过大,某些原有的武器和装备还需继续沿用,质量和性能当然无法与中央军媲美。

  英国造托尼(Tonny)式钢盔是绝大多数地方部队的装备,如晋军、西北军和两广部队都是自行购买装备的。虽然国民党中央军(一·二八淞沪抗战时期的十九路军)也曾使用过这种钢盔,但在整军换装后,就被德制钢盔所淘汰。

  草帽 国民党所有部队统一使用的一种装备。它用干稻草编制而成,晴天可以避日,雨天可以防淋。上面标有所在军的番号,如“七七事变”中驻卢沟桥的国民党军队所戴的草帽上就标有“二十九军”字样。
  
  干粮袋 各地方军阀部队使用的和中央军不同,为一头缝实,一头开口的粗布袋,在装满粮食(生米或干馒头)后,将其开口处用绳子系紧斜搭在肩上,与苏联“十月革命”战争时期士兵使用的干粮袋相似。另外有的部队还把棉被套在干粮袋外面,然后背在肩上。这种方法,在中央军里也有少数部队采用。

  大刀 在抗战时期,国军的所有部队中除士兵使用的步枪外,还有一个更令日寇闻风丧胆的武器,那就是用精钢打制的大刀,俗称大刀片。刀对中国人来说绝不陌生,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被古人评为冷兵器时代的十八般兵器之首。国军中的西北军更是宠爱有加,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人人都会使大刀,就连师长级别的战斗主官也不例外,甚至还专门成立有大刀队(相当于敢死队)。许多中央军部队也都配备,以体现士兵不怕死的精神。

  军大衣 普通部队冬季重要的御寒服装(见题图),非嫡系部队配发的大衣裁剪与质地都不如中央军。它是由棉布缝制再将内部用棉花添实而成。军官的棉大衣上有多为羊毛、狗毛的毛领。东北军中的军官也有用貂毛、狐狸毛所做的毛领,保暖与做工都比士兵的好。同时还有少量皮大衣装备。

国民党德械步兵师的兵种和装具
  
  
  1928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德国体制来建立新的军队。随着德国装备与德式训练的应用,与军火相关的重工业集团、生产设备制造厂、原料供货商,纷纷开始与中国密切交往。1934年,大量的德制装备运到中国,主要有24门150毫米野战重炮(即德军FH-18型),20门37毫米战防炮(即德军Pak 35/36型),数千支毛瑟二四型步枪,数千支捷克造ZB26轻机枪及瑞士厄利孔(Ore-Linkon)公司的20毫米机关炮,此外还有西门子的通信器材、蔡司望远镜、德制轻战车、架桥器材、防空探照灯等各种装备。

  1936年和1937年,德国分别运交2300万和8200万马克军火给中国,其中有150毫米要塞大炮(用于长江江防)、高射炮、步枪、机枪、迫击炮、重机枪、各式弹药、钢盔,以及鱼雷、快艇、通信器材,还有制钢、炼焦、化工等兵工生产设备。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国民政府在长江流域已初步整建起国防工业与新式陆军,为日后的抗战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军事基础。同时,陆军步兵的基本单兵装备也依照当时德国军事力量的标准进行装备。

  步兵制式野战装备 配德制或仿德制1924年式7.92毫米步枪、德制M35钢盔、皮质背包、军毯、雨布、铁制饭盒、水壶、干粮袋、刺刀、两组三联装的皮质枪弹盒(题图)。这套装具主要参考日军军制及后来德国军制设计,但许多单兵装具的设计却是与当时德军的样式相同,例如干粮袋、刺刀等。这些装具只在阅兵仪式和正式的野战训练中才有机会亮相,战时却很少配发,算是摆设吧。

  步兵在战场上使用的战斗装具较为简陋,如大家熟知的单兵用弹袋,是帆布制的长形弹袋,携行方式至少有两种。一种是一长条由肩上斜绕一周至腰间再绕一圈,最后以布条打结系在腰间。这一种弹袋可插近20个弹包,每个弹包可容纳一个弹夹(5发枪弹),这种方式最为普遍,从诸多现存照片考证得知,“德式”部队即采用这种。另一种为较短的两条,或在胸前交叉,有如“X”形,或由两肩挂下,如同倒“U”字形。还有肩上一条,腰上一条的用法。

  每名士兵除步枪外还携带两枚M24型手榴弹,放在一个帆布袋内,挂于左右胸前,由细布条连接挂于脖子上,绑在士兵的背后加以固定。通过历史资料来看,手榴弹袋也有五联装,甚至还有八联装的,或挂于胸前,或斜背于腰间。由于当时缺乏反坦克武器,士兵甚至对坦克一无所知,因此只能采用身绑手榴弹冲向日军坦克这种极其惨烈的方式了。

  步枪除德制1924年式标准型毛瑟步枪外,其它中央军使用的步枪五花八门,最多的是“汉阳造”和毛瑟1904/1907年式的衍生型,包括四年式(元年式为6.8毫米,四年式改为7.92毫米)及东三省兵工厂生产的十三年式。由于中国与日军一样,把拼刺刀作为一种常用的战术,因此刺刀长度都在500毫米以上。尤其是中正式,由于枪短,刺刀长达575毫米,但上刺刀后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许多人引以为憾。

  德制师配备的枪弹主要有尖头弹、圆头弹和重尖弹三种,另外还有特种枪弹,例如反装甲的钢心弹等。尖头弹供中正式系列步枪和捷克ZB26式轻机枪使用,圆头弹供“汉阳造”使用。虽然四年式是7.92毫米口径,但有一部分使用圆头弹。重尖弹则专供二四式或三十年式重机枪使用。

  德制M35钢盔原是供新建立的德国空军用,在接受中国约22万顶的订单后,德国陆军总参谋部立即指示优先供给中国。据目前已知的记载,到1936年共进口了315000顶M35钢盔,1937年开始装备,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国民党嫡系部队都基本配发了M35。

  德制师的军服主要是棉质的。不过据88师的万方澄回忆,当时冬天也有呢军服、呢大衣,春秋有驼绒夹衣,夏天为卡其短袖衫和短裤。事实上,军官确有呢质的军服,尤其是所谓“甲种呢”的黄绿色军常服。

  军用水壶为椭圆形,主要由水壶、水壶套及背带三部分组成,非常具有中国特色(日式是平底的)。水壶套由橄榄绿色的帆布或呢制布料制成,到抗战困难时期,通常只是一层棉布。中式水壶一直使用肩背带,与后期将德式水壶挂在腰带上不同。

  干粮袋(杂物袋)的形状与德式略有不同,携行方式则与早期德式的相同,也是用背带跨肩,后来才改系在腰带上。

  中国仿德国1930式防毒面具外形与西班牙的类似。巩县兵工厂在1934年(民国23年)向德国采购设备,准备自制防毒面具。1936年时日产量已达250副,型号定为二四式防毒面具。生产防毒面具的兵工厂还有金陵兵工厂、广东面具厂等,型号有二三式、二四式、二七式及四二式。

  中国是使用德国毛瑟手枪最多,并将其发挥到了极致的国家,它被亲切地称为“盒子炮”、“驳壳枪”、“匣枪”、“快慢机”等。另外毛瑟手枪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名称——“自来得”,事实上这是它在中国比较正式的通称。德械师中的士官大多配用毛瑟“二十响”全自动手枪。他们携带着造型简单的专用皮制枪套,只有半截,上下为开放式,毛瑟枪的木壳枪套直接插入其中。同时还配有毛瑟枪专用皮质弹匣包。正面有可装20发弹匣的弹包12个,用皮带扣系在后腰,“Y”字形肩带分3点支撑弹包组。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军队曾从德国大量引进9毫米伯格曼MP18冲锋枪(中国人曾称其外销版为“花机关枪”),全枪长832毫米,重4.1千克,弹匣容弹量32发,初速395米/秒,射程约70米左右。因结构复杂,成本较高,体积、重量较大,可靠性差,所以未能成为士兵的标准装备,只是配发给班长以上的士官作为战场上的制式武器,并配有为MP18专用的皮制六匣弹匣组,携行方式与毛瑟枪手一致。
  轻机枪射手 主要配备ZB26式轻机枪和专用弹袋组。皮制或帆布制的弹袋组可装6个弹匣,两条肩带在后背交叉成“x”状,佩挂弹袋后一般不扎皮腰带。此外,轻机枪手还配备有水壶、干粮袋和手枪等基本单兵装备。有些还有一块棉质的月牙形披肩,用来保护肩部,以减少军装的磨损。

  骑兵 由于国民党军队机械化装备发展较晚,因此在快速机动方面还是骑兵占有主导地位。它有自己的军种颜色——黄色,也有着绿色军服的部队。德制师的装备是最好的,除有与步兵同样的装备外,还配有专用的步骑枪和马刀。

  工兵 德制师内设有专职的工兵营,直属于师部,为整个作战师提供专业服务,诸如架桥,扫雷,布雷,设、排路障等工作。其配置体系和技术职能都是按德军的军制设立和培训的,并拥有先进的德制工兵重型装备,如架桥器材,还配有与装备同步进口的运输车辆,完全可与所属部队同步机动。为示区别,工兵佩 戴专用的白色底衬领章,肩上斜挎装有专业工具的皮制工具包。相比之下,大多数部队工兵营的装备比较简单,重型装备很少,运输基本靠驮马大车等,但当时绝大多数军队是靠步行,也算可与所属部队同步机动。

  卫生兵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1935年9月明文规定设立师属卫生队,为部队提供专业的医疗救助。真正意义上的军医(专业外科医生,指西医)在我国出现得比较晚,其设备与医疗水平都比较落后。虽说有国外留学归国的,但实属少数,大部分为国内培养。即便是这样,也远远达不到部队战时的要求,只能短期培训一些有医疗知识的学生或士兵充实部队。但由于医疗药品的缺乏,战斗中负重伤的士兵生还率极低,这也是中国军队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卫生兵分军医和救护兵两种。军医为军官,救护兵由士兵和士官组成,均佩戴有绿色底衬领章,军阶与步兵相同,左上臂戴印有红十字标志的环臂布章,配有专用的木制或皮质急救箱,以及仿德1930式防毒面具。平时戴布制野战帽,战时配发德制钢盔,而像西北军、晋军和两广部队等地方部队则佩戴英制钢盔。

  宪兵 多为从士兵中挑选出来的士官,直接隶属于军部或师部。军衔的底色为暗红色,与经理(军工部门)同色,军服与其它兵种一致,只是在左臂上配有环臂布章,上面印有“宪兵”两个大字,与当时的日军相似。配有一个联络用的小哨,主武器为毛瑟手枪。其独特之处是佩戴有两种钢盔,一种是英国制托尼式钢盔的改进型,另一种类似于西方国家热带殖民地军队所戴的防暑帽(比较像越南军队戴的头盔)。

  参谋军官 中国兵法讲究的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因此,参谋一职由尉级以上的军官担任,军衔被设计为竹节,佩戴在左边,右边的领章是官衔,军服和个人装备则与同部队军官的一致。下级参谋军官配有专用的斜挂式皮制文件包,与德军在二战前的样式相似。高级参谋军官则配有手提式皮制公文包。自卫武器虽是手枪,但由于当时的武器型号繁多(多为国外购买),所以没有统一制式。
  
  炮兵 1935年3月,国民政府武汉行营设立炮兵整理处,开始对国民党军队中的炮兵部队按火炮种类进行整理,共编成两团制的炮兵旅4个,独立炮兵团5个,独立山炮营、独立野战炮营、独立重迫击炮营各3个。

  1937年,在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之下设立防空总监部,黄镇球将军任总监,编有高炮部队第41、42、43、45、48、49等团,配备德制博福斯75毫米口径高射炮、德制十八年式37毫米口径高射炮,俄式76.2毫米高射炮,另有37毫米炮、20毫米炮、13.2毫米机枪,并配备辅助对空作战的指挥仪等装备和专职的探测队。

  国民党炮兵军衔的底色为兵种专用的蓝色,德制师戴德制钢盔,穿黄绿色军服。个人装具包括水壶、饭盒、干粮袋、毛巾和防毒面具等,同时还配发有一个皮制工具包斜挎在肩上,存放炮兵的专业维修工具。

  战车兵 1933年前,国民党军队就开始了机械化训练,但仅在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进行。1934年12月,孔祥熙从英国购进的32辆“维克斯”型战车和若干英国产“哈雷”二轮摩托和三轮摩托(当时称为机器脚踏车)开始陆续运抵中国,军政部速成立直属战车营,驻地设在南京城内马标。1936年2月,以顾振为团长的国民政府代表团赴德访问,共订购了17辆德I式A型(也称“克虏伯”式)轻型战车和12辆“毫须”式装甲车,以装备给直属战车营。5月,蒋介石决定将直属战车营与交通兵二团所属的装甲车队合并,在南京方山成立陆军装甲兵团。1938年春,苏联产T-26、BT-5轻型坦克、BA-3/6/10/20轮式战车约108辆运抵广州。同期到达的还有德国产装甲汽车18辆、奔驰柴油卡车40余辆、美式福特卡车约400辆、意大利产摩托车约40辆。它们不久被运送到湖南湘潭,陆军装甲兵团由此被扩编为陆军第200师,师长杜聿明。10月,第200师又被扩编为新编第11军。1939年,新11军被改编为第五军,配有战车防御炮团。
  
  1942年,为保卫抗战的战略大动脉——滇缅公路补给线,国民政府将第五军编入中国远征军入缅对日作战。3月底,中国装甲兵在缅甸首开与外国盟军联合作战的记录,战败被迫撤回国内。此后随着大量美援陆续运抵,国民党政府开始在印度蓝姆伽编练美制装备的中国驻印军,这是抗战期间国民党所编成的最精锐部队,初期为步兵新二十二师(师长廖耀湘)、新三十八师(师长孙立人),后来扩编为新六军、新一军。同时成立了“陆军机械化学校驻印战车训练班”,负责培训官兵,并成立了“中美第一临时战车群”。这是国民党陆军使用美制战车作战的开始,加上随后在蓝姆伽训练未上阵的六个战车营官兵与国内留存的老战车部队的两个团,国民党陆军装甲兵发展达到巅峰。

  国民党军队的战车兵是以德国军事顾问依据德国的装甲兵发展经验而成立的,但由于德国顾问们的军事经验和军事思想都停留在一战的军事理论中(步兵是战斗的绝对核心,战车只作为步兵的辅助支援火力。这种思想在日军和许多二战初期战败的西方国家军队中都普遍存在),再加上当时中国所处的经济环境,战车兵在早期并不是独立的兵种,而是隶属于国民党陆军交通兵即辎重兵。随着军事思想的进步,条件的成熟,国民党军队也有了自己独有的战车兵。早期的战车兵使用的兵种专用色为黑色(国民党陆军辎重兵的兵种专用色),后期建立了装甲兵这一兵种,其兵种专用色也改为银色,同时有其特殊的军衔领章,叫做“克罗米领章”(铬质的电镀章)。早期的独立战车营因其隶属于交通兵第二团,故其臂章的部队符号为X2。装甲兵头戴的是一种橡胶制的防撞头盔,其型号与德国机械化部队早期所使用的相同。在执行训练和维修保养作业时,穿连身工作服,戴布制野战帽。进行检阅和参加战斗时,战车乘员习惯穿着一般的野战制服,带防撞头盔,有的还戴有德式钢盔,配发驳壳枪及专用弹匣包,战车内的每位乘员配发德国原装或国内仿制的德军制式风镜。抗战中期的第五军直辖的战车兵团还沿用早期的军服,接收意大利菲亚特CV-33战车时随车配给了数量不详的意大利式橡胶头盔。1938年国民党政府接收了苏联坦克,但没有资料记载军队是否使用过苏制的坦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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