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的一次碰车

      到新西兰不久,自己蹩脚的驾车技术惹来了麻烦:有一天的中午,我在一次匆忙退车的时候,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的右车灯碰坏了,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自己的英语水平比蹩脚的车技还蹩脚得多,想偷偷溜走既没有胆量,在良心上也过不去,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等待车主和麻烦的到来,在心里期盼着车主是一个华人,也许是同胞问题就容易解决。
      不久,车主来了,失望的不是同胞,而是一个带着3个小孩的洋人妇女,大约在40岁左右。她背着一大袋东西,带着小孩沿路走来,我一看就清楚是一个送广告的“同事”。到了停车的地方,一见到车坏,口里说了一串洋话,我听不出内容,但听得出语气不是很恼怒,我赶紧用绝对真诚的态度和绝对生硬的语调不停地说“SORRY、SORRY”,并且用手比划是我的车屁股碰到她的车头,看来我的比划比语言更容易让她理解,她明白了事情、也明白了“肇事者”是一个没办法用语言沟通的男人,也不再用语言表达,只是用焦急的眼睛望着我同样焦急的眼睛,我猜想她还急着要去送广告,因为我也做过一小段时间的同样工作,也就知道了送广告所需要的效率,否则就赚不到钱。令人生气的是:这个时候我们的同胞都跑到哪里去了,也不来帮忙解决语言不通的困难。
      我知道,再相持下去也不是办法,就尝试解决的办法,用纸写了自己的名字、住址、电话和车号给她,并连比带划让她自己去修理,我还她钱,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接过纸条走了,我也悻悻然走了。心想:既然是“同事”,也就是生活不富裕的人,就算被她讹点也算自己倒霉。
      三天后,她找上门来,拿了一张发票来要钱,出乎我的意料,才176元,按我事后向华人维修点了解的,修理被我碰坏的部位应该在200元左右,洋人修理店的费用一般要比华人店高。一看如此,我赶快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现金给了她200元,她倒还我20元,并且还在找零钱,我不想接那20元,但她还是坚持还我,然后在双方都说“THANK YOU、THANK YOU”声中告别,我谢谢她没有讹我,她可能是谢谢我以后别用(车)屁股再去撞她的(车)头。
      她走之后,我心里有点恋恋不舍,也有点不安,不安的是:我竟然用小心眼去衡量她明亮的心;恋恋不舍的是:她的相貌虽比不上自己的老婆,但也确实长得不错,心地也好。为了以后跟她再次相遇的时候能交流,我在心里下决心要学英语。还在心里祈祷:下次跟她碰撞的希望不是汽车,而是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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