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杂感之一

 

 

闲来无事。翻阅几本从上海旧居寄来的藏书,其中有一本叫《抗战时代生活史》的,作者是当年上海的名中医陈存仁,四九年后去香港行医,早先写过一本叫《银元时代》的书,在香港报上连载,颇具影响,前几年上海的新民晚报又连载了一次,反映也很好。

《抗战时代生活史》是写上海滩沦陷时的轶事,其中有不少我小时候听老一辈讲过,但对“沦陷”和“国民党统治”以及“汪伪政府”的历史划分,一直含含糊糊,不甚清楚,因为中学时读的教科书,把孙中山推翻满清后到一九四九年前,一概称作“万恶的旧社会”,于是我们理解为,这个旧社会由国民党掌权,“人民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个旧社会的罪魁是“人民公敌蒋介石”,而蒋介石的形象是一个手握屠刀,刀上滴血,太阳穴贴头风膏药的无恶不作之徒。由于我们受了长期的灌输和误导,以致搞不清那些事情,究竟发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还是敌伪统治时期。前不久和一个年龄相仿的朋友谈起《色戒》电影,他大骂上海76号的国民党匪徒。我连忙纠正,上海76号是由李士群和丁默村、吴四宝等汉奸掌控的,屠杀抗日分子的特务组织,是站在日本人一边的,是重庆国民党政府的敌人。这个朋友听完,一拍脑袋说,被蒙蔽了几十年,到了六十开外才弄清楚这段公案,糊涂糊涂。

话题还是回到敌伪统治时期的上海,《抗战时代生活史》中写道:“这时候,街道仍有无数乞丐,但是并不向人伸手要钱,他们只是等待在各色各样的食品摊旁边,见了人家买大饼油条和白馒头,便动手抢,抢到了就朝嘴里一塞……(P208)”读到这里我不由击案惊叫,好相似啊,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我正读初中,是长身体的时候,政府每月只给二十五斤定粮,二两油,说实在,怎么也不够我充饥。这时候市场上出现了不少“高级食品”,所谓高级,只是价钱“高级”,不收粮票。听大人说,国际饭店和永安公司楼上的“七重天”以及新雅粤菜馆,有高级饭菜供应……我只知道南京路的山阳杂货店有“高级包子”供应,鸭蛋般大,猪油和糖做的馅子,名曰“水晶包”,每只人民币五角。我们家里的孩子多,高级菜馆是上不起的,但由母亲带着,去山阳吃个“水晶包子”还勉强可以。那天去山阳,我刚从母亲手里接过水晶包,还未碰到嘴唇,就被飞来的一双脏手抢了过去。惊愕之下,我看见一个年龄比我略大的男孩,死劲地把抢到手的包子往嘴里塞。周圍人熟视无睹,也没人劝阻。至今回忆,和陈存仁先生书中讲的没有两样。

更有意思的是的是,《抗战时代生活史》P209写道:“被四川路桥堍新亚大酒店的主人钟标(粤人),想到万一发生战事,新亚属于日军控制范围,为了照顾一班多年追随他的伙计的生活,所以在一夜之间,定下应变之计,令所有伙计将旅店中西菜部门用的精细餐具,分别打包运出虹口区,在四马路一间空屋内集中。不久,这位钟君就开设了京华酒楼,装修之富丽,向未所见……”

读到这里,联想起近几年国内的一些有“爱国贼”之称的贪官老爷们,将妻儿财产运来澳洲,不由莞尔一笑。

活到六十多岁的今天才悟到,什么“新社会”、“旧社会”,这个世道永远只有“富人”和“穷人”。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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