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学发现纵横谈》 by 王梓坤
小时候,爸爸买了一本薄薄的小书《科学发现纵横谈》,我一下子爱上了。那是在一个炎热的暑假,因为战高温,父母单位里都是十一点半就下班,下午要两点半还是三点才上班。中午时分,家家吃了饭就睡午觉了,楼道里一片静悄悄。我坐在通风的房门口读书,燥热的天没有一丝风,我就把湿毛巾盖在头上。还是热得受不了,我就打来一盆凉水,把双脚泡在水里散热。记得树上的知了一声声叫得尖厉刺耳,但我好像听不见。
这是一本漫谈科学发现的书,作者王梓坤是一位数学家。书里每一篇从一个科学发现谈起,用非常通俗的语言讲解科学的方法,一点也不枯燥,我看得津津有味。记得看完书的最后一页,我有点吃惊自己居然读了一本应该大人才看的书,很为自己骄傲。
从此,就喜欢看科普读物,比如凡尔纳的《 80 天环游地球》、《到地球中心去》等等。美国的《科学美国人》杂志就登这样一些文章,很多都是请某个学科的大腕甚至诺贝尔奖获得者,用最简单的语言,把尖深的科学道理讲解得让大妈都能听懂。
2 .《助产士》 Midwives, by Chris Bohjalian
十年前的冬天,为了找工作,我给几个月大的女儿断了奶,在美国的几个城市间奔波面试。有一次我从东岸的波特兰飞到西边的波特兰,在机场等飞机时闲得没事,看见商店门口推出一排排新出的流行小说,翻翻和医学有点关系,随手买了一本。这本书叫《助产士》,当时刚刚被 Oprah 的读书会推荐,所以风行一时。这本书是用一个女孩子的口吻写的,写她的妈妈 Sibyl 是个佛蒙特州的一个助产士,在一个冬夜接生一个婴儿的故事。
圣诞节前的一个面试恰好就在佛蒙特州,和面试我的领导聊起《助产士》来,她有点吃惊我读过这本书,于是大家相谈甚欢。原来作者就住在这个小城,领导提到他一口一个 Chris 。等面试完了我回到家,正准备例行写一封感谢信,结果收到了领导给我手写的一封信,她热情地感谢我去那里面试,并给了我正面的反馈。后来这个单位录取了我,但我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去那儿工作。读英文书本来是为了了解这里的文化顺便可以吹牛聊天,找工作帮了忙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现在想起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小说的结尾,让我到现在还难以忘记。但你还没看过,所以我不能透露。
3 .《大地》 The Good Earth, by Pearl S. Buck
第一次听说有个作家叫赛珍珠时,觉得困惑:这是谁?怎么有个舞女一样的名字,会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我是先读了翻译过来的中文版,语言平实精炼,我吃惊于翻译本都这么耐看。再借了原版英文书来读,更加喜欢。我爱屋及乌,又借了黑白电影的录像带来看,那就有点惨不忍睹了。好莱坞那时候主角都是由白人来演,高鼻子演王龙当然不伦不类,华人只能演形象不佳的小配角。
小说开场是穷小子王龙找了个大户人家的丫鬟成家,他们俩一前一后地在路上慢慢走着,结婚时只能奢侈地买了一斤肉。两个人齐心协力度过艰难的岁月,包括蝗虫带来的饥荒。到后来他勤劳奋斗,逐渐成了殷实人家,却又因吃喝嫖赌败了家。
掩卷感慨,这本书真是当时社会的剪影。清明上河图画了上千个人物,这里一个王龙就够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生真是个大循环。
4 .《俄亥俄州第凡镇的获奖者》
The Prize Winner of Defiance, Ohio by Terry Ryan
这本书是作者写她的母亲。这位小镇的妇女生了十个孩子,靠父亲一人的微薄工资勉强生活。作者记忆中,母亲总是从早到晚在干活,很多时间在熨衣板前一件件烫衣服。但母亲的手边总有一个小本子,有一点灵感马上写下来。那时候很多公司征集广告语,比如“用 25 个以内的词描写白猫牌洗衣粉”之类,获奖者能得到实物或者奖金,她的母亲绞尽脑汁,甚至用无数的化名去参加这些竞赛,希望为家里赢到一些东西,填补空缺。
印象最深的当然是这位母亲的出色写作才能,她居然赢了那么多奖,印象中包括一辆汽车。一边看一边惋惜她生不逢时,要在今天也许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这家人这么窘困,一家人租了个只有两间卧室的小房子,晚上睡觉时沙发上也要睡个孩子。父亲却又嗜好喝酒,发了工资先去酒馆,等醉醺醺回家时口袋里的钱已经少了许多。繁重的家务,又摊上这么个丈夫,要是现代妇女还不早就跟他决裂了,我想。不过后来父亲老年时翻然悔悟,对母亲感激照顾。读者不能不赞叹母亲的坚强、忍耐、和宽容。
5 .《白牙》 White Fang, by Jack London
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我读的时候没有想到会喜欢这本以狗作为主角的小说。可笑的是我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书中的情节是什么,我只记得读的时候被书中的内容紧紧吸引和受到强烈的震撼:这本书怎么这么吸引人?记得我上班时听碟片上的书,开到了单位停车场却不愿意下车,坐在车里还想再听一听后面发生了什么。
6 .《安洁拉的灰烬》 Angela’s Ashes, by Frank Mccourt
这位纽约的退休教师因这一本书一举成名,作者回忆他小时候在爱尔兰,父亲走了,和母亲一起度过的艰难经历,和成长的痛苦。内容原汁原味,手法白描。我听的碟片是作者自己读的,带着爱尔兰口音,牙齿还有点漏风。好多细节都让人印象深刻,比如新年夜好不容易得到的那个猪头,大概谁都不会忘吧?
可惜的是他的下一本书《 ’Tis: A Memoir 》就没那么好看,就像《 Tuesdays With Morrie 》的作者的新书也令人失望。
7 .《云天孤雁待春还——李锐 1975 — 1979 家信集》
本地图书馆亚洲部的馆员通知我,我建议图书馆购买的书到了,我可以第一个读这本书。去巴尔第摩开会上飞机前,我匆匆在包里塞了这本书。我住的房间有一面墙全是落地玻璃窗,正对着港湾,白天那里停靠着一艘艘游艇,晚上变成星星点点的灯光,衬在夜的黑丝绒上,亮闪闪的好看。面对这么好的景色,我靠在床上抽出了书,结果一看就放不下手。
李南央写的《我又这样一个母亲》,相信大多数人都看过,生活的真实残酷,对母亲强烈的感情,让人难以忘怀。这本书收集了她爸爸李锐 70 年代的许多家信。看了之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几点:
1 .李锐的两个姐姐对弟弟的手足之情。李锐下放北大荒、关在秦城监狱,又下放到山沟沟里劳动,将近 20 年,和自己的三个孩子都长期失去联系。只有两位姐姐不断地给他写长信、不断应他的要求给他到处找书、一个个的包裹寄食品给他,又为了他的平反想方设法。读到李锐的二姐担心他发表文章会再惹祸,急得夜里睡不着觉,写信来骂他书生无用,真正体会到打是疼骂是爱,她一心一意为李锐的前途着想。
2 .关于范元甄,李南央的母亲,周围的人都认识到她的杀伤力,怕她恨她提防她。只有李锐信里说“我总记得她对我的好。”夫妻毕竟是有感情的。
3 .李锐真是个顽强的人,天生爱读书爱学习。他六十岁那年的一场爱情,遭到那么个下场,令人遗憾。要是在今天。。。
4 .李南央的家信写的非常流畅,同样上诉反映李锐的情况,她的信说服力最强。环境那么差,她和丈夫都爱钻研工作,爱读书,总之是一个能人。
我自己知道文化水平低,从来不敢去文化走廊、书香之家等高雅之处。今天随便写写几本看过的书,内容情节都凭记忆,不准确之处敬请忽略不计。您看过什么好书?请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