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亦舒?<我的前半生> 2008




亦舒•
(小说链接)

这部小说大学就读过的。那时年纪小、阅历浅,没有太多的印象。只记得了两个女人戏虐洋小伙儿说自己是同性恋的场面。能记住这个,大概也出于当时自己玩劣的心境。这部小说没入我眼,所以连同它的作者亦舒这个名字也没在脑中刻下什么。

今天阴雨连绵,索性抱着自己的手提电脑缩在床上跟姐姐网聊。提到这部小说,一口咬定自己没读过,被姐姐揶揄自己当时如何抢了她的书。看她力夸这本书,于是找到这本书重读起来。

感觉,人生的阅历真的可以决定你是否会与作者产生共鸣……。

一个三十几岁的美丽女人子君,在家做全职家庭主妇。却被一个平凡女人夺走丈夫,一段婚姻的失败,让女主角不得不坚强,变得更美丽,有了事业,最终遇见一个更值得爱的男人……

表面上可以这样简单的概括情节,深里说却是在写女性在面对社会的转型、女性地位的改变而表现的一种犹豫、彷徨的精神状态。事业与家庭,现实和梦想,爱情和婚姻,传统和现代(女性的定位),在这部小说里纵横演绎缓缓展开。

这部书依我看来应该有两个相反相衬的主角——子君和唐晶,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子君大学毕业即嫁给医生,做了13年家庭主妇,与社会严重脱节。唐晶大学毕业一直单身,做了13年单身女白领,独立自主。

子君不思进取、浑浑噩噩、悠闲富足的生活着, 对自食其力的白领即有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也不乏同情心。

‘满街都是那些赚千儿两千的男女,美好的青春浪费在老板的面色、打字声与饭盒子中,应该是值得同情的,但谁开心呢?’

唐晶不得不做女强人,成为在都市中凭借自己的能力夺得一席之地的中产阶级女性。手下管着三十几号人,对自己能自给自足是颇为骄傲的。对未来丈夫的要求也颇为苛刻。

“对我来说,丈夫简直就是钻石表——我现在什么都有,衣食住行自给自足;且不愁没有人陪,天天换个男伴都行,要嫁的话.自然嫁个理想的男人,断断不可以滥芋充数,最要紧带戴得出。”

子君和唐晶在各自的领域(婚姻和事业)无疑都是成功的。但没有什么可以是永远的。

婚姻的失败,子君失去优越的生活,不得不在三十几岁重新走向社会,用生疏了的技艺自己谋生。人情冷暖、磕磕绊绊,让人为她洒下诸多眼泪。而经济独立、精神独立后的那种自信带来的美丽,让她重新认识自己的感情世界,找到更真的爱人。

唐晶在工作上貌似成功,但背后的辛酸惟有己知。女性对社会可以算是个初来乍到者,而社会竞争又是极为残酷的。女性踏上了社会,就意味着要像男性一样在社会上拼杀,而不再有特权。这就让习惯于平静的家庭生活的女性多少要萌生退意。亦舒让她在结尾结婚归隐澳洲似乎再自然不过。

女人最后的归宿还是家庭,只是女人切不可丧失自己的独立,无论是精神还是经济上。

记得鲁迅说过:“通俗的讲,钱是很重要的,失去了经济的独立,出走的娜拉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堕落,要么回来。” 在同时代的作家还在大声疾呼爱就是一切时,鲁迅已冷静地看到了没有经济的独立,精神的独立,爱情也不能带给女性幸福。而亦舒则比他更进一步,那就是经济的独立,精神的独立,如果没有婚姻家庭,女性依然不幸福,比如唐晶。

精彩语摘:

唐晶笑:“对我来说,丈夫简直就是钻石表——我现在什么都有,衣食住行自给自足;且不愁没有人陪,天天换个男伴都行,要嫁的话.自然嫁个理想的男人,断断不可以滥芋充数,最要紧带戴得出。”
 
今天我还兴致勃勃地出去吃饭聊天购物,回到家来,已经成了弃妇。

天下的弃妇不止我一个人,她们都是孤枕独眠,还有似唐晶般的单身女子,她也不见得夜夜笙歌,到街上胡乱扯个男人回来伴眠,我绝望地想,我总得习惯下来。

她等着要看我出丑:大跳大嚷,决不肯放手,开谈判,动用亲友作说客、儿女作武器,与她决一死战……  我不打算满足她。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一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男人变了心,说穿了一文不值,让他去吧。你哭他也不要听。他陡然厌憎你。

这样的男人要他来干什么?我还有一双手,我还有将来的岁月。另外一个女人得到他,也不见得是幸福,他能薄情寡义丢掉十多年的妻,将来保不定会再来一次。

唐晶微笑说:“谁生就的劳碌命?这世界像一个大马戏班子,班主名叫‘生活’,拿着皮鞭站在咱们背后使劲地抽打,逼咱们跳火圈、上刀山,你敢不去吗?皮鞭子响了,狠着劲咬紧牙关,也就上了。”

现代女人的一生变得又长又臭,过极过不完,个个成了老不死,四五十岁的老太太还袒胸露背的演肉穿低胸晚装,因受地心吸力影响,腮上的肉,颈上的肉,膀子、胸部、胳肢窝上的肉,没有一点站得稳,全部往下坠,为什么?因为生命太长太无聊,你不能不让四十的女人得些卑微的、自欺欺人的快乐,自有人慈善地、好心地派她为一枝花。什么花?千年成精的塑胶花?

人际关系这一门科学永远没有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身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贵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工作上最大污点不是做错事,而是与同事反目。

我不敢说出来,我其实不想结婚,我只希望身边有一个支持我、爱护我的男人,我们相依为命,但互不侵犯,永远维持朋友及爱侣之间的一层关系。天下恐怕没有这么理想的营生,但我又不敢放弃他,所以只好结婚。

一天早上,我起床梳头,对牢亮光,忽然瞥到鬓角有一根白发,我以为是反光,仔细一瞧,果然是白发,心头狂跳,连忙挑出拔下,可不是。雪白亮晶白头至尾的一根白发!我的心像是忽然停顿下来。我颤巍巍地站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完了,白头发,什么都没做,头发已经白了。我该怎么办?拔下所有白发?染黑?抑或剪短?过半晌,我听得自己吟道:“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每个人都应该结两次婚。一次在很年轻的时候,另一次在中年。少年时不结一次,中年那次就不会学乖,天下没有不努力而美满的婚姻,他说,所以要争取经验。

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干嘛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相干的人,过去的事不必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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