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插队落户在美国西北部的偏远小州,人烟稀少据说好莱坞大片“与狼共舞”,就是在这里拍摄的,这些都是后来我知道的。平坦的地势,一望无际的土地被白色的雪覆盖着银装,空气清心,每年10底开始下雪,第二年5月才化完,每个停车位前面都有一个电源插座,冬天开车是先要用一个外接加热器,粘在发动机上加热15钟以上,方可把车打着;7-8月是夏季,好不容易可以到户外活动了,可是傍晚4点钟一定要回家,要不成群结队的蚊子,会像轰炸机似的像你冲来,一点也不认生。居民善良友好,在商店见到无论认识不认识都互相问好,教会里还专门派人来教我们说英文。这个城市连大学在内人口也就一万出头,整个人就更少大陆,台湾包括香港和马来西亚的华人加起来才一百来人,大家空前地团结,所有华人都在中国学生会的名下,每年般的春节晚会还名扬本地。
初来乍到还挺新鲜,看不懂英文,买什么都照着图片拿,什么飘柔洗头膏,高露洁牙膏。。。字不认得但图和中国的一样;不带翻译(当家的)不敢出门,怕别人和我说话我听不懂,我问别人,人家听不懂,真正的变成了“残疾人”啦(又聋又哑)政府还不给发证书;幸亏图书馆里有很多电影录像,从黑白片一直看到最新版的,什么故事片,歌舞剧,歌剧,科幻听不懂就靠猜,看个昏花热闹打法时间,现在想来那半年的“看画”对以后的英语听力打下了基础。
来了小半年英文没见长进,可体重是突飞猛进的见长,这全归功于美国的冰激凌实在是有便宜又好吃,一个月两大桶不在话下,这时我才明白肉山是这样铸成的啦。我的研烹调技术提高过快,为“开发”新式广式八宝饭,切坚硬白油腊肠,把手指切掉了一小块皮(以前很少做饭),不知道为什么血流不止,被送到急诊室,护士把我的手指放在消毒水里(搞不清什么水),诊室里冷清清的,就我一个病人,半个小时后,手指泡的都泛起白来,血到是早不流了,大夫才出现在我面前,看了看我的伤口说,“那一小块皮还在吗?我可以帮你缝合上”,当家的翻译给我后,我第一直觉就是“这大夫没事找事,闲的难受,那么小一块皮,还值当缝合?在说我到哪里去找啊?”,最后他用激光把我的伤口给缝上了,5分钟就结束了治疗。
在美国人人都要会开车,可第一关就是要通过笔试,我用了整整一个月的复习才考过的,完全靠死记硬背,生吞活吃记忆条例,以一题之多,拿到了实习驾照;
鉴于夫妻之间教学车会有“恶战”的先例,我的驾驶课是朋友教授的,到处空旷的道路为我提供了学车便利的条件,就这样4天的当地慢开,两天的高速实习,第7天就去考试了,美滋滋的捧回了驾照,可是到现在平行停车都头大,永远都是停到远远的地方,就辛苦自己 两条腿了。
要说美国这地方可真是锻炼人的好地方,就说我的理发手艺吧,就是“实战”练出来的。我家当家的头发多而且长得快,一个月不“修理”就和野草差不多了,出去理吧最少十块钱,而且老美的手艺可真不敢恭维;一天当家的买回来一套理发工具,对我说“以后你来给我理发吧”,我哪里干过这个啊,想想也挺好玩的,拿起推子;剪子七上八下的就修理起来,第二天当家的戴着帽子上学校去了。几个月后我家就成了免费理发店啦。
其实人的潜力比我们自己想象的要很大多,没有学不会的事情,只有不想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