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真的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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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联邦制真的可怕吗?


联邦制不管如何,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对联邦制的讨论,不能成为抓人的凭据。对联邦制的讨论并不可怕,禁止对联邦制的讨论才可怕。
如果联邦制是可怕的,那么我生活的德国是联邦制,很多朋友生活在美国,同样是联邦制,总不能说,我们生活在可怕的国度。

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读到严家祺先生的《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建议性草案》(香港《开放》杂志1994年3月号第28~35页),那才叫做可怕。严家祺先在第1章《总则》的第1条中定义:中华联邦共和国为自由、民主、法治的联邦共和国;在第2条中定义: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然后在第3条中定义:具有中华联邦共和国国籍者为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民;在第2章《国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第6条中定义: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因性别、出身、语言、民族、宗教、财产、党派、政治见解所差别;在第7条中定义:国民之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再然后在第8条、第9条……。

当年我说,严家祺的宪法设计是给井岗山时期的毛泽东阅读的。按照严家祺的宪法设计,一个外国人在中国,他没有中华联邦共和国国籍,不是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国民,那么,他在法律上与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民是不能平等的。那么,他不是国民,他的人身自由是可以被侵犯的。……

如果德国的宪法也像严家祺的设计,我这个在德意志土地上的外国人(没有德国籍,非德国国民),我的人身自由是可以被侵犯的,……。

我们再来看看德国的宪法是怎么定义的。它开宗明义在第1条就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对人的尊重和保护是国家权力机构的义务。第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自由。第3条规定: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条规定:所有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5条规定:每个人都享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

诸位读者如果有机会,不妨找严家祺的宪法草案来仔细精读,比较一下,到底严家祺的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什么区别。我是指本质上的不同。

人的尊严不可侵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任何阶层的人,人人生来平等,其尊严不可侵犯。在一个家庭里,于父亲,我先是一个人,然后是你的儿子;在一个国家里,于国王,我先是一个人,然后是你的子民。

同样,《08宪章》也是给井岗山时期的毛泽东阅读的。但是,不论如何,以上这些朋友除了勇气还是勇气。

我不相信网络谣传:刘晓波是胡锦涛亲自下令逮捕的。
根据博讯网披露的“北京内幕消息”说,刘晓波是胡锦涛亲自下令逮捕的,据说,胡认为:第十八款的要害在于其末句结论:“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因此,这已经不是什么人权问题、民主问题等“异议认识”,而是国家分裂的大原则问题!是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新的国家“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严重问题。胡锦涛最后作出结论说:所有签署者在事实上都犯下了叛国罪!需要严肃处理!

抓人根本不用胡锦涛下令,下面的权力会争着干,而且这是100%有把握不犯错的立功机会。网络谣传胡锦涛下令,可能是想显示《08宪章》签署者的重要性和提高《08宪章》本身的法律理论水平和含金量。

国家结构形式无非就是单一制或复合制。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和单一制相对,是复合制的一种。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和立法的权力。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

先不管严家祺的《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建议性草案》和《08宪章》有没有法律理论水平和含金量,也先不管联邦制合适不合适于中国,至少联邦制这个“中国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不能说一讨论联邦制,就是分裂中国。

如上文所述,联邦制是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其实,我们中国历史上很多时候都是复合制,哪怕是现在的现实,若从广义上来讲,也是复合制,不然1997年以来的香港、1999年以来的澳门算什么?港澳就不属于中国了?“一国两制”这明明是我们的总设计师设计的呀!

中国也许不能搞联邦制,很可能是我们中国人的权力“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一放再乱……”。但是,这正是一党专制、中央集权的后果。中国现在的现实是,中央权力很难管住地方,那些县团级地方官员的权力比你胡锦涛的还大,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些“处长级”官员对上,因为“天高皇帝远”,可以无恶不作;对下,因为不是民选,不要负任何责任,在职一天贪污一天,而且还草菅人命。

既然大家都明白一个大道理:一党专制不是长久之计,联邦制讨论一下为什么不可以?


写于2008年12月26日,德国班贝克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1860年之前德国就是联邦制,结果停滞在封建社会。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国,废除了德国联邦,建立了集权的德国,德国工业革命才突飞猛进。

如今德国到处可见俾斯麦塑像,德国人崇拜俾斯麦。
严植 发表评论于
什么制都不重要,关键在于权力要回归人民。让人们说话,让人们用选票来表达他们的意志。
zoude 发表评论于
第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自由。
试问到了德国的难民申请者有权享受一般人的自由吗?
可见都是糊弄人的文字!!
还是没笔名 发表评论于
西方宪法明文规定人生来平等,可为什么当年奴隶制合法,黑人没有选举权,现在外国人连工作居留的权利也没有(更不用说选举)?
江湖剑 发表评论于
呵呵,谢老师辛辛苦苦作了一盘小菜,没有人拿起筷子品尝,就被揪住脖子审问干这事的目的和动机。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海外的子孙广大发扬了,可喜可贺。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Georg Lukács

Georg Lukács 1952 bei der Tagung des Weltfriedensrates im Gespräch mit Anna SeghersGeorg Lukács [712;luka720;t643;] (mit vollständigem Namen György Szegedy von Lukács (Löwinger); * 13. April 1885 in Budapest; 8224; 4. Juni 1971 ebenda) war ein ungarischer Philosoph, Literaturwissenschaftler und -kritiker. Lukács gilt (zusammen mit Ernst Bloch, Antonio Gramsci und Karl Korsch) als bedeutender Erneuerer einer marxistischen Philosophie und Theorie in der ersten Hälfte des 20. Jahrhunderts.
Werke [Bearbeiten]
Werkausgabe, hgg. von Frank Benseler, Luchterhand Verlag
Einzelausgaben
Die Seele und die Formen. Essays. Egon Fleischel, Berlin 1911 (Luchterhand, Neuwied 1971.) Kap.: Stefan George
Theorie des Romans (1916)
Geschichte und Klassenbewußtsein (1923)
Der historische Roman (erste Ausgabe 1937, bearbeitete Ausgabe 1954)
Goethe und seine Zeit (1947)
Der junge Hegel - Über die Beziehungen von Dialektik und Ökonomie (1948)
Deutsche Literatur im Zeitalter des Imperialismus (1950)
Existentialismus oder Marxismus (1951)
Deutsche Realisten des 19. Jahrhunderts (1951)
Balzac und der französische Realismus (1952)
Der russische Realismus in der Weltliteratur (1953)
Die Zerstörung der Vernunft, Berlin 1954 (1., 3., 4. Kapitel online) Rezension
Der russische Realismus in der Weltliteratur (1964)
Ontologie - Marx. Zur Ontologie des gesellschaftlichen Seins. Die Ontologischen Grundprinzipien bei Marx (1972) (1. Kapitel online)
Ästhetik. in Vier Teilen (1972-76)
Gelebtes Denken. Eine Autobiographie im Dialog, hg. von István Eörsi (1980, dt. 1981)
Zur Ontologie des gesellschaftlichen Seins (in: Werke Bd. 14, 1984)

clinton-2007 发表评论于
讨论问题当然支持,就怕醉翁之意不在酒。达赖就是个榜样。

另外也别把西方人嘴上的民主,人权,平等太当回事,很多时候他们也是说一套做一套。当年中非吃人肉的大独裁皇帝博撒卡,不就是第一个高唱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佬的铁哥们吗。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奥巴马总统认为,美国拿纳税人的钱养那么多来自其他各国的洋奴,可这些洋奴只为特殊利益集团效劳,不为多数美国人民服务,同时也损害了美国在国际上的形象。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友情提醒,奥巴马将要像废除黑奴一洋废除洋奴,这里几位靠做洋奴为生的,早作准备。
无所谓!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扫除文盲任重道远。教育愚民,希望渺茫。改造奴才,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各位看官有没有发现,90%以上发贴支持独裁的人看不懂楼主的文章,贴子逻辑混乱,张冠李戴,指鹿为马,随意扣人帽子,先给人按个罪名再来一顿炮火。可谓是大胆假设,无需求证。

都什么年代了?这一套早就吃不开了!现在都流行错别字了,对了,还流行自杀呢。何不时髦一番?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支持中东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建立联邦共和国,不要分以色列国和巴勒斯坦国两个国家。原来就是一片土地,为什么不能建立联邦制而非得分为两个国家呢?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如果德国的宪法也像严家祺的设计,我这个在德意志土地上的外国人(没有德国籍,非德国国民),我的人身自由是可以被侵犯的,……。"

墨西哥非法移民偷渡到美国时其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天赋人权是绝对可以被美国边境巡逻践踏的。即便你是合法进入美国国境,其人格尊严也是不能保证的。不用进美国国境,即便进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也没有人格尊严可被尊重的,你可以被无辜冤枉有移民倾向而不许有融会辩解的机会。

我很喜欢天赋人权,但我们的老师很令我失望。为什么要联邦制?全球化了,全球人类在一个地球上没有国界不好吗?那个更接近天赋人权?把人类分为种族,然后联邦制强化种族隔阂?先鼓吹汉人移民西藏和新疆,使得各民族没有地域区别了,在来联邦制,就和德国美国比较接近了。
遗憾的是,许多鼓吹民主联邦的,是醉翁之意,意在藏独疆独,意在制造中国的科索沃。因为他们鼓吹联邦制的同时,叫喊汉人毁灭藏文化和维吾尔文化。如果美国能把加州和新墨西哥州恢复西班牙语文化,那个联邦制才是可比较的。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现在上网发帖,流行错别字,无所谓了。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林肯首先是为了美国的统一其次是为了黑人的解放, 历史史实不可否认
无所谓! 发表评论于
回复finesse的评论:

美国南北战争的历史被你老兄如此简化,广大黑奴群众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

无所谓! 发表评论于
回复finesse的评论:

重要的是该看你写这篇评论的动机是什么?我看显然是你的主子要求你写上去的,是“-----”的翻版,目的就是要“-----”。 看不到实质的人不是幼雌就是别有用心。

注:“-----”空格中请随意填写任何罪名。

又注:“幼雌”--原文如此。不要怪我的小学老师没把我教好就放出来大放厥词丢人现眼!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其实,当年美国南方也就要个不同于USA 的国号,是不是?照你这么说,林肯总统也该改革国号就是了,是不是? 可林肯总统就是不能容忍他们随便更改国号!
finesse 发表评论于
重要的是该看他们提出联邦制的动机是什么?我看这联邦制显然是他们的主子要求他们写上去的,是独联体的翻版,目的就是要像分裂前苏联那样分裂中国。 看不到实质的人不是幼雌就是别有用心。
黑头发白裙子 发表评论于
老兄言之有理,支持!and happy new yea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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