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眼儿媚 贺新郎
第一节眼儿媚
她和他是邻居,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确切地说,是他的东邻。只是有一次她折花的时候,被骑在马上的他看到,见他容貌俊郎,形神潇洒,不由从此情愫暗生。只是大户的小姐只能养在深闺的,不像男儿家可以终日出门玩耍,她唯有每日坐在秋千上听他的“的的”马蹄声。也偶尔见过,在春日拾翠的野外,看到他和一群艳妆的女子饮酒玩闹到一处,她原以为他会过来和她招呼,他却没有。回来后,更是终日害了相思,终于有一天,在市里见着了,她说,我给公子绣了个荷包,他昂然而立,他说,给他绣荷包的人太多了。她只得说,我喜欢你,你可愿娶我?只因为先爱上,她不得以。他无语,然后望了她许久,她在他的目光中红着脸低下头去,却听到他说;“我喜欢体态风流,眼波极媚的女子,你不是我要的那种。”心里只觉痛,在痛苦中感觉到他策马离去。
于是,在每天的晨昏,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已,越来越觉,眼睛虽大,却真显呆滞。怪不得他不喜欢,心里想,明日去找戏剧师父,学飞眼。学的很认真,师傅要她连着几天盯着鱼缸不动,她也去做。吃了许多苦,终于学成了去见他,她问,现在可以了么?他哈哈大笑,说:“真正的妩媚是天真的,又岂是学来的,我喜欢狐狸一样的女人,除非你变成狐狸。”又一次伤了她的心,可是痴到极处便入了魔障,她在心里说,那我就变成狐狸给你看!
是那样坚决,去寻仙问道,找寻由人变成狐狸的办法。许多人笑她已傻,已疯,她视若无睹。她一定要得到他的爱,今生不可,那便来生。终于有一天,有一个人跟她说,若想变成狐狸,首先你得死去,然后通过轮回转世,选择来生做狐狸,再修炼千年,变成狐狸精,你就可以达成所愿了。她豁然开朗,欣喜若狂,但是那个人说,我这只是道听途说,我也不知是否有轮回转世,有人仙妖三界之说。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坚决地要去实施。
开始绝食,不管亲人怎样的劝阻,终于在第七天死去。在呼喊哭泣声中,只觉自已飘飘站起来,跟着前方一黑一白两个无常走去。走到奈何桥,她故意地不去喝孟婆汤,不饮忘川水,只为了记住前生的那个人,那个不顾她的爱,喜爱狐狸精的男人。
在阎罗殿,阎罗问她,你年纪轻轻,又生在官宦之家,为何自已了结生命,她答,做人太苦。前面又有声道,既如此,下世你愿做什么?她极快的说,我愿为狐。只几个字,却是历尽了痴心和痛楚。
再醒来的时候,睁眼望去,只觉青山绿水,不见红尘繁华。再看自已,已是一尾小小的红狐。她终于变成狐狸了,然,却不是可化成眼儿媚女子的妖精,她还必须长久的修炼,前途光明,道路曲折。急着找深山洞穴,绞尽脑汁的想怎样加快修行。不时地躲避妖界的欺压,道士的搜捕,在寂寞和荒凉中过了千年。千年里,日出日落,沧海桑田,她却在执着中记得许多年前的那句话“我喜欢眼波极媚的女子,像狐狸一样。”终于是千年后,她终于成为狐狸精。口念咒语,身形一旋,变成女子,果然眼波流转,烟视媚行,一颦一笑,倾城倾国。她终于达成所愿。终于可以去见他了。
在轮回里找他的影子,然后一身红衣守候他必经的路旁,他终于出现了,还是那样俊美的让她心动。月光下,她借着花影走向他,对他微微一笑,顾盼生辉,“公子?”他循声抬头,随即又震惊于她的妩媚,一时呆愣在原地。她沉醉于自已的成功,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只是,另她惊愕地是,他随即双手合什,口里吟诵着法号,绕过她远去。无论她怎么再出现,再微笑,再媚入骨髓也徒劳无功。是哪里出了错?她用法术去他的三生契里寻找,终于也是在阎罗殿,在她千年前死后不久,他说,有个女子为他死去。他愿从此生生世世永入佛门,心如止水,再美再媚的女子也无法动他心。
原来如此,只觉有泪潸潸落,这一切的一切,一切的前世今生的努力,到最后还是成空。千年里一直执着地要为一个人把眼儿媚起来。只是到现在,那个在月光下妖娆妩媚的女子,还能为谁去眼儿媚?
第二节贺新郎
贺新郎
小郑是个孤独和可怜的孩子,从小父母过世,只剩下一个老外公和他在大山里相依为命。外公也老了,干不动体力活,为了养活小郑,他便长年地出远门去给别人放牛,所以平时的家里,就只有小郑一个人。小郑现在还只有八九岁,他劝着外公带他去,但是外公不肯,另外家里有一些鸡鸭也要人喂食看守,所以小郑每次便只能看着外公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山路上,然后一个人默默地守着一贫如洗的一个家。他是这样的寂寞,大山里没有邻居,要想找到另外一户人家,要翻过一个山头才行。可是外公嘱咐他平时不要乱撺,说山里有鬼怪和妖精,被掳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小郑虽然渴望着却真不敢翻到大山那边去。他只有终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希望看到一个卖东西的经过,但是那种事情也极少发生。因为这样的缘故,他可以几天几夜的不说一句话,他非常害怕自已变成哑巴,所以他总是突然的咕哝几句,为了证实一下自已还会说话,有谁会来呢,哪怕是陪我说几句啊,他总是这样的盼望着。
晶晶就是在这样的境况下出现的,在有一天,当小郑像往常一样坐在门槛上望着远方时,他突然看到一个扎着小辫的女孩子向他走过来,恍若梦中一样,可是那个人影越走越近,慢慢地走到他面前来,站住了,哎,她说,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你的家吗?她叽里呱啦的问了许多话,连空气仿佛也被她搅动了一般。小郑望着她,她瘦瘦地,有点黑,可是却是黑里俏的那种,大眼睛翘鼻子小嘴巴,大概五六岁的年纪,他连忙地点头,说,是的,是我家,我叫小郑。然后他又注意到她嘴里在使劲的嚼着一根小木棒一样的东西,他便问道,你在吃什么?小郑经常犯饿,因为他经常的吃不饱,且九岁的孩子又刚好是长身体的时候。她说,不是吃东西,我是在磨牙。他看了看她的牙齿,果然雪白尖利,不过两个大门牙好像特别大,他问,为什么要不停的磨牙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妈跟我说的,如果不磨的话,上面的牙长下来,会把下面的牙包住,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吃东西了,我们的牙长得比较快。他听着有点迷糊,可是也不好问到底,他说,我叫小郑,你叫什么名字。“晶晶,”她边答边和他并排坐在门槛上。他是那么开心,开心今天说了好多话。晶晶又从衣兜里拿出几个熟了的山芋头,说,给你吃。他接过来,说谢谢。又问她从哪儿来,她说,我呀,我从山的那一边来的,我家刚好和你们家隔着一座山,那边没有人玩,我便翻过来碰碰运气。哦,是这样啊。他佩服她的勇气,“那我以后常来找你玩行吗?”“当然好。”他说,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
这以后,他便常常盼晶晶来玩,晶晶也不让他失望,一般是下午准会出现,给他带来许多好吃的,比如红薯,板栗,野柿子,让他又惊喜又快活。为了酬谢她,他便在家里生起火,给她熬南瓜粥喝,两个小孩又吃又闹,过得开心无比。只是有一次,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只大猫来,他看到她哎呀尖叫一声,立马窜到他身后躲了起来,他说,只是猫,你别怕。她在后面瑟瑟的发抖,尖声说,你把它赶走,我怕死它了。小郑依言把猫赶出好远,那猫不服气的怪叫一声,他便又拾起石头砸了过去。她才恢复平常的样子,又开始又笑又闹,他说,你这么大个人,怎么怕猫啊。她白了他一眼,说,你不怕任何东西么,有谁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想想也是,比如他就怕黑怕鬼。再想想她是小女孩,胆子应该更小了。
就这样过了几年,两人慢慢地长大,小郑变高变壮了,也慢慢地听外公话出去翻山越领的找活干,两人平时见面的机会慢慢地变少。有一次傍晚他做完活回家,在路上,看到她等着他,眼泪汪汪地,他急急走过去,问她怎么了,她哭着说,家里遭变动,妈妈死了。他把她抱在怀里,劝她不要哭,她果然慢慢止住了哭泣,又从袋里拿出两包东西,说是给他吃的,就在暮色里跑开了。他一个人往回走,在风里把那包裹打开,一看是一包熟腊肉和一大包油炸花生米,都是他平时想吃又吃不到的。心里不由温馨又感动。晚上外公回来,说邻村年前大扫除,灭老鼠,打死了好多只,都丢大山路上。那些老鼠硕大无比,像是妖精。他又问,那邻村也没有死人啊,外公说,没听说过,他心里一恸,眼前浮现晶晶泪流满面的样子。第二天走到邻村又再打探了一下,果然如外公所说。走在大路上,又真的看到许多老鼠的尸体,有的已经被过路的车压扁,他把它们归拢到一处,又用树枝挖了个坑,把它们全埋了。
再过几天,他歇在家门口,晶晶又来找她玩。给他又带了许多好吃的,还有一件蓝色的棉布衬衣,他望着她,心里有点怕有点高兴有点迷糊,又注意到她从小磨牙的习惯好像今天没有了,便问她,今天怎么没磨牙?她笑着说,长大了,嘴里老是含着东西不好看。说完捂捂嘴,他看着她,长得瘦小美丽,脚小小的,走路轻轻悄悄。他说,再过几年,你嫁我好不好?我会待你好的。他试探她,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好像谁也离不开谁。她的脸通红,许久,她说:“不行。”他心里一咯噔,问为什么。她说,因为因为,眼睛望着天,许久才说,因为我是老鼠精。你怎么能娶一个老鼠精做老婆呢。他便不再说话。她说,我以后不常来看你了,你自已要过得好好的。他听着不抬头,感觉到她声音哽咽,她说,小郑,你会娶到好老婆的,到时你结婚我一定来喝喜酒。他还是低着头,心里并不恨她,也不怕她,只是感觉这么多年的感情在这一刻突然落空了。她又说,我走了,小郑。他还是不抬头,只感觉她身上悉悉梭梭的响,轻悄的步子慢慢远去。
就这样再也没有见面,过了许多年。
他25岁的时候,外公已过世十年,他独自像幼时一样坐在自家的门槛上,想起许多年前的往事。他想,他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有个人来做伴了,他没有钱,又没有一个亲人和依靠,山那边的女子是不会嫁给他的。正悲伤处,却感觉有人笑着拍他肩膀,他猛偏过头来,果然是她,只是比以前白晳了不少,还是那么瘦,尖尖的瓜子脸,“晶晶!”他唤她,眼里有泪,他说,我很挂念你。她笑笑,拉着他的手,她说,小郑,你该娶媳妇了。他笑着说,哪有人愿意嫁我啊,你也不愿嫁我。我?她摇着两只辫子,幽幽地说,我不一样,我是老鼠嘛。然后,她又说,不过有个女孩愿嫁你,她是你山那面的好女子,你明天到她家去提亲,这事准成。你看聘礼我都给你备下了。他打开来看,是六匹棉布还有一千元钱。已经是很厚重的聘礼了,她说,这是我自已挣的,以前给你的那些吃的,都是偷来的,我们老鼠爱偷,这几年没有见你,是因为我在外面打工。她轻声地笑,用细细的手抚着他的脸,她说,呵呵,你是这辈子对我最好的人,从来没有嫌弃过我,我希望你过得幸福。你也是我最亲的人,我唯一的妈妈已在许多年前死掉了。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他也一脸的泪水,他又何尝不是,他哽咽着说,晶晶,你做我老婆吧,我不介意你是老鼠精的,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忘得了你。她笑笑,摇着他的手,她说,我是老鼠啊,人人喊打的异类,我跟你在一起,别人会看轻你的。你会连做事的地方也没有的。他不再说话,她起身离开,走的时候又再三嘱托他记得去提亲。
第二天他忐忑不安的依她说的地方去了,果然是一小户人家,父母都健在,且声名在当地也好。那女孩出来捧茶,抬头时对他笑笑。这事也就定了。
结婚的那天,他在从宾客间突然看到了晶晶,她向他笑笑,招招手,又从后面叫进来一队吹锣打鼓的人,他走到她身边去给她敬酒,她笑着在他耳边说,我们老鼠喜欢结婚浓重热闹,小郑,你要幸福。我又要出远门了。以后恐怕再也见不到了。他不出声地点头答应他。
就这样过了许多年。
许多年后想起年少的事,对着炭火,他突然问对面的妻,他说,你认得晶晶吗?这是他第一次跟她提起她。他今天突然有了倾诉的愿望,当故事讲完告诉她,也许就不会再想念了吧。妻白了他一眼说,怎么不认得。她家以前在我家不远的地方。他心里一阵惊诧,仿佛间好象哪里出了错。她家,她不是老鼠精吗?什么精不精的。妻好笑的看他,她跟我一样是人,只是她父亲死得早,她从小爱偷偷摸摸的,在我们那里名声极坏,她又常年在外流浪,回来就带了许多东西回来,别人都说是她偷的,骂她是老鼠变的,没有人愿意娶她。那你当年也是她要我去提亲的呀,妻说,我知呀,她有一天跟我说,山那边有个好小伙,问我愿不愿嫁,我认识你,知她说是你,自然同意了。妻说到这里,眼里满是情意。他却心里悲凄无比,他说,那她后来呢,后来,后来她就又出去了,再也没回过家,听说。她得了绝症,在外面死了。只觉心里仿佛刀割一样,原来如此。他这个傻子,他竟然被她这样善意的骗了。他跟妻推说出去做点事,独自走出来,坐在门槛上,只是风吹过,在静静的夜里。心里的痛反倒成了永恒的印记。
第二章 喝火令、多丽
第一节喝火令
骑着马和朋友在夜市上走动,很是尽兴。江南的夜市是这样的诱人,街面有小桥流水,有长杨古柳,有数不尽摆摊设点的繁华,有听不完的吴侬软语,有看不够的美貌佳人。“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怎不忆江南。”有人用琵琶在弹着应景的小词,他喝了酒,任宝马独自慢慢行去。望眼的繁华里突然有入骨的孤独寂寞感,若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有佳人在伴该多好。正出神处,却听见车轮响动,有一辆秀气的马车从他身后超过,风吹起车后的帘子,借着月光,他看到一张绝世美丽的脸,发呆后立即策马追上,暗香随马,这是何等的乐事。他紧紧追随,车慢他慢,车快他快,凑近了,便敢紧说,请问小姐芳名,便敢紧说,请问可容许一见。马车主人不曾说话,但前面的马夫却生气了,大声的骂他轻狂,他却笑着不以为然,难得一见的美女子,怎能轻易错过。紧跟着马车,宝马随香车,这也是古时追求爱情的一种方法,不只他一个人这样。车突然停了下来,只见帘子一挑,刚才一见的那个人在车内说:“公子可是对我有意?”
他一愣神,随即欣喜若狂,答道;“当然,小姐美艳无双。”
有轻轻笑声,随即又听娇声道;“那你可是喜欢我?”
他毫不犹豫,大声道;“当然,若能得小姐芳心,小生三生有幸。”
“那你可愿娶我?”
“愿意。”他就是一见钟情了,没见过这么让人心动的女子,真的愿意与她白首携老。
车内有轻轻笑声,过后听道;“不过是偶尔借着月光见了一面,一下子就愿爱愿娶了?”
他说;“心诚可鉴。若以后负小姐,让我生不如死。”
“这倒不必,”那女子道:“你过来。”
他走过去,近了,才发现果然美丽得让人不敢呼吸。
只见她端来一杯酒,见她手一挥,便有火焰从杯中燃起,且越燃越烈,经久不息。“你把它喝了,我就嫁给你。”
这不是喝火么,他迟疑,他说,小姐,我是真的对你一见钟情,你不必如此试探我。
她冷笑,说:“你太像轻薄儿,我不信你。你把它喝下,我就信你。”
火焰递过来,感觉有热浪灼手,“不喝的话,即便告别。”他说“好,我喝,果然一饮而下,有炽人疼痛烧灼喉间,一时失去知觉。
醒来后,却见在她怀里,美笑如花,“你果是真心待我,我从此与郎君好。”
他却挣扎站起,离开她的怀抱,疼得不会说话,不知会不会哑,只是疼痛让他死心,眼内已无爱意,不能说话,也可牵过自已的马,急驰而去。这样不相信爱的女子,再美丽,也不值得爱。
第二节多丽
引子:自别来,前尘欲觅无因,记当时伴香睡了,梦中花落纷纷。
他现在是澳洲华人,年少的时候,一心想着到国外去,只是多年后,才知道当年在不经意间错失了许多东西。不常回国,因已拿到澳洲政府的绿卡,且事业都在澳洲,手下有三家超市五家银行,手下的员工多是来自全世界,如他年少一样,为了梦想飘零到此的各国异乡人。
年已四十,却仍单身,四十岁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何况他年轻的时候,是杭州五星级大酒店的司仪,是名副其实的帅哥。只是在澳洲,对着那些金发蓝眼珠的女子,心里的那根弦总是无法触动。所以一直独身,想有个家,却不能勉强自已。杭州年迈的父母时时通过越洋电话,总是要他归国相亲结婚生孩子。他是孝子,且也是个中国情结特别浓的人,所以每年,总会在母亲生日之前坐飞机赶回来。
从墨尔本到杭州,十四个小时的飞机,坐在机舱,空调的风吹着,他闭目沉思,没有人说话,凉凉的感觉仿若置身于幼时的自家庭院,有她在他身边,他们一起坐在桃树下,晒着暮春和煦暖和的太阳。许多年后,在澳洲,无意中从中国的电台听人郎诵一段词:自别来,前尘欲觅无因,记当时伴香睡了,梦中花落纷纷。突然间,就有泪盈于睫。到杭州萧山机场,长时间的飞行让他有点疲倦,他慢慢走出机场大厅,大厅里有各国的女孩子。这些年来,中国的变化很大,三四十年代中国的化妆和服装是根本不能和国外比的,但是现在,中国的女孩无论是妆容还是服装一点都不比欧美的女孩子逊色,她们都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高跟鞋,时髦又精致,精致得让国外的女子叹为观止,国外是没有女子会常年穿着细高跟旅游的。
回到家,父母非常的高兴,在饭桌上不停地跟他说着杭州这些年的变化。他是杭州大学机电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但现在杭大已并入浙大,名气倒是比以前更大了,杭州现在的出租车都有奔驰的了,杭州慢慢地也变了,变得大气漂亮现代,几十年,真是沧海桑田,只有他,仍是孑然一般,孤独几十年如一日。
为了逃避父母刻意安排的相亲,他推说要参加展销会,住到了文华大酒店,文华是四星级的酒店,有七十多层高,说实话,他不是很喜欢现代的宾馆,但没办法,这条路是他曾经读大学的毕经之地,也是她常年在这里等他回来的地方,每天他可以坐在文华七二零七的房间的窗口怀旧。
把澳洲的事交待清楚,回国来,在西湖边买栋房子,陪陪父母,了此一生,应该总比在国外好的吧,至少不会年纪越大,遗憾越深。每天睡到十点多起来,然后在酒店吃过午饭,再沿着凤起路去西湖看看,这是个太美丽和浪漫的城市,只是当年他为了理想和功利别离了她。一般要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坐电梯回自已住的地方。杭州现在是个不夜城,城市的各个角落现在到处都是酒吧。所以当他很晚回来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也总是一群形形色色在外买欢的男子,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碰到她的。文华的电梯有点与众不同,电梯内四面都是光滑明亮的大镜子,一进去,无论怎么站,看到的都是自已憔悴和寂寞的眼睛,无外躲藏,没有办法,他只有低着头。在上到十二层的时候,电梯突然打开,应是有人想进来。哗的一声,旁边有人在惊呼,他也止不住抬头,就看到她。心里某个地方就猛地一动。看到她,穿着一袭白裙子,留着樱花烫的长发,黑亮黑亮的,有苍白的面容,悲伤的大眼,尖尖的小脸,瘦瘦细细,很年轻的一个女孩,电梯里有人趁着酒意叫嚣,:“美女,进来呀。”她却显得很惊惶,赶紧匆匆离去。电梯门又关上,一切恍如在梦中。旁边的人夸了她几句清纯漂亮后,便也安寂了,可是他的心却再也无法平静,他被挤得靠墙站着,境子里是他突然明亮的眼。他喜欢这样的女孩,像他年少柏拉图式的梦,像那个在桃树下的那个她,穿着白裙子,有着黑亮的长发,这是他的情结。
为了再见到她,他便每天殷勤的去坐电梯,在来来回回的上上下下里,他希望能够再遇到她,但是没有,再没有见到过。十多天后,他终于失望了,他准备退房,就在那一晚他准备坐电梯上去,明日走时,打开电梯来,却发现她靠墙站在那里,一双水蓝色的凉拖,小小的脚踝。只有她一个人,他有点踟躇,怕吓着她,又不愿错失机会,终于还是走了进去,自己站在电梯另一个角落,心激动地直跳,一点不像个四十岁的男人。他对她笑笑,她也对他笑笑,露出整齐细细的牙齿,真的是非常的漂亮。他有点自惭形秽,他是老了,她看起来最多二十岁。“你是杭州人吗?”他笨拙地试着和她搭讪,她笑着摇摇头,轻轻地说:“不是,我家在湖南。”原来是湘妹子,怪不得如此漂亮。“那你在杭州读书还是工作?”他又问她,试着打破沉默和尴尬,她有点紧张地望着他,许久说:“读书。”眼神里有点不悦,好像怪他问得太多,这时电梯门开了,涌进来许多男人,她有点恼怒,人群夹在他和她之间,他不知道她叫什么,不好叫她,等人群散去的时候,电梯里便只剩下他,伊人芳踪已杳。
怀着激动又遗憾的心情回到自已住的房间,心里再想着怎样才能再遇到她,他时间不多,要马上回澳洲,因着这个理由,下次遇到他可以直接向她求婚,跟她解释清楚,以后先结婚再培养感情,他想娶她,她是这么多年来他唯一想娶的女子,尽管只见了两面,心却是这样的肯定。那么清纯漂亮的女孩,守着她真是心愿足矣。她肯定是杭州某个大学的学生,他可以让她到澳洲去留学,不让她工作,给她最好的生活环境,没关系,赚钱就是用来给心爱的人花的,为她,他舍得。她比他年轻,没关系,他可以让自已活到九十多岁,陪着她到老。
运气好像是接着而来的,第二天早上,在七楼的自助餐厅,他看到她独自坐在一角,在静静地吃着早餐。他激动地走过去,坐在她对面,她有点吃惊,但却有涵养的静等着他说话。她今天穿了另一条白裙子,只是肩膀和裙摆绣了许多天蓝色的小花,他说:“小姐,你是否可以考虑嫁给我?”她很惊讶,没等她说话,他快速地说:“是这样的,我是澳洲华人,我马上就要回国了,所以我这样仓促,但是我是真心地喜欢你,我前几天见过你几面,说真的,你可愿嫁我?我可以给你最好的生活条件和读书机会。”她慢慢放下刀叉,她说:“原来如此。但是,”她欲言又止,然后问道:“你喜欢我的什么呢?”他说:“你很清纯很漂亮。”她笑了,她说:“那只是假象。你听说过officelady吗?”他摇头,她笑着说;“officelady就是常年为高级酒店的客人提供性服务的妓女,五千块包夜,我就是officelady。”她对自已残酷又认真的解说,“我干这行已三年了,你现在还愿意娶我么?”她轻轻地笑,两颗细细的小尖牙闪着光,让人有冰冷的感觉。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碎了,他说,对不起,然后起身告辞。
沧海桑田,原来是真的什么都变了,只有他这颗年少的痴心没有变,还在渴望着纯真持久的感情。因而得人笑话。
第三章 临江仙、蝶恋花
第一节临江仙
又是一年一度七夕,织女打理着给两个小孩的吃食和衣物,快迟到时才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已,风寰雾鬓,有了人类的感情,是神仙,也老了啊。时间来不及了,她随意拾掇一下,便往银河走去。
远远地便看到,喜鹊已经搭起了长桥,横贯银河两岸,年轻的时候,每次见面,总是嫌下面的喜鹊聒噪,现在好了,老了,耳朵背了,不用再担心闹腾了。她走在鹊桥上,一步一步的往前挪,天风猛烈的刮过来,她感觉自已的双脚都在抖,看来真的是岁月不饶人,想起这些年,总是担心这担心那,怕他们三个吃不好穿不暖的,便也生就了人间的三千烦恼丝,自已也慢慢跟一个人间老太婆一样。终于看到他们了,三个小黑点,向她移过来。她加紧了脚步。
首先看到的是自已那个最小的小孩子,她走到他面前,他现在长得有她肩膀那么高了,她想抱他,但他后退了一下,牛郎说,她是你妈妈呀。他才让她抱着,她又问他话,问平时在家里怎么样?他不说话,只是任由她抱着,好像很不得已一样。眼泪就这样落下来了,她想起这些年,自已一直不能在身边照顾他,他从小带大,都没有得到过母爱。想起有一年见面的时候,这孩子还很活泼的,一见面就叫她妈妈,说,好开心的,走在鹊桥上,好新鲜好好玩呢。可是现在,他都不跟她说话了。她把礼物交给牛郎,牛郎也老了,他一直躬着背站在那里,哀声叹气,见面就说,天上太寂寞了,不如人间,有那么多乡里乡亲陪着。她有点不乐,觉得他好像这些年来一直在后悔当初跟她上天一样。觉得他真是不聪明,后悔有什么用,若一切可以重来,她绝对不会选择爱上他,从此惹下千年牵挂和伤心。他说:“我现在老了,经常酸胳膊酸腿的,每年走那么远来见一次真的很吃不消啊,走在桥上,看着下面,风那么大,心里都怕。她无语,看来他真的也老了,这老鬼,他大概还以为她是为了见他哦,要不是想着两个孩子。
她老是问孩子这那的,牛郎大概觉得她不关心他,就生了气,嚷着要走,说以后也别见了,麻烦透了。她说,你这人真是,孩子都那么大了,你怎么还像个小孩。说着说着,天也就要亮了,喜鹊在下面叫着,要马上飞离。她说,回去吧。他说好,两孩子便跟在他的后面,走了,也不跟她说再见,她摇摇头,自已也转过身,只是恍惚间,记得许多年前,那个清晨,山花怒放,水边嬉戏的情景。
第二节蝶恋花
引子:芳草楼台青遍了,那番离恨匆匆.相思冢畔识春风.翩然双幻化,魂梦亦相逢.
我在轮回千劫外,一身花影嫣红.零星萤火露华浓.惜它春欲暮,逐到枳篱东.
他叫文斌,是戏剧院的学生,她比他小两届,是他的学妹,刚见面的时候,也没怎么注意,虽然他是很耐看的男子,可是却不是帅气的惊人的那种。但是大三的时候,在元旦的联欢晚会上,在台下看他扮演梁山伯,和一个女的唱《十八相送》,他穿上越剧的长衫,手摇着折扇,在那里深情地唱着化蝶的传说,突然就在台下看得感动地流泪。灯光和粉饰下的他是那样的丰神俊郎,情深感人,去祝家求婚,却是时易事移,英台已嫁给马家,当场吐血,回家郁郁寡欢,一病不起,最后死了。有这样深情的男子。谢幕的时候,她跑到台后去看他,像个追星迷一样,眼睛亮晶晶地,他出来,刚好碰到站在门口的她,脸上的颜料还在,他说,咦,扇子你怎么在这里。她说,我来看你的。他便笑了笑说,那你等会,我过会请你吃夜宵去。
女人有时候很奇怪,刚开始本来怎么想也不会爱上的一个人,会因为偶然的一件小事改变心意,变得非常的痴心。扇子就是这样,非常幸福的爱着文斌,文斌毕业的时候去了浙江,走的时候,他幽幽地说,扇子你会不会爱上别人?她对他说,你好好工作,等我毕业了我们就永远地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文斌就笑着点点头,坐上火车东去。她追着火车跑,眼泪凶狠地流,流不尽的不舍和伤心。
离别的时候,买了梁祝的CD来,在自已的电脑里不停地放,听里面唱“芳草楼台青遍了,那番离恨匆匆.相思冢畔识春风. 翩然双幻化,魂梦亦相逢.”便有泪水滴落在电脑的键盘上,只盼着日子快点过,她快点毕业。因着一场戏,便认定了他是最好最痴心的男子,相信他就是自已的幸福。文斌有时候打电话来,说着工作的不如意,她总是安慰他,说要坚持,他那么有才华,一定会有出头之日的。那边就轻笑着说,我怎么有才华呢,我只不过是会唱梁祝罢了,然后又开玩笑地说,扇子你到底是喜欢我啊,还是喜欢我演的梁山伯。她便骂他神经,然后把话题转到其它上面去。这也不能怪文斌,因为扇子是漂亮的女孩子,在文斌演梁山伯之前,他追过她,但是她一点也没有理睬他。所以现在文斌每次开玩笑,她总是不知道怎么答。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们现在很相爱就好。扇子充分利用着寒暑假国庆五一的假期去见文斌,千里迢迢地,累得要死要活晚上只想早点睡,可是当文斌抱着她要跟她做爱的时候,她也总是积极的响应,因为她觉得爱一个人就不要让那个人失望。刚毕业的人好可怜啊,文斌和一个同事共着一间住房,所以每次她来了,他总是带着她到处转悠,希望能找着便宜点的宾馆,可是有时实在没钱,就只能住在他办公室里,可是就是在办公室里,他悲伤地说,扇子,你愿意嫁我么,我现在那么没钱。她抱着他说愿意,等她毕业两个人一起挣钱,会有房子的。
日子就这样过去,酸辛又甜蜜。
两年后扇子毕业,来到文斌所在的城市,两人在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开始同居。生活还是很艰难,因为现在的大学毕业生比民工好不了多少,何况他们还是那种杂七杂八的学校毕业出来的。但是扇子混得比文斌好,她长相漂亮又打字快,很容易找到了一份高级文员的工作,每天为了工作为了文斌为了家忙碌着,她把梁祝的越剧下载到自已的MP3里,累的时候就听听,听“相思冢畔识春风.翩然双幻化,魂梦亦相逢。”心里就觉得有了力量,告诉自已一定会好起来,她要把爱情进行到底。工作后有许多男子追她,条件和境遇都比文斌要好,但是她不动心,她原以为这方面只要自已不动心,两人就不会有什么事,她万万没想到,文斌会比她先出轨。出差提前一天回家,没有通知他,在家里就看到一条黑色的丝绸睡裙搭在床上,不是她的,便一切言词只是多余,两人好合好散。
只是她不甘心,分手的那天,文斌请她去喝茶,她去了,半响还是止不住问,为什么会这样?我原以为你会像梁山伯一样的痴心的。文斌看着她,过后说:扇子你真是长不大,这世上哪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梁祝即使爱得化蝶,最后不是有个蝶恋花么?请你相信我,这六年来,我一直是爱着你的,只是第六年爱情死去了。请你相信和原谅我。扇子不说话,文斌说,我走了,离开我,你也许有更好的归宿,对不起。他站起来,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射进来的太阳光线,然后他走了,光线直接射到扇子脸上来,刺得她睁不开眼,眼泪马上就哗哗地流出来了。
第四章 昭君怨 安公子
第一节昭君怨
西汉,元帝后宫,掖庭.
平日心如止水的宫女开始不安起来,三五成群的在那里议论纷纷,原因是元帝下旨,有宫女愿与匈奴单于和亲的,以公主礼出嫁。这样的宣告在后宫无异于渲然大波,让如古井般孤寂的后宫有了生机和变化。
昭君在自已的屋子内静坐,红色的帘子垂下来,风吹过,便细细的摇,沙沙的响。她是聪明美丽的女子,自然深知在重大的块择前面只能心静,不可惶然。她慢慢转动手中的纱扇,秋已来了,但是新的夹衣还没有发下来,身边侍候的丫头也不知到哪去了,她叫着她的名字找她,许久也不见踪影,也就算了。她站起来,自已点燃一炉香,细细的烟丝袅袅的上升,让人感觉平和,她叹了口气,走到妆台前。这就是后宫的生活,冷宫的生活,不,比冷宫还不如。打入冷宫的女子至少曾经被宠幸过,她王昭君那么美丽,却连皇上的面都不曾见到,真是太可怜了,她都有点悲伤自已起来。她放下扇子,用右手去抚摸脸庞,细细的长眉,大大的眼睛,在金色的铜镜里那么美,可以却好像这后宫院子里的花,再美再艳,也无人欣赏无人疼爱,最后默默地凋零老去。不!她不要那样的命运,她错了一次,她就不要错第二次。
有姐妹来探她,她起身迎接,两人坐在临窗的矮几上。
来的女子也是美丽妖娆,只是差之王蔷,多了一分淡然少了一分灵气。“和亲的事,妹妹想的怎么样了?“
是平时要好的姐妹,她不必防着她,她说:“我想出嫁。”
“可是匈奴气候恶劣,不比中原,你饮食水士会有诸多不适应。”
“呵——”她轻笑,像是叹气:“总比老死这里强。”她低低道:“至少我会有个丈夫,以后会有儿女,会有一大家子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寂寞,诚如深谷中的花寂寞的开谢.”她想起从前,在老家的山水间,自由嬉戏,天真浪漫。最大的愿望就是同村里其它的女子一样,找个爱自已的男人,和他有个家,温情地相守。只是命运却让她沦落如此。别人羡着她一个村姑来京城,有谁知道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在农村不谙世事,又清贫至此,以至毛延寿在画中如此作贱她,轻轻一笔就让她在深宫多年。这就是小人物的命运。她幽幽叹口气,院子的桂树下坐了几个宫女,在交头接耳,强烈的阳光下脂粉的汗渍在脸上弄出一条条的痕迹,显得相当的难看,但是她们浑然不觉,看来大家无论美丑,都在念着这件事。
“姐姐,想去吗?”反正同去的宫女有五个,她若当胭脂,定会厚待她,昭君是这样的自信。
“呵呵,我不去呢。我在这里种种花,串串门,晒晒太阳,三餐不愁,我觉得很满足。”看来,各自的想法和渴望真的不一样。
她轻笑,回头道:“姐姐真是有福之人。”无欲则刚,没有渴望大概就没有失意和痛苦吧。
“哪有你福气大啊,你那么漂亮,去了肯定就是胭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且后世肯定会颂扬你,说你有利于祖国和平,你出嫁是利国利民的事。”
“哈哈。”她大笑,有点一反常态:“这国家与我何干?他剥夺我最简单的幸福,元帝软弱无能,官吏贪污腐败。”
她有点愤世忌俗。“妹妹还是不要这么说,这话不能随便说的。”在劝阻下,也便沉默下去。只是心里想,许多年后,又有谁知道,她王蔷出使匈奴,只不过是想要个丈夫,渴望温情和家,哪有这么多冠冕堂皇救国救民的理由。
第二节安公子
他是一只狼,终年生活在荒漠戈壁.无奈爱上一只羊,爱着她的纯洁和温柔,为了接近她,他杀死一只羊,披上她的羊皮,在月夜里接近她,欲与她相拥,可是狼的血性与羊天生对危险的敏感总是令他心愿成空。她总是远远地躲着他,有一次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了,斜阳远远地照过来,落下他长长的影子,他说,我爱你,。在风中等待着她的回应。她在风中瑟缩着说,我也爱你。但是同时我也怕你。所以我选择远离你,因为跟你在一起我会因为恐惧终夜活在恶梦里。说完然后转身想离开他,回到羊群里去,可是这么多年的痴心怎么容得了这样的收梢!他是狼啊,草原的霸主,有什么是他想要又得不到的呢。一瞬间,立意已决,他冲上去,在她的惊恐声中,咬破她的喉咙,令她无痛苦快速地死去。然后,他说,宝贝,等着我,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冲下悬崖。
在阴司,他和她并排跪在阎罗殿,上面说,来世你们愿做什么,他说愿同为狼或同为羊或同为人。上面冷笑道,前世你把她咬死,下世岂能成你之美?为了惩戒你,下世让她为狼,你做羊。一场消黯。
再见面的时候,他是领头羊,是羊群的主宰,狼的血性和豪情依然在他身上流淌,所以他依然特立独行,勇敢霸气,有一次他成功带着羊群躲开一群豺狗的追杀,众羊推举他成为王,他也知道,本质上他还是狼。在每天每夜里他时时刻刻的担心她,她是否也如他一样,却保存着羊的性格,这样的温柔和良善,这样的性格在狼群是绝对会吃亏的。
为羊的一生里只见了她两次面,一次在春天的草原,看到她在狼群中被群狼欺负,她是那样的美丽,那么温柔多情的眼睛让所有母狼忌妒,她们不停地攻击她,驱赶她,她在群中显得相当的可怜,他望着她,只觉心痛,可是却也近不得身,他虽然有着狼的血性和智慧可是他却是羊的身子,这样的体格禁不起狼牙的轻轻一咬。
再见面的时候是这一年的冬天,在他的带领下,群狼吃不到羊,他们饿得发了狂,最后捡狼群里最弱小的吃。她就是首要的牺牲者,他在风雪里看着她被他们杀死吞食,心里只觉刀割一般的疼痛,他自已也当场自尽而亡。
又都重新来到阴司,他拉着她的手,他们是这样的苦,上面叹惜着说,你即如此违逆天意,就成全你吧,下世你们都为人。
再一世。他是将门之后,别人叫他安公子。在江南遇到她,一望眼睛就知是她。她叫柔柔,是名门之女。一切进行得很顺利,见面提亲结婚。感觉三百年来终于天遂人愿,他终天可以安然拥她入怀,细心呵护。
只是谁也没想到,日子久了,婚后的生活却让他如此地难受。
他是血性和有事业心的男子,想横刀立马,血战沙场,做番事业,而她却只想让他在家里守着她过着安稳平淡的生活。她温柔顺从,对他的话百依百顺,但是却愈觉只是娶了个应声虫,且慢慢地,她对他多畏惧,有心事不敢跟他讲,比如上次,他暴燥地一巴掌把她打倒在地,才看到有血从她双腿间流出来,才知她已怀孕三个月,且医生告诉他,因着失血过多,子宫受损且以后再也没有生育机会,他心疼后悔同时却又恼着她的性格,一怒之下,不顾她的劝阻去了边疆,一去就是许多年。
功成回来后,已是二十年。两人皆老矣。且她已得了重病,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等着他。
弥留的时候,她第一次主动拉着他的手,轻轻地说:“对不起,我也想如你意。只是我本如此,请你放过我。”说的话,仿佛是为了几百年来的恩怨,她说,请你放过我。
他哽咽着答应她,爱又哪有错,只是在一起却好像真的错了,执着地要在一起,自已没有得到幸福,也给不了她幸福。
第五章 点绛唇、归去来
第一节点绛唇
梦里面总是忘不了溺水的感觉,一头栽下去,深身的冰冷,心是那样的伤痛和绝望,然后是无穷无尽的漩涡,她随着水流不停的旋转,直到失去知觉。每天黄昏,她总是在梦里惊醒,一身湿漉漉地,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那条江的江水。起身去卫生间里冲澡,出来后再坐在妆镜前化妆打扮,她是个小姐,当然是晚班。总是在画到嘴唇的时候,心里会痛,然后手会抖,总是一遍一遍用手狠狠的抹去再重新画。现在有很高级和现代的唇膏,不像以前,用一张浸染的红纸轻轻一抿,再用笔轻轻地把唇形画好。这个画唇形的步鄹有个很好的名字,叫做点绛唇。很多很多年前,曾经有个男的为她做过。她起身去工作,KTV里歌舞升平,她接到妈妈的通知,去了一个叫做水云间的包厢。里面黑暗暗地,只有电视的屏幕亮着,在放着MTV,沙发上坐着几个男的,她没仔细看,走过去坐在他们中间,立马各自两边有两只手伸过来,摸她的大腿,她强笑,心里偶尔悲凉,以前还算高级妓女,一场情变后,就沦落成人人随叫随到的最下三滥的妓女了。只是有什么办法了,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她不会打字,没有学历,不做妓女根本找不了工作,在广洲火车站流浪了三天三夜,三天没有吃饭,偷小摊的包子时被警察抓住,在警署刚好认识了现在的妈妈,从此又开始了她的妓女生涯?
“小姐好漂亮,哪里人?在这里混可惜了。”
她沉默地笑笑,她不怎么会说现代的话,所以话语不多,但许多客人却喜欢她这一点,因而她的名气也越来越好,生意从不见空档。
突然有人点了《杜十娘》那支歌,笑叫着说要小姐给他们唱,同来的几个女的大方的拿过话筒,歌声响起来“郎君啊,你是不是想爹娘,如果你要是想爹娘,十娘我陪你回故乡。郎君啊,你是不是饿得慌,如果你要是饿得慌,十娘我给你做面汤。。。。。。”MTV里的杜十娘是一个港姐演的,也还算漂亮,她听着看着,只觉眼里有泪花,后世的人原来也可以把她演得那么深情,这是她始料不及的,又有谁知道,她就是杜十娘,一场情变后抱着百宝箱跳江自杀,她自已也没想到她并没有死,反倒到了21世纪。被一个广东渔民救起,又流浪到广洲,为生活所迫重操旧业。
她觉得自已是一个千年的鬼,一个千年当着妓女的情鬼。只是当每次接完客人,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她总是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细细的画她的唇形,想象着刚才在她身上的那个人是他,想象着现在身边有他。他总是事后会细细地给她画,两人偎在镜子前,他是那么专注,呼吸的气息扑到她脸上来,他说:“十娘,你真漂亮,我爱你,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然后凌晨睡去的时候,梦里面就全是水,她伤心的对他指控,骂他负心,为了一点点钱就把她卖了,她十娘有多少钱啊,当年她红遍大江南北,他应该知道的呀,他为什么都要带她回家了,又在半路的船上把她卖了。她到死也想不通,跳到水里,当冰冷浸上来的时候,也还是爱着的,看着他冲上来欲拦住却没有拦住的伤心样子,落水的一刹那心里也还是安慰的。他不知他在她心里有多重要,她从小在妓院长大,看到的都是男人的好色嘴脸,只有他,第一次见面时,苍白着一张脸,看到她时脸还通红。他是那样的干净,第一次来妓院,还是被朋友撺掇过来的,她怎能不动心。在一起又是那么的快乐,你叫她在船上得知她被他卖了以后,怎么能不伤心,不心如死灰。
“阿十,来客人了。”妈妈又在叫她,她匆匆起身,进门的时候,心里却一呆,恍若梦中,因为中间坐着一个年轻的男子,长得和李郎一模一样。她慢慢地走过去,坐在他身边。其他的客人开始抱着小姐调笑和唱歌,可是身边的他却显得很局促。“先生是第一次来吗?”她轻轻问她。他受惊般地望她一眼,随即笑笑说:“我是陪我们老总过来的,老总出去玩了,叫我一个人把客户带到这里来,说实话,我还真的是第一次来。”他用眼睛望望对边那些已进入状态的客户,他说;“我没想到过的,所以有点不知该怎么办。”“你叫什么名字。”她像做梦一样,心里模糊又期待“李贾。十八子的李,贾宝玉的贾。”啊,连名字都一样!难道真的是他吗?她在迟疑着如果今天他叫她出去她是否应该回绝?正想着时,对面的客人已经带着小姐出台了,他凑到她耳边说:“你能不能跟我出去,他们都带出去了,我要是一个人出去,回去会不好交差的。”她望着他恳求的眼睛,不自觉地点头答应了。他到账台付完账后,来跟她告别,他并没有碰她,给了她许多小费,说今天谢谢她。她低低地说“不用谢。”他并没有要她。他说“再见。”她说:“好,再见。”准备回身离开的时候,他说:“哎呀,你等等,你的口红出来了。”然后用手把她把多余的痕迹抹去,又说你有没有带口红,我给你重新描一下。“她惊呆了,然后听话地把口红拿出来,他慢慢地一点一点轻轻的画。感觉回来了,是他!真的是他!真的不可能有那么多巧合,他画完后满意地看看了说,好了。也不知怎么的,我看着你就觉得面熟,好像我们很有缘似的。然后就匆匆离去。
试着联系他,才知道他是广州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一家私企做销售。他也常来,她也经常照顾他,止不住地对他好。慢慢地两人就好上了,每次做完爱后,他总是会专注细致地给她画唇形。这样的日子直到有一天,他打电话过来跟她借十万块钱,她把自已攥的五万给他,又向姐妹借了五万。姐妹劝了也听不进去,吃一暂并没有长一智,直到钱借去后音讯全无,两年后,当她已是别人二奶,在深圳街头购物的时候,透过落地玻璃窗的影子,看到他正在她背后给一个女子画嘴唇。她才知道,从来妓女莫多情,是千年不变的真理。她从购物大厦冲出去,然后追上去,像个泼妇一样,对他又打踢,要他还她的十万来,还她的百宝箱来,还她的爱来,她说,李郎李郎,我一千年都被你害了。他恐怖地看着她,她一字一句的说,我是千年的鬼,我前生就被你骗得死了,你若不还我钱,我就再死一次来吓你!他身边的女子害怕地离去,他也落荒而逃,她慢慢的回身,往家走去,那天晚上,对那个包着她的老男人特别地好,晚上睡得很安心,梦里面再没有无边无际的水,没有冰冷上身的痛苦和绝望,这次是真的死心了。从来妓女莫多情,一千年换来的教训。
第二节归去来
归去来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长沙,娱乐业已蓬勃发展,在全国已经小有名气,而整个湖南是个看重生活实质的省,生命如朝露,即时行乐的思想比较重,所以作为省会的长沙,第三服务业总是特别发达,在长沙,有那么多美食,也有满大街娇小白嫩的湘妹子,在长沙,一个人的食欲和性欲可以勾引到极限,当每天夜幕降临的时候,在城市的许多角落,便有密集的红灯区,显得神秘而诱惑。因着长沙这样的环境,永子的妈妈红杏出墙,抛下他们而去,一年后,永子的父亲给她和弟弟找了个后妈,但是不幸地是,在永子九岁的时候,父亲因为不堪生活重负,也去世了,只剩下后妈带着她和弟弟,后妈是名副其实的后妈,对他们虐待成瘾,但是这也不是最差的,永子十二岁的时候,十岁的弟弟却在捡拉圾的路上,不小心被车子撞死了,永子听了当时就晕死过去,可是醒来的时候,又有什么办法呢。尽管她知道日子太难过了,可是她还必须活着。后妈嫌她碍眼,影响她再嫁,恨不得赶她出去,但她住的是永子家的房子,又碍着名声,也只得忍着,但是却总是打骂得永子厉害。
永子十二岁的时候,要去长郡中学读初中,后妈没有钱给她买自行车,她只得每天赶早去上学,每晚也要走到天黑许久才能回家。可是没有办法,公车钱能省就省,可人每天要吃饭。只是一个非常年轻的漂亮女孩子,每天走夜路穿行在杂乱的城市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永子有许多次,天黑了走在长沙的街头,被许多色欲熏心的人以为是当街拉客的妓女,凑上来想跟永子问价钱,永子总是啊的一声,惊慌地跑开,跑出很远很远也还心有余悸。就有眼泪落下来,要是弟弟还活着该多好,她和弟弟都恨妈妈,然后对爸爸的无能和命苦也寄予同情。但是当这两个最亲的人都离他们而去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他们只是靠得更紧,他们两个相依为命,弟弟是那样的懂事,六七岁就知道出去捡拉圾,用第一次捡拉圾的钱请姐姐吃冰淇淋,他象个哥哥一样的照顾她。可是现在弟弟也离她远去了,苦难的人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弟弟,我是多么想念你,你为什么要抛下我,我连最后一个亲人也没有了。永子每次想到弟弟只觉痛彻心肺,是这样的难受和绝望。
永子就这样地走夜路上学,终有一天出事了。她走到一条偏僻的胡同口时被三个小流亡拦住,她惊恐得被逼到死胡同,他们撕扯她的衣服,她挣扎哀求可是没有用,最后她闭上眼睛,只是却听到惊恐的叫声,然后一切归于沉寂,她睁开眼来,只见三个流氓躺在地上,前面有个影子站在那里,模模糊糊地,可是她认得出来 “弟弟?”那个白色的淡薄影子摇了摇,他说:“姐姐,是我,我们先离开这里吧。”他过来拉着她的手,离开,走到大街上的阴影去,拉着她的手冰凉。她有太多的惊喜和疑惑“弟弟?”他放开手,晃晃悠悠地站到她的面前,有点局促,他说:“姐姐,我现在不是人。你怕我吗,你会不会嫌弃我?”她的眼泪突然就哗哗地流,她是这样地想他,她使劲的摇头,她说不会不会,怎会怎会呢,她高兴还来不及。“刚才那些坏人是你打倒的吗?”“嗯,我变个怪样子,把他们吓晕的。姐,我不放心你,所以我回来了,我以后接送你上下学。”他笑了笑,是那样的单薄,夜风吹过,他的身体就晃了晃。她点点头,他们俩个就并排着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说;“姐,你进屋吧,我就住在我们家院子的树上,明早我在外面等你。”她笑着点点头,转身回去,然后他又叫住她,他说:“姐,我回来的事你不要让外人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到处飘流。”他还想再说什么,可是欲言又止。她点点头,跟他挥挥手。
从此就平安了。而最重要的是,永子又仿佛回到了两人相依为命相亲相爱的时候,只是现在她不用给他洗衣服不用给他留吃的了,也不用担心他打架打不过别人了。有时候,他轻笑着走在她身边,他说“姐,还是做鬼好,你看做人有许多做不到的事,做鬼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她就骂他乱说。
只是后妈急着想嫁人,对她态度越来越不好,有一次她回家晚了,刚进门,那女人就冲过来给她一巴掌,无缘无故地,她疼得捂着半边脸,愤怒地望她。“就看不惯你这死样”那女人又冲过来,两人纠结在一起,她打不过她,扎成马尾的长发披下来,胳膊上被掐了许多下,她无意中哭着叫弟弟,这时爸爸的灵像就在墙上晃晃地响,那女人就吓呆了,一下跪在地上,那相架就有声音发出,“利平,你要再虐待我女儿,我以后绝不饶恕你!”那女人吓得浑身发抖,连说再也不敢。相框不动了,那女人吓得夺门而出,不知跑去了哪里,她问,爸爸你回来了吗。却看见弟弟从镜架上轻轻悄悄地下来,笑着说,姐姐,是我,我吓她的,她以后应该再也不会欺负你了。她笑着擦干泪水。
日子总算好过了点,就过得快,一转眼永子就读高中了。有一天在路上,弟弟突然神色紧张,他慌慌地说:姐,有人抓我回去。你替我挡挡。她说好,他就消失在她的书本里,却见有两个警察模样的人走过来,脸一黑一白,他们在她身边停住,她大声道,你们做什么?白脸就道,咦,她看得见我们,黑脸就说,我们在追一个孤魂,你有没看到?她怒声道,你们坏人不去抓,专门抓好人,让好人都死了,丢下她们的亲人孩子在人间受苦,你们当什么鬼神。说着眼泪就汹涌而出。白脸就红了脸,嗫嚅道,这个,我们也是听上面的领导,你怨不得我们的。“那你们还不走!”她流着泪赶他们,黑脸就说,这湘妹子够泼,算了,孤魂多得是,我们抓回去也立不了什么功,还是走吧走吧。就飘浮地走远了,弟弟从书本里钻出来,笑着替姐姐抹泪,说,姐,你好厉害,她就笑笑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不要他们带你走,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弟弟就笑着说好,说不离分,不走。他也不放心姐姐。
可是,永子读高中三年,弟弟却极少来看她,他现在给她钱要她坐公车,说在火葬场找了份零工,可以挣钱了,他晚上化成人形,上的夜班,火葬场的老板就让他干了,他还因此认识了很多鬼朋友,很快活。
永子高中要毕业了,考了北京的一所语言大学,她成绩好,考上不费吹灰之力,可是却差学费,填志愿的时候,弟弟来了,他笑着说,姐,我打听了。大学学费是一年交一次的,也可以到毕业的时候一次性把学费交清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姐你一定要去读,你的学费,四年里我给你挣来,我多找几份夜班的工作就行。她就点点头,放心地填了志愿。
大学四年,第四年她回家来,晚上坐弟弟的摩托去逛街,弟弟跟她说,她的学费马上就凑齐了,他现在晚上7 点到8点到医院运尸体,8点到十二点开摩托车送客人,十二点到早上在火葬场工作,每天能挣个五六十的,马上就凑够四万八了。“姐,是四万八吗?”她含着泪点头说是,这时来了个客人,坐上来,送到目的的,那客人给一张百元大钞,路费是九块,弟弟找给他九十二,等他走开不久,弟弟发现不对劲,发现是张百元冥钞,他们追上去,跟他说,你这是假钱。那人恨声道,你是鬼开车,我鬼坐车,当然给冥钱啦,还给人民币不成?弟弟说,是没错,但我要的就是人民币,这样吧,你的钱我也不要了,你把我找你的钱还我,那是我挣的血汗钱。那人不肯,两人便打起来,搂抱在一起滚在街上,她在一边哭着喊着叫他们停手,她说,我弟弟挣钱是给我赚学费啊,他都做鬼这么多年了,还在这么辛苦地照顾我,大哥,你不要打他了吧。说着说着自已也止不住大声地哭起来,旁边的打斗止息了,那人站起来,他说,妹子你别哭了,是大哥的不是。又扶起弟弟,他说,兄弟,是我不对,这钱还你,只是我刚死不久,手里真的只有冥币,本想骗点你的钱去杨裕兴买碗粉吃的。给你吧,是大哥不是。说完就拿出钱给他,然后离去。弟弟把姐姐扶起来,他说,姐,你别哭,这样的事很少碰到的。姐,你别哭,看到你哭我就难受。她才止不住泪,可是心里的愧疚就跟潮水一样,让她难受极了。
顺利的,在她毕业前夕,弟弟给她把学费送来了。她交完学费,顺利在北京找了个好工作。二十六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很爱自已的男人。结婚的当天,喜宴设在西单的一家大酒店里,弟弟在窗口叫她,她跟他站在北京黑色的街面上,他说,姐,现在终天有个人爱你照顾你了,我也要走了。“你去哪,她惊慌地问,从来没想过离别。他笑了笑说,我是鬼,自然有该去的地方,你现在幸福了,我也放心了。姐姐,我以前总是不放心你,你是那么苦。他眼里有泪花,她望着他,他还是十岁那年的模样,只是眼睛因着这么多年的打拼和故装成熟显了老了不少,她的眼泪也凶狠流出,断脸分颐的,她想留他,可是知大限已到,她不能太自私了,她说,嗯,好的。你放心走吧。你看我现在很好了,你好好地去投胎,别在外面辛苦飘流了。嗯,他笑着说,那姐,再见,姐,你要幸福。说着就消失在空气里。里面新郎在唤着叫她的名字,她应着,擦干泪跑过去。新郎说,你一个人站在外面做什么?她不说话,眼又往外回望了一下,可是那个陪伴了她十四年的鬼弟弟却再也没有出现了。
第六章 酷相思、燕归梁
第一节
酷相思稻草人
引子:便只影田间空梦与,纵爱也,无言语,纵痛也,无言语。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湖南某农村。
八十年代,建国已快四十年,农民已经不为吃饭发愁,只是也不敢懒惰下来,终日地为着农事忙活。每年春耕,播种,插秧,双抢,直到秋天十月,最后一道谷子收入仓库,一年才算农事闲了下来,大人可以松口气做点其它的副业,小孩子也可以终日在空旷的田野玩耍,再没有自家的大人叫去打猪草,晒谷子。利子就是这样地高兴,她是个瘦弱的小女孩,像平时打仗,爬树的游戏,大的小孩不带她,但是在秋收后的月夜里,大家一起在干燥的田野里捉迷藏,也还是不反对她去的。因为总要有个人当摸子,别人不愿当,利子愿意。她总是被蒙上眼睛,在黑暗里伸着两只手,一步一步往前摸着,别人在她旁边唱啊跳啊,可是太瘦小了,她总是摸不到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她光着脚走在干硬又有点湿润的泥士上,还露着掉了门牙的嘴笑,但是许久后,她就想哭了,有时候别人玩倦了,悄悄地跑远了,把她一个人丢在安静的田野里,她就会害怕地哭起来。有一次她在那里哭的时候,有个人叹口气,轻轻地走过来,拉着她的手,她睁开泪眼望着他,见他又高又瘦,穿着破旧的黑衣服,戴着一顶大人常戴的毡帽。她不认识他,她说,我不认得你。他笑了笑说,我叫小黑,我是邻村的。你平时没见过。现在闲了,跑过来跟你们一块玩。天晚了,你爸妈会担心你的,你快回家吧。他看上去比她大几岁的样子,身子直直地,仿佛不会打弯,利子说好,但是你要看着我跑到村口了,你才能回家哦。他笑着答应她,她便从田梗上小跑着往家的方向跑去,到了村口她回头望,他果然在那里,利子觉得那个人真好,便笑着挥挥手回家了。只是利子不知道,站在那的是一个穿着黑衣戴着毡帽的稻草人,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月光照过来,他轻轻地叹口气。
利子看着别人玩结婚的游戏,她也想做一回新娘。但是她脸色黄黄的,又瘦小,一点都不好看,没人想让她当他们的新娘。可是有一次,当大家建议玩结婚的游戏时问有谁愿意当新娘时,那晚来玩的女孩比较少,其它的女孩都玩腻了,没有响应,利子站出来说,我愿当新娘,一阵轰笑,没有男孩子站出来愿意娶她。利子难过得要哭了,正当眼泪要流出来的时候,小黑出现了,他说: “我当新郎吧。”大伙答应了,一阵吹吹打打后,把他们两个抬在一个谷垛做成的洞房里,大家开始闹洞房“小黑你愿意娶利子吗?”“我愿意。”他答得爽快又肯定,利子觉得自已好幸福,第一次有男孩子愿意娶她。“那利子,你和小黑开始打脸。”她害羞了,她知道他们是要她亲小黑一个,大伙催促她,她看着小黑,小黑好象很紧张,有点局促的样子,她凑上去,在他的脸上亲一个,闻到稻草的清香,感觉很甜蜜。众人闹哄着离开了,剩下他们两个,利子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觉得小黑对她很好,等她长大后就嫁给他。唉——小黑又低着头叹了口气,他说,利子谢谢你。他说,利子你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来这里大声叫我的名字,我一定能帮你,不让别人欺负你。利子很幸福,她听话地点点头。回家的时候,下起了小雨,小黑有点紧张,他说,利子你快点回家吧,我也要回家的,淋雨了不好。利子听话的点头,便飞快地往家跑,她没有看到小黑也在急急地往旷野深处走去,身上被雨淋湿的地方变成一根根的稻草秸子。
时间在小黑的陪伴下过得真快,利子每次家里有好吃的,她总是要送一些给小黑吃。而每次见到小黑,他总是有令她惊喜的礼物给她。比如麻雀蛋,比如小田鸡,有一次竟然给她一只还会飞的野山鹭,那么白的羽毛,那么大的个子,利子兴奋死了,要知道这种鸟连村里最厉害的男孩子也抓不到啊。因为山鹭只偶尔飞累了才会在田野上栖息一会儿。
但小黑每在秋收的时候比较忙,很少见到他的人,利子也忙,所以她很体谅他,秋收后,他们就闲了,他们就像一对小情人一样,在空旷的田野上疯跑疯玩。小黑拉着她的手,年少的时候只觉安全,可是而今的利子已经十六岁了,当他再次拉着她的手的时候,她脸会发红,然后白天会出神很久。
这样的幸福时候,直到有一天,他和她并排坐在田梗上,小黑低低地叹口气,他说,利子,你以后不要来找我玩了,我们都长大了。“那我嫁给你好不好?”她诚心和无城府地说。小黑伤心地看着她,可是我,他说,然后是许久的沉默,然后,他继续说,我不喜欢你,我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我们家马上要把她娶进门来了。利子不会说话了,她心里好难受,痛得说不出话。“利子,会有好男孩娶你的,你要过你的幸福生活。”她使劲地摇头,她说“不行,我要嫁给你。我喜欢你!我爱你!”“可是我明天就要结婚了,过几天我就要出远门了,我再也不会来这里了。”“不,告诉你的家在哪里,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我明天去看你结婚!”她不相信,小黑不再说话,任她哭闹,她再也受不了,说,“我恨你。然后跑着离开。”十多年的感情,一句话就结束了,她却看不到,小黑是那样的伤心,他无声的哭泣,在秋夜的旷野里显得非常的悲凄。
几天后,利子禁不住想念,偷偷地去老地方看,去等他,可是他真的再也没来了。只是田野上多了一个长得跟他像的稻草人。利子哭了,终日在那里默默的流泪,然后独自转身离去。她不知道,在她的背后,正有大颗大颗的泪水从稻草人的毡帽下滴落下来。
再然后,利子嫁人了。丈夫对她不错,她像所有的农村妇女一样,为生计忙活,喂猪生子,劳累却充实,慢慢地,年轻时候刻骨铭心的爱恋也忘了。只是累的时候苦的时候,她就去田头坐坐,对着那个稻草人说说话,唠唠嗑,说伤心事也说愉快事,稻草人总是默默地听着,当她回身走的时候总是能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声,她急急地回过头去寻找,可是哪里有小黑的影子呢,只有风吹过田野,稻草人黑色的衣服轻轻的飘动,小黑是你吗?她轻轻地问?又哪里有当年那个爱的影子。
日子就这样缓慢悠长的过去,转眼利子的孩子也长大了六七岁,有一天傍晚,她女儿跑回家,手里拿着一只野山鹭,“妈妈,有个叔叔给我的,他问我,利子是不是我妈妈,我说是,他就给我这个了。”只觉眼眶湿润,她背过身去,问孩子在哪里碰到的,她说,在西北边的田野上。她晚边自已慢慢走过去,没有小黑的影子,只有那个稻草人还千年如一日地站在老地方,她走到他面前,抚摸着他破旧的衣服“小黑是你吗?”有一滴泪水轻轻的滴落下来,她慌忙的抬起头,一瞬间便什么都明白了,自已也泪水潸潸。
第二节燕归梁
燕归梁
在我们老家,燕子和喜鹊一样被看作是吉祥鸟。而且它比喜鹊更招人喜爱,乡亲们亲切地叫它“家鸟”。因为它是把巢建在屋檐下的,和人类和平共处,且从来不会在廊院里拉粪便,是这样洁身自好的鸟,叫人怎么不喜欢?
我下面要讲述的就是一个与燕子有关的故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珠江三角发展迅速,需要大量的工人,小伟的爸爸妈妈就趁着这样的势头,把七八岁的小伟交给家里的老人,便兴奋又好奇的加入了打工的浩浩队伍里。就这样十多年,小伟从七八岁到十八岁,十多年没有见父母很有钱很幸福过,但是他得到的却是谁也无法补偿的童年的寂寞,只是还好,他还有大群的燕子陪着他。
奶奶是个迷信的老太婆,她执着地相信燕子在她家筑巢这是喜兆,而且越多越好,所以她总是对飞来的燕子欢迎备至,呵护有加,生怕招待不周气跑了它们。小伟也跟他奶奶一样非常地喜欢燕子,只是他是出于一个孩子寂寞和纯洁的童心,他觉得燕子叽叽喳喳地听得懂他的话,他也觉得他看着燕子乌黑的眼睛也明白它们想的事。初夏的时候,是许多春天出生的小燕子试飞的时候,每天清晨,小伟总是坐在门廊下看着它们奋力的扇动翅膀,旁边有大燕相护着,大燕在旁大声地叫,保护和教导着它们。小伟看到这些总是禁不住想起自已的父母,想他们要是在身边这样关心他多好。只是有一天,到了中午了,小伟想走出院子去找伙伴玩,他便看到一只小燕子着急地站在门廊的阴影处,眼神无助。“你怎么啦?没学会飞,还是不小心从上面掉了下来?”他蹲在地上关心地问它,它并不害怕他,圆圆的眼睛望了他一下,努力的扇动一下翅膀却飞不起来,着急地望着天空。小伟想走,他想也许,它在等妈妈。他起身欲走的时候,却听见它求助地叫了一声,他回头,便看见院子的角落里有一只大黄猫虎视眈眈地望着这边,只等着他走好下手。他不放心了,想还是把它放回巢里去吧,呆在地上太危险了。便把它轻轻捧起,又叫奶奶搬来梯子,自已爬上去,把它放回窝内。里面刚好有几只雏燕,见到它回来,都纷纷探出头来,关心地叫着。他才松口气,帮奶奶把梯子搬回原处去。奶奶笑着说,我孙子真善良,燕子明年会带回来一粒种子给你,你把它种好,就会结个大南瓜,然后里面都是金银珠宝。小伟就笑,追着问,真的吗?奶奶。第二年,他没有得到种子,但是他却认识了小良。那天他坐在自家的竹床上乘凉,看着满天的星,便有一个小男孩唤他,“哎!”他很高兴,就叫他过来。他们一起坐在竹床上,他问他是从哪里来的,他说,南边。刚搬来不久。两人就这样认识了,且经常地在一起玩耍,做游戏,弹玻璃珠,淘沙房子,小伟快乐了许多,他和小良成了最好的朋友。
日子过得很快,小伟十八岁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说老了,再也不出去了。小伟却急着想出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他和小良商量,小良说,行吗,我们没出去过。小伟说,有什么不行的,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便约了时间,两人偷偷地去了。
到了广州,真的到处都是招工的广告。小伟联系到表哥,表哥给他们介绍到一家厂子里。还说,你们好好干,这家老板是香港的,有钱着呢。他俩快活地点头,想着挣大把的钱风风光光地回家。只是事实上并不是想像得那样,进去了才知道一个月工资才只有三百块,如果你想多挣钱,那就加班,按件计钱,做一件加两块钱,他们厂是做滑板的,平时月额是一人做500个,如果没做到的话,还要在三百块的工资里倒扣钱,少做一个扣十块,两人连着加班两天,累死累活也终于明白,就是每天都加班到十点,一个月最多也只能做600个,也就是说,累死累活,一个月最多挣五百块钱,还要保证不迟到不请假不早退,做的活都是合格的,不被大量的扣钱才有可能拿到那一点点工资,他们直感觉理想破灭,再加上平时住的房子是二十个人的大房,三层的铁板床,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老鼠也到处都是小强。伙食也滥,两稀一干,早上是包子油条之类晚上稀饭,中午吃米饭,总是一个白菜和一个土豆烧肉,白菜总是叶子上累累的虫洞,估计是菜市场捡到的,土豆烧肉看不见肉,偶尔找到一块,兴奋得不得了,放到口里却发现是臭的,小伟非常的后悔,他想回家了,说这跟旧社会的包身工有什么区别?小良说,你以为外面的钱那么好挣,我们干满一个月挣够回家的路费就走吧。小伟说好,拉着他的手说,我们一起回去。他们是生手,在流水线上做活非常的慢,最可气的是,受老板剥削倒还罢了,问题是都是可怜的打工者,那些老手看到老弱病残的新来的也欺负,他们在前面加快速度的干,所以到了小伟小良他们这里,活就堆得多得不行了,他们忙得团团转,满头大汗,在他们的笑声中俩人互望了一眼,就有了信心,更加加紧的把手头的活干完,漂亮地狠狠地还击了他们。一个月后,各自拿到四百块钱,回了家。
然年轻的心总是觉得外面比家里好。回家二年多,小伟就烦腻了家中的生活,又想出去。他在电台里认识一个女孩子,那女孩说她在广州江门,只要小伟过去,就有工作过,很清闲,而且还说她对小伟很有好感,想找个这样的男朋友。小伟就心动了,跑到小良家,问他去不去。小良说,不去。哪有这种好事。劝他也不要去。他不肯,就自已一个人去了,第一次见那女孩,长得不漂亮,但想想自已是来工作的,也还是笑着和她打招呼。女孩带到到店里,培训了他几天,说要入他们公司,首先要买他们公司一份产品,价钱是五千块,小伟你买一份吧。小伟就想惨了,碰到传销的了。他想回去,但是那女孩就板着脸不让,晚上把他睡的房间的门反锁着,吃饭上厕所都叫人看守着。小伟说,我愿意买,我给家里打个电话,要他们寄钱过来,我没带这么多钱。那女孩笑着说好,你用我的小灵通打吧,你用你的打太贵了。不想把他的手机还给他。他也不反对,打通了小良的电话,用家乡话说,小良,我碰到做传销的了,现在被他们关起来了。小良说,你别着急,我来救你,你把地址告诉我。他便把大概地址告诉他。他说好,又再三告诉他不要和他们起争执,这几天就答应跟他们合作。他说好,直觉委屈和安了心。还想说什么,那女孩就啪地抢过电话,说要个钱怎么打这么久,我看你不像给你家里打啊。他说,怎么不是,我不回家要钱,我怎么买你们的产品。便在担心和无聊中过了两天,两天后,当他在被那些人灌输着传销的好处的时候,门处有警笛响,然后门被撞开了,那些人被扣了起来,小良进来了,他抱着小良,说,你怎么知道在这里的,小良说,我查了那个电话号码。他就拉着他的行李坐了警车去了火车站,在火车上,小伟说,小良幸亏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小良就笑着说,我们是朋友,我有难,你也会这样待我的。我很早就知道这点了。他便笑了笑,很是感动。
回了家,就再也不想出去了。小良他家是做泥砖的,家里钱也不多,但是他守贫知足,他总是劝小伟,做人最重要的是幸福,而不是挣很多钱,小伟就反问,没有钱能幸福吗,小良说,够用就好。小伟总是听不进去。他总是想着多挣钱,奋斗了五六年,由于挣不到,便经常的难过,心情不好便去鱼塘钓鱼,不想那鱼塘是被别人包养的,刚下钓杆不一会,便有人过来,不许他们钓,折了他的鱼杆,又去折他朋友的,小伟就阻止了,因为两杆都是他的,几百块钱一根,他舍不得。他说,兄弟!那人过来就是一脚,他也就还手了,许多人就围着他一起打,那朋友吓得要死,一个人跑了,他身上被砍了无数刀,一身的血,挣扎着到一家小店里,想自已要死了,那老板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说,孩子,你这事不小,快给家里打电话。他的眼里就划过白发苍苍的奶奶和有高血压的妈妈,他就拨通了小良的电话,他说,小良,我被人砍了,你来一下。小良就急说,你在哪。一会就风驰电掣的赶过来了,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要马上动手术,但要先交钱,你先付五千块住院费,小良说,医生能不能先等等,我没带这么多,我马上去拿,你看他都要死了,满身的血。小伟就躺在医院的地板上,血就从上往下流,落到地板上,滴答滴答的响。医生说,不行,这是制度。小良就说,我给你跪下了,你先救他吧。我马上去弄钱。小伟就听到膝盖着地的声音,但是医生是冰冷的,他说,你快起来,这又是何必,我们医院又不是慈善所。小伟心里又痛又愤怒,幸好这时走过一大夫,大夫说,这孩子要赶紧救,失血已经很多了。这样吧,我把我的工资卡押这里。他才被抬进医院。出来的时候,妈妈和小良都已经站在床头,妈妈哭个不停,小良说,阿姨你别哭,小伟过了危险期了。他妈就说,谢谢你孩子,幸亏小伟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小良说,阿姨快别这么说,我跟他是从小的好朋友。他有事我也很难受。阿姨,住院费我刚从家里拿钱过来已经交了,这里还有五千块钱,你先拿着,不够了,你再跟我说。小伟听了,眼眶突然就湿了。只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就微微地偏过头去,不让他们看到。
病好的时候,小良来看他,他马上要出院了,病房里就他们俩个人。小伟说,小良,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小良说,因为你也很好。小伟说,你对我这么好,叫我以后怎么报答你,小良就说,你已经报答过了。我是来还情的。小伟就好奇地说,哪有啊,从小到大,都是我麻烦你。小良就笑着不答,只说,你们家的燕子越来越多了吧。小伟就说,嗯呀。
第七章 虞(鱼)美人
虞(鱼)美人
他是水底世界的老板,工作纯粹是因为喜欢,而不是生计所迫。他有一个很有钱的老爸,大学毕业后,就自已独自开了家海底世界,几年后也赢了利,买了豪宅和汽车搬出父母家来住。每天开着BMW来上班,一天的工作就是看着水族里一些其它的工作人员换上美人鱼的衣服,潜到深水里去,做着各种各样的花式游泳,来博得游客的赞赏。他只需维持一下秩序就行。尽管事很少,可是他每天总是第一个到,然后最后一个走。他好像从小喜欢美人鱼,小时候读到安徒生的鱼美人,就着了魔般,喜欢上了那个坚贞美丽的小公主。只是现实中却是没有人鱼的,科学家一遍一遍地告诉他,没有。唯一说有的一次,那个秃顶的科学家告诉他,美人鱼就是那丑陋的海狮,他当时恨不得揍他几下。所以从少年开始,他在上课的时候,在无聊的时候,在寂寞的时候,一遍遍地就在纸页上画着美人鱼。一笔一画,含着深情。毕业后开了这个水族馆也是因为这个情结,他是太浪漫的男子,可是他有钱,所以他可以为理想活着。
25岁的时候拗不过妈妈的意思,在一家五星级的饭店里去和不同的女子相亲,他忍受着那些俗气的女人,微微笑着,只是为了让妈妈满意。妈妈真的很满意,故意提前离开,让他们单独谈谈。他招招手,对面的女子害羞的俯过身来,他在她耳边说:“你有鱼尾巴吗?”那女子惊恐地望他,骂他神经病,他眯着忧郁的大眼,看她们一个个落荒而逃。
在他吓走了数不清的相亲女子后,妈妈终于说,不管你死活了。他才得以现在能睁大眼看着那些水中妖娆神秘的女子,只是也还是有遗憾的。毕竟她们不是真正的鱼美人,她们不是长得太丑,就是技术不好。而且很多游着游着的时候,下面的泳衣脱落下来,露出人的双腿,让他直觉美梦破碎,他在外面大声的怒骂,用拳头砸着玻璃,只是发火后,往往有更深地愁怅盈满心间。他的鱼美人情结太深,而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梦到沉船,梦到那尾红色的小美人鱼向他游来,然后在接近的一瞬间一个浪头打过来让他失去她,梦醒后是满头满脑的疼痛。
他越来越抑郁,越来越难过,也试着和其他女子交往,可是总是神经质的吓走她们。这样的状态直到有一天。
那天很晚了,所有的员工都下班了,他循视着每个地方,一一地关灯准备离开,走到平时表演鱼美人的地方时,他听到拍水声,他循声望去,看到一只美人鱼正在急急的游着,他以为是没有回家的员工,他走过去,拍打着外面的玻璃,打着手势叫她马上出水回家,但水里的女孩躲他躲得远远地,他又走近她游的地方,这时才看清她的一双大眼惊恐地望着他,她长得非常的美丽。而且另他震惊地是,她的鱼尾巴是真的,天然的和身体相连,那种人造的泳衣根本不能和她比。原来,有一只真正的鱼美人跑到他的水族馆。老天怜我!他欢呼一声,快速地跑到入海口,他的水族馆是和深海相连,肯定是这只小美人鱼误闯进来,却不知道出去了,以前就经常的有大的鲨鱼闯进来,吓得那些工作的人都不敢下水表演。他下死力气的把入海口堵死,然后又一古作气地把水玻璃内的水放掉,小美人鱼渐渐搁浅,然后充满敌意地望着他,身体瑟瑟的发抖,尾巴无力地拍打着水泥汀的地面。他心慌慌的把门打开,冲进去,把她抱着,不顾她的挣扎,又立马开动车子,风驰电掣的回到家,把奄奄一息的她放在自已的大浴缸里,又放满清水,他才松了一口气,把衣服脱了,一头一脸的汗,累地坐在卫生间的地上,看着她。她遇到水,在浴缸里翻了个身,然后蜷缩在一角望着他。她看上去就像一个身高一米六左右的瘦小女子,他很高兴他的浴缸养着她卓卓有余。他喘着气,他终天有了一条真正的美人鱼,他说;“宝贝,你好,让你受惊了。”说得是那样的深情,他怕吓着她。她不说话,他又说:“宝贝,你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等你等了好久了。”她还是不说话,只是望着他,眼里尽是恨意。他也不介意,看着她就足够了,慢慢地便趴在浴缸旁睡着了。
是被一阵阵的拍水声弄醒的,他睁开眼就往浴缸望去,看到她还在,便放了心去做其它的事。先自已起来冲了个澡,就站在她的旁边,他说,我脱衣服洗澡你不介意吧,对不起,我只有一个卫生间,如果知道你来,我会建两个的。她还是不说话,他便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衬衣,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便打电话到水族馆说今天他不去上班了。做完这一切,他便愉快的望着她,呵呵,他现在金屋藏娇了。他吹着口哨,看着她,雪白的皮肤,悲伤的大眼,真的很漂亮,不过好像憔悴了不少。想想快一天没吃东西了,便赶紧又去弄吃的,他自已咬了个三明治,拿了女孩子爱吃的酸奶和苹果过来,放在她面前,她不吃,然后塞到她手里,但啪的一下又掉到水里去了。他摇摇头,给她重新换水,想想这些她也许不吃的,又想起冰箱里还有一些生牡蛎,他便拿了来,递给她,他看她眼睛闪了一下,笑了笑便转身出去,关上门的时候在门缝里往里望,看她吃得香甜,自已也不由好开心。便愉快的开车出去,在超市里买了很多牡蛎和海鲜回来,又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回到家,一开门,看到有水渍从卫生间里渗透出来,他慌慌地开门去看,看到她躺在地上,一地的水,额角还破了,还在流血。原来她是挣扎着想出去。他心疼得收拾干净,抱她起来,又重新换好水,在她额头上粘上创口贴,他抱着她,他说;“宝贝,你想出去吗,这是人的世界,外面是没有水的,你出去就死定了。”她不出声地望着他,那你为什么把我抢回来,我本来过得很开心的!大眼睛悲伤地望着他,她的眼睛会说话,他低下头去,他愧疚地说;“我太爱你了,当时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把她重新放回浴缸,又拿来玫瑰花,放在镜子前的的石几上。他说;“送给你的。”她还是不说话“宝贝你是不是吃了巫婆的毒药才不会说话的,那你应该变成人腿啊。”他想逗她开心,但是她还是不理他。翻过身去,将脸埋在水底,双手浮在水面上,一副很无助和悲伤的样子。
就这样过了十多天,看着她越来越憔悴,仿佛间他感觉自已错了,爱,好象不是这样的,真爱一个人,不是占有,而是放手,只要她幸福就好。他坐在她对面,心里很是悲伤,她现在已经不生气了,浮在水面上的一张脸尽是伤心和绝望,他说:“你是不是想家了?她侧身望着他,仿佛在说:“放我走吧,不然我会死的。”他低头沉默不语。
第二天凌晨,他又像把她抱回来一样,把她重新抱上车,开到水族馆的入海口,把她放入水中,他说;“宝贝,这是你来的地方,宝贝,你还认得路吗,你回家吧。”只觉眼里有泪,是这样的不放心和割舍不下,他到现在他也不愿承认他爱的那样的女子是不存在的,他无意中拾到的她只是一尾不会说话也不懂感情的人鱼。泪水大滴大滴地落下来,她在海水里适意地摇着尾巴,然后眼睛望着他,在他的身边来回的游了两趟,便钻入深海里不见了。
第二天他上班,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取消水族馆的鱼美人表演,且从此再也不用表演了。
仿佛一夜间长大懂事,30岁的时候找了一个女子结婚,35岁的时候,有了自己的潜水艇,开着到深海去玩,潜水的时候,在一处珊蝴丛处,看到一抹熟悉的红色倩影,她绕着他转了三周,他望着她美丽如昨的脸庞,止不住声音哽咽,“宝贝,你还好么?”她点点头,捧着他的脸庞在他唇间深深一吻,然后别去,在水里,谁也看不见他的眼泪。
第八章 江城子
引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自打老伴去儿子所在的那个城市治病后,张老汉寂寞了不少,每天衣服要自已洗,饭要自已煮,这些倒还罢了,最令人难受的是,没有一个人陪他说话。他家住在山里面,要翻过一个山头才能碰到一个邻居。只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看到老伴坐在他床头,握着他的手,像平常一样微微笑着,他不由也快活起来。说:“你回来啦。”他老伴点点头,说:“嗯,回来了,舍不得你。”听着心里也不由平和安静起来。他坐起来,拉着她的手,关心地问她:“病都治好了吗?”“治好了,儿子有事,就把我送上火车,我自已回来了,城市里住不惯。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去。”她起身忙活开来,老汉坐在那里,看着她依然娇俏的背影,心里感觉好踏实幸福。想起年轻的时候,她不管他年纪比她大好几岁,不管他家境贫寒,任是不顾家里的阻饶嫁给了她。在一起一辈子过得都是清贫的生活,她甚至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想到这里,老汉不由愧疚得眼眶湿润。后来生了一儿一女,都送他们读完了大学,到大城市去生活工作了,平时很少回家,说是忙,只剩下两老人在这大深山里作伴。饭做好了,她叫他过来吃,脸上笑得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她比他年纪小,年轻的时候,她不听他话了,他就怒道:“我要揍孩子了。”便揍她屁股,每次她都恨恨得说道:“等你老了我再来算总账。”现在他真的是老了,走路都颤颤微微的,估计离入士也不远了,她也老了,但是因本来就比他小,所以腿脚还利索,除了这次生的大病。当然年少时的戏言也没有当真,她只是比年轻的时候还更加细心的照顾她。两人以前闲着的时候也经常计论谁会先死的事,她总是说;“你先死吧,我先死了,放你一个人在这世上我不放心。”他说:“那就一起死。”他吃着碗里的饭菜,刚吃完,她又立马给他再盛一碗,他笑着说:“现在吃不了那么多了呢。”又看着她几乎没动筷子,便说,你也吃呀,她笑着说,不饿。吃完后,他说:“老伴,我们到院子里晒太阳去?”她洗着碗说:“我做完事再去,你先去吧。”他便一个人踏实地去了,躺在太阳底下,看着院子里她以前侍闹的花花草草,牵年花开着蓝色的小朵,几乎爬满了整个院子。他舒服地叹口气,想一个人幸亏有个伴,否则在世上也没有什么意思,孩子大了也不亲了,都远走高飞,只有妻,才是一生一世都伴在身边的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还像年轻的时候抱着她,她好像比以前轻了不少,且全身冰冷的,他用自已滚烫的身体暖着她,跟她絮絮地说着一些话。往事像回流的河水一样,想起年轻的时候,他为了生计独自南下打工,她总是一个人做完所有的家务活,也从来不说苦和累。半夜悉悉索索的响,他睁开眼,看到她把卷起的窗帘放下来,他说做什么要放下来呢,她说,怕早晨的光线刺眼。他有点奇怪,她以前可是很喜欢晒阳光的。他也不言语,早晨起来,她像往常一样给他做好饭菜,跟他说:“老汉,医生说我现在晒不了阳光,院子里的地和菜我们不要了罢,我现在没有精神侍弄了。”他说,我侍弄吧,你大病刚好,你在家歇着。她就幸福地笑,说还是老头子好,这辈子没嫁错人。说罢就往里屋走去,去收拾屋子。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他跟她说,老伴,你现在也太轻了吧。我昨晚看到一阵风,就把你吹跑了老远呢。她有点吃惊地望着他,说,哪有呀,你做梦吧。老汉就不言语,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儿子也不想念了,只想守着老伴到死。
这样的日子过了快一年,快过年的时候,他去县城给儿子打电话,尽管老伴再三嘱咐说不要在儿子面前提她,怕他担心她的病,他还是在听到儿子的声音后说漏了嘴,你妈现在给我做了新的棉衣。那边迟疑许久,然后说:“爸,妈其实在来我这看病的时候就死了。骨灰都是我去烧的。爸,我们当时不敢告诉你,爸你是不是知道了,是谁告诉你的,爸你别太挂念她。”他无语地挂了听筒。
沉默地往家赶,远远地就看到她站在门廊的阴处候着他,看到他就笑着说:你回来了。嗯,他应着,拉着她的手进里屋,把窗帘放下,让阳光少进来点。眼里有泪,她关心地问他怎么啦,他说,是沙子迷了眼。他说,老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第九章 雨中花
传说中,在清明节前后,有一种花会在雨中开放,状如小伞,又生长在坟头,故名“鬼打伞”若有人能见到它开放,此夜12点的时候,在死去的亲人坟前拿着它急走三圈,就可将孤魂带回家来。
涵子是个相信鬼神之说的女孩。这主要是受她外公的影响。她小时寄住在外婆家。他外公有个朋友,叫做“乐游神”,靠收妖为生。没有老婆,所以经常地来她外婆家蹭饭吃,饭后跟外公谈的最多的是在外收妖的逸事。比如,若死去的家猫没有挂在树上,而是被埋在土里,那这只猫百分之百就会变成野猫精,回来向以前的主人索仇,怨他让它死后不得安生。乐游神说,只有他看得到她,她使妖法让人得病,然后终日绿着眼睛伏在病人的心口上。涵子就这样地睁大眼听着,夏夜的天空是这样的静寂,有蝙蝠呼啦啦的飞过,她就从脖子直凉到背上。也有鬼的故事,乐游神说,如果死人在鬼节出殡的话,就会惊怒所有的鬼魂,她们就会来报复,阻止。有一次,不得以,有一家刚好赶在鬼节那天,在家又不能多待,因为棺材停放久了,会危险到家人。就请他去。他说,那夜真的是到处都是鬼啊,墙上影影撞撞的,不晓得为什么有这么多影子,用法器刺上去,吱吱呀呀地响。涵子就怕了,她说,外公,我怕。乐游神说,不讲了不讲了,怕吓着孩子。末了又说,小孩子是看得到鬼的。涵子睁眼瞅了睡月光下苍白地墙壁,就愈发的害怕。
而事实上,涵子二十多岁的时候,守着李林的灵位,她也清晰地回忆起童年,她两次遇鬼的经历。一次是晚上,她一个人和伙伴玩过后独自回来,看到一家的屋檐下僵僵的站着一个穿黑衣的老太婆,在那里随风摇摆,涵子直觉那是个鬼,她果断地走过去,用乐游神教她的法子,用脚使劲地踩了那个鬼的小脚,那鬼就消失了。她才得胜地回去。还有一次,是她读六年级的暑假,去外婆家住。外婆让她睡在外公死去的房里,那时外公刚死去不久,她睁大着眼睛躺在那里,想起自已躺的姿势方向都跟外公死的时候一个样,夜里的知了在午夜的时候不再叫了,连老鼠也不活动了。她便借着月光看到有白影走到她床前,替她掖好被子,叫了声囡囡,她不应,那影子就叹口气,轻轻地穿过门远去了。
所以涵子是信鬼的,她亲身的经历告诉她,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她从骨灰塔回来,她都没有时间悲伤,她在想着如何把李林唤回来,她不想他就这样离开她。说好了过年就回他家结婚的,他却出了事,大巴在高速上翻了,有许多人没死,但是他却死了。事情来得太快,一切都结束了,房子里剩下她一个人,她也没有回过神来。
涵子是本科生,所以她知道怎样用搜索引擎找到自已所需要的信息。“怎样找回灵魂?”她在自家的电脑里用谷歌一遍一遍地搜索。很多都是无用的信息,但是也有用的,西方科学家用实验证明灵魂是真的存在,这样更加加强了她的信心。终于找到了,说,对着灵位来回扇两个耳光,灵魂就会愤怒地出现。她跑到李林的灵位前,睁着眼看着,可是舍不得打。抱过来深深一吻,想起他们在一起的快活时光,她比他小六岁,在他面前一直像个小孩,他也一直纵容她,在一起七年,到现在,每天晚上他也还是从后面抱住她,一只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才能安心入眠。她含着泪说,林,归来。但是没有响应,一切如前般安静悲伤。于是只得先说声对不起,轻轻的扇了两个耳光,然后静等着,但是只有风吹过,月亮从窗玻璃外透过来,悲伤地看着她。看来这个方法没用,只得另外找方法了。用现代的搜索工具找不到,涵子决定去天桥去试试,看看有什么半仙之类的没有。
天桥上人来人往,她站在那昂首寻觅,还真让她寻到一个。是一个四十开外的老女人,黑胖的脸。她说,她可以通灵,也就是说李林的灵魂会附在她身上跟她说话。说通灵很易折她阳寿,所以要许多钱才行。涵子啪地就递过去两百元钱,那女的直夸她心诚。她也不言语,跟着她走进不远处一个小房间,屋里黑暗轻悄,点着两只白色的蜡烛,挂着一个红缦。开始了,她心里很激动,静等着李林的归来,那女人身体开始颤抖,然后有男声传出,但不是李林的声音,他的声音温厚低沉,又岂是这种女人气。但她还是执着的轻声地问,你还好吗?你可不可以不走,回来陪我?没有你的日子我不知该怎么办?说着说着自已在黑暗里就一脸的泪水,那边就叹气,说阳数已尽,他要赶紧地去投胎。然后声音就没了,换成原来的女声,说两百块只能通灵这么久。如果想再说话,还要加钱,她直觉假,又肯定那人不是李林,骗去了两百块,但总算发泄了一下,也就走到阳光底下来,还是落了空,但还是执着地要去找到。
她打电话回老家,外婆还在世,问起乐游神还在吗,外婆说还在,找到乐游神的联系电话,她打过去。把情况简单告知,乐游神就在那边很老很长地叹了口气,说孩子你回家一趟吧,我帮你。你要带上他的骨灰。她说好,挂电话的时候,又说一定要在清明前后的一天赶到。还有骨灰坛子的封口一定要紧,不能让骨灰掉落,也不能让其它的灰尘落进来,还有就是一定不能让骨灰坛子见阳光,阴气被阳光照尽,就回天无术术。她紧紧地记着,连声说好,?炝说缁埃?就一身黑衣黑斗蓬的,开车到骨灰塔里去。李林的骨灰存放在深圳郊外的青山上,她风驰电擎地开过去,把车胡乱地泊好,连走带爬地到了半山腰,把骨灰塔的门砸开,进去,没有一个人,是深夜,她打开手机,用手机的显示屏照着一层层的楼梯,李林的在十二楼,她打着哆嗦一层层地上去,手机的光一明一灭,她就这样一身的汗,黑夜里只听到她的脚步声和她沉重地呼吸声。终于到了,她走到面前去,抱走那个蓝磁花的瓶子,没命的跑下去,走出塔的瞬间,又回过身来,鞠了一个躬,连说对不起,打扰你们了,请原谅我,我不得以。然后就流着泪飞也似地往山下跑,泪水混着汗水,在山脚找到自已的车子,开动跑到家。又来不及得喘口气,找不到黑布,只得在自已的衣橱里找到一条质地很好的黑色晚礼服,用剪刀剪开来,把坛子包得严严实实地,就给自已打点行装,临出门的时候,看着提在手中的坛子不好,这样太容易碰碎了,万一被撞坏了,就一切都完了。她想了想,咬咬牙,干脆一横心把坛子系紧,缠在自已的腰间,再穿上李林的一件黑色的毛衣,再外面罩上一件黑色的大衣,她看看镜子里的自已,一切收拾停当,自已的腰那么小,现在看起来肚子微微凸起,她用手轻轻地抚摸,说,我爱,我们回家。就赶去了车站,坐上了回湖南老家的车。
从深圳到涵子外婆家,火车是九个小时,再要坐七个小时的汽车,外婆家在湘西,穷山恶水的地方。她卖命的挤上了车,没有买到卧铺,她慢慢地从过道挪过去,想挪到九号车厢去等着补卧铺票,她像个随时与人战斗的勇士一样,剑拔弩张地,没有人碰她,因着她孕妇般的气焰。她悲伤又坚强,执着地不放手,一定要他回来。终天在凌晨的时候补到卧铺票,她才在肚子上盖好被子困倦睡去。黑暗里有人深深的叹息,坐起来给她盖好被子,抚着她憔悴年轻的容颜,泪水决堤一般。
到家的时候,刚好是清明的那一天,下着细雨她掂着个肚子站在乐游神面前,老了的乐游神有一点仙风道骨的感觉。她叫“乐外公,拜托你了。”感觉见了亲人一般,有了依靠。老人叹着气说,孩子,你把他的骨灰交给我,然后,你去坟头上等着鬼打伞开。如果你能见到花开,你们就有救了。她含着泪点头,解开腰上的骨灰坛子,双手捧着交到老人的手里,就去了坟场,经过外公的坟头,她跪在泥地里,涕泪俱下。在雨水里连着磕头,外公助我。从天明到深夜,她徘徊在坟场,看着一朵朵鬼打伞,它们不是骨朵,就是已经怒放,她盲目地急急地寻找,不是看着一朵开放的鬼打伞打自已的脸,就是盯着一朵骨朵许久。风中有深深地叹息。没有,没有找着,到凌晨的时候开始绝望,因为传说中,只有清明及前后一天是有鬼打伞开放的。乐游神已经替她把骨灰坛子葬在外公的身边,就等着她看到鬼打伞开,绕坟三周,灵魂归来。但是没有,一直不懈地在坟场寻找,到了清明后第二天的晚上,离着凌晨的时间越来越近,心开始一次次的绝望,可还是坚持着,终天在十二点差几分的时候,亲眼看到一朵鬼打伞盛开的全过程,她哭着笑着,把它摘下来,绕坟三周,魂兮归来,魂兮归来。静等着爱的人出现。却没有,雨早停了,月光静寂的照过来,她坐在他的坟头低低地说,乐外公,你骗我。终天撑不住,倒在污泥里。
乐游神抱她回家,轻轻地叹气,路上有黑影跟随,乐游神说,你走吧。我知你的意,你回来也不会对她有什么好处。她的日子还长,不能守着鬼过一辈子。那黑影就说,那就拜托你了,麻烦外公照顾她。声音哽咽,然后伏地三拜,在风中远远别去。只有月光照过来,清晰地照着涵子脸上的泪渍。
第十章 惜琼花
惜琼花
漠河会不会是中国冬天最冷的地方?尹哲后来总是这样疑问,温度可以达到零下四十三度。他想着他童年那么单溥寂寞竟然没有在那种地方冻死。
尹哲是浙江人,但是由于爸爸是搞地质的,大学毕业后被分到漠河一个小山村里,他们全家就只得随行了。那个小山村刚好夹在大小兴安岭的褶皱里,总共只有十来户人家,尹哲是那样地不适应和不喜欢,但是年纪尚小的他有什么办法呢。妈妈知道他难受,想念江南的四季如春,就给他在院子里堆了个雪人,大大的黑眼睛,圆圆的身体,说,哲哲,南方可没有这么漂亮的雪娃娃哦。尹哲就笑了,开始和雪娃娃玩。爸爸经常地到工地上去考察,妈妈也有自已的家务事,集市的买卖要做,尹哲是非常寂寞地,不过现在好了,他有雪娃娃。他跟她不停地说话,问她冷不冷,有没有家,想不想爸妈,饿不饿。说她要是能活动就好了,他们两人可以一起打雪仗,雪娃娃就红着腮帮子,在寒风里望着他笑。
和雪娃娃唠了两天的嗑,他就认识了小琼。小琼穿着大红袄子,胖呼呼地,可是雪白肥美,晶莹剔透得可爱。她笑着跑到尹哲面前,说,你哪来的呀。一口的东北腔。尹哲就害羞地笑了,他说,我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我爸爸在这里工作。小琼就说,这样啊。我家就这的,我叫小琼,你叫什么名字?尹哲就觉得东北妞就是不一样,那么豪爽。他就说,我叫尹哲。我以后常跟你玩可以吗,我没有什么朋友。小琼就说,好啊。两人就成了好朋友。小山村里好冷啊,经常的是零下二十二度,尹哲在炕旁也觉得冷,可是小琼好像一点都不怕冷,她在院子里的雪地里叫啊,笑啊,把雪球砸向他,叫他出来玩,他才又跑出来,玩得久了才热起来,两人坐在雪地的干草垛上,把雪拂开。小琼就看到他的手生着累累的冻疮,青红发紫,很是难看。她说,哎呀,你怎么不早说。尹哲就缩回手,放在袖子里藏起来。小琼就说,你等等我。然后飞也似的跑回家去。尹哲就听话地等在那里,过了一会就又看到她喘着大气跑回来,手里多了个小瓶子,她倒出来,是绿色的药膏,说是她家的祖传密方,治冻疮再有效没有呢。尹哲就任她把药涂在他的手上,凉凉地,可是很舒服,看她那么细心,长长地睫毛密密的往下铺着,心里就很温暖。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好。小琼回去的时候,把药瓶留给他,又反复的叮嘱药的用法。
两人成了最好的朋友,且越来越大,感情也就自然地往恋爱的方向发展了,尹哲考上广州的大学,心里开心得不得了。心里想,他终于可以靠自已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只是有点舍不得小琼。小琼还是像小时候那样胖,只是也还是那样的美丽。他走的时候,小琼在他面前掉眼泪,尹哲说,小琼,我读完就回来了。回来我就娶你。东北姑娘就笑了,说,好,我信你。我等着你。
然后就是四年的离别,和四年的鸿雁传书。但是尹哲毕业后,他却留在了深圳。他挥不去童年对寒冷的厌恶,不想再回到那个地方。但是却还念着那个地方整个冬天的雪花,想念着美丽善良的小琼。他打电话回去说,小琼,我不回去了,你能不能过来。小琼就不说话了。他在这边认真地解说和劝了许久,小琼只说了一句话,我怕热,我到了南方,看不到雪,我会死的。他就笑,他说怎会呢。小琼就伤心地说,你不懂我,你不在乎我。说完就挂了电话。剩他一个人在风中发呆。
但是两人也还是深爱着的,谁也舍不下谁。他还是执着地打电话过去,劝说小琼来深圳。他苦口婆心,他说,我父母都回了浙江。小琼,我现在那边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过来是我们在一起的唯一的办法。而且南方经济发展快,我在这边机遇多许多。小琼就迟疑了,她说,过去了,有办法不热吗。他说,当然有。这里也有冬天的,也冷,要是到了夏天你受不了,我们可以呆在家里开着空调,想要多冷就可以有多冷。小琼就心动了,她说,那我过来。尹哲就松了口气,开心地等着她的到来。
去车站里接她,小琼一个漂亮村姑的打扮,在火车站找不着北。可是看到尹哲就整个人扑过来,像只快乐的小鸟。两人就开始同居。来的时候是冬天,尹哲带着她去步行街买衣服,她第一次看到南方的花花世界,开心得不得了。抓着尹哲的手紧紧的,对什么都好奇都兴奋,尹哲带她去哪里,都说,好漂亮。尹哲请她吃任何东西都说好好吃。尹哲就笑着看着她,说俺家媳妇可真好养活,这么容易满足。她就哈哈的大声地笑,有许多人就往他们这边望,很多人惊艳小琼的美貌。小琼珠圆玉润,丰满洁白,是广州女人做梦也想拥有的。尹哲就觉得那一刻很幸福。
总是在夜里,半夜起来,就听到小琼掀开身上的被子直说热,又把他叫醒,说,我们回去行不行,我怕。再热下去,我会死的。尹哲有时候也很累,刚开始还抱着她安慰几句,后来就故意装醒不了,惹急了,就忽地坐起,骂她神经病,说没见过这种女人,这也叫热,你是雪人吗,天热了会化啊!小琼就不言语,伤心地看着他。
夏天一步步地来了,小琼越来越怕,她现在连门都不敢出了。刚来的时候,她没有学历,尹哲又养得起,就不让她出去工作。她也很乐意地在家里呆着做饭。可是日子久了,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小琼又吃得多,尹哲就说,你能不能出去找份工作。她就寒了心,冷声说,你要我到哪里去找工作,我能做什么?眼里有泪,尹哲也知道自已错了,连说对不起。可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有什么高收入,两人的生活越来越拮据,又不好向家里要钱,尹哲就只好更加努力地做兼职,希望能过得好一点。
可是夏天每每顶着日头回来,一看家里开着冷得夸张的空调,饭也没做,她还站在空调口上吹着,一身的汗呢。问她为什么没去买菜做饭,小琼就说太热了,不敢出去。他就火了,想着自已在外面拼死拼活,回家来一顿饭也没得吃。他就忽地拉开窗帘,让烈日直射进来,怕热,我让你怕热!又冲上去,推开她,把空调关了。小琼哭着拦他,说,尹哲,我真是雪人啊,我为了你不顾一切地跑过来,你怎能这样待我。可是生气到极点的人,又有几个还有理智。他就是不肯开空调和关窗帘,她一次次地上来央求开空调,烦她了,就干脆把她推出门去,?绲匕衙殴厣希?我让你怕热!外面有使劲地砸门声,他冷着血不去理。许久,慢慢的声音就小下去,没了,他才慌张地去看,才看见门槛上一堆水渍子还有小琼今天穿的衣服。恍惚间才知道自已真的哪里出了错。
难道她真的是雪人,他想起小时候那个陪伴他的雪娃娃,是这样的熟悉与心痛。在深圳街头找了几天,没有找着人,她也没有回来。又不服气地自已跑到童年住过的小山村里去打听,问过那些住了几辈子的人家,都说谁家也没有一个叫小琼的闺女。他才知道,自已真的是亲手的杀死了那个深爱自已的雪娃娃。“小琼——”在雪地里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可是万簌俱寂里,只有雪花在轻悄地飘动。再也没有那个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