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沉沦第一站
1958年9月一个不该遗忘的日子,我却偏偏想不起来了。
愁惨的天色,雾雨霏霏,山野一片迷濛。
我们走在一条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前边带路的是教导处的一个姓王的职员,是押送我们的人员之一。我们10个被判处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铁中同事,成一路纵队,肩扛手提着各自的简单行李尾随在王的后边,我殿后。走在我旁边的是总务处的副主任姓乔,也是押送我们的人员之一。一行12人默默地走着,只有沙沙的脚步声响在宁静的旷野里。
乔撑着一把雨伞。在12人中,他是唯一带了伞的。他居然用伞的大半边替我遮着雨,我很感激,难得他还有这样一份人情。我也很过意不去,惟恐他的举动被前边的王发现,那将对他极为不利。我们这些有了“右派”身份的人,和患了麻风病的病人一样,谁和我们接近,都有被传染的危险。我暗示他不要为我遮雨,他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眼光警惕地瞅着前边,附在我耳边悄声说:“放心吧,我就不信,我看呀,该喝汤的喝汤,该吃肉的吃肉。”他词不达意地表述了一点对我的宽慰。
这条路我没有走过,不知它通向何方,也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在哪儿。自从被“定性”之后,我们仿佛已被排斥出人类了,像牲畜一样被役使着。指挥我们行动的人,只向我们发出一个个简单的信号:“集合”、“走”之类,至于到哪儿去,去干什么,是决不肯交代明白的。他们的语言都十分金贵,不屑于为我们多浪费一个字。
我机械地迈着两条腿,感到无比的疲劳,这不仅是筋骨肌肉的疲劳,更严重的是心灵的疲劳,是受到巨大精神震撼后的疲劳。前途一片茫然,命运不可预测!我似乎并不过多地为我自己担心,对宗和我却放心不下。宗和是脆弱的,她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今后将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对她我也有太多的愧悔之感,她和我的结合是一种错误,她的损失太大了,最严重的自然是政治上的损失。她是随着我一步步走向下坡路的,走到现在,她也沦为“不说话的右派”了。仿佛从人间一下子落入了地狱!如果说我有什么过错,这就是唯一的过错,我唯一对不起的就只有宗和一个人。
此刻宗和在做什么?我猜测着。此刻她最需要的是一个人倒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但是她有这样的自由吗?
我们走进了一条乱哄哄闹嚷嚷的街道,这儿就是李村,离青岛不过30里,我不曾来过。匆匆走过了半条街,来到一座没有任何标志而有武装守卫的大门前。王和门岗说了几句什么,门内走出一个干部模样的人,带领我们走进门去,王和乔算是完成了任务转身走了。我们被分送进了几个房间去。我独自一人被带进了一间很长的大屋,一条长炕占据了多半间,炕上铺着几张破边缺角肮脏的芦席,靠墙一字儿排开20多个铺盖卷儿。屋里空无一人,这已是下午一点多钟了,大概是这里的人都出工去了。带我进来的干部让我把行李安置在炕梢的空当里去,他就离开了,我木然地坐在炕沿上。不一会儿,进来一个人端着一个黑乎乎脏兮兮的木盘子,盘子里摆着一个像厚鞋底似的玉米面饼子,一只粗瓷碗里放着两块水腌萝卜咸菜,还有一碗白开水。他把木盘子放在我面前的炕沿上,不说一句话,转身走了。这显然是为我们这些耽误了午饭晚来的人们补的一餐。我本来就没有饥饿感,看着这简单而粗粝的饮食,更没了食欲。那时我还没有经历过饥饿,还不能想象两块咸萝卜、一碗白开水就着又干又硬的凉饼子,就可以作为一餐午饭!不过,我也考虑到既然已经被送到这样的地方,就不能任性,难免还要去参加劳动,空着肚子去劳动恐怕是不行的,无论如何要吞两口才是。于是掰了一小块送进嘴里,像嚼沙子似的,在嘴里打转儿,就是咽不下去。我像服药似的勉强吞了几口,喝了一口已经冰凉了的水,就结束了我进收容所的第一餐。还是那个人来收拾餐具,他瞅瞅只缺了一个角的饼子,又抬头瞅了瞅我,端着盘子走了。
我仍然跨炕沿坐着,周围是那样静,我的头脑里却是思绪纷繁,感慨万千,我在玩味“劳动教养”这个名词。我第一次见到“劳动教养”是在马卡连柯的《教育诗》里。那是一部描写苏联对少年犯施行的一种特殊教育的小说。那种特殊教育的方式称作劳动教养。在马卡连柯的笔下,苏联劳动教养所施行的不仅仅是人道主义的教育,而且是真正的爱的教育。那是感人至深的。去年,报纸上公布了我国的《劳动教养条例》,我只瞥了一眼标题,不曾看其内容,我以为是学习苏联建立的少年犯的教育机构。我曾经想过,我们很善于模仿人家的皮毛,却很少学人家的实质。何况我们的阶级斗争哲学里根本不能容忍人道主义,更谈不到爱了。我没有料到,劳动教养竟是惩治我们这样的人的手段!
前几天曾让我们学过一个文件,是关于处理右派分子的。其中最后一条就是“开除公职,劳动教养”,这是对右派分子的最重的处分。按规定:只有“罪大恶极且态度极端恶劣者”才受这样的处分。我的罪恶是什么?只有一句不合时宜的话触犯了敏感的政治神经,就是“有人治色彩,缺乏法治精神”。即使这句话就是“罪恶”,也算不得是“罪大恶极”吧?至于态度,无论在斗争会上或参加劳动的过程中,我都是俯首听命,任凭侮辱谩骂,不曾也不敢试图说个“不”字,驯顺到如同一只羔羊,难道还是“态度恶劣”吗?既不是“罪大恶极”,又不是“态度极端恶劣”,却按“罪大恶极,态度极端恶劣”来惩处,这种做法的本身就是违法的,就不是法治,也不仅仅是“有人治色彩”,而是彻头彻尾的人治。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以言论定罪是违宪的啊……我连忙遏止我这狂放不羁的思潮,我想起了在读过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话:“说我们独裁?是的,先生们,我们就是要独裁!”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激昂慷慨!还是好好咀嚼咀嚼这样掷地有声的语言吧,有这样的“快刀”还斩不断我头脑里的“乱麻”吗?
走进来一个干部,招呼我去参加劳动。
这个收容所是座砖瓦窑场,其中的主要劳动力是判了刑的劳改犯,我们这些被收容来的教养员暂时充任劳改犯的帮工、助手,负责搬运毛坯。劳改犯都是熟练的技术工,坐着修理毛坯。用一把长刀削去毛坯边上的飞沿儿。我们从成型车间把毛坯背运到劳改犯的身边。劳改犯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脾气暴烈,刁钻古怪地找我们的邪茬儿。毛坯放远了不行,近了又嫌碍手碍脚,嫌我们干活不长眼色。俗话说“奴使奴,使死奴!”侍侯奴隶比侍侯主人更难。最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动不动就疾言厉色地指责、训斥和满嘴出臭地谩骂,我们只好忍气吞声地忍受着。我们真不知自己身犯何罪,沦落到了什么样的地步,连判了刑的囚徒也可以随意欺侮、凌辱!好在我们只在劳动时间和这些心理变态的狂徒们有所接触,如果生活在一起,还不知要遭受怎样的虐待呢!
这儿是收容所,而不是劳教所,至于劳教所在什么地方?劳教所里将会受到怎样的待遇?都是未知数。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尽快脱离这个鬼地方。
©郭锦文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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