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雁归
每个城市都会有这样的小巷,狭长、肮脏、破旧,就像我们儿时记忆中一摸一样。虽然它只是一个城市模糊的背景,上不了什么台面,却往往也是那个城市的缩影。那种小巷一般都会很窄,甚至很难挤进去一台小车,七弯八转,蜿蜒狭长。上海方言里叫这种地方做下支角,北方叫破旮旯,南方叫格罗,但是不管大江南北,它的统称是平民窟。
江南C市也有这么条巷子——里仁巷。
里仁巷里空气一向不很好,垃圾站在巷口数百米远的地方,很多居民把自家的垃圾扔在门口,在江南特有的梅雨季里或者夏季,它们会散发出潮湿而腐烂的酸臭气息,路过的人总得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不让自己的鞋袜被经常堵塞住的阴沟里横流出的污水弄脏。
巷子里是一式的老式平房或者年代久远的木楼,它们的装修风格非常类似——屋顶都铺着牛毛毡,一到雨天,每家每户都会非常有默契的拿着桶子或者脸盆在房里接漏出的雨水;墙壁过几年总是会得要刷一刷,但是因为巷子地势太低,江南本身又潮湿,过不了多久就有很多暗黄的斑驳水渍子甚至配以绿色的霉点出现——把那些形状各异的水渍图案想象成各种动物,是里仁巷小朋友们一个重要的游乐项目。
那里密集的住着近百户人家,因为他们不像这个城市里其他的居民住光鲜漂亮的高楼和有明亮玻璃窗的大宅子,所以他们说话也总是粗俗而肆无忌惮的。这里的居民身份非常复杂可疑,有喝多几杯爱打老婆的醉汉、在城市另一边开着小餐馆的大妈、巷口菜市场剥鳝鱼来卖的小贩、一辈子在最辛苦、肮脏的车间里工作的工人,他们不管男女嗓门都很大,脾气暴躁。邻里之间时不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激烈争吵,骂人的脏话推陈出新,令人叹为观止,恐怕连大学语文老师都不知道中文的用法竟然还有如此多的种类。
而我们的男女主角就出生成长在这里,生长在这种杂乱无张、粗鄙简陋的地方,你们会不会失望?
里仁巷的居民们读过的书都不太多,可是除开吵架他们还爱散播流言,巷子里的妇女们对哪家的姑娘不检点、哪家的媳妇懒于家务或者谁家的汉子偷东西的事迹比这些流言本身的主角更加清楚。既然是流言,所以比事实还要赋予想象力,而且查不到源头,因此源远流长,传播的猛烈程度比病毒还可怕,让人烦不胜烦。
可是这里也会有奇迹,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这种流言的侵袭,提起她,全巷上百户居民都会异口同声地竖起大拇指:“那个妹子,真仁义!老天要是有眼,就让她以后找个好婆家,别一辈子呆在这条巷子里!”这个人,就是住在里仁巷号的雁归。
出了里仁巷往北走两个街口,有一所里仁巷小学,郑秀芝老师是那所学校五年级丙班的班主任。她是个有着三十年教龄的省级优秀教师,从城南的重点小学育仁小学调来这所学校,老太太人其实不错,也很敬业,唯一的缺点是爱絮絮叨叨:“学校好不好,要看生源好不好。我原来的那个学校,周围是医院、市政府、外经贸大楼,学校里的孩子全是那些单位的子弟,从小教得好,素质也好,见到人就笑眯眯地打招呼问好。哪像这里,除开街办小厂就是菜市场,孩子没一个省心的……”
她很烦恼,在育仁小学时她的工作态度让所有学生敬畏不已,几乎是孩子们眼中的神,而在这里她的严明公正变成了神经,最糟糕是不单同学不当她回事,甚至连家长也跟着不懂事,对她的严格要求毫不理遇。但不管怎么样,新官上任三把火,她决定要好好改造自己的班级,哪怕不是原先的生源,也要把孩子们培养成理想中的模样。
第一步是要求所有孩子都比正常上课时间提前半小时来学校早自习,第一天的情况惨不忍睹,六成以上的孩子都迟到了,迟到时间最长的是雁归,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郑老师下马威的对象。
“为什么迟到?”郑老师严厉地发问。
雁归是个个子瘦小的女孩,一把头发却出奇的乌黑丰盛,勉强用一根粗橡筋扎到一起,那头发沉甸甸垂到背后,像有生命的长青藤。听到老师的问话,她怯生生抬头看一眼,又把头低下去,让郑老师只能看到她头上的发旋和一段雪白细长的颈子。
“昨天放学前我的要求没听到么?”
白生生的颈微微顷了顷。
“那为什么迟到?睡过头了?”
这次连一点细微的动作都没有了。
郑老师勃然大怒,以前的学生再顽皮,起码在犯错的时候还会编出很多谎话来骗她,这个孩子连谎话都不编,简直是用沉默来对抗。
“这堂课你不用上了,去走廊站着,放了学把今天早自习的读书补回来,再加多半个钟头!”
雁归薄薄的、像红菱角似的嘴唇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郑老师顿时热切地期待地着她的辩解,但是她终于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拎着沉沉的书包走到走廊。_
郑老师被气坏了,她走进办公室大发雷霆:“这些孩子的家长不知道是怎么教育他们的,这么小的年纪,才十一二岁呢,就这么会和老师对这干,长大了还得了!”
隔壁桌的刘老师把头从窗户伸出去看了看:“是雁归啊……,唉,那是个好孩子呢,我班上就没这么好的孩子。她家里情况有点特殊,郑老师,能宽待点就宽待点吧。”
听了刘老师的详细介绍,郑老师沉默了,她决定当天去做一次家访。
吃过晚饭,郑老师拿着抄好住址的小纸条一路寻到里仁巷,到了巷口忍不住皱眉,这么狭窄的巷口,若是失火,连救火车都进不去。天色暗沉,巷子里弯弯曲曲,自然谈不上什么有规划的布局,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做饭的烟火味。她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灰色职业套装,中跟黑色漆皮鞋,手里还拎着个公文包,越看越觉得在这里显得异常的不搭调,不过她还是认真敬职地寻找着号门牌,没留神一户人家突然打开门,也不看外面有没有人,“啪”地扔出一塑料袋汤汤水水的垃圾,几乎把她打了个正着,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张门又无礼地“砰”一声关上,再好的修养这时也让她有了想骂人的冲动。
“这种地方……”她咬牙摇头,越发觉得从育仁小学调到这里是个天大的错误:“不行,明天再去活动下,看能不能调到其他地方。”不是她想弃这些需要被拯救的孩子们于不顾,而是她必须先拯救自己。
但是既然来了,她还是带着一种赌气的固执找到了里仁巷号。
那是个破破烂烂的三层木质结构的老宅子,粗摸估计年龄也得有年,或许年前刚建起的时候,房子还是大气漂亮的,更或许主人还有些身份,所以门口竟然还有对石狮子站岗。可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年岁月的流逝,那对狮子变成了搞笑的工具。它们一点都不威风,垂头丧气,显得颓废而凄凉,那方形的石座更因为岁月和环境腐蚀,边缘破损而变得尖刻锐利。
斑驳沉重的木门是虚掩着的,郑老师用力推开它进去,迎面便是个黑洞洞的狭小过道,那过道长且狭,连盏路灯都不悬,简直像黄泉路一般。她猛然进来什么也看不清,一头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不由得“哎哟”了一声,抬头看竟然是有人把辆自行车停在那里。
“真是……”她一边揉着被撞得生痛的额头,一边小心翼翼地摸索,因为担惊受怕再受到不明物体的袭击只能慢慢前行,过了两分钟才走出那过道。
走出过道后看到了个大院子,院子布局很不周正。中间是个三层的老旧木楼,几扇推开的窗户外面万国旗似的晒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床单甚至还有女人花花绿绿的乳罩、短裤,看情形楼上最少也住了四、五户,另外院子底下还零散地另有几户人家,也有晒的衣服,地上还晾着估计是刚刚做好的藕煤,一看就让人觉得拥挤窘迫。
院子中间种着一棵高大的木兰树,这个地方虽然萧索寒酸,树却吸了灵气般长得郁郁苍苍、生机勃勃,树枝桠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白色肥厚的木兰花,香得有些辛辣,树的冠顶早已经超过了木楼许多,奇怪的是那种繁盛不让人觉得热闹,只是烦乱。
郑老师小心地探过地上的煤饼阵,抬起头,在那棵大树下,她看到了雁归——很多很多年以后,她都忘不了当时的情景。
在那棵大树下面,有个白头发老太太面对着老师坐在一张纳凉的竹板席上,竹席已经由原来的青绿色开始泛红,估计年岁跟老太太有得一拼。她旁边的小凳上还有个人,是个像个小鹿儿似的小姑娘——正是雁归。
雁归手里捧着半边西瓜,她非常细心地用调羹把西瓜里的红瓤挖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到老人的嘴里。老太太的年纪不太好猜,但明显的精神不太好,眼神迟滞,手指、嘴唇都有些神经质地颤动着,她的脖子下面还系着个围兜,每吃一块瓜,就有红色的瓜汁淌到围兜上面。雁归耐心地慢慢喂着,看老人的唇角流出口水,就会用个小手绢把老人嘴边的水渍擦干净。
过了一会,女孩儿停下手上的动作,对老人说:“不能再吃啦,晚上你又要尿到床上,床单都不够换了——我待会要帮你洗床单,完了才能做作业。”
老太太嘴里咿咿呜呜地不知咕囔了些什么,有些不愿意,话语很含糊,郑老师尖着耳朵也没能听清楚。
倒是雁归很有默契,她好脾气看着老人笑了笑,安抚她:“我知道,会用水镇起来,留给你明天吃。雁莱的那份我也镇好了,他出去玩儿还没回呢,等他回来我会叫他吃的。”
她放下手中的西瓜,叹了口气,有些烦恼地走动几步:“怎么办呢?明天要提早半个钟头去学校,那时候你还没起床,我怎么喂你吃早餐呢?你又不能像我一样饿到中午,唉……”
郑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只觉得胸口闷痛得厉害,她教了这么多年书,碰到过形形色色的学生,学生里虽然有调皮捣蛋让她头疼的但是也不乏聪明懂事的,可是从来从来没有一个岁的小姑娘会这么认真的像大人一样叹气,她一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歉疚,是她把烦恼带给了这个女孩。
“雁归。”她轻轻叫了一声。
女孩吓了一跳,倏地回过头,她才岁,比同年龄的女孩身材还要瘦小些,穿着非常朴素的蓝裤子白衬衫,神态却很安宁,黄昏下有非常昏暗的光点吃力地透过树影落下来,斑驳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那是一张雪白秀丽的小小面孔,看到突然出现的人她显得有些无措:“老师……”
郑老师在她家里逗留了半个多小时,家长始终没有回来,她只好告辞。走的时候,雁归迟疑着想说什么,犹豫了很久才最终咬着嘴唇痛下决心:“郑老师……,我明天可能还会要迟到,放学那一个小时的补读能不能……能不能只有半个小时啊?我要回来做晚饭……”
说完以后,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有些无措的用手搓了搓衣角,小声地保证:“回来以后,我会把那半小时补上去的,真的……”
郑老师点点头,拍拍她:“你放心,这个事情老师会解决的。”
郑老师一路上思考良久,最终决定取消提前半小时的早自习。回到家里,她跟自己的丈夫感慨:“其实我是个讲原则的人,也知道不能为了一个学生影响其他人,可你如果去了里仁巷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那个雁归,才岁呢,实在是个让人心疼的懂事孩子。她父亲是个海员,长年累月地不在家——但又不是正式的那种,所以分不到房子,一家老小全挤在那么点大的房子里。她妈妈是生产线上的工人,每天三班倒,一天顶多做一餐饭,所有的家务事都是雁归一个人在做,还要照顾那个有老年痴呆的奶奶。她上面的姐姐和底下的弟弟简直是摆看用的,只会说雁归雁归我的衣服在哪里,雁归雁归,今天晚上吃什么?兄弟姊妹之间怎么差这么多?”
郑老师的丈夫也是个老师,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微笑着对妻子说:“所以说世界上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贫民巷里也会有珍宝,对不对?哦,对了,明天我约了教育局的李处长,你早点下班,我们请他吃饭。”
郑老师坐在沙发上认真想了想,终于说:“算了,我不调了,还是在这里吧。一个老师这一辈子到底能教多少学生?又有多少学生最终能成材?是千里马成就了伯乐,而不是伯乐造就的千里马。这个班,其实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么差,除开雁归还有柳大伟、刘晓玲都是不错的孩子。”
她丈夫是个开通人,也不生气,只是说:“决定了?这机会可不是说有就有的。”
郑老师郑重地点点头:“恩,决定了,我不能丢下这些孩子们。”她气势如虹,一种为教育牺牲一切的精神先把自己感动了。
可是到了晚上入睡时,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忍不住推推丈夫:“哎,你说,这个班上如果没有孔峥那就太好了。”
第二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郑老师取消了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来学校自习的命令,全班同学都很感激她,尤其是孔峥,他用手肘推推雁归,笑嘻嘻地说:“嗨,多亏有你,让大家少受点罪。”
雁归横了他一眼:“也没让你少受罪吧,反正早自习你都不会来的。”
“总好过听那老太婆的罗唆。”
雁归把头扭过去懒得理他。
在雁归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讨厌过一个人,若一定要找,孔峥肯定名列第一,事实上,不止她不喜欢他,里仁巷的居民和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喜欢他的。
孔峥是能让所有大人头疼的角色,出身差、成绩差、脾气也相当怪异,他能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的坏事。因为里仁巷小学一直本着好生带差生的原则,可怜的雁归从学前班开始和孔峥同桌,一直到五年级,她觉得这几年对她来讲是一种折磨。
学前班的时候学校条件差,没有单人椅,同桌要两个人一起坐那种长条的木板凳,孔峥的拿手好戏便是趁班长叫起立敬礼的时候悄悄把板凳抽走,害雁归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她面红耳赤爬起来,他就会很得意的笑出声来;雁归那把乌黑油亮的长发,是孔峥热爱的玩具,为了他不停的拉扯,雁归每天要束十多次头发,终于在今年被迫把头发剪了了事;当然他们也和其他男女同桌一样会在桌上画三八线,可是永远只有孔峥能够无限制的越线,如果雁归不小心过线他就用尺子敲雁归的胳膊。
可是这些都没什么,最令雁归迷惑不解的是竟然有很多人羡慕她的位置,经常会有不少女生脸红心跳地偷偷写小纸条给孔峥,或者放进他的抽屉或者请雁归转交,孔峥接过来后心情好时或许会看一看,有时候根本就漫不经心地拿了折成纸飞机到处乱扔,雁归觉得这一切实在让她费解。
她问最好的朋友刘晓玲:“你们往纸条上面写什么啊?”
刘晓玲说:“没什么啊,就是说一起好好学习,认真准备考试啊。”
雁归想难怪孔峥不感兴趣,他根本就是不爱学习的人,约他一起恶作剧或许他会更加感兴趣一点。
她还是搞不懂:“一起学习干吗找他啊?班上数他成绩最差了。”
刘晓玲开始叹息:“他很英俊啊,你不觉得他像《射雕英雄传》里面的杨康?”
孔峥个子高挑、高鼻子、大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五官轮廓很深,有点像混血儿,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
“他很英俊么?那么高,像头熊,而且杨康也是坏人。”
刘晓玲唾弃她:“你到哪里去见那么英俊的熊?杨康是坏人不错,但他是个英俊的坏人,而且如果他跟我一起学习,我想他应该会变好。”
这是女人的通病,不管是成年的还是不懂事的,她们都认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感化一个浪子。
“雁归,你跟他同桌会不会脸红发烧?他的眼睛每次看到我,都让我窒息。”
雁归老实回答:“不会,我坐他旁边又不是在烤火。”_
刘晓玲白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也知道你不懂拉,你不会懂的,这就是……”就是什么,因为年纪太小,刘晓玲也说不清楚。她们有上生理卫生课,可是大人们对男女这些事情总是遮遮掩掩,恨不得告诉她们所有人类都是从母亲的胳肢窝里掉出来,可越是这样,孩子们的求知欲就越强。
雁归听了刘晓玲的话沉默了一下,她很想说其实她是懂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就不出声了。有一个人,是的,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见过就觉得脸红心跳,魂不守舍,那个人是班长柳大伟,不过她还不能确定,她想,或许这只是书上说的内分泌在作怪,就像晓玲对孔峥一样。
至于柳大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雁归是里仁巷的奇迹,孔峥是灾难,那么柳大伟就是里仁巷的希望。
柳大伟住里仁巷号,雁归家的斜对面。他父亲是工厂的工人,很早的时候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去世,当时厂里还有人送了红旗过来,上面印着“模范标兵”几个字。这在里仁巷里算是了不得的荣誉,柳妈妈悲痛欲绝地接过那面红旗,同时也接下了丈夫对唯一儿子的期望。
她没有再婚的念头,虽然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依然靠着一点微薄的抚恤金和自己少的可怜的工资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人家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柳家却从来没有是非。他们家里条件很差,几乎是里仁巷里最差的,但柳大伟却被是被教得最好的——斯文有礼,功课优秀,他从不跟巷子里其他小猴崽子瞎胡闹,放了学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念书念书再念书。
里仁巷的人们都说:“看着吧,这小子争气着呢,上次又拿了个奥数亚军,全市,不,全省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吧?能第一个走出里仁巷的人非他莫属。”
雁归想:“长得好不好看有什么紧要,孔峥再好看也就是个绣花枕头,还爱欺负人,功课好有志气才最重要。何况他的性情那么好,对妈妈又温柔又孝顺,这才是最最宝贵的。”想着想着,不由得脸也开始红起来。
雁归能确定自己是真切爱上柳大伟而不是出于内分泌失调的生理反应是他把她从孔峥的“魔掌”中救下来的那刹那。
那时候已经到六年纪了,毕业班的功课紧,雁归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做家务外加复习,忙得团团转,开始睡眠不够。这天上数学课,天气异常的闷热,雁归只觉得眼皮不停往下坠,终于趴到了课桌上,手肘自然而然又过了那条三八线。或许同样因为天气太热,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那天孔峥特别暴躁,见雁归过界,竟然想也不想拿起课桌上的圆规一下扎到雁归的胳膊上。雁归当时穿着件薄薄的的确良长袖衬衣,一下给圆规扎到肉里,她吃痛顿时从迷蒙中惊醒,“哎呀”一声尖叫出来,往手臂上看时,已经有小小的圆血珠冒了出来。
老师停下讲课,怒目而视,雁归不敢吱声,讪讪把头低下去。
“雁归!站起来!怎么回事?”
雁归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不说话。孔峥马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头偏到一边,同桌这么些年他太了解雁归,打死她也不会吭半句声的。
没有等到老师再次开口责备,雁归身后已经有人站起来:“老师,我看到了,孔峥刚刚拿圆规扎雁归!”
雁归和孔峥同时一惊,两人一起惊讶地回头,柳大伟身子挺得笔直,小小面孔上满是严肃。雁归怔怔地望着他,眼里忽然漾出梦幻一般的神采,是,他的穿着的确有些旧,长得也不如孔峥精致好看,可是他那么勇敢的捍卫她、为她出头,而她以前仅仅只以为他成绩好,心地好,她似乎一直忽略了他最重要的品质。
下课以后,雁归、柳大伟、孔峥三个人一起进了郑老师的办公室。
郑老师早就不喜欢孔峥,从数学老师那里听了个大略,二话不说便开始责备。雁归站在柳大伟后来,悄悄问:“你为什么要帮我?大家都不敢惹那个魔星,大人都不愿意惹他。”
柳大伟光明磊落地回答:“他老欺负你,我早看不惯了,你别怕,我会保护你。”
雁归呆呆看着柳大伟,从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你别怕,我会保护你’,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她照顾别人保护别人的份。她低下头去,眼里再次漾出遥远的梦幻一般的神情,她在家里从来不是受重视的一个孩子,父亲常年见不到人,妈妈与她最多的对白是问她家务做完了没有,买菜的钱够不够,顶多再加一句小考成绩怎么样了。可是现在简直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竟然有个王子为她打败喷火恶龙,并且对她说要她不要怕,他会保护她。
“雁归,到底怎么回事?”郑老师教训完了孔峥,温柔地询问雁归:“不要怕,告诉老师。”
雁归低着头考虑了一下,然后勇敢地把头抬起来望着郑老师:“孔峥一直欺负我,他在桌子上画了条线不让我过,今天上数学课他拿圆规扎我的胳膊,流血了,很痛。”她把纤细的手臂抬起来让老师验伤:“以前他就欺负我,考试的时候如果我不给他看答案,他就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上次……上次,他还在我的文具盒里拿了一块钱!老师,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郑老师吃了一惊,雁归一向柔弱沉静没什么心眼,甚至有点木讷,她方才还在担心她不敢说出真相,打算要费一番功夫循循诱导,没想到她这么勇敢承认,而且还把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交代出来,看来的确是实在忍受不了了,不由得暗暗责备自己粗心,竟然把这么个好孩子放到一只幼狼旁边。
“好的,老师会做安排的,你和柳大伟先回去上课吧。”
“老师……”
“怎么了?”
雁归犹豫着怯怯开口:“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现在快毕业考了,能不能换个位置和班长坐?他的数学是班上最好的,可以辅导我。不过如果太麻烦,就算了……”
郑老师思考了一下:“我尽量调整。”
“谢谢老师。”雁归高兴得声调都提了起来,她感激地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充满怯生生的喜悦和无尽的信任,多么让人怜爱的孩子啊,郑老师瞬间明白什么叫做助人为快乐之本,当下觉得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雁归和柳大伟先离开办公室,孔峥留下来继续交代“罪行”。他们走的时候,孔峥回了一下头,他的眼睛冷冷地扫过雁归,嘴角往下轻轻一撇,露出一个讥讽的、不屑的笑容,雁归平静地回视他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这才是她讨厌孔峥的原因,她不喜欢他的眼睛!这个脾气暴躁的男孩,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好像对世间上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但是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寒冰一样刺骨,那是一双和年纪完全不符合的眼睛,当他冷冷地看着别人时,会让人联想到黑暗里的猫,会让人觉得自己心里的秘密没有办法隐藏甚至心虚。当然她可以继续忍受,事实上她也一直这么做着,反正快毕业了,他们不会再在一起,也不会同桌,可是现在她决定不再忍受下去。她已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新同桌,她的王子,其实她早该这么做了。
那天放学后,柳大伟帮助雁归复习功课,给她讲了鸡兔同笼、勾股定例,他拿铅笔的手指修长白皙,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一边思考一边用笔尖习惯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串圆圈,雁归从不知道原来枯燥的数学也是生动的,他画的圆圈似乎都比别人画得要圆一些!她几乎忘记了还要回去做饭,而那是她一直认定背负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他在一起她几乎忘记了一切。
当他说:“你明白了么?”的时候,他的眼睛亮晶晶地闪耀着,带着温和的笑意,不会有那种令人不安的精明,却有种一种天真的醇和,他在雁归的世界里几乎像一个外星人,让她知道原来世界可以纯净成这样。
雁归着魔似的地看着他想: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他就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是我的!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他的妻子,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对雁归来说是一生当中最奇妙的一天,她坚决地认定了她一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那天同时对柳大伟和孔峥也是奇妙的,柳大伟浑然不知因为自己一个偶发的举动在这天成为了一个女孩终身所追求的目标,而高傲的孔峥也在这天认定了一个女孩,这个动乱的一天让三个孩子的一生都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孔峥之所以不被所有的大人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出身——他随母姓,在他户口簿上生父那一栏的记录上写着不祥,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是谁。
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在里仁巷那种下等地方,私生子仍然是个禁忌的话题,走在路上,会有人背地里戳他脊梁骨:“看,就是他,你知道他妈妈吗?她妈妈就是那个……”
声音不高,却足够让周围的人包括孔峥听见,在这种冷言冷语中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他们看他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这个父不详的孩子,她丢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必须每天清晨点起床去城东的蔬菜市场贩来小菜然后再拿到菜市场去卖。
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工作,但是还是会有很多粗鄙的男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放下几角零钱后顺便再在她的手腕上摸一下,而那些可怕的流言更是如影随形,永远也不愿意放过他和他的母亲。没有人相信她是个清白、无辜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可怜他们,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走错路的女人几乎等同于妓女。这么淫乱的女人生下的儿子应该是怎么样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是以可怜的、隐忍的、不敢高声说话的形象出现,可是他偏不!凭什么?里仁巷里有几个好货色?别人凭什么看不起他?他用最顽劣的做法向所有的人宣战!孔峥,是最骄傲的!
这天从学校回到里仁巷的路上,孔峥有些烦躁,其实他今天并不是真的想伤害雁归,只是当时他的确很烦。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对妈妈说天气开始热了,我们可以去贩一些西瓜来卖,但是妈妈就是不同意,他知道原因,西瓜比小菜难运输,妈妈不想让他耽误功课去帮她,可是她不知道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可以保护母亲保护这个家庭。数学课时,想着这些事,越想越烦,所以才会拿雁归撒气,但他知道就自己算解释,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
他不喜欢雁归,也不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当然这世上除开妈妈似乎也没什么人喜欢他。但总的来说,雁归还是比较对他胃口,首先她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爱发花痴地盯着他傻笑,也不会被他捉弄以后尖叫哭泣,她总是那么平静地接收一切,好像一切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都是应该的。雁归虽然不喜欢他,可是也从没像其他人那样看不起他,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任何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比较欣赏的,但是这个唯一对胃口的人,今天竟然冷冷地说:“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孔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心里乱七八糟地诅咒着,明天又要请家长,见鬼!妈妈一定又要用那种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了,真烦!突然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他想也不想就骂了出来:“没长眼睛么?瞎撞什么呢?”
那个撞他的人是巷子里出了名的小混混,岁年纪就已经不读书闲在家里,素来和孔峥磕磕碰碰,虽然没正面冲突过也暗中较劲好久了,这时哪里会示弱,马上回嘴:“谁让你傻噔噔的,听见声音也不知道让,撞你这个野种怎么了?”
孔峥只觉得血一下冲到脸上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回身就和那人扭打起来。到底年纪要小几岁,个子也不壮,几下就被那人压到身下,孔峥捱了几下踢,身上一阵剧痛。小混混得意的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大声说道:“代你老爸教训你,你这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家伙!”
趴在地上的孔峥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眼一下就红了,那刹那他忽然没有任何知觉,全身都变得麻木,手狂乱地往地上乱摸,忽然探到一块砖,一把紧紧攥到掌心里,直到砖角的边缘划破手心才觉得有一丝刺痛。他吼一声,跳起来,几步上前就把砖狠狠砸到那混混的后脑勺上,血哗一下流了出来,混混应声倒地,孔峥看着自己手上流淌的刺目的红色,竟然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种淋漓地刺激满足,最后忍不住地大笑出来,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响,孔峥望过去,正往回家路上走的雁归站得远远的,小小的脸上显出一些惊讶。四周静寂无声,世界突然停止不动,时间也在那一瞬间定格,他看的分外分明:流淌的鲜血让雁归清秀的眉头厌恶地往上挑了挑,她脸上的表情绝对是讶异而厌恶的,就像是看到厨房里经常出没的蟑螂,虽然厌恶于它们的肮脏,却能够处之泰然并且随时准备着把鞋脱下来然后把那蟑螂拍死,她没有一丝一毫这个年龄女孩看到鲜血本应该有的惊恐惧怕!
既然见了血,这事儿当然给闹到了派出所。
雁归在街道派出所是这么说的:“是的,从头到尾我一直在场……不过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看到他们打成一团……谁先动手?我当时太害怕,记不得了……应该不是孔峥,对,不是孔峥!我记起来了,是那个人……那个人不停地踢他,还骂他、骂他妈妈,孔峥就还手了……好可怕,好多血……他不应该骂孔峥的妈妈,这样不好……对不对?警察叔叔?”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轻轻颤抖,声音也有一些隐忍的细微哽咽,乌黑的大眼睛上蒙着一层泪雾,完全是一副被吓坏的样子。但是她的语气却前所未有的坚决,让录笔供的警察完全能够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掌握到他想掌握的信息。混混挑衅在先,而且先动手,孔峥是为了自卫,不过自卫的幅度大了点。
孔峥面无表情地远远看着她,看着她雪白的脸颊上滑落的青丝,听着她的柔声细语,他不禁有些迷惑。雁归——难道之前的柔弱、可怜、诚实都不过是一种伪装,其实她骨子里竟然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她当时的表情根本就不怕,为什么现在能在眼里装出这种惧怕的、泫然而泣的眼泪?为什么她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他突然想到在《动物世界》里看到过的一种昆虫——尺蠖,在有敌人的时候它会把自己变成一片枯叶来伪装,雁归似乎就是这种动物,不过她还年幼,或许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天赋。不管是不是,孔峥在那霎那想,雁归,把那层表皮剖开的话,你根本就不是本身的你!而这些,除开我,还有谁能看得透?那么雁归,除开我,还有谁配得上你?
第三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雁归是当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伤的是混混,她的证词被百分百采纳了,孔峥家里收刮所有赔了一点钱,事情不了了之。这事过了以后,雁归与孔峥的关系依然故我,两个人分开了座位,说话的机会很少,孔峥被记了个处分,在学校里还是一副让人讨厌的拽样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没有郑重地对雁归说谢谢。
里仁巷的人们越发讨厌孔峥,都说他是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家伙,连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里说说,这次的斗殴事件,让大家确定这个父不详的孩子是个天生的坏种,不但坏而且好勇斗狠,长大肯定是个亡命之徒。“没准他父亲就是个流氓,这种人不要轻易得罪。”大家悄悄传递着这样的信息。_
雁归对大家的报不平并没什么感觉,她固然不喜欢孔峥但是更不喜欢那个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里横行霸道,她虽然没什么天生的正义感,但是那个小混混竟然还敲诈过弟弟雁莱的零花钱,这就让她不能忍受了。她是那种对自己所属物品保护欲很强的人,欺负她可以,但是欺负她的家人?绝不允许!所以她觉得自己帮孔峥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实事情真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这那样,她住的那个院子自来水没接进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队接水,一桶水分钱,从她在警察局作证之后每天早上都能在门口看到两桶满满的清水。
她知道是谁帮助了她,她也知道有个男孩用那双冷冰冰的乌黑眼睛在角落里悄悄注视她、审视她,但是那个人并不希望别人知道,那么她也就不说,有些人的骄傲是无与伦比的,她不钦佩他的为人,但是她钦佩他的骄傲。考虑了一阵后,她会在头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钱,做为孔峥的水资,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现在家门口,钱不见了,他们两个人突然的有了一种奇异的默契。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有二个月,二个月以后里仁巷发生了件轰动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辆漂亮的黑色豪华轿车,因为巷子太窄,车子没办法进去,所以只好将就地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个很气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然后笔直地走进了孔峥的家门口。
过了几天里仁巷就有消息传出来,那个体面的中年男人原来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书,据说还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他来到里仁巷这种地方会有什么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么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里仁巷的居民们对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锐的触角,不久就又有了两个版本传出来。
童话版本是:孔峥的母亲在年轻时与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见钟情,海誓山盟,但因为地位悬殊,终究未能结成连理。但是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峥,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上天终究垂怜,多年以后,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时也再没有人能够约束他,他对旧爱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情,终于来寻找初恋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版本是另一种说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人物)与孔峥的母亲一见钟情,但是为了飞黄腾达,他毅然抛弃了怀孕的初恋情人,与本市当权者的女儿结合,终于功成名就。多年以后,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终未能给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医生告知这辈子没办法再能拥有一个孩子,这时候他猛然记起自己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还有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无边的财富、权力、事业后继无人,他终于回头了。
这两种版本分别流传在女人与男人中,女人选择相信A,男人都认为是B。
但不管是哪种版本,大家都认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孔妈妈简直就是现代的王宝钏,不过她的运气比较好,代战公主竟然死在前头,孔峥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儿流浪记》里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过。”大家说,其中不乏当年想咔油的男人们。
又过了不久,孔家母子风风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轿车搬出了里仁巷。
他们搬家的前一天,雁归班上所有同学为孔峥开了个欢送会,不管他受欢迎与否,离开学校开欢送会都是惯例。孔峥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这种三流小学读下去了,他要转去城南的育仁小学——就是郑老师原来所在的那所学校。
郑老师觉得一切都是讽刺,她在那所学校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年,奈何说话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轻校长,被贬至里仁巷小学,最瞧不上眼的学生却堂而皇之地进了她先前的地盘,简直像是有个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脸上去。孔峥小小年纪已经表现出超强的个性,他在欢送会上一句话也不说,一脸酷酷的拽样子,既不热泪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时候甚至连大伙凑钱送的礼物都忘记拿——也或许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不屑于拿,大家都觉得没意思得很。
雁归对那天记得很深,那天天气非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C市的天气是出了名的恶名昭彰,冬天湿冷夏天燥热,月就已经可以使人发狂。雁归带着被孔峥遗忘的礼物踏进了孔家简陋的大门,隔着门扉,她听到孔家母子的对话。
“东西都清好了么?”
“没什么好清的,都不要了,这里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亲迟疑一下:“也是,那边都有新的。”
“都谈好了么?那个男人是不是正式让我们过去?他会不会娶你?”
“当然,不然我不会把你给他。”
“恩!”少年的声音清清冷冷:“可是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他,值得么?”
“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你自己觉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归很讶异,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母子,他们像朋友多过母子,如果她这样与母亲讲话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这么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
“孔峥,你要记住,
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忍别人所不能忍,等别人所不能等!能忍并不见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后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种智慧!”
雁归听到这里浑身一震,她轻轻把礼物往地上放下,转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天气热得让她透不过气,背上的汗涔涔浸湿了衣服,她靠在路边的墙壁上歇了会,脑子里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话,然后梦游似的回了家,这席话在雁归日后的生活里成为了她的座右铭,让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峥一家搬走了,上车的时候正逢上雁归和大伟放学回来,他们俩个子小,只能挤在角落里张望。令人吃惊的是,帮他们搬东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里不屑的邻居,雁归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孔峥和平常人不一样,原来出身那么惊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哗~除暴安良!”
雁归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这个世界多现实,只因为多了个身世显赫的爸爸,北极和赤道都可以调换位置,柳大伟默然地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冷哼一声,掉头就走,雁归连忙跟了上去。
“雁归!”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声音,带一点点惶恐急切,雁归脚步一滞,慢慢转身。
孔峥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齿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没有离开的意思,雁归也不好意思马上转身就走,想了想,只好又说:“原来我们已经这么多年的同学邻居了,想想还真是让人觉得舍不得。”_
“是!我们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邻居,从生下来到现在!我比别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讲谎话,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舍不得我!”
雁归有些尴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说得这么透,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告别的话更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得体,对白越说下去只会越荒凉,所以干脆不去辩驳了。
少年的眼睛里跳动出火焰,轻声而坚决地说:“不过没关系,你……等我,我会来接你,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偏着头看了看他:“不用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走出去。而且你也不要再来这里,来这的人让人看不起。”
她向他摆摆手,算做是告别,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下那个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是的,从明天起不会再有人帮她打水,也不会有人用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视她,可这有什么关系?她认定的人在前面,并不在身后,十二岁的雁归或许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是爱情,可她已经会选择,而且她执着地相信自己的选择。
她没有回头,哪怕后面孔峥眼里炙热的火花几乎要融化她的身体。
雁归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伟,她轻轻拉一拉他的衣角,大伟停下脚步,看看雁归,忽然恨恨往墙壁上踢了一脚:“以后我要坐更漂亮的车离开这鬼地方!”墙壁上顿时簌簌地落下满地石灰。
雁归微微一笑:“是,我们要开自己的车离开,才不像他还要坐别人的车。”她刻意忽略大伟说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们”两个字。
大伟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语气变化,雁归的话安慰了他,他这时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鼓励,于是伸手往好朋友的头上摸了摸,两人相视而笑。
时间过得很快,孔峥搬走不久就迎来了毕业考,柳大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内最好的中学,雁归本来成绩只算中上,但是她运气不错再加上大伟的补习,也跌跌撞撞的进了那所学校。让他们吃惊的是,成绩一向极差的孔峥竟然再次和他们成为了同学,知道内情的人都会心一笑,有那样的无敌父亲什么样的学校进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伟在和雁归结伴回家的路上对她说:“他不过靠着他那凭空冒出来的老爸,有什么了不起。平常那么拽,真有骨气的话,他别认那个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气,有目的就好了。”雁归能敏锐地察觉到大伟语气里的不屑和嫉妒,于是一边推着自行车,一边回答,她并不是要帮孔峥讲话,只不过大伟不能理解孔峥,但是她却能够。
他们三个分成了三个班,每天雁归放学后都会等着和大伟一起回家。
进了中学后经常发生诡异的事情,大伟的破旧二八自行车每天不是被拔掉气门嘴,就是被戳破车胎,雁归少了和大伟一起结伴骑车的乐趣,但她不肯放弃,每天陪着大伟走到很远的修理铺,等他修好车再慢慢一起骑回家。
气门嘴加上打气要花五毛钱,补一次胎是一块,大伟每天的花销几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齿地对雁归说:“到底是谁和我过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顿!”
雁归连忙说:“别气别气,我每天有两块钱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装作没事似的劝慰大伟,但是大伟没留意到她的面容开始沉郁下来。
这天雁归提前下课,她不声不响地把身子缩成小小一团,躲在单车棚里,过一会就看见一个男孩大摇大摆进来,他轻车熟驾找到大伟的车子,蹲了下去。
“孔峥,我就知道是你。”雁归站起来,冷冷对着那背影说。
孔峥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后站起来:“不错,就是我,怎么样?”_
这一年里,孔峥长高不少,轮廓也越发俊秀挺拔起来,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裤子白衬衫校服也显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归看着他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干什么?天天这样,都不厌烦么?”
孔峥咬咬下唇:“谁叫你天天和他腻在一起,上学放学,我和你说个话你就爱理不理,你不烦我烦什么?”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雁归一点也不脸红,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静:“我警告你,别再欺负他,我会保护他!”
孔峥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把狠狠攥住雁归的手腕,愤怒说道:“那天……你连头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那小子,他有什么好?心眼那么小,还爱装腔作势,那种人,眼里只有自己!雁归,你别指望他会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转身就会忘记你!别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这世上只有我才会对你好!”
雁归重重把孔峥的手甩开:“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雁归转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峥照旧来到单车棚,这次他发了狠,带上工具准备把大伟的车锁撬开搬走,刚准备动手,却被巡逻的老师捉了个正着。那段时间刚好学校失窃得厉害,老师得到匿名情报,据说有个专门盗窃学生自行车的团伙看中了这里,孔峥几乎是顶风做案,这回连他的无敌老爸都帮不了他。孔峥没有辩解,过了几天,被安排转了学。他走的那天,面无表情地站在教学楼下面仰望雁归班级窗前许久,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离开的消息,心像打烂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们纷纷趴到窗前张望,猜测他最后的凝视是为了谁,雁归不为所动,继续看书,连头都不抬一下。
大伟觉得很奇怪,他对雁归说:“那个家伙骑着最眩的赛车,干吗对我的破单车下手?”
雁归笑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继续奇怪:“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我总觉得孔峥不是会偷东西的人。现在他家那么有钱,他参加盗窃团伙干吗啊?”
雁归顿了一下,还是淡淡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想一想,点点头:“也是,他那种有钱人跟我们本来就不对盘。”
于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峥这个人,他彻底从雁归的世界消失,从此杳无音讯,她几乎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本就会忘记得特别快。
第四章 雁归和柳大伟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雁归与大伟两小无猜的感情纯净得像一汪清水。
江南的青草黄了又绿了,里仁巷屋檐下燕子巢里的燕子家族也不知换了几轮,眨下眼的功夫便是八年,雁归长高了厘米。_
除了个子长高,这八年里还发生了几件足以记入雁归史册的事情。
本来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可是到初三那年,雁归的奶奶去世了。
病重最后几天里,奶奶不愿意呆在医院里,她在难得清醒的时间里不停说:我要回家,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
大家只好把她抬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果然好了很多,大家都以为她能像其他很多次那样熬过来。可终于还是到了最后一个夜晚,老太太弥留之际时,身边并无其他人,只有雁归守在她身边。她生病这几年神志没怎么清醒过,最后几天却异乎寻常地偶有清明。她甚至能清楚地指挥雁归把角落里最底层的抽屉打开,取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雁归打开来,露出里面的足金戒指。
“这个……给雁莱娶媳妇用……”她断断续续地告诉雁归。
雁归点点头,小心地把戒指收好。
“记得,一定要给雁莱啊,你别自个藏起来……”老太太眼睛浑浊,死死盯住雁归,带着一点古怪的精明:“我们家只有这么个男孩,你千万不要忘记了。”
她的不信任让雁归觉得难堪而伤心:“那我去找雁莱回来,您亲自给他好了。”
“不要……”奶奶喘息着:“他要上学啊,别耽误他。”
雁归一阵沉默,她为了守护老人已经几天没有去过学校,可是她几乎已经完全遗忘她,而弟弟雁莱明明知道老太太病重,还是照常吃了饭就跑得没影子,这算什么呢?老小老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小孩一样可爱,有一种人老了会变成妖精,伤害身边人。
过一会老太太沉沉昏睡过去,雁归想要走开去倒杯水,她又突然醒过来,一把拉着雁归的手:“雁莱,雁莱,我的好孩子,你一定要争气……我只有你这么个孙儿。”
她蜡黄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牢牢擒着雁归的手腕,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她。雁归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不挣脱,也不愿意再抚慰,她只是麻木地坐在一旁,感觉到那手掌慢慢变冷最后终于无力地垂落下去,生命已经从彻底老人身上流逝,她冷着脸轻轻把那还没有凉透的手放进被子里,慢慢地泪水一滴滴流下来。
她真傻,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这么多年,从懂事开始她就尽心尽力侍奉她,从没想过要图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她的责任,她却在临终时分连她的人都认错!她只记得那个样貌普通、很少出现在面前的孙儿,她就这么伤害她。她知道她是会死的,人都有这么一天,这么活着,或许还不如死了好,可是她不是伤心这个,她为自己伤心,为自己不甘心,她又不是块木头,她的心也是肉长的,她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可为什么至亲的人就这么糟蹋她背叛她?雁归再也忍不住,流着泪走出家门。
大伟路过雁归家门口,看到有个单薄的身影蹲在墙边上,缩成小小一团,在黑夜里几乎让人以为是只可怜的、被抛弃的小动物。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雁归听到声音抬起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脸。大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她旁边蹲下,细声安慰。
“她走了。”
大伟默然了一下,老太太神志不清地拖了雁家这么多年,走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雁归……,他只能说:“你别太伤心,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的。”
“我不是伤心这个。”
大伟很讶异:“那你伤心什么?”
“你不会懂。”
大伟想,当一个女人说你不会懂的时候,那男人就一定真的不会懂,所以他很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雁归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啜泣着,过了良久忽然问:“大伟大伟,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大伟对这个奇怪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女孩本就奇怪,何况她在伤心之下问些奇怪的问题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会,我永远都认得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雁归认真地看着他,费尽全身细胞及精力来聆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她说:“大伟,日后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不要再让我爱的人背叛我!我受不了这个!”
大伟看雁归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一张小小的脸上几乎白得透明,那种娇弱几近妖异,又有一种阴郁,与平日里的文静贤淑大为不同,心中不由得一动,伸手揽住她瘦小的肩,让她把头靠过来。
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里仁巷很多居民过来雁家帮忙料理老太太的后事,他们看到两个孩子悲凄地依偎在一起的幕情景,心里不由得暗暗叹息。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岁的雁归悉心服侍老年痴呆的老太太这么久,遭了多少罪啊,临到人去了,换做别人松一口气还来不及呢,只有她伤心得跟什么似的,这么长情这么纯良的孩子现在哪里还有哟。
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很热闹,里仁巷的人们或许没钱也没什么素质,但却有热心和力气,大家说:“老太太过了七十才去的,也算是白喜事了。”于是雁家请了个班子来吹拉弹唱,又请辛苦了的街坊们来吃饭,弄到后来就真跟是个喜事似的。只有雁归依旧郁郁寡欢,整夜整夜跪在灵前为老太太烧纸,她的心在矛盾地挣扎着,她重重地伤了她的心,可是现在人既然都已经去了,又不希望她路上走得太寒碜。
丧事过后几天,雁归和姐姐雁茴搬进老太太那间简陋的小房间,他们原来三姐弟挤一间房,老太太的过世倒是让随着姊妹们年岁大了而越发显得尴尬的住房松弛了些。
入夜,雁归和雁茴一起躺在床上,过了一会,雁茴轻轻叫:“雁归雁归。”
雁归没有回答。
雁茴又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雁茴蹑手蹑脚爬下床,钻到隔壁母亲的房间里,抱住妈妈睡下。
“妈,那间房阴森森的,我睡不习惯。”
“胡说,现在谁还信这个,雁归不睡得挺好?”
“雁归不怕让雁归去住好了,我要和你一起睡。”
母亲轻笑一声,在她身上拍一下:“你都了,怎么胆子还没有妹妹大?”
雁茴顿了一顿:“奶奶是不是有一枚戒指留给你?让我看看嘛。”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那是老太太指名留给雁莱娶媳妇用的。”
“得了吧,雁莱才多点大,娶媳妇还早呢,以后我挣钱了还他一个就是了。我都成年了,单位上的女同事哪个没有一两件首饰,你也得让我充充门面啊。”
母亲犹豫一下:“不行,老太太临终前交给雁归让她给雁莱,雁莱年纪小倒没什么,回头给雁归看了不太好……”
雁茴一骨碌爬起来,熟门熟路地拉开床头抽屉,一伸手就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戴进手指里:“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大不了的,您作主她能说什么?”她把手伸出来往昏暗灯光下比一比:“妈,你看看,多好看。”
母亲也坐起来,把她的手拿着端详一会:“嗯,真是好看。”
雁茴得意地一笑,把脸往母亲脸上蹭一蹭:“我像妈妈,哪里会不好看。”
母亲也笑起来,捏捏她的脸颊:“你们三个就你最像我,性子也像。这么着吧,你既然喜欢就先拿去戴着,我那里倒是还有个戒指,是你爸爸给我的,只是成色没这个好,以后留给雁莱娶媳妇好了,反正也是给外姓人。至于雁归……等过几年,环境好点再给她置办吧。”
雁茴高兴得很,一迭声说谢谢妈妈谢谢妈妈,想了想又说:“妈妈到时可别偏心,雁归有什么我可不能比她少。”_
母亲皱一皱眉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心里最偏袒谁,你难道会不知道?”
说这话时,她的声音微微放小了点,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或许她自己都对这种偏爱有些无能为力吧。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有厚薄,自己的三个孩子里,数老大最没心没肺,可长得最像自己,又是和丈夫感情恩爱时的结晶,最疼爱也是理所当然。至于老三,没生出这男孩之前,老太太也不知给她吃了多少排头,刻薄话从早听到晚,有了老三后她说话声音都能大些了,所以老三也是宝;只有雁归,那个孩子不是不好,可能就是太好了,什么话都听大人的,里里外外都是她,性子又有些沉静阴郁,沉默得不像这个年龄的小朋友,也不知道是缺心眼呢还是真聪明,倒是不讨人喜欢了。
那边娘俩说着体己话,也没留心隔壁屋里雁归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望着天花板,角落里有个地方因为漏水形成了一块水渍,有些像一只小狐狸又像一张侧着的人脸在流眼泪。房间里透风,一阵风过来电线便不住晃动,灯泡摇来晃去,看着时间一长让她慢慢觉得头晕起来。
雁归从这天后对自家完全心灰意懒,她还是如平日里一样打点家中家务,只是寒了心。从此便加倍把心思放到大伟身上去,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个。大伟到底是个男孩,年纪又不大,未免混沌一些,其实他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雁归的情意,因此隐约有一种被倚赖的虚荣感,却终是不太开窍,不过雁归细心体贴脾气又好,粘他粘得很紧,大伟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久而久之也就由着她去了。
这时他们已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巷子里的人们看着他们长大,觉得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便拿他们打趣,故意问:“大伟,你的小女朋友呢?”
刚开始这么问的时候大伟总是会愣一下,显得有些茫然,后来日子久了慢慢的也习惯了,再有人这么说起他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你说雁归啊?她在家里写功课呢。”
大伟或许还不能完全搞清情况,柳妈妈却是个最敏感不过的女人,十几年寡居的妇人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她几乎在雁归儿时就感到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儿子的爱慕之心,对此她只是忧心而并不感到欣喜。儿子是故去丈夫所留给她唯一的财富,已经是她生命里最后的火花,甚至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儿子的出人头地,有朝一日风风光光地踏出里仁巷。不可否认,雁归是个好女孩,但太早谈及感情,似乎并不利于儿子以后的发展,所以她对雁归几乎是献媚的表现一直是淡淡的。
雁归很惆怅苦恼,她不止对大伟,对柳妈妈也是投了一百二十分的心血,可是柳妈妈似乎始终不待见她。平日里但凡雁归爸爸从海外寄来什么希罕东西,家里按常分成几份,她从没给自己留过,全是毫无保留的送去柳家。那时候的外国货很希罕,几乎是有市无价,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真能让人把眼睛都羡慕红了,柳妈妈却一次也不肯接受。
有一次大伟生日,她送了他一副爸爸从荷兰带回来的世界地图,上面每个国家都是用各国标志来代表,比如荷兰就是一个风车的图象,中国是长城,埃及是金字塔等等,非常精致可爱,大伟爱不释手,直恨不得晚上都抱着那副地图睡觉。
谁知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送还给了雁归:“妈妈说太贵重了。”
雁归见不得心爱人那沮丧的样子,想了想,从大伟身上拔下一个扣子:“那就不算送的,这个扣子你也当生日礼物送我好了,我们是交换的。”
大伟当然知道这建议行不通,可实在舍不得那份生日礼物,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答案带回去了。
大伟回了家,吞吞吐吐把雁归的话学妈妈听,柳妈妈心里不由得想:“雁归这孩子也真是对大伟用了心了。”
她看到儿子眼中热切的渴望,也不忍心再勉强他,便让他留下了那副地图。可是真到了两个月后雁归生日那天,柳妈妈咬咬牙,把工资拿出了一半给雁归买了外套亲自送过去,雁归捧着那外套,心里像明镜似的清楚,这是柳妈妈不愿意儿子受她的人情呢。
可是柳妈妈归柳妈妈,她自个儿归自个,柳妈妈的态度雁归就当看不见,哪怕大伟不在也照常时不时地往柳家跑,顺便帮身体不好的柳妈妈做做家务,她觉得为大伟做任何事都是快乐的。说实在的,柳妈妈并不讨厌雁归,也感动于雁归对儿子的情谊,虽然为着儿子的将来着想不愿意他早恋,可也真抹不下面子把事情讲破或者喝斥她,于是事情就这么僵持了下去。
或许是上天看到雁归的执着,竟然真给了她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三那年功课紧,大伟开始寄宿,而雁归因为要照顾家里,所以还是走读。高考前十天雁归开始留在家里备考,这天晚上复习完了她又去柳家串门,看见柳妈妈正痛苦地蹲在地上呻吟,脸白得跟张纸似的,一脑门的汗,雁归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她扶到床上,一问才知道是胆结石犯了。那时候药店早关了门,雁归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连背带扛地把柳妈妈扶上后座,死命蹬着车去了医院。
急诊下来的结果很严重,要住院,不然就有生命危险,雁归马上说打电话去大伟的学校把他叫回来,但是柳妈妈拼死拒绝。
她说:“我就是疼死了也不能影响大伟的高考!”
雁归见她态度这么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应允,她说:“那好,大伟不在我来照顾您。”
说完这话她就回了家,柳妈妈头先还当她说客气话,没想到过不了多会她就把换洗衣物都清了过来。柳妈妈见她来回奔波得汗都粘到身上,不由得大吃一惊:“雁归你这傻丫头,你也得考试啊,还不给我回去。”
雁归理也不理,只当没听见,径自到床边检查了下柳妈妈的输液瓶就开始叫:“护士小姐,号床病人的点滴快打完咯。”
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柳妈妈先是劝阻,劝阻不了就给她脸色看,最后甚至开始骂起来,雁归都当作是耳边风,日夜陪伴在医院里,等柳妈妈睡着了才把书拿出来看看。她照顾过老太太有护理经验,性子又细心温存,经常会认真询问医护人员什么能吃什么要戒口,问了还仔细拿本子记下来,不知情的人都直夸柳妈妈生了个好女儿。
柳妈妈看着雁归忙进忙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雁归啊,你这么对我,我要夭寿的哦。”
雁归说:“您别急,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等您好了我就走。如果到时您还是不想我跟大伟走太近,我决不耽误他。”
柳妈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叹了口气。
高考结束后,柳大伟高分进入毗邻B市最好的大学,雁归却只考入了本市一个中等师范学校。
雁归家里对此并不失望,姐姐雁茴考了个中专,分配了个营业员的工作,弟弟雁莱成绩也是差强人意,雁归以后再怎么不济也是个小学老师,已经算是家里最好的了。雁归本人也不很失望,高考虽然输了,没能跟大伟一个学校念书,但是她彻底赢得了柳妈妈的心。
以前柳妈妈虽然不至于千方百计阻挠她来自己家,但是一直待她客气得不得了,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就像是任何一个慈悲好客的主人对客人那样。但是现在她没那么礼貌了,有时候会吩咐她:“雁归,待会陪我去菜市场买菜,篮子怪重的,提不动呢。”
又会把她找来,给她量尺寸:“天气冷了,我得跟你和大伟一人织件毛衣才行。”几乎像她自己妈妈一样,那种把她看作自家人的感觉让雁归心里几乎要乐开花来。
无限失望的只有大伟,他万分愧疚地说:“雁归,要不是因为我,你可以念更好的学校。”
雁归轻快地笑笑:“有什么关系,分那么清楚干吗?”
雁归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大伟家里登堂入室了。她经常待在柳家,柳妈妈身体不好,她就把粗活重活全包揽下来,周末和柳妈妈一起等大伟回来,听他讲学校里的新奇事。
里仁巷里的居民们都把她看作是大伟的准媳妇,还有多事的人问柳妈妈几时能吃到他们的喜糖,柳妈妈一反以前讳莫如深的态度,思考一会后笑呵呵回答:“可能还得过几年,总得毕业了工作稳定下来吧,到时有喜事少不了还要麻烦街坊邻居啊。”
邻里们热情地回应着柳妈妈,都羡慕柳家预定了个这么出色的媳妇,雁归得到长辈鼓励,大伟对她女朋友的身份似乎也从不反驳,于是她开始想象着自己穿喜服的模样,有时候对着镜子也会笑出来,成为大伟的新娘,已经成为一道最甜美的诱饵,时刻蛊惑着她的心。
想一想,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第五章 雁归
雁归进入大学后开始了寄宿生活,个人一间房间,她没过过这种亲密友爱的群居生活,一切都觉得新鲜有趣。
靠窗的下铺崔成英是个北方女孩,高大健美,爽直泼辣,说话清脆动听,一开口便像放连珠炮。雁归很少认识这么直率的女孩,在成英面前她的个子显得很娇小,崔成英说话非常喜欢用大幅度的夸张手势,甚至有时一激动起来会伸手把她搂到面前说:“嗨,你听我说……”_
雁归每每这时便会汗颜:“我在你面前像只鸟似的。”
成英咯咯笑着问:“那么小鸟儿似的雁归有没有男朋友?”
雁归不习惯这么直接的问话,不由得张目结舌,但还是含羞点头。_
成英很神往:“什么样的男孩才配得起你?”
雁归笑着不肯说。
成英说:“嗯!那小子太有福了,如果他以后敢对你不好,我咬死他!”
雁归由衷的喜欢这个干脆利落的女孩。
另外还有个女孩叫钟爱,也是个很抢眼的女孩。
“钟爱。”雁归刚进宿舍的时候对着自己上铺贴着的名字标签好奇地念了好几遍,名字都这么钟爱,想也不用想肯定是家里的宝贝了。
正想着,几个家长模样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簇拥着一个漂亮得像洋娃娃般的女孩走进宿舍,其中一个衣着富态的妇女看到钟爱的床铺马上喧哗起来:“怎么会是上铺哦?还是靠门的上铺!多不方便,小爱晚上最喜欢翻身,掉下来怎么办?”
那女孩皱了皱眉头,拉拉自己的白色公主蓬蓬裙不做声,她的面颊略带一点点婴儿肥,皮肤吹弹得破,皱眉的同时小小的嘴唇会撅起来,可爱得不得了。
钟爱妈妈不肯善罢甘休,又问旁边的中年男子:“你怎么搞的啊?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不是给学校说好了么?”
她那带有明显南方腔调的尖细声音让周围的人包括钟爱都尴尬了起来,雁归低头安静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拿出床单准备把床铺铺好。
“哎,小姑娘,你是我家小爱的下铺哦?”
“嗯。”雁归点点头。
“这样啊,同学,我跟你商量个事情啊。”钟妈妈马上凑过来:“同学之间是要互相友爱的,是不是啊?我们家小爱身体呢不是很好,晚上经常要起身的,她睡上铺不方便哦……”
雁归不等她说完,马上主动说:“我跟她换吧。”
“不用不用。”钟爱觉得不好意思,着急起来。
钟妈妈连忙抢到她前面:“哎呀,那就太谢谢你拉,到底是大学生拉,素质很高的哦。”
后来成英很不屑钟爱的妈妈,悄悄骂雁归:“你怎么这么笨,别人说什么你就是什么,凭什么跟她换。”
雁归笑了笑:“又不是吃什么大亏,算了。”
成英拿手指尖戳雁归的额头:“你这个人啊……”
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住在一起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她们经常会在一盏绿色的玻璃台灯下彻夜长谈。成英总是活泼的,她特别爱笑,笑起来嘴边会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宿舍里因为有了她气氛也欢乐了很多。成英说话时手上也静不下来,台灯上那个透明的开关被她捻开关上捻开关上,有时候又把脸搁到台灯上吐出舌头扮女鬼吓人,那桔色的光线一明一灭晃到对面钟爱的眼睛上,让她睡不好觉,钟爱只好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加入到大家的谈话中。成英还会故意就着这么诡异的光线说鬼故事,弄得整个寝室发出哀鸿遍野的惨叫声,又或者竟然说两个荤段子出来,听得女生们一个个面红耳赤。雁归看着她们嬉闹,竟然有一种比家里还要自在友爱的感觉,对于这种难得的感觉她决定一定要好好的珍之重之。
师范学校里女生多,男生少,偶尔有几个出类拔萃的自然是所有女生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在夜晚的女生秘密谈心时间里,体育系的李政是被谈论次数最多的。
“哗,身材多漂亮。”
“别的篮球队员傻高傻高的,只有他个子高还那么灵活,篮球不知打得多漂亮。”
“嗯,而且他的脸也很英俊。”
男人的话题是女人,女人的话题也只有男人,雁归笑一笑,这个问题她不参加讨论。
崔成英说:“你不觉得他很帅?”
雁归说:“我觉得他运气很好,很多女孩爱慕他。”
“你说他最后会选谁?”
“我怎么知道,反正不会选我。”
“为什么呀?雁归,其实你挺好看的,人品又这么好,就是太不爱打扮,南方女孩很少你这样的,你要打扮起来,不比钟爱差。”
“我没时间也没钱,而且我也不喜欢他。”
“得了……我把化妆品给你用,啊,等等啊,雁归……”
雁归并不是开玩笑,她的确既没时间也没钱。大伟在大学选的科目是国际贸易,成绩优异,不久又进了学生会,在一次英语辩论赛里勇夺第一,很快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雁归喜悦地分享着他的成功同时也分享了柳家的经济负担,大伟没时间去打工,她默默地做了两份家教,帮柳家贴补家用;除此之外,她还要努力学习,大伟那么优秀,她不敢让自己有丝毫倦怠,也不允许自己丢大伟的脸。为了他,辛苦也是一种快乐。
李政最后的选择是钟爱,大二那年,他们公开走到了一起。这个结果并不让大家意外,钟爱本来就是系里最漂亮的女生,也最会打扮,说起话来像她妈妈一样带着糯糯的南方口音,娇得像个洋娃娃。她和李政在学校里是一道漂亮的风景线,男的高大英挺,女的娇小美丽,每当钟爱撒娇发嗔时李政便手忙脚乱,让女孩们羡慕不已。
钟爱因为家境富裕,从小娇生惯养,本来在宿舍里就娇气,现在交了出色的男朋友,越发故作矜持起来。甚至到了吃饭的时间,雁归若叫上她一起,她会说:“你们去吧,食堂人太多,我才不耐烦排队——待会李政会给我送过来的。”
成英有些不服气:“她有什么?李政眼神不好。”
雁归说:“你喜欢他?”
成英不屑一顾:“我才不喜欢眼神不好的男人。”
成英后来也加入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她个子高挑修长,穿起篮球短裤露出两条小麦色的长腿,令所有的女生妒忌也让所有的男生的眼光跟着她转。
雁归问她:“这么多人追求你,你挑哪个?”
成英笑笑说:“最起码要高大、帅气会打篮球的。”
雁归也笑了:“那放眼望去岂不是只有一个,可是你又说了他眼神不好。”
成英神秘地冲雁归眨眼睛:“他如果换个女朋友,我就不会说他眼神不好了。”
过了没多久,李政真换了女朋友,成英做了让雁归和所有人张目结舌的事情,她把李政抢了过来。
成英的行为让雁归又震惊又恼火,虽然说爱情是无罪的,但是没有什么爱情可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她不能制止她,但是起码可以不再理她。
成英追着向她解释:“我知道不该瞒着你,可是你若知道一定不会同意我这么做。”
雁归说:“你不必向我解释,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成英犹自挣扎:“雁归,大学里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雁归淡淡回答:“是吗?所以你抢别人男朋友需要向我汇报?不,我不用知道,我也宁愿不知道。”
成英很沮丧:“雁归,你没必要抱有这么强烈古板的正义感,李政和我更加吸引,我们有一样的爱好,彼此了解。”
“但是他们盟约在先。”
“可那是个错误。”
“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誓言负责,这不是一句错误一声抱歉就可以偿还的。”雁归的思维几乎要混乱,她不清楚为什么成英放着那么多追求她的男孩不要,偏偏要去抢朋友的。
雁归和成英的友情淡了下去,因为觉得被难得的友谊背叛,她开始过起独来独往的日子,但是她同情钟爱,时常会去安慰她。她认为像钟爱那种完美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受到这种打击会一蹶不振、痛不欲生,可奇怪的是除开最初的震惊后,钟爱并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雁归原以为她必须要一年半载才能恢复,但是钟爱落落大方地对大家说:“他选别人是他的损失,大把比李政好的男生追求我,我可以尽情挑选。而且我也不会怀恨他们,没有这个必要,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她的口气里充满遗撼,却没有任何怨恨。
虽然以前钟爱不讨人喜欢,但弱者总是让人同情的,何况她这次这么落落大方,很有大将之风,大家都开始对她刮目相看,由衷的敬佩起来。成英本来觉得抢人男朋友并不丢人,现在也觉得自己不磊落,宿舍里见到钟爱总是讪讪的。
只有雁归敏锐的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她有些不安,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只觉得事情总是蹊跷。钟爱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其实经常在梦里啜泣,有次甚至哭出声来,雁归从床上爬下来递给她一张纸巾,钟爱终于忍不住搂住她的肩膀饮泣。
她轻声说:“我从没受过这样的侮辱。”
不管钟爱如何悲伤,太阳还是照常升起,大学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很快她们迈入了大学三年纪。李政与成英恋爱大过天,依旧甜甜蜜蜜,卿卿我我,他们甚至开始商量毕业以后是留在南方还是去北方发展。
钟爱似乎也终于恢复了过来,她重新交了个男朋友,是家里介绍的,条件很好,据说是市教育局局长的公子。那个男孩叫俞家明,虽然外表没有李政出色,但是态度从容淡定,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雁归私下认为比李政好多了。
雁归想:“还好,一切总算归于正常了。”
事情的剧变发生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雁归上完课回到寝室,寝室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成英一个人在。她坐在床边发呆,轻微的门响让她浑身一震。
雁归望了她一眼,没吱声,径自走到自己的桌子面前坐下。
成英站起来把宿舍门紧紧关上,转身在房里踱来踱去,她平常总是大大咧咧,现在神色间却显得很彷徨。
她挣扎了半天,终于咬紧牙关走到雁归面前,轻声说:“雁归,我跟你说件事。”
雁归抬起头看她。
“我知道你还是不愿意理我,可我一直把你当我最好的朋友……这么几年同窗,你迁就我一回,帮帮我。”她的嘴唇有些神经质的颤抖:“你得帮我。”_
她这么惶恐,雁归有点紧张:“你说。”
“我怀孕了。”
雁归大吃一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师范学校对这事抓得有多严你知道么?”
“我知道,所以除开李政和你没有任何人知道。”_
“你根本连我也不该告诉。”
成英噎了一下,有些哽咽:“我星期六去做手术,可是我很害怕,我妈妈就是做这种手术过世的,当时流了好多血,褥子都被血染透了,可怕极了……你能不能陪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在我旁边的话我会安心很多。”
雁归恨恨地看她一眼,想要责备终于还是不忍心,安慰道:“你们那边是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这里不会的。”
成英愁眉苦脸地说:“那你和李政一起陪我?”
雁归叹了口气,点点头。
星期四的上午,雁归和钟爱被系主任叫进了办公室。
系里的教导主任是个多岁的中年妇女,看见她们进来,指指前边的凳子示意她们坐下。
她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们和崔成英是一个宿舍的好同学好朋友,可这并不代表你们可以包庇自己的同学做有违校规的事情……有人匿名给系里送了份信,说崔成英的生活作风有问题,你们对此了解么?”
雁归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校方并没有明令禁止不许恋爱。”
教导主任重重拍了下桌子:“可这不代表我们允许学生乱搞男女关系,那封信上说崔成英竟然怀孕了!连去医院的时间都注明得一清二楚!”
雁归心内暗惊,低头不语,脑子开始飞速地运转该怎么为成英开脱。
还没等她想好,钟爱开口了:“老师,没有这回事!上星期体育课考试米,成英说她来月经肚子疼,所以没有参加,不过她说要参加今天下午的补考,跑完米。”
雁归望着钟爱,她穿着雪白裙子,面孔也是雪白的,前额留一排整齐刘海,像白雪公主一样甜美可爱,可是这么甜美的她说出的话像锐器划在玻璃上一样让雁归心惊。
教导主任将信将疑:“是这样么?崔成英自己也是一口否认。”
“嗯!”钟爱笑着点头:“是这样的!不信您下午来看我们上体育课好了。”
出了办公室,雁归对钟爱说:“不管是否玩笑,钟爱,你过火了,会出事的,这后果太严重了!”
钟爱嘿嘿一笑:“我帮她啊,难道她真怀孕?”
成英之前已经被训导主任找过一次,她得知消息恨恨说道:“那个小贱人!是她,告密的人肯定是她!装得那么大度,其实从我和李政在一起后,她没准每天都像头猎狗似的尖着鼻子来嗅我们的气息。”
雁归说:“你不能跑!我陪你去医院开个重感冒病假条请假!”
成英摇摇头:“我才不怕那贱人!我们乡下的女人怀孕个月都要下地干活,可不是城里女孩能比的!你放心,我从小就锻炼,又打篮球,没事的。”
雁归说:“你疯了?这样会出人命的!”
“雁归,我没别的办法了。我的抽屉被人撬过了,我怀疑那本病历钟爱都已经复印过,她就是要整我的。”
“你跑过了,她依然可以把病历交上去。”
成英低下头微微一笑:“你不知道我家里……我家在农村,爸爸根本就不让我出来念大学,我们那的女孩很多都是初中毕业就嫁人的。如果我因为这事被开除回去,还不如死了好。而且我本来对钟爱还有点愧疚,如果这事过了,她还不放过我,我就跟她鱼死网破!”
雁归阻止不了事态发展,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下午体育课时,教导主任果然来了,她看到穿着运动服的成英轻松站在跑道上满意地点了点头。
发令枪响了,成英第一个冲出起跑线,在经过雁归边上时胸有成竹地挥了挥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雁归笑着也朝她挥手。
但是雁归心里充满了不安,不知道为什么那瞬间她恍惚回到了小时候,也是上体育课,班里有个女孩在操场上跑步,那个女孩是她的好朋友,当时也是这么笑着冲她挥手:“嗨,雁归,你看我跑第一。”但是在跑到弯道上时,有一个垒球飞过来,正砸在女孩的头上,雁归眼睁睁地看着她倒了下去。那个垒球打到她的太阳穴,还没到医院,女孩已经不治。
雁归打了个细细的寒颤,她低声尖叫一声,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进跑道,她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必须马上制止成英,“成英,不要跑!”雁归在心里高呼。
这时成英已经跑过了米,她的速度逐渐慢下来,雁归还没跑到她面前,她便慢慢地软倒在地上。雁归停下脚步,她呆呆地看着前方,成英倒在划着白线的跑道上一动不动,身下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成英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医生说她患有妊娠型高血压,平常很健康看不出任何征兆,怀孕的妇女里面有这种病的大概是百分之一的概率。_
雁归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精神恍惚地在家里休养了两天才回到学校,她坐在成英的床上默默流泪,钟爱面色苍白地走进来,雁归抬头看她一眼:“钟爱,你做得太绝了。”
钟爱全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她自找的,是她自找的!我不知道她有这个病……我真的不知道。”
雁归回忆着成英爽朗地大笑,她曾经对她说:“如果他以后敢对你不好,我咬死他!”呵,成英对她那么好。
雁归慢慢把身子趴到书桌上,她轻声而清晰地说:“我不会原谅你。”_
钟爱脸色发青,咬着嘴唇看她一眼,转身走出寝室。
她们两个从此不再讲话了。
第二年,雁归她们班开始进入实习阶段,她和钟爱分到了同一所小学当实习老师,实习成绩将直接影响到她们的分配。不过大家说当然钟爱是不用在乎的,她的未婚夫是教育局长的公子,不管成绩怎么样,她都能分到好单位。
测试实习成绩的方法是全市一次统一的模拟考,谁带的班成绩最好,谁的得分就最高。
考试成绩出来以后,雁归带的班拿了第二,第一名是钟爱的班。
放了学,雁归走到操场上,看到班上的文秀丽坐在沙坑边哭泣,她走过去安慰她:“为什么哭?其他小朋友欺负你?”
文秀丽摇摇头:“我一直都是全年级数学第一,这次输给隔壁班的李文浩,回去不知道怎么跟家里说,爷爷一定会责备。”
雁归想了想:“那如果有理由,爷爷就不会骂你对不对?”
文秀丽抬起头看她:“可是我没有理由,我平常都考得比李文浩好。”
雁归递给她一本作业簿:“我可以让爷爷不骂你,你把这本作业簿给爷爷看他就不会骂你了,但是你要跟老师勾手指,不告诉爷爷这作业簿是我给你的好不好?”
文秀丽擦干眼睛,点点头:“那我跟爷爷说是李文浩自己给我看的。”
雁归笑着摸摸她的头:“秀丽是最聪明的好孩子呢。”
她出了校门正碰上钟爱的未婚夫俞家明来接钟爱,大约钟爱还没有忙完,他正无聊地站在一旁看街头人画像,雁归一边等车一边与他打招呼。
“俞先生好像是个很沉默的人,很少见你讲话。”
家明笑了笑:“其实也不是,不过小爱有些小孩子脾气,看见我与漂亮女生讲话会不开心。”
雁归想,钟爱到底学乖了,再不敢让自己的男朋友跟任何女同学亲近,不过也是,连条小狗都知道要把骨头藏起来不被其他同类发现,想到这她笑着说:“钟爱运气很好,找到你这么体贴的男友。”
家明对钟爱这个沉默清秀的同学颇有好感,他打开话匣子:“我才觉得自己运气好,我家里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所以我自小就喜欢有爱心的女孩,但是现在这样的女孩已经很少。第一次见她,是在我家门口,当时她正带着一群小朋友玩耍,她当时的表情极为美丽,笑声像银铃一样动听,简直像天使一样纯洁可爱。”
雁归点头:“是,这的确是钟爱的优点,对了,你们几时结婚?”
家明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到明天已经认得一年,但是打算等她毕业再正式提起。”
雁归满怀憧憬地说道:“为什么不在周年纪念时给她一个惊喜?如果我男友在纪念日向我求婚,我一定觉得自己时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家明迟疑了一会:“会不会太赶?”
“如果不爱她,相处年也会觉得赶;但如果你们互相深爱,一年已经很长。”
家明点点头:“那也是。”
隔天中午,雁归约了钟爱到操场来。钟爱过来时,看到雁归在操场边上的大榕树下荡秋千,她在旁边一张秋千上坐下:“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再跟我说话。”
雁归微微一笑:“为什么?”
“我知道你为成英的事情恼怒我,可我真的不知道最后会那样,如果我知道……”
“如果你知道最后的结果会那样,你还会报复她么?”
“雁归,你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你该知道我受的的打击有多重,我被他们两个背叛!”
“就是说你还是会报复,只是会控制程度?可你为什么不放过他们?你已经有了新的爱情,你本来明明可以重新开始的。”_
“雁归,你也有深爱的男友,你为什么不掉换位置想一下,如果你男友也做出这种事,你会怎样?李政是我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那你的家明呢?”
钟爱想了想:“我感激他,尊敬他。”
雁归说:“如果我是你,要报复也要找李政,是他背弃了你们的诺言,是他不能承担你们之前的承诺。你不愧疚么?你以前每晚做恶梦是因为李政的绝情,现在你会不会梦到满身是血的成英?”_
钟爱从秋千上跳起来:“我们为什么一定还要讨论这件事?我说过了我也不想的!我还以为你找我来是因为大家马上要各奔东西,你打算原谅我,我不要听你这些废话!”
雁归冷冷看她一眼:“你不需要我的原谅,你需要的是成英和那些孩子们的原谅!”
钟爱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雁归:“什么孩子们?”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不为!你利用未婚夫家里的关系弄到模拟考的试卷,然后改动一些数字布置成作业给孩子们,让他们在模拟考时拿高分,你觉得作为一个老师这么做是对他们负责任么?”
钟爱吸了口气:“你怎么知道的?”
雁归笑起来:“被人监视的滋味怎么样?就像当年你监视着成英一样,我们彼此彼此!”
钟爱尖叫:“雁归,你到底想怎样?我不会怕你,就算我实习拿不到高分也无所谓,我有后台的,我照样可以分去最好的单位,倒是你要想一想,我有办法让你去最差的学校!”
雁归不在乎地用脚尖点了点地面,让秋千荡得更高一点:“我等着看!”
她看着钟爱气极败坏地离去。
榕树下传来一阵簌簌的声音,俞家明捧着一大束玫瑰低着头慢慢走出来,他怔怔地望着钟爱离去的方向默然松开手,花掉到操场的沙地上,暗红的花瓣在风中凋零地散落。
过了一会他说:“我也想知道,雁归,你想要什么?你帮我认清了一个人,想要的酬劳是什么?是要分去最好的学校么?”
雁归继续不紧不慢地荡着秋千:“不!我已经向学校写好了申请,我要去全市最差的一所学校!”
家明茫然地摇摇头:“我虽然不懂女人,但是我觉得你很可怕。”
他朝钟爱相反的方向走开,雁归在风中荡着秋千,越荡越高,她的手紧紧抓着秋千的粗粗麻绳,那纤维几乎要勒到手心里让她觉得生痛生痛。
雁归实习完毕回到学校后,马上听到学校里的小道消息,钟爱带的班虽然模拟考拿到高分,但她的实习成绩分数却是全校最低的,大家纷纷议论为什么,雁归微微一笑,除开她不会有人知道答案,她班上的文秀丽,是实习学校校长的孙女。
“不过也没关系拉,反正钟爱的未婚夫家里后台硬,就算实习成绩差也不会影响到她。”大家又这么说。
可是噩运好像紧紧缠住钟爱不放,没过多久,又传来了俞家明坚决和钟爱解除婚约的消息,她的靠山没有了,更可怕的是慢慢地有人公开谈论当时成英的死因。钟爱成为了学校里最受憎恶和鄙夷的女孩,原来在天使的甜美外表下,她有一颗这么可怕恶毒的心。被两个男人抛弃也是她该得的报应!大家都这么说,尤其女孩们简直把她看作麻风病人一样,甚至在食堂里,她往哪里坐下所有的人都会离开。
千夫所指的钟爱每天躲在寝室不肯出去,披头散发,无心梳洗,连睡眠也变得很差,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大学生涯能够快点结束。
有天她坐在床上发呆,看到雁归拎着开水瓶进来,她不眨眼地望着她:“是你!是你对不对?你忍了这么久,就是想找这么个机会来害死我,你这个魔鬼!”
雁归把水倒进杯子,轻轻吹凉,她回答:“你怎么了?钟爱,你精神有问题了,我觉得你应该好好回家去休养一段时间。
钟爱突然从床上跳起来,爆发地冲去撕扯雁归的头发:“我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你,你这么可怕,你才是有问题的人!”
雁归用手把她挡开,她看着她,钟爱面目微有浮肿,眼睛红通通的,即使发狂的样子依旧非常楚楚可怜。
奇怪,她想,这么可爱的女孩,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成英就是为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送了命。
那天晚上,迷糊睡去的钟爱被一束光线照到眼睛醒来,她张开眼,成英书桌上的台灯正在自动开开关关,橙色光线一明一暗,就像原来成英还在时,故意拧亮开关照她眼睛一样。
钟爱大骇,她尖叫:“谁?是谁?谁在开那盏灯!”
室友全部莫名其妙地被吵醒,发现灯光是熄灭的,大家用奇异的眼光看着她。
雁归慢慢从床上起身,一双眼睛像宝石似的发出晶光:“钟爱,我白天就说了,你该去医院了。”
钟爱的精神状态彻底崩溃,她完全没办法再承受学校里的流言蜚语,也不肯在寝室里待下去。
她哭泣着对大家说:“闹鬼!这里在闹鬼!”
她家里不敢再让她在学校呆下去,帮她办理了休学手续。
雁归面无表情地靠在墙边,看着钟爱家人帮她收拾东西,好像在看一出戏。她回想起刚进学校那会,她把自己的下铺让出来给钟爱。那时她是真心的喜欢她,钟爱那么天真烂漫,连选个枕头都要带有荷叶边,雁归自己从没过过小公主的日子,但是她愿意像所有人一样宠爱那个安琪儿。
可是现在……
钟家人走了以后,她“咚”一声把手里握着的一个小小遥控器扔进垃圾桶,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觉得闹鬼,她不过请物理系的同学做了个台灯的开关遥控而已。
晚上,雁归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发呆,她回忆起以前充满欢笑的日子,心里充满感慨和伤感。她在成英的座位上坐下,学她原先最爱做的动作,把身子趴到桌上,下巴搁到自己的手臂上,然后伸手把那盏绿色的台灯拧开又关上,她的脸躲到桔色光线的暗影里,看着房间里一明一灭,她想:“这个地方……可真是寂寞啊。”
第六章 雁归和柳大伟
大学毕业的日子临近,雁归马上要满二十二岁了。她出落成了一个身材窈窕,清瘦秀丽的姑娘。她的面庞略窄,小巧精致,眼睛却出奇的大,一头乌黑丰盛的长发总是梳成马尾沉甸甸的垂下来,她并不像其他这个年龄的女孩那么爱打扮,所以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时尚张扬女孩,但是谁敢说她不美?她温润宁静,柔和得像深潭清水,安静地站在那里就像一朵雪白精致的栀子花,和她呆在一起的人都有种说不出的舒服感觉。
不管在学校还是回到里仁巷,她都受到所有人的热烈好评,她的性子一如既往的和蔼温存,爱帮助人,爱微笑,爱生活,虽然她从不多话,但是周围的人都爱戴她,隔壁的小朋友犯了错误都会躲到她面前,因为雁归姐姐的求情可以让他们免于被大人的责罚。
毕业前夕是大伟的生日,雁归对于这次大伟的生日异常的看重。在雁归看来,大学毕业是她人生的一道分水岭,只要毕业有了工作,她和大伟的将来就有了保障,他们可以一起拼搏,好日子就在前方向她招手,真是令人期待。
“阿姆,我想去给大伟庆祝生日。”这么多年的交往,她早已不叫大伟妈妈做阿姨,而是用几乎和母亲一样的称呼。
“会不会太辛苦啊?你这个周末又不能休息了。”柳妈妈有些舍不得。
“不辛苦,大伟这次生日意义很重大呢,让我去好不好?”她软软地求着柳妈妈。_
柳妈妈无奈地笑着点点头:“你呀,心里都是别人,什么时候有过自己啊。”
雁归笑呵呵地不说话,第二天早早坐车到了大伟念书的城市。
这是雁归第一次单独离开家去另一个城市,坐在略显破旧的长途汽车上她不禁有些忐忑,但是内心又在刺激的兴奋着,一想到马上可以见到大伟更是恨不得能插上对翅膀马上飞到他的身边。
她没有告诉大伟自己会过来,这些日子她对他日思夜想,临近毕业大伟忙的一塌糊涂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家了,他们从来没有分开得这么久过,她相信自己的突然到访是给大伟的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_
“最好……”雁归想:“就是能参加大伟的毕业礼,和他一起留影,这样他生命里每个重要的瞬间都有我的参与。”想到这里她不由得羞涩地一笑,拿出镜子仔细照了照,又给自己涂上一点亮亮的粉色口红,第一次见他的同学可不能丢脸。
大伟的学校比她想象中要大得多,她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他的寝室。
“柳大伟?他现在不在。”大伟的室友是个高高壮壮的年轻人:“要不,你去湖边看看吧,他最喜欢去那里。”看到雁归一脸失望,他又说。
雁归向他道了谢,拎着行李按照他指的方向走去湖边。
那天的天空兰得惊心动魄,六月的太阳吐出起伏而闪光的热浪,把四面八方的景物都围住,白得晃眼,她穿过布满葡萄藤的拱门,内心充满期待。
今年他们就要大学毕业了,大伟成绩优秀,但是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他不准备继续念硕士。
“真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深造。”他说。
雁归愈加发自肺腑地觉得大伟真是太有责任太有担当了,他性格宽厚得无以复加,可见自己眼光从岁开始已经很好,懂得为自己挑选一个最合适的终身伴侣。要知道,只要大伟流露出任何想考研的念头,她都一定会咬着牙供他。
可是……她又叹了口气,大伟别的事情上都是很伶俐的,唯独男女之间的情事似乎总是少了根筋,想到这里少女的心里不由得有些怨尤,这么多年里,他们相处得就像水一样融洽,却少了一点他们这个年纪该有的热烈。当然,过马路时他会牵她的手,一起看电影时,她若把头靠向他的肩膀,他也不会拒绝。可是为什么那个笨蛋就不能主动一点呢?他难道不知道,她就像早已准备好的百米赛跑运动员,只等他的发令枪一响,就会义无反顾的冲向终点?她不喜欢这种暧昧不明的关系!
“不过谁叫我就是喜欢他呢。”她任命地叹了口气:“哪怕他有时候笨笨傻傻的,他可是我岁就下决心要照顾一辈子的人呢,或者我今天该主动去亲吻他?”
她红着脸擦了下额头的汗水,真热,这个让人心思浮动的六月啊。
湖边有一丛茂密青郁的灌木,绕过去就是湖堤,啊,那个背影好生熟悉。是大伟!雁归惊喜地几乎要叫出那个背对她的男孩名字——可是有人在她出声之前一刹那打断了她。
“柳大伟,我给你的信你看过了么?”那个女孩的声音果断清澈,仔细听,可以嗅到其实有一丝紧张。
大伟低着头,明显有些拘谨,用几乎察觉不到弧度微微点了点。
雁归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响,但她接下来几乎是出于本能反应飞快的把身子小心翼翼地藏好,她蹑手蹑脚地调整自己的位置,不被发现,但是又可以看到那个少女的容貌。那真是个美丽的女孩,穿条洗得发白的牛仔短裤,紧紧包住臀部,配件鲜红T恤,身材高挑丰满,明眸皓齿,艳丽得像一朵玫瑰,倔强精致的面孔上却有一些强压的慌张。午后的湖边,人际绝踪,年轻的少男少女在这寂静里要发生什么样暧昧的故事?
“那你怎么说?”
“我……”二十二岁的大伟清秀腼腆,书卷味很浓,面对这种咄咄逼人的问话,他显然觉得很有压力,嗫嚅着:“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少女火大地提高声音:“你这人怎么这么婆妈!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回答我YES或者NO就好,你演讲比赛上面的口才哪去了?”
这大胆的女孩似乎让大伟有些招架不住:“叶筠,我觉得很突然……”
女孩又羞又恼,脸涨的通红,咬牙切齿道:“柳大伟,你就拖吧你,马上要毕业了!我只要你一个答案!如果你说NO,我马上就答应家里办手续去美国,叶筠这辈子如果再找你麻烦,就不配姓叶!”
大伟始终沉默着,叶筠狠狠一跺脚,转身就走:“好,你狠!我……我再也不会缠着你!”语调里已经隐隐带有哭音。
“叶筠……”一只手拉住她:“别,其实我……”
叶筠转过脸来,已经是满脸泪痕,大伟慢慢伸手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叹了口气:“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家里有些情况你不知道……”
“我不要管那么多,我知道你喜欢我的!”叶筠倔强地哽咽着,伸手握住停留在面颊边手指,抬起头,脸上显出义无反顾的神情,把他的头勾下来,柔柔地吻了上去。
大伟没有再拒绝,他配合的、慢慢的将头低了下去。
雁归远远地望着那对柔情缱绻的男女,看着他们的嘴唇热切地粘在一起,大热的天里,她的手指尖变得冰凉。她突然觉得呼吸很困难,只能缓慢地拖着行李,一步步走到树荫下的石凳上坐下,心里有一刹那的空白,虽然汗涔涔地顺着面颊后背流下来她却只是觉得透骨的冰凉。那刹那,她觉得自己是散落在宇宙洪荒里一粒孤独的星子,无依无靠,没有着落。
她一直认为自己一手构筑的爱情坚不可摧,以为这段爱情只会让她快乐无比,却从来没想过原来小说里说的一切都是真的,爱情除开让人快乐,也是可以让人伤痛的。只是为什么,灾难就能这么准确无误地找到她,把她的幸福就这么毫无根据的摧毁?
雁归很想说服自己那个在树荫下与另一个女孩拥吻在一起的男孩不是大伟,而是一个模样相像的人,然而这个世间不会有人像大伟。也许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个长相普通,气质斯文的男孩,可是在她眼里,他举世无双,他是属于她的!属于她?但是又该怎么解释那个艳丽的女孩呢?为什么他在她面前,显示出的完全是与自己在一起时的另一面,那样罕见的慌乱无措那么怜香惜玉。
雁归恨不得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瞎掉!
“这是一个背叛!”她恨恨地喘息着:“背叛!”岁那年奶奶去世时不信任的目光和大伟与那女孩相依相偎的画面交替出现:“他也背叛我!”那瞬间她彻底明白了钟爱的恨意。
“我该怎么办?”雁归尝试着慢慢平静自己的思绪:“我会否失去他?”
“不!决不!”她马上否定这种想法,失去大伟,天哪,太可怕了,失去一个从岁开始就建立的梦想,简直比死亡更加可怕。
“我得好好想想。”她的心开始为大伟找借口:“当然,这么多年了大伟一直都待我很好,我们都不能失去彼此,我们已经是彼此的一部分。或许这不是背叛而是一个引诱?男人,一般都是抵挡不住这种原始的诱惑的,而且大伟还这么年轻,他只是太没经验。”
雁归又回想起她爱上大伟的那一刻,他说:“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他当时还那么小,却已经那样正直磊落,她不是城堡里的公主,只是个天天做家务的灰姑娘,但他还是像个佩剑的王子拯救了她。就凭着这一点,大伟都不可能是坏人!
雁归静静地思考一下决定原谅他,其实敌人只有一个——那个叫叶筠的女孩!这个世界上大伟是她全部的依靠和希望,当然不可能是敌人!她从没恨一个人像恨叶筠这么厉害,因为她舍不得恨大伟,所以只好恨另一个。
“不能让她得逞,决不能让这个女人夺走他!我决不允许!”她几乎马上下定了决心,大伟只能是我的!
雁归的决定下得很快,她是那种下了决定就会马上去想应对措施的人,所以虽然觉得有点腿软,她还是冷静地站起来,抱着行李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雁归先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干净的招待所住下来,把东西收拾好,洗了个澡,换上草绿色的连衣裙——大伟最喜欢看的那条,再细细的化妆,然后拨通了大伟寝室的电话。
或许是外面天气太热,大伟已经结束了约会回来,雁归兴高采烈地隔着话筒对他说:“猜猜我在哪里?” _
“雁归!”大伟惊喜地回应她:“你在哪?学校?家?”
“在那些地方还需要你猜么?你就不能有想象力一点?”她娇嗔地回答,似乎根本就没有湖边那场震撼的邂逅。
“老天,你不会是……”大伟有些不置信:“我寝室同学说有个女孩来找过我……难道是你?雁归,你连个招呼都不跟我打!”
“咳,这么快就被你识破,还想让你多猜猜呢。”雁归从容不迫地笑:“你同学让我去湖边找你,可是你们学校地方那么大,我又不熟路,找不着,只好在你们学校旁边先找了个地方安顿了。”_
“那太好拉,我已经忙完了,我这就来看你。”
大伟兴致勃勃地带着雁归在城市游玩,去了有名的烈士陵园,又把城里护城河的典故讲给她听,其实他并不是个太出色的导游,但雁归依然听得津津有味。最后,雁归把生日礼物拿出来,是一支刻了大伟名字的银色钢笔,她温柔地说:“生日快乐!”
大伟惊讶地看着她,眼里慢慢出现一种感动的神情:“雁归,你是特地来给我过生日的,对不对?”
雁归但笑不语,过了一会,她说:“是不是很感动?感动的话请我到你的地盘上吃饭。”
大伟迟疑了一会:“吃饭当然没问题,但是晚上我还有点事,可能没办法陪你。”
雁归的心一阵刺痛,当然,他晚上肯定是有事的,是和那个大胆泼辣的美丽女孩约会对不对?
不过她马上欢快地回答:“晚上你约了同学一起聚会?没关系,你去好了,吃完饭我就回招待所了,咱们明天再一起回家,阿姨可盼着你呢。”
大伟踌躇着,脸上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他含糊着回答:“好,明天一起回去。”
两人心事重重地走了一会,过马路时一台车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雁归下意识地伸手拉住他的手,大伟一僵,待过了马路,他不着痕迹轻轻将手挣脱开来。雁归站在马路边上顿住脚步,她看着大伟一径低头前行,眼角不由得轻轻颤了一下,好!很好!他竟然……竟然松开她的手!
那刹那她有尖叫的欲望,又想像泼妇一样在地上打滚,但她马上告诫自己,镇定!雁归,生死存亡,你必须镇定! 她做了几次深呼吸,调整好面部表情继续跟上去。
大伟一路踢着路边的小石子,最终他停下来,似乎是下定了一个重大的决心终于开口:“雁归,我有事情同你说。”
雁归走在他身侧,看他停下脚步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天大的事情比不上肚子重要,我好饿,先吃饭再说,或者明天告诉我。你这么郑重其事,我怕自己会没胃口,你就是这么待客的呀?”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芒让雁归越发肌肤如雪,鬓发如云,大伟看她笑得灿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那就明天再说吧。”
一般由单身母亲带大的孩子会有比较明显的两种性格分化,一种冷漠刚强,一种温柔脆弱,大伟显然是后种。他从小温和细腻,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大事的决断力却总是欠缺,这点有很大的程度是源于母亲和雁归自小太无微不至的关爱。他从来不是个性强烈、有主见的人,拒绝对于他来说,总是有些艰难,更何况他的对面是雁归,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_
“我该好好陪她一起吃饭,哪怕明天会伤害她,毕竟,她待我这么好。”大伟想。
当然,雁归是很好的,每个人都说她秀丽善良,温存懂事,而且她这么爱他,这么照顾他,大伟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爱上她。他认得雁归这么多年,可是他总觉得自己并不能完全看透她,当然又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认真琢磨过她,这种感觉年纪越大也越清晰。反而叶筠,虽然有点天真霸道,却同时也是热烈奔放的,从第一次在系里举行的英文辩论赛上见到神采飞扬的叶筠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被她所吸引。雁归像凉凉的白开水,温润解渴,叶筠却像热热的姜糖水,又辣又甜。
年轻人的的想法总是比较单纯,一帆风顺的大伟尤其如此,在他岁的生命里爱情的感觉很重要,他还不能完全考虑以后终身伴侣的德操品行,他清楚知道自己更加喜欢简单明丽的叶筠。至于雁归,也许因为太过熟捻,他觉得她更像他的家人姊妹,他对她的感激远远多于对她的爱。这么说吧,如果说雁归是十全十美,那么现在叶筠在他心里就是百全百美。如果叶筠不对他表白,或许他会把这种暗恋永远深藏在心里,毕竟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雁归,他必须克制,但是这么多情任性骄傲的叶筠流着泪对他说我爱你,大伟觉得自己再也没办法抵挡,他蠢蠢欲动的情感毫不犹豫的爆发了。
嗯,就这样吧,大伟打定主意,明天好好跟雁归说,这么好的雁归应该找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能再耽误她了。
晚餐的地点就在招待所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是雁归建议的。
本来大伟的意思是去个好点的地方,比如学校门口的西餐厅什么的,但是雁归说:“我们都还没工作呢,不要太奢侈。”
大伟有些歉意,或许这是他们单独吃最后一餐饭了,可不知情的雁归依然这么为他着想,想到这么多年里雁归简直就像个粗使丫头似的为他家忙进忙出,他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于是在雁归再次提议要喝一点酒后,他马上表示了同意。
他们俩喝了一点酒。
一点啤酒,雁归觉得不过瘾,又叫了红酒。
“啤酒掺红酒不知道什么滋味,我们试下好不好?”雁归脸有点发红,眼睛亮晶晶的,反常的活泼着。
大伟还在被内疚折磨,他说好啊。
结果大伟喝醉了,雁归只好把他先带回招待所休息,让他醒了酒再去参加同学聚会,她吃力地扶着摇摇欲坠的大伟慢慢上楼,听到他迷迷蒙蒙地说了句:“真奇怪,这么一点点酒……”她不由得微微一笑,是的,只是这么一点点。
可是,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她比他自己更了解他,这么多年,大伟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他的小小习惯、他身体对什么东西会过敏会免疫,她都比他自己更清楚,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大伟的老家并不在南方,他祖籍山东,天生就有山东人的好酒量,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会聚在柳家一起吃饭,吃的高兴了,柳妈妈也会破例让自己的儿子喝酒。他几乎没醉过,唯一的一次喝醉是在白酒不够的情况下,雁归拿了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一瓶红酒混到了白酒里来充数。连大伟自己都不知道,他一喝混酒就会醉,但是雁归知道。
这些小事,他不必知道,雁归知道就好。
大伟醉得厉害,没能参加同学的聚会。
第二天他在招待所醒过来,看到侧边躺着的雁归不由得一阵发呆。雁归被身边的响动弄醒,默默望他一眼,起身把衣服穿好。
她轻声开口:“昨晚……”话没说完,一滴泪水就滑了下来,滴在粉红色的衬衫上,染了一朵小小的花。
大伟瞬间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呆呆地把目光转到一旁——看到简陋的铁架子床上有一小块红色血迹,终于开口:“我做的事,我会负责。”
雁归泣不成声,一股涩意从胸口弥漫到鼻腔,她没有半点做戏,是真的伤心,她这么爱他,原以为两人是水到渠成,却要用这种心机手段,怎能不伤心。她的第一次,幻想了无数次的美好第一次,竟然就终结在这简陋的、肮脏的招待所里。
大伟顿时手忙脚乱,一迭声保证:“雁归,我不是存心的,我以后一定好生待你。”
雁归哭的更加伤心,他都不知道,就是不是存心才伤心啊。她该怎么回答他?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雁归看着大伟起身穿衣,慢慢止住哭泣。还能怎样呢?她有些灰心地想,这地方虽然不对,人总算是对的。他没被抢走,始终还是她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伟是她这一生中的一条既定生命轨迹,没有人能随意更改,就是她自己也不行。
大伟还没来得及萌芽的爱情就这样被雁归扼杀在了与叶筠的狭路相逢的遭遇瞬间,因为雁归的这记狠招,他注定只能和叶筠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他们从招待所出来,大伟慌乱地回宿舍清了些衣物就与在侯在外面的雁归赶往长途汽车站,几乎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他做了亏心事,跑得丢盔弃甲,自然不会还记得头天晚上还约了一个叶筠,甚至也忘记要给她一个电话一个交代。
偏偏叶筠也是个多情泼辣的性格,头天晚上大伟的爽约让她火冒三丈,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找到宿舍,顺着大伟同学的指引一路追来汽车站,当看到昨日尚与她密密私语的恋人今天竟然与另一个女孩手挽手登车,顿时山河变色。雁归见她面孔一片雪白,牙齿却把嘴唇咬出丝丝血痕,心里虽无半分恻隐,也不觉有些触目惊心。爱情,本来就是一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却依旧能让人感到血肉模糊的残酷。
大伟见到叶筠面色大变,将身旁的雁归一推:“你先上车。”
雁归轻轻答应一声,对大伟说:“你是不是欠了人家什么紧要东西?还劳烦别人追来,从来都是这样,真是改不了的粗心毛病。”
大伟被迫尴尬点头:“是很不好意思。”
雁归得到满意的答复,又转身对这叶筠歉意地笑了笑:“这么大热的天,麻烦你了,哪天有空的话来C市我们家玩。”
她轻轻松松地上了车。
雁归虽然没曾想今天会与叶筠对上,但昨天湖畔那一幕已经让她打了底子,是以现在说起话来半点纰漏都没有。叶筠却是措手不及,再坚强倔强一个人也受不了这种打击,眼睁睁望着雁归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再也忍不住狠狠一耳光掴到大伟脸上。
雁归清楚听到后面清脆掌掴声,她没有回头看一眼,大伟是她挚爱的人,但是不管谁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没有人可以例外,他是男人,男人的事情就该由他自己解决!
雁归在车里找了个双排位置坐下,闭上眼睛假寐,过了一会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才睁开眼睛。
大伟半侧脸犹红,神色怏怏,雁归也不吭声,只是默默望着他。大伟尴尬地别过脸去:“一点小事,别放心上。”
“嗯。”雁归颌首:“以后记得别欠人家东西了。”
大伟紧张地等待雁归的下文,但是她竟然一点都不再追问,简直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大伟心里忐忑不安,心里有些害怕雁归盘问,但隐隐又希望她追根究底,至于她追问了之后是耐心解释还是大吵一架他却又没做好准备。偏生雁归只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像是预期的重重一拳打在了海绵上,怪难受的。
车子开动,大伟心虚的不敢望向窗外,雁归却理直气壮地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叶筠并没有走,两个女人的眼睛对视到一起,那天的天气依然很好,没有狂风骤雨,但是她们眼神之间擦出足以燎原的火花却比雷电更加惊险,雁归一辈子都忘不了叶筠的眼神,那个美丽的女郎大眼里充满着愤怒、绝望、哀伤却又隐含希冀祈求,她在渴望什么呢?难道她期望大伟在最后一瞬间会从已经发动的车上跳下去与她相拥在一起?
不会,大伟绝不会这么做!雁归毫不犹豫地用眼神告诉叶筠这个残酷的事实。车子渐行渐远,直至叶筠慢慢变成了雁归眼中的一个黑色小点,她才把头扭了回来。
雁归耐性了得,一路都不吭声直到回去几天以后才问:“你上次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大伟犹豫一阵,怅然说道:“是么?我忘了。”
雁归看着他的脸,心突然觉得一阵疼痛,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略显惨淡的微笑。
她知道大伟已经做了选择,终究责任感还是占了上风,虽然自己算是赢了,胜利感却几乎没有,那丝丝痛楚几乎像毒蛇般啃嗜着她的心——他们的生活里从此不提叶筠这个名字。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她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的前行。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帮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了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都这么说:“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的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是学校购置的么?”
“嗟,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册呢。”
“教委拨款子了?”_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是有人捐赠的。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选到自己所要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做出最后的贡献,诸如隆重举办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_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其实世界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关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过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里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把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平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折,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么?”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他看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形得厉害,最好的那种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的简单穿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雁归照他吩付,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_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_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_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 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_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而且,我总得来。” 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雁归怒道。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而且……”他拉长声音。
“什么?”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是么?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
孔峥说:“我知道的远比你想像的多。”
雁归狠狠瞪他一眼:“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少来搞破坏。”
“如果真正是你想象中固若金汤的爱情,别人想破坏也破坏不了,你怕什么?”孔峥冷冷回答:“而且我不是要破坏,我是要救你。”
“你唯一救我的方法就是离我的生活远点。”_
孔峥见她态度严肃,把脸一变,笑嘻嘻地说:“可能性不大,我已经在跟校长谈帮助学校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我没别的条件,但是连络人一定要是你,你从小办事周到妥贴,我只信得过你。”
雁归不理他,转身就走,孔峥也不追,静静站在原地看着雁归的背影。其实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他忍不住感叹,这么中规中矩的及膝A字裙,厚重的长发盘成古板无趣的发髻,时间在她身上都自动退回三十年,不需要任何说明,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是个小学老师。这个女孩到底有哪一点出彩,偏偏就能让他这么多年里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
这些年,他外表风光,似乎是青云直上,其实内中有不足为外人说道的苦楚。
当年雁归举报过后自然是开心得意,却不知道这事给孔峥造成的影响。自从他被老爸热闹地带回去认祖归宗后,亲戚们对这个平空冒出来的儿子想当然并不认同,觉得摆明了就是来抢家产的,明里不说,暗里却不知给了多少脸色他们母子看。这样也就算了,凭空还从天上砸了个雷下来,这小子竟然还偷东西,认了回来又怎样?只怕比没有还差!
孔峥父亲或许被这些风言风语弄得也有些烦恼,又或许真的是想给他磨练,一句“小孩子受点磨难也好”就把小小年纪的他孤身一人丢去了美国。
“孔峥,你既然不是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那就得付出代价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母亲含泪送他上飞机时对他说,她忧心忡忡,怕他是那种烂泥糊不上墙的孩子,怕他就此自暴自弃,纸醉金迷。
孔峥皱着眉头说:“我知道了。”头也不回地一转身入了闸。
孔妈妈看着他那小小的身子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背包,身影却依然那么倔强,不由得泪如雨下。
刚开始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因为语言不通受尽歧视,还要独自忍受孤独煎熬,孔峥对雁归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她,他起码还可以呆在妈妈身边,他不会岁就一个人直身国外。后来再待得久一点,他成熟一点,又跟自己说要忘记她,忘记吧,那个女孩没心没肺,何必去爱她恨她。恨了她也不会知道,爱了她也不会感激。而且恨的感情太强烈,越恨越放不下。
然后真有那么几年,他竟真的一次也没想过她。他天天跟同伴们厮混着,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玩的不亦乐乎,甚至差点升不了级。
再后来到了有一年,那年他刚进大学,日子还那么混混噩噩地过着。有个冬天,大雪纷飞,其冷无比。寝室的暖气却莫名其妙的坏了,同室的同学要么回家要么去了旅馆。他懒得动,等人走光了后,他跑去把其他床上的毯子都拿过来盖在自己身上,但是那天晚上出奇的寒冷,他还是被冻醒过来。醒来后,他浑身开始哆嗦,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刚刚他重新梦到了雁归。
梦中的情景是他们分别时刻的重现,她穿着白裙子校服,一头乌黑长发垂到肩上,眼睛凉的像寒冰中被冻住的水晶,她冷漠地对他说:“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那么冰冷刺骨的话语,那么冷漠的表情,孔峥几乎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天气寒冷冻醒的还是被梦里雁归的冰冷冻醒。
她竟然那样对他!他再也无法入睡,把手臂枕到脑后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早晨的第一束阳光照进窗户后,孔峥慢慢从床上爬起来,眼睛并没有因为头晚的失眠而混浊,反而变得出乎意料的明亮。
他的同学从外面返回,惊讶地看到他在桌上认真地摆一副多米诺:“嗨,你是不是昨晚被冻傻了?你从来都没耐性玩这个的。”
孔峥头也不抬:“嗯,但是现在我有的是耐性。”
从那天以后孔峥的同学都觉得他的性格变得比原来更加孤僻难讨好,却也更加刚毅,大家纷纷不解。只有孔峥自己心里明白重新梦见雁归的那一瞬间他开始真正完全的成长了,他努力让自己迅速变得强大,因为他发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他不再与原来的狐朋狗友鬼混,他们叫他:“我们开车去西雅图吧,那真是个美妙的城市。”
他说:“。”
他有些感激雁归,以前他是那么固执的倔强着、骄傲着,像个蛮横不讲理的孩童,可是他有什么本钱那么做呢?谁也不会把他看在眼里。就算他有了个有钱老爸,别人还是照样瞧不起他,人家一不高兴照样可以把他发配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而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有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要这个,我要的是那个!你必须服从我!
他很庆幸自己很年轻就明白这个道理,有些人到了三十岁、四十岁才懂,到了那时候,即使明白了可能也不会再有改变的勇气。雁归,谢谢你!孔峥轻轻在心底说,表面看你好像是陷害了我,其实也是帮了我,所以……我一定会遵守我的承诺的,你放心!
他不再限制自己对雁归的想念,他开始经常想她,午夜梦回,全都是雁归的影子,微笑的、沉默的、温和的、决绝的种种交替而过,全都是她,雁归雁归……
他开始迷上多米诺骨牌,有时间他就会一个人安静地玩着这个,玩这个游戏的时候平时浮躁的心总是能轻易平复,他享受着那种连锁反应,倾听着牌响时的叮叮咚咚,辛辛苦苦地搭建,再轻易地推倒,看似简单,其实却很复杂,玩的起这个游戏的人,是有无比耐心决心恒心的人,而且必须承受得住随时崩塌的挫折。他想,我的人生之牌,必须由我自己搭建,我决不再允许有人轻易破坏!
雁归,也是他人生里面的一张牌,他决不让她轻易离开!谁也不能再左右他!她想轻松地嫁给别人,没那么容易!
第八章 雁归 孔峥 柳大伟
雁归当然不会知道孔峥复杂的情感。校庆回来后,她晚上照样在柳家吃饭——这几年她与自家感情已愈加淡漠,俨然已成了柳家的半个女主人,除开睡觉,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柳家简陋的小屋里度过。
这天晚上大伟在餐桌上对大家宣布了个事情:“这次公司派我们这组去与J公司谈判,我是主谈判人,如果成功,会有额外的奖励。”语调里洋溢着兴奋之情。_
大伟毕业后进了一家法国物流贸易公司,薪资福利在业内数一数二。他非常珍惜这个机会,每天工作到很晚,反正他年轻,有时间有精力,更何况还有雁归这样聪慧懂事的女友做后盾。他从不需向其他同事那样操心没时间陪伴女友,雁归非但从不抱怨,还帮他把家里的事情料理得一清二楚,大家都羡慕他的福气。不过他毕竟资历浅,人家没可能给进去两年多的新人几十万年薪,家里的境况又明明白白摆在那里,自然是靠不上一星一点,还要还柳妈妈以前生病时欠下的旧债,所以大伟最大的梦想——存钱买房搬出里仁巷这个宏伟目标看来仍尚需一段时日。
他有时候会跟雁归感叹:“小时候多天真,我还记得孔峥走的那天,我说要开自己的车离开这地方,现在不说车了,就是走出这里这个愿望到而立之年也不见得可以实现。”
雁归安慰他:“小时候我还梦想有盏一擦就亮的阿拉丁神灯呢,巨人住在灯里几千年,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随时可以跳出来满足我任何愿望,呵,不会想又怎么叫小时候?先得有梦想才会有目标对不对?”_
大伟说:“怎么那小子就是有那么好的命?”
雁归知道他说的那小子是谁,她叹了口气不做声,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孔峥现在美丽高贵的新世界也是拿东西换的,他几乎没有过童年,根本就是从妈妈肚子里出来后直接一跃成为成年人,钱可以赚,时光和经历又该去哪里购买?
她不太喜欢大伟那样妒慕孔峥,因此这次孔峥回来的消息也不打算告诉他。
听到大伟宣布喜讯,雁归和柳妈妈眉开眼笑,雁归几乎要为他鼓掌:“你进公司才两年多呢,你们公司就对你委以重任,有这么优秀的成绩,呵。”
大伟显得很期待:“我们公司的内部发售房要任职时间超过年以上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才能购买,我本来年限不够,不过若是这次成了,或许会有希望。”
柳妈妈在低矮潮湿的破屋子里住了几乎一辈子,一听到房子两个字马上被刺激得兴奋起来:“这太好了,如果是你们公司的福利房大概多少钱一平?地方远不远的?能比外面的商品房便宜多少?现在房子一天一个价,我们连经济适用房的首期都付不出,我真担心我们得一辈子住这里。我倒是没什么关系,就是太委屈雁归了。”
雁归一边利索地收拾碗筷拿去厨房清洗一边回答:“阿姆说哪里话啊,我们年轻,吃苦是积福,阿姆辛苦了一辈子才应该过过好日子。不过不管住哪里都好,关键咱们一家能够在一起。”
她向来温柔敦厚,说这话一点不惺惺作态,自然得很,大伟感激地看着雁归:“我知道你不会嫌弃我。”
雁归看着他一笑:“我看得见你的努力。”_
她洗着碗,突然想起什么:“咦,对了,你说的那个J公司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大伟说:“对,J公司是天翔国际旗下的一间贸易公司,你知道天翔吧?”
雁归一怔,手上的动作也停下来:“天翔?我们市里最大的那家?”
大伟说:“嗯,就是那家。”
雁归低低的哦了一声,继续洗碗,等洗完了,她再慢慢用干净的布把碗一个个擦干,一不小心,衣袖碰到灶边一个碗,“砰”一声掉下来打碎了。
柳妈妈奇怪的问:“雁归,你今天有心事啊?”
雁归摇头:“没啊,手滑了一下。”
她擦干净手,在大伟身边坐下:“你那个会不会很难谈?”_
大伟说:“说实话,我心里并没有太大把握,都说天翔的人出了名的难缠,而且我们还有很强的竞争对手——不过这话也就是家里说说,公司那边可不敢说这么泄气的话。唉,要是在天翔有门路就好了。”
雁归迟疑一下:“做生意讲究的还是诚信,也不能全靠关系。”_
大伟皱皱眉:“你天天在学校里呆着,每天就是跟小朋友打交到,哪里知道外面的事情。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
雁归低头不出声了,大伟看看她,抬手将她面颊上一点不小心留下的清洁剂泡沫擦净:“你今天看来的确有心事,怎么把这玩意都弄脸上去了,像只花猫似的。”
雁归冲他甜甜一笑,这几年,她与大伟的关系已经完全趋于明朗化,只差步入婚姻之门,大部分的日子就像今天这样,大家自然温馨地在一起。可雁归总感觉有些美中不足,自然是自然,可就是不热烈,就像摄氏度的水,虽然已经在冒着腾腾的热汽,却沸腾不起来。他们的感情始终停留在温润的春季,却走不进夏季,这个年纪,实在不应该已经到了老夫老妻的境地。
到底少了点什么呢?有时候她会深刻反思,莫非是自己还有哪里做得不尽人意?或者,他们认得的不是时候,那时候年纪太小,懵懂的大伟把这种积淀下来的感情当成了友谊,以致发展到现在有点不伦不类?又或者,在他心灵最深处的角落里另有其人?那个夏日的午后,那个敢爱敢恨的明媚女郎是否一直住在他的心里? 这样想一想都让她觉得不寒而栗,真是个可怕的可能。_
雁归看着大伟想,唉,算了,日子能继续这么过下去也挺好的,平淡才是真嘛,我总不能太贪心。那个叶筠能给他的快乐,我也要分文不少的给到他!只是我到底还要怎样做他才会更快乐?
她发了一下怔,醒过神来时觉得脸上一块皮肤有紧绷的感觉,原来是清洁剂泡沫被大伟的手一拭,顿时便干了。呵,他不会说甜言蜜语,也没有什么热烈如火的举动,却总是用这些小动作打动她的心。她把身子靠到正聚精会神看电视的大伟身上,大伟习惯地将肩膀让出一半,过一会把下巴搁到她的头顶,雁归感受着他身上的气息,瞬间下定决心,只要大伟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月亮,我也得搭个梯子去给他弄下来!
过了两天,孔峥的秘书打电话给她,说孔峥约她谈成立基金会的事情,她非常乐意地接受了他一起吃饭的邀请。
雁归过去的时候,孔峥已经在那间法国餐厅等她,正低头跟服务生商量菜谱。她轻轻走过去,马上有侍应生过来周到的帮她拉开椅子。孔峥抬头冲她点点头,继续说:“嗯,就要这些,今天的香草蜗牛怎么样?白酒好不好?”
那间餐厅人不多,氛围却很好,枝形水晶吊灯投出柔和的黄色光影,雪白的台布上面放着精巧的蜡烛台,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轻柔钢琴声在整个餐厅里流泻,每个人说话都是低声的,几乎像是在耳语,好像怕惊扰了什么似的。_
孔峥合上菜单:“我自作主张点菜了,没关系吧?”
雁归大方说道:“你拿主意,反正我不太懂。”
“我没点鹅肝,记得小时候你吃动物肝脏就会吐。”_
雁归微微一怔,这人平常总那么玩世不恭的,没想到这么多年倒对她一个小习惯上心,她连忙说了声谢谢,又说:“其实我在哪吃都差不多,好东西只怕也不会品尝,回头跟刘姥姥喝妙玉的茶一样。”
孔峥说:“得了吧,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个二个不知道多会享受,你这么待薄自己干吗?我在外面这些年,看见好吃的跟饿虎似的,小时候只能管填饱肚子,从来没想过粗糙,后来才知道原来食物也是分好坏的。”
雁归笑说:“你今时今日哪还有想吃吃不上的东西。”
孔峥沉默一会:“我倒还真想吃样东西。”
“是什么?”
“你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有段时间学校实行课间餐?就是第三节课的时候发的那种,老是看别人吃,自己从没吃过,我还真有点馋那个,总想着那到底是什么味道啊。”
雁归心内唏嘘,那种课间餐不是学校硬性规定要购买的,里仁巷小学的孩子们家境都不算富裕,泰半学生吃不上。倒是她,因为那年妈妈评了三八红旗手加了级半工资,就给她和弟弟一人订了一份,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简陋塑料里装个面包而已,袋子的封面上印着“耐氨酸面包”。她现在都记得那字是红色的,因为印刷粗陋,蹭多几下,手指上就会留下块块红色的印记。
孔峥又想了想:“其实本来是有机会吃的,你给过我一个。有次上体育课,我没吃早餐,跑步的时候眼前发黑简直支持不住,下课你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你那个面包扔我抽屉里。”
雁归哦了一声,也想起来:“可是你毫不犹豫丢进垃圾桶去了。”_
孔峥啼笑皆非地看着她:“你看你,记得的总是我最糟糕的地方。”
“现在想吃那种东西也没得吃了,我去街上的面包店里转总觉得自己进了精品屋,包装一个比一个好看。”
孔峥说:“变的东西很多,可是不变的东西也有,看你有没有发觉而已。”
雁归马上说:“嗯,我和大伟的感情这么多年就没变。”
孔峥笑了笑:“真敏感,你这样叫其他男人怎么追你?”
雁归说:“我从没想过让其他男人追。”
“啊,那多么无趣。你不让其他男人追,可我也不相信柳大伟那笨小子追过你,从小都是你屁颠屁颠跟着他屁股后面跑,天天想着怎么哄他开心,我的眼睛呢又跟着你身后打转。女人,这辈子总还是要男人追几次的好,那样一生才不会有遗撼,高高在上,扮一次女神,享受一下被人宠坏的滋味多好,尤其被自己喜欢的人宠着。你难道从来没想过?你确定你是正常女人?”
雁归咬着嘴唇不出声,她刚刚回忆往事时还觉得孔峥的童年挺令人难受的,现在又觉得一切都是他自找的,这人真是讨厌极了。他说话总是这样,什么让人不舒服他偏说什么,一句话非要像针似的刺到人心里让别人滴血,真是个让人厌恶的家伙!过了半晌,她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浅薄!”_
雁归耐着性子吃完饭,和他谈毕关于基金会筹备的事宜,虽然有些不情愿还是主动提起大伟的。
“J公司在你们天翔国际旗下,目前正在洽谈一个进出口的贸易项目,你了解么?”_
孔峥想了想:“是有这么回事。”
“这个项目大伟的公司也在参与竞标,而且由他主要负责……”
“你想说什么?”孔峥直接说:“让我给他做?”
雁归有些尴尬,但还是很坦白:“如果他们公司和其他公司给出的条件是一样,能不能优先给他?”_
孔峥玩味地看着她:“这算什么?美人计?商业犯罪?不过那个案子是下面的事情,用不着我出面,我只需最后签个字即可,你问我也没用。我什么都要管的话还不得累死?而且这样也太打击底下人办事的积极性了,我不搞权力集中制。”
雁归说:“我没别的意思,我不过是个小学老师,哪里懂你们那些东西,只是看看能有什么法子不让他太辛苦。”
孔峥喝了口咖啡,闲闲说道:“雁归,你何必这么谦虚呢,你这几年在他身上费了多少心思啊,一桩桩一件件,我都不得不佩服你。不过算是老朋友给你句忠告,不是所有动物都跟羊似的会反哺,不认人的白眼狼多着呢。你别到时候后悔。”
雁归奇道:“这么久没见,我倒是不知道你还练成了通天眼,什么一桩桩一件件,好像你亲眼见着了似的。你不愿帮或者帮不了就直说好了,本来我们也只是十几年前的同学邻居,你如果肯帮那是天大的人情面子,如果不行,也是情理之中。何必说那么多?”
孔峥笑起来:“我好心倒给当成驴肝肺了?行啊,只要你以后不后悔,我试一下。”
雁归大喜过望:“真的?”
孔峥说:“我虽然小时候经常欺负你,可没对你撒过谎吧?今天我看你面子上同意就是了,不过你真的不会后悔?”
雁归说:“我只怕你会后悔。”
“有钱赚又能卖人情,我有什么好后悔的。我让管这个项目的人找大伟直接谈好了。”
雁归开心得几乎要跳起来,连声说多谢多谢,孔峥看她像孩子般开心,也微笑起来:“你高兴我自然就高兴,我可不是卖面子给柳大伟。你也不用谢我,不过以后要出了什么纰漏,你记得你现在开心过就行了,可别把责任推到我头上。”
雁归觉得这话有深意,她上上下下地注视孔峥,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来,但是他一片云淡风轻,笑容里没有任何波澜,让她什么也琢磨不出来。能有什么纰漏出呢?她想,能做下单子对大伟、对柳家都是天大的好事,她脑子转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所以只好继续说谢谢谢谢。
第二天她本来和大伟约了去看电影,到了晚上大伟兴高采烈地打电话说不回来吃饭,柳暗花明,J公司那边竟然主动有人约他出去谈事情。
雁归连忙说:“你忙你正事吧,我帮阿姆把晚饭做了就去退票,晚上回来我再给你做宵夜。”
那边寂静一会,大伟慢慢方用一种极感激的声音说:“雁归,这辈子我再也碰不到你这么贤良的女孩,我以后会待你很好的。”
雁归放下电话,发了好半天呆,是,那天她之所以会对孔峥发怒,是因为他说到了她的痛处。她的喜怒哀乐没有人看得见,只有孔峥,那个小子简直是天生下来就是克她的,她的心思打小瞒不过他,他知道她心里有怨怼。
大伟是没追过她,没像宠爱公主一样宠爱她,她有时候也会任性地想学电影女主角那样对他说:从现在开始,你只许对我一个人好;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许骗我、骂我,要关心我;我开心时,你要陪我开心;我不开心时,你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在你心里只有我……她也只是个普通人,当然偶尔也会有小小的不甘,可是大伟能这样说,她又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爱情本来就是个愿打愿挨的事情,不管多聪明的女人遇到爱情,也会变得傻变得卑微,如果她足够幸运,爱的那个人能懂得这份卑微,那么一切好说,付出的一切就会如同春天的雨水滋润万物,让爱情开出花朵来。
雁归从窗户望出去,夜色暗沉,各家的灯火已经陆陆续续地点了起来,像天上的繁星闪烁,她的心一片温柔宁静,不久的将来,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屋檐下,也会有一盏灯是她为下班归家的他点的吧?他现在在做什么呢?应该在为他们美好的将来努力奋斗着吧?
大伟比约定时间提前了十分钟到那间咖啡厅,他对侍应生说:“天翔国际的A小姐订了座位。”
侍应生说:“A小姐已经到了,请跟我来。”
大伟被他带到靠窗一个幽暗的角落,一个乌黑头发的红衣女郎正看着窗外夜景,听到声响,她扭头粲然一笑,大大的杏眼笑成一轮新月:“柳大伟,你好哇。”
大伟顿时呆住:“叶筠怎么是你!”
第九章 雁归和孔峥
雁归改完最后一本作业,正是下班时间,同事叫她:“今天李老师生日,大家说一起吃饭唱,雁归你去不去?”
雁归歉意地说:“今天啊,我去不了,还得回去做饭呢。明天我补份生日礼物给李老师好了。”
同事说:“唉,雁归,我就没见过你这么贤惠的媳妇儿,天天就记挂着给准老公做饭洗衣。”
雁归说:“没办法,他忙嘛。”
“嗯,那倒也是,男人忙着挣钱天经地义。”
雁归笑了笑,眉头却略微蹙了蹙,忙是对的,可是大伟似乎也太忙了。从他开始跟J公司的人接上头以后,这一个月的时间简直忙碌得不正常。他整日在公司里通宵达旦的加班,几乎没有回家里吃过一顿饭,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让她觉得不对头的是,平常他再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若问起他,就说开会不方便。好不容易回来了也是坐不安稳,食不安寝,每每触到雁归的眼睛便像做了亏心事似的把头别过去。雁归的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她有一种奇异的直觉,觉得这事似乎并不简单。
雁归把桌上的课本码齐,拨了个电话去大伟家,是柳妈妈接的电话:“雁归啊,大伟打了电话回来说今天不回来吃饭了,让我们别等他,这孩子也真是的……”
雁归压下心中质疑,反过来对柳妈妈解释:“阿姆,你别怪他,他这段时间忙着那个项目,我们别影响他工作。”
放下电话,她思忖一下又拨了个电话给孔峥:“我知道你贵人事忙,不过能不能抽时间一起吃个饭?”
电话那边传来孔峥的轻笑声:“你主动约我,再忙我也得来啊。”
在餐厅看见孔峥从远处走来,连从不注意别人外貌的雁归都要忍不住喝一声彩,孔峥穿雪白衬衣配浅灰羊绒薄毛衣,黑色灯芯绒裤子,黑色麂皮鞋,除开腕间一块表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饰物,妥妥贴贴、清俊又贵气。他一路走过来,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的眼光在跟着他转,她们看他的眼神就像看自己桌前美味的食物。_
“真招摇。”雁归对坐下来的孔峥说。
“我又怎么了?”孔峥不解。
雁归说:“得了,少装,你从小就招摇得很,逗小女生注意你,这么大了也不改。”
“你说这个啊。”孔峥显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我引人注目你吃醋?”
“切!”雁归把眉毛皱起来。
孔峥笑了笑:“我倒从不觉得自己多讨女孩喜欢,这是人类的劣根性而已,不值得炫耀。”
“什么劣根性?”
“我小时候是什么货色啊?小流氓,私生子,要多差就有多差,哪个家长不是耳提面命自己的孩子不许跟我来往。可越是这样,那些女孩们就越好奇,好奇心起来就故意在我面前晃悠,想吸引我的注意,偏偏我特不爱理人,我越爱搭不理,她们反而越发来劲了。”
雁归回忆一下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忍不住笑起来:“可那会感情多纯啊。”
孔峥摇摇头:“什么纯不纯的,学术性说法是人类的劣根性,再说难听点,人根本都是贱的。你别不以为然,归根结底只是因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其实真正适合自己的好东西就在旁边,却偏偏视而不见,比如……”
雁归做手势打断他:“我怎么觉得你有所指?行了,别长篇大论了,听这个肚子不管饱,我们点吃的。”
孔峥抬手叫服务员过来点菜,也不征求雁归的意见,三下五除二,这个那个,一下就弄好。雁归看着他利落的作风,忍不住拿大伟与他比较,他们是这样截然不同的类型,大伟温存细腻,事事会问她的意思,哪怕点个菜都要问她,这个好吗?有时候点好了,又甚至会改主意,把服务生叫过来,刚点的那个菜给我换一下。
大伟的体贴温存让她很窝心,但其实孔峥这样也并不讨厌,他做事干脆利落,有种把一切都扛起来的大气。只是她不太习惯,她已经惯了处处为人操心,猛然间有个人把她做的工作接下来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
孔峥点完菜,点燃一只烟吸一口:“说吧,找我什么事?总不会只吃个饭这么简单。”
雁归知道和这种人讲话不必拐弯抹角,他外表懒散,实则敏感多疑,和他绕弯子只会让他心存厌恶。而且他的时间无比珍贵,,不知多少人求着想请他吃饭见面,也不知有多少人有恭维奉承话讲给他听,她自问这种话决不会比别人讲得好,还不如实话实说。
“请你吃饭,一是谢谢你的帮忙。”
“还没见最后结果呢,你现在谢早了点。二呢?”
“其实……是想看下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
到底是求人的事,雁归不由得把声音放低了些,孔峥望了她一眼,见那双剪水般的眸子也顺着声音一路低下去低下去,他猛吸了口烟,然后狠狠把烟头往烟灰缸里恰灭。
“我从没见你求过人,雁归。”他若有所思地说:“你知道么?我不喜欢见到你求人的样子,哪怕对象是我。”
雁归说:“没有人会喜欢去求人,傻子都不会。”
说着话的功夫菜也上来了,香菇菜心、野菌鹿肉、清炒笋干丝瓜、爆椒鹅掌再加上个马蹄萝卜排骨汤摆了一桌子,孔峥说:“先吃饭吧,你不是饿了么?”
他给雁归乘了碗汤:“这汤不错,多喝点。”_
雁归笑笑:“外国呆几年,人都变绅士了。”
孔峥说:“那也看对谁……你说的事,我心里十之八九有个底,不过我就奇怪了,这事你干吗不直接问柳大伟,旁敲侧击地来问我干吗?”
“傻女人才会对男人多嘴多舌,恨不得他报告所有行踪事宜,你认为我傻?”
孔峥露出惧怕的神情:“你如果傻,天下人都成白痴了。不,也不能这么说,你是外表看上去无辜愚笨,木呐的很,可是骨子里的刀能杀人于无形。”
雁归说:“我既不觉得自己愚笨也不认为自己像你说得那么可怕,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请不要在我身上滥用想象力。”
孔峥想了想:“我不愿意见你可怜兮兮的样子,所以可以告诉你感兴趣的事情,但是我这个人又不想做赔本买卖你说怎么办?”
“我身无长物,唯一可以报答你的是请你吃不值钱的饭,或者你以后有了孩子放我班上,我会努力教导,给他开个小灶。”
孔峥顿时露出鄙夷的神情:“不如这样,我们用问题来交换,数目限于三个,但是我们必须保证自己的答案是真实的。”
雁归迟疑一下 :“好!”
“既然说我绅士,那么你先。”
雁归:“那个项目大伟的成功机会是多少?”
孔峥:“百分之百。”
孔峥:“你最要好的朋友是谁?”
雁归:“请解释下最要好的定义。”
孔峥:“当然是推心置腹的那种,事事可对其倾诉的。”
雁归:“目前还没有过。”
孔峥哦了一声:“真遗撼。”
雁归反问他:“难道你有?
孔峥马上说:“这也算问题之一?”
雁归:“你当我没问过。”
孔峥说:“我偏要回答,当附赠给你的——我的答案和你一样,呵,你看我们多相像。”
雁归不理他,继续发问:“为什么他接了这个项目以后举止变得如此反常。”
孔峥:“为了一个人。”
“谁?”
孔峥:“别坏规矩,该我问了,这世上谁最了解你?”
雁归思考良久,不情愿地说:“似乎是你。”
孔峥微微一笑:“我喜欢跟诚实的人玩游戏,你继续。”
“那个人是谁?”
“一个故人。”
雁归瞪着他,牙齿恨得发痒:“你接着问!”
孔峥慢慢说:“这才是我最好奇的一个问题,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雁归沉默一阵,拿起汤勺搅拌碗里的汤:“他是这世界上第一个那么温柔对我的人,第一个……没心眼没条件的对我好。”白瓷碗里的汤,红萝卜配白色马蹄,清澈的汤面上漂着几颗绿色葱花,煞是好看,雁归静静地说:“我没什么野心,认定了他就是他吧,有这么点好这么个人已经足够了。”
孔峥喃喃说道:“真偏执。”
“是有点。”
“你教语文的,该知道这个词是贬义不是褒义。”
“我当然知道。”
“可是我们这么像,我也和你一样偏执,怎么办?”
雁归抬起乌溜溜的眸子看他:“你想说什么?”
“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的偏执是错的,你和他根本不合适,但我的偏执却是对的,因为我们是一类人。雁归,放弃吧,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_
雁归回答:“既然你了解我,就知道我不可能放弃!”
孔峥轻笑一声:“真是个倔强的丫头,那好,我拭目以待。”
“你说的那个故人……”
“三个问题已经结束,可是你知道我舍不得让你失望,不如这样,你陪我玩一个游戏,我告诉你答案。”
星期六上午,雁归按约定到孔峥办公室,他兴高采烈地打开门:“这个游戏好玩极了,雁归,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他要她砌牌。
那是一副二十乘二十的四方形多米诺,图形中央是一栋可爱的木头房子,孔峥兴致勃勃地对她说:“你从简单的开始玩起,我觉得这个房子很像你喜欢的类型。”
雁归皱着眉头学他蹲下去:“为什么你喜欢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到别人头上?”
“因为我觉得很适合你啊。”
“那个答案呢?”
“你砌好就见分晓了。”
雁归看着五颜六色的塑胶小骨牌叹了口气:“我的学生如果玩这种东西,我一定要罚留堂。”她开始一块块摆弄起来。
砌到三十多块的时候,她的尾指不小心碰到一块牌的边角,已经砌好的那些顿时轰然倒下,雁归呀一声叫起来。
孔峥一直开开心心地盘膝坐在一边观看,见牌塌了,马上笑逐颜开:“重来!”_
雁归横他一眼,继续开始,这次她一口气垒到了九十多块,松了口气:“其实也不是很难。”
孔峥抽着烟点头:“细心加耐心就好。”一边说话一边吸烟,没留神被呛到,他大声咳嗽起来,牌竟然又倒了一半,雁归忍不住惨叫一声。
“对了,我忘了说……咳咳,还要小心。
雁归非常疑惑:“你故意的?”
孔峥无辜地近乎夸张地耸耸肩膀:“我哪有,咳嗽和爱情一样是不能人为控制的。”
雁归恶狠狠地把牌拨到一起,再次重新开始:“别给我惹麻烦!”
孔峥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我对你多好啊,你从小都没人陪你玩,现在我给你补偿呢,让你像小孩子一样玩耍,你不开心?”
雁归懒得抬头:“你走远点。”
她有种不服输的精神,这次静下心来,细致地一块块垒搭,慢慢几乎忘记周遭所有事物。孔峥果然不再打扰她,默默坐在一旁静静观看。
不知过了多久,雁归的牌已经砌到一大半,外面的办公室突然传出声音,孔峥微微一笑:“你继续玩,什么都别管,我出去一下。”
他轻轻掩上门,走到外间的办公室。
门外站着个高挑俊美的女郎,看到他出来,笑起来:“你又在一个人玩多米诺?”
孔峥开心地说:“这次不是一个人,有人陪我呢。”
女郎显得很好奇:“是谁?你玩牌的时候最忌恨有人在旁边。”
“不告诉你。对了,叶筠,你现在手上负责的那个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挺好的,一切照计划进行。”
“合作公司已经找到了么?”
“嗯,差不多了,还是你推荐的那家法国物流公司最好,资历口碑都没得挑,售后也让人满意。”
孔峥说:“听说负责接洽的人也不错。”
叶筠轻轻咳嗽一声:“是,那人是我大学同学,大学成绩优秀,现在的业务也非常熟练。”
“啊,是故人。”
“我不会因私忘公。”
孔峥笑一笑:“如果连这点也信不过,我怎么敢用你?而且我觉得只要公司没损失,你们就算谈恋爱也没关系,我最乐见珠联璧合的喜事。”
叶筠幽幽说:“世界上的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我知道你敢爱敢恨。”
“也要对方同样有担当。”
孔峥奇道:“他没有么?那你还喜欢他?”
叶筠大方说道:“你今天既然找我来,想必已经有所耳闻,柳大伟的确是我昔日恋人,他的长处是温柔体贴女伴至每一个毛孔,刚好我也服这一套。不管我们私交如何,我可以向你保证的是,你如果真相信我,就该明白我决不会把公司利益去换取自己的私人好处,我还要在这行立足。”
“我早说过我相信你,我只是好奇,你们的爱火是否已经重燃?”
叶筠笑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难道暗恋我许久么?是!我们忘不了彼此,我相信爱情与事业我已经兼得。”
“以前导致你们分开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么?”
“男人的事情可以交给他自己解决,他势必会给我一个交代。”
“他说的?”
“嗯!”
隔壁房间里突然传来一阵哗啦声响,孔峥忙道:“看来我那个朋友还是不太熟悉多米诺的规则,我去看看,你先回去吧。我找你来只是问下项目进展,你不要放在心上。”
孔峥推门进去,雁归低头跪坐在地上,面色惨白,望着噼里啪啦塌了一地的骨牌发呆。
他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怎么了?”
雁归将下巴搁在膝盖上的格子毛料裙上面,过了半天,她静静说道:“孔峥,你好样的!”她那一头乌黑长发又厚又重,简单用发簪盘成一个髻,沉甸甸的,似乎压得她头都快抬不起了。
孔峥盘腿坐下来,用手指轻抚地上七零八落的散牌:“你知道么?我第一次独立砌一副大牌的时候是好几年前,万多块,我没有太多时间,每天只能抽出一小时,用了大概一个月功夫才完成了%。”
他为第一幅大型作品费尽了心思,设计特别的图案和机关、对每一枚骨牌的颜色和位置都要做出合理的安排,他几乎调动了自己所有的空间想象能力和规划能力,经常跪得双膝发麻。最后一天,他特别把手上其他事情安排好,准备花上一整天时间完成这幅作品,但是推开门,他惊呆了,辛苦垒搭了一个月的牌竟然坍塌了三分之二。
“就在我以为要大功告成的时候……”孔峥笑笑说:“你知道是什么毁了我的牌?”
“是什么?”这个故事很悬疑,即使在盛怒中的雁归仍然忍不住好奇。
“是老鼠,我在房间里发现了老鼠的爪印。从那以后,我对游戏室的要求特别高,别的房间,办公室、卧室什么我都可以随便,只有这间房不行。对了,我有没有告诉你?我住过的所有地方一定都有游戏室,里面不要任何陈设,光线要柔和明亮,不使眼睛疲劳,地面一定是防滑的大理石,板块接缝要完美,不能有杂物,而且绝不允许有老鼠蟑螂出没。”
雁归讽刺他:“你想表达什么?让我知道你是我生命里令人不能容忍的耗子?”
“我想告诉你,别那么想当然,只要人生还没最后完美落幕,世界上的事便会有不可思议的变数。看你怎么承担而已。”
“你凭什么干涉我的生活?我的理想?我的梦?”
“那你凭什么干涉柳大伟的这一切呢?”
“我们是相爱的!”
孔峥大笑:“好一对爱侣,既然如此,那叶筠是什么?”
“她是那只老鼠,像你一样!”
“你已经生气得要用人身攻击了么?别这样,雁归,这样有失你的格调,放轻松点吧。”孔峥把手一撑地面站起来:“你确定自己真的爱他?爱柳大伟?是爱一个人而不是爱着一个梦?”
“谁能准确分辨这些?谁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爱的是这个人而不是爱情本身?生活里有些东西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么爱,为什么你不让他得到他自己想要的?不是说爱不是占有,是包容是奉献么?”_
雁归冷笑一声:“笑话,既然你这么会讲大道理,为什么不对我包容奉献,让我得到我想要的?何必五十步笑百步。”_
孔峥一怔,顿时沉默下去,雁归继续说:“孔峥,你今天带我玩游戏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以后的事情,咱们走着瞧!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不是我的我从不贪心,但是属于我的,就一定会好好珍重爱护,我守了十几年的幸福,绝不允许别人觊觎,你不行、叶筠不行、大伟也不行!”
她从地上爬起来,拿上手袋,看了看地上刚刚已经砌好了大半的牌:“这种东西,你自己去玩吧,我没功夫陪你!”
孔峥看着她满面怒容,知道阻挡不了:“我知道说再多也没用,不过雁归,你再生气,不念我的好心也念下你那份所谓的爱情……公平点对柳大伟吧,我虽然不喜欢他那个人——因为我实在很奇怪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他那种人,像个孩子似的拒绝成长,但这么多年他总算对你不错,你不是说他是第一个对你好的人么?不是他快乐你便快乐么?那如果他对你说得到叶筠就是他最大的快乐,你该怎么办?我建议你好好想想。”
雁归转头横他一眼:“我的事情,不劳你费心。”
这是雁归第二次走出天翔国际的大门,她回头望望那幢灰色的高大建筑,再次打了个寒战。这次的心情和上次截然不同,上次她能感觉孔峥已经变得不简单,但这次简直让她如遭雷击。
大伟的那个故人竟然是叶筠,还在天翔国际为孔峥卖命,竟然还刚好跟大伟的挂钩。她现在草木皆兵,不至于会天真的相信世界就是这么小、无巧不成书的鬼话,或许刚刚办公室那一幕对话根本就是演给她看的。
“一切按计划进行!”雁归想起叶筠这句话就暗暗心惊,什么计划?她觉得从孔峥的册图书出现开始,她就已经像只苍蝇似的掉了一个孔峥和叶筠联手结成的一个网里,而她竟然没有嗅到危险,亲手把大伟送进圈套。
雁归有种想吐血的感觉,她从没遇到过这么厉害的敌手,表面上不动声色,看不出任何端倪,骨子里却藏着把软刀子,笑嘻嘻贴近了,趁你不防备的时候直捅到要害。他的心机隐藏在深情款款的绅士风度背后,让人防不胜防。
其实敌人再强也不可怕,她向来是个稳当的人,只要步步为营,彼有张良计,我自有过墙梯,她要的是信心,只要大伟能够给她充分的信心,只要他能和她一样坚定,她不相信这世上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分开一对真心相爱的人,可是……
在爱情的轨道里,总是遵循一定顺序的:我爱你——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对不起——我恨你——再见,为什么不能永远只把脚步停留在前面两个阶段?理由说一千道一万,也不过是爱得不够深而已,雁归从心底里产生了惧怕,她不怕孔峥也不怕叶筠,她什么危险都不惧怕,就算前方出现一头老虎,她也敢拿棍子把它赶开——她只怕他爱得不够深。
雁归回想起孔峥最后说的话,心里第一次产生了十几年来的第一次犹豫,大伟想要的是什么?她回忆起大伟这段时间里谈起这个的神情,那么神采飞扬,他不止一次提起天翔国际的人,激赏那个人办事精明利落,原来他这样为叶筠感到骄傲,他为什么就一点不顾忌她的心情?
她想着大伟对她的点滴,他曾经保护她,教导她,为她不能考进重点大学痛惜,他们的第一次,他那么无措慌张,他望着她时温柔的眼神……
该不该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雁归迟疑了。
第十章 雁归 孔峥 柳大伟
雁归没有把坏心情带进家里,起码没有放在脸上带进家里。
她问大伟:“你这段时间好忙,那个还要谈多久啊?”
大伟迟疑一下:“两个月吧,或许。”
两个月,两个月里能发生多少事情?雁归想,那个美丽女郎那么肯定地说:“他是男人,他答应要给我一个交代!”是不是他已经承诺了她这两个月里就会给她一个交代?是什么样的交代?她很好奇。
“明天还要加班开会,你们不用等我。”大伟说。
“好的,我知道了。”雁归不动声色。
“雁归……”大伟看着雁归,犹豫半晌,忽然说道:“对不起。”
雁归轻笑一声:“说什么对不起啊,现在就说对不起还太早,对不对?”_
“什么意思?”大伟惊疑不定。
“啊,我的意思是说,你以后会更忙,现在就说对不起,以后该怎么办。”
“呵,也是。”
大伟对着雁归明察秋毫的眼睛显露出慌张,他拿出看家本领才恢复镇定,雁归镇静地看着他想:我才不要你的对不起!
对不起是什么?胜利的一方才会对战败的一方说对不起,因为他们让另一方丢盔弃甲,狼狈逃窜,一句对不起也说得高高在上,爱情的战场里她不需要对不起也不需要感激,她要的只是能让人心情祥和的爱——那种她从小就缺失的爱。
我会给你一个选择机会的,大伟。她想,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如果你真像我爱你一样爱叶筠,像我一样为爱情执着战斗,并且可以付出一切,那么,我给你这个机会,哪怕我会痛苦至死,终身没有欢乐。但是,只要你稍有犹豫,你就是我的,我不会再让你有任何背叛我的借口!
下了决定的雁归心情由波澜壮阔变得风平浪静,她静静等待。接下来的差不多二个月时间里,雁归的日子回复了往日的宁静。孔峥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都被她拒绝了:“我会来找你的,你别急,孔峥。”她这么跟电话那头的人说。
孔峥哦了一声,声音里显出有些慵懒:“我不急,急的人是你。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雁归,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事还是慎重点好,落错一张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连锁反应会影响一生。”
雁归冷冷说道:“多谢你的提点。”
这之后孔峥没再主动找过她了。
大伟忙碌依旧,他似乎是尽量避开与雁归的接触,让人觉得可疑的蛛丝马迹露得越来越多,连柳妈妈都觉得事情不对,她惴惴不安地和雁归商量:“雁归,不如等大伟忙完这段,我去找你家里提,帮你们把事情办了吧。反正本来也打算年底的……”
雁归摇摇头:“阿姆,我有分寸。”
大伟公司与J公司的合作终于达成了协议,正式签约仪式过后 ,大伟迅速升迁,公司为此还特意开了个小型酒会以示表彰。
那天夜里大伟喝到五成醉意归来,雁归还在家里等他。她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二话不说,先泡浓茶,又打算去厨房弄些解酒的食物。
柳家的房子简陋窄小,大伟疲惫地靠在沙发上怔怔地见着雁归忙进忙出,一幅家庭主妇模样,他知道自己这时应该感到幸福的,可不知为什么却觉得满是凄凉。今天的日子和昨天一样,昨天和前天一样,可以预见的是后天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这个肌肤晶莹的女孩儿已经根深蒂固地驻扎到他的生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但可笑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似乎他一直在被动的默默接受着,没有任何抗拒的理由也没有妥协的余地。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就像一台机器,外表完好,实际却镶错了零件,零细的齿轮错了位,所以发条推动不到地方,而他自己却茫然不知,任这错误继续,以致走到今天。大家都说他有福,他也在努力接受这个事实,但如果这个事实是个误会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叶筠,或许他会放任这错误继续一辈子,直至他的生命终结,可是……
“雁归……”大伟终于借着三分酒意鼓足十分勇气:“雁归,我有话同你说。”
雁归微微一怔:“是么?”终于要来了么?又是这样,多么耳熟,几年前的一天,他也这么说:“雁归,我有话同你说。”
“你说。”雁归理了理头发,坐下来,摆出倾听姿势。
柳妈妈听见外面有动静,披了件衣服出来:“这么晚了,商量什么呢?”
雁归看柳妈妈一眼:“要不别打扰阿姆休息,我们明天再谈?”
大伟忙说:“不不不,就今天。妈,你先睡,我和雁归有话讲。”
雁归低下头,唇角微微一弯,呵,他就这么性急,连明天都等不到,或者他更怕的是会和当年一样一等又将要等到夜长梦多?大伟大伟,你何必如此苦苦相逼?你不知道被逼急的兔子也是会咬人的么?
她轻微地叹了气,站起来扶着柳妈妈坐下来:“大伟既然急着说,那就今天吧,我也正好也有事情想告诉大家。”她用眼神询问大伟:“我先说?”
大伟这时已经颇有些慌乱,见雁归这样和煦镇定地发问,像被牵线的木偶,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好,你先。”
雁归缓缓说道:“我今天去了医院——医生说是好消息。”
大伟倒吸一口凉气,蓦然抬起头来,眼底一片震惊,那边柳妈妈已经高兴得跳起来,激动得几乎要流泪:“老柳家有后了!”
雁归一手扯住柳妈妈,乌溜溜的眼珠子直盯着大伟:“大伟,我给你个机会,你现在说后悔,还来得及。”不自不觉中,竟然用上了孔峥曾和她说过的话。
大伟脑子一片空白,没能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犹自发呆。
雁归凄然说道:“其实你今晚想和我说什么,我大抵也猜到了七八成,若你真有这个意思,今晚这个事算我没说过,我自己会解决。”
柳妈妈听着不对劲,断然喝道:“雁归,你说什么呢?你是我柳家板上钉钉子的媳妇,你肚子里是柳家的骨肉,谁许你自己去解决?大伟你这个混帐小子,是不是给雁归说了什么?”
大伟从震撼中恢复过来,看着面前两个严阵以待的女人,惨笑一声:“我哪有说什么?我只是想问下雁归,若真幸运公司给了内部发售房的指标,结婚的话是在老屋好还是新房好。”他这时除开否认,已经再也找不到其他对策。
柳妈妈松了口气,拍拍雁归的手:“雁归千万不可多心,我家大伟可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他还没这个胆子。”
大伟疲惫地看着她们,说了声我累了,便去卧房休息。
雁归陪着满心欢喜雀跃的柳妈妈谈了一会,包括即将出生的婴儿性别、乳名和养胎的学问,一直说到柳妈妈开始打哈欠才送她回房。她一人继续坐在客厅发了半晌呆,心内五味陈杂,隔了一会,雁归走进大伟房间在他床边坐下:“我还有其他话同你讲。”
大伟已经钻进被子,卧室里昏暗的灯光照不亮他的面容,他侧着身子躺在床上沉默良久方道:“你说。”
雁归道:“我刚刚说的话句句真心,今天我是当真给你机会选择。如果有半句谎话,我就不得好死。”
大伟说:“我要选什么?我能选什么?”
“如今你最没必要的就是同我否认你的心,你就是否认到地老天荒、宇宙洪荒我也知道你已经有了二心。如果……如果你真的觉得你的爱情,你的那个叶筠,能让你舍弃我、舍弃这一切,那么你便去罢。我的婚姻里面,容不得委屈,届时委屈了你,也委屈了我,你若要走,我不会留,我刚说过的话,自然有法子跟阿姆解释。”
大伟一震,这是今晚的第二个震惊:“你怎么知道叶筠?”
雁归咬唇不语,一双点漆般的眸子,几乎要望进柳大伟的心里。
“你怎会知道她?叶筠的老板是孔峥,她告诉我,是孔峥授意她与我们公司签单,我还以为孔峥顾念旧情……他果然顾念旧情,不过念的却是你的旧情,对不对?”
雁归镇定回答:“是!”
大伟惨笑一声:“雁归,你果然厉害!叶筠同我说你是个厉害人,我还不相信,你怎么可能厉害,你一直这么温婉善良、大公无私,没想到,我真没想到……你的心机比海峡的海水更深。你在我身上费了这么多心思,到底想要什么呢?我能给你什么?”
雁归眼睛像猫眼石般闪烁不定,终于慢慢蓄满眼泪:“我要什么难道你不知道?”
大伟笑了一声:“你要的不过是我而已,真是何德何能啊,呵,那么我恭喜你,得偿所愿!”
雁归轻声说道:“我还是那句话,今天是你最后的机会,如果你要走,那你就走,你若无心我便休!这十几年,我当自己发了场梦,决不再打扰你。但是如果你不走,那么我们就得好好过,叶筠的事情我既往不咎,可也绝对是最后一次,我不能容忍下次,如果再有下次,我不会原谅你!”
她说的的确是真心话,她在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豪赌,拿自己这段拼杀了十多年的爱情与他赌,拿自己所有的梦想、未来与他赌,如果输了,她心甘情愿下堂求去,是她没命做柳大伟的妻子,孩子的母亲,这段情既然由她一手种下,那么也由她狠心斩断便是;但如果她赢了,以她的个性,断断容不得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若再有下次,她也保不准自己会做出什么玉石俱焚的事情来。
她的感情这样激愤,几乎要把毕生的力气都用上,大伟却不再与她讲话,兀自把头蒙进被子,翻个身,倒头大睡,过一会便发出微微鼾声,竟然是真的睡着了。他觉得疲累至极,又不能大哭大叫发泄,索性让自己睡死过去,只希望一觉醒来世界就此毁灭。
雁归义愤填膺,她冷着脸看他,这个男人到底还想怎么样?这么多年里,她从来都知道他们的爱是不平等的,爱情本来就是这样,总会有一个人爱得多些一个爱得少些,她并不介意;能够完全等价交换的,那是友谊,谁会去计较爱情里的公平不公平?可是现在这算什么呢?他对她多年的奉献毫不犹豫地照单全收,未曾有过半点迟疑,但临到头稍有诱惑就两边摇摆,现如今更摆出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悲哀样子。她想,这人难道就是我要托付终身的良人?我的下半辈子与他在一起会否寂寞凄凉?我如果不再尊敬他,又能不能保证自己还会如往昔般那样爱他?十多年始终坚定得像磐石一样的心第一次起了微微波澜。
可是开弓岂有回头箭,这条路既然是她自己从岁时便选定的,那么就只能咬着牙走下去,容不得她再回头。她知道孔峥与叶筠始终是心腹大患,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她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孤注一掷地直接找到孔峥公司里去了。
“我找孔峥。”她对前台的漂亮秘书说,心中有点忐忑,孔峥现在架子大得惊人,没有预约也不知道是否能被接待。
“请问有预约么?”
“没有。”果然。
“小姐贵姓?”
“麻烦你转告他,我是雁归。”
“啊,那不用了,孔先生吩付过,不论他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雁归小姐都可以第一时间见到他——请跟我来。”
再次走进那间熟悉的办公室,雁归觉得自己像一只受惊吓的猫,浑身哆嗦,或许是因为C市冬天的湿冷,让她冷到了骨子里,又或者孔峥的办公室对她来说是个是非之地,每次来都能都能让她心惊肉跳。令人庆幸的是,孔峥那诺大的办公室里竟然人声鼎沸,比她上两次来多了很多人气,有人就热闹,热闹就不会紧张,雁归绷紧的心弦不由得放松了些。
孔峥正坐在办公桌后面与人几个人在讨论什么,他对她的出现一点都不惊讶,似乎早预料到她会来,他没有起身只是冲她摆摆手,示意她去沙发上坐下等一等。
雁归坐定后远远打量孔峥,他对着摊在桌上的图纸和其他人指点江山,有时皱眉有时微笑,白皙修长的手指中拿着枝铅笔,偶尔会在图纸上做上一些标记。
“这里,我很满意,对,我要的就是这样……这个地方,不行,你们再找工程师重新修改……不能改?为什么?不,必须改,我不满意,照我的意思去做!”
他说话斩钉截铁,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架势,对面比他年长许多的下属唯唯诺诺、战战兢兢,雁归有些纳闷,这人怎么可以变化这么大,原来的他多少有些年少轻狂、意气用事,但现在他像一个独裁主义者,没有人可以在他面前说不。
秘书小姐给她带来果汁和杂志,雁归来之前早已经把要说要做的演练了不下百遍,她不想再温故知新徒增自己紧张,于是百无聊赖地顺手翻阅起来。时至年底,大厦里已经开始送暖,雁归熬了这几天,神经已经紧得快要崩溃,再加上刚有身孕特别容易疲倦,在这种温暖适宜的气氛里不由得昏昏欲睡。
待她倏然惊醒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办公室里的人都走了,只有孔峥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继续研究那卷图纸。雁归羞愧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躺在沙发上,也不知道是谁为她盖上了细细的羊毛毯,竟然连鞋都脱了。
孔峥看她醒来,走到她面前蹲下:“睡醒了?刚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就没叫你。”
雁归这时正撑着手坐在沙发上找自己的鞋子,她的脸与仰头的孔峥碰了个正着,两人面面相觊,孔峥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直冲进鼻端,她惊得整个人都往后缩了一下,她这辈子除开与大伟和自己班上的小男孩从未与其他男人这么贴近过。
孔峥把眉头皱了皱:“干吗?我又不是一只鬼。”
他的眼睛大而明亮,像一匹野马的眼睛,发怒的时候暴烈驯服的时候温存,雁归在他的眼神逼视中又瑟缩了一下,她很快为自己的失态觉得懊恼,于是负气说道:“也差不多了。”
孔峥耸耸肩膀:“找什么?这个么?”他拎出一双黑色漆皮中跟鞋。
雁归连忙伸手:“给我。”
孔峥把鞋放到她纤秀的脚边,忽然捉狭地笑了笑:“要不要我效劳?”
雁归的忍耐力瞬间崩溃:“你给我走开点!”
孔峥放声大笑:“雁归,这世上你只拿一个人没办法,那个人就是我。”
雁归恨恨说到:“别闹了,我找你有正经事。”
“我没时间听。”孔峥断然拒绝:“马上要出去,本来可以给你一个钟头,不过你睡过去了。”
“我只要十分钟。”
“十分钟也没有。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反正那个地方我迟早要带你去看的。”
“什么地方?”
“你去了就知道,我送你的礼物就在那里。”
“我不需要礼物。”
“别废话,你跟我一起去的话,我就考虑要不要答应你的要求——我知道没事求我,你是不会来找我的。快!穿鞋。”
雁归被逼无奈,穿上鞋,跟在他身后。
孔峥看她磨磨蹭蹭,一把牵起她的手便往外走。
雁归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被他拖出去,一路上她能感到整栋大厦都在惊讶地颤抖,所有人的视线都在他们两个密密交合握住的手上,她拼命甩手:“你放开,我自己会走。”
孔峥看她一眼,不但不搭理,反而还故意把脚步放慢了些,倒像是给人参观似的。
雁归低声呻吟一声:“我不想做动物园里的奇珍兽——你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孔峥嘻嘻笑出声来,他低头轻轻凑到雁归耳边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你等着,今天还会发生很多第一次。”
他把她带到自己的吉普车边,打开车门轻轻推她:“上去。”
雁归上了车,把安全带扣好,叮嘱他:“你开慢点,我身子不太舒服。”
孔峥这时已经收敛了面上所有的嘻笑,他望她一眼:“我知道。”_
他望她的眼神复杂得很,雁归一时觉得没办法理解,似乎是一种无奈的悲凉,他继续轻声说:“我真恨不得撞死你。”
雁归顿时了然如心:“你知道了?”
孔峥面无表情地发动汽车:“你说呢?”
雁归不再说话,任他将车子驶离停车场,他要怎样就怎样吧,她想。
两人一路无语,车子不急不徐地开入市内,孔峥伸手把车里的音响打开,车子的密封效果非常好,外面的嘈杂一点都到了不了车内,因为太过安静,当那把清澈干净的女声传出来的时候,雁归以为自己听到了天籁。孔峥跟着一起轻轻的哼,雁归不懂法语,只觉得曲调优美异常,忧郁悲哀,不由得认真聆听。
其中有一段反复了几次,孔峥终于开口:“这支歌叫《A L C F》,你想知道歌词么?”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它很美。”
孔峥用中文轻轻哼起来:“夜莺声声欢鸣,为了胸中爱情;你在欢笑歌唱,我却如此悲伤;思君良久,不可或忘;我失去了你,永不可找寻,我拒绝了你,只为了一朵玫瑰花。”
他反反复复地哼着这段,雁归怔了下,轻声说:“这歌词好凄凉。”
孔峥不说话,把曲子又重放了一次,雁归终于说:“我们去哪?“
他们的车夹在市中心下班等候的汽车洪流中,无法动弹,孔峥看着前方良久:“为了那么多年前的玫瑰,你幼稚地选择他拒绝了我,今天让我也送你一朵玫瑰。”
车子终于在市中心一栋无人的旧楼门前停下,孔峥先下车,再把雁归扶下来:“你现在不比从前了,小心些。”
雁归有些讪讪的:“你既然什么都知道了,就别对我花那么多心思了。”
孔峥想了想:“你有梦想,我也有的,对不对?”
他把她带进那栋庞大的荒废旧楼:“我已经把这里买下来了。”
雁归讶然:“买这里干吗?这里地段很贵,你买这么大块地皮准备盖房子?写字楼?商场?”
孔峥摇头笑一笑:“我要盖一个大型游乐城——你等等。”
他扭头跑回车上,把那卷一直研究的图纸拿下来指点:“雁归,你看这里——、层是本市最大的电玩中心,层是中西自助餐厅,层做网吧,再上面两层打算招商定位做孩子们喜欢的时尚精品,顶层是电影城。”
雁归仔细想了想,忍不住称赞:“就你有这么多鬼点子,现在孩子们都是家里的宝贝太阳,我们市没有这种大型全面的青少年娱乐场所,你敢大手笔把这里买下来,一定赚得盆满钵满。”
孔峥像个孩子似的得意:“连名字我都已经想好——叫熊熊与龟龟俱乐部。”
雁归皱眉:“这名字……也太奇怪了,为什么不取个更加……金壁辉煌一点的。”
“有什么奇怪的,你小时候经常骂我是熊,我反骂你是乌龟,熊熊与龟龟最好不过了,用我们两个名字命名的俱乐部,呵呵。”
雁归从喉咙里发出一个简单的单音,她无言以对,呆若木鸡地瞪着孔峥。
孔峥抬头望着空荡荡的旧楼,那栋大厦因为即将被拆除而显出一种临终的凄凉,他看了良久,面色慢慢沉郁,刚刚那兴致勃勃的劲头褪下去:“你还不明白么?有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你总是该聪明的时候犯糊涂,不该聪明的时候却傻聪明。雁归,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我很后悔小时候不懂事,伤害了你,我没能像柳大伟一样保护你,以致被他钻了空子,让他在你最艰难的时候得到你的心,所以我总在想到底怎样才能补偿你,给到你真正最想要的东西。”
他往前走两步,显得有些焦躁,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烟盒,看了雁归一眼,又塞回去:“我们两个这么像,没有过过好好的小时候,我多想你能在这个游乐场里开开心心的玩耍,能把小时候的快乐补回来。你再厉害再有心机,顶了天也是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子,难道就没有一点遗撼?我我现在回忆起以前,唯一美好的事情就是你跟我同桌了有五年,除了你,也没多少人是真正愿意搭理我的,除此之外全部是人家的白眼和讽刺,再不就是那些神经兮兮的女孩。我估计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人还没灶台高就开始买菜做饭,你的那个妈那个奶奶……”他叹了口气:“算了,我不说了,免得你伤心。”
雁归冷冷说道:“我才不伤心。”
孔峥说:“不伤心才有鬼了,学校不分年级里总是同一天开家长会,你妈就从没来开过你的,不是在你姐姐那就是在你弟弟那,每次挨老师骂你以为你躲起来哭我就不知道?我只是没说而已。这世上并不是只有柳大伟一个人注视你,关心你,你为什么就不能正眼看下其他人?”
雁归胸口起伏不定,她突然发起怒来,厉声问道:“你要干什么?你这么做到底想干什么?你凭什么跟我说这些?我不需要你的同情!也不要你的赐予!我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是靠自己去得到的!”
“为什么?你现在还在问为什么,呵。”孔峥苦笑一声,把手插进裤口袋,有些无聊地踢了下脚边的小石子:“真可笑。除开我爱你,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你又还能想出什么别的解释。”
四周一下安静下去,那么静,雁归几乎能听到自己清晰的心跳,这是他第一次说爱她,却似乎已经告诉了她无数次,说了出来反而有些像一个梦一样不真实。雁归茫然地看着地面,他干吗要说出来?其实他不说她也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从岁开始就知道。可是说出来又能怎样?事情都已经走到了今天。
“我想回去了。”她疲惫地开口:“今天找你,其实只想跟你说一句话:我已经心力交瘁,再也没半点力气与你周旋,劳驾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
“我知道了。”孔峥低着头往外走,也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她想回去的信息还是后面的话。
雁归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走去停车场,冬天天暗得特别早,一片灰蒙蒙,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叶子掉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衬得他们的身影也萧瑟起来。
孔峥把雁归带上车,自己也坐上驾驶座:“其实我有很多很多话要跟你讲,但似乎一直没什么机会,今天你让我都说完。”
雁归心中乱七八糟,她点点头:“我总打断你,是我的错。”他们在一起不是吵嘴就是勾心斗角,他的确没机会说。
孔峥淡淡笑了笑,把身子趴到方向盘上面:“我从没听你认过错,这是第一次……来,给我点时间,耐心听完我的话。这些年,我一直都念着你,很奇怪,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有时候甚至在飞机上醒来,三万英尺的高空,你也会突然一下钻到我的脑子里,我一直想着你——这我告诉过你。后来我在美国遇到了叶筠,觉得那丫头人不错,有一段时间我们走得很近,你知道,在国外,人都很寂寞。”
雁归静默地看着他,他的衬衣解开了几个扣子,露出性感的锁骨:“你从小招女孩子的待见。”他这样的男人像一股旋风,能制造出恐怖的漩涡,而那些身不由己被卷入其中的女子往往会彻底葬送。
“不,我和叶筠不是那样的关系。”孔峥低头思考了一下“怎么说呢,她知道我心里有人,我也知道她心里有人了,我们是不错的朋友。后来有次她喝醉,叫柳大伟的名字,我才知道你们的事。当时我就好笑,她是那种粗枝大叶惯了的人,从小家境又优越,阳光底下的健康宝宝,怎么比得上你的心机深,你打小做事就滴水不漏,哪怕在里仁巷那种环境长大,依然成长得欣欣向荣,简直就像阴暗湿地上的苔藓。你面对绝境时的勇气,就算是男人也要自叹弗如。这次叶筠和大伟重逢,他们两个开始都是不知情的,叶筠本来在另一个项目上我特地把她调了过去——老实说,我就等着看他们爱火重燃的好戏,果然和我想的一摸一样。雁归,我跟你讲,你别以为自己能掐断他们,被粗暴外力掐断的爱情重新燃起的火焰比正常时更热烈可怕。”
他停了一下继续说:“有时候我又会想,这两个人其实怪可怜的,这场战争的幕后主导人明明是我们两个,他们像是不知内情的棋子,被我们拨弄来拨弄去,尤其是叶筠,连正面都没跟你照过,就已经输了两次——两次被同一个女人从手中抢走了同一个男人,对她这么心高气傲的女孩来说打击实在太重了,真是该她倒霉,竟然爱上柳大伟这么不爷们的男人,更倒霉的是,对手竟然是你。彻底断人家的后路,这的确是你做事的风格,只是我真没想到,雁归,你竟然也会用这种手段去绑住一个男人。我知道我把你逼急了,但也没想到你会急成这样子——我不是担心别的,我只担心你这偏激的性子会毁了你,你明白么?”
雁归说:“如果你怜惜叶筠,大可不必告诉我事实真相,届时他们木已成舟,我能怎么样?”
孔峥微微笑了笑:“我怜惜她?我怜惜她干什么?我要怜惜她就和她快快乐乐呆在美国不回来了。我怜惜的是你,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会不了解么?我不告诉你,你也自然有别的办法知道,哪怕他们木已成舟,你照样有棒打鸳鸯的手段。而且我怕那时候他们已经难分难舍,你激愤之下用的法子只怕会让你们三个人都血溅三尺。何必那么惨烈呢,恋爱如果不能让人轻松愉悦,我们还沉迷在爱情里面干什么?说心里话,我原打算这个阶段就刚刚好,能让你看清柳大伟的为人,让你死心,如果你懂得放手,或许就能成全两对美满姻缘,岂不是两全其美。我唯一做错的是低估了你的韧劲,你抓着柳大伟不放的劲头简直像只不屈不挠找妈妈要奶吃的小动物一样执拗。”
“雁归,你到底爱他的什么呢?”孔峥温和地说:“就是因为他曾经对你好么?可是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他天生就对人很温柔,不止是你,你就像他的小妹妹一样,你明明知道,他爱的是火一样的叶筠。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人劈开两半,注定每个人要在世间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你确定你寻找对了么?为什么要让‘得到他’这三个字的魔咒桎梏你美丽的一生呢?””
雁归咬牙不语,脸白得像张纸,她把一只手放在小腹上,面容紧绷,孔峥看着她近乎神经质的神情,心中一阵难以形容的酸涩慢慢从胃一直旋转回升到胸腔里,那瞬间他只觉得万分疲乏,几乎没有力气把该讲的话讲完。
过了一会,他长长的叹了口气:“雁归,你听过一个故事么?有个小孩不小心走丢了,被领村的一个妇人捡到带回家,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后来这个孩子的亲生妈妈找了过去,两个女人都说这孩子是自己的。那孩子小得很,不会说话也不会分辨,于是就闹到了衙门里。县官也判断不出来这孩子到底是谁的,就对她们说,你们抢吧,谁抢赢了谁就是孩子的母亲。于是那两个妇人一个扯手一个扯脚,拼命的抢啊,那孩子痛得大哭起来。后来其中一个妇人松了手,她说我不抢了,这孩子不是我的,一边说一边哭,县官就说了,你才是孩子的生母,只有真心爱这孩子的人才舍不得让他痛,于是他就把那孩子判给他真正的母亲带回去了。”
他把头转回去,声音慢慢低沉下去,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悲凉:“我这时候如果再落井下石就不是人了,雁归,我不抢了,不是我抢不过你,是我怕你痛,爱得深的那个人才舍得放手,你懂么?我和你那么像,都是那种认定了一个人就要千方百计去抢到手的人,至于对方喜不喜欢我?——管他娘的。但是现在……我算是想明白了,你和大伟在一起去吧,反正你这么有主意,说要嫁他,就一定要嫁,你认定了一样东西要一样东西,哪怕那东西断了碎了你也还是要。他不懂你性子里面的刚烈,但或许不懂也是好的,没准你们能做一对好夫妻,老实说,你们两,是劫还是很缘我真说不准;算我送你句箴言,你听也罢不听也罢,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儿,如果你还这么下去,只怕注定是场败局……再说我们两个,也许这辈子是真没缘分——各人只得各人的眼泪罢了。到时游乐城建好了,也还用那名字……以后有什么帮得上忙的你随时来找我。”
雁归生平第一次有人用这么伤恸的口气跟她说这么长篇的话,她把已经要涌出眼眶的泪水忍了又忍,泪花完全模糊了她的眼睛,看东西都不清楚起来。她想拒绝对这些话发表任何评论,但是她再也忍不住,多年的委屈让她放声嚎啕大哭:“你现在来跟我说这个?这时候才跟我说这个?你要我放弃这个梦么?我这么多年的坚持是为了什么,我做了这么多事是为什么?是,我知道大伟的为人,你能看到的东西难道我会看不到?我知道他性格怯懦,爱反复,不是成大事的人,可是我根本不需要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伟大的人物!我没你那么有野心,我只要一段平凡、平静、平淡的婚姻,我不需要别墅洋房游泳池,也不需要做什么名流太太!你的爱太危险,让我没有丝毫安全感,我只想要一个安宁的小家,生一个孩子,我只要一个孩子,这样我所有的爱都可以给他,好好地陪伴他长大,而绝不会偏颇到别的孩子身上。难道我这样的要求很高?难道我所付出的这一切连这么点微末的愿望都不能换回来?现在,在我这么多年努力的梦想终于快要达到的时候,你要我放弃?那等于是要我自己把这十几年全部否定掉!这样的话我生存下去的意义又是什么?这是我的梦想我的全部,你懂不懂?全部!”
她的泪水大滴大滴落下来,喉咙里呜呜咽咽,像只被伤害的小动物:“求你别说了,你从小就爱欺负我,现在算我求你,放过我,别再欺负我了。”
孔峥看着她惨白得像雪似的容颜,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绞到一团,痛得不能忍受,他从纸巾盒里抽出张面纸递给她,伸手轻轻抚一抚她的头顶:“不说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说惹你伤心的话了,你想要的东西我帮你得到就是了,只要你自己觉得幸福。来,雁归,我送你回家。”
第十一章 雁归
雁归混混噩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家,孔峥一路把她送回去,刚好她家里一家子都在。她说了声不舒服,被姐姐雁茴扶到床上躺下休息。
吃晚饭时雁妈妈叫她,她才知道孔峥已经走了。
雁家老小对今日的孔峥充满了好奇,纷纷向她打探消息,被她一一敷衍过去。
可是他们不放过她,喋喋不休地谈论,这时雁茴已经嫁人,无巧不巧,丈夫正是当年跟孔峥打架的小混混,现在自己做了点小生意。
姐夫有点紧张:“孔峥这小子今时不同往日,你们说他会不会记着当年的仇啊?”
雁茴也有些害怕,推一推雁归:“你倒是说话啊,他现在一个指头就能捻死我们,跟捻蚂蚁差不多,他不会吧?”
雁归不耐烦地说:“他哪有那闲功夫啊。”
弟弟雁莱是另一种心情:“姐,你看他开的车,我跟出去看了,最新沃尔沃XC,排气量运动版的,多拽,简直太拉风了,最少得、万吧。什么时候能带我坐上去过过瘾啊。”
“不知道,我对车一窍不通。”
雁妈妈到底是过来人,问的问题又不一样:“你怎么和他在一起?你们常联系么?”
被雁妈妈这么一说,雁茴也醒过来:“孔峥小时候挺喜欢雁归的,他不是在追你吧?”
所有人的眼睛顿时都睁大了:“雁归,不是吧?”
雁归砰一声站起来:“没那回事,妈,我马上要跟大伟结婚了,您看还有什么东西要交代我的,快些教我。”
雁妈妈一怔:“你们好了这么些年,倒也是时候了,我教你什么啊?你从小什么都做得挺好。”
雁归用一种几乎是殉道的心情咬着嘴唇说:“教我怎么做一个最好的妻子!”
晚上雁归躺在床上辗转翻侧,她心中百转千回,难以入眠。她想起孔峥笑嘻嘻地同她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你等着,今天还会发生很多第一次。他到底是在什么心情下还能跟她开出那样的玩笑啊?他心里究竟还藏了多少心事呢?小熊与小龟,也亏他想得出来。今天的确发生了很多第一次,他们第一次牵手,他第一次向她告白,还有……他第一次吻了她。
是的,他吻了她。
回来的路上,因为适才的情绪激荡,她已经完全支撑不住,困顿万分地倒在座位上,孔峥把车里的暖气打开,继续轻轻播着那支叫《A L C F》,她听着那支曲子,心情慢慢松弛下去,孕期反常的疲惫让她再也无法坚持,终于在丝丝暖气中睡了过去。
她不知道睡了多久,但是当她打算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知道车已经停了下来。然后有一股温暖慢慢贴近她的嘴唇,一个温热的吻落在她的唇上,即使还在睡意未醒的迷茫中她也知道那个嘴唇的主人是谁。湿润的、带有微微的烟草气息,像是春天里的风又像是婴儿柔嫩的小手,轻轻从她的唇边掠过。
雁归到现在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反抗,她任他轻柔地吻她,他的吻,让她身体发麻心中发酸,她再次有了落泪的冲动,内心呼啸而过的那份酸楚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
今天去找孔峥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她在家里演练了无数次的表演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对,她知道现在的孔峥太过强大,硬碰硬是绝对斗不过的,所以她准备了杀手武器——眼泪。没有哪个男人能扛得住心爱女人的眼泪,他爱她,所以她的眼泪是珍珠,如果他不爱她,那么那眼泪便是尘埃。她再一次下了赌注,她赌孔峥会在她的泪水下屈服,她又赢了一次。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眼泪滴下来的那刻却是那么真实,她悲哀的发现,那竟然不是一场表演,她是真正的落泪了。
“你要嫁人了。”她反手一掌掴到自己脸上,发出清脆响声,她努力提醒自己:“雁归,你醒醒,你要嫁人了。你怀着你爱的那个人的孩子,你马上要嫁给他,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你要成为这世上最好的妻子,好好爱护你的家庭。你不能再想他,不能再想除开你丈夫以外的男人!”想着想着,她再次睡着,那晚也不知梦到什么,早上醒来,她发觉自己的脸颊湿漉漉的。
雁归和大伟在新年伊始结婚了。
他们去街道办事处领了个证书,柳妈妈和雁归家里的意思都是等大伟的新房出来再好好办一场仪式,大伟只是嗯了一声,不置可否一幅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雁归则柔顺地顺从了大家的意思,她把自己的行李搬进柳家又去对面的菜市场买了对红喜字往窗户上一贴就算是嫁过来了。
柳妈妈不无歉意地抚着雁归的手对她说:“好孩子,委屈了你,等大伟的新房拿到,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为你们好好操办一场婚事。”
雁归连忙打起精神说:“妈妈说的什么话,我现在刚有了孩子,前三个月反应得厉害,也实在没那精神去办喜宴。再说了,钱用在虚招上面倒不如落到实处,留着给您孙儿读书用,现在养小孩可贵,我还指望着肚子里的孩子像他爸爸一样出息来孝敬您呢。”
柳妈妈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逢人便说自己和大伟前世修来的给柳家讨了这房媳妇:“柳家的祖坟埋得好哟。”她这么说。
小学的郑老师大笔一挥,写了幅漂亮的毛笔字贺词送来:娴雅淑慎,宜世宜家。里仁巷里读过书的人不多,但都觉得这是对雁归最好的形容词。
结了婚的雁归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过去的往事她不愿意再提起,不论是大伟的还是她自己心内不为人知的秘密。现在的她迫切需要宁静,她不希望自己的生活再有任何波动,能按照她为自己安排好那样的生活已经是她毕生唯一的希冀。
其实婚后的生活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大伟和她照常上班下班,叶筠那段往事再次尘封,或许彼此都想遗忘那晚几乎决裂的争吵,他们甚至刻意地让自己患上失忆证。
雁归正式搬进柳家那天晚上,她和大伟开玩笑,把红彤彤的结婚证书往床头柜摆好,大伟不解地望着她,她侧头微微一笑:“此乃尚方宝剑,可以镇妖邪。”
但是大伟并不欣赏她的幽默,悻悻说了句:“莫明其妙。”转身睡去。
雁归凝望他的睡颜,心中暗自怔怔,等了这么多年无非就是这天,为什么反而不是意料中那么欣喜若狂?看来时间果然能使世间的一切种种锈化,连她这么执着的人,都因为等待太过长久,而使喜悦变得不再明显。可是呵,现在已经这样,二十年后,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会不会成为一对怨偶?她的心一分分地沉寂,这样的想法让她觉得害怕。
“大伟。”她用双臂搂住他的脖子,越搂越紧:“不要让我的爱这样了无痕迹的消失。”
大伟被她勒醒过来,啪一下把她的手拍下来:“好啦,虽然今天是新婚第一天,可我们都已经老夫老妻了,别这么肉麻。”
雁归把身子蜷起来,像个新生婴儿似的紧紧依偎到他身边:“我们的感情不会在时间长廊里消失对不对?”
大伟想了想:“雁归,你已经是我的一部分,就算有些东西已经不明显,但是回声永远都会在我的生命里。”
雁归叹息一声,不是这样的,她要的答案不是这个,虽然失望,但是疲惫让她放松四肢沉沉睡去。
不久大伟公司年庆,大伟携家眷参加,他公司的总经理是个金发碧眼的法国妇女,很奇怪在众多来参加宴会的莺莺燕燕中她竟异常欣赏文雅秀气的雁归。年庆结束后,她对下属说:“中国女孩已经越来越西化,但是我在柳太太身上看到了一个东方女子的神韵,来中国之前我看到很多书里谈到东方女孩的贤良淑德,到今天才真正明白这四个字的涵义。”_
大伟回去后很惊奇地问雁归:“那个女人出了名的难讨好,你用了什么魔法让她对你赞不绝口?”
雁归耸耸肩:“没说什么,只是随便聊了几句,向她请教了一下孩子的教育问题顺便教她做一道中国菜,她说有时间的话也会教我做法国料理。”_
大伟简直要昏过去:“你向一个掌握上亿美金的总裁请教怎么教孩子怎么做菜?你最少也要谈一些政治、时事、金融方面的东西才显得体……”
雁归说:“你们那么多人每天和她谈的就是这个,她早腻烦了。年会的时候,估计你其他同僚的太太为了对她胃口可能已经背了本金融杂志,我才不要这样。你以前不是告诉过我,她人虽然在中国,但是办公桌前一定摆着全家合照,每天必打一次电话回家么?可见她必定是个爱家的人。女人总是女人,不管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也不管她如何三头六臂,总逃不开她的家庭孩子,这种话题她怎么会拒绝?她不知道多喜欢多有亲切感。”
大伟像看外星人似的看着她:“你刻意和她谈这些,让她觉得你与众不同?”
雁归避重就轻:“我的想法很多,其实你可以试着多了解我一些。”
大伟若有所思,以前他总认为雁归在学校年轻一批的老师里混得最得意是因为她像老黄牛一样卖力工作,但是现在他觉得好像不完全是这样。他开始觉得雁归越发让他不明白。
不久大伟就因为上次与J集团谈判立下汗马功劳,太太又讨老板的欢喜,终于破格拿到了内部发售房的申请表格。他回家对母亲妻子叹息:“熬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风风光光搬出这里仁巷了,人这一辈子真是辛苦。”
雁归倒是莫名地对里仁巷有些舍不得,她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这里见证了她的成长,突然说离开,好像心底空了一块似的。
“不如等生了孩子再搬?”她小心翼翼地提议。
大伟斥她:“什么话!我可不要自己的儿子生在这鬼地方!我生在这里就够了,难道孩子还要和我一样提起自己的出生地就低人一等么?”
雁归无语,里仁巷就这么差?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居民们的确或许不太有见识又多舌,但是也不乏有善良热心的人,一辈子克勤克俭,他们只是少了运气与野心而已。难道离开这里,就能彻底否定自己的出身?就能说自己是个上等人?只有弱者才永远有一肚子的正义与自卑,这是他们应付命运最有力的借口。她叹了口气,算了,迟早要搬的,就由着他吧。
到这年的农历年过完时,雁归已经有了四个月身孕,小腹微微隆起。大伟升职不久,在公司又正当红,自然很忙,并没有时间时时陪在她身边,以致于有一次产检都是孔峥开车送她过去。
孔峥对雁归结婚这件事的态度很是值得商榷,按理说这种心爱的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尴尬事情发生,他应该避嫌不再见雁归或者从此把大伟视作仇敌,但是他反而依旧显出对雁归一往情深的样子,甚至更加殷勤。
雁归自被他那天送回来第一次见面还是在他的办公室。
她因为怀有身孕的关系被学校特别照顾,暂时不再担任班主任,而是全面负责基金会的工作。刚开始她极力婉拒,因为不愿意面临可想而知的尴尬,但孔峥似乎先她一步考虑到这里,从此也不再出面只是派了个手下过来说会与学校全权接洽。雁归再没有理由推辞,只得走马上任。
这天她在办公室整理给天翔国际的资料准备待会送过去,隔壁李老师突然扔了一袋喜糖到她桌上,雁归吃了一惊:“谁的糖?”
李老师和她一年分到学校,人长得挺漂亮,也有男朋友,但她是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总是说最少三十岁才考虑成家,雁归骤然接到她的喜糖吓了一大跳。
李老师讪讪说到:“我的。”
雁归笑起来:“想通了还是觉得结婚好啊?”
“什么啊,”李老师有些烦恼地皱眉:“他们那边现在搞拆迁,一家子做我的思想工作,说是结了婚把户口调过去能加多一个指标,分的房子和钱多点。简直是三堂会审,我有什么办法。”
雁归说:“啊?这样都行?”
李老师直叹气:“你以为个个像你一样幸福?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为了爱情贫穷富贵都没关系?你和你老公真是太让人羡慕了,简直就是水到渠成,一点波澜都没有。”
雁归一怔,默然地拣出一颗糖送到嘴里:“怎么有点苦?”
“巧克力不就那样。”李老师靠在雁归桌边有些忐忑:“雁归……说实话,我心里没什么底呢,我真不知道这么做是对是错。”
雁归沉吟一会:“你既然已经做了,何必管对错,不管怎样,你都必须为这段婚姻负责对不对?这是一辈子的事。有的时候,我们做事或许方向会发生一点偏差,如果注定纠正不过来,就不如干脆按照这条路走下去好了,或许过程艰苦一点,但也能到终点的。”
李老师想了想:“你说得也有道理,怎么深有体会似的?诶,你去哪?”
“去天翔国际送资料。”
雁归事先已经打听好孔峥头天去了南美,因此心情还算轻松,没想到去到他公司还是给撞上了。
两人见面那刹那,雁归第一反应是掉头就走,孔峥轻描淡写一句话就化解了尴尬:“你说我要是能再神通广大一点就好了,呼风唤雨的课程也不知道该去哪学。机场侯了几个钟头,航班还是给取消,只好灰溜溜打道回府。”
雁归回了他句:“你得了吧,还呼风唤雨呢,那是神婆的差事。”
孔峥望着她,两人相视一笑。
雁归打量他,他穿着件黑色的薄羊绒大衣,衣冠楚楚,鬓边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一派风流倜傥神清气爽的模样,要是搁在古代,就是个贵胄世家的风流小侯爷,怎么看怎么不像失恋。停车场那一幕几乎像没发生过,他曾经的痛楚表情好像是安在另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身上。
雁归简直开始怀疑他的深情告白是不是自己某天午夜梦回做过的一场梦,而且因为有了那个吻,这个梦还变成了春梦。她心底痛骂自己愚笨,她竟然信他呢,竟然还为这公子哥儿落泪,傻不傻啊。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是好演员装着不记得,C市通共这么点大,该遇上也总是会遇上,躲躲闪闪的倒显得理亏,不如大方点。她没办法做得太虚伪,如果为着避嫌特意和他客气叫他孔先生,感觉更怪,反正两个人见面机会也不会太多。
她忙完事情,孔峥要送她回去,她刚打算推辞,孔峥就说:“你大着个肚子难道去挤公共汽车?别说你会坐的士,你舍得就怪了,我也不是特意送你,刚好下班。”
雁归哦了一声,转头笑笑说:“我倒是没事,都已婚妇女了,怕伤了你那些崇拜者的心。你瞧你们公司的小姑娘,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杀父仇人似的。”
孔峥笑嘻嘻地说:“你那是救了她们,她们谢你还来不及呢。”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往车边走,雁归说:“追你的女孩排队能一直排到街转角去,你好赖挑一个,生活不那么寂寞。”
孔峥说:“我才不高兴呢,她们喜欢我什么?我的钱还是我的脸?”
雁归一本正经地说:“你这么顽劣,如果既没钱又没脸,人家真还不会喜欢你。”
孔峥很委屈:“我怎么顽劣了?你就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么?”
雁归啼笑皆非:“我就是透过现象看到了你顽劣的本质。”
他们上了车,孔峥突然说:“雁归,我们做对好朋友吧。”
雁归一怔。
孔峥继续说:“你看,我们两个都是没朋友的人,除开彼此,我们还能跟谁斗嘴讲心事?我们都作过不少王八蛋的事……”
雁归马上打断他:“我做什么王八蛋了?”
孔峥说:“得了得了,你那点伎俩敢拿出去对人说不挨骂么?也就我能明白你。如果这些不能跟人分享,多寂寞啊。”
雁归不语,孔峥也不打算等她回答:“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不会再吵你了,真的,但是让我们做对好朋友吧。友谊其实比爱情更靠得住也更长久些——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这是友谊的最高境界。”
雁归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
“达赖六世喇嘛的一首诗,有年我去西藏玩听到的,觉着挺有意思。诶,你没说反对,我当你同意了,反悔的是小狗。”
雁归瞪着他,心中有些警惕。这世界上的人,她如果要认真琢磨,总能把那人看透,只有孔峥,或许两人太像,当局者迷,竟然始终摸不透。若说真要和孔峥一刀两段,从此陌路,心中竟然有一种奇异的不舍得。她并不是那种虚荣的女子,以有这样出众的裙下臣而沾沾自喜,到处炫耀——只是她有时候真会有种彻骨的寂寞,这段时间与孔峥慢慢相处下来觉得他就像一个可以谈心的老朋友,聊天的时候自然又舒服,与他在一起,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也可以赌气、沉默。如果不是他太危险,她还真想交这么个朋友。
她还在考虑,孔峥一锤定音:“你都说了我条件好,难道我还用得着去抢人家老婆么?除非你自己心里有鬼,怕和我来往会把持不定。”_
雁归马上说:“谁怕谁啊。”
话说出口,孔峥得意地笑了,雁归有种耗子被猫逮到的感觉。_
他们两个就这么别扭的成为了一对知己。
过几天雁归回娘家,发现家里多了一大堆衣物,摆了一床铺,全是孕妇各个阶段穿的。她有些莫名其妙,但还不至于天真得以为娘家会给她买这么多进口孕妇服,一问妈妈果然是礼品公司给送过来的。
雁归心底里明明白白,马上拨了个电话给孔峥:“你什么意思啊?”
孔峥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啊?”
“那些衣服。”
“没什么意思啊,看着挺适合你的就买了。我亲自去挑的,你喜不喜欢?”
“不都说了做好朋友么?你还费这心思干吗?我当不起。”
孔峥理所当然地说:“对啊,就是好朋友才送啊。你结婚我都没送礼金,送些实用的东西好了。”
“那你送一套也够了,送那么多干吗?我平时日常穿的衣服还没这么多呢。”
“送一套哪够啊?再怎么说,我现在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套衣服当老朋友礼金,显得我多抠门啊,说出去招人笑话,我才没那么小家子气呢。再说我就是想送你日常穿的,你会要么?你都有老公的人了。”
“当然不会。”
孔峥笑了:“那就是了,你也不夸奖我一下,多为你着想啊,非常时期送非常礼物。你可别退回来给我,我搁家里如果被人看到一大堆孕妇装,人家以为我有毛病呢,还有哪个女孩肯嫁给我?”
他说的明明是句句歪理,但又似乎句句在理,雁归没办法推辞只得说:“孔峥,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再有下次,咱们也别做什么朋友了。”
孔峥很期待地说:“我都说当结婚礼物了,还送什么下次。难道……你还打算再结一次?”
雁归气得啪一下把电话挂了。
她还没转身,电话又响,接起来一听还是孔峥:“没别的事,就跟你说一声,你现在怀孕呢,别老生气,对孩子不好。还有,少拿手机打电话,有辐射,找我用座机就好了,真是不懂事。”
雁归听他的口气,倒变成了她的无理取闹,真是被他气得哭笑不得:“除开你让我生气,我就没生气过。”她再次把电话挂掉。
回到屋里,看着那满床的衣物,她气极了又想笑,衣服上面印着维尼小熊的标志,憨憨傻傻,她把它们一下拨到一边。孔峥这人从小嘻笑怒骂玩世不恭,思维也不像正常人,神出鬼没的,有时候像个孩子,有时又是最危险的敌人,真是让她平淡的生活反常的精彩。
她瞪着满床的维尼小熊,好像瞪着孔峥:“我才不怕你,现在大局已定,你还能把天都给我翻过来?”
她做好了迎战的准备,严阵以待,孔峥却信守诺言,真的不再吵她,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没个电话。只是每到产检的时候,他就像掐好了日子似的冒出来,笑嘻嘻地等在雁归出现的地方。雁归拿他有些没办法,她心思机敏,但在与异性交往方面除开大伟真可谓是一张白纸,若孔峥硬来又或是跟她斗心机,她还真不怕,可这么带点泼皮无赖的做法倒是让她束手无策了。
她只得用话挤兑他:“你怎么这么闲?公司快倒闭了么?”
孔峥拿手去敲她的头:“用这么高级的专职司机,你还这么多废话。”
雁归说:“你陪着人家老婆去医院,算什么啊,我觉得不妥当,还是不要了。”
孔峥说:“如果柳大伟能陪你我当然就不来了,他不能陪你,好朋友陪也是应该的。”
雁归沉默下去,大伟对这个即将到来孩子的热心远不如他蒸蒸日上的事业,只在怀孕周的时候陪她去了一次医院。
孔峥看她有些落寞,马上安慰她:“他那人自己还是个孩子呢,你把他惯坏了,他现在的责任感还没建立起来,再加上又忙。”
雁归笑一笑:“他能比你还忙?”
孔峥说:“我也不赖啊,孩子就是要多和我这么玉树临风的人接近,生出来以后会比较漂亮点。”一边说一边嘻嘻哈哈地把雁归推上了车。
雁归看着他漂亮得出奇的面孔,心中不由得惆怅。
她后来查过那首达赖六世喇嘛写的诗,叫做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你见 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 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 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 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间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
雁归读着他的诗感慨不已,原来活佛也是个性情中人,他是僧侣却敢坦坦荡荡地说: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他也会有世人的情感,所以才写出那么令人心动的情诗。可见红尘的确很厚,连佛都看不破,何况凡人。执念也称孽念,但是只要还沾着这世上的五谷雨露,谁又敢说自己能放下执念?她对大伟偏执,孔峥对她偏执,他们都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人,或许这便是前世欠下的姻缘债吧,她想,自己欠孔峥的情,这辈子只怕都没有还清的时候了。
“下辈子,我们一定要把眼睛放得亮一点,孔峥,我们不要再错过彼此,我会跟月老讲让他好好看清楚再绑红绳,别老眼昏花。你也要记得我的样子找到我,如果你觉得这辈子太委屈,那么下辈子就换我来找你。”雁归心里默默地对孔峥说。
第十二章 雁归
雁归怀孕五月做例行B超的那天,大伟对她说:“雁归,我今天上午有个会,实在走不开,你看能不能自己打车过去?”
雁归很有些失望,但她还是说:“好,反正只是例行检查,你忙你紧要的事情先,我晚上再拿B超照片给你看。”
大伟唉了一声:“不知为什么,这段时间忙得我都快疯了,所有事情一起来,推都推不掉。晚上你也别等我,今晚天翔国际开年会,下了帖子过来,一封给老板一封给了我。”_
雁归换了衣服去学校请假,在办公室接到孔峥电话:“是不是今天检查,我记得上次医生跟你约了今天的。如果大伟没空,我陪你去。”
雁归照常推辞他,孔峥不耐烦得很:“假客气干什么,你等我,我已经在路上了。”
雁归只得说:“那你把车停远点,你那车太招摇了,我们同事看了不方便。”_
孔峥哼了一声:“怕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地下情人。”
“那你就别来,我自己坐车。”
孔峥笑了:“我怎么觉得你跟我撒娇似的,行,我把车停在前面路口,你自己过来。”
检查完毕,孔峥拿着宝宝的B超敬畏不已:“手脚都能看清楚了,它们原来只是一堆细胞而已,它……现在在你肚子里感觉怎么样?”
雁归把B超照片抢过来:“你几十年前不也是一堆细胞,细胞也长你那么大个儿了。医生说宝宝很好,五个月了,对外界刺激已经有反应,遇到撞击会疼痛害怕,听到音乐会开心,他很强壮。”_
“男孩还是女孩?”
“不知道,现在医院有规定不能说。不过男女都没关系,只要健康就好了。”雁归微笑起来:“我会一样爱他。”
孔峥妒慕地看着她的表情:“我也想要。”
“那你还不快找个好女孩结婚生孩子?”
孔峥悻悻地说:“尽说风凉话。”
他们说笑着上了车,继续一路漫无边际地聊天,雁归说:“你们公司今天年会啊?”
孔峥说:“嗯,这次年会公关部可下了不少心血,来的人会挺多,你要不要来玩?”
雁归说:“我来干什么?我跟你们公司没业务往来,也不是什么权贵千金,人家一看我就知道是来混吃混喝的。”
孔峥嘿嘿直笑:“怕什么,有人查就说你是我马仔,我罩你。”
这时车正停下来等红灯,他看了雁归隆起的小腹一眼说:“安全带会不会太紧,帮你调松一点,不要勒到了。”一边说一边侧过身子帮她把安全带扣子放松,头抬起的时候,雁归的发尾正扫到他脖子,他嘻一声笑起来,动作也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好痒,”他的视线在前方微微一窒,神色变得有些肃杀,然后若无其事地松开手:“坐稳,走咯。”
车里播着一支英文老歌,男歌手很哀怨地倾诉着:永不要再见你,永不再说爱你,永不在紫色月光下与你共舞,永不回头再将你盼顾,永不永不永不……
两人之间亲密的气氛蓦然沉寂下去,车子驶过两个街口,雁归忽然静静说道:“孔峥,把车退回去。”
“什么?”
“把车退回到刚刚那个地方。”
孔峥把车靠马路边上停下来:“怎么了?”
雁归叹了口气:“不必装傻了,我已经看到了。”
孔峥习惯性地去掏烟,瞄了雁归肚子一眼,又把手放下:“一定要去么?”
雁归说:“是!”
孔峥深深望她一眼,一打方向盘把车照原路开了回去。
在刚刚等红灯的那个路口有间装饰豪华的咖啡厅,本应该在办公室开会的大伟和叶筠就坐在靠窗的位置。
雁归毫不犹豫大踏步走进去,站在门口的侍应生连忙迎上来微笑着说了句:“欢迎光临。”却被她一手推开。孔峥匆忙塞了张钞票到有些委屈的侍应生手中,把食指往嘴唇上比一下示意不需要他领位,再抬头雁归已经在大伟与叶筠后面的位置坐下来。他三步并两步赶过去,刚要开口,雁归把头一偏冷冷瞟他一眼,他只好不出声了。
这间咖啡厅的装潢仿照热带雨林布置,每个卡座中间都隔着绿色藤类植物的架子,密密实实见不到人,但若仔细倾听的话会有一些声音透过缝隙传过来。咖啡厅里还在播放悠扬的钢琴曲,孔峥努力辨听,终于听到模糊的只言片语。
“叶筠,是我对不起你……”
“别说对不起,现在怎么办?你说过会给我一个交代,你的交代就是这个么?”
“雁归……我的孩子……”
那对男女的声音中,男人明显处于弱势,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女人的声音略高也容易听得清楚,不过终究是模糊,必须努力拼凑才能得到完整的信息。
“……离婚……”
“不行,孩子和我妈……”
“……以后……还会有……”
长久沉默后,又有细微声音传过来。
“我太对不起……妻子。”
“那你对得起我?”
又是一阵沉默。
“伟,你爱我么?”
“是!”这个简单的答复,那把男声一反刚刚的模糊,异常的清晰坚定,接着又徊转弱下去:“可是……女方怀孕期间…不能……”
“……办法……”
“什么法子……”
“申请出国……分居……”_
“可是签证……”_
“我有绿卡……房子归她们,什么都不要……”
一阵密密细语之后,那个男声说:“好!”_
声音很轻,却因为简单明了而让孔峥和雁归都听得一清二楚,雁归浑身一震,好像一下掉到了冰窟里,瑟瑟发起抖来。她无力地慢慢把身子靠到沙发上轻轻闭上眼睛,面孔变得雪似的白,过了一会她叹了口气,慢慢起身走了出去。
孔峥走上前两步,轻轻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温暖强壮,力度恰到好处,但是她的手却是一片刺骨的冰凉,他镇定地说:“先回车上坐一下,你不必怕,有我在这里,没人能欺负你。”
雁归步伐有些趔趄,但很快恢复稳健,她任他握住自己的手,淡淡说道:“除开我自己,这世上就没人能欺负我。”
一个人在受了大打击之后,行动的确会得反常,但像她这样平静却是少有,好比暴风雨前夕棕榈树的叶子连动都不动,孔峥不由得暗暗心惊。
他们上了车,孔峥也不发动,问她:“你打算怎么做?”
雁归斜靠在副驾驶座上竟然非常冷静,她沉默了一下,忽然唇边绽开一抹玩味的微笑:“结婚那天有亲戚朋友过来玩,他们推着他学电影里那样对我立下誓言,他说,从今天开始,不论贫穷,富有,健康还是疾病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将永远不背弃现在的誓言。现在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你说我该怎么做?”
孔峥说:“你别压抑自己,我宁愿你大哭大闹,你这样子让我心里真不好受。”_
雁归点点头:“嗯,那么我对你说,刚刚那一幕使我忿恨得眼睛发红,我爱的那个人背弃了誓言,无耻地欺骗了我,将我的信赖、我的情意、我的牺牲全都抛在脑后,我真想掐死他。这么说你满意了么?”
孔峥焦躁地用手抓抓头发:“雁归,你别这样!我知道什么叫大悲无声,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是为你好你恨他想报复他是不是?我可以帮你,我让他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不,不需要。”雁归轻声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请你不要干涉。”_
孔峥沉默下去,过一会他伸手将雁归揽到自己胸前:“不要提防我,你此刻只需当我是你的老友或者亲人。”
雁归像个洋娃娃似的任他摆布,她把面颊贴到他衬衣上面,衣服扣子划过她的嘴唇:“我不骗你,我是真的很恨他,没办法原谅他,他应该受到惩罚,你说呢?”她轻言细语,好像在与孔峥商量晚上该去哪里吃饭。
孔峥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拦你,但是你不要伤害自己。”
雁归不理他,继续低低诉说,几乎像是在自言自语:“你抱着我的感觉,很好,现在我的心里像有一锅滚水浇下去,五脏六腑都在痛,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原来这时候有人安慰,感觉真是很好……你看,其实我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和别的女孩一样,开心的时候想和别人分享,难过的时候需要安慰。我也想要好看的衣服,我知道那样自己会很漂亮,可是这么几年里我几乎从没添置过什么新衣,因为总想着该怎么省钱;我喜欢做饭,但是买菜的时候我也只愿意去买蔬菜,鱼肉摊子让我觉得脏,觉得气味难闻,可我还是每天都会去;我很想很想做一个好妈妈,但是怀孕的不适依然让我烦躁不已,挺着肚子去挤公共汽车让我觉得头晕,那时候我会想,如果我自己有车就好了。我就是这么个普通的人,所以我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愿望,我不要求自己的丈夫大富大贵,我只是想要他全心全意对我,难道这样也有错?”
她一字一句地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弃我,把我这么卑微的爱踩进泥土里,我在他的眼里就像一只苍蝇,他可以随意轻轻挥手驱赶,而我,却为他付出了全部。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得到惩罚?”_
孔峥轻轻把雁归的身子扳正:“雁归,告诉我,你想怎么办?”
雁归奇怪地看着他:“我还能怎么做?事情这么明朗,他要为另一个女人抛妻弃子,远走高飞,柳家我已经待不下去了,事到如今,仳离已经是唯一办法。”
孔峥咬咬嘴唇:“雁归,我对你的情意始终没有改变,老实说,如果你肯放弃最好,他不值得你花心思报复。至于我,你来与不来,我都在这里等你,我也不怕别人说我趁人之危,如果你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我可以看作是自己的骨肉。”
雁归淡淡一笑:“说得容易,便真是自己的亲骨肉,都有亲疏,我就是最好例子,何况是别人的孩子。不过不管怎样,孔峥我都谢谢你今天说的这句话,从来都只听说过锦上添花,没见过谁肯雪中送炭,当年我没心没肺待你,难得现如今你竟不会落井下石。”
孔峥眼神颓然,他叹口气:“男人平日里心是狠过女人,可他若真爱上一个女子,是万万比不上女人绝情的。”
雁归说:“以后你不必管我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明白该如果处理。”
孔峥道:“若放得下,我早就放下了,何必等到今天。”
雁归说:“你信不信?我不放便不放,若要放,就一定放得下。”
孔峥看着雁归,柔声说:“其实你不必强迫自己这样坚强。”
雁归望着车窗外面出神,天空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飘起了细雨,正是中午下班时分,许多写字楼的小白领从格子间里爬出来觅食,红男绿女,嘻嘻哈哈,各种颜色的雨伞碰来碰去,过往车辆也放慢了速度,雨刷一下下地摇摇摆摆,有一辆车在等红灯的时候,车主与他旁边座位上的女子亲吻。看,多么靡丽的都会风情,不论发生什么,再动人心魄、撕心裂肺也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其他人不会为你悲哀,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过了一会,她用一种很遗撼惋惜的口吻问孔峥:“你说我们三个人,一起长大,怎么现在会变成这样。我们的结果,又会是怎样?”
她的神态那么宁静,像一座美丽的圣母像,孔峥的心却蒙上一层厚厚阴霾,他觉得不安起来。
孔峥不放心雁归回去上课,要送她回家,她不答应。回到学校的她依然平静得很,仔细的批改作业;有新同事请教问题,一一耐心解答;有个女同学被顽皮男孩扯了辫子哭泣着来告状,她也和煦地教导着小男生,一切都是这么有条不紊。
李老师问她:“嗨,雁归,今天去产检了?宝宝一定又可爱又健康吧?”_
雁归笑着回答:“是啊,医生说他很乖呢,一切都很正常,生下来一定是个可爱的孩子。”说这话时她的心灵深处似乎充溢着一种随时会喷射出的光和热,亮得耀眼。
李老师不由得惊叹:“雁归你真是神奇,别人怀孕多少会变丑,你却美得惊人,到底是什么秘方?爱情的魔力么?幸亏有你这样婚姻幸福的榜样,不然我真不敢结婚。”
雁归点点头:“是的,结婚好极了,对丈夫和孩子的爱让我心情愉快,人自然滋润些。”_
在同事的羡慕目光中雁归离开办公室:“今天还有点事,我得早点走。”
她去菜市场买菜,看见鱼很新鲜,和小贩一阵讨价还价后又买了条活蹦乱跳的鱼,她一边走一边轻抚自己的肚子,两眼像宝石一样熠熠闪亮:“宝宝,爸爸不要你,没关系,妈妈疼你,妈妈一定非常非常疼你!”
回到家,柳妈妈看见她很讶异:“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大伟也回来了,说晚上要出席什么晚会,回来换衣服歇一阵。”
雁归说:“我现在肚子这么大,学校不怎么管我的,干脆就早点回来了。”
柳妈妈心疼地拍拍她:“干吗还跑去买菜,累不累?以后你别去了,我去买行了。”_
雁归说了声没关系,去到厨房把菜放好,洗干净手,走进卧室。
大伟睡得正熟,她在旁边轻轻坐下去,认真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
那张脸真说不上什么英俊不凡,只是一张清秀斯文的脸,闭上眼睛的时候显得还有几分孩子气,薄薄的嘴唇不够丰厚,在相书里这是福薄的象征。就是这么一个人,或许二十年后他会开始发福,届时就是个普通的中年胖子,为什么她就这般不能放弃他?真奇怪,更奇怪的是他在做了这么不可原谅的事情还能睡得这么冠冕堂皇,难道睡死过去就能解决问题?
雁归慢慢把细长的手指伸到大伟的面颊,轻轻触碰。指尖下的大伟微微一动,似乎觉得有些痒,把头别了别,嘴里轻轻嘟囊一句:“嘿,宝贝,别闹。”
她倏地把手收回来,那句轻呢的话语像颗子弹似的击中她的心脏,他们相识二十几年,他就没这么称呼过她,那么这声宝贝是在唤谁?恍惚中,她的思潮飞了回去,飞到前些年一个夏日的夜晚,那天奶奶过世,他们两个在屋檐下相依相偎,她啜泣着问他:“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他当时回答:“怎么会弄错,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那天苍穹为被,大地为床,他们相伴了整整一个晚上,他简直就像踩着五彩祥云伴她走过痛苦岁月的王子,他们的心灵曾经挨得那么近,如果时间能够停留在那刻该多好。那时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后来,她费了所有心力,斗志斗勇,好不容易结了婚,以为自己总算赢了,结果顷刻之间,赢家变成了输家,而且是满盘皆输,简直倾家荡产。
雁归的太阳穴两边剧烈地疼痛着,她想,一个人到底要怎么样才算得上痛苦?小说里描写的痛苦,是多么软弱、浅陋而琐屑啊,所有这些形容词即使全部涌现出来,也没办法表达我现在的情感。如果现在我的手中有一把刀的话,我一定会插进他的胸膛里,然后把他的心挖出来看看,我雁归的名字到底有没有刻在上面。她的脑子有把声音不停在叫嚣蛊惑着她:杀了他,杀了他!
她飞快地拿指尖按住自己的额头,手指太冰凉,像有冰块镇在那里,她慢慢清醒过来。刚刚那种尖锐的痛楚缓缓地变得有些麻木,或许是痛得过了头,痛苦加痛苦,结果竟然是麻木。
她深吸了口气,站起来,好吧,大伟,既然你要结束,那就让这一切都结束吧。我可以给你自由,但是你不能不给我尊严,我不是砧上的鱼肉,可以任你来欺凌!你撕碎了我爱你的心,那么现在我对你只有深沉而炽热的恨了。我曾经把所有的幸福都典当给了你,现在我要赎回来了,你霸占它了这么久,是不是也应该付出应有的报酬?你会受到惩罚的,你也应该受到惩罚!
雁归离开卧室,柳妈妈在厨房里叫她:“雁归,这条鱼好新鲜,你想怎么吃?我炖萝卜鱼汤给你好么?”
雁归走过去从她手里接下来:“我来吧。”
柳妈妈说:“嗯,那也好,你做鱼的手势真是谁也比不上。”
雁归笑笑:“您出去歇着吧。”
她把那条鱼洗了洗,然后用一把细长的小刀轻轻将鱼肚划开,谁想到那鱼极为活跳,开了膛受痛之下一跳老高,竟从她的手中掉出去。雁归扶着腰,慢慢蹲下去,看那尾鱼在地上垂死挣扎,尾巴把地面拍得啪啪响,她饶有趣味地看了一会,雪白精致的面孔上忽然浮出一个诡异的微笑:“想跑?没门,已经晚了!”
她用两手抓住鱼腰中间,把它放到砧板上,换了把锋利菜刀,也不再费心去把内脏掏出来,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手起刀落,一刀剁了下去,只听“铛”一声响,那鱼瞬间首尾分离,淡淡的血丝从雪白的鱼肉中渗了出来,触目惊心。鱼不再动了,雁归垂手拎住菜刀,望着砧板上瞪得大大的呆滞死鱼眼发呆。
她那一刀声响太大,房子窄小,他们的卧室紧邻厨房,大伟被弄醒过来。他迷迷朦朦有些不满地叫:“干什么呢?吵死了,轻点行不行?”
雁归被惊醒过来:“哦,做菜呢,你睡吧,我放轻点弄。”
到了五点左右,大伟起来,开始换衣服。雁归平静地倚着沙发上看杂志,抬头望一望他,发现他正为打哪条领带犹豫不决。
雁归指了指其中一条:“那条不错。”
大伟拿起比了一下,摇摇头放下,又拿起另外几条,选来选去终于把其中一条系上。
雁归从镜子里看着他:“看来看去还是我选的那条好吧?”
大伟低头看了一眼,正是雁归指的那条,他嗯了一声:“你眼光一向不错。”
“我也这么觉得。”雁归淡淡微笑:“所以我找你做老公,稳重踏实,勤奋肯干,最重要是一心一意,忠心耿耿。”
大伟手中的动作蓦然停下来,从镜子里注视她,她抬起眼睛望他,大伟觉得雁归明亮的眼睛几乎要射透他的心,让他背脊上产生一股凉意。两人相持半晌,他终于把头别过去:“我要快点,天翔国际的年会六点开始,我快迟到了。”
雁归说:“可以携家眷么?”
大伟说:“不行。”
“是么?”雁归若有所思:“我倒是挺想去的。”
“你去干吗?那的人你又不认识。”
“谁说的,我认识的人可多呢。不行就算了,你去吧。”
大伟在她满含深意地注视下惴惴不安地走出了家门。
他前脚出去,雁归后脚就打了个电话给孔峥:“晚上我能来参加你们公司的年会么?”
第十三章 雁归
天翔国际的年会就设在天翔大厦商务酒店的宴会厅内,那里显然经过了公关部的精心布置,餐厅极大,四盏巨大的枝型水晶吊灯从天花垂落,璀璨夺目,中央有一个舞池,一派富丽堂皇歌舞升平的景象。晚餐是西式自助,到入会时间已经是人影幢幢,杯盏交错。
大伟和他的法国女老板走过去跟宴会主人孔峥打招呼,孔峥连忙从衣香鬓影的莺燕中抽出空来:“嗨,露易丝,您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士之一,请原谅我不愿意叫您夫人,虽然您比我年长。”
他的恭维话让露易丝顿时欢快地笑起来。
孔峥又转身对大伟:“你好,我们很久没见了,听闻你最近喜讯连连,真是恭喜。”
露易丝很惊讶:“孔,你们认识?”
大伟点点头:“我和孔先生以及内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
“那真是太让人惊喜了,中国话怎么说来着,你们三个人青梅竹马是么?孔,你也认识柳太太?她真是一块瑰宝对不对?”
孔峥马上赞同:“我从小就认为雁归是这世上不可多得的宝物,所以我真是艳慕大伟,竟然有如此运气。”
大伟看他一眼,态度有些冷淡:“谢谢。”
孔峥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琥珀色液体晶莹流动,酒香扑鼻:“据说新疆有一种美玉叫和田玉,著名的和氏壁就是那里出土的,不过那种玉是藏在石头里,不懂行的人即使得到了也经常认为那是一块一文不名的普通石头,即或是懂行的人也有可能因为切玉的时候不小心而伤害到玉质本身,那可真是遗撼得很。你觉得呢?”
他的这番话挺长,又用上典故,露易丝有些听不懂:“你说什么?”
孔峥笑一笑:“不如让大伟做翻译?”
大伟脸微微一沉:“孔先生思维天马行空,高深莫测,我也听不懂,不好意思,我的客户在那边,失陪。”
孔峥看他转身离去,嘴角泛起一个轻笑,露易丝有些尴尬:“对不起,大伟有些失礼。”
孔峥说:“没关系,或许快要做父亲的人精神总会紧张些。”
他嘴里虽然在和露易丝攀谈,眼睛却锐利地盯着大伟背影,看着他张望一阵后,有个手持酒杯的高挑红衣女郎走到他面前,两人马上窃窃私语起来,一会便一起消失在人群中,孔峥的脸色阴郁下去。
他带着征询的语气问露易丝:“大伟这样的年轻才俊,在贵公司一定是中流砥柱吧?”
露易丝笑问:“孔,你不会想挖我墙角吧?”
孔峥忙说:“我哪敢。”
露易丝想了想:“大伟这个人能力比较强,做事非常认真细致,把事情交给他我很放心。不过你们中国人不是说人无完人么,他的缺点是稍微内向了些,和团队关系的处理上还有待加强。”
孔峥点点头:“大伟从小就是我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成绩优异,中规中矩,不像我,只会调皮捣蛋。”
“你太过谦了,”露易丝说:“我倒是觉得小时候调皮一点的孩子长大以后会更富创造性。”
孔峥呵呵一笑,眼角扫向会厅门口视线微微停顿:“公关部告诉我今晚的开胃酒是从法国空运来的,您或许愿意品尝一下口味是否地道?我帮您去拿。”
孔峥离开露易丝,吩付侍应生拿酒给她,然后快步走到门边——金色的罗马柱拱门下,雁归正在那里张望。他靠近她:“怎么改主意又想来了?我还以为你心情不好会在家里多休息会。”
雁归说:“挺闷的,我想出来走动下。”
她今晚显然经过了精心打扮,穿着孔峥送的一条黑色丝绒高腰孕妇裙,带点小礼服款式,胸口处点缀了一些小水钻,晶莹剔透,浓黑丰密的头发用只金属簪子松松挽了个髻,嘴唇上涂了浅玫瑰红的唇彩,她皮肤本来就好,这么打扮更显得肤如凝脂,目若点漆。_
孔峥看她半晌,夸张地惊叹:“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真是好看到了极点,以前竟敢把如此美貌偷偷摸摸藏起来。”
雁归斜昵了他一眼:“少哄我开心。”
一般孕妇到这时候不是肿手就是肿脚,可是雁归因为原来身材纤细苗条,此时也并不显得如何臃肿累赘,只是比以前丰腴了一些。
孔峥笑说:“骗你干吗,你这样子比做姑娘时还好看些,你以前也看得过去,就是下巴太尖有点刻薄样子。”
他想了想:“如果你再留尖尖指甲涂鲜红蔻丹就是白雪公主后妈的扮相。”
雁归知道他想逗自己开心,如果任他这么瞎掰下去可能两个人要诌到明天,可是她现在没有这个心思,她满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他呢?”
“谁?”
“你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说谁。啊,开席了,你饿不饿?你现在不是应该很能吃么?我给你拿吃的。”
孔峥一边说话一边留意雁归的表情,突然见到她望住宴会厅一角眼睛一亮,像是饿极的母狮发现了美味的猎物,他任命地叹了口气:“雁归,这是我的地盘,你要做什么的话,好歹给我留三分薄面,你这样杀气腾腾让我心生惧意。”
雁归看他一眼,低声道:“我有分寸,不会让你下不来台。”
她说完便朝那边走过去,孔峥慢悠悠地在后面开口:“你知道我一向支持你,可是我话讲在前头,你要做什么我不管,但是绝不能伤害自己,不然我不会原谅你!当然如果可以最好也不要伤害别人,那样会脏了你的手。”_
雁归转过身平静地说:“难道你眼前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孕妇么?别说得那么恐怖,我不是本拉登。”
她昂首挺胸走到宴会厅的一个角落,那里雪白的落地窗纱下有一对年轻男女正背对她亲密交谈。忽然不知说到什么,女子发出了清脆的笑声,顺手在男子的肩头拍了一下,男子比她有所收敛,对她的亲昵举动微微闪避,但从背影就可以看出其实他心情大好。雁归微斜着头看戏似的看了他们一阵,骤然出声:“老公,我想喝杯饮料,劳烦你去帮我拿,好么?”
那对男女明显同时吓了一跳,倏地转身,大伟看见雁归,手一颤,杯中酒顿时溢了出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雁归见到他被惊吓的神情不由得志得意满:“我跟你说过我在这里认识人,你又不信。”
“可是……你来干什么?”
她显得有些惊讶:“当然是参加天翔国际的年会啊,难道你不是?”
她无辜地看着大伟,又看看叶筠:“你是大伟的同学?呵,我记得你,我们见过面。”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你还记得我么?我是大伟的妻子雁归。”
叶筠看着面前的女子,警惕地迟疑着,她的道行显然不如雁归高,因为她没办法装做若无其事,眼睛复杂的感情一时也隐藏不了,她不安、惶恐、疑惑,但是终于还是慢慢伸出手。
雁归则一直面带微笑,笑得温柔宁静,她的态度笃定而且自信,整个手掌将叶筠的包住,有种君临天下大局在握的气势,唯一出卖她的是她的力度,她用的力气过大,纤瘦的骨胳硌得叶筠的手掌疼痛。
叶筠轻轻挣脱了她的掌握:“你好,我是叶筠。”叶筠不愿退缩,这个看似温柔宁静的女子决不是个简单角色,可是她不允许自己惧怕退缩。你要战,我便战!
雁归的突然出现让一旁的大伟手足无措,脸色铁青,他尴尬的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但是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样说一些让人轻松的对白,所以只好再次咳嗽了一声。
两个女人相互对峙,她们边上人群熙攘,笑语晏晏,但那热闹气氛却在她们周边自动隔绝。两个赏心悦目的女郎,一个是耀眼夺目的红一个是神秘莫测的黑,皮肤却是同样的雪白,她们像要沙场上即将对决的武士,只要战鼓一响,便会金戈相向,周遭的空气里都闪烁着火花。
她们太聚精会神,几乎遗忘那个引起战争的源头,或者说即便记得也没有时间与精力去搭理旁边那个假装咳嗽的可怜男人。
第十三章 雁归
孔峥简直像场及时雨,施施然从天而降,他指手画脚打破尴尬局面:“开席了,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还一个个立正站好,我这可不是军营。大伟你带雁归去露易丝那边坐;叶筠,宏昌贸易的老板来了,你过去招呼一下。”
几个人再次互相深深对望了一眼,终于偃旗息鼓,各自心怀鬼胎的走到自己该去的位置。
露易丝对于雁归的到来非常惊喜错愕:“嗨,雁归,我不知道你今天会来,大伟怎么没有跟我提起?”
雁归得体地回答:“孔先生慷慨解囊,为母校提供资金成立基金会,这件事情恰好由我负责,所以也邀请我来参加这个晚会。”
她的理由非常充分,不单露易丝不怀疑连大伟都找不到破绽。
大伟的位置在她们两个中间,他欺负露易丝的中文不够好,压低了声音附到雁归的耳边:“真的么?你怎么在家没跟我说,我们本来可以一起过来。”
雁归也压低声音,但面上却是笑意盈盈:“当然是假的。”
大伟愣了愣:“什么?”
“我说,我刚刚对露易丝说的话是假的,其实我今晚来的目的是看你和你的姘头。”雁归好整以暇地笑着,声音虽然低如蚊呐,却透着一股妖异的狠劲。
大伟面色猛变,砰地一声从座位上弹起来:“你在说什么!”他的动作太大,碰到桌上的碗碟,发出一阵脆响,旁边人的视线全部被吸引过来,看到他神色狰狞——不过没人知道那是受到惊吓后的狰狞。
露易丝吃了一惊:“大伟,你今天怎么了?在这种场合,你这样太失礼了。”
雁归与她同样吃惊地看着大伟,又把视线从大伟身上落到露易丝那边,露出茫然而无辜的神色,但是她勉强地安抚露易丝:“他可能最近有些累,露易丝,对不起。”
雁归轻轻一拉大伟的衣角,大伟全身僵硬得像块木头,他紧绷地坐了下来。露易丝看着他们,心里直觉不对头。大伟在她手下做事三年,但并不属于她直接领导,她也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了解多喜爱他,相反她更加喜欢活泼开朗有团队精神的下属,这次大伟能够破格拿到额外福利完全是因为他为公司拿了一个大项目,同时露易丝觉得这样一个家世普通的男子能够娶到如此优秀的太太,一定会有他的过人之处,所以才想要以后更加对他委以重用。
可是今天大伟屡次无礼的表现让她有些失望,“或许,”她想:“我应该再观查他一段时间,他的处事态度明显不是很成熟。”
大伟被雁归拉着失魂落魄地坐下去,过了半晌,他努力平复自己动荡不安的心压低声音对雁归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雁归宛然一笑,露出整齐如贝壳的雪白牙齿:“果然像我想的一样沉不住气,行,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要待会。我饿了,宝宝也有点饿,他今天得好好地吃一顿。”
她兴趣盎然地开始大快朵颐,很快风卷残云地消灭了盘子里的蔬菜和水果沙拉。过一小会她微微提高声音说:“亲爱的,能帮我拿碗汤过来么?”
大伟瞪着她不肯动,他几乎什么也没吃,眼里神色惊疑不定,大有雁归不讲话他就坐到天荒地老的架势,一直用眼角余光注视他们的露易丝忍不住出声:“大伟,为怀孕的太太服务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大伟被逼无奈,不自然地起身,走到宴会厅一角。
雁归看他起身离开,拿手指拨了拨面前的色拉叉,轻微地叹口气。露易丝看她神情寂寥,心中虽然好奇,但她的原则是决不去干涉员工私事,因此也并不发问。
雁归再次轻轻叹了口气,靠近露易丝由衷地说:“我觉得您实在是个伟大的女人,工作、家庭两边都能兼顾真是太不容易了,听说这个暑假您的儿子会过来中国旅游?”
露易丝微笑看她:“是的,他对古老的长城非常感兴趣。亲爱的,你也很出色,你不也在做同样的事情么?”
雁归满面羞愧地低下头:“大伟工作太忙,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我现在几乎都没时间去想怎么好好做自己的工作,唯一的心愿就是照顾好丈夫和肚子里的孩子。我跟你们比真是差劲,没办法做好一心两用。”
露易丝的笑容凝结在脸上,这段时间大伟手里并没有重要项目,怎么会几天不归家?她是个非常敏锐的女人,马上联想到时常在公司楼下出现的红色开蓬小车,她有次看见大伟下班后钻进了那台车里;再接着她想起了大伟刚刚在与一个红衣女郎有着不同寻常的亲昵——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爱爽郎娇笑的女郎正是他们项目上的合作伙伴。
对一个法国人来说,热情浪漫是天性不错,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更希望自己的下属忠实于自己的家庭,只有忠实于家庭的人才能忠实于自己的公司。
露易丝有些懊恼,她觉得自己被大伟的忠厚老实外表欺骗了,不过还是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慰雁归:“亲爱的,公司是非常人性化的,或许考虑到你们的非常时期,我可以把大伟的工作稍稍调整一下。”_
雁归连忙说:“啊,不要,请您不要这么做,我绝对没用抱怨的意思。国外或许不是这样,但是在中国,妻子是可以为丈夫和家庭牺牲一切的,相信我,我可以做好,我会全力以赴的支持大伟的工作。”
露易丝说:“所以我一直认为中国妇女是最伟大的。”她嘴里这么说,心里实在不以为然,尤其觉得大伟配不上自己的太太。
这时大伟拿了碗热气腾腾的汤过来,雁归连忙推开椅子站起来:“谢谢。”
那碗汤正要交换到她手里时,雁归忽然侧身把嘴唇凑到大伟耳边,像是有一个秘密只能与他分享,她用其他人听不到的声音轻微而清晰地说:“我有绿卡,你去办签证,申请分居,房子给她们,我们什么都不要。”她像只学舌的鹦鹉,把叶筠清脆利落却斩钉截铁的语气声调学了个十足十。
大伟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手剧烈颤抖,一碗汤整个翻到雁归身上,雁归不由得哎哟了一声,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自己的肚子。
大伟脸色煞白,顾不得她被烫伤与否,一把擒住她的手腕:“你……你……”
雁归惊恐地看着大伟,怯怯地抽了下手:“大伟,你别这样,轻点好么,我很痛。”
旁观的露易丝忍无可忍,勃然起身:“大伟,请放开她!我想你今天心情不是很稳定,我建议你送雁归回家,或许你们两个该好好聊聊——我始终认为妻子是用来尊重爱护的。”
大伟无意识地松开手,她怎么会知道?他觉得自己有种被剥光了衣服,赤裸站在街头被人观望的感觉。他捕捉到妻子寒星似的眼里有一闪而过的冷笑,不由得后退一步,身后是掩不住怒容的露易丝、身边是众目睽睽交头接耳的宾客,他觉得自己百口莫辩,像一只掉进陷阱的动物,天地苍凉。
雁归这边闹出动静,孔峥自然坐不住,他走过来:“怎么了?”
观察了一下形势,孔峥朗声笑着对伸头探脑的众人安抚:“准爸爸心情激动,不小心把汤洒了。大家继续吧,不过可别跟他学,汤有点烫呢。”
他又凑到雁归旁边低声问:“要不要去医院?还是回去休息?我派人送你和大伟。”
雁归可怜兮兮地站着,满脸委屈,面上是一副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她点点头,可是刚移动步子,便皱着眉头捧着腹部哎了一声。_
孔峥有些紧张:“怎么了?”
雁归说:“不碍事,有一点点痛。”
“那马上去医院!”
雁归连忙说:“不用不用……真不用,让我躺一下就好了,孔峥你们这有能让人休息的地方么?”
孔峥迟疑一下,招手让公关部经理过来耳语了几句,回身对他们说:“楼上供给外地客户用的套房空着,要不你们去那里休息?”
雁归感激地说:“太谢谢你了,我正好顺便把衣服擦一下。”
“那我陪你上去。”
“那怎么行,你是今天宴会的主人,大伟陪我就可以了。”
孔峥不放心地犹豫着,终于还是把钥匙交给她:“在搂。”
第十四章 雁归
大伟的思维紊乱,脑子里像有一列火车驶过,轰轰轰轰,他几乎是处于无意识地状态跟随雁归上了电梯。电梯无声地滑行着,他们搭乘的高速观光电梯上升到楼的时间并不长,可是空间里令人窒息的沉闷气氛让人觉得一秒变成了一年,他几乎有把身后玻璃砸开跳出去的冲动。
他从电梯的镜面箱门上悄悄看着雁归,从进电梯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开始,她的肚子似乎忽然奇迹般的不疼了,背脊挺得像剑一样笔直,面孔一如既往的宁静,不过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阴冷的宁静。当雁归终于也把目光看向他,他马上做贼心虚地把头扭到另一边,他觉得自己内心不知什么时候住进了一只小耗子在不停搔挠,虽然强迫自己镇定,却无济于事,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切。
老实承认?断然否认?或者甚至恼羞成怒先发制人,责备她在众人面前让他下不了台?思绪纷杂,他几乎完全失去了面对一切的勇气。
“叮咚”一声,电梯终于在楼停下来,雁归看也不看身边的男人,带着一种威严神情当先走了出去,看不出任何喜乐。她拿着孔峥给的钥匙,打开房门。
那是一间异常宽敞的大套房,看得出是天翔国际招待重要宾客住的地方,设施非常豪华,布置也别出心裁,对着街景的地方是一面落地窗,下面是川流不息的车海,极目远望,城市的万家灯火正在星星闪烁,繁华景象令人着迷。
大伟打开灯在客厅沙发上坐下,沙发柔软舒适,应该是名家设计,坐下去只觉得周身妥贴无比,身边的红木茶几上摆着一只精致的青瓷花瓶,如果不是此时心情迥异,他一定会觉得这是个惬意的好地方。
雁归隔着他两米远的地方站着,夫妻俩神情肃穆,倒像是要比武的斗士,她默默看了他一会,走去洗手间。
大伟知道她是去清理衣物,他不知该说什么,用手臂环住头,埋进膝盖里,像一只要躲避风暴的鸵鸟。他小时候最爱这样,但凡犯了错误,知道母亲将要责备,便会做出这个彷徨畏怯的姿势。
他不知道事情怎会变成这样,其实自从与雁归结婚后,他是想好好与她过的,上帝做证,他并不是一个坏人。
“雁归,”他的声音闷闷传出来:“我们好好谈一会好么?”
洗手间里一片寂静。
“雁归……雁归……”大伟继续轻轻唤她,但是终于不再出声。
他们早该好好谈谈,雁归在婚前也曾这么跟他说,可是现在,该谈什么呢,大伟很茫然,心情悲哀又迷惘。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很适合喝一杯世上最浓烈的酒,那样的话,环境、人物、事情不会统统一起出来逼迫他,他就可以有充分的理由逃避。
是的,他的内心渴望着叶筠,就像一个贫困潦倒的人渴望钱币,她的生活她的性格是他从小便致力追求的梦想,跟她在一起让他觉得生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无时无刻不快活;可是为了叶筠,要抛弃的东西那么多……在咖啡厅,他义无反顾地答应了叶筠的提议,当时叶筠的眼睛那么晶亮,充满祈求,他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
可事实上,从踏出咖啡厅那刻起他就开始在犹豫,要放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母亲、妻子、即将出世的孩子、蒸蒸日上的事业,把这些统统丢弃,然后再重新开始,简直像把一个健康人的腿打断再接上,那将是多么大的深痛巨创,而即使再完美的接合,断腿的人也必定在余生里还是会一瘸一拐。
那么,放弃叶筠?可是似乎也说不过去,他已经辜负了她那么多次,那个本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孩为他的自私被伤透了自尊。
大伟给自己的心装上天平,一边摆上叶筠一边摆上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天平不停摇摆,他焦躁不安。该怎么办?
雁归今天的表现很反常,他知道她肯定是生气了,虽然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但是很明显地,她非常震怒,那种异常的举动让大伟心生寒意。不过,没事的,他想,一个女人知道丈夫的背叛,再怎么行为失常也是正常的,而且不管雁归怎样生气都会原谅他,她几乎像他的母亲一样对他宽容,这么多年来一直慈悲地爱护着他。
“或许,把其他事情摆到一边,我先恳请她的原谅再说?”
大伟还在胡思乱想,洗手间里传来雁归的声音:“你进来吧。”
大伟抬起头,因为把头俯低的时间太长,他觉得一阵眩晕,耳朵也发鸣:“什么?”
“你不是说要好好谈谈么?你进来。”
大伟踌躇着,一步一移地走进洗手间,他推开门,低着头嗫嚅开口:“雁归,你听我说……”
在抬起头的那瞬间,他倒吸一口凉气,瞬间呆若木鸡。
他的喉咙干燥,几乎讲不出话,半晌才挣扎着低语:“你要干什么?”
孔峥一向是个大手笔的人,这点从客房的洗手间也可以看出来,这间洗手间的面积恐怕有整个柳家那么大。地面铺的是水晶黄大理石地砖,左边有一个长方形的洗手台,上面用玻璃做隔断,放着各类洗漱用品,墙上挂着一面大型的古朴铜镜,最有意思的设计是要上两及高高的台阶才是一个巨型的冲浪浴缸,那浴缸高且阔,还特意配备了同质地的防滑脚凳。_
而怀孕五个月的雁归此时正脱了鞋,赤脚站在高高的浴缸边沿上。
让大伟失色的并不是雁归这种反常的行为,而是她的神情,她的眼睛晶亮得几乎要滴出水来,有一种魔性的光芒,一张小小的脸平日里总是雪白素净如今却是红粉绯绯,她全身上下洋溢着奇异妖艳的兴奋,显得美丽而诡异,此时此刻的她竟然是他这么多年都没见识过的。
这个人不可能是雁归!雁归明明是温和沉默的,为了他柳大伟可以牺牲这世上的一切,她怎么可能变成这幅模样?她站得高高的,神态也显得很高傲,俯视他的眼神里充满了鄙夷和蔑视,这怎么可能?简直像被鬼附了身一样,大伟突然觉得有一种漫无边际的恐惧向他袭来。
“你要干什么?”他再次问,嗓音沙哑。
“嗯。”雁归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我在测算距离。”
她用手臂比了比浴缸至洗手台的位置:“我要算一下,怎么样扑出去刚好可以让我的肚子撞到那个洗手台的尖角上。”
大伟不置信地看着她:“你在说什么?雁归,天哪,你疯了么?”
“我很清醒,这些年来从没这么清醒过。”雁归绽开笑容。
大伟呻吟着:“雁归,我知道,我知道你生我气了,但是你听我解释……不会有下次了,我发誓,决不会再有下次了。我不会再见她,这辈子,永远!”
雁归摇摇头:“太迟了,我的最后一次看来与你的最后一次并不同步。”
大伟靠近她伸出手:“你先下来好么?我知道你在吓我,可是这么做很危险,有什么事情都下来再说。我们可以好好商量,世上任何事情都一定会有解决办法,我求你,先下来。”
“不,当然不。你不知道我布这个局花了多少心思。”雁归看着移动的大伟断然喝道:“别过来!”
她马上又放柔语调:“这里很滑,我情绪激动的话就不能好好地摔倒了,你别破坏我的计划好么?”_
大伟呆呆地看着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什么计划?”
“毁灭的计划,我真奇怪,怎么会曾经喜欢你这样的笨蛋,不毁灭你毁灭你的孽种我是不会罢休的。”雁归冷冷地说:“你为什么竟然看不出来?”
大伟如遭雷击:“可这也是你的孩子,他跟你连筋带血!”
雁归冷笑:“不!不是我的,那只是你的孩子,跟你一样是个忘恩负义不认人的狗崽子,我如果留下他那才是一种罪恶。”
她转身把双手撑开保持平衡在缸沿上走来走去在缸沿上,走动过程中甚至还兴奋地轻轻地跳了一下:“让我们来幻想一下这个美丽的结局吧,这真让人觉得刺激对不对?哦,不,你应该先听一下我的计划:今夜在这间漂亮的房间里,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惨案,丈夫因为有外遇,与妻子发生争吵,殴打怀孕五个月的妻子,过程中,妻子被推到浴室的洗漱台,导致小产,当有人赶来时,这里将会弥漫着一片冰冷浓列的血腥味。很完美,不是么?”
大伟低吼一声,想要冲上去拉她:“你这个神经病,疯子,我没有!”
雁归没等他碰到自己,就先脚下一滑,她摇晃了一下:“哎哟,好险,你差点让我摔倒,别吓我,吓我的话你儿子就没了,你不是说会很疼他的么?亲爱的,别太着急。我都差点忘记告诉你了,今天我去医院了,医生说你儿子很健康强壮,他活的时候健健康康,死的时候也会壮壮实实。别问我为什么,我有预感他一定是个男孩。”
大伟簌簌发抖,不得不恨恨地停下脚步:“没有人会相信你!没人会相信一个疯子的话!”
雁归温柔地笑了:“当然会有人相信。今晚整个宴会厅的客人都可以为我做证,你和一个美丽的红衣女郎亲密私语了半个晚上,当看到妻子出现以后就勃然变色,并对她极其不礼貌,甚至还故意把滚热的汤洒到她身上。当然,你本来不是故意的,可是你放心,我会让所有的人都相信你是故意的。而相反的,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可以做证,我是多么多么的爱护自己的家庭和这个未出世的孩子,你才应该担心有没有人相信的话。”
“你……竟然……你竟然……今晚都是你算计好的,你怎么可以这么歹毒?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大伟全身像筛糠似的发抖,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在盛夏跑步的人,浑身大汗,却忽然把一双脚浸到冰水里,那刺骨的寒意从脚上迅速往上蔓延,至小腹至胸口直至大脑。
“嘘!轻点,不要惊到孩子,我们爱他,不是么?”雁归把食指比到唇上:“我当然有理由这么做,我要最后一次用柳大伟妻子这个头衔来捍卫我的尊严!是你的背叛让我变得歹毒!我从岁开始喜欢你,想要成为你的妻子,在你身上花了年的时间终于达成了愿望。但是现在我决定收回了,你应该付一点利息对不对?这个孩子和你的前途还有你最看重的体面,就算是你的利息。你觉得这个理由够不够充分?”
“你可以恨我,但是我绝不许你伤害我的孩子!”
雁归冷笑一下:“好正义啊,你现在觉得他是你的孩子了么?你打算抛妻弃子,离家被国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想想他、想想你没有任何过失的妻子和含辛茹苦养大你的母亲?”
大伟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你这么恨我、甚至不惜伤害自己伤害孩子的原因是因为你嫉妒!你为这个要置我于死地!”
他莫名其妙地笑起来,脸上的肌肉不听控制的变得扭曲:“你这个疯子,为了你那可耻的嫉妒,你变成了一个变态的魔鬼!我告诉你,雁归,就算世界上的女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爱上你!”雁归竟然想谋杀自己的孩子,想让他陷入地狱,再多的愧疚,到如今也只剩下刻骨的仇恨。
雁归有些厌烦地拨了拨头发,又带点可悲的怜悯:“现在这个对我不重要了,你就是求我,我也不需要你的爱了。而以前,我傻得把那当作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你怎么还不明白。好了,时间到了,我已经给了你这么多优待,平常我做事都是不会解释的,今天起码我让你知道为什么,让你死得明白。不,你当然不会去死,因为你这个懦夫根本连这个胆量都没有。现在我们让这一切都结束吧!”
“雁归,我不许你这么做!”
他们两个对峙得太专注激烈,竟然没留心到房里多了个人,多了把声音。
雁归的眼睛扫向门口,有些诧异:“你怎么进来的?我已经锁好门了。”
孔峥晃晃手中钥匙:“我说了这是我的地盘,要瞎胡闹的都要问过我。”他大抵是在下面喝了一些酒,面颊有些微微泛红,星星般的眼睛闪闪发亮,一丝不苟的西装敞开了,领带也松了。
大伟像是溺水的人抓到浮木,他连滚带爬地扑到孔峥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孔峥,你帮帮我,雁归她疯拉。”
孔峥厌恶地一把将他推开:“她疯也是你逼疯的。”
雁归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不是说我做什么你都会支持么?你难道不欣赏我现在做的这一切?”
孔峥点点头,似乎为了更好地看清雁归的面容,靠前一步:“我很欣赏,你的确是个了不起、狠心的女人,可是欣赏不代表赞同。我管不了柳大伟和他的孩子,但是我得管你,我不能让你这么糟蹋自己,你这么做会闹出人命的——你自己的命,你懂么?这么损己伤人的事情我不许你做!”
雁归沉下脸:“那你是想阻止我了?谁阻止我谁就是我的敌人!”
孔峥毫不犹豫:“好,那我就做你的敌人!”
雁归怔了怔,冷冷说道:“现在这个时刻已经没人可以拦住我,你也不行。”
孔峥笑一笑:“我来得可比你想象中要早,不过你们两个都没发现我罢了,你刚刚不是说了那个美丽的结局么?如果你执意要这么做,那么且让我也设计另一个版本好不好?”
雁归和大伟都不出声,两人面上表情不一,却都显出些许不安和警戒。
孔峥掏出烟盒,点了根烟叼到嘴里吸一口:“我的故事可和你的不同:今晚在这间漂亮的房间里的确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两个男人发生斗殴,厮打过程中,其中一个人——那个人是我,误伤了一位怀孕五个月的太太,导致了她流产。而引发两个男人争执的原因是这位太太的丈夫发现自己的妻子与那个男人有染,他不堪受辱,所以愤而出手。同样有人会相信我,以我的身份地位如果说出这样的证词,肯把自己的隐私抛出来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谁会不信?我比你只怕更有说服力吧?雁归,你觉得故事这么改一下怎么样?”
那股好闻的烟草味在空间里弥漫,夹杂着一丝隐蔽的危险,让雁归面若寒冰:“我觉得一点都不好,那个伤人的男人会去蹲监狱,而且会身败名裂。”
孔峥无所谓地笑一笑:“对,好像是这么回事,所以现在就要看那位太太怎么做了。”
他转过头对大伟说:“你也觉得我的故事情节比较好对不对?所以当警察局的人询问你的时候你该知道怎么说?”
大伟惊恐地后退一步:“你们两个……你们两个都是疯子!”他原以为来了人便能救他于水火之中,没想到孔峥比雁归更疯狂,他才不会相信孔峥肯这么做,他觉得自己彻底完了。
雁归则显然更加相信孔峥,她低声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能再纵容你!如果你要伤害你自己,那么我陪我,我也可以伤害我自己。”
雁归轻轻颤栗一下,乌黑的眼中闪电般划过一丝极为复杂的情感,但她马上故作轻蔑地看他:“我干吗管你的死活?你要做贱自己是你自己的事!”
孔峥走近几步把身子斜靠在洗手台边悠闲地继续抽烟,他姿态轻松,眼神却冷静犀利:“我知道你有一颗冷酷的心肠,如果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大可以试一下。我们两个其实都是危险的赌徒,这把我就敢跟你赌!”
大伟惊疑不定地看看雁归又看看孔峥,他用手指着他们:“你们……你们两个原来……我是个傻子,我真是个傻子……”
孔峥忍无可忍,厌恶地把烟头扔到地上,狠狠一脚踢向他的膝盖后弯,大伟惨叫一声顿时单腿跪到地上。
“说真的,柳大伟,我他妈的从小最想揍的人就是你!假道学,我最恨的就是承诺了女人又不能兑现的人!你还是个爷们么?既然没本事你就安分点!”
大伟愤恨地仰视孔峥:“你凭什么打我?你这个混蛋,你们这对狗男女,孔峥!你给我戴绿帽子!”
孔峥毫不犹豫又一脚暴戾地踹过去:“还在说胡话,蠢蛋,还不快滚!”
大伟看他两个一眼,忽然醒悟过来,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雁归千算万算也没料到瞬间会发生这样的变故,不过见大伟逃跑她迅速反应过来,尖叫一声,从浴缸上跳下来。孔峥早料到她会这样,他刚刚不动声色,甚至殴打柳大伟来分散雁归的注意力,实际上已一步一步靠近了她,雁归往下跳时他像头迅猛的豹子似的扑出去把她接了个正着。
雁归还要挣扎反抗,孔峥把她一把扛起来,放到肩上。
雁归的面孔扭曲起来,她像要杀人似的歇斯底里地怒吼着,拼命拳打脚踢,见撼动不了孔峥,干脆狠狠一口咬到他的脖子上,一直感觉到嘴里有腥味也不肯松开。
孔峥吃痛也不肯放手,暴怒地诅咒一声:“你他妈是条狗啊,还咬人!”
他把她一直扛到卧室,毫不留情地扔到床上:“你再闹我就拿绳子把你捆起来,再拿胶布把你嘴封上!”
雁归爬起来,用手撑着床拿脚踢他:“我就要叫,我就要叫!你这个混蛋,王八蛋,放开我,你毁了我的计划!你凭什么你凭什么!”
孔峥的眼光炙热而严峻,他一把把她扑倒,坐到她的腿上,再用双手把她的手固定住。雁归死命挣扎也没办法挣脱他铁一般的胳膊,气急败坏,一口唾沫吐到他脸上:“你就会欺负女人,还欺负大肚子的,说别人不爷们,你自己算什么?”
孔峥皱皱眉:“雁归,你也太恶心了,脏死了。”他低下头把脸往雁归衣服上蹭,雁归痛恨地把身子别过去。
孔峥喘了口气:“我有什么办法,从没见过你这么凶悍的大肚婆,我不这样能行么?”他不顾她反抗,用力箍住她,把脸埋到她的肩窝,粗重的鼻息喷到她的脸上,吹动她鬓边的几缕发丝。雁归感受到他强壮有力的心跳,突然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他这样强大而她在他面前毫无办法,这个口口声声爱她支持她的男人怎么可以这样欺负她?她从今天发现大伟变节一直没流过一滴眼泪,现在突然失声痛哭起来。
孔峥任她哭泣,过了好一会才慢慢起身:“现在他已经不知跑多远了,你也追不上,我松开你,你乖一点别再瞎闹好不好?”他的语气有点无奈,像在安慰一个不懂事吵着要买新玩具的孩子。
雁归抽泣着说道:“你帮得了他一次,帮不了他一辈子!”她仰躺在床上,哭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头脑一阵阵发晕。
孔峥满脸郁闷地说:“我帮他干吗?他凭哪点让我帮?哎……你这样子也太丑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用力把她脸上的泪水擦掉。
雁归面皮极薄,哪里经得起那么大力气的擦拭,脸顿时就红了,她冲他嚷:“你干什么?痛死了。”
孔峥哼了一声:“你不是很勇敢么?不是要同归于尽么?这么点痛你叫什么叫?”
雁归怒火万丈,挣扎着想爬起来,她的肚子那么大,又折腾了这么久,手上脱力,没起得来,唉一声又倒下去。
孔峥看她狼狈挣扎,突然捧着肚子笑起来:“你这样子简直像只被翻过身去的乌龟。”
雁归羞愤得几乎想咬舌自尽:“混蛋,你还笑,滚远一点!我从小到大碰到你就没好事!”
孔峥大笑之下扯到了脖子,他哎哟一声咧嘴说:“雁归你可真狠,差点咬掉我一块肉。”
雁归说:“我恨不得咬死你!快拉我起来!”
孔峥不理她,伴着她旁边躺下去,把手臂搁到她胸口上:“你遇到我才是好事,我是你命里的贵人,今天救了你呢。”
他抚摸一下她挺着的肚子,觉得有些后怕,不由得放柔声调:“你知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你会死的——一尸两命,那也太壮烈了,你又不是威武不屈的革命英雄。我说过你要怎样都可以,但是决不许伤害你自己。”
雁归把他的手拍开说:“你管得着么?”
孔峥说:“我偏要管。”
雁归继续挣扎着想起来,孔峥一伸手轻而易举地把她扳下来:“干脆躺一会。我不放心你,在底下装醉上来了,有人替我在下面撑台面,你不用替我急。”
雁归气极反笑:“我替你着什么急,你脑子坏掉了。”
孔峥侧身撑卧:“别嘴硬了,雁归,你心里有我的,不然你刚刚就不会投鼠忌器不敢跳了。你怕我坐牢对不对?我知道你担心我。”
雁归啐他一口,她说不清自己的心绪,只知道实在不愿意眼睁睁面对他,于是伸手把旁边的毯子扯了一角蒙到头上。
孔峥不管她高不高兴,一手把毯子掀开,拨拨她已经散乱的头发:“放轻松点,休息一下,我会在你旁边。你不觉得现在挺好么?你折腾得累了就像个安静的小孩子,不会有那么多鬼名堂。”
雁归尖声说:“好什么好,好个屁!”
孔峥非常惋惜地说:“你今晚怎么尽说脏话,真是的,你以前从来都很乖的,都被那个傻男人教坏了,早知道多踹他两脚。唉,太久没动手,突然发现竟然生疏了,我刚到国外那几年还跟人打架来着,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打人不能解决问题,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我就想揍他。”
他想了想,忽然又笑起来:“心理学家说人在情急之下就会有一种急中生智的勇气,果然是真的,他竟然还有脸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狗男女,真荒唐。你觉不觉得好笑?”
雁归把牙齿磨得咯咯直响:“他跑不了的,那混蛋,他比你还混蛋!”
孔峥面色一整,啪一声不轻不重地掴到雁归脸上,雁归完全怔住,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一骨碌爬了起来:“你还敢打我!”
孔峥冷冷说:“打的就是你,怎么了?你没心没肺还没脑子,我不打你还打谁?你还想怎么样?你以为你是谁?装得跟蒙着眼的正义女神似的,你得到一个鱼死网破的结局又怎么样?”
他气得又拿烟出来抽,想一想,揉碎,扔到地毯上。眼睛一瞥,看到雁归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的白金婚戒,忽然怒从心起,一把抓过她的手就把戒指撸下来,也扔到老远。
雁归大怒:“你干什么!”
孔峥鄙夷地说:“我就明明白白跟你说,你这个婚离定了!以后柳大伟决不敢单独跟你同时出现在任意一个空间,还戴着他送你的这玩意干吗?上面石头那么小,风一吹就不见,眼睛小的人看不到,眼睛大的人会看漏!就你当宝!”
雁归恨到:“小又怎么样,那是我一个月工资买的!”
孔峥说:“呸,结婚戒指都要你掏钱,这样的窝囊废你要来干吗?”
“我的事情不需要你指手画脚。”
他们两个怒目而视,像两只准备打架的鸡。
过了一会,孔峥慢慢把脸别过去,他委屈含酸地说:“你明知道我喜欢你。”
一种难以言语的滋味涌上雁归心头,被抑制的抽泣狠狠扼住她的喉咙,她哽咽着拿拳头捶他:“你怎么这么坏,你怎么这么坏,我恨死你了……我做什么你都要管,你非要气死我……”
孔峥抓住她的手怒吼:“你睁开眼睛想清楚,你的梦想是什么,目标是什么!你不觉得现在已经根本完全偏离了你预定的轨道么?你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对不对?可是柳大伟给不了你的,他那种人,爱本来就少,第一个要爱的是自己,剩下的才分给别人,你前面还有叶筠还有他妈,你能分多少?而且经过这么些事,你心里已经明明越来越看不起他,你凭什么说自己还爱着他?现在就算他回头,把自己头上打个蝴蝶结装到礼品箱里送给你,保证以后肯死心塌地跟你一辈子,难道你受得了?一个女人若不能尊敬自己的丈夫,为他折服,又怎么可能爱他?”
“雁归,你要的东西只有我给得起你。我不是那么假的人,现在若要我说为了你可以去死,我是断断不会说的,因为我做不到,我这个人绝不会对女人说没把握的承诺。但是你想想,这世上有哪个人肯为你身败名裂?肯为你放弃一切?除开我,还有谁?柳大伟他行吗?如果你一定不喜欢我,那也就算了,可你明明喜欢我,你问问你自己的心,为什么非要违背它?放着跟我的好好快活逍遥日子不过,去管那个蠢蛋?你简直比猪还蠢,比驴还固执!”
他激动异常,抓住她手也越来越紧,仿佛在质问她敢不敢反驳。
雁归怔怔地在他乌黑的瞳孔里看见她自己的脸,那是一张震惊的的脸。
第十五章 雁归 孔峥 叶筠
诺大的房间里死一般沉寂,静得甚至能听到孔峥的手表在滴答走动。雁归突然哆嗦了一下,好像被人狠狠用棍子敲了一下脑袋,头脑一阵发晕但似乎又有一点模糊的光亮在面前一闪而过,那光亮带着奇异的诱惑力让她迅速地想去捕捉。她觉得自己像一条缺氧的鱼,如果不能捕捉到那丝迎面而来的希望瞬间就会死去。
孔峥见她面色突变,顿时紧张:“你不舒服了么?是我刚刚用力太大么?你肚子疼不疼?”
雁归一掌把他推开:“走开,让我静一静。”
她陡地从床上站起来,使劲地咬住自己的大拇指以图保持镇定,她盯着那个被扔到地毯上的白金指环,它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光芒。可笑可笑,一切都是那么可笑,谁说钻石能够代表爱情,谁说情比金坚?这个戒指只是她一厢情愿的买来送给自己。刹那间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如同放电影似的在面前一幕幕放映,那么遥远又那么清晰,曾经最眩丽夺目的片段原来都是些如烟的往事,那幅艳丽的图画根本都是她一个人涂抹上去的,并没有人与她一同参与。
时间回到十二岁的那年,一个闷热的夏日,大伟对她说:“我要保护你。”她在那一瞬间跌入了一个漩涡,一个用爱编制的漩涡,接下来的十几年时间一直在那里沉浮。可她忘记了,那时候他是班长,他对很多女孩,包括雁归包括刘晓玲包括李艳,他都曾说:“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她的思绪又飘到自己从小居住的那间房间,房间狭小昏暗潮湿,为了防潮,必须在上面贴上一层过期的旧报纸。她小的时候,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在上面涂鸦。她并不是个好的画家,画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创意,总是一栋小小的房子,有门、窗、灯、床,房子里有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小孩,那是一个小小的家庭,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幅简单而拙陋的铅笔画其实就是她这一辈子的梦想,一个拥有很多很多爱的家——那也是她这辈子唯一的梦想,唯一活着、呼吸着、在现实面前没有消失过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她为那个男人付出了一切。
再接下来,就是刚刚那瞬间,她那位温和善良的王子,丢下绝望崩溃的妻子灰溜溜地、夹着尾巴逃跑了,跑得比兔子还快。当然,她知道他怯懦胆小,她一直都知道,也没指望过他能成为这世界上的枭雄,可是他就那样地跑掉了,把不能解决的事情像抛弃废物一样抛弃掉。而这个人,是她为自己选定的丈夫!
雁归突然觉得很疲倦,好像有生以来从没过这样疲倦。孔峥的话让她一直处于奋斗状态的神经突然松懈下来,这个男人真是看透了她,甚至比她更了解自己。她突然觉得精疲力尽,心在机械迟钝的跳动着,像一盏需要上油的钟。
她颓然地又在床边坐了下来。
她突然认清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幅从小描绘的眩丽蓝图并不是错的,错的是图画里的人。她把自己的梦想做成了一件美丽的衣服,然后套在自己认定的王子身上,可是天哪,她竟然弄错了,大错特错,这是多么荒诞可笑的事情啊。柳大伟这么多年与她的相依为命,竟然只是无可奈何的相依为命,她一直认定自己爱他,可他有什么值得她去爱?
“可是,”她用微弱的幻想妄图说服自己:“我怎么可能不爱他,我爱了他那么多年,他是我的一切!因为对他的爱,我才有了期盼,它支持着我闯过了那么多艰难险阻。而且,如果不爱他,我又怎么会想报复他?会为他嫉妒、发怒、乞求,甚至要和他同归于尽?”
但是无论她怎样劝说自己都没有用,就是那么一瞬间,一刹那,雁归发现自己的爱情没有了,突然消失了。
从今天下决心做这件事情开始,她就知道她与大伟已经回不了头。婚姻中如果一方有外遇,若还想维持,智者大凡会采用两个方法:一是装傻二还是装傻,如果不打算鱼死网破,大吵大闹之前最好考虑清楚。今天她既然已经开了这个头,自然也就没打算给自己和这段婚姻回转的余地。她原先设定的结局是:他身败名裂,她则带着他的孩子和自己一同死去,轰轰烈烈不留余地,可是现在整件事情完全脱离了她的控制。
雁归觉得很恐怖,失去这段婚姻并不可怕,他不爱自己也不可怕,死亡更不可怕,比这些加起来都可怕的是自己竟然爱错了人,而且这个错误一犯就是十几年。
孔峥显得有些不安,搓着手在她面前踱来踱去,几次想开口终于又忍了回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直低垂着木然坐着的雁归忽然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她仰起面孔,神色有些惨淡:“我想明白了——看来我真的很蠢。”
房间里的灯光在投射在她脸上,打出一个阴影,孔峥有些琢磨不透她的情绪,他带着试探的神色看她。
她柔顺而安静地说:“你不是总担心我想不明白么?现在我想明白了。”
孔峥并没有显出欣喜若狂的样子,他不露声色地说:“那你说来听听。”
雁归侧头想了想:“这些年里他总是控制着我情绪——我放任自己给他去控制,因为我觉得自己爱他,所以他的反反复复,让我失望又失落,这种情绪积压久了,愈积愈深,就总有爆发的一刻,如同海啸,会毁灭一切。我不是圣人,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也会想要还击,哪怕惨烈哪怕毁灭哪怕不值得都在所不惜。今天如果不是你,我也不知道会怎样玉石俱焚。其实我若真做了,日后也不见得就会后悔,但是现在没做成,那愤怒劲头过了竟然也没有想象中的痛苦难当。”
孔峥在她面前蹲下来,眼神深邃,他把她的双手握在掌心,是那种她熟悉却又久违的温暖:“真想明白了?竟然比握预计得要快些。”
雁归看着他,语气平淡:“握从7岁开始为我奶奶煮了第一顿饭以后,照顾她的责任就落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对她用尽了所有 的心力,她死的时候我本应该很伤心,可是奇怪竟然一点也不。那天晚上,我一下子想明白了一些事情,突然什么都通透了——就像今晚,也是这样!佛说的顿悟,不过如此,我的梦想,原来寄托到了有个错误的人身上。”
孔峥沉思着站起来,走去角落把一扇窗户打开一些,冰冷而迅猛的晚风顿时吹了进来,刮到他们的脸上。
“你真的懂了?”
“是!”
“你能接收这个事实?”
“当然不会像得到一件礼品那样开心,不过我还能够接受。”
“那好,照理说这个时候我不该逼你太急,可你并不是个普通女人,你的抗压能力远比一般人要强——所以,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他的步步紧逼让雁归有些吃力,沉默一会,她老实回答:“我还没想好。”
该怎么办?这么多年里她心目中最坚固的堡垒在一瞬间轰然崩塌,她真的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突然没有了目标的茫然让最坚强的神经都充满了恐惧,无论前进还是后退,地面似乎都是已经裂开的冰面。
孔峥思索着来回踱了几步:“我可以给你建议么?”
雁归有些无助地抬起头看着他。
“第一:我当然建议你离开他;第二:我不觉得不要孩子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如果我不爱那个孩子,又怎么可以保证给到他幸福?”
“雁归,你要知道,孩子身体里有一半的血肉是你的。不管你当时因为什么原因选择要他——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必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我们只要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没办法逃脱自己的责任。”
雁归看着他:“我很惊讶。”
“惊讶什么?”
“你既然爱我,又怎么可以容忍我肚子里面有别人的孩子?我该理解成伟大还是虚伪?”
孔峥满脸苦笑,他自嘲地摊了摊手:“不,我既不伟大也不虚伪,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告诉你,我很讨厌你肚子里的孩子,甚至也不能保证以后会喜欢他。但是……你知道我的身世,我妈当年如果把握偷偷打掉,她就不用受那么多苦,或许会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也或许会有别的孩子,可是她没这么做,所以这世界上有了我。我小时候很讨厌世界上的一切,可现在一点都不。我喜欢生意场上的尔欺我诈,并乐在其中,每个月会计部交来的数字报表都让我心情激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快乐无比,现在的我觉得生活很美好。可是这些我差点就享受不到——如果当初我妈够狠心的话……所以不管我多讨厌那个孩子,我是世界上最没资格让你不要他的人。”
他在雁归面前的地毯上坐下严肃地看着她:“你信任我?”
孔峥平日里在她面前总爱用玩笑的面目出现,像这样彻头彻尾的郑重其事并不多见,雁归咬了咬下唇,点头,这个时候如果连他都不信世界上也不知道还能信谁了。
“我知道你一向强势,什么都是你自己安排独立好一切,你现在可愿意依靠我一次?让我帮助你解决问题?”
“如果是好建议,自然可以参考,我不是所有时候都像你想象中那样固执。”雁归心里有些凄凉,哪个女人从生下来就会强势,谁都想做白雪公主不想做恶后,她的强势也是被逼出来的。
“去向学校提前请个长假吧,我会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办理好出国手续送你去国外待产。”
“然后?”
“孩子生下来以后再说,如果你觉得自己能爱那个孩子就留下——上帝保佑他能像你多一点,这样我接受起来不会那么困难;如果你觉得自己部能爱他,那就更好了,把孩子送去柳家,我们可以负担他的以后生活。”
“为什么要我去国外?”
“因为这样对你和你以后的生活伤害会减少到最小。”
雁归心知这是最好的安排,却难免还是彷徨,她从来都是勇敢而坚定的,但是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让她对未来的生活突然觉得没底。
“我像个踩在流沙上的人。”她低声说。
孔峥凝视她,握住她的手:“有我在,没人再能欺负你。”
雁归心中始终忐忑,迟疑着说:“可是……你会不会……”你会不会终有一天后悔?会不会辜负我的信任?这话她没说出来,但是她相信他明白。
孔峥笑了笑:“我这个人最大的长处就是我时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尤其是对女人的承诺,不能说的我一定不会说,说了的就一定要做到!我知道你从来都是靠自己,这次,你把手中的牌交给我,我不会让你失望。”
雁归轻声说:“怎么小时候不见得你有这么好?”
孔峥把她的手翻转过来,用嘴唇贴上去:“有些东西短时间是看不到也看不清楚的……不过我也不能要求你马上懂……”
雁归叹了口气:“我怎么会不懂,你说对女人下了承诺就要做到,这其实也是你对你母亲的承诺和誓言对不对?我知道你小时候受了不少苦,你看不起不负责任的男人。”
她感觉到低着头的孔峥一震,于是继续说道:“我并不是那么笨的,也不是只有你了解我,我同样知道你在想什么。”
孔峥把脸扭动一边,闷闷说道:“既然你知道该放心了?我没其他要求,只是你要记得你刚刚说过的话,已经放手的事情就不要再想,做事不能再这么偏激,你的未来将会有我一起参与。至于对不起你的人,你如果不愿意放过他,我有大把法子。”
雁归悠悠说道:“物品答应你!你说的那个人是个不相干的人了……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我还管他做什么。”
孔峥眼神中明显有些怀疑,他向她伸出尾指:“一言为定?”
雁归也伸出尾指拉了拉他:“一言为定,为一个新的开始!”
晚宴要到十点半才结束,他们两个只好从后门的消防电梯悄悄溜下去。孔峥去拿车,叮嘱雁归留在空中花园的天台:“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来。”
雁归点点头。
“你真打算回去?如果觉得不方便,我可以安排地方给你暂住。”
“我想回娘家。”
孔峥拍拍她的头:“好。”
他顺着长长的石头阶梯跑下去,忽然又停下脚步回头眨着眼看她,雁归冲他摆了摆手,孔峥对她扮了个鬼脸,一脸孩子似的淘气表情。
她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心情复杂,但是不可否认也有些轻松,以前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是她一个人拿主意,现在竟然有人为她张罗一切,这种感觉新鲜又美好,刹那间她突然有点想念妈妈,想念自己家里那张狭小的窄床。
不错,妈妈是有些偏心,可仔细想想她也并没待薄她,家里条件不好,她一样供她念书生活,里仁巷里还有些孩子考取了大学家里不给钱去读呢。她伸手把花园灌木的叶子扯了一把,也许这世上真是没什么不可以改变的。她这些年几乎没怎么想过娘家,可是现在她很想回去跟妈妈挤到一张床上说话;她曾以为自己会爱柳大伟至地老天荒,可是竟然在一瞬间发现自己一直在做一件最荒唐的事情;她从小不喜欢孔峥,甚至抗拒他,可现在……
雁归把青绿的叶子在手中揉碎,现在……,她秀丽的唇角上泛起一个细微的笑容,孔峥,顽劣嚣张的孔峥、多情任性的孔峥、英俊霸道的孔峥,为她可以付出一切的孔峥,那真是个不可思议的男子,一会像个孩子似的讨她欢喜一会又化身成英雄来保护她。而她这个傻子,竟然一直看不到他的好——和他一起开始新生活,似乎真是个不错的提议。
想到他,又不可避免地想到柳大伟,真的就这么放过他,让他与叶筠双宿双飞?冬夜的微风清冷,呵气成霜,她抱住胳膊,算了,这个时候心情不错,有些问题她决定暂时不想。
忍冬灌木丛突然一阵轻微摇动,雁归后退一步:“谁?”
有个身影慢慢转了出来。
雁归面色沉了下去:“是你?”
橘黄的路灯下,叶筠手持一杯酒摇摇晃晃站在她面前:“不错,是我,我估计你会从这里出来,已经等你很久了。”
她穿着红色香奈尔套装,窄裙,黑色高跟鞋,细腰丰臀,曲线完美,但或许因为酒宴时间太长,又或许酒精的热力散发到脸上,精致的妆容已经有些残退,轻描的黑色眼线褪了一点到眼角,越发显得眼睛黑得惊人。
雁归瞥了一眼花坛的石凳上,石已经空了一半的酒瓶:“看得出来,可我找不到你等我的理由。”
叶筠懒洋洋地说:“理由?当然有,有句话我三年前就想告诉你,却一直没机会:我真的很讨厌你!”
雁归眼角微微一跳,这世界果然是荒谬的,面前这个女人,抢了她的丈夫,唆使他抛弃怀孕的妻子,现在却理直气壮地站在妻子面前告诉她自己讨厌她;而那位丈夫也和她一样搞笑,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忠,情急之下反而诬陷妻子与其他男人有染。
雁归回答她:“你们——你和柳大伟这对男女果然是一对极品。”
叶筠吊儿郎当地点点头:“看来你也很讨厌我,对不对?从第一次见我就开始讨厌,你觉得是我抢走了他。”
雁归淡淡说道:“难道你指望我喜欢你?你喝醉了,离我远点,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今晚我不想闹事了。你应该庆幸,这对你们只有好。”
叶筠仰头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顺手把玻璃杯扔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她大声说:“我才没醉,醉的人是你!你醉了十几年,偏偏还不愿意醒。”
“我今天清醒得很,所以更不想见到你,免得破坏心情。”
“怎么?放弃了?放弃你矢志不渝的爱情了?这么快就肯放手可不像你的作风啊。”
雁归望着一地的碎玻璃渣和醉醺醺的叶筠心中有些警惕,她绕过去把空酒瓶拨到一边在石凳上坐下:“许多事情没有弄清楚以前都显得很荒谬,等清楚了发觉也不过如此,我看透了而已。”
叶筠的眼睛落在她披着的外衣上面,那是孔峥的西装,她了然地笑了笑,也走过去紧伴着雁归身边坐下:“一个女人肯那么快酒不回顾以前,无非是有了更好的选择,看来孔峥做了你的好参谋。他果然得偿所愿,我就知道,他是不可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他那个人从没为女人这样出过手,你若不能把你的一生一世还给他,他怎会善罢甘休?你知道在美国的时候,他的绰号是什么?‘疯子’!他为了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惜用尽一切手段。”
雁归冷冷斜了她一眼:“你话很多。”
“我只是恭喜你,同时也想告诉你,你们两个果然是天生一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都觉得自己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支配其他人的命运。”
她们两个亲密地坐在一起低声细语,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还以为是两个闺中密友在谈女儿家的心事。
但雁归说的是:“女人还是不要怨的好,一怨就很难看,你看看自己这张脸。”
叶筠咯咯笑起来:“你现在以胜利者的口吻跟我讲话?你凭什么总是对人摆出这副嘴脸?以前这样现在也这样。”
雁归说:“我没胜,你也没败,我和你的看法相同,柳大伟和你也是天生一对,我不要他了,你要就给你好了。”
她们离得这么近,雁归可以看她看得非常仔细,实事求是的说她的五官真的很美,这样的尤物自己是比不过的,这样的不要脸只怕自己也比不过。她忽然恶意地想:“我干嘛要跟她争?柳大伟的软弱自私跟她的骄傲任性恰好凑成一对,就让他们郎情妾意好了,他们两个在一起,以后有的是好日子过。”
叶筠听到柳大伟的名字,眼睛里流露出追忆往事的朦胧:“大伟……你知道吗?他那时时我们学校的才子,温文尔雅,细腻温存,我们俩演英语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不知道有多少女生羡慕我,我当时幸福得要命……”
雁归冷冷说道:“你们可以继续演,演一辈子,现在不会有人阻拦你们了,不过最好换一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可是要命的悲剧。”
“你不用冷嘲热讽,你并不是完全的受害者。如果不是你用那些手段,赶尽杀绝,现在我和他或许会过得很好,当然也或许因为性格不合已经分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一定会有个开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让我们两个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可以为你的梦想去奋斗,但是凭什么把别人的幸福也一起牺牲掉?你不觉得自己的手段很卑劣么?”
雁归有些不耐烦:“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卑劣,但是觉得这个问题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他的一切与我已经无关,我会速速与他办妥离婚手续,你们俩个可以得偿所愿。”
叶筠点头:“当然,你现在已经另有新欢,你已经找到你真正的另外一半。”
雁归懒得与她费口舌,干脆不吱声了。
叶筠却不依不饶:“我很喜欢看《大话西游》,尤其有一段,我刚跟他分开的时候曾经反复看——就是至尊宝昏迷,念了白晶晶的名字八百多次,念紫霞的名字一千多次那段。那时候我会想,我如果做紫霞你就是他心里的白晶晶,他爱我或者多一点,但是你占他生命十几年光阴,这份情谊也没人可以取代。所以……你以为我会选这样的男人做我的终身伴侣?你以为经历过这样的背叛我还会相信男人?这世界上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你那么勇敢。”
雁归静静地看着她,她很奇怪,这个女人为什么像祥林嫂一样一厢情愿地认为别人想听故事?她难道不知道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
“他几个小时前从我身边跑过去,满面慌张,他害怕极了,那个可怜的男人,我突然很想为他讨一个公道,毕竟他是我第一个爱上的男人,也是最后一个,他是我的一个纪念。我更想为自己做点什么,你这个强横霸道的女人,改写了我们两个的命运,凭什么我们都要痛苦挣扎,而你只需流几滴鳄鱼的眼泪就能脱胎换骨重新开始?雁归我告诉你一件事情……”
雁归看着得意洋洋的她,忽然打断:“你不用告诉我,我也不必知道,因为我从没打算跟你做朋友。”
叶筠嚣张地把脸凑过来:“你怕了?你怕知道事情的真相,你现在全心全意信赖的那个人——孔峥,他在美国,有很多女人,那些女人都很爱慕他,见到他的车就会尖叫……”
“你这样的挑拨很拙劣,我甚至有一个丈夫和即将出世的孩子。”
“不,我要说的不是整个,孔峥爱你,无庸置疑,你在他心中独一无二,不然他也不会对你下这么多功夫,他决不是个肯浪费时间的人。不过你不奇怪?我在他身边这么久,我们都是成熟的男女,可我们一直什么都没发生。”
雁归别过脸去,表示不感兴趣,叶筠却不管她乐不乐意,凑近跟前,向她附耳悄悄说了一句话。
雁归默默凝视她,瞳孔像猫眼似的猛然收缩,她原本是打算放过她的,可她偏偏不肯放过她。雁归的心轰轰烈烈地跳着,眼角一瞥正是手边的玻璃酒瓶,电光火石间,她一手扯住叶筠的长发,一手操起酒瓶砰一声重重在石凳角边敲碎。
叶筠尖叫一声刚想挣扎,陡然觉得面颊一凉,雁归冷冷道:“再动我就花了你的脸!”
被敲碎的玻璃瓶尖锐边角正抵在叶筠的颊上,她看着那锋利的边缘在灯光下闪出寒光,酒醒了大半,果然不敢动了:“疯子,你这个疯子。”
雁归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都说了让你闭嘴,你非要逼我!这几年你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现在,告诉我你刚刚说的话不是真的!”
叶筠虽然害怕得微微颤抖,却依然嘴硬:“你有种就划下来!你花我的脸我也要说,千真万确!虽然我佛慈悲,不过那也要看对方是人还是鬼,你根本就是个魔鬼!你有双恶魔的眼睛!”
雁归掩饰不住眼底的怒气,玻璃轻轻地顺着叶筠姣好的面庞往下滑动,一条像蜘蛛丝般细微的红线慢慢浮现。
叶筠终于忍受不住这种煎熬,哇一声哭起来:“你还想怎么样?你已经毁了我一次……”
雁归望着她,几年前自己大义凛然对钟爱说的话在脑间一闪:如果我是你,要报复也要找李政!她怅然松手,酒瓶从手中滑落到地上,顿时碎裂成无数晶莹星芒。
叶筠跌跌撞撞地站起来,顺着石头楼梯就往下跑,雁归看着她的背影,手紧握成拳,指甲一直陷到肉里,让她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脑中却是一片空白。
不可能!不可能是这样!她可以放了她,但是她必须问清楚真相。
她像条猫似的追上去:“你站住!那不是真的!”
叶筠听到后面雁归的声音,觉得恐怖异常,她本能地把身子往旁边一闪,雁归原想要去搭她的肩,被她一拨,没能刹住脚步,骨碌碌地顺着石阶一直滚了下去。
雁归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她下意识地护住肚子,等能够思考的时候身子已经重重摔到了阶梯最下一层的冰凉地面上,肋骨小腹发出剧烈的疼痛,像波浪似的袭来,她感觉到一股热热的液体正从身下流出来。
雁归仰望着天空,满天星星亘古不灭地闪烁着,像一个人的眼睛。
“孔峥!”她用全身力气叫出了一个名字,但是在寂静的夜空里那声音低得几乎像耳语。
第十六章 雁归
雁归昏迷了两天,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猛然看上去几乎像个正在酣睡的柔弱婴儿。她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不过偶尔也会有神智清明的时候,这时她会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耳语:“嗨,醒来,雁归。”
死亡从未离她这么近过,她几乎没有力量去与它抗衡,而那把温暖声音的主人却显得如此强大,当他的手轻抚过她的面颊时她觉得死亡与恐惧都会悄悄远离。
“孔峥……”她叫出他的名字,她从未如此需要过一个人在身边。
马上有人回应她:“是我,我会一直陪着你。”
雁归晃晃悠悠的心落了地,再次陷入昏睡前她迟钝地想,原来是他,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人竟然真的是他。
她真正醒来后才知道自己那晚有多危险,雁妈妈心有余悸地说:“当时我们吓坏了,败血症、子宫破裂、休克,医生都觉得你不行了,还是孔峥有办法找了最好的大夫给你会诊。”
雁归歉意地看着母亲:“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雁苗恼怒得很:“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从楼梯上跌下去的?”
雁归静默一会说:“我不小心。”
雁妈妈惋惜得掉眼泪:“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你差点送了一条命,还有那个孩子,是个已经成形的男婴。”
雁归把头低了下去,雁茴一把把妈妈拖出病房:“妈,这事你就别说雁归了,我们去找柳大伟算帐!”
雁莱这时已经是二十出头血气方刚的山年郎,听大姐这么一说,顿时撸起袖子就要抄家伙去为二姐讨公道,雁归听到动静在病房里断然喝道:“你们别闹了,让我安静一下。”
她把脸埋在被子里,一股医院特有的味道直冲进鼻端让人几乎想流泪,她心中不是不感慨的,家人就是家人,血缘关系摆在那里,平日里她再怎么不忿,到了关键时刻还是他们跳出来为她出头。
雁归这次摔倒疑点众多,当事人叶筠对当时情况的描述显得很不可思议,因此来看她的人里除开同事、家人、邻里、还有警察。
在她昏迷的时间里,她周围的人已经可=受到了警察的盘问,大家众说纷纭。
丈夫柳大伟:“那天晚上为什么不跟她一起回来?因为我有事,所以提早走了。叶筠?我和她不熟,只是大学同学而已,不过她决不是那种会故意伤害一个孕妇的人,我相信她!不熟为什么还这么肯定?没有原因,我就是相信她!她做人磊落,不会耍手段……算了,这个问题我不想说。失去孩子可不可惜?当然可惜了,你们说的什么话!”
当晚和雁归大伟同桌的某位太太说:“头先那个年轻男人一直和以为很漂亮的红衣小姐聊着天,挺亲密的,我以为他们是情侣,还觉得挺般配。不过后来那位先生的太太挺着肚子也过来了,红衣服的就一直瞪着她,好像要吃人似的。男的呢当场脸色都变了,吃饭时也一直阴沉着脸跟太太吵架,他太太脾气倒是好,一直陪着笑,没想到那男的竟然把一碗滚烫的汤泼到自己太太身上,唉,怪可怜的,大肚子的孕妇站在那里,一副想哭又不敢哭的样子。”
雁归的同事李老师:“那个女人说雁归不小心?不可能!她那么爱那个孩子,从检查出怀孕开始就一直穿防滑的平底鞋,怎么可能不小心?她丈夫也认为她不小心?瞎说!我倒是不觉得他有多期待孩子的降临,他甚至都不陪她去产检。”
大伟的上司露易丝说:“我一直认为柳太太是个非常优秀的女性,对于这件事情我们全公司都感到非常遗憾,但是因为当时我不在现场所以没有任何权力说什么。对,柳大伟先生现在任职于我们公司,不过我想他可能并不适合继续留下来,今年合同期满人事部门提交给我的名单里没有与他续约的名字。原因?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问题。”
雁妈妈咬牙切齿:“是柳大伟!肯定是他和那个女人合伙干的,我问过柳大伟的同事,他们都说他和那个女人不只是同事那么简单!他现在混得比以前好,瞧不上我家闺女要做陈世美了,也不想想当年我们家雁归是怎么对他家的。”
孔峥作为当晚宴会的主人也必须出来表态,但是他显得心情不佳:“雁归与柳大伟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叶筠是我的下属,所以我的立场很尴尬,实在不方便讲什么。叶筠和柳大伟的关系?嗯,我知道,他们是大学同学,所以前不久他们合作了一个case,大概有几个月时间朝夕相处。有没有可能日久生情?笑话,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八卦周刊的记者!不过有件事情实在是不吐不快,也算是句公道话,前不久我收到叶小姐的调动报告,她要求调回美国总部,听说大伟准备与她一同前往,但这些只是道听途说,做不得准。”
甚至连柳大妈都不能确定事情的真相,雁归检查出孩子时大伟的态度让她有些心寒,突然冒出来的神秘女子和众多的风言风语更加让她心生疑惑,她流着泪说:“家门不幸,如果雁归真有什么三长两短,又的确跟我儿子有关,我就当没生过他!说到底,是我柳家没福份……”
最后问到雁归,雁归安静地靠在病床上,一张小脸雪也似的白,她慢慢把手伸向腹部,轻轻抚摸一会,细细说道:“不关她事,是我自己不小心。那晚天气冷,我急着回家,下楼梯的时候太快所以跌倒了……请你们不要再追究。”
因为病中清减的缘故,她的脸颊消瘦下去,愈发显得眼镜乌蒙蒙的大,满眶泪水只在眼眶里打转,似乎碰一下就要簌簌落下来,但终于又忍住,她把头别过去:“我累了,请让我休息一会。”
年轻的女警出了医院,叹息一声:“这件事情疑点太多,哪里是普通跌倒,简直就是一起谋杀未遂案!”
她的同事附和点头:“现在的女人真不知道怎么了,为了保住可怜的婚姻,宁愿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她以为放过第三者自己就能赢回丈夫欢心,其实无异与虎谋皮。”
女警怒道:“哀其不幸,恨其不争!”
那个孩子没能来到这个世界,再医院和警察局的记录里,是因为他的妈妈不小心滑了一跤。雁归原来想放弃的复仇计划阴差阳错地执行下去,只是结局已经荒腔走板不在她预料之内。
修养过后的雁归二话不说与大伟办了离婚手续,红皮本换成了绿色。
大伟出了法院大门,拿手指一直戳到雁归的脸上:“雁归,我真是看错你,你怎么能狠成这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故意诬陷叶筠,让人认为是她推的你,其实根本是你自己不想要这个孩子!公道自在人心,你以为你的阴谋能得逞?”
雁归看了看自己鼻子尖上的手指,一把用左手拨开,右手毫不犹豫重重一耳光甩过去:“柳大伟,你给我听好了,我雁归这辈子不欠你什么!你凭什么指着我说话,还配跟我讲公道?你再多一句废话,我反身就去法院告你和叶筠合伙谋杀我!”
她几乎用了全身力气,手被震得发麻,大伟脸上顿时起了五条红印子,当场呆若木鸡,他习惯了雁归这几十年在他面前伏低做小,那晚上雁归的反常他始终认为她是被鬼付了身,现在才发现自己是真真正正完全不了解她。
他只得强做镇定地看雁归一眼,然后慌张离开。雁归傻傻地看着那个绝尘而去的男人,满面凄然,她曾经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他,怜惜他,她曾经以为他们会白头偕老,但是终成陌路。
爱情,始终不是一个人的故事,一个人再怎么努力,另一人若总朝着相反的方向,结果也只有南辕北辙。
离婚第二年雁归嫁给了孔峥,正好是游乐城竣工的时间。
其中很有些波折,可知道父亲撂下狠话:“小子,别以为你的江山已经坐稳了,能给你我就能拿回来。”
孔峥回敬他:“我至目前为止还是姓孔——而且这辈子也没有打算改,如果你还想有个孙子继承你的姓,就让雁归进门。”
儿子羽翼已丰,多说无益,老爷子气得当场被送进医院。
雁归一直静静坐在他们中间,看着两个男人为她剑拔弩张也不讲话。
事后她问孔峥:“对了,你怎么没改姓?”
孔峥白她一眼:“还不都是因为你!那年你耍阴谋诡计,老头子把我弄出国,当时正在办更名手续没来得及改。到后来我回来,自己又不想改了。”
虽然老爷子拒不与雁归说只字片语,但是不管这么样,她总归是进了那张门了。在一片恭贺声中,她不但搬出了里仁巷,还搬进了C市最豪华的半山别墅。
雁归一方面觉得对老人家过意不去,另一方面觉得游乐城原定的名字实在太傻,因此提议改成“SKY之城”游戏俱乐部,K是孔峥,Y是她,至于S是因为孔峥父亲姓苏,孔峥采纳了她的建议。
婚后刚开始那段日子过得不怎么舒心。孔家房子大,人的心气也高,除开孔母和孔峥几乎没人与她说话。
他们三个人闲时坐在一起聊天,孔母握住雁归的手说:“我打小看着你长大,不知道有多喜欢你,那时候我们家也只有你肯来坐坐,当时我就想,我家孔峥如果能娶到你做媳妇儿就好了,没想到这傻小子还真有这个命。”
雁归看着眼前这依然风姿绰约的妇人,着实觉得她多年的辛苦不易,于是说:“妈妈这些年辛苦了,所谓养儿防老,我们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您。”
孔峥一边看着她们上演苦情戏忍不住插嘴:“她那时候来我们家是干什么你忘了?是送老师请家长的通知单好不好,每次雁归一来我就要挨你的笤帚。”
两个女人的冷冷目光嗖一下像暗器似的射向孔峥,他连忙拿张报纸遮住脸:“我看新闻,你们接着聊。”
但这样的欢乐时光不多,大家庭的规矩多,闲杂人出入也多,哪怕孔母扶正多年依然不怎么为夫家的亲戚看得起,时不时就要被冷嘲热讽几句,更何况新入门的雁归。老派的女人法子不多,孔母还是拿着当年的忍劲,一味谦简恭良让,越加滋生了别人的嚣张气焰,那些来打秋风的亲戚不像是来蹭好处的,倒像是来要债的,说话尖刻,一开口简直能把入室的贼都吓走。
话说他们婚礼前夕某天,孔峥拿着一堆婚纱图片和雁归坐在露台上一起挑选,马上就有人说风凉话。
“你们年轻人讲新潮,可是有些规矩只怕还是不懂。”
雁归连忙抬起头请拿过来串门的婶娘请教。
“这结婚呢,头次是要穿白纱的,第二次可就不兴了,婚纱之所以是白色,因为它代表的是纯洁,都结第二次了,怎么还敢穿白纱?还有敬酒时候的礼服也不能用大红,顶多是粉红。这些都是规矩,我可是好心才提醒你们。”
孔峥一拍手,恍然大悟:“对啊,婶婶提醒得对!这些婚纱这么俗,穿上跟跳艳舞似的,哪配得上我老婆,太不纯洁了。嗯,还是去米兰定做比较好!雁归,你等下,我去打电话联系。”
雁归低下头,微微一笑,其余人等皆诧异无声。
事后的一天中午,雁归帮着孔母插花,孔母惴惴不安地同她说:“雁归,不是我不心疼你,那个婚纱的事情……”
雁归一边低头修剪枝叶一边回答:“妈妈,我既然嫁过来了,就一定听丈夫的。他如果说不穿白纱我就不穿,他若说要穿我就一定穿,我是嫁给他,又不是嫁给旁的人。”
孔母不禁怔住。
雁归心平气和地说道:“我有很多朋友总是抱怨跟丈夫家里关系相处不好,我就想,有什么不好相处呢,大家都是人,将心比心,你对我好我也掏心窝对你好,你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但如果真是有人存心挑剔我麻烦,那就不去将就好了,我只用将就我要将就的那个人。”
她把修剪好的插花递到孔母面前:“爸爸最喜欢火鸡,不如妈妈送去爸爸书房?我们不是千手观音,做不到面面俱到,所以只怕难讨所有人欢心,就像这盆花,也不见得所有人都觉得好看,关键是要讨丈夫欢喜才好。他欢喜了,一句话自然抵别人百句。”
孔母顿感自己已经落伍,为之折服。
这种不受待见的情况一直维持到婚后,孔峥此时已经是家族里的实际掌权者,没人再记得他的身世,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的成就大了,别的东西人们自然会自动忽略。但是这天下是孔峥打的,大家虽然可以忽略孔峥的出身,还不至于宽容到包庇到他母亲和妻子,雁归默默看在眼里,一直按兵不动。
直到有天又是一窝三姑六婆来她们家打牌,要烟的要茶水的要糕点的,使唤了保姆不够还要使唤孔峥的母亲,继而有人口无遮拦地笑:“这孔峥做生意出奇制胜没得说,挑媳妇的眼光也是剑走偏锋,多少好人家的女孩儿不要,偏偏死活找个结二头婚……”
又有人接口:“他们一家子都这样……”
这时雁归正好下班回来,听了这话,把包往沙发上重重一掼,大声对保姆说:“今天少爷出差,准备三个人的饭菜就够了,多了浪费!”
打麻将的女人们顿时愤怒了,其中一个站起来大声嚷道:“雁归,你是怎么待客的?”
雁归回答:“我们家只招待尊重主人的客人。”
又一个更加老字辈而且说话更为刻薄的某姑跳出来:“雁归,别以为进了这张门就真的是这里的女主人了,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出身!”
雁归一字一板、正义言辞地回敬她:“我没什么出身!我就是里仁巷里长大的一个普通孩子,是不是从里仁巷里出来的媳妇就要受到你们的非议?我娘家没钱,但是我们不偷不抢,认真生活,我爸爸妈妈辛苦工作把我养育成人,现在我的职业是小学老师,我的学生和家长都很尊敬我!你们凭什么看不起我婆婆和我?我婆婆守了十多年等到她挨的人,她儿子争气孝敬她,以后我也会这样。至于我,是嫁过一次人,但是我遇人不淑,现在改嫁了,嫁了一个好男人,难道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妇女不能二嫁?你们是我的长辈,做长辈就要有做长辈的样子,对晚辈要爱护提携;你们在这里做客,做客人也要有做客人的样子!现在你们侮辱欺负我和我婆婆,等同侮辱我的公公和丈夫,侮辱这个家庭的主人,这样的话以后请不要走进这张门,我们全家都不会欢迎你们!”
她精神奕奕,双目炯炯有神,正义凛然的眼光所到之处无人敢与其交锋,全场鸦雀无声,过了不知多久,传来一阵清楚击掌声。
事后他对孔峥说:“我倒是看错了这姑娘,看来你的眼光还是不错,这女孩有胆色,够资格做我家儿媳妇!”
孔峥关上门同雁归说:“我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以为你还能忍得久一点,你以前胆子虽然大,但还不至于这么嚣张。”
雁归笑笑说:“或许我有以毒攻毒的天赋。”
孔峥捏她的脸:“你本也不是吴下阿蒙。”
雁归嗔道:“你又不能时时刻刻在我身边,我这叫自立更生,为你省却了多少后顾之忧,你只需在前方冲锋打战,无需担心后院失火,该怎么表扬我?”
孔峥嬉皮笑脸:“我的全付身家都已经交托到你手,你还想要怎地?”
雁归和孔峥夫妻关系极好,人前人后都很恩爱,孔峥哪怕工作再忙每天必与她通n多个电话,晚上他们时常会关了房门嬉笑玩闹,孔峥甚至买了最新款的电动游戏机陪她玩。他们两个空时窝在一起双打魂斗罗,雁归不太会玩,总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操纵的角色悲惨死去,看她一脸凄楚,孔峥便会得意地笑出声来,同时对雁归露出鄙夷的神情。雁归气不过,趁孔峥玩超级玛丽飞跃峡谷时按暂停键,孔峥玩的那个红色戴帽子的胖胖小人只好尴尬地停在半空中,她再按下开始键,小人就咕咚一声掉了下去,孔峥目瞪口呆,等反应过来雁归早已经偷笑着躲到露台的窗帘后面去了。
孔母进来叫他们吃饭,看他们在房间里追打嬉闹,只得摇摇头:“真像对小孩似的。”
雁归这辈子的日子也没过得这么舒心过,她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幸福,什么叫梦想的实现。
这天孔峥打了球回来,雁归放水给他洗澡,过一会他披着浴袍出来一边用毛巾擦着头上的水滴一边说:“你猜我今天在球场遇着谁了?”
雁归说:“谁?”
“露易丝,柳大伟原来的老板。”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在床边坐下来:“露易丝还挺记挂你的,跟我打听你 的消息呢,要我代她向你问好……对了,顺便也提了下柳大伟,他日子过得很糟,还住在里仁巷。那小子以前升得太快,不知多少人等着看他出错,露易丝一不喜马上有人踩,不但没分到房子,公司也没有再与他续约。现在失业了,口碑也不好,这行的大公司再用他只怕有困难,小公司要他屈就简直是要他命了。”
雁归没说话,从他手里接过毛巾,跪坐在他身后帮他擦头发。
孔峥有些感叹:“柳大伟这辈子只怕是站不起来了,再想振作很难——其实以前如果不是你一直顶着他,他靠自己还真没站直过,他那种性格的人是受不起磨难跟挫折的。对他我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不安分又没本事竟然还走错路,总是不甘心,觉得还有更好的在前面等着他,The gnass is always gneenen。人不满足现状是好的,但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
雁归从背后伸出头去:“嗯。给我开电视,我要看韩剧。”
孔峥忍不住好奇,追问:“你难道没有一点感慨?”
雁归说:“我有什么好感慨的,我一局梭哈已经由输家变成了最大赢家,他关我什么事?那些东西我才懒得听呢。”
孔峥悻悻说:“韩剧有什么好看的,难道男主角比我帅?眼睛一个个那么小。”
雁归诘一声笑起来,用手去揉孔峥的脸,他这段时间常去打高尔夫,皮肤晒黑了一些,愈发显得阳刚健美:“你像张东建……别吵我,我要看人家怎么谈恋爱。”
孔峥看看穿白色吊带睡裙的她,双目晶莹,不由得眼神一暗,忽然把她扑到在床上:“张东建是谁?不许那家伙做我们的第三者!看人家谈恋爱,不如我们自己谈。”
是夜,雁归口渴醒来喝水,她开了床角一盏小小台灯,昏暗的灯光照到孔峥脸上,他皱皱眉头含糊地吱呜一声把脸背过去。雁归笑一笑,帮他被毯子盖好,自己则像八爪章鱼似的钻进去从后面紧紧抱住他。
靠着他宽阔的背脊,她心里暗笑,这家伙竟然还试探我。
柳大伟在她生命里这么多年,说忘记得一干二净肯定是假话,但那个人真的已经与她无关,就像是茫茫旷野中偶遇的一个路人而已,或者说陌生人也不为过,现在她的心里真是只有孔峥一个了。
“你最重要,我爱你。”她拿手指在孔峥的背上轻轻划字,嘴角微微弯起来。
当然是最重要的,不是最重要的人和事又怎么值得她费如此大的功夫阵仗?
终曲
离婚那日天气晴好,灿烂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撒落下来如同碎金,身边车流缓慢,雁归揣着离婚证书在城市间穿梭,或许是天气让她的心情回暖,她兴致盎然地逛了会商店,买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塞在手袋,抬头看时发现自己晃到了天翔国际楼下。
思忖一会她拨了个电话给孔峥:“我在你楼下,我们见个面?”
孔峥犹豫片刻:“现在?”
雁归说:“就现在,你正好也差不多该下班了。”
“那你上来吧。”
雁归上了顶楼,推门进办公室,看见孔峥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一盘录像带。
时值四月,孔峥穿一身简单白衣,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见她进来并不抬头,雁归毫不介意,大刺刺地往旁边坐下去跟他一起观看。
过了半晌,雁归点点头:“不错,画质清晰,拍摄的角度也好,你们大厦的监控设备物有所值。”
屏幕上播放的正是晚宴当晚她与叶筠在一起的画面,从叶筠出现到两人交谈争执,最后是雁归推人乃至自己不小心摔下石梯。
雁归问他:“我昏迷的时候警察摆明怀疑叶筠做了手脚,你为什么不拿这盘带子给她做证?”
孔峥直听到雁归问话,才懒洋洋地嗤鼻道:“她说不该说之话,做不当做之事,我没落井下石就已经很对得起她了,还给她证明清白?”
雁归单刀直入:“你在医院守了两天,知道我脱离危险后就再没出现过,可见你心虚,看来她说的是事实了?”
孔峥凝视她的眼睛,坦白说道:“是,因为我还没想好该怎么面对你,我不想再对你撒谎,但我更不忍心对你说真话——你全心全意地信赖我,愿意把后半生交托到我手上,所以听了叶筠的说辞之后才会惊慌失措、方寸大乱,可见我在你心目中分量之重,但偏偏却又是我让你失去了这么多,对你,我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迟早要给你一个交代,不过正好,今天既然你来了,我索性把这件事情的始末全都告诉你。”
他起身拿了枝烟,却不点燃,只是把打火机在手上绕圈玩弄:“叶筠自幼家境良好,长像又出众,一直顺风顺水,身边追求者无数。念大学时碰到柳大伟坠入爱河,她喜欢他的理由和你差不多,也难怪,那是柳大伟在学校里才气逼人,虽然家境贫寒却正直向上,对女伴又温柔体贴,是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当时自认为与柳大伟之间有着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火花,一直等着他来表白,结果一等就等了两年,直到快毕业也没见他的动静。她着了急,因为这时候家里已经在替她联系出国事宜——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欣赏叶筠那个人,她胆子大又热情,勇于争取,山不来就她她就去就山,干脆主动去向柳大伟告白。她当时决定,如果被拒绝,就死心出国,如果两人成了,就推了出国的事,和柳大伟留在国内发展,结果那天她得偿所愿。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他们第一天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之后,你就横刀夺爱,让她败得一踏涂地。”
雁归静静问:“然后?”
“然后?”孔峥笑了笑,轻描淡写道:“然后她羞愤难当,去了美国,在哪里呆了半年,接着发觉自己不对劲。美国也有不少男孩向她示好,但她却厌恶男性,男人一对她说甜言蜜语她就起鸡皮疙瘩,马上联想到背叛,反而对女性,尤其是失恋女子特别容易心生怜爱,她大感诧异,为此特地去看了心理医生。”
他似乎觉得无聊,终于啪一声把烟点燃,吸了口继续说:“其实我倒不觉得同性恋爱有什么不妥,爱就是爱了,只要你自己觉得好,管别人怎么想。可叶筠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她想回国,这个事情家里是断断不能允许的,不说她家里,她自己也过不了这关,受了二十几年正统教育,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这么离经叛道,她觉得很痛苦。什么事情都必须有发泄的出口,我陪她喝了几次闷酒以后,她终于把责任归结于柳大伟和你身上。”
雁归望着面前袅袅升起的淡蓝色烟雾最终徊转飘散,这段时间积压在心中的疑问如同那烟雾也正拨开天日,她的心怦怦直跳:“所以你帮她设局报复我们?”
孔峥摇摇头:“你傻的么?我怎么会这样做,也犯不着帮她设局,我们只是各取所需。当时我送她一句话,解铃还需系铃人,她应该再跟柳大伟聊聊,这个结由他系下,或许他能够解开。”
雁归狐疑:“那她现在人呢?你不会杀她泄愤了吧?”
孔峥露出被她打败的神情,讪笑:“我也就小时候爱打架,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不跟黑社会打交道——她回美国去了,事情既然已经完结她还呆这干吗?”
雁归心内翻江倒海地翻腾着,血几乎要冲上太阳穴,这个人这么轻易地毁了她的婚姻,却还这么神色自若!她气极败坏一抬手把茶几上的烟灰缸扫到地上,烟头烟灰落了一地:“为了你的一句话,我失去了什么你知道么?你的一句完结就毁了我的一切!你怎么可以这么理直气壮?”
孔峥一点也不惭愧:“也许我的方式错了,可我不后悔,我一定要得到你。”
雁归愤然说道:“得到我?说得轻松,就像一个孩子要得到一件玩具,可我不是一样东西!还跟我说什么抢小孩的故事,你看看你自己做的,难道就不怕老天霹雷打死你么?”
孔峥振振有词:“我很早以前就跟你说过真金不怕火炼,如果你和柳大伟真的那么和美,那么不管我用什么伎俩都拆不散你们,又或许我看你真幸福会心软,问题并不是那样。现在只是一个叶筠他就这么摇摆不定,以后你们婚姻里再有任何波澜,你将是他第一个推到风口浪尖上的人。所以不管是为了你还是为了我自己,我都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是应该早把叶筠弄走,她害你吃了这么多苦头,丢了那个孩子不算还差点送了命!”
“难道你没有责任?别说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你!”
孔峥恨恨说道:“我最大的责任就是没搞清楚女人变了同性恋也还是女人,照样心胸狭窄!她见自己变不回女人了,妒恨你,故意把你拉下水。”
雁归被他气得脸色发白,咬着下唇说不出话来。
孔峥吁一口气:“现在你都知道了,事已至此,你决定怎么做?”
雁归冷笑一声:“你有钱有势,咬人生便生要人死便死,我这种平头老百姓能拿你怎么办?只希望不被气死。唯一能比的就是跟你比命长了。”
孔峥叹口气,靠近她一点,见她没闪开又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拖长声音低低叫她:“雁归……”
雁归看他顷刻间便翻脸装出一副孩子气似的讨饶表情,心里像有个小耗子在挠,这个人,这么歹毒,一会装小孩讨她欢喜一会扮正人君子要带她逃离苦海,却原来一直这么阴毒地算计着她,他就这么认准了能把她在手里攥着,认准了她不能逃出升天去?他说“事已至此,你决定怎么做?”根本意思就是“事已至此,你还能怎么做?”是了,对付这种人只能用比他更歹毒的法子。
他倏忽笑了笑:“对了,还有一个办法,你这人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如果我永远不让你得到,你是否会惦记一辈子?”
孔峥把两条修长的眉毛拧起来:“不要这样……你这不是和我赌气么?我们两个这么像,做事情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你一定可以想明白的,对不对?这事情并没错,错的只是其中一个小小误差,你何必为了这个小失误来节外生枝?”
雁归点头:“我能理解,但是不代表我允许自己被人算计成这样!”
她做势起身要走,孔峥一把拉着她:“我知道你恼怒我,累你没了那个孩子,可这真是个意外,失去了的已经失去,说明你跟那孩子没缘分,以后我们也能有的……”
雁归甩开他:“我们也认识这么多念头,以后估计再见的机会不会很多,今天我陪你喝一杯,以后大家桥归桥路归路,我也不妄想能从你这里讨什么公道,就当不认识。”
孔峥原地站着不肯动,雁归不理他径自走去酒柜,到了两杯酒过来,递一杯给他,自己拿着另一杯抿一口。
孔峥拿手指在酒杯边缘划圈圈:“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消气?我什么都答应你。”
雁归喝道:“快喝!”
孔峥显出委屈的神情,一口将酒杯里的酒喝掉,犹自挣扎:“你听我说……”
雁归见酒杯空了,瞳孔微微一缩,满意地点点头,转身在房间里游荡,她走到孔峥的游戏室推门进去:“怎么多了张床?你不是说这里不能放其他东西么?”
孔峥也跟着走进去:“嗯,这段时间比较忙,我让秘书加了张床,有空会在这里眠一眠。”
“你不玩多米诺了?”
“近段玩的比较少。”
“上次我砌的那幅呢?我今天想砌完。”
孔峥抬腕看下表:“不如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你现在的身子要好好补一补,改天砌好不好?”
雁归不理他:“去把那幅图的蓝本找来给我。”
她的表情语气都不容别人说不,孔峥正在心虚,自然只好一切由她。
他在旁边看她玩了一会,拿手按了按额角,雁归抬起头:“怎么了?累了?”
孔峥点点头:“可能昨天做事太晚,这些天老想着这么跟你交代,也没怎么睡好。”
雁归微微一笑,把他推到床边坐下:“那你休息一阵,我砌好了叫你。”
孔峥觉得雁归笑容诡异,还想说什么,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倒在床上。
他醒来的适合雁归的图片几乎快要完成,听到身后有动静,雁归站起来走到他身边盈盈一笑:“醒了?”
那是张欧式大床,四角都有雕花的罗马柱,孔峥也不知道自己几时躺到了中央,他试着活动手脚,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呈大字形,四肢被绳子牢牢绑在床角的柱子上。
雁归笑说:“你这床买得真好,不然我就要把你双手双脚绑起来放地上,那多难看,跟捆粽子似的。”
孔峥见她笃定的表情,知道一切都已在她掌握之中,他马上放弃挣扎,非常迅速地接受了现实:“雁疯子,你想怎么样?”
雁归在他身边坐下来,一字一句说:“我不甘心。”
孔峥无奈点头:“可以理解。”
雁归说:“我的家庭、婚姻、孩子都因为你没有了。”
孔峥想了想:“我愿意赔给你。”
雁归拿起枕头敲他的头,吼道:“那太便宜你!”
孔峥没地方闪,皱着眉头说:“你不是已经决定和我永成陌路,当做对我的惩罚么?这个惩罚已经很重了。”
雁归瞪着他:“我改主意了。”
“那你要怎么样?”
雁归听他提问,慢慢安静下来,微微一笑,顾左右而言他:“我喜欢你……孔峥,你这个人既会说甜言蜜语,又会耍阴谋诡计,实在是想让人不喜欢都难。”
孔峥有些惊恐:“你把我绑起来就为了说这个?我们是不是应该换个环境?这个时间地点说这些让我觉得害怕。”
雁归说:“你赔我一段美满婚姻是应该的,再说我也喜欢你,所以和你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可以,但是我不喜欢你这么算计我。”
“结论?”
“结论是我应该嫁给你,不过你也应该付出代价。”
“那你要什么?”
雁归笑了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纸笔:“签了它!”
孔峥伸了伸头发现看不真切,于是问:“是什么?”
雁归拿起纸张笑说:“刚用你的打印机打出来,大致意思是今天我们俩自愿结为夫妻,如若离异,不论任何原因,孔峥名下所有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将全部转入雁归名下。你放心,我已经查过大量法律资料,措辞严谨,不管什么律师都找不出漏洞。”
孔峥骇笑:“你疯了?我为什么要签?”
“因为你没得选择。”
孔峥只觉得脖子一凉,一把雪亮的刀已经抵到他面前,雁归悠悠说道:“我刚刚逛街的时候买的,双立人刀具,一直想买,但是觉得价格太贵,今天为你破了例,你该觉得荣幸。这把刀产自德国,据说刀刃锋利,可以轻易切开最粗重的牛骨,莫非你觉得自己的脖子比牛骨头更加坚固?”
孔峥努力保持镇静,他装作好奇地问:“你要那么多钱干吗?”
雁归说:“我对钱不看重,但是你看重啊。我拿你看重的东西给自己的婚姻买保险而已,不然你心思这么深,我被你卖了都不知道。”
孔峥耐心劝说:“就算我现在签了,转身就能去警察局告你胁迫,这个东西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它在你手上是个罪证,你或许要为此坐牢,乖一点把我松开好不好?男人的钱不是这么要的。”
“嘘。”雁归把手指按在他的嘴唇上:“你不会去告,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而是因为你不好意思。面子这东西是人家给的,脸可得你自己给自己,一个大男人被一愕女人下了药迷昏,还被逼签了字据,说出去你觉得好听?如果我没猜错,你家里总有些如狼似虎的亲戚吧?难道不会拿这个做文章?你脸皮厚无所谓,你妈呢?她这几年靠着你的出息好不容易才站稳了脚跟,如果有事发生你叫她怎么做人?”
孔峥脸色一沉:“我不签又怎么呀?你杀了我,泄了心头恨,自己能有什么好处?”
雁归微微一笑:“我才不要好处,反正我现在什么都没了,梦想破灭,没丈夫没孩子没家庭,唯一有的是包里的离婚证书。咱们如果条件谈不拢,就一拍两散,我亲手杀了自己喜欢的人,再从天翔国际顶楼往下一跳,一了白了!”
孔峥没被她的血腥暴力吓到,倒是眼睛骤然一亮:“你手续已经办妥了?”
“嗯。”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孤注一掷了?好!拿来,我签!”
雁归一怔,没料想他突然变得这么爽快,反而迟疑:“你考虑好了?”
孔峥视颈边利刃如无物,轻松笑道:“我识时务啊,现在无路可走,钱虽重要,命更重要。你都已经舍弃你原来最看重的东西,我有什么舍不得?再说了,结了婚我的就是你的,我好好对你,不给你离婚的理由不就成了?把笔给我!”
雁归怀疑地看他,心中暗自衡量他话中真假。
孔峥催促道:“你可别反悔,快给我签。对了,这种协议是要一式两份的,你准备好没有?”
雁归道:“你以为我跟你开玩笑?”
孔峥说:“对你,我从没一句玩笑,句句当真!”
雁归咬牙切齿,一把把笔摁到他手上,孔峥马上歪着头在纸上签好名字,嘻嘻一笑:“可以松开我了吧?”
等她拿手上刀具把绳子割断,孔峥马上翻身坐起,揉揉手腕:“只要你开心,要什么我都会给你,何况只是这副身家。我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这世界上的女人,我只会爱你一个,也只有你当得起做我对手,毛主席说战斗是其乐无穷的事情,我们以后的生活一定永远其乐无穷,永不寂寞。”
他顾不得脚上还拴着绳子,一把拉过雁归,深深吻下去,雁归从未被别人这样热烈激吻,手一颤,刀掉落到缛上。
她被吻得有些犯迷糊,总觉得事情不该是这样,似乎自己莫明其妙地又中了孔峥什么阴招,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劲,,过了一会她推开他,心中认真盘算。莫非自己的戏演的不够逼真,他看出她只是虚张声势恶整他?莫非他认准这份协议不能生效?莫非……
孔峥似乎看透她心思,伸手捏她的脸:“连个人既然在一起,只要不是大问题,就互相傻一点,什么事情都想那么明白干吗?演演戏让你消气没关系,太当真就不好了。”
雁归瞧着他笑得像狐狸一样狡诈的眼睛,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受了骗,这人真是坏得让她牙痒,她一把扑上去,在他脖子上狠狠一口咬了下去孔峥哎呦一声,扯住她的头发往后拉:“你怎么又咬我,跟条在长牙的小狗似的!”
雁归的娘家因为她的第二次出嫁鸡犬升天。
她父亲从海上退休回来,和雁妈妈一起搬进了女儿为他们购置的新房;雁莱大学毕业去了外地工作,孔峥不计前嫌资助雁茴夫妻把小生意的规模扩大了几倍;里仁巷的居民对他们一家羡慕得不得了。
虽然早已搬离了里仁巷,但是雁归依然念旧得很。过了几年,她撺掇着孔峥不怎么赚钱的接了个城市规划改造项目,终于把里仁巷给拆了,那些原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咬在这里度过的居民或者分了钱或者分了房搬了出来。
正式拆迁那天,雁归走去巷子口,推土机轰隆隆做响,尘土飞扬,她张望了一阵有些怅惘地离开——这个地方以后将是这城市里一座美丽的街心花园,那些像迷宫一样的街道会被夷为平地,而她在这里的二十几年光阴,她的童年、少年记忆也将随之消失。花园建成后会有无数小朋友在这里玩耍嬉戏,就像她小时候那样,或者在那群孩子里也会有雁归、孔峥、柳大伟,会与他们一样上演一幕幕精彩的故事,但不管怎样那已经是别人的故事 。
走的时候正巧碰到了几个原来里仁巷的居民,他们也是来目睹这里的清拆,雁归停下与他们闲聊几句,待她走了,那些人感恩戴德地冲着她纤秀的背影竖起大拇指:“雁归这个妹子啊,那可真是再宽厚仁义不过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