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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书】《鹦鹉》(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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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
  “它的爪子还抓着个塑料袋呢。”一个女人的声音兴奋的嚷了起来:“里头好象还有不少钱。”
  我再退一步。光天化日的,该不会遇到打劫的了吧。
  这个女人的一声惊叫却让围着我的这一圈大脑袋们越发的兴奋起来,其中有几个开始跃跃欲试的想要伸手了。
  我紧张的注视着他们的动作,脑子里飞快思索:喊救命?喊打劫?要不直接拿大爪子挠他们?
  “你们在干什么?!”从人群的背后,突然传来一个严厉的声音。
  下一秒,大脑袋们纷纷散开,露出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女士,她双手插在口袋里静静的站在门口,一双冷冰冰的眼睛依次扫过人群,本来开了锅一样的场面竟然迅速的安静下来。
  我松了一口气,满脸崇拜的仰视着她,终于明白为什么管护士叫“白衣天使”了。
  “2床你还往前挤?”她的眼神和声音都显得冷冰冰的:“针管都要被你拽下来了。”她说着,走过去动手整理了一下。2床的那个中年男人明显的瑟缩了一下。看来这个中年天使还真是很有威慑力啊。
  我也闹明白了,这间屋子是诊所的滴注室。这些围观我的大脑袋不用说都是好奇心旺盛的病号。看来,滴注的过程果然无聊哦。
  眼看白衣天使要踩到我身上了,我不满意的低叫了一声。
  她看着我,眼睛里闪过一丝诧异,也只是一闪而过,随即就恢复了平静。还真是富有自制力的人,够冷静。
  我朝她颠了两步,把塑料袋交给她。护士好奇的接了过去,在周围人们兴致盎然的注视下打开了塑料袋,取出我写字的那张纸。她低头扫了一眼,犀利的目光又落回到了我的身上,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之间就有点心慌。
  这样凌厉的眼神,让我觉得真能透过我的毛皮大衣一直看到我心里去。难怪《聊斋志异》里面好不容易修炼成人形的小妖,面对忽然间遇到的什么人,会迅速感应出自己已经被他看穿,然后不顾一切落荒而逃,原来都是真的。
  我有点心虚,不敢看她。其实我也是受害者,应该不算是妖孽吧?视线下落的时候看到她的胸卡上简洁的写着:医护007。
  原来是007啊,难怪难怪。
  用眼角的余光瞥见007用手指了我一下,冷冰冰的说:“你跟我过来。”说完也不看我一眼,就拿着纸条和塑料袋率先往外走。我赶紧拍拍翅膀追了上去。毫不犹豫的把身后再度爆发出来的兴奋的说话声都关在门里面。
  门外是一条短短的走廊,一位年轻妈妈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正从对面注射室里走出来,那孩子本来哭的声嘶力竭的,忽然一眼看到我,也不知道是因为过度惊吓还是因为过度惊艳,竟然连哭也忘记了,就那么直愣愣的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全然忘记了鼻涕眼泪还挂在小脸上呢。
  没见过世面的小孩!
  007镇定自若的走在我前面,一直把我带到了门诊室。门诊室里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夫正在给一个半大孩子开处方。一眼看到我,那孩子惊讶的喊了起来:“安先生的鹦鹉!”
  这孩子方方正正的一张小脸,好象还真是有点眼熟。他好奇的凑过来想要摸我,被我退开两步躲了过去。我一直对这个年龄的孩子充满了戒备,从常识上讲,这个年龄的孩子是最没有同情心的。
  老大夫好奇的问他:“你认识?”
  男孩子两眼放光的直点头:“安先生每天带它在广场上散步,我当然认识啊。”
  老大夫看了看007递过来的纸条,再看看我,对007说:“大概是家里没有其他人。”
  007点了点头。
  老大夫拿过一张处方单,犹豫了一下,自言自语的说:“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的症状?咳嗽不咳嗽呢?”
  我连忙说:“不咳嗽。”
  老大夫和007对视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老大夫又问我:“是刚开始发烧吗?”
  我点点头。应该是吧,他一早起来象平时一样洗澡换衣服,好象没有什么不对劲。应该是看文件的时候开始不舒服的吧。
  老大夫开始填写处方单,一边喃喃自语:“那就先吃点药,到明天烧还不退,就给我打电话。”说着把单子交给007:“别忘了附上一张我的名片。”
  老大夫还真是谨慎的人,他把诊断书和名片用大头针仔细的别在一起,连同药袋一起都交给了007,和蔼的嘱咐她:“病房我先盯着,你辛苦一趟送送我们这个访客。外面孩子太多,怕不安全。要是耽误了病人就不好了。”
  他的话听得我心花怒放,忍不住扑上去在他的脸上用力蹭了两下。这个老大夫,他真是太可爱了。
  老大夫呵呵笑了起来。刚才说话的那个男孩子也乘机凑过来在我后背上摸了两把,脸上露出阴谋得逞的表情,笑嘻嘻的跟007说:“阿姨,我也跟你一起去送它吧。”
  老大夫一把拽住他:“你就不用去了,赶紧去注射室。”
  我松了一口气,看着他满脸遗憾的表情忍不住做了个鬼脸。
  十分钟之后,我在007的护送下平安回到了家。我们在窗户外面分手的时候,007再次仔细的叮嘱我:“一定要让病人好好休息,多喝水。”
  直到我钻进了客厅,她还站在花圃的外面目送我。突然之间觉得她犀利的眼神也没有那么可怕了。本想扑回去表达一下谢意,想想还是算了。
  拍拍翅膀,算是跟她道别吧。
  回到卧室,安哲还在睡。但是脸色红扑扑的,好象睡得很不安稳。这回即使隔着我的毛皮大衣,我也能确定他在发烧。现在的问题是,该怎么喂他吃药呢?
  我从浴室拧了一条湿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他哆嗦了一下,微微睁了一下眼。
  我赶紧说:“安哲,起来吃药。”
  他哼唧了一声,却没有动。眼睛又闭上了。
  用力推他两下,还是不动。
  我再喊:“安哲?安哲?吃完药再睡啊。”
  还是不理我,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
  想来想去,只能把厨房里那个带尖嘴的小号量杯取来,把他要吃的药都放进去用一点水化开。再接下来……
  我小心翼翼的站在枕头上,嘴里叼着量杯,用一只爪子去掰他的嘴。
  咦,牙咬得这么紧呀?用力拨拉了半天,这家伙就是不肯张嘴,忙活得我都要出汗了。
  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恼羞成怒的在他的下巴上用力挠了一爪子,趁他张嘴呼痛的瞬间,将量杯里的药一股脑都灌进了他的嘴里。他似乎呛了一下,不过还好,药都咽下去了。他皱起了眉头,不知是因为药很苦,还是我挠得太狠。
  唉,这不是没办法嘛。我有点内疚的看着他下巴上的爪印,在心里反复念叨:反正你是男人,也不怕破相。
  还得喂他喝点水。我发现被我挠了一把之后,再掰他的嘴就顺利的多了。看来,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果然直接有效。
  也许是药开始起作用,没过多久他就睡得很安稳了。
  我靠在他旁边躺了下来,觉得又累又饿。安哲一会儿睡醒来也得吃点东西的吧?我记得原来生病老妈都要煮点粥给我吃,好象电视里生病的人也都是吃这个的吧?
  我飞快的在脑子里把熬粥的程序过了一遍,恩,好象……不算复杂。我再仔细的想了想具体实施的难度,无非就是我的两只爪子没有办法端锅嘛,除此之外,好象也没有什么问题。
  看在我刚苏醒的时候安哲天天照顾我的份上,我决定豁出去了。
  切,不就是熬粥嘛。
  熬粥的过程比我预料的要顺利一点,毕竟大金刚的优势是力气比较大。唯一的意外就是点火的时候,因为凑的太近,脖子上的毛被烧着了,吓得我一头扎进了水槽里,好一阵扑腾。
  粥熬好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了。安哲还在睡,但是呼吸显得十分平稳,额头上也已经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对于发烧的人来说,出汗应该是开始好转的迹象吧。
  我放心的钻进浴室里把自己洗干净。又仔细的照了半天镜子。还好,脖子上的毛只是烧焦了一小撮,总的来讲对我的美貌影响不大。也许是因为看得久了,我也慢慢的开始欣赏起自己的新皮囊来。
  就在我左扭右扭照镜子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清脆的敲门声。会是谁呢?
  我钻出浴室的时候,大门已经被人推开了,一个窈窕的人影站在黑暗里,迟疑的呼唤了一声:“安哲?你在家吗?”
  厨房和卧室门前的壁灯都亮着,家里却静悄悄的,难怪她要疑惑了。
  “安哲?”她又叫了一声。
  卧室里的安哲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
  秦凯薇快步走进卧室,伸手在门旁边的墙壁上摸索了片刻,“啪”的一声扭亮了顶灯。
  眼前的景象似乎吓了她一跳,赶紧走过去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坐在他身边用手试了试他的额头,“发烧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安哲动了动,微微睁开了眼睛。
  “感觉好点吗?”秦凯薇关切的问。
  安哲摇摇头,似乎想坐起来,秦凯薇赶紧在他身后塞进一个枕头。
  “你是不是已经躺了一天了?”秦凯薇似乎有点埋怨他:“怎么不打个电话告诉我啊。要不是给你送蛋糕过来,还不知道你生病了呢。”
  安哲的样子还是有点迷糊。
  秦凯薇帮他掖了掖被角:“想吃点东西吗?我刚才看到厨房里有白粥。我去帮你盛点过来吧。”
  她出去了一趟,再进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碗粥和一小碟酱菜。她端着碗打算喂他吃粥的时候,安哲终于回过神来,有点不好意思的自己接了过去。
  秦凯薇也不说话,坐在一旁笑眯眯的看他吃粥。
  我也站在床尾的木柱上笑眯眯的看着他吃粥,头一回觉得秦凯薇来得还真是时候,否则,要我用这双鸟爪子盛粥,还真是很有难度呢。
  吃完粥,秦凯薇端来水杯,安哲顺从的把药也吃了。
  他看上去精神好了一些,脸色也不象刚才那么红通通的了。他的目光依次扫过床头柜上大大小小的药盒,脸上的表情不知不觉变得柔和了起来。他凝视着秦凯薇的笑脸,十分认真的说:“谢谢你。”
  秦凯薇笑着说,“干嘛这么客气。”
  我愣住了。
  他在跟她说谢谢?
  她来看望他,帮他端饭,当然是应该道谢的。
  可是看他的表情,在他心目当中,这一切不会都是……
  ……
  我彻底无语了。
  他们在我的面前隔着柔和的光线互相微笑。
  而我的心,就那么一点一点的苍凉了起来。
  我想,在他们的眼里,我不过就是一只鸟吧。


注:作品收集于网络 / 图面基于BOOKCOVER / 配乐:小步舞曲(史上最优美的吉他小品精华)

Autumn 发表评论于
唾手可得的误会哈,秦米女来得真是时候呢~~~

安哲烧得稀里糊涂,也不能怪他,谁会想到……

尽管很无奈,潘潘也只能接受现实啦~~~
一诺~~ 发表评论于
这对秦小姐来说可是天赐的良机啊.

唉,这情节感觉象是"海的女儿", 人鱼公主把王子救了,托向了岸边,

被在海边散步的邻国的公主发现,王子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公主,就直当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

潘潘不会也这么惨吧?唉,男人这种时候智商低得出奇,基本上没有指数,或是负数,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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