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的离婚证书:“男方有外遇,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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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在湖北宜昌市收藏家协会举办的“全国古玩、票证、连环画交流会”上,一位藏友展示自己收藏的一张“见证”婚外情的离婚证。这张离婚证是“剑河县城关镇革命委员会”于1970年3月17日签发给当事人的,离婚证上赫然记载着“离婚理由”是“男方有外遇,女方坚决要求离婚”。


  一位藏友展示自己收藏的一张“见证”婚外情的离婚证。这张离婚证是“剑河县城关镇革命委员会”于1970年3月17日签发给当事人的,离婚证上赫然记载着“离婚理由”是“男方有外遇,女方坚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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