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不可行。1。如何定义Executive?例如Citi有大约1000多人年薪在$500K以上,BAC有1000多人年薪在$500K以上,这些人都算Executive吗?
2。如果只有CEO算Executive,那么他/她首下的人有年薪$900K,有$500K的,他/她能甘心情愿拿$500K? 3。如果年薪$500万以上的都算Executive,那么公司从上到下都要减工资,可行吗?
目前从BAILOUT方案,到各个应急方案似乎都无法执行,到了这个地步,我只能说这个国家在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深度改革了。手上有BAC3月的CALL($6和$5),全在水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