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味 的 免 费 餐

随性的人,喜欢随心所欲。不管多少,也无论长短,想到了,记下来,就有了这个被称为博客的东西,且将之命名为採菊东篱下,其实是想悠然见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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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来了

他不是一个特别需要别人留意的人。因为,他既不是监工,也不是经理,更不是公司老板。他同其他几十个季节工一样,冰雪消融、草坪变绿之时,回到公司工作。而当雪花满天飞舞的时节,他又加入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行列中。

他也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与公司里他的同胞—那些来自南美的职工相比较,他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深棕色皮肤,中等个头,高挺的鼻梁,深陷的双眼,把coffee 说成garffee…..所有这些,既可以用以描述他,也可用于描述与他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

但有一天,他突然成了全公司的焦点人物,公司里一度的话题中心。公司职工,特别是华人职工,才突然注意到他的与人不同之处。

那一天,来了两个警察,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察。他俩别在武装带上的手枪,悬挂腰间的电警棍和闪闪发光的手铐,顿时让公司的空气凝固了。这俩威武雄壮的警察,是来干嘛的呢?大家众口一词的判断是:“来抓人的!”

他被抓了

那谁会是被抓的人呢?公司里近百号人,顿时又分裂成了若干“派别”。公司里所有可疑的面孔、所有可疑的举手投足表现,都被不同“派别”划入了准抓捕对象。有几位华人职工猜测,警察要抓的,肯定是他。依据有两条:一是他脸上那个全公司独一无二的鹰钩鼻,二是早晨来上班时,一贯的笑模笑样换成了阴沉表情。

在经理的指引下,警察果然走到了壮实的他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威风凛凛的警察面前,大家突然发现,他是那么镇静,那么胸有成竹,那么大义凛然。

在公司一个清静的角落里,一个警察用枪口指着他。他背对警察,两腿叉开,双手高高举起,趴伏在墙上。另一个警察则从头到尾、从手到脚,将他全身摸了一个遍。一无所获之后,将他的双手扭到背后,锁进手铐。他们仨一块儿穿过侧门,到了公司停车场,上了等待在那里的警车。一

与警察配合良好的他,虽然刚戴上手铐时,还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那亮锃锃的玩意儿在挣扎中变得更紧。手腕因此生出得刺痛,阻止了他的盲动。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安静下来后,他豁然明白了,老婆对他的严厉警告,关于在加拿大不要对他人使用威胁性语言的传闻,都是真实的。

一夫二妻

在他移民前的家乡,在那个女多男少的国度里,男人与女人相比,有一项事实上的特权。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有了一点钱就娶两个以上老婆的男人,不在少数。他自己就同时有一个老婆,一个同居女友。这些都是公开的。有些作为“二奶”的非法律上的妻子,在生了孩子以后,会登报庆贺,借机将孩子的父亲是谁,昭告于天下。

移居加国后,他和老婆真正享受了10年的一夫一妻制生活。整整10年,不用与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让老婆变得小器起来,变得绝不容许其他女人染指自己的丈夫。可10年之中只有一个老婆的生活,却没能使他的心思从此集中于老婆一人身上。他在这枫叶之国的第11年里,又有了一个新的同居女朋友,一个与他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年轻姑娘。

与在家乡不同的是,与女友的关系,不再是公开的。但正如中国话所说:“纸是包不住火的。”他和女友的关系,还是被老婆发觉了。老婆先外后内,开始采取行动,捍卫受法律保护的一夫一妻权力。

俩女人间的战斗

在电话上,他老婆和他女友之间,爆发了激烈的舌战。发生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战斗,在身处战斗中心的男人态度还未明朗之前,很难说谁胜谁负。从下面这段对话中,我们很容易得出这个结论。

他老婆:“请你离他远一点!他是我老公。”

他女友:“请你不要干涉我的自由!他是我男朋友。”

他老婆:“我是他老婆,法律让我有权阻止你的行为。”

他女友:“我是他女友,任何人无权剥夺我们爱的权利。”

外战未能取胜,他老婆转而整肃内部。严守“老婆不离,女友不弃”的他,注定了以阳奉阴违的手法来应付自己的老婆。这一手法,奏效了一段时间后,最终依然是“狐狸尾巴被逮住”。当然,这“破案”的功劳,应当归功于他的女友。

他老婆不定期地电话抽查他的行踪。一次查到她女友处时,他那移民加国不是太久的女友,自豪地告诉他老婆:“你有结婚证,我有他的爱;你有他的孩子,我有他这人在这里。”于是,当他回到家后,一场近距离的战斗,在夫妻之间爆发了。

威胁的后果

他那暴怒的、体重只有他2/3的老婆,完全忽略了力量上的超不对称,英勇地冲上前去卡他的脖子。他轻而易举地制服了老婆,临走时还气愤愤地撂下一句话:“我要杀了你!”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老婆如此狂怒,也是他第一次对老婆说出如此狠的话。这也是警察抓他前,他脸青面黑的原因。

当警察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准确地判断出 ,一定是他老婆电话报警:“生命受到了威胁”。于是,他也成了多次听说过的传闻故事的主角。

在警局审讯室里,从手铐里暂时解脱出来的他,一五一十地老实陈述了与老婆冲突的当时情况。他很清楚,任何虚假不实之词,只会对他更不利。随后,他在铁门、铁窗的拘留室里,度过了一晚上,享用了三顿免费餐。往日里令他很爽的汉堡包,吃在嘴里却没有了味道。他那可怜的肚腹,既丧失了饥饿感,也没有了饱足感。

法庭内外

过往从来就睡眠奇好的他,在拘留室里的长椅上,捱过了一个难眠之夜后,他双手的自由,又被那冷冰冰的手铐给锁上了(还好,双手从后背移到了前胸,总算向自由小小地迈进了一点),然后再次进入了头顶红灯闪闪的警车,来到了他一生中第一次踏入的法庭。

已失去了昨日的镇静而变得烦躁起来的他,此时很想见到自己的老婆,当面向她认错,当面向她道歉。但他没有料到的是,老婆作为原告并未到庭,出庭的仅是老婆的代理律师。警官曾询问过他,是否需要一个律师。只想赶快结束这场飞来横祸的他,自忖并未对老婆构成伤害,表示能为自己辩护。但当自愿充当他的担保人的姐姐,向他陈述了厉害后,他方聘请了律师。

他也没有料到,整个庭审竟然那么简短。从开庭到宣判,前后仅用了大概一个多小时。警官、原告律师和被告方,在事实认定上没有分歧,也许是庭审如此顺利的原因。但他如实“坦白交待”的良好表现,并未换得“从宽处理”的优待。按照法官宣布的临时禁制令,他必须与老婆、孩子,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

热情的消涨

走进法庭以后就去掉了的手铐,没有再被戴上,他的双手彻底自由了。24小时的拘禁时间也够数了,在姐姐为他履行完担保手续后,他的身体也自由了。但他却不能回到和老婆共同拥有的房屋里,连靠近房屋看一眼老婆和孩子的权力,也被剥夺了。

暂时失去了住所的他,和女友住在了一起。这下不用再同老婆捉迷藏,也不用紧张老婆的电话干扰了,但奇怪的是,年轻女友的奔放热情,却激不起他往日偷偷摸摸时的兴奋。感觉初战获胜的女友,水到渠成地建议他与老婆离婚,然后他二人共谐连理。

他居然没有采纳女友的意见。他花了5000元,又请了一位律师,开始为早日解除法官的禁令而奔走。他的女友也在两周后,伤心地离开了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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