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有领土主权目的的地区, 国家,
1> 领土主权不可以侵犯, 不仅仅要等到实际侵犯, 登陆, 修建工程, 开采, 对哪怕是言行上的侵犯, 是绝对不允许的, 应列为实际侵犯行为
2> 尽力以谈为主, 但要明确不排除任何实际行动, 而且, 在领土被侵犯那一刻, 我方不再有义务在实际行动前, 进行通知. 主权的被侵犯, 等于单方面宣战.
3> 所有实际行动, 所涉及领域, 地区, 不仅仅局限于被侵犯领域, 地区. 敢于侵犯我主权方, 要清楚的认识到其所有拥有实体, 地区, 都有可能被我维权实际行动所涉及.
4> 实际行动目的, 我方没有责任和义务, 在仅仅在达到重新确立, 拥有主权的情况下停止. 所有费用, 包裹惩罚性赔偿我方有权继续以实际行动确认并达到.
5> 费用, 惩罚性赔偿, 不仅仅限于书面礼节, 暂时的金钱赔偿, 不排除永久性地域赔偿的要求.
觉得, 口头上的东西, 除去抗议, 也可以很狠的来一些, 狠话要说一些. 但做到, 要一次就好, 嘎然而止. 不用多说, 不用解释, 让人家自己去琢磨就好.
能不战而曲人之兵, 最好, 至少为日后行动, 多些主动权.
原则上不要冲突, 冲突不要广泛, 则一而为, 就好了.
和平时期要抓紧时间, 对重点薄弱环节要尽快推一下. 经济民心稳固, 发展是硬道理. 不折腾很重要, 但说的是不要天天翻跟头, 可偶尔需要, 别说翻跟头, 打一架也是需要的. 但目的不应该是天天打, 而是一架打出个20年和平.
还有就是, 不卑, (不仅仅抗议, 不仅仅求安稳, 就放弃原则), 不亢, (对开始退让的, 要善待,不要太压, 但利益绝对不要吃亏, 该拿的要拿, 但不要过)
当然了, 领土完整问题, 不属于善待或谈判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