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仰的一点挣扎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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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参加一个聚会,听了牧师的一番话,忽然就有一点upset。话题是关于

“Proposition 8”提案,教会的立场当然是“Yes”,这我可以理解,虽然

我一直避免参与。但是to go extra miles只为condemn另一部分人的life



style,对于我来说就超出了所能够接受的范围。

我是一个比较liberal minded的人,也讲究独立思考。我坚信政教分离是人类

文明的一大进步,我们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并选择与之相应的生活方式。但是,

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生活方式,人权和民主是一个文明国家的政治形式。

宗教信仰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但同时教会的影响也应该是有所限制的。


其实圣经里讲的也是爱和宽容,我接受圣经,因为我喜欢其中的道理和思想。

按偶尔来此坛的“洁心MM”的话来说,我信得是普世价值。让我感动的不是一

条条的清规戒律,而是新约中的“爱和包容”。我们了解人性中的恶,但我们

依然心存(也包括对自己的)爱和怜悯,因为那是我们所有人都具有且不可更

改的本性。我们不应该论断(judge)其他人,因为我们在本性上以及道德上


并不比任何人更高,只有神才有资格审判和judge每一个人。从这样的道理中,

我看到一种无可替代的美感。

不过,回到“Proposition 8”,我应该不是唯一一个在这个问题上有挣扎的

人。记得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长老会和浸信会的广告,大意是我们不赞成同性恋

的生活方式,但是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等等。这应该很接近我的想法。


人类的思想和信念千差万别,找到和自己想法完全一致的人群的几率是非常小

的。所以我们常常会感到孤独,可是我们同时又渴望交流和被认同,这永远是

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一种调和及compromise,这大概就是生活中最大的

挑战之一了。

拉拉扯扯就写这么多,写出来就没有那样upse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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