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EB2, 140 已批,485 PENDING 过180天, 被LAYOFF,最近找到一份工作,已将H-1B转到CS公司,职位是PRODUCT MANAGER,H1B 已批, 但由于律师是我原来公司的律师, 所以一直迟迟未将CS的H1B文件给我,请问我可否在4月1日另递一份CS公司的H1B申请,申请职位为MARKET ANALYST, 同我的140 的SOC 一致.请问如果新的H1B获批的话, 我可否用新的H1B CARRY ON 我的EB2 申请? 可否用新的H1B来工作, 而弃置原来的那份H1B(PRODUCT MANAGER)不顾? 好像听说一个人不能占用两个H1B名额,但我的是同一个CATEGORY, 但职位不同, 请问可以吗?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