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说:“一直想问你的一个问题是,你每天都换着戴那些首饰吗?”
我说:“是呀,天天戴,时时戴,不让它们闲着,轮流宠幸!”
宁宁说:“说你胖,你还就喘起来了!”
我说......嗯,我还没想好说什么呢。
二仙自从认识了我,也开始淘宝,但她一开始对于佩戴有许多的规矩,比如开车时戴戒指胳手,穿牛仔不能戴钻石,黑珍珠要配真丝......
在我不遗余力的痛扁之后,她终于开放了视野,先戴厚厚的手套,然后把我送给她的一枚奇大巨沉的螺旋型银戒指戴上,时刻准备飞出去当作防狼武器,很有安全感。否则一来是太大了,二来实在是沉得抬不起手。
后来她又开始抱怨,自从结婚以后,攒下的许多银戒指没有了用武之地。
“哎呀,戒指就是越戴越少的嘛!”我安慰她,“那些漂亮的银戒指当作纪念品好啦,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看看,很能感慨一番的。”
她说......哦,她什么也没说。
对于首饰的多少这个问题,喜欢与不喜欢的人差别太大了。爱打扮的女人,柜子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少一双鞋。爱首饰的女人,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宝贝才是最后的淘宝终结者。
进入2009年,我也想了许多,认定无穷尽的小玩意儿的时代已经过去,手里能有几件小精品,也很对得起自己了。
我在电脑里存了好多图,都是自己喜欢而无法拥有的珠宝,能看看它们也很好呢,心里没有任何负担,只有喜悦。
今年回家的时候,把水晶手链们都搬回去了,找了一个大盒子,放在一个专门属于我的抽屉里。不知怎么,只有放在家里,才觉得最放心。
有时也会想到我那些宝贝们的未来,万一我没有女儿,更要命的是有了女儿却不喜欢珠宝,我该拿它们怎么办呢?
章怡和写的《最后的贵族》里有一个情节让我心有所动,她提到有个年长的女人把一辈子珍藏的香水都放在箱子里送给了她,她有点儿不解,这个长辈说,“自己心爱的东西,要用自己的手去安排它们的去向,不要等到自己力不能及的时候,让不相干的人来处理掉。”
是啊,只有这样才放心,也不枉彼此喜爱牵挂了那么久。
最后能有一个可以托付的人,真是幸运。
有一次看到温莎公爵夫人曾经的珠宝藏品,公爵一生为她买了无数珍品,只为弥补她不能被称作“殿下”的不足,他的遗言中规定,那些珠宝只能让她一个人佩戴。
她去世之后,这些珠宝都被拍卖了,大多归于慈善基金。身后没有可以托付的人,那么用于慈善目的,也是一种安慰吧。
否则真是不甘心。
《最后的贵族》里所指的“不相干”,其实也是不甘心,爱过的宝贝,总是希望有个好的归宿,至少得到它的人也如自己一般珍惜。
可是想归想,我相信世上的大多数珍宝,都是颠沛流离的命运,能知其所终,已经是上好的缘分。
在自己手里的时候,好好相待,也不枉一世的萍水相逢。
回北京之前,我把MAC藏在衣柜里,后来那谁说我太笨了点,哪个贼进来都会翻衣柜的,顺手就是我的MAC。
可我想了半天,也没有其他地方可藏了,难道我也去楼下垒个鸡窝?
幸好我的值钱首饰只有两,三件,一般都是随身戴着的,否则我还得苦想把它们藏到哪里才合适。
其他的也怕偷,但不是因为值钱,而是一旦没有了,想再淘一件可难了。比如有几付银耳坠也就十几块钱,可是除了它们,这些年我都没再见过相同或者相似的。
《潜伏》里翠平把金条藏在鸡窝里,也是沾了自己家有个小院子的光,要是鸡窝垒在街边,估计金条也很悬,偷鸡的偷鸡蛋的一掏,还不一锅端啊。
翠平知道金条值钱,但不懂翡翠。李涯送给余则成一对翡翠镯子,她拿过来“当!”地一敲,吓得余则成赶紧收起来。
虽然电视里看不清细节,那个成色,要是真的,怎么也是老坑玻璃种的,如果放在今天,岂止是值十头牛啊,简直就是把好几辆奔驰宝马戴在手上。
有趣的是,戏的最后说翠平把二十七根金条做了党费,可是没提那对翡翠镯子的下落,让我浮想联翩。
鸡窝真是好东西,当鸡窝成为翠平和余则成的爱情密码时。他们的感情和工作,也就是爱和秘密,都有了一个踏实的落脚点。
当余则成不得不跟着敌人走时,他可以把秘密藏在鸡窝里,尽管有些担心,毕竟没有比这里更放心的地方了。
当他最后见到翠平的时候,他兴奋得学起以前的翠平“咕咕”地叫,因为他知道只有翠平看得懂他发出的心灵密码,那里有他的爱和信任。
当翠平找到金条和余则成留下的秘密时,她明白他们的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也知道了他们彼此之间的默契和爱有多深,这足以支持她度过漫长的等待岁月。
金条在鸡窝里。
爱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