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林彪事件”后的大清冼

“九·一三林彪事件”后的大清冼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历史,一直动荡不定,扑朔迷离,头绪繁杂,但在其中也能找到一条线索,那就是文化大革命史的重点,可以由三次审干清冼运动连成一条主线。那三次呢?第一次是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1968年对“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斗争的群众运动,这一次打击面很广,涉及到党政军各方面,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手段。第二次是林彪事件后的清冼行动,时间跨度从1971—1973年,侧重于军队系统。第三次是粉碎“四人邦”后的清冼活动,时间大致从1976—1978年,侧重于党政序列。后两次清冼运动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三次清冼运动从规模上来说第一次最大,第三次次之,第二次对林彪集团清冼规模相对较小,但涉及到都是军队中的高级干部,震动很大。现将“九·一三”事件后的清冼过程介绍于后。

1971年9月13日,中国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九·一三”事件。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发[1971]57号文件《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同时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逮捕了部分被认为是林彪集团的人员。形势相对平稳以后,中央分别召开了各大军区、各省市、各军兵种的清理整顿会议,在这前后,许多人受到了牵连,他们或被批判或被隔离审查。“林彪事件”后,首先被抓的是南京军区空军原政委江腾蛟。空四军政委王维国,空五军政委陈励耘,空军付参谋长王飞、胡萍,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周建平等先后被隔离审查。而职位最高,陷的最深的应该是政治局委员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这所谓的“四大金刚”。这几位前四野的高级干部,文革中紧跟林彪,林副主席一出事,9月24日四人即被“停职反省”。

1971年12月21日,中央在发出的中发[1971]77号文件中认为“陈伯达在林彪的支持下,窜到华北各地乱跑乱说,拉拢和联络李雪峰、郑维山等人,丧心病狂地进行反革命游说,为林陈反党集团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篡党夺权作准备。”1971年1月24日就已宣布撤职的北京军区原司令员郑维山、政委李雪峰又给划到林彪集团里了。这份文件中还认为“吴法宪接连找王秉璋、王维国、陈励耘等人谈话,鼓动他们在小组会上向党发动进攻”。中央文件中指出国防科委第一副主任王秉璋猖狂“向党发动进攻”,被定为林彪死党。

1972 年3月23日,中央发出关于成都军区的中发[1972]14号文件,被点名的共6人,他们是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第二政委陈仁麒、第三政委谢家祥、第一副司令员温玉成、成都军区空军政委丁钊、民航总局政委刘锦平。文件在点到刘锦平时,说他是到四川来串连的。文件中指出:“梁兴初、陈仁麒、谢家祥三同志上了贼船,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和宗派主义错误。”文件里说“林彪一伙把温玉成派来成都军区,又先后派出死党来川进行反革命串连,同丁钊策划过反革命政变的阴谋活动。”

1972年4月25日,中央发出关于浙江省的中发[1972]16号文件,文件中点明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政委南萍,20军军长兼省军区司令员熊应堂 “对林彪及其死党言听计从,积极投靠,互相吹捧,打的火热。”这份文件中还指出“林彪死党周建平、周赤萍等先后多次窜到浙江,与陈励耘等秘密串连,收集情报,策划反革命阴谋活动。”这份中央文件把福州军区政委、福建省委第二书记周赤萍也划入“林彪死党”的范围,是因为周赤萍写的小册子《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林彪同志》在1971年重印发行几十万册,中央认定周赤萍是为了配合林彪篡党夺权。

1972年4月27日,中发[1972]17号文件指出“程世清同志就上了贼船,并且制造谣言,篡改党的历史,积极吹捧林贼,散布谣言。”福州军区付政委、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程世清,江西省军区司令员、江西省委书记杨栋梁被隔离审查。

1972年7月16日,中发[1972]26号文件:“龙书金同志站在以林彪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一边,上了贼船,陷的很深,坚持资产阶级立场,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转移斗争大方向”。新疆军区司令员、新疆革委会主任龙书金被免职。文件中还认为新疆革委会付主任、空九军政委“李全春同志是上了贼船,陷的更深。”

1972年9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贵州省的中发[1972]38号文件:“在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和以林彪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激烈斗争中,在我党第十次路线斗争的重要关头,蓝亦农、张荣森同志都是站在林彪反党集团一边,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和宗派主义错误。蓝亦农同志的错误更严重。”昆明军区付政委、贵州省委第一书记、贵州省革委会主任蓝亦农被下放劳动。

1972年11月4日,中发[1972]42号文件下发,武汉军区副政委兼河南省军区第二政委、河南省委书记王新被指责为“林彪死党”。

1973年1月7日,中央发出关于济南军区和山东省的中发[1973]4号文件:“林彪死党先后窜来我省与易耀彩、辛国治、吴宗先、包玉清等秘密勾结,互相串连,大搞反革命阴谋活动。”这样北海舰队政委易耀彩,舰队副政委辛国治,济南军区空军司令员吴宗先,十三航校原副校长包玉清,济南军区军区第二政委、山东省委第二书记袁升平先后被审查。

1973年2月广州军区政治委员兼广西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韦祖珍因为庐山会议上的表现离职接受审查。

1973年3月中央下发关于湖南省的中发[1973]12号文件下发,讲的是广州军区副政委兼湖南省军区第一政委卜占亚“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的严重问题”,认定卜占亚上了林彪的“贼船”。
除以上提到的人外,因为“九·一三事件”,还有不少军队高级干部被打倒或者被批判,如总政治部副主任黄志勇,总后勤部副部长王希克、伊文、张明远、丁先国,陈庞、严俊、总后勤部副政委戴金川。国防科委副主任赵启民、韦统泰,国防科委参谋长梁军。海军第二政委王宏坤,海军副司令员吴瑞林。海军上海基地副政委薛安祥,军政大学政委张秀川,军政大学副校长李丙令,武汉军区政委刘丰,云南省军区政委雷远高,43军127师政委关广烈。

空军在这次清冼中涉及到的人最多,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兰州军区空军副政委王绍渊,空军参谋长梁璞,空军副参谋长白云、何振亚,朱虚之,空军情报部部长贺德全,空军作战部部长鲁珉,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王璞,广州军区空军政委龙道权,广州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同舟,空军第十二军军长解耀宗,空军三十四师师长时念堂,南空司令员刘懋功,空4军军长郑长华,胡林信(时任南空政治部主任)、高浩平(时任南空政治部副主任)、解长林(时任武空副司令员)、查全伦(时任福空副政委)、张永亮(时任空3军政委)、姬应伍(时任空4军第二政委)、冯健(时任空5军第二政委)、马运河(时任空5军副军长)、王是桥(时任空5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吴云山(时任空5军参谋长)、吉世堂(时任空6军军长)、司中峰(时任空6军政委)、沈科(时任空12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张守恩(时任空 12军副军长)、马进修(时任空12军政治部主任)、马杰三(时任昆指主任)海军舟山基地政委政委、战斗英雄张益民,南空副参谋长牛润武、季红,空军455政委,解放战争英模宫建。涉及军队的,地方上的;三总部和各军兵种的;军以上的,师团级以上的,营以下的。实在是成千上万。
他们先后都被隔离审查或撤职,降职,处分。有些曾被认定有罪,后免于起诉或不予起诉。而林立果操纵的“联合舰队”的组成人员因地位不高,在这里不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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