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谈』----十四阙作品
本系列共有7篇,全是不吓人的古代鬼故事。
一《朝夕》
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厢厮守,朝朝夕夕。
——题记
一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老爷年轻时曾历牢狱之灾,因此把膝下唯一的女儿柳夕送到他的至交好友——当朝左臣相沈刍那寄养。
左相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叫沈诺,二公子叫沈言。
待十年后老爷从牢里出来时,小姐已经十七岁了。
沈柳两家的交情经久弥珍,决定要亲上加亲。因此,左相朝皇上讨来圣旨,亲自为他的长子沈诺与小姐指婚。
三月初七,便是大喜之日。
这门亲事传遍了京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可算是这年里最受关注的大事件。
然而,未等三月初七花轿抬到,三月初六,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姐所住的彤楼,同时被烧毁了的,还有放在楼里所有的聘礼嫁妆,以及……
小姐的性命。
没错,我的小姐柳夕,在三月初六时,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柳府一夜间,由红妆更换了白妆,由喜事变成了丧事。
而我,在一片身穿丧服的下人中,默默站立,凝望着灵堂中央停放着的棺木,恍如置身梦中。
老爷极爱小姐,因此选用的棺木亦是紫檀雕成,描金绣凤,好不精致。他坐在棺旁,想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哭的痛不欲生。
一批批客人走过来,上香,施礼,劝慰,看入我眼,全是清一色的麻木虚假。
他们根本不认识小姐,甚至,在小姐生前,那些个诋毁她的话,都曾从他们嘴巴里流过。
他们说,柳家的那个小姐,作风不怎么端正呢……
他们说,有人看见柳小姐在上香时跟个男人勾勾搭搭,而那个男人,就是沈二公子……
他们说,老大娶了柳小姐,其实就是戴了老二的绿帽子呢……
他们说,听说沈大公子非常讨厌她,但被左相逼着娶,左相既然那么喜欢柳家的小姐,干吗不自己娶了得了……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的那些个混帐话,终于逼死了小姐,而今,却还有脸来给小姐上香!老爷,你为什么还要谢他们?是他们逼死了小姐啊!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夸大其辞,最终,害死了你最爱的女儿……
我心中像被什么东西滑过,冰凉冰凉。
而就在那时,人群里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我抬起头,便看见沈二公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一步一步,脸色苍白,失魂落魄。
他非常非常俊美。
左相家的二公子虽然体弱,但容貌之美,名扬京城,堪称帝都首秀。
而且才情出众,诗画双绝,比之那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哥哥,不知强出多少倍。
可是、可是、可是……若非是这样的他,又怎会传出那样不堪的流言?
他走到堂前,点香,三拜,插于炉上。却不走,站在棺前时间长长。底下里议论纷纷,他也只当完全听不到,霜露明珠般的脸上,有着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
最后,转身,跪倒在老爷面前。
老爷大惊:“你这是做甚?”
“是小侄害死夕儿,伤情所至,痛不欲生!”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脸上纷纷露出“这二人果然有私情”的表情。而老爷更是惊慌,颤声道:“你……你……”
“世伯,”他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眉似远山目如秋波,美至极致,也哀至及致,“为什么你和我爹,都在夕儿的婚事上,没有考虑我?”
是啊,他和小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他和他的哥哥完全不一样:沈诺顽劣淘气,沈言乖巧斯文;沈诺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沈言琴棋诗画件件精通;沈诺仗势欺人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少爷,沈言温文正直是首屈一指的翰林才子……
最最重要的是,他对小姐从小关爱倍至呵护有加,而不像他哥哥,跟小姐三天斗嘴两天打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他才应该是小姐的良人啊!
但是,老爷,你和左相,却都只想把小姐嫁给沈诺。
老爷脸上有着悔不当初的痛苦表情,颤悸着将他扶起来,哽咽说:“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是啊,如今再说,再求,都晚了。
沈二公子从怀中取出一叠诗稿,低声道:“这些都是昔日我和夕儿一起写的,如今烧了给她,好让她在黄泉路上,不太寂寞。”
他将文稿一张张丢入火盆中点燃,火光跳蹿,映得他的脸,亦明明灭灭。
当年,寒梅映雪,小小书斋,三小人一同上学。
沈言文采最好,深得夫子赞许,因此,小姐望向他时,眼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当他们两个探讨诗文时,沈诺就在一旁趴于案上呼呼大睡,偶尔翻身碰倒了砚台,手掌沾墨而不自觉,待得醒来一抹脸,就全涂在了脸上。
每到那时,小姐就取笑沈诺:“言哥哥读书你也读书,言哥哥墨在胸中,而你倒好,墨在脸上,真是另辟新径啊!”
沈诺怒,张开手道:“新径么?给你也辟一个好了!”
小姐尖叫一声,连忙躲到沈言身后,其结果就是啪啪两声,沈言脸上印出了两个墨掌印……
从小,沈二公子就是这样保护小姐的,无论闯了多大的祸,只要往他身后一躲,小姐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事,她信任他,如信赖第二个父母。
偏偏……有缘无分。
诗稿在盆中燃尽,沈二公子俯腰轻泣,老爷挽道:“贤侄,起来吧。有你这份心意,夕儿在天上也瞑目了。”
二公子不肯起,一双手臂忽然伸来,握住他臂,他抬眼看见来人,惊呼出声:“爹。”
老爷亦在一旁同唤:“沈兄。”
来人一袭紫袍,国士无双,正是当朝左相沈刍。
左相扶起沈言,转向老爷,低声道:“我……对不起你。子先,我对不住你,更对不住夕儿……若非我太想让她当我的儿媳,逼她嫁给我的儿子,她也不会……”
他垂首,面容萧疏,黯淡无光。
可他原本,是一个风华绝世,被先帝称之为“人中璧玉”的男子。
左相非常非常喜欢小姐,对她的宠溺程度,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从小,小姐和沈诺吵架,只要到他面前一说,他绝对会严惩沈诺替小姐出气。
有次,小姐和沈诺比赛钓鱼,小姐技不如人,眼见得要输,她一脚踢翻沈诺的鱼桶,鱼儿顺水流出,掉回湖内,小姐拍手道:“你的鱼全没了,看你怎么赢我!”
沈诺怒,扑过去也想踢掉小姐的鱼桶,小姐却早有准备连忙护在身后,口中笑道:“你踢不着你踢不着,我有三条而你一条都没有,臭沈诺你输了!”
两小人拉扯间,小姐脚下一滑,连人带桶一起掉进湖里。吓得府内下人魂飞魄散。
左相知道后,根本不细问原由,就把沈诺打了一顿,并罚他跪在堂前,整整一夜不准吃饭……
是了,无论错的是谁,左相都会维护小姐。因为,小姐长得很像他少时仰慕的女子,而那名女子,后来嫁给了老爷。
这成了他一辈子永远的遗憾。所以,他才会那么宠爱小姐,仿若第二个父亲。
我垂下眼睫,在心中叹息,耳中听左相哽咽道:“若早知承我恩宠会导致这样的结局,我宁可再不看这孩子一眼,离她永远远远的……子先,对不起。”
老爷相对抹泪道:“是夕儿自己福薄寿浅,与沈兄何关?而她性格太过刚烈,钻了牛角尖就不肯出来,竟用那样的方式报复我们……”声音一转,转为哀嚎,“不,她是在报复我,只是报复我一个人……”
小姐一直以为她娘是难产死的,十五岁时才知道,夫人是自杀。
老爷和左相是好朋友,在得知自己的妾室就是至交好友寻找了十年的心上人时,就想把夫人让给左相,甚至写好了休书准备放她自由。却不想,夫人全心全意爱的,只有老爷。夫人羞愤悲苦之下,用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用那样决绝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忠贞。
因此,这一次小姐,用同样的方式,给老爷多年未愈一直流血的伤口上,洒了沉沉一把盐。
老爷抱棺痛哭:“夕儿啊,是我害了你啊,是爹对不起你啊……我的夕儿,若你能活回来,爹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由着你啊……爹给你赔罪,爹重修你娘的坟,爹取消你跟沈诺的婚事,爹……”
“岳父大人,您在说什么呢?”
清悠飞扬的语音,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地狱。
我的心徒然一跳——时近黄昏,终于教我等到了主角。
大开着的府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火红火红,几灼烧人眼。定睛看去,却是沈诺,穿着新郎的吉服,一步步,走了进来。
大红色锦缎上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宽大的广袖与下摆水一般地拖曳在地,他走过来,长发飞扬,带着三分的癫,七分的狂。
是了,这个穿着吉服闯灵堂的男子,就是沈诺。
小姐的未婚夫沈诺。
小姐的命中克星沈诺。
小姐生前……最讨厌的沈诺。
府内三百余人,无一不是面色凝重神带悲伤,更有老爷左相和沈言哭的肝肠寸断,然而,只有他,依旧唇角上扬,竟是在笑。
他沈诺,竟敢穿着吉服笑着进灵堂!
左相先自色变,惊起道:“诺儿,你来做什么?”
“做什么?”沈诺微微的笑,懒懒的答,每一步,都走的好轻佻,“当然是来拜祭我那未过门就死了的媳妇啊。”
老爷沉下脸:“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
沈诺挑眉:“奇了,同是沈家人,爹爹来得弟弟来得,为何独独我来不得?”
“你还有脸说!”老爷气的跳脚,伸指指他道,“若非你行多不义恶习累累,更与红袖楼的小月亮纠缠不清,夕儿怎会不肯嫁你,若不是不想嫁给你,她又怎么会以死拒婚……”
沈诺的目光胶凝在牌位之上,然后眉毛一跳嘴角一翘,又笑了:“这话说的更是有趣,我行多不义恶习累累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们先前不说,倒现在反来怪我。岳父大人,当初执意要把你女儿嫁给我的,可是您哪。”
“你你你……”眼看老爷就要发火,左相轻轻拦住他道:“子先,你先别生气,看在我这张老脸上,就让诺儿拜拜夕儿吧,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有媒妁在身啊……”
老爷看了左相一眼,颓然而叹。
有下人将香送到沈诺面前,却被他一把推开:“要这劳什子玩意做什么,来人,给我拿酒来。”随着这一句话,十二名青衣人列队直入,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坛酒。这些人我认识,都是沈诺的跟班。
老爷震惊道:“你要干吗?”
沈诺没有理他,径自取过第一人手里的酒,掀去盖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挥袖抹嘴道:“好酒!不愧是十七年的女儿红!”
“你你你究竟要干吗?”
沈诺还是不理他,望着牌位道:“丑丫头,我知道,你一向最讨厌我喝酒。小时候我偷偷的在酒窖里喝酒,你就去我爹那告状,害我挨我爹打,我喝一次你告一次我爹就打我一次,加起来大概不下于一百次吧。从那时起我就跟自己说,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所挨的扳子我都会讨回来,也总有一天,你再也管不着我喝酒。这一天可总算是来了啊,我这就喝给你看,这可是你陪嫁的十二坛酒,是你出生时就埋于地下的佳酿。哈哈,柳夕啊柳夕,你有本事继续告我的状啊!”说着,他举起坛子开始豪饮,直把周遭一干人等全都看的瞠目结舌。
沈大公子的酒量,是京城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他日日喝夜夜喝病得咳嗽了也照喝不误,每每被小姐看见了,小姐就会咒他:“你干脆喝死得了!”结果,他还没喝死,小姐却先死了。
还有一次,沈诺从红袖楼喝的醉醺醺地回来,在花园里遇见小姐,呆呆地盯着她看。小姐恼了,说:“你看什么?”沈诺喃喃道:“真美……你是这么这么的美,美的遥不可及,美的让我心痛……”
小姐和他一起长大,朝夕十年,他从没夸过小姐一句好话,还一直叫她丑丫头丑丫头,这还是头一回夸她美丽,小姐整张脸都红了,正在颤悸时,却听沈诺又道:“小月亮,你果然是我的小月亮啊!”
小姐这才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名妓小月亮,再加上他扑过来抱住了就要亲,至此怒火哪还能熄,啪啪两耳光扇过去不算,更狠狠踹了他一脚,直将他踹倒在地。然后奔去找左相哭,说大公子醉了羞辱她,结果可想而知,沈诺被禁足了整整三个月,才准他再出房门。
两人积怨如此之深,却被误指成了鸳鸯,如何能怪小姐会想不开,寻了短见?
那边沈诺喝的极快,没多会,一坛酒就见了底,他用力往堂前一掷,缸裂瓦碎,残酒肆流,老爷和左相的脸,都变得很难看。
而他长臂一伸,仆人立刻将新酒奉上,依旧是撕掉盖子,仰头狂饮。一坛、两坛、三坛……
沈公子嗜酒,路人皆知,但喝的如此不要命,我却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哪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倒酒。
当他喝到第十一坛时,左相终于忍不住上前道:“够了,别再喝了!”
沈诺不听。左相将他手里的酒打翻在地,暴怒道:“我说,不许再喝了,听见没有?”
沈诺被那一打,踉跄向后退了两步,停下来时,目光凌乱,似是醉了。
左相沉声道:“来人,送大公子回去!”
仆人上前正要搀扶,却被沈诺一把推开,眼神再次转为清冽,哑声道:“把最后一坛拿来。”
最后一个捧酒者望望左相又望望他,颤颤地将酒递上。
沈诺接过后,挡开左相前来拦阻的手,对着紫棺道:“丑丫头,这一坛,我不喝,给你喝。”
他将酒慢慢地洒在地上,然后拎着空坛转身,摇摇摆摆的貌似离开,但是才走三步,身形突然一顿,只听噗的一声,血花飞溅,落得他身前的地面,一片嫣红。
“大公子吐血了!”有仆人惊呼,想上前搀扶,却再度被他推开。沈诺一手捂胸,一手提着那个空酒坛,转头看向灵位,淡淡一笑:“如你所言,我真的喝死了……我喝死了,你可就满意了?”
他的眼中忽然有了泪光,伸指点点紫棺,仿佛在笑,又仿佛在哭,“丑丫头,你果然一直是我的灾星啊……死了,也是。”
话音刚落,他就啪地倒了下去。
吉服如烂泥般摊在地上,映着四周清一色的黑纱与白花,咄咄逼人的红。
二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自从小姐死后,彤楼变成了废墟,柳老爷睹景伤情,最后一把铁锁封了西园。从此,再也没有人进来。
只有我,日复一日的住在这里,看着枯叶残花,回想着小姐生前的繁华景象,不甚哀伤。
春雨又复绵绵。
小姐生性喜动,待得春至,就一定要外出踏青。通常都是沈言陪着,惟独一次,沈言临时被皇帝传见,左相便唤住宿醉在外刚刚回府的沈诺,让他陪小姐去。
小姐不悦,刚待拒绝,沈诺边打酒嗝边道:“弟有事兄代其劳,丑丫头,你就认命吧,谁叫你争的过天争的过地,却争不过皇上呢。”说罢,将她强行推上马车。
路上小姐生气,故意不同他讲话。沈诺却笑笑的看着她,忽摇头叹道:“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上个冬天光顾着吃了吧?连小肚子都出来了,啧啧啧……”
小姐惊羞,连忙取毯遮住自己的肚子。
“你再看看你的脸,居然有这么大的黑眼圈,哎呀呀,连皱纹都有了,老得还真是快呢……”
小姐以帕遮脸。
“还有你的手,这要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你在我们沈家为奴为婢,尽干粗活了……”
小姐展袖遮手。
如此遮无可遮,正在提心吊胆的担虑,听闻沈诺哈哈大笑,这才知道自己又上了他的当。小姐怒,去掐他胳膊,沈诺边笑边躲,车身突然一个巨震,两人顿时倒在了一起。
近在咫尺间。
彼此都能感应到对方的鼻息,如此四目相对,肢体缠绕,他覆在她的身上,眼眸微沉。
然后,低下头。吻了小姐。
我不知道小姐为什么没有躲开。
也许是当时沈诺的眼神太过慑人,仿若勾魂夺魄的钩,钩住小姐动弹不得;
也许是当时马车颠簸的太过悸乱,天昏地转间根本不知身在何处;
也许是当时车内的氛围太过怪异,沉甸甸地压住呼吸,亦压住了思绪……
总之,小姐没有躲,而沈诺吻到一半,忽放开她,舔唇笑:“真是……青涩呢……”
小姐脸上的血色在刹那间转成了苍白。
沈诺目光如星,星光却可燎原:“二弟怎么没调教好你?还是说,你跟二弟之间,到现在都还没有……”
他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小姐突然跳起,什么话都没说一把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车在急驰中。
沈诺大惊,连忙伸手去抓,于是,两人一同摔下车,沿着坡道翻滚,他用手抱着小姐的头,紧紧抱住,一直一直没有松手。
转眼夏雷震震。
那场意外,令小姐的额头破了相,留下一道一寸长的小疤,却令沈诺摔断了一条腿,足足在床上躺了四个月。
小姐不肯去看,许是拉不下脸许是前怒未消许是其他原因,总之,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门。
最后,还是沈言来劝,说五月廿一是沈诺的生日,这会他躺床上肯定是没法好好过了,就带点礼物去探望他,顺便帮他庆生。
劝说半天,小姐终于心动,从床底下翻出个匣子来,带着一块跟沈言去了。
刚走到沈诺房门前,就听里面一阵说笑声,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透过大开着的窗子,小姐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榻旁,喂沈诺吃东西,光一个侧影,便令人神授魂消。
耳中听沈诺笑道:“幸好你来看我,这段时间来他们尽让我吃稀粥淡饭,苦死我了,想起你做的麻婆豆腐和豆瓣鱼就口水直流……”
那女人掩唇笑:“这话说的,左相家的大公子什么没见过,如今反而来谗我穷人家的伙食。”
“还真别瞧不起穷人家的伙食,白菜豆腐那要做的好,可比鲍鱼鱼翅难多了。而小月亮你的厨艺,无疑已经登峰造极。”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女人就是小月亮,一直以来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京都名妓小月亮。
小姐听了那名字,却是出乎寻常的沉默。沈言察颜观色,连忙掀帘而入道:“哥,我跟夕儿来看你了。”
纬帘轻扬,令得帘内的沈诺,和帘外的小姐,就那样直直的照了个对面。
小姐低眉敛目,表情静静,一言不发。
沈诺眸光闪烁,若有所思,但也最终没说话。
而一旁的小月亮,转过身来,对着两人盈盈施礼:“月亮见过沈二公子和柳小姐。”
沈言迟疑道:“姑娘怎会来此?”
小月亮还未回答,沈诺接话道:“是我让她来的。请个老朋友来探望一下病中的我——怎么?不行么?”
沈言连忙摆手:“不不,我没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无论如何,妓女出入相门,传将出去,终归不妥。
沈诺瞥二人一眼,转向小月亮,继续笑:“别管他们,这道鱼羹真好吃,我还要吃。”
小月亮连忙勺起碗里鱼羹继续喂,小姐终于开口:“伤筋断骨,饮食不易辛辣。”
那碗鱼羹红红的,全是辣椒,一看就很辣。
沈诺抬眉,朝她深深一笑,眸光流转间有种逼人的锐利,“真想不到,柳小姐也会关心区区在下,也不想想我这腿是怎么断的,而且我躺了这么多天,你都不来看我一眼,这会儿,装什么好心啊?”
小姐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整个人都在颤抖,气的不轻,最后将匣子往沈言手中一递,“这个给他,我走了!”
说罢转身便走,不顾人唤,匆匆离开。
沈诺凝望着她的背影,眼眸更加幽沉,沈言打开匣子,递到他面前,叹道:“哥你干吗又气夕儿?你看看她为你准备的生日贺礼。”
匣内,静静地躺着一只琉璃瓶,瓶内的液体在日照下折光粼粼,剔透幽蓝。
那是稀世难求的极品名酿。
秋叶缓缓凋零。
沈诺的伤好了,小姐却病了。
她整夜整夜咳嗽,所有的大夫都瞧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感染风寒,要潜心静养。
左相心疼的不知如何是好,沈言更是长陪榻前,端茶喂药,惟独沈诺,一次也没来看。
深秋后,小姐的病愈发重,痰中带血,吓坏众人。更有多舌者偷偷议论,说柳家的这个小姐福短命薄,怕是就会这样的去了。
小姐昏昏沉沉,那些话,有的听见了,有的没听见。
她在梦中依稀看见有人靠近,以为是沈言,便唤了句:“言哥哥,水。”
那人倒过水来,扶起她的头,慢慢凑到她唇边。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
小姐喝了水,说了句“谢谢言哥哥”,便又沉沉睡去。
如此好几夜,那个人,总是在需要的时候出现,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不知为何,她闻见那种味道,就会觉得很安心。
小姐病得最重的那夜,在阖眼间,又感觉到那个人,于是说:“言哥哥,我快不行了,我要是死了,你可千万不要哭,叫伯父也别难过,如果有来世,我就投胎你们家,当他真正的女儿。”
有温热的液体滴到她额头,那种触觉经由肌肤的颤动,一直传递到心间,滚烫滚烫。她甚至能分辨出有双温暖的手,掌心柔软,指节修长,慢慢拢上她的脸庞,最后,覆盖住她的眼睛。
“对不起……”那人的声音像是沉在水底,浮起来时,就扭曲变了形,“对不起。对不起。”
一句句,尾音长长。
窗外的月光,映着他和她,又是清冷,又是凄凉。
而小姐终于逃过了那个劫。
在度过那个最糟糕的夜晚后,她开始慢慢的康复。待得冬雪飘扬时,老爷获释提前出狱了,当夜就派人来接小姐回家。
柳府的下人来的很快,左相和沈二公子全都没有心理准备,小姐听闻了这个消息后,只说了一句话:“让我收拾一下东西,明日清晨再启程。”
她回到房中,遣开婢女,亲自收拾行囊,从酉时一直收拾到寅时,烛光方熄。第一缕阳光落到窗棂上时,她打开房门,对柳府的下人们说可以走了,下人们躬身进去抬行李,却发现每件物什都放在它原来的位置上,丝毫未动。
小姐说:“带我走就行了。”
下人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不敢异议,便拥她上车。
车轮碾碎冰雪,驰出长街,对面驰来另一辆车。而那辆车上,彻夜不归的沈诺歪在座上宿醉未醒。
两辆车就这样逐渐靠近,然后彼此擦肩,一奔柳宅,一回相府。
而那一夜,小姐和沈诺终归无缘说声再见。
除夕之夜,老爷把小姐叫到书房,对她说沈柳两家决定联姻,小姐大惊,问:“那将我嫁给哪个?”
老爷道:“根据我朝律例,为弟者不可先兄而娶,你当然是嫁给诺儿。”
小姐的脸由白复青,最后又重归苍白,惨然一笑:“天意,真是天意!”
老爷道,你可愿意?
小姐答,愿意,我有什么不愿意的?
于是这门亲事便轰轰烈烈的订了下来。街头巷尾,蜚语流长。
而那个幸运的新郎,依旧夜夜笙歌,声色犬马。
然后便是三月初六,小姐用一把火烧了嫁衣,烧了闺楼,以及……她自己。
三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我住在这片断壁残垣里,给小姐守灵。
她死了整整一年了,西园已成废墟,被所有人遗忘。
我扫着庭中落叶,外面春雨凄绵,天渐渐的暗下去,没有人来点灯,西园一片昏黑。
在那样的昏黑中,前方却出现了一点光亮,走近了,原来是有人提着灯笼,从断墙处进来。
我定定地看着来人,他的面容在阴影中看不清晰,只有掌灯的一只手,修美如玉。他身上传来一种久违了的熟悉的味道,那味道让人很安心。
他走到我面前,吃了一惊,似乎也没想到,此地还会有人。然后问我:“你是谁?”
“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你是柳家的丫鬟?”来人更为震惊,一把将我攥到灯前,细细打量。我抬头,看见他的一双眸子,在黯淡的阴影里亮如晨星。
“你怎么会在这里?”
“给小姐守灵。”
“怎么可能……”那人喃喃,复咄咄,“柳家一年前就举家迁往杭州了,连带着夕……的棺木一起,怎么可能还留下一人在这里守什么所谓的灵?”
我大吃一惊,大脑顷刻空白,眼前的一切就像荡漾在水里的影子,巨石落下,涟漪骤起,紊乱成一片——
难怪这么久来,我一个人都看不见……
难怪没有人给我送饭送水,没有人对我嘘寒问暖……
难怪廊前尘灰,怎么扫也扫不完……
我再转身,看着破败残缺的屋梁,看着野蔓横生的庭院,看着这个没有烛火也没有食物的废墟,怔怔地想着我这么久来都是如何生活的,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住人?
那人再攥我手,逼问道:“你究竟是谁?”
“我的名字叫小朝,我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我在这给小姐守灵……”我想我就快哭出来了,也许已经哭出来了,因为我的声音抖的那么厉害,连自己听了都害怕。身体再也承受不了那种撕心裂肺般的压力,我一把推开来人,将他的灯笼打翻在地,然后冲出去。
我开始拼命奔跑。
想着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对小姐的事情如此清晰。身后脚步声紧随而至,那人不肯放过我,跟了上来。
最后,湿漉漉的双手将我紧紧扣在身前,有一个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底升起来,念着一个我听了千万回、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名字——
“柳夕……”
混沌世界,仿佛因这两个字而逐渐清明,朗朗乾坤因这两个字而重归正位,我在一双亮的能照出世间万物的眼瞳中,看见了自己——
梳的很整齐很细致的头发,上面簪满了红色珠花,身上,衣裙鲜红,用金线绣着龙凤呈详,我的眼睛很大,鼻子很高,嘴巴很小……却是,一片焦黑。
我伸出颤抖的手指,抚摩自己的脸,摸的很轻也很慢。
眼睛的主人低低一笑,恍若叹息,“丑丫头,真的是你。”
“你是谁……”
这个藏在暗影里看不清楚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用我最忌讳的称呼在呼唤我的人,究竟是谁?
是谁?是谁?你是谁?
“你不认识我了?真的不认识我了?”他重新点起灯笼,将灯举到脸旁,明黄色的光映着他的脸,他的眉太浓,他的眼太厉,他的鼻太高,他的唇太薄,他的轮廓太过深邃他的气质太过狂野——
他从来都不及沈言美。
可是,可是,可是啊……
我怔怔地望着这张脸,却泪流满面。
我终于想起了他的名字。
那个名字,在三月初六那天,从另一人口中说出来,用一种绝对执著的语气。
那个人说:“我怀了沈诺的孩子,所以,柳小姐,请你行行好,把沈诺让给我。求你了……”
名动京都的绝色名妓,跪在我面前,揪住我的裙摆泣道:“柳小姐,你和沈二公子才是般配的一对璧人,为什么你不嫁他,偏偏要嫁沈诺?难道你不知道吗,沈诺不愿娶你……”
沈诺不愿娶你。
六个字,透心之凉。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根本是从齿缝间逼出去的:“你如何知道他不愿娶我?”
小月亮笑,笑容里有刮骨剔刀般的残忍,“他若喜欢你,又怎会与我相交,并让我有了孩子?”
我看见那把刀将我的血肉割开,看见鲜血淋漓,看见满目疮痍,看见我和他的一十七年……并最终,看见了我的结局。
那一夜,我看见满室鲜红。
四
我的名字叫柳夕。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小姐。
一年前我在出嫁的前一晚用大火烧死自己,一如我娘的结局。
一年里我流连生前住所,徘徊不去,不知自己已成孤魂野鬼。
一年后我再遇沈诺,看着灯下的他,想起前尘旧事,恍如梦境。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沈诺为什么要来这片荒废了一年的园子?
“你为什么看的见我?”凡眼肉胎,他为何会看得见我?
他凝望着我,眼中浮翠流丹,明明灭灭,最后,化为一笑:“我来找你。”
“找我?”我身体僵直,目光呆滞,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
他将灯笼缓缓落下,灯光亦摇曳而下,滑下他的脸,掠上他的衣,长袍随风展开,衬得他仿佛随时都会离去。
雪白色的衣袍上,点点黄,点点红。
我终于知道那种我所熟悉的味道是什么了。
是酒。
他身上永远有酒的芬芳。
而此刻,酒滓染在襟上,连带鲜血一起,点点黄,点点红。
“你喝死算了!”多少年前的诅咒声,仿佛还回荡在耳边。他穿着吉服在灵堂前饮酒咳血的模样,也依旧历历在目。
“你也……死了?”我的手指划过衣上的那些黄点红点。
“嗯。”
“为什么?”
“知道你寂寞,所以来陪你。”
“为什么?”我悸颤,哽咽难抑,明明不喜欢我的,明明有了小月亮,明明还有了孩子,为什么,又为什么要为我身亡,为我寻觅,为我……来到了这里?
“小月亮说谎,我与她清清白白,始终以礼相待。”
“那你为何一直宿醉在外?”
“因为……”他的眼中,有非常深沉的一种痛苦,“言儿喜欢你。”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夫子出了卷子,两人同时写完,夫子先看沈言的,夸他写的好,沈诺就在一旁将卷子揉烂,笑笑答道,哎呀呀,真是抱歉,我什么都没写呢;
左相出上联,沈言先答,左相赏他物什,再问沈诺,他总是说自己不会;
皇上召见两人,沈诺表现愚钝,更显沈言聪慧……
一直一直以来,他在沈言身边有若遁形,永远没有光彩。
一直一直以来,他什么都让给了弟弟。
“我小时淘气,在井边玩耍,一头掉下去。当时二娘怀着言儿,大腹便便,正巧路过,连忙甩绳救我。最后,我虽然得救,但她却动到胎气,不但婴儿提前出世,她更是虚脱而死。”
“言儿的娘是为了救我死的,所以我对自己发过誓,终其一生,都要保护弟弟,不让他再遭遇不幸,再受丝毫委屈。”
“我知道言儿喜欢你,所以我就一直对你坏,避着你。我想我是那么糟糕,我夜夜留宿青楼,喝的烂醉,我这么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烂人,你是不会喜欢我的。”
“可是,一时情动,在马车上却吻了你。我吻了你,我非常非常后悔,于是我选择继续逃。”
“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爹和你爹,在你的婚事上竟然都选了我而没有选言儿。看着言儿痛苦的样子,我对自己说,我不能抢他心爱的东西。”
“所以我请小月亮帮我演了一出戏,我想让你对我死心。”
“只是我没想到,反而害死了你。”
“对不起,我害了你。所以,我把命抵给你。”
他屈膝,在我面前缓缓跪下,将脸埋入我手中,“对不起,夕,但我活着一日,就不能忘记二娘对我的恩情,是我害言儿失去母亲,是我害他早产出世从小体弱多病,所以,我根本没有办法娶他所喜欢的你。对不起,请原谅我,原谅我……”
杜鹃泣血,病蚀一年。这一年,他是怎么过的,我已不敢想象。
“现在,”他抬起头,望着我,一字一字道,“请让我陪你。生前不愿看你,不能唤你,不舍怜你,不敢爱你,现在,请让我一一补回来。”
我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最后,伸出手,抚上他发,“傻瓜。”
我和他,原来都是傻瓜。
五
我生前的名字叫柳夕,死后叫小朝。
我和另一只鬼,一起住在西园里。
如此,年年岁岁,朝朝夕夕。
二《破城》
一
我在城门前久久徘徊。
太阳一点点地沉了下去,黄昏的余晖映得五丈高的城门呈现出破败的暗红,残痕累累,而把守的士兵也大多神情麻木、满面倦容。
这座坐落在边关重镇的燕城,在被氏国大军围困了整整两个月后,终被击破。
氏国三皇子颜烁接手此地,以安抚为主,下令休养生息。
而我却在城门前,望着一墙之隔的故土,泪湿衣襟。
城破了,家毁了,我,回不去了……
我看见父亲的头颅,在城墙上挂了七天七夜,因为他率领将士拼死抵抗,因为他誓死不肯投降,因此,氏军在破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割下他的头颅,以儆效尤。
我看见母亲的鲜血在城门上流淌,将原本木色的大门染成猩红,父亲一死,她便以身殉节,追随夫君仙去。
我还看见我的哥哥,颤抖地举着降书跪在颜烁马前,他的懦弱毁了他自己也毁了全家,百年童氏,成了国之罪人。
宛大的天地,而今,只剩下了我一人。
我徘徊在城门之外,想着怎么才能进去,在此过程中,我问了一个又一个路人:“可不可以带我进城?”
他们大多都没有理睬我,径自从我身边走过。偶有两三个停下脚步,却是看着我摇头轻叹。
世情冷暖如斯。
我正在黯然神伤,有一道影子覆了过来,抬眸,看见一个男人。
白衣,黑发,黑瞳。
无比简单的色彩,却在他身上构筑成难言的一种优雅。
他望着我所在的方向,眼眸中有淡淡的唏嘘,然后看见我,微微一愕。
我问,可不可以带我进城。
他沉吟片刻,点头道:“跟我来。”
于是我便跟着他进了城。
他背着一把竖琴,琴弦在黯淡的夜幕中散发着浅浅银辉,像月光一样。
守城的士兵本欲拦阻,但在看见这把竖琴后面色顿变,恭敬而拘谨地让路放行。
我抢在他前,踉跄先行,一路过去,满目疮痍。
这座原本地属西国、素有明珠之称的燕城,被战火摧毁了的,不仅仅只是城墙,殉难了的,不仅仅只是六千名士兵,还有千年文化,百年富足,和廿年祥宁。
且看家家挂白纱,户户添新坟,多少妻离子散,多少家破人亡……就为了成全几个人的权力野心、千秋霸业。
氏国,不报此仇,我不为人!
二
长街的尽头是我家。
白玉石阶层层叠上,两具铜制人首司晨灵兽屹立在朱门前,门上匾额更是以整块的琉璃雕刻而成,由先帝亲笔御书,恩赐定国之名。
我的父亲,便是定国将军童靖,受封燕城。
童氏满族风光一时无人可及,又有谁知,最后竟落得这般下场……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门上牌匾已焕然一新,金漆大字在华灯初起中格外分明——颜府。
我怔怔地望着那个颜字,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
身后,白衣人道:“你……要找的地方就是这里?”
我点头,复又摇头。
他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便在这时,府门突开,一管家匆匆奔出,对着他躬身行礼,“先生可算来了,快请进!”
我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目的地也是这里,他是谁?
管家边领路边道:“三殿下已经等了很久,吩咐说只要先生一到,就立刻去见他。”
“殿下现在如何了?”
“殿下的伤始终不见好转,这几日更是咳嗽不止,请了好些个大夫来,全都束手无策。”
“饮食如何?”
“每日仅能喝三两白粥,已经瘦的不成人形,把我们都给担心坏了……先生,这边请。”管家绕进拱门,我的心顿时为之收紧。
临湖水榭,掩映在碧树琼花间,红栏绿板,曲廊回旋,好一派神仙住所。
扶栏上挂着八十一颗铃铛,窗棂上绣着七十二朵卷心莲……我对此地是如此熟悉,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香闺变成了敌主的行宫!
管家打开房门,通禀道:“殿下,先生到了。”
一阵咳嗽声回应了他的话,管家连忙转身请我们入内。
进得门去,但见屋内摆设如旧,丝毫未有变动,我不禁微微诧异。而描龙绣凤的象牙榻上,静静地坐躺着一个人。
虽是初见,但我知道,他便是颜烁。
以骁勇善战、铁血无情名扬四国的颜烁。
被认为是氏国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三皇子颜烁。
以及……害我父亲战死害我母亲自尽害我兄长成了众人笑柄的颜烁!
此刻,他离我只有五步之遥,脸色苍白,气息荏弱。若我扑将上前,是否能在护卫赶到前掐死他?
我想我的表情肯定变得很可怕,因为白衣人突然转过头来,惊诧地看了我一眼。
我连忙垂下眉睫,时机未到,不可轻举妄动,机会只有一次,须一击必中才行。
白衣人走至榻前,为颜烁搭脉,又翻起他的眼皮看了片刻。管家道:“先生,如何?”
白衣人沉吟半晌,起身道:“我虽有心相救,奈何殿下不肯配合。”
管家大惊,“什么?先生的意思是,是殿下自己不想好起来?”
“我开一方子,你先让他服下,静观几天,再做打算。”白衣人走到书案旁,不见纸笔,我忍不住道:“在第三个抽屉中。”
他打开抽屉,鸡矩笔、无心散卓笔与竹丝笔排放地整整齐齐,更有象牙莲藕笔舔,乍一取出,映得整张书桌都为之一亮。
白衣人赞道:“好笔!好砚!”
“童家的小姐自小才名远扬,写得一手好字,童靖宠她有如至宝,什么好的都搜来给她。”管家说的轻巧,我却心中一酸。
白衣人未加置评,提笔开了药方。管家唤进几名家仆,命她们去煎药,又为他安置客房。不知为何,他们对于我的出现只字不提,似乎完全将我看成了白衣人的家眷,也不为我另辟房间。
“先生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请跟我来。”管家开门带路,我跟着白衣人走出去,刚跨过门槛,忽听一声音自后传来:“童童……”
我大骇,转身惊望,却是颜烁在梦中呓语。
三
我的名字叫童童。
母亲说,意喻她和父亲同年同月同日死之愿。
一语成谶。
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回想起破城那日的情形:父亲身中数箭,自马上坠落,被敌军一杆长枪穿透了身躯;而眼睁睁地目睹父亲殉难的母亲,也趁人不备一头撞上了城墙……
而今,我站在曲廊前,望着庭院中一株已经枯死的婆娑梅,回想起过往种种,不甚哀伤。
“你究竟是谁?”白衣人靠在门旁,如此问我,“你似乎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
“那么你呢,你又是谁?”
他沉默。
“我不问你的身份来历,你也莫问我的好么?”
他转身离去。
我顺着曲廊一路往前,看到了仙龟潭。母亲一度病危,梦中见乌龟驼了杯酒给她,她喝下酒后,醒来果然好转,再在屋子里一找,竟真被她找到一只乌龟,自那以后饲养潭中,日日喂以对虾金鲤,好不矜贵。
我走到潭边,那只乌龟仍在。乌龟啊乌龟,你救得了我母亲一次,为何不救她第二次?正在伤感,一连串脚步声由远而近,我连忙躲于树后,见几名婢女拥着一位珠环翠绕的妇人朝这边走来。
妇人的脸在夜色中看不清晰,只觉衣饰华贵,想必是颜烁的家眷。
一婢女道:“夫人,这只乌龟真有那么神吗?听说以前的童夫人把它当镇府之宝供奉,是不是真的?”
另一名婢女掩嘴嗤笑,“若真那么灵验,怎么不见它保佑童家呢?”
妇人轻叱道:“住口,不得胡言。”声音极为熟悉,似乎是在哪里听过,我凝眸相望,却只看见她的一截衣袖,袖口绣着兰花,颇是雅致。
婢女们自食盒中取出金鲤,妇人亲自用足踩至半死,才投下湖去。一婢女拍手道:“吃了吃了,真的吃了耶!原来要这样喂啊,难怪前几天怎么喂都不吃。”
我却心头暗惊——这是母亲喂龟的不二之法,此人究竟是谁,为何会知道?
仿佛是为了开解我的疑惑,一阵风来,妇人的长发为风吹乱,她侧过脸来挽了一挽,灯笼里的灯光正好映着她的眉眼,我吃惊的差点叫出声。
这个人!这个丰容盛饰看起来好不高贵的贵妇人,竟是我以前的贴身丫鬟小兰!
她没有死?她竟还留在这府里?而且摇身一变,竟成了主子?她是谁的主子?又是谁的夫人?
婢女道:“夫人,既然已经喂好了,咱们还是快些回去吧,你有了身孕,最怕吹风着凉。”
“是啊是啊,三殿下交代过一定要好生照看夫人,若您有个什么闪失,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就要遭殃啦。”
“放心,三殿下最宠夫人啦,到时候只要夫人在三殿下面前替我们说几句好话,殿下就舍不得罚了……”
笑声中,一行人渐行渐远,而我,立在树后,失魂落魄。只觉天崩地裂,也不过如此。
我的丫鬟,我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的小兰,竟成了颜烁的妾室!
城破不过一个月,她这会就有了身孕,可见早在破城前就与颜烁有染,这个——贱人!
枉我一直那么疼她,但凡我有都分她一半,没想到她不但委身仇敌,还早就暗通款曲,没准城里的情报都是她给泄露出去的,她背叛了我,也背叛了童家,贱人!
怒火蹿天而起,当即什么都不顾地冲过去,一心只想抓住那个贱人痛打一顿,不料半途伸出了一只手,拖住我臂道:“你做什么?”
我回头,从琉璃般剔透的黑眸中看见了自己的模样——双目赤红,形似疯癫。
这个认知犹如一盆冷水,哗啦啦地浇下来,将我从头冷却到脚,我捂住双眼,忍不住痛哭出声。
为什么要让我看见这一切?
为什么要继父亲惨死,母亲自刎,哥哥屈降之后,又看见小兰倒戈?为什么?为什么?
白衣人走过来,轻轻抚摸着我的头,“你太累了,我弹只曲子给你听。”
他席地而坐,立起竖琴开始弹奏。
清丽空灵的旋律像跳跃在玉器上的水珠一样自他指尖流淌,我听着那样的曲子,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朦胧,万物仿佛离我越来越是遥远,我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四
我叫童童。
是定国将军童靖的独女,自小父母珍爱如明珠。我在深闺中养到十二岁,有次踏青时误将诗稿落下,被太学府的先生捡到,惊为天人,自那以后才名远扬。
十五岁时我认识了青子,他是马夫从外面拣来的孤儿,跟着马夫帮我喂马,他很聪明,知道很多外面的事情,一边教我骑马一边说给我听。
风轻轻的吹,马慢慢的走,阳光洒在他浅茶色的头发上,像缎子一样柔软。
我爱上那个头发柔软的少年,为此父亲大发雷霆,母亲看着我抹泪,“门不当户不对的,怎么行呢?”
我不管。我对母亲说,若是你们不肯,我就跟他私奔去,到时候传了出去,你们说说看,究竟是招个穷小子当入门女婿难听,还是女儿跟个野小子私奔了难听?
我是从小娇宠惯了的公主,说一不二,而且父母向来对我百依百顺,我以为闹一闹,吓一吓,这次也会有求必应的……
我一直一直那么坚信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再也看不见青子。
他去哪了?
为什么不见了?
马厮内,红马依旧,但那个帮我牵马喂马的少年,去哪了?
我找啊找,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无意中路过嫂嫂的房间,听见她对哥哥说:“公公把青子给打死了,若是童童知道了,该有多伤心啊。”
哥哥不以为然,“她也就是一时的小姐脾性,不让她要,她非要,放心吧,童童不可能真喜欢那小子的,等时间过去了,兴趣也就淡了。”
我在门外犹如五雷轰顶,一时间天旋地转,看不清风景。后面的话就再也没听到。我呆呆的走回自己房间,呆呆的躺到床上,又呆呆的闭上眼睛。
整个过程里,没有声音,没有想法,更没有眼泪。
我以为我会大哭大闹,冲到父亲面前问他为什么要那么残忍,我以为我会痛不欲生,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也可以那么麻木,麻木到,装作从来不知道那件事情,也从没认识过一个叫青子的少年,继续行尸走肉般的活下去。
而此刻,青子的脸在半空中浮现,丰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一声声,唤的都是——
童童。
五
等我再醒过来时,人已在客房的床上。
淡淡的阳光从窗棂外照进来,原来我昏迷了一夜。
白衣人背对着我,坐在窗下,依旧弹着竖琴,琴音非常非常好听,宁静又温暖。
他道:“你醒了?”
我嗯了一声。
他道:“我要去为三殿下诊脉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我点头。
去,当然去,我为什么不去?
我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回到这里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报仇,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错过?
他收起竖琴,打开房门先我而行,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好像听见了他在轻轻地叹息,叹息里,有着浓浓的惋惜。
到得水榭,颜烁依旧气息荏弱。白衣人亲自取过一旁的药碗喂他,他的睫毛颤了几下,忽然抓住白衣人的手喊:“我看见了!”
“冷静。”
“我真的看见了!”
“我知道,但是,请你冷静!”白衣人的袖子在颜烁面上轻轻一拂,他便重新陷入昏迷,在昏迷中喃喃喊着一个名字。
白衣人转身对我道:“我们回去吧。”
我见旁边站着四名婢女,看来这次也没希望杀掉颜烁,因此只得作罢,跟着白衣人离开。
屋外鸟语花香,人间三月,湖面波光粼粼,像是要把人一生的记忆都闪烁出来。白衣人凝望着碧蓝色的湖水,忽道:“你知不知道三殿下为什么要执意住在这里?”
因为这里的风景最美。
“你知不知道他为何久留燕城不肯回国?”
因为他要巩固疆土收买人心。
“你知不知道他为何一病不起命在旦夕?”
因为他在战役中受了伤。
白衣人回过头来,目光复杂,让人觉得哀伤。他一字字道:“那你总该听见,他刚才呼唤的,是谁的名字。”
我浑身一震,仿佛再次看见先前梦中那朝我张张合合的嘴唇,以及烙印在记忆深处的少年的脸。一股悲伤自脚底伸起,潮水般将我浸没。
“童童……童童……”
颜烁喊的,也是这两个字。
可他为什么要喊我?为什么要住在我的住所?为什么不回他的氏国?又为什么久病不愈?
白衣人的声音在耳边轻飘,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发自心底:“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一曲《前世镜》,仍没有让你想起来吗?”
前世镜?原来他昨夜弹的曲子,叫这个名字吗?可我应该想起什么?除了青子,我什么都没想起来。
白衣人垂眉叹息:“那么,入梦去吧!”他的指尖在我额头轻轻一点,我便整个人都飘了起来,飞过碧湖,飞过屋宇,飞到一片桃花林中。
“小姐!”清甜的嗓音自前方来,我凝眸望去,看见了小兰。
她依旧头梳双髻,穿着我送的衣裳,回到十五六岁时的模样。
“小姐,那个无赖又派人来啦!啊呀小姐你别再荡秋千了,快想想办法啊,那无赖几次三番的送礼物来提亲,你怎么半点都不着急呢?”
“急什么?”我看见秋千上坐着一个人,背对着我,仿佛是我,又仿佛不是我,“反正这门婚事爹爹是不会同意的,让他提个够好了。”
“那可不一定哦小姐,不管怎么说,他好歹是堂堂氏国的三皇子呢。小姐如果嫁过去,就是王妃,将来说不定还能做皇后!”小兰神情雀跃,看起来非常兴奋。
“呸!”秋千上的少女啐了一声,声音里满满的不以为然,“谁要当王妃,谁要做皇后?再说氏国和咱们不合已久,就算爹爹同意,皇上也不会同意的。”
“如果皇上也同意呢?”清风拂过珠帘般的华丽声音远远传来,轻袍缓带的男子从树林那头走过来,风中桃花翻飞,落了一地绯红。
他的五官在我视线中逐渐清晰,秀挺的眉,明亮的眼,无比俊美的一张脸——不再是我所看过的那个样子了。
我看过的他,面无血色,憔悴不堪,眼眸也毫无生气。可又怎料,他原本竟可以如此英姿飒爽,意兴风发?
小兰啊了一声,连忙躲到少女身后,“小姐,他他他竟然亲自来了!”
少女从秋千上跳下,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就是颜烁?你为什么非要娶我?”
那人微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何况小姐高才,天下皆知。也只有你,够资格做我的王妃。”
少女忽然笑了,“原来如此。我的确够资格做三皇子的妻子,只可惜……”
“可惜什么?”
少女朝他勾手,他依命靠近,少女突然跳起,狠狠给了他一巴掌,颜烁武艺高强,竟未躲避,硬生生的挨了这一下。
“只可惜,你不够资格做我童童的夫君。人贵自重,皇子请回吧!”冷冷说完这句话后,少女挥袖便走,剩下小兰,睁着不安的眼睛,看看她又看看他。
颜烁站立许久,抬手摸摸被打中的右颊,然后抬眉对小兰一笑:“你家小姐真有个性,不过,我好像更喜欢了。”
小兰咬了咬嘴唇,低声道:“小姐心里有人了,不会喜欢你的,你还是趁早放弃吧!”
颜烁挑眉。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得了幅好皮相的不少便宜。因为小兰接下去就说:“小姐喜欢的那个人其实已经死了,但是大家都瞒着她,不让她知道,所以她还在痴痴地等,任何男子都入不了她眼,你,还是回去吧。”
颜烁的眼眸由浅转浓,没有说话。场景突然拉远,我再次飘了起来,回到湖边,定下来时,白衣人犹在身前。
“你看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仍沉浸在刚才那一幕的震撼里,讷讷难言。
“颜烁自从看过你的诗稿后便对你仰慕已久,不顾两国不合,执意要娶你为妻。他一共提了12次亲,你父亲就拒绝了他12次。但是在此过程里,他渐渐博取了你的芳心,你终于被他打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已尖叫起来:“你胡说!不可能!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青子!只有青子!永是青子!我不可能变心!你胡说……”
“青子……已经死了。”他的目光深沉如海,不知为何,我突然害怕。
为了掩饰那种害怕,我喊的更加尖锐:“就算死了又怎么样?我只喜欢他,其他人再好,也统统不要,更别说是颜烁!他之所以想娶我,不过是为了虚荣心,觉得天下第一才女才配得起他那高贵的身份,更何况他还、还还跟我的婢女有一腿,这种花心无心的男人,怎么比的过青子!青子……青子……”
我想起了那个少年柔软的发梢,想起他在阳光下无限亮泽的长发,想起他牵着红马站在我面前温柔的喊我童童,想起婆娑梅下,他俯过身来吻我,身上有青草的芳香……
他的一丝一毫都在我脑海里深深印记,这么多年从未相忘……这样的我,怎么可能变心?你胡说!你胡说!
远远的,小兰走了过来。
依旧是雾鬓广袖,依旧是侍婢成群。
她在阳光下看起来无限高贵,哪还有昔日当丫鬟时的影子。
“三殿下见到夫人,情绪就会好转,所以夫人更应该多去看看三殿下才是。”
“夫人真是好命呢,今生得遇三殿下,真不是我们自夸,几位皇子里,就属我们家殿下最好啦。相貌出众文武双全还很上进,更重要的是,对夫人一心一意。夫人可是他的第一个侍妾,等赶明儿回了国,扶正那是指日可待的事呢……”
“是啊是啊,我们就先给夫人贺喜了……”
我转身,不愿再听下去。
而这一回,白衣人没有再叫住我。
六
我坐在婆娑梅下。
这里是我和青子的定情之处。像所有的情人一样,我们发誓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当父亲打死他时,我不但没能拦阻,甚至假装自己不知道,连声委屈都没能替他哭诉。
我知道他的尸骨就埋在树下,连树也不忍心吸食那样一个少年的血肉,所以选择了枯萎,更何况是人?
我抱住树,忍不住放声痛哭。
一声音忽然问我:“谁在哭?”
我扭转头,便又看见了小兰。然而这一次,她只有一个人,她的那些婢女们哪去了?她刚看过了颜烁,为什么不回自己的住所,反而跑来了这里?
我连忙躲于树后,她找不到人,便又朝前走去,前面是个小小的屋子,那里曾是母亲吃斋念佛的地方。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我偷偷跟上前去,见她进了佛堂后,跪在白玉脂观音像前,模样非常虔诚。
“观音菩萨在上,请保佑三殿下能平安度过此劫……”
贱人!童家养你一十八年,竟不及敌主的一个妾室身份!
“三殿下是个好人,他如能好起来,我愿吃斋念佛,长伴灯前。”
我一震,想不到小兰竟对颜烁用情如此之深。她可是在颜烁向我提亲之时便与他有了私情?为什么?为什么?若我先前看见的幻境属实,他可是我的未婚夫婿啊,小兰啊小兰,你竟然觊觎我的未婚夫婿……我紧紧抓住门柱,气得全身都开始发抖,而就在那时,我从她嘴中听见了熟悉的称呼……
“小姐,你……不会怪我吧?”
小兰说话有很明显的苏杭口音,婉转如莺。她唤起小姐二字时,比旁人都要好听,我一度最爱她用软绵绵的嗓音唤我小姐,而今再听这二字,却是字字钻心。
“小姐,我知道你恨颜烁,恨他领兵攻打燕城,但是小姐,三殿下也是没有办法的,他是氏国的皇子,氏燕决裂,燕城成了必争之地,若今日败的不是燕而是氏,结局也同样是生灵涂炭……”
狡辩狡辩狡辩!我不要听!
“小姐,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可是……我也真的是没有办法……”小兰说到这里,声近哽咽,垂首抚摸着自己的腹部,表情凄婉,“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孩子,我肯定也追随大家去了……小姐,我是个懦弱的人,但是,为了这个孩子,我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小姐,孩子的名字叫念童好不好?”
什么?你背叛了我不算,竟然还要让你的孩子来羞辱我么?
一十八年!一十八年来,我们朝夕相对,我竟不知你心狠至此!
我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离开佛堂,周遭的风景在我眼前淡化绵逝,我看见自己十八年来的种种,全都跟这风景一样,变得好不真实。
我为什么回来?
为什么在经历了亲眼目睹父母惨死的悲剧之后仍不肯罢休,要让这故园故人再狠狠伤我一次?
童童,你为什么回来?
啊,是了,我回来是为了复仇的。那么,我还在等什么?
我直直闯入水榭,无人相拦,纱帘飘飘中,颜烁在安睡。
我伸出手,正要搭住他脖子的一瞬间,他突然睁眼,望着我,淡淡一笑:“童童。”
仿佛是宿命轮回中吟唱过千年的魔咒,我的双手顿时僵在空中,再不能动弹。
“童童,我就知道,你会来看我的……”他笑,眼眸里依稀有泪光闪动,“你这么恨我,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地饶了我?”
我望定他,木不能言。
他忽的对我伸出手来,“童童,让我看看你,走近一点,让我好好的看看你……”
我呆立着一动不动,任由他的手拢上我发:“童童,你的头破了,头发上全部是血……童童,你是在哭吗?童童,你怪我没有及时赶到么?对不起,童童我来晚了……”
为什么他说的话我听不懂?
为什么这个人脸上会有这么温柔的表情,温柔的让我想起先前的幻境,漫天飘舞的桃花,林中玉冠锦服的少年,信誓旦旦的说要娶我为妻。可是,不该是他……不该是颜烁啊……
我喜欢的人明明是青子!
一想到青子,我心头恨意顿起,双手顿时恢复了力气,一把扣下去狠狠掐住他的脖子。颜烁的眼睛顿时瞪至最大,他张开嘴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他挣扎,却被我紧紧压住。
死吧死吧死吧!
正在这时,一道白光闪过,我觉得背上一片冰凉。
再回头,看见白衣人站在门口,用他的竖琴正对着我,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
“果然是你。”他如是说。
七
我冷冷而笑,反手一把脱下被他琴声削碎的外袍,紧按到颜烁脸上,蒙住他的口鼻。
白衣人在身后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就凭你么?”我五指划开,顿时在身后竖起一道无形结界。
他琴声高起,结界不支而破,我的身体被琴声穿过,疼痛难止,当即大怒:“你敢拦我,好,我先杀了你!”
再顾不得颜烁,我回身挥袖,墙那头梳妆台上的铜镜里,倒映出我此刻的模样——长发四下飞扬,身穿一袭红衣,无足无影,有血从头顶流下来……
那一天,两军对阵,我一步一步,赤足走上城墙,千万双眼睛望着我,母亲在身后喊我,而我始终没有回头,走到最高处,推开前来拦阻的士兵,然后,双眼一闭跳了下去——
我想起来了!
我终于什么都想起来了!
我自刎军前,化成厉鬼,徘徊于城墙处,久久不走。我夜夜入梦纠缠颜烁,令他伤势日渐加重,我还终于求到一个笨蛋解了我的定魂咒,亲自带我进城,回到这里杀颜烁!
原来如此!
原来一切的一切竟是这样!
那么,还有什么好怕?还有什么可惧?我已经死了,天下再无可阻我之物,颜烁,今日就要你魂断水榭,为我童氏偿命,为我燕国复仇!
我朝白衣人冲过去,他架起竖琴开始弹奏,琴音如剑、如刀,亦如一只强有力的手,拦阻我,禁锢我。
四面立起无形墙,我在墙内横冲直撞,形似癫狂,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杀了你,杀了你们所有人!
“小姐——”长长的叫声穿透结界,我看见小兰在水榭门口目瞪口呆,嘴唇颤抖,“小姐,真的是你?”
贱人,我要连你一起杀!
无比强大的怨恨终于令结界破碎,我朝小兰飞过去,掐住她的脖子,张开嘴巴正要咬下去时,床榻上的颜烁突然扑过来,将她一把推开,然后反身抱住我的腰。
“童童!”
我的心如冰山巨岩,因这一声呼唤而开裂,裂痕顺势劈下,我忽然不能动弹。
琴音更是激昂,白衣人的手指在弦上一滑,指向我道:“孽障,还不放人?”
我如被雷击,整个人砰地朝后摔去,重重撞上墙壁。
“还不离开她么?”白衣人的手做了个撕开的姿势,我顿觉自己的身体被撕成了两半,痛得天崩地裂也不过如此了。
好恨!好恨!你们所有人都联合起来欺负我!欺负我一个死人!我好恨!
白衣人急声道:“你们快唤醒她的记忆!”
颜烁问:“怎么唤?”
白衣人指尖不停,一边弹琴一边道:“随便说些什么,让她想起来就行!快!”
小兰踏近几步,望着我道:“小姐,我是小兰……”
我记得你是小兰,你这个贱人!
“小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如姐妹,但凡小姐有的,从来都也给我一份,小姐是小兰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亲人……”
我瞪着她,恨不得将她的嘴巴撕裂,将她的心脏挖出,将她的血肉吸食,好让她再说不出这样可恶的话。
然而,她却眼睛一亮,摸着自己的肚子道:“小姐,我有孩子了,你还记得吗?你知道我喜欢姜管家的侄子,就为我和他牵了红线。”
我一呆,停下了挣扎。
“两个月前,他去云岛时遇着了风暴,船翻了,人也就此下落不明,我悲痛欲绝,是小姐你安慰我,告诉我,只要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小姐,你忘了吗?小姐你说对了,我有了他的孩子,小姐,我好高兴啊,小姐……”
我的心开始抽搐。
“城破后,我走投无路,是三殿下收留了我,小姐,他连对我都爱屋及乌,更何况是你。小姐,你为什么要杀他?”
他……他……我怔怔地看向颜烁,他俯在地上,气息微弱,刚才那一扑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力气,现在的他已经油尽灯枯。然而,即使如此,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温柔,温柔的像是桃花林中,永远明媚的春光。
“小姐,氏燕交战,三殿下受命攻城,他顾及小姐安危,故而只在城外围守招降,百姓们都不想打仗,老爷也不想打,如此拖了一个月,两国本已准备签约修好,谁知小姐你突然跟着了魔似地冲上城墙,就那样什么也不顾的跳了下去……小姐……我可怜的小姐……”小兰跪倒在地,痛哭出声。
而我听着她的哭音,脚底有什么东西涌了上来,又有什么东西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我的身体,我忽然变得很轻盈。
“孽障,去!”
一道白光直飞过来,分明是朝我击来,却穿透我的身体,击中了身后的某样东西,我听见很大一声爆裂音,尘嚣飞扬间,白衣人冲过来一把拉住我,我跟着他瞬间飘开了十丈,再停下来时,见原先站立的地方,有一团黑影在哀嚎。
我忍不住问道:“那是什么?”
白衣人扬眉,“你看不出来?”
我慢慢地朝前走了几步,那影子抬起头来,时光在红尘中悄然流转,明明是一张乌漆抹黑什么都看不出来的脸,我却依稀看见了丝缎般柔软轻滑的浅茶色长发。
青子。
是你……
影子盘旋,挣扎,呻吟,朝我悸颤地伸出手,仿佛是在哀求。
我刚要再走上前,白衣人一把拖住我,“别去!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是这只恶灵侵占了你的身体,篡改了你的记忆,令你做出那么疯狂的事情。”
那一天,我跳下城墙,在血泊中死去,父亲顿时发疯,单枪匹马冲出城门挑战氏军,被长枪刺死,然后是母亲、哥哥……还有颜烁,小兰……刚刚,差一点,他们就死在了我的手下。这一切,原来都是拜青子所赐,为什么?
青子,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怪我没有为你报仇?
还是怪我违背诺言,爱上了别的男人?
也许,更是怪一代名将亦受门户之见而自私地断送你的一生?
先前那种强烈的憎恨仿佛还留在我体内,浓郁而冰凉。我想我知道他的怨恨,感应到他的苦痛,更明了他的哀伤。
眼底忽然涌起眼泪,我望着那团不成人形的影子,低声道:“放了他吧。”
“他是恶灵。”
我摇头,复坚持,“放过他吧,求你。”
白衣人望着我,久久一叹,手指在弦上一拨道:“来。”
影子化成一道光,飞进他的竖琴里。
“青子,如果爹爹同意我们成亲,成亲后,我不要待在这小小的一座城内,你带我去外面看看好不好?我要游三吴,赏江南,纵马边塞,勇攀昆仑,你都陪我去,好不好?”
“青子,你笑起来真好看,我最喜欢看见你笑啦,你以后要多笑笑哦。”
“青子,你看这株婆娑梅,它的年龄据说和我一样大,等我们两个都老了时,就可以在这下面乘凉,我们呢,要永远永远在一起哦……”
那是多久前的誓言,伴随着消逝在竖琴里的黑影,风化为一声叹息,比风更轻。
再转过身,看进颜烁的眼睛,清澈如琥珀般的瞳仁里,我的影子长长一道,淡的像是随时就会消失。
他唤我:“童童。”
我垂下眉睫。
颜烁,你我今生果然无缘。生前,我先为青子伤情,不愿嫁人,后为国仇所阻,不能成亲;而今,又人鬼殊途。即便你能见我,即便你能唤我,你又如何能复活我?即便复活,我父死于你军枪下,我母又溅血军前,这么大的仇恨,我焉能忘又焉敢忘?
“童童……”
如果这世间从无战争;
如果这世间再无门第之分;
如果我没有死……
颜烁,我们的结局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可是,现在,一切都已来不及了。
我转过身,小兰哭着唤我:“小姐,不要走!小姐——”
“傻瓜。”我扬起唇角,轻轻笑,“忘了我跟你说过的,人只要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好好活着。”
“小姐!小姐!”
我装作不闻,任由身后,一声声,渐行渐远。
八
有脚步声自远而近。
回眸,白衣人负手,对我淡淡一笑。
“你是谁?”
“大夫。”停一停,补充,“不仅医人,也医鬼。”
我忍不住莞尔,抬袖捂住额头,睨着他道:“那么,我头上的伤,什么时候会好?”
“这要看你想什么时候好。”
“什么意思?”
白衣人的眼眸闪了几下,悠悠道:“你知道的,小兰已有身孕,八个月后她将诞下一名女婴,你如果愿意,可投胎她腹,下一世,与他们再续前缘。”
这个提议的确诱人,然而,我望着十里长街,风烟里,无数影子重重,飘来飘去。这些亦是鬼魂,同我一样死于战乱,只是,我比他们幸运,因为我死后,颜烁在我跳下去的地方修筑了墓碑,让我起码有家可归。而青子的怨恨,和白衣人的承诺,更是让我脱离了坟墓的禁锢,可以自由出来行走,与活人说话。可这些亡魂们,飘渺于天地之间,无处可去,无所依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进入轮回。
“你是大夫?”
“是的。”
“管生亦管死?”
“是的。”
我的声音悠悠,“那么,收不收徒弟?”
他怔了一下,继而明白了我的意思,露出惊讶之色。
远处,天水一线,红霞万里,又是黄昏。残阳落日下,破败的城池虽然萧索,但却崭露出了复苏的迹象。
我的死亡是场悲剧,世界上这样的悲剧并不只我一桩,所以,我希望能为他们做些什么,不让青子和我的悲剧,再次发生。
“收我当徒弟吧。”我对白衣人笑,用一种云淡风轻的神态,“旅程寂寞,何不带我同行?”
他望着我,时间长长。
当黄昏最后一缕阳光也终于敛尽时,他终于开口:“我的名字叫轻尘。”
“师父在上,受徒儿童童一拜。”我跪下去,看见远处,一盏明灯悠然升起,点亮了黑夜。
宛如宿命。
宛如燕城的明日。
亦宛如,轻尘和他的竖琴。
轻尘在玉琴。
七夜谈 之三 《成碧》
一
淅淅沥沥的秋雨下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色依旧阴霾。整个燕西湖都笼罩在雨雾之中,便连船坊前的灯笼,都显得无精打采,散发着淡淡浊光。
金枝不停地挑帘往外看,焦虑道:“宫七真的会来吗?”
“他会。”我对着镜子,将一支凤钗插上发髻,这是一支很特殊的凤钗,我花了整整一千两银子雇佣天下最出色的神偷从侯爷府的宝库里,偷出它的草图,又请天下第一巧匠打造了一枚一模一样的,为此,我的计划整整往后推迟了三个月。转眼间,已至清秋。
金枝仍是担心,“下这么大的雨,没准他就不来了。”
“放心吧,他一定会来的。”我按倒铜镜,盈盈起身,提裙走到一旁的琴案旁,“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这里,七年了,没有一年忘记。”
一阵凉风吹进船舱,棉帘飞扬间,可以看见外面水天一线,并不是多么美丽的景致,却因为一段传说,而变得与众不同——
七年前,宫七公子,与他的夫人朱荇,在此初见。
二
宫七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在我接手这笔买卖之前,就已对他耳熟能详。他是当今皇后的胞弟,世袭一等长乐侯,业精六艺、才备九能,少年扬名,风头之劲无可出其右者。
他不仅是世人公认的美男子,更是天下皆知的痴情郎。
朱氏在大婚之夜失踪,自那之后,宫七一直没有再娶,派人四处寻找妻子的下落,但都杳无音信。而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燕夕湖边,等候朱荇。
只要是人,多多少少都有可以被挑剔指责的地方,而他却趋于完美,连最恶毒的人,都找不出什么可以攻击他的借口。这样的人,真是看着相当的……不顺眼呢。
我最讨厌这种天生就什么都有的人,当别人为生活而苦苦挣扎时,他却得天独厚坐享一切,连仅受的那么一点点挫折,都令他获得了更多同情与爱戴,凭什么?
因此,我接了这个别人都不敢也不肯接的买卖——在冬至前,杀死宫七。买凶之人是江贵妃的家人,妄图铲除他来打击皇后的势力。龌龊的政治果然是这世间最无道理和原则的东西,不过,正因为它的没有道理,才令我得以生存。
我是个杀手,靠夺取别人的性命以获得报酬养活自己。三年前,当我杀死大师兄后,我在组织里的排名,便升到了第二,仅次于一手将我训练出来的师父。
现在是巳时,我要继续忍耐。忍耐到,宫七出现的那一刻。
三
戌时,天色越发深沉,画舫的光映照着暗蓝色的湖面,波光粼粼。
金枝的疑惑早已转为不安,开始在船舱中踱来踱去,皱紧眉头道:“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来,你难道就一直这样等下去?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有近路你不肯走,非要绕弯子。宫府的管家不是已经被我们收买,愿意全力协助我们刺杀宫七么?与其在这个见鬼的天气里守着一条破船等待,还不如藏在宫七的寝室横梁上更有机会!”
我在心底叹息,难怪金枝的武功明明比我高,却永远只能在组织里排名第十——她沉不住气,而一个沉不住气的人,无论武功有多好,都不会是一个好杀手。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更鼓声,七声长三声短,金枝的身体瞬间绷紧,我也将琴弦上的布盖掀去。
——宫七来了。
那三声短更,是同伴给予我的信号。
我拨动琴弦,开始弹奏。虽然我一向擅琴,但现在弹的这首曲子,还是花费了我许多功夫。它有个很美的名字,叫做《看朱成碧》,据说七年前,外出踏青的宫七就是被这首曲子所吸引,执意要见奏曲的姑娘,当船帘掀起后,里面的少女,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表情惊骇……
那便是朱荇,盲女朱荇,靠弹琴卖艺为生的风尘野花。
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宫七娶了她,他们的结合成为当时最轰动的大事件。嘲笑艳羡钦佩惋惜者皆而有之,但结局谁也没想到,新娘在新婚之夜逃了,从此人间蒸发。宫七年年找,月月盼,天天等,但朱荇都没有再出现。
六年十一个月后的今天,出现的人,是我。
“你……是谁?”清越清扬清润的像是绝世美酒般的声音,穿透雨幕,传进船舱。
我的手指顿停,琴弦因承受不了压力而断开,与此同时,金枝已提着灯笼走将出去,盈盈笑道:“夜冷雨寒,公子为何独自一人站在岸上淋雨?不如上船喝杯热茶?”
四
宫七进来时,我正在为琴换弦。我听到他的脚步声,我也知道他进来了,我更知道他一直在注视我,但我没有抬头,专心致志地将旧弦卸下,将新弦绷紧,绕好,调拨试音。
我要他先开口说话。
“你是……谁?”他果然按捺不住,抢上几步,抓住我手。
我顺势仰头,入目处,白衣如霜,他的眼眸剔透似琉璃,瞳孔深处倒映出我的容貌,淡眉小口,右眼下三分处,有一滴形如泪痕的黑痣——这不是我的模样,而是朱荇的。一如我头上的钗,不是我的,也是朱荇的。
我筹谋半年,为的就是这一刻。
“灯火阑残,月白影冷,消魂此处,原是旧时行路。鸳梦难醒酒难尽,岂望陌上云树?笑它英姿秀,鸥盟似旧,却忘归途……西君,你说,我是谁?”
宫七的眼睛顿时迷离了起来,这半阙词,这一声西君,我不信你想不起来。西君西君,昔日的朱荇,用这二字唤他,声声断肠。
“你……”颤抖,自指尖扩散至全身,他握紧我,表情里三分惊三分喜三分惆怅又还留一分迟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你,你的样子……你的眼睛……”
我则笑,笑出三分恋三分怨三分怅然凝聚为一份凄凉,“是啊,西君,我回来了。可是,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
当我知道我长得和朱荇有七分相像时,我就拟定了这次的杀人计划——假扮朱荇接近宫七,伺机将他毒死。如此一来,事成之后我消失了,世人也只当是朱荇再消失一次。
我入此行十年,真正动用武功的次数很少,我的长项是计谋,而且,越看似荒诞铤而走险,成功的机会恰恰就越高。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非颠倒光怪陆离,就像藏宝图,绝世剑谱,越玄乎反而越有人信。
宫七会信么?
宫七盯着我,看了很久很久,让我产生一种他也许会一直这样看下去的错觉,而就在那时,他张开了双臂,一把将我抱住,用无比低沉却悦耳的声音,一字一字地说:“我终于等到你了……阿荇。”
五
我跟着宫七回到了宫府。
前脚才刚踏进府门,后脚一个年约四旬的青袍男子便来传讯:“老爷要见……夫人。”我注意到他在说夫人二字时目光闪烁语气迟疑,想来此趟邀请绝非普通,没准还是一场鸿门宴。
而我走到这一步,也只能去。
九转长廊通到尽头,华贵高阔的主屋便呈现在了眼前。其实,我曾经夜探过宫府,没有惊动任何人,将所有路径、构筑全都摸了个透。因此,我知道此刻管家带我去的是宫府的议事堂,老侯爷一般就在这里接见重要的客人。他选择在议事堂见我,表明我只是一位“客人”,而不是他的儿媳。
我垂下眼睛,表情谦恭地进了屋。四扇房门立刻合起。置身处,是个四四方方的大房间,中间隔了一道屏风,而此刻,所有的灯光全都聚焦在我身上,因此,我只能依稀看见雕玉紫檀屏风后坐着一个人。
“请坐。”苍老威严的声音淡淡地从那边传过来。
左右两旁各有四把椅子,我想了想,在左手最末端的那把上坐下。因为,如果此刻是在召开家族大会的话,那么,身为宫家第七子的媳妇,我只能坐最后一个位置。
一名红衣裳的小丫鬟给我上了杯茶,然后,那个苍老的声音道:“喝茶吧。”
“是。”掀开茶盖,枸杞人参花茶的香味芬芳。我在心中默数五下后,抬头,歉然一笑,“多谢公公抬爱,只不过……这茶里加了人参,而我是不能吃人参的,一吃就起红疹。”
“正因如此,所以,更要你喝。”
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如果我喝了这杯茶后不起红疹,则说明我不是真正的朱荇。于是我做出一副很为难但又妥协的样子,慢吞吞地将茶喝下。
没过多久,我的脖子出就开始冒起一个个小红点,但因人参的分量不重,所以疹子的情况较轻。
屏幕后果然无话。
我在心中冷笑:姜老弥辣,不愧是纵横宦海三十年不倒的老侯爷,竟想出用这招来试探——需知,一个人的容貌会变,性格会变,但唯独体质,尤其是过敏一事,因为没有根治的方法,所以也就绝对不会改变。
可惜啊,遇见的是我。
作为夜盟最出色的杀手,怎么可能不做足功课就贸然前来冒充?有关朱荇的一切我都知道,而且可以说,知道的也许比宫七还要多。朱荇会起红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随时带着一种毒粉,就藏在我的镯子里,趁举杯时,轻轻扭开,嗅进鼻子,便能起到一样的效果。
这一招,是考不到我的,老侯爷。
堂内安静了一会儿,宫老侯爷咳嗽几声,再度开口:“七年前的新婚之夜,你去了哪里?”
其实,我一直准备着别人问我这个问题,可宫七却只字不提,正当我郁闷功课都白做了时,他老子却问了。于是我低下头,将事先就已反复演练和考虑了无数次的答案流畅背出:“回公公……其实,我并不清楚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在洞房里坐着,然后就晕了过去,等我再醒来时,已置身一座孤岛。岛上的泉水非常神奇,慢慢地治好了我的眼睛,而我又挣扎七年,才等到船只路过,回到帝都。”
宫老侯爷冷哼道:“这么离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相信?”
我凄然一笑:“我知道我这些年来的经历的确离谱,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呢?如果真想欺骗,我应该可以编个更好点的,而不需要用这么拙劣的连孩子都不会相信的故事,不是吗?还是说,其实……公公你根本就不希望我重新出现,对吧?”
屏风后陷入沉寂。
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用的就是这一招——因为我不可能编造出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那么,与其勉强编一个到时候露出破绽,还不如一开始就漏洞百出的好。最最主要的是,我知道老侯爷不喜欢朱荇,除了宫七,整个府里没有一个人喜欢朱荇。即使我是真的朱荇,都会遭受重重猜忌和怀疑,所以,根本勿需为此担心,只要宫七相信我是,其他人信与不信,都不重要。
因为,在宫家,真正说了话算的人,是宫七。
而这一点,被我押中了。
因为,老侯爷没再问些什么,就命令管家带我回去。
走出议事堂的大门,我看见宫七负手立在白玉石栏杆前,望着外面的秋雨,不知道在想什么。听闻声响,他回过身,朝我伸出手:“没事吧?”
他的眉睫深然,流露出深深关切,于是我嫣然一笑:“嗯。没事。”
“那就好。你知道的我爹他一直对你存有心结,你此番归来,他不问个清楚,心里不会舒坦。无论他说了些什么,你都不要往心里去……”
我伸出食指点住他的嘴唇,“嘘,不用说了。我明白的,一切……我都明白的。”我顺势投入他怀中,举止亲昵,但眼神掠过他的肩膀,开始放的很悠远——
一切才刚刚开始,宫七,且让我,陪你玩一场菊花开、故人来的游戏吧。
六
窗外的雨很大,而窗内水气氤氲,温暖如春。
我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跷起两条腿,任由花瓣随着涟漪在身上游走。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在秋雨滂沱的夜里,洗个香喷喷的热水澡更享受。但是相对于我的惬意,一旁以“丫鬟”的身份伺候我沐浴的金枝则恨得牙痒,忍不住哼道:“你倒是真的不怕!你就不担心?”
“担心什么?”我将被水浸得烫烫的毛巾搭在额头,眯起眼睛悠悠道,“宫府我们已经进来了,老头那关也暂时算是过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她跺了跺脚,“我是指今天晚上呀!晚上!等会宫七要是进来要跟你、跟你……同房怎么办?”
我噗嗤一声笑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她被我看得一张粉脸越来越红,最后粗声粗气地说:“你看什么?我的问题很可笑吗?”
“不,不可笑……”我垂下眼睛,笑意却加深了,“其实,那也没什么不好啊。”
金枝跳了起来,“喂!我们是杀手,可不是妓女!”
金枝一直认为杀手也该有原则,因此她勤学武功,她希望用剑去解决一切。多么天真却又美好的想法,我在心里由衷的艳羡,但嘴上依旧嘲笑道:“可是,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渴望能与宫七春风一度呢,这么一想,我不是反而应该觉得荣幸么?”
她张大嘴巴,怔怔地看了我许久,最后一甩毛巾走了。
我将额头处的湿巾拉下,盖住自己的脸,然后把脑袋靠在木桶的边上。水汽蒸腾上来,闷闷的感觉,像是要窒息。
其实,杀手和妓女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人生还有一丝希望,谁都不会去从事这两种行业。可是,在从事了这种职业以后,就会发现,继续下去的人生,依旧是一片漆黑,看不到丝毫亮光。为什么我会成为一名杀手?在那个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刻意地去回忆时,脑海里只有一片凌乱的黑。
那是,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
七
金枝的担心最后被证实了完全是多余的。
因为宫七那一夜,没有来。
第二日当我起床梳头时,他才出现,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梳子,帮我挽发。他的手温暖而轻巧,他的表情也很温柔亲昵,看不出有丝毫异状。可是,他昨夜却没有碰我。
仿佛看出我的疑虑,他伸臂自身后将我环住,朝镜子里的我微笑道:“我要给你一个全新的婚礼,让一切都重新开始。”
我哦了一声,扬眉:“那么你选好了日子没有?”
“选好了。十一月廿一,也就是冬至。黄道吉日,万事皆宜,你觉得如何?”
我的心抽了一下,但脸上却绽出一个无比妩媚的笑容:“当然好,真是太好了。”
真的是……太好了。
——我被怀疑了。
是谁出卖了我?是谁走漏了风声?还是,挑在冬至那天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巧合?我凝望着镜子,看见他笑,神色温柔,但流光暗影中,又仿佛只是一种错觉。
这个男人乍看之下仿佛很容易懂,但时间一长就会觉得,其实对于他,什么都摸不透。
也好,游戏嘛,太容易,也就无趣了。
今天是十月初二,距离冬至,还有五十天。而五十天,足够我将一种新研制的慢性毒药放在他的茶里让他一天一服,在喝到最后一服前,中毒者什么都不会发觉,而等发觉时,已经无药可解。
我给这种毒药起了个名字,就叫做——看朱成碧。
八
“罗婶,你听说了吗?现在外面都在传,说咱们新夫人是借尸还魂来的,不但模样变了,连眼睛都不瞎了。”
“张妈,你在府里的时间最长,曾经见过少夫人的吧?你觉得,那真是她吗?”
“这个我可说不准呀,不过她的饮食起居什么的,倒是跟过去一样。不过如果不事先告诉我,我肯定认作是两个人。”
“说起来咱们这位少夫人还真是诡异呢。莫名其妙就在新婚之夜失了踪,然后又莫名其妙就出现了,眼睛还莫名其妙就好了……”声音压下,低了几分,“我说啊,没准真的是鬼。”
我咳嗽了一声,厨房里的议论声顿时停了。我这才推门进去,里面的几个厨娘,果然各个面色尴尬。
我冲她们微微一笑:“先前西君说要吃虾仁馅的水晶饺子,可做好了?”
一名厨娘忙将食盒递上:“好了好了!我们刚想送过去呢,怎么好劳烦少夫人您亲自来取?”
“反正也是顺路。不耽误你们做事了,我走了。”我接过食盒,提裙转身,一足刚跨过门槛,却又回头,“对了,我在阳光下是有影子的,所以,我不是鬼哦。”
她们的脸一下子变成了酱红色。
我一边笑,一边提着食盒走向后花园,宫七在琉璃亭中等我下棋,见到我,便扬起眉毛道:“什么事情这么有趣?一直笑个不停。”
“唔,怎么说呢……”我将饺子取出,与他分食,慢悠悠地说道,“你信不信有鬼?”
他眼神微变,定定地看着我,“有人对你胡说八道了吗?”
看来,他果然也知道那些传闻。
我笑,歪头再问:“如果我真的是鬼,你怕不怕?”话音刚落,他突然伸臂,一把将我拦腰搂住,抱坐到他腿上。
我不禁一怔,他将我搂紧,把头埋在我的右肩上,声音低如叹息,却又字字坚定:“不怕。对我来说,无论你是人是鬼,眼睛有没有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回来了,现在,在我身边。这就已经足够了。”
我缩手进袖,用指尖掐住手心,疼痛无比清晰地提醒我眼前一切不过是梦幻泡影,可是……真美丽啊。
这样的情话,真美丽。
我将手慢慢地覆在他手上,凝望着亭外的夕阳,最后淡淡一笑,“朱荇何幸,今生得遇西君。”
幸运的人不是我,被宫七如此深情爱着的人,从来就只有朱荇。
可惜,那也是个没福的女人,就那样莫名其妙地失了踪。其实关于她的下落我也曾动员组织里的力量寻找过,不过也没有结果。如果一个人连官府和杀手组织都找不到的话,那么,基本上就可以视同为她已经死掉了。
我希望她是死掉了。因为世间没有哪个女子有资格承受这样的福气。觊觎了不该拥有的东西的人,会折寿。朱荇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要时刻提醒自己,记住这一点。
视线里,天边夕阳鲜红。
九
宫七泡得一手好茶。每日申时,我都会去他的书房,同他一起饮茶。光洁的青玉瓷具,刚到的贡品新茶,他持勺的手,更是素美如玉。
这个男子得天独厚,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美丽,连放下杯盖的姿势,都极端优雅。我近乎痴迷地望着他的动作,每每这个时候,总是托腮不语。
有一次他戏虐地用茶勺点了下我的鼻尖:“这么好看?”
“嗯。”我直认不讳,但目光流转间,盯准的却只是那个杯盖。
我和宫七的杯子是一套,所不同的是,他的颜色是红的,我是绿的。而“看朱成碧”的毒药,就抹在了红色的杯盖里,每当他将茶勺进杯里,再盖上盖子时,就离阎王殿,又进了一步。
如此优雅地接近死亡,怎不令我痴迷?
宫七一点都没有发觉,每杯都会喝干,一滴不剩。金枝站在我身后,默默地看着这一切,表情沉寂。
从某天开始,她告诉我说,她不想再申时陪我去书房了,因为,她厌恶那种慢慢地、毫无异状地、杀死一个就坐在你对面对你微笑和你说话的人的感觉。她杀人,一向光明磊落,从某方面来说,她更像名剑客,而不是杀手。
我笑笑,没有勉强。其实她并不是厌恶,她只是不忍心:时间久了,她对宫七产生了好感,于是变得心软,不想再杀她。只不过,她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
那么我呢?我有没有心软呢?
端坐在宫七面前,看着他再一次无比细致温柔的为我泡茶的样子时,我如此问自己。日子已经过去了四十天,今天是十一月十一,离大婚还有十日,离他死也还有十日。
我舍得他死吗?或者说,我希望他死吗?
我一边想,一边淡淡地看着、用一种无动于衷的习惯性表情看着。直到他将杯子递到我面前来:“你又出神了。”
“没有,我只是看的太入迷。”
“阿荇……”他忽然唤我,瞳目深深,似有千言万语,但最后却只是拍拍我的手,“你肯不肯信我?”
“我自然是信你的。”
他绕过长几,走过来搂住我,沉声道:“那么,从现在起什么都不用担心,什么都不要想,一切都交给我,你只需要,等着嫁给我。”
“好。”我温柔回应,在他怀中闭上眼睛。事情走至这一步,我已经不必担心不必想,只需要等了。
还有十日。十日啊……忽觉光阴似箭,竟飞逝如斯。
十
第一日,他与我下棋,允许我悔棋,输给我后被迫在脸上画乌龟,恰逢有故友拜访,一时忘记擦去,引得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第二日,他教我放纸鸢,在我放到一半时故意用石子将绳打断,风筝掉入湖中,我怒,逼他亲自去拾,他潜入水中久久没有浮起,我在岸边翘首正担心时,他突从水中蹿起抱住我,将我也拖入湖里,两人一起成了落汤鸡;
第三日,我们避开仆人去郊外赏菊,半途时突然下起雨,跑到农家避雨,换了粗衣,彼此相视忍俊不禁,是夜,农家丢失了一只鸡,大半夜里,大家都举着火把去田里寻鸡,场面壮观的有趣;
第四日,月亮很圆,我举香拜月时他问我许了什么心愿,我反问他:“如果是你,你许什么心愿?”他想了想,答道:“一愿国家大事皆由我出;二要攻伐他国持其君长问罪于前;三是取天下绝美之女子皆为我妻。”见我惊讶,他噗嗤一笑,眉眼弯弯,“骗你的。我啊……现在只希望阿荇好好的,就像现在这样,站在这里,对我说话,然后经常会笑。阿荇,你要多笑笑。”
那一夜我不能入眠。恍然惊觉这四天里我的笑容,竟比我之前的十七年加起来还要多。
第五日,他有事外出,我在窗前看着一朵菊花慢慢凋谢,菊花的花瓣,一共有七十四瓣。时间仿若静止,漫长的可怕,而我一直一直盯着院外的拱门,直到白衣出现,方轻吁出一口气。他走过来,递给我一片枫叶,叶已红透,脉络清晰可见。“万宁山上金秋的最后一片红叶,送给你。”我微微讶异,却听他又道:“今年已经晚了。不过以后每年,但凡第一滴春雨、第一朵夏荷,第一片红叶和第一簇雪花,我都会取来给你。如此,你收藏着年年的第一季签,直到我们老去。”
那一夜我又不能入眠。枫叶在我手上,变得沉若千斤。真是个傻瓜呢,你我之间,哪来的年年季季……
第六日,我与他去皇家寺院求签,在后院里遇到一老妪,送了我和他一人一朵花,老妪道:“这是我刚从山上摘的花,你可以拿去送给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你永远不能预料到,也许你们将会分离很久很久。”下山的路上,我问他:“你不把花送给我吗?难道我不是你很重要的人吗?”他停步,默默地看了我许久,才淡然一笑道:“可是,我不想和你分离。”
言者的一句话,就那样被听者分割成了两半。我听见的是“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他听见的是“也许你们将会分离”。
那一夜我再次失眠。反省为何我竟会只听见了前半句话,难道在潜意识中我已经开始在期待些什么?
第七日,我将自己关在房内闭门不出,便连他来了也不见,只说身体不适。他走后,金枝走到床边,用一种很古怪的表情看着我,忽然道:“你该不会是……假戏真做爱上他了吧?”
“他还有三天就要死了。”
“你一定是爱上了他,否则你不会如此扭捏作态,喜怒无常,患得患失,夜不能寐。”
“他还有三天就要死了。”
“虽然我也认为一个贵胄子弟的品性能像宫七那样,确实难得,但是别忘记了,这是我们的任务,如果你因为私人的感情而影响到任务,你知道结局会怎样。”
“他还有三天就死了。”我将头埋入枕中,不愿再听。心中一抹凄凉幽幽:我竟沦落到需要金枝来提醒我警告我的地步了……自我十岁起,我便接受训练,成为师父最得意的弟子,他曾以八个字评价我:“大胆多智,冷血无情。”七年,十九个任务,从没一次让他失望过。我像最坚忍的狼一样重视对手,忍耐饥饿忍耐寒冷忍耐一切感官上的折磨,以追求最后的一击必中。因此,这一次,也不过是狩猎过程里惯例的一段煎熬罢了。
只需忍耐,便可以终结。
一念至此,我起身梳妆披衣,金枝惊讶:“你要去哪?”
我淡淡地瞥她一眼,“已经快到申时了。”裙裾拖曳在地,我感觉的到我的每一步都走的很坚定,没错,很好,就这样走下去,很快、很快我就可以得到解脱。
十一
窗外,秋雨又添清愁。
袅袅的水汽从上好的五色鸟巢紫砂壶嘴口冒起,烟雾缭乱的对面,是身着简服的男子温静如美玉般的脸,他微低着头,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明亮而专注。
专注地泡茶,专注地去死。
映在我眼中,形成了一幅无比微妙的画卷,像是在梦境里出现过,再被记忆深刻的烙印在脑海中,每个动作,都很熟悉。
加上这一次,还有两次,这个男人就死了。他死了以后,朝廷必是一阵动荡,两派势力重新划分,天下又将不太平——不过,天下太不太平,与我何干?这个世界本来就什么都没给我,所以无论它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在意。
没错,它什么都不给我。
我没有父亲,母亲一生下我就抛弃了我,将我扔到粪池里妄图淹死,是一个倒夜香的男人救了我,把我从池子里捞出来,带回家抚养。但是,他养我的目的不过是要一个童养媳,随着我年纪越长,他看我的眼神就越可怕。一次他喝的烂醉扑过来,我用捣米杵敲破他的头后逃了出去,落入人贩子手中,被卖到青楼服侍最暴虐的姑娘,一不高兴就用针扎我出气。于是我再次逃。饥寒交迫,走投无路时,遇到了师兄。
啊,对了,是师兄啊……我终于想起来了,脑海里那团黑影慢慢消去后,过往的记忆就浮出水面,每个场景,都是那么清晰。
师兄用我试毒,那些毒药有的吃了会长斑有的会吐,但更多的是疼痛,痛的死去活来,痛的满地打滚,痛的用头撞墙恨不得就此死去。作为试毒体的孩子一共有二十个,只有我活了下来,师兄说他最喜欢我,因为我最听话,他怎么吩咐我就怎么做,不惧怕也不讨饶。当我十四岁时,有一次他要我试毒,但最后却自己中了那种毒瞪大眼睛死去时,我微笑着问他:“怎么样?听别人口述中毒后的反应,无论怎么详细,都比不上自己亲身经历的吧?”说完后,我将解药一滴滴地滴到地上,就在他面前不到三寸处,可是他却够不着,眼睁睁地看着解药被土壤慢慢地吸收掉。
那一幕被师父看见了。我本以为他会杀我的,结果他只是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最后点头道:“很好,从今天起,你就取代毒鹰成为夜盟的老幺吧。”
师父从那件事情上,看到了我的潜质,我隐忍四年,暗中偷学到师兄的本领,最后用他最骄傲的毒药杀死了他。师父说,他从没见过我那么会忍耐的孩子。
没错,我最大的本领不是智谋,而是隐忍。我要忍住,不被任何事、任何人干扰我的决定。
宫七端起茶杯,掀开盖子,低头浅呷了一口:“这次用的是趵突泉的泉水,清澄甘甜,你尝尝看,是不是比起昨天的扬子江心水,另有一种滋味?”
他的喉结微微下滑,仿若一条无形之线,将我的心绷紧,我想到这个男人将会死去,他的眼睛将失去现在的光彩,他的手会慢慢变冷不再温暖,他再也不会微笑不会说话,他再也不能为我撑伞为我沏茶为我披衣牵我的手夜半去看星星……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
他以食指搭着杯沿、以无名指抵住杯托,姿势无限优雅,在我眼中,仿佛有一辈子那么漫长,漫长地看着他再次举杯,准备将茶喝下。
一只手突然出现,压在杯口上。
我颤了一下后,才震惊地发现,那居然是我的手。我的手在最后一刻,背叛了我的思维,做出了阻止的动作。
他抬眼,朝我看过来,我不敢与他的视线相接,只能垂睫,呐呐道:“西君可知,其实我根本不喜欢绿色……”
“嗯?”
“所以,我们换下杯子吧……”我近乎绝望地将那杯茶从他手里慢慢抽出来,抽出的不只是一杯茶,还有我筹谋了半年的计划,七年来完美无暇的杀人记录,以及,我对夜盟的忠诚。
“如果你因为私人的感情而影响到任务,你知道结局会怎样。”金枝的警告于此刻在耳边回响,冰凉的可怕。
我揪住自己的衣襟,凝望着杯中浅碧色的水光,看见自己的脸,在上面倒映成一缕缕黑影,丑陋地扭曲着。为什么要心软?为什么要阻止?又为什么要前功尽弃?
好恨……
好恨……
我好恨……
那巨大而复杂的恨意,驱使我端起杯子,正准备一饮而尽时,宫七突然伸手过来,将茶杯夺走,“茶已经凉了,别喝了。”然后,我便眼睁睁地看着他将茶水从窗口泼了出去。
我的瞳孔开始收缩,冷汗沿着我的脊背滑下去,心底一个声音告诉我——完了。我突然怯懦,不敢去面对结局。
就在那时,宫七又牵住了我的手,对我道:“带你去个地方,跟我来。”我的手湿冷僵硬,他的手却温暖坚定,仿佛只要被这么一只手握住了,就永远不会被抛弃。
抛弃……如果母亲当年没有抛弃我就好了……若她知道我能出落的如此聪慧美丽,是否就会后悔抛弃我?若她知道我愿孝顺听话,敬她爱她侍奉终身,还会不会忍心抛弃我?我本可以是全天下最好的女儿,完全可以的……但,只因她的一念之差,从此,令我万劫不复。
还有那个救了我的男人,我甚至已经忘记了他的长相,他每天都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羞辱我,他说:“你不过是对狗男女苟合生出来的孽种”他说:“老子肯收养你你就得感恩,好好伺候老子。”他说:“除了老子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要你,听清楚了吗?”他说了好多好多话,那些话让我从小就心里扭曲,变得和正常人不再一样。
还有那个年华老去的妓女,她越来越苍老,因此就越嫉恨其他人的年轻。她说:“小妖精,像你这样的长大后必定也是个小妖精!看看你这眼,看看你这唇,看看你这腰,看看你这腿……”她每说一处,就用针狠狠扎那个地方。我从此变得厌弃自己,身体发肤,受之不爱我的父母,再被旁人所嫉妒诅咒,还要这具皮囊何用?
最后是师兄。他是个疯子。这个疯子教会了我很多本事,我开始用所学到的一切去害人,对我来说,这世间无不可杀之人,甚至包括我自己。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这一次,我要去抢宫七的杯子?是因为他那句“我终于等到你了”?还是那句“你要多笑笑?”再或者,是“我不想和你分离”?那些话都那么美丽,那么那么美丽,但是,我却不应该忘记,它们都有一个主语——阿荇。
那些话,都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阿荇说的。可是,我却为了那些不是对我说的话,放弃了我的生平。真……讽刺。
我像个木偶一样跟着宫七来到祭祖堂,里面供奉了宫家历代祖宗的牌位,一眼看过去,共有上千个之多。他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宫七将第三排第二个的牌位按倒,只听咯咯声响,前方的架子移开,露出后面的一扇暗门。宫七拉着我走进去,里面是狭窄的阴暗的台阶,盘旋着往下延伸,而台阶的尽头,是一道石门。他推开石门,里面豁然明亮。
那是一间极大的冰窖,堆放着上百块巨大的冰,而在那些冰中间,有一具水晶棺,里面平躺着一个人。
“是谁?”
宫七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缓缓道:“你为什么不走过去看一看?”
冥冥中有个声音叫我不要过去,可是双足却又像是被什么东西牵引着,一步步朝它靠近。棺中之人乌黑的发,素白的肌肤,纤细的身躯和平静的面容,就那样一点点的呈现在了眼前。
那是我的眉我的眼我的肌肤我的发……但她不是我,她是……朱荇。
我们所有人都找不到的朱荇,原来在这里……
“这是怎么回事?”我听见自己用一种异常缓慢、平静的接近死亡般的声音,如此发问。
“我对自己说,如果你哪天肯放弃计划,为我心软,我就带你来这里,让你看看她。”宫七的声音比我更平静。
我转过身凝视着那个被所有人传诵为“温柔痴情”的男人,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你……你原来一早就知道了……”
朱荇在这里,世界上不会有两个朱荇,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我是假的了。可他不说,居然陪我做戏,那些深情的凝视,那些温柔的关怀,那些宠溺的笑容……假的!通通都是假的!而我竟然为那样的假象所蒙蔽,放弃了我的一切!
“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你是夜盟排名第一的杀手,收了江家的银子来杀我,跟你一起来的,还有排名第十的金枝。”
“只有这些吗?”也许是真相来的太快,我反而开始变得冷静,又也许只不过是我早已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天,因为,赌博本来就是不能赢,就会输。于是我朝他笑,和朱荇完全不一样的笑,我扬起眉梢轻眯眼角,笑的轻浮、嘲讽又妖娆,“你既然知道我的来历,那么也完全清楚了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喽?我曾在一夜间屠杀了云州成家全族三十九条人命。”
“那是因为他们抛弃了你。他们连同你母亲,一起抛弃了你。”
云州,成家,成玉莲,我的生母,因和马夫偷尝禁果而生下我,被族人知晓后,连夜将我装进马桶丢到城外溺死。十四年后,我远远地站在成家门外,看见她丰容盛饰地领着女儿外出进香,那个女孩儿穿着绣着卷心莲的红裙子,蹦蹦跳跳,满脸笑容。
那一夜我在水井里投了毒。第二天,云州再没有成氏一族。
我继续笑,继续道:“我曾在一个人身上划了两千七百四十六刀,然后涂上蜂蜜,让他被虫蚁啃噬而死。”
“那是因为他收养了你两千七百四十六日,而收养你的那九年里,他每天都在虐待你。”
“我把一个女人的衣服扒光,关在猪笼里让她去游街。”
“那个女人曾逼十岁都不到的你去接客。”
我停下笑,瞪着他,声音发抖:“你还知道什么?”
他明眸流转间,似有叹息:“我还知道你今年十七岁,你不叫朱荇,你叫阿碧。”
阿碧……没错,我不叫朱荇,我叫阿碧,贱女阿碧,被母亲遗弃,被收养者觊觎,被人犯拐卖,被主人打骂,被师兄下毒,现在,还在被师父利用……这才是我的人生。我不是那个幸运的盲女阿碧,虽然她也出身风尘,但白玉无暇,虽然她双目失明,但得遇良人。也许,我唯一比她好的地方只在于她已经死了,而我还活着。可是谁又能说,我这样的活着,就一定比死更好?
“朱荇是怎么死的?”
“七年前,新婚之夜,我在外陪客,宫中秘密来人,赐了她一杯毒酒。”
“是你姐姐做的?”
宫七眼中起了些许迷离,“当时不知,为了引出幕后主使,我故意声称她失踪不见,四处寻找。”
好计,那人本以为一杯毒酒就万事了结,但如此一来,他会真以为朱荇怕死逃了,必将派人追杀。只要对方有所行动,就能顺藤摸瓜,查到元凶。
“那么,你找出来了吗?”
“查到了。”他眼神闪烁。
“是……”我听出了画外音,“江家?”
“他们也知道自己行迹可能败露,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买凶杀我。”
“所以,从一开始,你就知道了我的目的。”我忍不住苦笑,深吸口气,直直地看着他道,“最后一个问题——你想怎么处置我?”
他回视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脸上再次露出那种恍惚的表情,轻轻道:“我说过,在此过程里,只要你放弃杀我,我就带你来这里,把一切都告诉你。”
“然后呢?”
“没有了。”
我的身体一下子绷紧,然后又颓然松开,凄凉一笑道,“原来如此,你是想让我永远地在这里与朱荇相伴么?我明白了……”我扭开镯子,里面的最后一格里,装着我用来杀死师兄的那种毒药,只要一滴,一滴,就可以致人于死地。从一开始,我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在事情走到最糟糕的一步时,我会用它,结束自己这肮脏丑陋的一生。
母亲,我要去见你了。你抛弃了我,我杀死了你,我们扯平了。如果地府相遇,就好好相处吧。
我将镯子凑到唇边,眼看那滴毒药就要滑进我口中,一道白光突掠而至,哐啷一声,我的手指被震开,镯子直飞出去,撞上墙壁,嘭地炸开,碎裂成了千百片。
于此同时,一只手紧紧扣住我的肩膀,入眸处,是宫七惊慌而震怒的脸。我与他相处四十七天,从不知道,他居然会有这样的表情。
“为什么要救我?一切不都应该到结束的时候了么?”
“我所说的没有,并不是指结束,而是开始。”
“开始?”
“是的,开始。”他的力度转轻,改为揽住我的腰,一字一字道,“一切都没有变,三天后,是我们的大婚之日,而你,是我的妻子。”
我呆住,僵了半天,然后失笑:“你傻了吧?看清楚点,我不是朱荇,我是阿碧,杀手,要杀你的杀手耶。既然游戏已经揭穿,就没有再玩下去的必要了。早点结束,于你于我都有好处。”
“你在害怕。”他轻轻道。
我心中一悸,却板起脸,“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想我死,所以在最后一刻阻止了我继续喝那杯毒茶,你对我有情,你不敢承认,也不敢面对,所以企图以死逃避。为什么你们一个两个都是如此?”宫七脸上露出了悲伤之色,指着棺中的朱荇道,“她畏惧强权,不敢与我共同面对,所以选择怯懦的死亡,她从来不曾想过我的感受,不曾想我失去她会有多么痛苦……当我欢欢喜喜的穿着吉服走进洞房时,看见的却是原本要携手一生的妻子倒在床上七窍流血的模样!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打击?”
我怔住了。
他上前一步,紧抓我手道:“她死了,但你还活着;她胆小懦弱,但你不是她,你不一样!你自信坚强,为什么不肯活下来?不许逃避!我不许你逃避!”
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颤抖的摊开双手:“活下去……西君啊,你看看我,且看我这双手,沾满血腥,我还能算是一个人吗?”
“所以,更应该活下去。”他将我的手合拢,包住,柔声道,“你以前做了很多错事,如果你感到后悔,那么今后就用做好事去弥补。你做一件坏事,就用做十件好事去弥补。你才十七岁,错了十七年,以后还有八十三年可以重新来过,为何轻言死亡?”
我哽咽而几不能言:“我、我……我没能杀得了你,夜盟不会放过我的,而江家也不会放过你的,事情走到这一地步,后面已是无数个麻烦,我……”
“所以,你更应该活着,然后走下去,”他说到这里停了一停,将我的手贴上他的胸口,“和我一起。将来的风风雨雨,我们两个人一起面对。别想一个人逃,别想再丢下我。”
“可我……”我终于说出最关键的所在,“我不是朱荇啊……”
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最后扬唇一笑,“我知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谁。”
冰窖中,水晶灯里灯光闪烁,映上他的脸庞,那是玉一般高洁的存在。
为什么像我这样的人能得到这样的救赎呢?根本不配啊,我不配,我不配!
我跌坐于地,捂住脸开始哭。他没再说话,只是在一旁坐下,然后伸出一只胳膊搂住我,将我拉入他怀中,轻轻拍抚。
那一日,我哭了很久很久,将毕生的委屈通通哭出。从此,再不留恋,再不流泪。
十二
“你会弹《看朱成碧》的曲子,那么你知不知道,它的后半阙词是什么?”
“不知道。当年的阿荇,只唱前半曲。”
“那么,让我来告诉你后面的吧……”
“灯火阑残,月白影冷,消魂此处,原是旧时行路。鸳梦难醒酒难尽,岂望陌上云树?笑它英姿秀,鸥盟似旧,却忘归途。燕本多情子,穿帘入世,误生玉堂谢户。卿可有悔,瘦尽十宵花骨。留浮光变幻沧海,哀叹红颜无辜。一曲看朱成碧,年年季季,吾心良苦。”
完
七夜谈之四
无衣
滴水成冰的战场上,一衣之恩,便足以令我铭记千年。
可是谁知,原来我早该遇见你,在我最风光也最悲伤的时候。
——题记
一
我再次见到九皇子时,已经是十六岁的年纪了。
彼时大战告捷,他从边疆归来,百姓簇拥如潮,排成长龙,只为一睹英姿。然而,他们迎来的,却是一个垂死之人。
他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并且拖延了太长时间,纵使秦国第一神医温悉号称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亦对此束手无策。
而温悉,便是我的叔叔。
这一次,我以神医弟子的身份,被皇宫的轿子抬进朱门,再一次的见到了人称不败将军的九皇子——秦冉。
他今年不过十九岁,身上有一百零七道伤痕,每一条,都彰显着这位皇子征战沙场的丰功伟绩。可此刻,他披着长衣坐于庭前,咳嗽不止。一直咳一直咳,痰中淤血发黑。
他的身体在长年征战中遭受了严重的毁损,奇医良药都已通通无效,叔叔倾尽全力,也只不过仅能让他多活几个月,苟延残喘而已。
我望着梧桐树下的他,沉静、消瘦、苍白。我的眼睛忽然就酸涩了起来,前尘往事,有关他的一切,在这一瞬清楚回现——
我第一次见到九皇子,是在六年前,我十岁,他十三岁。
乾国突向秦国起兵,秦王于朝堂上悬挂帅印,问何人出战,可怜满朝文武,全都唯唯诺诺,缩足不前。就在那时,第九皇子走上殿堂,摘了帅印,高声道:“儿臣愿往。”
一举天下惊。
因此,当他率领大军出发时,帝都人人去送。我夹在街旁看热闹的长龙里,与姐姐一起瞻仰皇族风采。
我本以为他英姿飒爽,高大威猛一如庙里的罗汉金刚,谁知,看见的却是一个非常文弱的少年。
我永远记得,那是盛夏,天气非常炎热,阳光照耀在盔甲上,一片明晃晃的白。而他端坐在马背上,发极黑,脸极白,五官秀气的像是女孩儿,一双眼睛漠然地注视着前方,竟让我觉得莫名悲凉。
回去后,姐姐以袖抹泪,泣道:“可怜我泱泱秦国,竟要这样一个荏弱孩童去抵挡敌国百万大军!”
姐姐不看好他,文武百官不看好他,邻国也都不看好他。尚未及冠的九皇子,就那样在一片质疑声中带着他的二十万兵马,孤立无援地赶赴血雨腥风的北疆沙场。
八个月后,冬雪消融,廊前地上冒出第一株草时,姐姐冲进庭院,连风氅都来不及脱,便一把抱住我欢呼道:“胜……了!胜了胜了胜了!”
她的鼻子被冻得红红的,眸中水汽弥漫,眼泪带着喜悦哗啦啦地流下来——据闻秦冉亲提长枪,割下敌军统帅首级,宣告了这场卫国之战终以秦国的大胜而结束。
十四岁的将军骑马归来,王城掌声轰鸣。
姐姐用三天三夜采集七彩琼花制成花环,朝他掷去,却因力度不够未近他身便已先落地。但她毫不气馁,笑笑道:“没关系,这次不中,将来还有机会,总有一次能中的。”
自那日起,她便开始练箭,然而没等她练成,警钟又鸣,夷族来犯,九皇子匆匆脱下战甲,又匆匆穿上,军马铁蹄方卸,又重新套上,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再上战场。
姐姐整晚没有睡着,望着窗外的天,看到它发了白。她对我道:“玳玳,我好害怕。”
“姐姐怕九皇子这次如果输了,夷族攻进来,咱们就没有饭吃了么?”十一岁的我,对于战争的唯一定义只在于没有饭吃。
姐姐摇了摇头,用很慢的声音说:“不。我是怕万千百姓,八方国土,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地,这么重的担子,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我怕他承受不住。”
我似懂非懂,依稀察觉到姐姐想的和别的大人们都不一样,对她来说,秦冉是比秦国更重要的存在。
四个月后,秦冉再创佳绩——俘敌军三万,逐敌族于国疆百里之外。王军得胜班师归来时,秦王亲自接迎,一时风光天下无双。
姐姐再次朝他丢花环,这一次,终于被她投中,堪勘套住了秦冉的马,他顺着视线侧头回望,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集,九皇子朝她颔一颔首,姐姐慌忙将头垂下,双颊羞得通红。
是夜,姐姐坐在灯下冥思,我唤她不应,只得自己玩。适时正逢婶婶教我刺绣,姐姐看见了眼睛一亮,跳起道:“有了!”
“有什么?”
姐姐冲我眨眼,笑的神秘,“我要准备一份大大的礼物。”
“送谁?”
“他。”姐姐的睫毛垂了下去,又轻轻抬起,眸光流转,柔意无限。我之才惊觉:“姐姐你喜欢九皇子啊?”
姐姐咬唇,“嗯”了一声。
“可是……”虽然年纪尚幼,但我还是知道门当户对一说的,“他是皇子,而我们只是平民啊。更何况他以后若成了我们的大王,就会有妃子无数,即使那样也没关系吗?”
姐姐目光明亮,于清透中显出坚定与执着来,“世人看他,看见的是他皇族的姓氏、尊贵的衣袍,而我看他,看见的却是他的勇敢、睿智,与寂寞。”说到这里,她的眸色暗了下去,低声道,“冉君……好可怜。我真想握他的手,看他的眼睛,跟他说话,告诉他,他不是一个人,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他。”
怎么看都只是一厢情愿吧?我忍不住刻薄地想,秦冉身边那么多人呢,他也有父母兄弟亲友下属,哪会寂寞?又怎会缺人陪伴?再加上他连连打胜仗,帝都的女孩儿全都崇拜他,想嫁给他,姐姐也只不过其中最普通的一个罢了。她甚至还不漂亮。
可她却有一双非常灵巧的手。
她用那双独一无二的手,绣出了一幅妙绝天下的画。那幅画展开来是一卷“秦军出征图”,描绘了秦冉伐乾率领大军走出帝都时的场景,色彩明丽,神情逼真,但合上后又是一件披风,勒颈处是城门,系结处是铜环,被风一吹,画上人物此起彼伏,仿佛就要从衣上走出来一般。用时三年,呈于宫中时,满朝惊艳。
秦王立刻宣见绣娘,姐姐丰容盛饰的拜于堂前,王问她想要什么赏赐,她抬起头,朗声道:“愿为九皇子之妻。”
二
回忆至此,我捂住眼睛,不忍再往下想。
前尘旧事便如这苍穹云朵,聚了又散,散了又聚。那一位固然是已做尘土,这一位又何尝幸福?也是一个油尽灯枯走至末途的可怜人罢了。
我将煮好的汤药倒于碗内,走到他面前,将碗平举过额:“九皇子请用药。”
他身旁的宫人伸手来接,打算试药,他却摆了摆手,亲自接过药碗,将里面的汤汁一口饮干——他是我见过的最平和的病人。
在跟叔叔学医的这些年里,我见过无数个垂死之人,他们不是惶恐难眠就是暴躁如雷,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与对生命的留恋。
只有秦冉,一如我初见他时的那个样子:眉头微微地皱着,视线放得很悠远,素白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喜怒。
叔叔替他针灸,他从不喊疼,按时服药,从不拖沓,就这方面而言,他是个很配合的好病人,但是,另一方面,他却不肯躺在床上修养,依旧每日去校场练兵,去军营巡视,不仅如此,因近日天气骤冷,眼看寒冬将至,他还亲自带人去贫民窟发放棉衣。
叔叔为此很头疼,屡屡劝阻,最后秦冉问:“我若安心休养,可活多久?”
“一年。”
“躺在床上碌碌无为的一年,与鞠躬尽瘁的几个月相比,该选择什么,先生心中也已有答案了吧?”他说那话时依旧没什么表情,目光很淡,淡的让人觉得他下一刻就会消失。
叔叔就此无言,再不拦阻。当秦冉外出时,便叫我跟在他身边,以防不测。
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这个六年前便已见过的天之骄子,在我心中变得逐渐丰富,不再只是之前那个单薄的骑马影像。
首先,秦冉,是不会笑的。
我本以为他是为了维持皇家尊严,故不对民众笑,如今近在咫尺的侍奉着,才知道,他对谁也不笑。
他的眉心永远轻轻的突起,他的目光永远很淡然,让人觉得很不可亲近。但他也从不责骂下人,可以说,是个不难伺候的主子。
有次有个宫女打破了他常用的砚台,被嬷嬷责罚,他看见了淡淡地说了句算了,使那宫女免于受罚;又有次公公瞌睡时大意烧了帐幔,将他从梦中惊醒,亲自取被扑火,事毕未加怪罪就匆匆上朝,途中我见他脸色发青,极其难看,便劝他不要去了,他看我一眼,摇摇头,我再劝,他终于道:“我若不去,父王会担心。”
灯笼的灯光映得马车中的一切都明明灭灭,他凝望着摇曳的灯光,低语喃喃:“若我能活久一些便好了。”
我服侍他那么多天,第一次听他提及自己的病情,先是惊讶,复又悲伤,心里某个地方像被挖走了一块,再难将息。
大概是我的脸上写满怜悯,因此他的目光落到我脸上时,便问道:“你在为我难过吗?”不等我答,他又道:“没有必要。我这一生,贵极天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洁身自好,没有任何污名,便是此刻就死了,亦已无愧天地,无愧己心。”
我定定地凝视着他,心里一个声音无比哀伤:这个……就是姐姐爱过的人啊……姐姐爱慕了一辈子的人啊……
诚然,如他所言,他这一生辉煌高洁,无愧天下,但却亏欠了一个人——
那就是,我的姐姐。
秦冉,你亏欠了我姐姐,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三
第二日,我跟着他前往郊区赈灾。
天色阴霾,大风呼啸,天气非常糟糕。侍卫布置妥当,村民听说有衣可领,纷纷在桌前排起长龙。秦冉就亲手将棉衣一件一件的递到他们手上。
风沙满天飞,我被吹得几乎睁不开眼睛,而且又冷,搓搓发僵的手指,忍不住轻声抱怨道:“这种事情交代下去就可以了嘛,为什么殿下要亲力亲为呢?”明明都病成这样了……
他摇了下头,没有回答我的话。
如此一直从未时到酉时,当最后一件棉衣也交到百姓手中后,他才转身上车。
我闷闷地跟着上车,却在这时,听见他说道:“还差三百七十六件。”
“什么?”
他却又沉默了,仿佛刚才那句话只是他的自言自语,与旁人毫无关系。我从没见过这么不喜欢说话的人,有点气馁,又有点不甘,便道:“刚才一共发放了四百多件棉衣,但是依我看,里面真正需要的人,都不到十分之一。”
他果然被我勾起了兴致,朝我望来。
我微微一笑,解释道:“据我刚才观察,领衣服的人大概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喜欢占便宜的人。听说有衣服领,不用花钱,就不管需不需要,全都跑来领一件;第二种,是被迫来的,必定是村长跟他们说,九皇子要发棉衣啦,每家每户都给我去两个人捧场,免得到时候九皇子带着衣服来了,却没有人领,那多没面子……”说到这里,我注意到他的表情果然起了些许变化,哎呀哎呀,生气了吧?“第三种,才是真正挨饿受冻需要这些衣服的。不过,由于队伍都被前两种人给占了,他们能不能轮得上都是个未知数呢。”
我睨着他,满心盼他发火,真想知道这个人,究竟有没有情绪可言。可他的目光闪烁了几下后,又归复平静,淡淡道:“没有关系。”
“咦?”
“千古以来,但凡说到赈灾二字,必然包含着绝大部分的浪费。银子被贪污,米粮被偷食,衣服被毁损,到得最后,真正能送到对方手中的,不过十分之一。”他从袖中伸出骨瘦如柴的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披风,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似看见,他眼底闪过一丝温柔,“对我来说,真正的目的便是那十分之一。十个人里只要有一个人需要,我就愿意为了那一个人,而准备上十件棉衣。”
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这位皇子,远比我更洞悉世事,也更宽容。在他身上,我看不到半点纨绔子弟所有的缺点,虽然有点拒人千里,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他是个真真正正的好人。
只可惜,这么难得的皇子却要死了。
只要一想起他就要死了,我的心就会很痛,非常非常的难过。我真希望上天能够大发慈悲,让他的病好起来,如果可以,我甚至觉得自己替他受罪都没有关系。
可惜,天不遂人愿。
那一天回去后,他就陷入昏迷,高烧不退。我守在床头寸步不离,用毛巾浸了冰水为他拭汗,他的眉头不住蹙动,像是坠入了什么梦魇,然后突的伸手,抓住我的衣袖。我连忙唤道:“九皇子?九皇子?”
“还差……还差……”
“什么?”
他的声音非常低哑,我附耳仔细聆听,才辨别出他说的是还差三百七十六件。都这种时候了,竟然还在想棉衣的事。我鼻子一酸,应道:“我这就让人去发,三百七十六件对吗?放心,一件都不会少。”
他一直摇头,手脚发抖,也不知道有没有将我的话听进去。
如此过了一夜,期间我坚持不住,合了下眼,待得惊醒过来时,就发现——他醒了!
他保持着平躺的姿势一动不动,只是睁着眼睛望着头顶上方的帷帐,瞳仁深深若有所思。
我又是惊讶又是欢喜,连忙奔去告诉叔叔,叔叔立刻为他诊断。我本以为他逃过一劫就该否极泰来,却见叔叔的脸色越来越沉重,一颗心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沉了下去。
秦冉开口道:“我是不是大限到了?”
叔叔放下他的手,满脸愧疚。
秦冉又道:“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现在是回光返照。”
叔叔啪的跪倒在地,磕头不止。
秦冉托住他的胳膊示意他起身,淡淡道:“我有一个心愿未了,还望神医去父皇面前为我求取。”
叔叔流泪道:“老夫誓死为殿下完成!”
于是,秦冉就说出了他的心愿,一个让全天下都震惊的心愿——
他要回北疆。
四
“动物里,有种叫象的毕生尊严,包括死亡的时候。当它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时,就会离开象群,找一个地方将自己埋起来,而那些象冢全都非常隐蔽,因为,它不允许自己的象牙落在鸡鸣狗盗之辈手中。九皇子毕生倾战于北疆,功成于北疆,如今,更愿薨在北疆,望吾皇成全。”
叔叔用以上这番话,最终说服了秦王。
于是,第二日,秦冉便带着一小队人,乘着马车踏上了前往北疆的道路。我依旧是随行侍奉的婢女,亲眼看着他迅速憔悴,再对比六年前那个炎日下骑在马上的少年是何等的眉目如画,清贵无双。也许始终没有变的只有他的眼睛,依然那么明亮。叔叔说,他那是提着最后一口气,要坚持到了北疆才瞑目。
我听了那话后,一方面希望这条路就这么一直一直走下去,永远到不了北疆,那样他就不会死;但另一方面却又不忍心看他遭受病魔的折磨,希望能让他快点解脱。就在我无比矛盾的心态中,北疆,终于还是到了。
我扶着他走下马车。时光随着眼前的场景,让人产生一种身在梦中的错觉。我看着前方巍峨的山峦,辽阔的平原,和坚固的城墙,想着六年前,十三岁的他是如何在最危难时挺身而出,然后告别父母家乡,来到这个只有硝烟的地方;又是如何在强大的敌军面前苦苦守护步步为营,终于收复失地赢得胜利;此后,又有多少回,凯旋的盛宴尚未开始,便又要穿上盔甲回到这里再次面对杀戮……
人生,真像一个又一个的圆,走来走去,最后还是回到同一个地方。
他摇摇晃晃,脚步蹒跚,我步步紧跟,连呼吸都不顺畅,心底一个声音说——也许,我这下一口气呼出去之时,便是他下一口气停止之时。
叫我怎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去?
真残忍!为什么上天这么残忍?对他,也对我……
他一直往前走,大概半柱香时分后,走到雪山下,白雪皑皑,仿佛看不到尽头。
“你可知道,这里的每颗石头,都染过鲜血,每寸地下,都埋着尸骨。”他的声音暗哑,却一如既往的平和。
我凝望着他,不舍得眨眼。想听这个人说话,想看见他好好的站着,想感应到他温暖的呼吸——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五年前,为什么姐姐会有那样的感慨:“冉君……好可怜。我真想握他的手,看他的眼睛,跟他说话,告诉他,他不是一个人,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他。”
便如我此刻,很想握住他的手,跟他说,不要死……不要死,不要死,冉君……
他侧过脸来,望着我,似乎是在对我说话,又似乎是透过我看着远方:“如今,我也要成为下面的一部分了……或者说,早在两年前,玄冰之战时,我就已经该是下面的一部分了……”
我知道那场战役,号称是秦国十年以来伤亡最多损失最重的一场战役,在那场战役里,六位将军先后折翼,甚至连秦冉都无可幸免,他正用巧计引敌军进雪山时,不想突然雪崩,七天七夜。据说,当最后援军赶到,将他从雪里挖出来时,他已经呈半死状态了。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的身体越来越差,拖到今年,一发不可收拾。如果他早点医治就好了,可是,一场又一场的战役,始终拖累着他,让他连好好看病好好养病的时间都没有。为什么?为什么举国上下就找不出第二个人可以代替他镇守边疆?为什么要把一个国家的重担压在他一个人身上?
他今年才十九岁啊!
正是该最意兴风发笑傲天下的时候,为什么要让他受这么多的苦?
我真愚钝,姐姐在六年前便已顿悟的事情,我却直到现在才明白。我颤抖地望着眼前这个瘦得已经不成人形的少年,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
一样柔软的东西忽然覆了过来,慢慢地擦掉了我的眼泪,抬眼,是他在用手帕帮我擦眼泪。“别哭。”秦冉如是说,“没什么好哭的。生老病死,你是大夫,难道还看不透?”
我却哭的更凶。我看的透,我见的多,但因为对象换成是你,所以我……舍不得。你不明白,你始终是不明白的,那些为你倾倒的女孩儿们是在用什么样的目光和心态凝视你,你……完完全全的不知道。
一如此刻的我。
一如从前的姐姐。
他道:“其实,我两年前就该死了,多活的这两年,已经是赚到了。”
“我不明白……”
“两年前,就在这里,雪崩了,我和将士们全部被压在雪下,动弹不得,我身边本来还有四个人,但慢慢的他们都死了,我觉得我也坚持不下去了,就在昏昏沉沉半醒半梦之际,我感觉到有个人在为我披衣。”
我睁大眼睛——什么?还有这种事情?
“很不可思议对吧?我明明被埋在雪下面,怎么可能有人会帮我披衣服呢?退一步说,如果真的有人,他就应该先把我拉出去才是,而不该任由我躺在雪下。可是,那时的感觉非常鲜明,我甚至感觉到对方的手指,以及他把衣服披在我身上的那种摩擦,还有紧随而至的温暖。我觉得我的手脚慢慢的暖和了,神智也越来越清明了,但就是睁不开眼睛。我问他:‘你是谁?’”
“他说了吗?”
秦冉摇头,“我又问了他很多问题,他都没有回答。直到我最后问他:‘如此大恩,我该如何回报?’他这才答了我一句话。”说到这里,他转过头,望着一望无际的雪山,眼神放的很悠远,“他说——他日若见到有人受冻时,请冉君也赐他一件御寒之衣。”
我的心骤跳了一下,惊道:“他说什么?”
“他说——他日若见到有人受冻时,请我赐对方一件衣服。”
“不是这个,是他叫你什么?”
“冉君。”
我的双手一下子抖了起来,冉君……冉君……为何这世上,会有第二人如此唤他?
“所以,我对自己说,我受人一衣之恩,无以回报,只能给予天下同受寒之人一千件棉衣偿还。可是,我已经没时间了。”秦冉说着朝前又走了几步,仰起头,提高声音道:“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后来一直在找你,也没有找到,但是,我知道你绝对存在,为我披衣一事也并非出自幻觉。我今天再来这里,只为了告诉你——答应你的事情,做不了了,对不起……”
他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山谷里,于是就化成了很多很多句“对不起”,一声又一声,渐渐地微弱下去。而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一声叹息。
秦冉脸上同样露出惊诧之色,可见,我并没有听错,在这方空间里,的确还有第三人!
“是谁?出来!”我厉声叫道。
一个影子慢慢地从远处飘了过来,我下意识的后退一步,“你、你你……你是谁?”
那人又叹了口气,开口道:“玳玳,你连我都不认识了么?”
我睁大眼睛,周遭的场景在那一瞬间淡化成了虚无,只有那个飘渺的影子,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长发她的嘴唇,一点点地映入我眼中,拼成了我最最最最挚爱的一个人——
“姐姐……”
五
我的姐姐,在两年前的春天,将她精心绣制了整整三年的《秦军出征图》献给了秦王。秦王龙颜大悦,问她想要什么赏赐时,她回答说,想成为秦冉的妻子。
那句话成了她一世的笑柄。
因为她出身低贱;因为她容貌粗鄙;因为她甚至比秦冉还大一岁……
所以,朝臣们的赞赏转眼就成了嘲讽,殿堂之上,讥笑声响成一片。秦王自然不允,在众人鄙夷的目光里,她抱着衣服默默地退下,回家。
当夜,她就病了,三年积劳再加上梦想幻灭,病如山倒,她甚至没能拖过第三天。
我的姐姐,就那样卑微的死了。甚至,在她死时,她所爱慕的男子远在边关千里之外,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因他而亡。
没错,这不是秦冉的错,所以我并不恨他。只是从此之后我对他就有了心结,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被外界传说给予了太多赞美的皇子,我认为他一定有所缺陷,我认为他一定不像表面看的那么伟大,我这次跟着叔叔进宫,就是想看看他的完美面具能戴到几时……
然而,最后,被征服的人里,多了一个我。
六年啊……六年时光如水,人生如梦。为何此时此刻,我会在这个地方,再见故人?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却又讷不能言,只能不停的发抖。
“我认得你的声音,没错,就是你。”秦冉的目光在那一瞬明亮,露出了欢喜之色,“我果然不是错觉,是你当时救了我!”
姐姐停在离他五尺远的地方,默默地看着他,过了许久,扬唇一笑:“你错了。”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姐姐的笑容里充满了嘲讽。
秦冉一怔。
姐姐用很满不在乎的口吻道:“你难道看不见,我没有脚吗?”
我的目光落到她的裙摆下方,倒吸一口冷气——虽然我知道她已经死了,可是,再见她时的欢喜还是让我忘记了恐惧,直到此刻,注意到她的确的确是在“漂浮”时,某个念头才在脑海里变得鲜明——我和秦冉,撞鬼了。
秦冉看着她的裙子,呆滞了好一会儿长吁一声,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你当时没有将我从雪下救出去,而仅仅只是为我披衣……但不管怎样,你救了我,我还是要谢谢你……”
姐姐打断他:“你不要搞错,我可不是为了救你。”见他吃惊,她又是冷冷一笑,“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也对,你从来没有见过我,但是我的名字,想必你一定听说过……我姓温,小字织娘。”
秦冉踉跄后退,这一回,终于彻彻底底的被惊到。在他的震惊中,姐姐沉声道:“我就是两年前那个献了件织衣给你父王,妄想凭此攀上你这根高枝当凤凰的不要脸的下三滥的小贱人。”
秦冉又后退了一步。
姐姐则朝他逼近:“大家都笑话我,我一气之下就死翘翘了,可我心中有恨,所以就成了怨灵,飞跃千山万水跑到这里来,为的就是要害你。最后我趁你被雪埋住意识淡薄时,吸取了你的元神……”
“不可能……”他摇头,颤声道,“不可能!”
“你以为我在为你披衣服,根本就是错觉,我一个厉鬼能给你披什么衣服啊!还有,你以为你为什么会一直衰弱下去?就是因为我吸了你的精元!没想到你居然还傻乎乎的感激我,连快死了都要拼口气来见我,哈哈,真是笑死人了,哦不对,我已经死了,要能重新笑活就好了……”姐姐说着说着,仰天大笑起来。
秦冉突然伸手,想去抓她的手臂,但却抓了个空,他的手径自从她的手臂里穿了过去。
姐姐停住笑,定定地看着他,放低声音道:“你现在信了?”
秦冉的手维持着抓握的姿势停在空中,不住颤抖。
姐姐再次扬起唇角,这一次,却笑得颇是云淡风轻:“恨我吗?”
秦冉定定地回视着她,许久之后,摇一摇头。
“是啊,比起我对你的怨恨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姐姐叹息着,转过身,看着远处天边的晚霞,阳光淡如雪,竟成苍白,而她的脸,笼在阴影之中,“冉君,当我活着的时候,我一直爱慕着你。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是你主动请缨前往北疆的时候,你骑在马上,率领大军走出城门。我身边的人纷纷说,哎呀呀,那个九皇子,怎么长得那么文弱秀气,像女孩儿一样,他能成么?而我当时看着你,只觉得想哭。我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远赴沙场?是什么在逼你?你是皇子,你自然不是为了求名;你乃庶出,母妃身份低下,你永远当不了太子,所以,你也不可能是为了谋利;那么,还有什么,会让你鼓起那么大的勇气去面对那么残酷的天地?我一直一直望着你,然后,我看见了,你的马走出城门之时,有面旗子飘到了你面前,而你抓住它,轻轻地吻了一下,再放开。你的那个动作很快,基本上没什么人注意到,但我却看见了。于是我终于找到了答案——那面旗上,绣着山河图腾与一个‘秦’字——你,是为了你的父王,为了你的子民,更为了你的家园而战。”
秦冉的目光闪烁着,虽然依旧没说话,表情却一下子寂寥了起来。
“因此我好钦佩你。我钦佩你没有任何私欲的走上征途,我更钦佩你在四面楚歌之下突出重围反败为胜,我还钦佩你不骄不纵得胜归来也不沾沾自喜。我想,那个人,那么能干,那么勇敢,他几乎拥有全天下所能拥有的一切,可是——他却是那么那么的……不快乐。”姐姐低了下头,阴影浓浓地盖下来,我甚至看不到她的脸,可我却能听到她的声音,像缓缓枯竭的山泉,像慢慢挪移的光阴,像一朵花在用最哀伤的方式片片凋零,“你不笑,你的眼底没有丝毫喜悦,我就好想让你笑,可是,你太远了,我走不到你面前,于是我就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靠近你。我只有一样突出的本领,于是我利用它走进了皇宫……我真傻,不是么?我一直以为我们之间所差的只有距离,我一厢情愿的以为当大家看见那件衣服时,就会觉得我配得上你——因为,我也是独一无二的啊!难道不是吗?我敢夸口,当今天下正如无人能在沙场上战胜你一样,也没有人能在刺绣上超过我……结果,我遭到了报应。”
我终于忍不住哭喊出声:“那不是你的错!姐姐!那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九皇子的错啊!你不该恨他,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恨的就是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姐姐一下子抬起头,五官狰狞,“别忘了我是厉鬼,你指望一个厉鬼能明什么事理辩什么是非?你来的正好,我现在就吃了你,反正你也快死了,就不要浪费!”说着,她恶狠狠地朝秦冉扑了过去。
“不要——”我放声尖叫,连忙去拦阻,但她的速度太快,而我又离的太远,眼看根本赶不上时,一切却又都结束了——
姐姐的指尖在距离秦冉脖子一寸处停住了。
而由始至终,秦冉都站着一动没有动。
姐姐眯起眼睛:“你为什么不躲?”
秦冉脸上有着奇异的一种平静,那令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美,他平静地站着,平静的说:“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害我。”
姐姐的指尖开始发抖。
“你是我的恩人,你,不会害我。”
“你是聋子?你没听见我刚才说的那些话?我根本不是你的恩人……”
“你是。”
“我也没给你披过衣服……”
“你有。”
“我吸取了你的元神,让你变得虚弱……”
“可是,”秦冉的唇慢慢的扬起,向上弯出了优美的弧度,这一瞬,如花开,如柳绿,如世间一切最最美好的事物,美得令我转不开眼,“我多活了两年,这是事实。”
“你……”
“我的战友全部死了,我却没死——那就是事实。你应该编个更好的谎话的。”
“你……”
“还有,不管你信不信,我记得你。”
“你……”
“我记得你,你曾经给我的马投过一束花,我还记得那是七彩琼花编制而成的,非常精巧。”
姐姐整个人都抖了起来,“不、不可能……不可能记得的……”
“我记得你,因为,当全城人都在为我欢呼对我笑时,只有你,在哭。”秦冉慢慢地伸出手,做出帮她拭泪的姿势,缓缓道,“对不起,虽然记住了你,但却没有去找你,没有给你,也给我自己一个让彼此可以靠近的机会。如果我能认识你,我一定会娶你为妻。对不起……”
姐姐发出一声嘶鸣,捂住自己的脸,蹲下身去。
秦冉却仍在笑,原来,他竟可以笑得这么温文好看,“但是没有关系,我也快死了,不是吗?我们生前不能相识,死后应该可以吧?黄泉路上,要不要等我一起?”
姐姐哭得泣不成声,一边哭一边拼命摇头:“你骗人你骗人你是骗我的,不可能的!你怎么会愿意娶我?我出身低下又长的难看还比你年长……”
“可是,正如你所说的,你绣工精绝天下无双,你是独一无二的,不是么?”秦冉停了一下,再开口时,声音里就多了很多感慨,“更何况,天底下,哪还有第二人,能够知我如你?仅仅是看见我的样子,就能读懂我心的女子,自然能得到我的心。”
姐姐慢慢地直起身来,凝望着他。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集,仿佛回到五年前——乾璧之战胜利归来的那一天,也是如此对望着,在他们眼中只有彼此,除此之外的世界,再无别的颜色。
“你说的对,我是独一无二的。”姐姐笑了起来,于是,干涸的山泉重新冒出了清水,飞逝的光阴倒流回了过往,枯败的花朵绽放出了新蕊,她的声音不再悲伤,而是充满了坚定,温柔而强大,“所以,两年前,我能够救你,两年后,也同样可以。”
一道白光飞了起来,缠绕上她的身躯,像轻灵的翅膀一样,将她整个人拖起来,于是,她的身体就笼罩上了浅浅一层银辉,宛如月光。
又宛如一幅画,浸在水里面,慢慢的晕化开,颜色变得越来越淡。
我预感到某种不幸,连忙朝她伸手:“姐姐!姐姐,不要——”
但是,她温柔的看着我,一如小时候无数次那样温柔的看过我一样:“玳玳,冉君……就拜托你了……”
“不要!姐姐,姐姐!不要!”在我的呐喊声里,白光化作无数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再一颗颗消散,就像无数颗流星一样,呈圆弧状四下飞逝。
与此同时,一样东西从空中落下来,罩住了秦冉的身体。
青灰色的城门,金黄色的绳结,飘扬的旗帜,雪亮的盔甲,神情肃穆的军队在百姓的围观里列队出发——秦军出征图。
是姐姐呕心沥血绣出的一封情书。
在姐姐死后,悲伤的婶婶将它烧毁在她坟前。却在这一刻,重新出现,盖在了垂死的少年身上。
六
于是结局所有人都知道了——
少年再一次骑上战马,带着英姿飒爽的军队,在百姓的欢呼声中出了城门。
阳光似雪。清爽明艳。
少年回首相望,可是这一次他知道,相送的人群里,少了一位主角。永远永远。
而我,不是主角。
附:
“秦皇子冉,年十九,病危难治,帝赐返归北疆。至疆,竟愈好,举国同庆,皆以为神灵佑之。图璧三十二年,帝选温氏尚主,被拒。越五日,温氏另嫁。图璧九十二年,卒,享年八十。厚葬帝城门外。”
——《秦史.皇子传》
【完】
七夜谈之五
《有狐》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诗经*有狐》
一
“出去!”
我拎起扫把,催赶着眼前的生物。
那是一只形体格外小的狐狸,一身白毛沾满泥土,再被雨一淋,模样极其狼狈。但是,我才不会同情侵占我地盘的异族生物,因此,继续瞪着他,叱道:“出去出去!不许进来!这个宅子是我的!”
说是宅子,其实不过是建在半山腰上的两间茅屋,因为长年无人居住的缘故,破败不堪。但是,对于一个鬼魂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因此,我死死地守着这片属于我的净土,即使那只幼狐看起来很可怜,左腿受了伤,还在涔涔地流血,我也是不会同情的!
“你还不出去?我可告诉你哦,这山再往上走可就是天一圣观了。天一圣观听说过吧?是最厉害的道长们修真的地方。他们啊,可最喜欢你这样的小狐妖了,捉去炼成丹药吃掉可以大补呢!”
我没有说谎。
这座山叫婆罗山,高达2340丈,而在最高的山峰顶端,就是赫赫有名的天一道观。当朝的国师,前朝的国师,以及前前朝的国师,都是从那里出来的。因此,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非常虔诚的三叩九拜上山,请道长们捉妖辟邪通灵祈福……
只不过,他们都从山的正北方走,而我的茅屋,则在山背后的南边,四周全是陡坡茂林,因此,人迹罕至。
所以,对于这么一个大雨天,那只小狐狸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我懒得想,也懒得管,一心惦念着把它打发掉好继续做我的事。
小狐妖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窗外一道霹雳闪过,映得它的眼睛无限清透明亮,宛若穿透黑幕的第一缕晨曦,令得我的心,突然一格。
而它终归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垂下头,默默地转身,左腿一拐一拐的。屋外有棵千年槐树,地面因为无人打扫,因此积落了厚厚一层树叶,此刻已都被雨水淋湿。它走过去,匍匐在湿漉漉的叶子上,身躯一颤一颤的,显得很冷。
这样的画面让我觉得烦躁,索性关了门不看,拿起椅旁的麻衣,继续编织。
这件麻衣,我从十年前等着桑麻成熟,然后泡入水中浸沤、脱胶,再劈分为条,绩接成线,一缕一缕加捻。在这样的过程里,经常力不从心,有时候手指会不受控制地穿过丝麻,根本无处着力。每当那个时候起我就会痛恨自己身已成鬼,心情就会很差。
大雨哗啦啦的下着,屋顶开始漏雨,我赶紧挪动箩筐,淋着我没什么,若是淋毁了我这些宝贝丝麻可怎么得了?然而,此刻虽然天黑,却依旧是午时,每每这个时候我的能力最弱,因此拼上全部念力的结果也不过是让筐子往软化了的泥地里又深陷了几分。
我看着箩筐里的丝麻,隐隐然感到一种由衷的绝望。
我跺足、咬牙,最后起身,开门,冲着外面喊道:“你给我进来!”
小狐狸抬起头,目光里露出几分惊诧,我则沉下脸,冷冰冰地道:“不是白收留你的,你得帮我干活。”
因着这么一句话,我终于正式地认识了离曦。
二
离曦是个很奇怪的孩子。
狐狸的年纪我看不出来,但是以它变幻人形时的模样推断,我猜它最多也不超过100岁。
他和其他叽叽喳喳的妖怪们全都不一样,很沉默,不吃荤,走路很慢,沉静的脸上,永远是一种少年老成不起波澜的模样,让人看着就生气。因此我经常刁难他,颐指气使地命令他,让他帮我采桑麻、休憩屋顶、去山下偷扣子偷纺车,做一切白天里我所不能做的事情。
他始终一言不发,默默承受。
于是,茅屋的屋顶修好了,不会再漏雨了;屋子里堆满了我所需要的丝线;他甚至还在屋前的空地上种了很多花,三月的春风吹过后,紫色的花就开放了。我虽然闻不到花的香气,但是看着那样娇艳的颜色,还是觉得很高兴。
我问他:“你就一个人吗?你的族人呢?”
他摇了摇头。
我再问:“你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跑到婆罗山上来呢?”
他还是摇头。
我又问:“你之前的伤是怎么回事?”
眼看他又要摇头,我一生气,抓住他的脸用力往两边掰:“什么都不说是吧?告诉你,我问,你就得回答,否则我就把你赶出去!再也不收留你了!”
他抬眼,定定地看着我,那清透的目光,仿佛一直一直射进我的魂魄深处来。我微微一悸,他终于开口,声音低低的,带着些许沙哑,但却很好听:“你不会。”
“什、什什么?”
他慢吞吞道:“你要我帮你纺纱,所以,不会赶我走。”
我顿时无语……难怪人类常说,所有生物里狐狸最讨厌,即使是一只沉默寡言的狐狸,也有让人气死的本领。
为了遮掩我的狼狈,我恼羞成怒地冲他吼:“你知道自己是我的奴仆就好,快给我去干活!这些、那些还有那边的,全部今天给我纺出来!!!”
他依言走到纺车前开始纺纱,吱呀吱呀的声音回旋在静悄悄的屋子里,窗棂半开,我仰起头凝望着窗外的夜空,那凄迷的月色,像纱一样穿透我的身体,落在地上,照不出我的影子。
我忽然觉得有点悲伤。
因为,明天……明天又是初一。
每月初一,是天一圣观开坛论道的日子,每每那个时候,山顶上都会人声鼎沸,好生热闹。热闹的让我难过。
“喂,”我开口叫他,“你说,明天……会下雨吗?”
他抬头看了看天,目光带着疑问朝我掠过来。
我则垂下头,将头埋在手臂间,声音像沉在水里的纸张,浮上水面时就变了形:“如果下雨就好了……”
如果下雨……就好了。
但是,外面星空璀璨,天高无云,想可见,明日又会是一个艳阳天。
真是……难过呢……
三
虽然鬼魂其实是不需要睡觉的,但是,为了积蓄念力编织长袍,我每日还是像个活人一样按时休息。当我休息时,就会进入一种昏昏沉沉的漂浮状态,那种感觉和做梦非常相像。
而那一晚,我就离奇地做了梦。
我看见一双妖异的红眼,和尖尖的獠牙,漫天火光里,有人在飞快奔跑,似乎在寻找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永远永远都找不到。就在那时,我感觉有人在推我,睁眼一看,是离曦。
对于休息被打搅我很愤怒,于是就瞪他,没好气地说:“干吗?”
他的头朝某个方向一偏,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见半开着的窗沿上,滴落下串串水珠——下雨了!
我嗖的一下飞到窗边,探头往外看,不是错觉,也不是幻觉,外面真的在下雨——淅淅沥沥的小雨,阴沉沉的天空,云层重重叠叠,将我所最畏惧的阳光遮挡。
我颤抖地伸出手指,雨珠穿透指尖一滑而过,往下坠落,我仿佛能够感受到那种冰凉,顿时激动地无以复加,扭身一把抓住离曦的肩膀道:“下雨了下雨了!真的下雨了呢!”
他看着我,依旧没什么表情。
但是,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在乎他的反应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巨大的雀跃中,欢喜道:“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上山了!还可以进入观内……”
他终于吃了一惊,“你要去天一观?”
“是啊!今天是初一,他们会设坛讲道,所有的道长都会参加的!啊,肯定很壮观……”
他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我,久久,说了两个字:“会死。”
我冲他吐舌头:“才不会!谁说一只鬼就不能听他们布道了?我这就去!”说到做到,我立刻从窗口飞了出去,疾飘上山。
果然如我所料的那样,虽然下雨,但虔诚的善男信女们依旧源源不断地打伞上山,远远就瞧见乌压压的人群,直将宛大的道观挤了个水泄不通。
我飘到观前的大槐树上坐下,从这个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殿前的围场,七丈高的法坛上,两排道长依次而坐,而坐在最中间也是最醒目的位置上的,则是现任天一观观主——庄唯。
我的目光无限依恋地停在了他身上。
他,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俊美的男子。俊美到,让这样的一个男人出家,根本就是罪过。
尽管所有的道士们全都穿着统一的青色道袍,但是,谁也没有他穿得好看,所谓的超凡脱俗,当如是;所谓的仙风道骨,亦如是。
没错,我之所以留恋在婆罗山迟迟不走,即使知道一旦被发现,肯定会被道士们灭除都舍不得离开,就是因为——
庄唯。
四
我从十年前来到这里,为了听庄唯说法。
只要没有太阳,我就可以飞上山,然后坐在这棵大树上,看他偶尔从殿前经过,掠过他衣角的风,也会朝我吹过来,于是那风里,就有了他的气息。
即使是这样遥远的凝望,都让我觉得满足。
他有时候会下山,但每月初一,肯定回来。我就非常非常渴望下雨,那样我就可以见到他。
一如我此刻,看着他从容淡定的为信徒们说道,有满满的幸福游走在身体的每个角落里,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温暖。
槐树的枝干微微一沉,察觉到异样,我忍不住侧头,顿时大吃一惊:“你怎么也跟来了?”
离曦恢复成狐狸的样子,蹲在我旁边的枝干上,两只尖耳朵不停的转动,尾巴还一晃一晃。我慌了:“你怎么可以以这个样子出现?快走!要是被发现就糟了!你自己寻死不要紧,不要连累我啊!”伸手撵他,他却一个纵身朝殿前跳了下去。
人群里顿时发出一片惊呼。
完了——我想,这下子,可真的是自投罗网!
眼见得道士们豁然起身,一阵骚动,青色的衣袍中,离曦的白毛显得无比醒目,就那么直冲冲地朝庄唯扑过去。
庄唯依旧盘膝坐在原地,并不若旁人那般惊慌,见它扑到,也只是轻轻挥动了一下手中的拂尘。顷刻刹那,我仿佛看见拂尘中开出一朵莲花,瞬息绽放,又翛然飘逝。
而离曦已被击退。
他朝后直翻了十几个跟斗才停住,再落地时,就被道士们围住了。
这个笨蛋!找死也不是这个方法!
我很生气,不想管他,但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先意识做出了反应,飞过去,掠起一股阴风,吹迷众人的眼睛,然后抓住他的左爪急声道:“走!”
依稀听见道士们惊呼:“怎么还有只鬼?快!拦住他们……”
这时,离曦拈了个法诀,丢出一片结界,将道士挡在界外。而我,顾不得回头细看,只是用自己最快的速度飞下山,回到茅屋。
确信没有人追上来后,我将他的爪子一甩,怒道:“你是故意的吧?”
他落到地上,嘭的变回少年的模样,抬起一张白生生的小脸,一言不发地望着我,表情有点阴郁,也有点古怪。
“你是猪吗?猪都比你聪明!居然敢去挑衅他们!真是的,我干吗要救你啊,这下害我也曝露了,你这个麻烦精!早知道那天就不收留你了!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到庄唯了吗?一百七十三天啊!!因为连续几个月的初一,都有大太阳的缘故,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雨天,就被你给搅合了!你赔!你赔!你赔!”我揪住他的衣襟死命的跩,越想越愤怒,越想越不甘,最后索性将他一把推出屋子,“你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我也不要你帮我纺纱织布了,你走,快走,从哪来的回哪去,以后不许你再出现!”
我将门板狠狠地甩上,震得地面都跟着一阵晃动,然后身子再也支持不住,沿着门板滑坐到了地上。
一种难言的疲惫与失落将我紧紧包裹,我知道我在蛮不讲理,我也知道外面还在下雨,我更知道其实那只小狐狸没地方可去——如果他有,早就走了,怎么会待在这里供我奴役受我的气?但是,这些都比不上庄唯重要!
一想到经过这次骚乱,道观肯定会严加戒备,我以后也许都不能再偷偷地去看庄唯时,就难过到无以复加。都是离曦害的都是离曦害的!
我干吗当日一时想不开收留他啊,如果没有他,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如果没有他就好了……我将头埋入腿间,一任风雨声隔着一道薄薄的门板,在我耳边回荡,一声声,仿佛都在吟唤同一个名字——
庄唯、庄唯、庄唯……
五
我第一次见到庄唯,正是他上山拜师学艺的那一天。
那是非常酷冷的寒冬,鹅毛般的大雪将整座婆罗山堆积成一座冰山。而他,披散着头发,浑身是血的一步步走上台阶,跪倒在观门外。
当时的观主瑛桐本无意再招弟子,但他执意不走,就那样在观门外跪了三天三夜。
大雪一直没有停歇,他跪着一动不动,手里紧紧抱住一件破碎了的衣袍,俊美无暇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而最终瑛桐终于心软,等道士们将他扶起来时,他的双腿已经被彻底冻伤,自那以后,就无法再行走。
在那三天三夜三十六个时辰里,我一直一直望着他,被那种坚毅与恒心,感动得无以复加。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在那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全部天与地。
没错,庄唯,是这朗朗乾坤间我深深挚爱的一个男子。哪怕,他是人,我是鬼;他是道士,我是孽障。
我那么卑微且不抱任何希望的爱着他,只要能见到他,便是我最大的幸福。而今,被离曦尽数摧毁。怎不令我悲伤?
如此过了很久很久,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天黑了,布道肯定结束了。自从去年庄唯被任命为新一任观主后,他就变得非常非常忙,一过初一,肯定下山,我要不要去下山途中偷偷的看他一眼呢?
一念至此,我连忙起身,打开房门,不期然的,与门外之人打了个照面,差点被吓到——是离曦。他竟然还没有走!
雨淅淅沥沥的淋在他身上,他的头发和衣服上全是水,我瞪着他,他望着我,然后我退后一步,啪的将房门再次关上。
房间里黑漆漆的,临西边的墙角,整整齐齐地堆放着很多箱子和箩筐,想起这些都是此刻被我关在门外的那只小狐狸找来给我的时,眼睛就不由自主地一热。我抿唇,咬牙,跺脚,最后烦躁地发出一声尖叫,打开门,劈头盖脸就骂他:“不都叫你走了吗?干吗还赖着啊?告诉你,我不会原谅你的,别以为站着外面淋雨我就会心软、就会原谅你……”
他忽然开口:“为什么救我?”
我一愕:“什、什么?”
他抬起头,琉璃般的瞳仁亮如晨星,穿过湿漉漉的长发,再映着毫无血色的脸,眨也不眨地盯着我,很慢很慢地说:“不用下来救我不就好了吗?一直待在树上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不顾后果的飞下来救我?”
“我……”我被问倒,我怎么知道我当时是哪根筋不对劲,莫名其妙就冲了下去啊,“我才不想救你的!我本来就跟你没有半点关系,是你自己突然跑到我的地盘里,还一直赖着不走,我可一点都不同情你,看你能干活还算有点用的份上才勉为其难的分一点点瓦片给你……我都在说些什么啊……总而言之,我没有想要救你啦!那是意外,意外,意外——”
当我口不择言地喊到第三个意外时,他突然扑过来,一把抱住我。身躯乍然被接触到的同时,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整个人措手不及,就那样被他扑倒在地。
无论是他带有温度的身体,还是下面平整的泥地,都好生的不真实。
我愣愣地望着屋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他要抱我,又为什么,他抱得到我?
这样近的距离,令他的声音变得无比清晰,伴随着一下一下的心跳声,传入我耳中——
“谢谢……”
我的鼻子一酸,忽然就有点崩溃,屋梁上的稻草在我头顶上被风吹得摇摇摆摆,我想我肯定是哭了,不然的话,为什么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离曦……我、我、我……”为什么鬼魂就没办法再流泪呢?即使是这么难过的悲伤着,即使眼睛的部位这么的酸涩不舒服,即使我知道自己在哭,但是,没有眼泪啊,虚化的身体流不出实化的液体,那种液体,恰恰才是证明生命存在的源泉。“我真的喜欢庄唯啊……”
他将脑袋埋在我的右肩上,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的身躯颤了一下,然后,将我抱的更紧了些。
“可是、可是……为什么,我是鬼,而他偏偏是捉鬼的道士呢?为什么上天要安排我这样的一只鬼,遇见他那样的一个人?”
无法跨越的沟渠。
无法言喻的喜欢。
无法期待的未来。
冥冥中,是什么在安排命运,让我遭遇这样一场劫数?
一如,在我漫漫鬼生的时光里,为什么会出现了这样一只狐狸?
我不明白。
六
我和离曦就那样莫名其妙的和好了。我不再提要他走,他则继续默默地帮我采集桑麻,挑染布匹,做一切我所力不从心的事情。
春天慢慢的暖和了起来,屋前的鲜花开放的愈加鲜艳,我每天都出去给它们浇水,期翼它们晚点凋零。
这一日,离曦下山去为我找针,我正在为花儿浇水时,忽然听见了脚步声。那是人类的脚步声,而且是两个人的。我有点惊讶,是什么人会来这里?
虽然明知道对方看不见我,但我还是躲到了屋顶上,探出一双眼睛往外看,但见一袭青袍穿过树林,渐行渐近——竟是天一观的道士。
难道说我和离曦的行踪泄露被他们追查到这里?我正在紧张,却见林中又转出了一袭红裙,第二个人,竟是个年轻姑娘。
那姑娘娇笑道:“你倒会挑地,竟然知道这里有间屋子,啊,前面还有这么美的虞美人花!”
道士诶了一声:“我记得以前这里没有这些花的啊……”话音未落,姑娘已贴了上去,像藤蔓一样的抱住他,娇声道:“自从京都一别,我一直惦念着你,你……可也惦念着我?”
“红珠……”道士深情的唤了她的名字,两人拥抱在一起。
我顿时松了口气,原来不是为我而来,而是不守清规的道士在这里私会情人。我望着那两人,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羡慕——不管如何,他们正相爱。
拥抱得到的躯体;
感应得到的呼吸;
情投意合的欢喜……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我情不自禁的叹了口气,等我意识到糟了时,只见那道士一下子跳了起来,喝道:“是谁?”
他的目光无比犀利地朝我的藏身之处扫了过来,我顿时有种自己被看透了的感觉,这人法力不弱,我绝对不是对手!
我连忙转身,正想逃,两道火龙嗖地朝我飞来,那熊熊红色,令我想起一些极度恐惧的事情,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踉跄了一下,而就是那么一瞬间的疏忽,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我罩住。
道士冲到我面前,对我冷笑:“妖孽!还想逃么?”
红珠颤声道:“这、这这个是什么?”
道士搂住她:“别怕,只是个孤魂野鬼罢了。对了,你不是一直想看我怎么除妖么?我这就除给你看好不好?”
红珠转了转眼睛,嫣然笑了:“好啊好啊,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有什么本领。”
我的心沉了下去——
而令我更加无助的是,道士的手指一点,罩住我的那张网就蹿起了一片火焰,要将我吞噬。
火光……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魇里的人,疯狂的奔跑、呐喊、寻找……
前尘旧事在这一刻铺面盖来,而我只能蜷缩身躯抱头尖叫:“不要!不要——不要——”我没有害任何人啊!我不要魂飞魄散!我不想就这样消失!我还想再看见庄唯!救救我!谁来救救我——救救我——
一阵疾风突然刮来,周遭那种焦灼的热度瞬间降至冰点,我转头一看,看见了离曦。
他回来了!
“快走!别过来!你不会是这个道士的对手的,来了也是白白送死!快逃啊,小笨蛋!笨蛋!”我嘶声地喊,然而,他却对我的话置若不闻,在空中突然化成狐形,而且体积也变得非常巨大。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这、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它不是只小狐狸吗?怎么可能短短几天就变得这么大?对于修真来说,灵气越浓,道行越高的妖怪在现形时也就变得越大。而离曦,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都只是个小妖精啊,怎么可能变得像龙一样巨大?
道士手指翻舞,飞出几百张道符,每一道,都带着剑刃般凌厉的弧光。眼见得离曦就要死在那些道符之下,我都已不忍再看,但一眨眼间,一切就又变了——
巨大的白尾带着一种难以描述的优雅姿态轻轻一扫,那些道符就顿时化成了粉尘,随风飘散。离曦朝道士扑了过去,尖尖的白牙,一口咬住他的脖子,顷刻刹那,血液喷薄而出——吓到了那名姑娘,也惊到了我。
与红色有关的记忆仿佛一把匕首,呲的插进我的脑海里,撕开混沌,撕开平静,让我看见某个画面,与此刻眼前的一幕,重叠在了一起……
没错,这个场景我太熟悉。
熟悉到,十年里,它一直是悬在我心脏上的尖刀,折磨我、挖剔我、提醒我——
我就是那样死的……
我想起来了,我是被一只狐狸给咬死的……
那只狐狸,也有这样一身亮如白雪的皮毛,也有这样锋利无比的尖牙,四足带火,咬了我,烧了我,吃了我……
我发出一声尖叫,这一次,再也没能看到最后。
眼前一黑。
七
“阿虞……阿虞……”
谁?是谁在唤我?
无边的暗境慢慢地绽出了光,我看见前方是一片花海,与离曦在我茅屋前所种的那些一模一样。
“阿虞……阿虞……”
清朗的声线,带着无限的温柔,像是吟唱了千年的咒语,声声入耳,字字润心。
你是谁?你是谁啊?
我看见一抹很淡很淡的影子,在花海里飘啊飘,那个人在不停的找东西,但是,我知道的,他永远找不到了,永远都找不到……
我心中一痛,就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入目处,是一张秀美绝伦的小脸。
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宛若夜月下溪水中的珍珠,瞳仁的最深处,粼粼的光,点点的星,很多情绪就那样沉淀在了里面,若隐又若现。
世上只有一双这样的眼睛。而那眼睛的主人,叫做离曦。
我抬起一只手,一把将他推开,然后坐起身来,飞到屋外,一片空荡荡,没有道士,没有姑娘,只有一滩血迹,凝固在原地,触目惊心。
“你走吧。”这句话我对离曦说过很多遍,唯独这一次,说的非常虚弱无力。
但他听了,一向平静无波的脸,顿时变了颜色。
“你吃了他。”就像那只狐狸吃我一样,“我不能再和你住在一起了。虽然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救我才对付那个道士的,但是……对不起,我做不到。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就那么排斥你的原因了?而经历过刚才的事情后,我没法再面对你。一看见你,我就会想起来我是怎么死的,怎么从一个人,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
他伸手过来,想要碰触我,却被我侧身避开,与此同时,我用力捂住自己的脸,再也承受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你走吧……我求求你,我真的、真的不想再看见你了!求求你,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就算可怜可怜我,求求你……”
身体非常难受,有什么东西爆炸了,不停往外涌动,甚至让我觉得,在下一刻,我就会整个的散掉,魂飞魄散,不复存在。
而离曦,一直定定地望着我,那只手迟迟停停,最终落到我头上。
在这世间,唯有他摸的到我,可是,我却已不能再面对它。我知道吃我的那只狐狸不是它,可是他们长得一个模样。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让我遇见庄唯还不够,还要我遇见离曦?
离曦发出一声似有若无的叹息,叹息声后,停在我发上的手离开了。四下里一片死寂,等我再抬头时,他已经不见了。
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而不是像上一次,我赶他,他还固执地淋雨站在门外。
明明是我所要的结果,但看着在风中摇曳的虞美人花,却觉得冥冥中有什么不见了,或者说,我的三魂丢了一缕,再也不能圆满。
我真失败。做人时,死于非命;做鬼时,更加不堪。
一阵风来,吹得茅屋的门吱呀作响,我转过头,看见了放在桌上的麻衣——也许,现在对我来说,只有这件事情了——就是把这件衣服织完。
我一定要把它织完,无论耗费多少年。
因为,那是我以鬼魂之躯却依旧停留在人间的最深执念。
于是,我走进屋,拿起麻衣继续编织,这些天,在离曦的帮助下,我已经编织完了大半,只剩下最后一只袖子,但是,如今离曦走了,我要独立完成这只袖子,不知道还要多少岁月。
不过也好,执念不散,我就永远不能转入轮回,那样,我就能继续望着庄唯,看他一点点变老,那样也好……
正当我想到庄唯,因离曦离开而颤悸的心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温暖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一个声音道:“就在这里!观主,那只狐妖和那只鬼,就住在这里!”
这声音好生耳熟,麻衣自手间滑落,我无比僵硬地转过头,就看见茅屋外面,黑压压的来了几十名道长,站在最中间的那个,正是刚才我以为已经被离曦吃掉的道士。
原来他没有死??!!!
怎么会这样……
然而,我的大脑已经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当我的目光掠到另一个人身上时,天塌了,地裂了,我的世界轰然崩裂了——
那人坐在轮椅之上,宽袍广袖,玉面高冠,仿若谪仙。
不是别个,正是——庄唯。
八
我啪的撞翻桌子,起身就想跑。一道白光掠来,仿佛一只柔和却强韧无比的手,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腰,我顿时不能动弹。
紧跟着,身子被扭转,与庄唯遥遥相对。
我这才看清,原来抓住我的,正是他的拂尘。
“观主!她就是那只鬼,还有只狐狸精,道行要高深些……喂,妖孽,快说,你的同伙去哪了?”先前的道士冲到我面前来,脖子上还留着压印,但是伤口却已经愈合不再流血了。也就是说,离曦并没有真的要吃他,放他走了,而他却回观求助,领着庄唯来捉我们。
庄唯静静地望着我,微微扬眉:“你叫什么名字?”
我望着眼前朝思暮想的男子,惨然一笑——真没想到啊,竟然还是这个结局。
虽然早就知道人鬼殊途,而且他是我的克星,但是,总是抱有期待与侥幸,幻想着自己能够看他平安一生的慢慢变老,就觉得已经足够幸福。
可终归,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事已至此,我反而平静下来,淡淡一笑:“孤魂野鬼,哪来的名字?”
他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茅舍:“你这些年来,一直住在这里?”
“嗯。”
“那只狐狸呢?”
“他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庄唯沉默。
先前的道士则道:“哼,它知道自己闯了滔天大祸,所以就丢下你独自跑了吧?你为什么不跑?先前山下的沈家村死了三个人,就是你们干的吧?”
我扑哧笑。
他瞪我:“你笑什么?”
“我在这里住了十年,只害死了三个人,真是愧对我的身份啊……所以发笑。”
他的脸顿时涨的通红,恼羞成怒道:“妖孽!死到临头还敢嘲笑咱家?”说着,五指伸开就要朝我的天灵穴拍过来。
一缕白线轻轻地托住了他的手。
原来又是庄唯的拂尘。“子言稍等,我还有事要问。”
叫子言的道士连忙喏声退下。
庄唯的目光,像月光一样从我身上扫过,落到屋子里堆放着的丝麻上:“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我乐意。”
“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为什么要告诉你?”
一旁的子言怒道:“孽障,你敢这样对观主说话!”
庄唯抬起一只手,止住他的话,看向我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温文平静:“婆罗山方圆十里之内,不允许有妖物——天一观这条戒律,你可知道?”
知道,我在山上十年,又怎会不知?否则,在离曦首次曝光后,我又怎会那般绝望。
“那么,”他的嘴巴张张合合,仿佛被刻意扩大了、调慢了,一个字一个字,像说了千年那般长久的传入我耳中,“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这句话悠悠回荡,两条路摆在我前面:一条是死路,一条是生不如死。
我分明想哭,但勾起嘴唇,最后却又笑了:“我……我……我走……”
腰上的那束白光立刻收回,我整个人一松,恢复了自由。
庄唯看着我道:“好,现在就走。”
我咬住嘴唇,慢慢地弯下腰捡起先前掉落在地上的那件麻衣,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到庄唯的表情变了一下,而就在那时,一股疾风刮到,风中传来熟悉的气味——
离曦!
我慌忙转头,但见血红色的火光像巨龙一样漫天遍地的朝庄唯扑过去,而在火光之中,飞跃闪耀的,正是毛白如雪的离曦!
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他居然又攻击庄唯?我连忙叫道:“不要——”
但已经来不及。
庄唯抬手,拂尘啪的一下击中了离曦的身体,原本扑向离曦的火焰顿时翻卷着朝他涌了回去。于是那些白毛顿时着了火,离曦在火中发出嘶鸣,而嘶鸣声如剑、如刀、如一切锋利的东西,穿过我的身体,将我劈裂成片。
我的身体,再次先我意识的朝他扑过去,然后——
用自己的身体,吸收了那些火焰。
“不要!”离曦嘭的化成了人形,抱住我,用我从没见过的急切表情吼道,“你这是做什么?你、你、你……为什么又要救我?”
我的魂魄被那些火焰慢慢地烧淬成灰,一点点的四下飞,意识变得越来越涣散,但我依旧努力睁大眼睛,看着他,惨然地笑:“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出来救你呢?明明……明明当年害死我的就是……就是……”
我说不下去。
然而,离曦定定地望着我,说出了答案:“是我娘。当年吃了你的那只狐妖,是我娘。”
我凝望着他,然后眨一眨眼,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化开了,身体开始变得很轻。
他抱住我,死命的抱住,哭了出来:“对不起,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傻瓜……”真是个傻孩子啊,“你娘,是因为要生你,所以不得不吃人,而我,只是很不幸的撞上了而已……”
一双手突然从身后伸过来,紧紧扣住我的肩膀,同时响起的,是庄唯无比震惊的声音:“阿虞!是你??!!”
我转过头,入目处,是在记忆里铭刻了多少年的面容啊?
庄唯……庄唯……
其实我看着你,不止十年啊……
“阿虞……”梦魇化成了现实,那个在梦境里始终看不清楚的影子终于现出了他的原型,组合成眼前这个人,是他,却又不像他了。
彼时红烛高烧,盖头轻轻掀起,他穿着吉服红衣,对我凝眸而笑:“娘子,有礼了。”
彼时铜镜清晰,他俯身向我,手持眉笔道:“阿虞,你真美。”
彼时泛舟湖上,水中倒影卿卿,他搂住我腰,感慨道:“愿此生永与阿虞相伴,双双白头。”
彼时彼时,那么多个彼时……彼时的他,是贵胄少年,不顾家人反对,娶了家贫的织娘,与我私奔,不离不弃。
然后直到那一天——我见他衣服破了,上山采麻,结果被因缺乏营养而迟迟难产不下的母狐吞噬。待得他找到我时,只剩一件没有补好的血衣。
他抱着那件血衣上了婆罗山;而我跟着那件血衣滞留人间,不得脱离。
这……就是我们所有故事的由来。
瞧,世事多么讽刺——
庄唯,我的夫君,是为了给我报仇,才加入道教变成了一名道长。
而我,他的妻子,却恰恰变成了鬼魂,要被他驱离。
吞噬我的母狐在诞下幼狐后死去,那只幼狐,却要来找我,偿还母亲造就的罪孽……
这一环一环,如何扣就?又怎么解开?
一如此刻,烧毁了我的魂魄的,是离曦的狐火,还是庄唯的反击?
我笑,摸上离曦的脸道:“不哭,乖。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讨厌过你。”
我怎么会讨厌他?他是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而延续下去的生命啊。我的血肉,融入母狐体内,酿就了一个它。它的体内,有一部分我的存在,我怎么可能讨厌自己?所以,当他遇到危险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去救他。
离曦的眼泪却流的更凶。
我再望向庄唯,手才抬起,就被他紧紧抓住:“阿虞!阿虞!阿虞……我这就救你!我用我所有的法力救你!你坚持一下,一下就好……”
我再笑,用最后的力气将那件袍子递到他面前:“夫君,给你的。”
庄唯颤抖地接过袍子。而袍子离我手的那一瞬,火焰烧到了我的脸,我的脸就碎裂成了水珠,颗颗飞散。
原来,我之所以不能投胎转世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补完那件衣服,而是我没有把那件衣服最终交给他的缘故啊……
“阿虞!阿虞……”
“虞姬!虞姬……”
那是我所听见的最后的话。
九
庄唯,世人皆知,通天神技,奇人也。其本帝都侍郎之子,因慕织娘小虞,离家私奔。后虞娘为妖狐所噬,为报妻仇,遂剃度入道。辛子年四月初二,悄然仙逝。
越日,山下沈家村有张、王两氏,比邻而居,同时诞一子一女,子取名守,女取名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十
“喂!你为什么要抢我的蝴蝶?那只蝴蝶是我抓住的!快还给我,快还给我!”女童伸长了手臂拼命去抢,奈何男童比她高了一个头有余,无论她怎么跳都够不着。
男童哈哈大笑:“就不给就不给,你能拿我怎么着?”
女童跺脚骂道:“你欺负我,我去告诉张婶!”转身刚要跑,不期然地撞到一个人。
那是个宛如冰雪铸就般的白衣少年,看似冷漠,但望着她时,眼中就溢满了温柔:“你喜欢蝴蝶?”
“嗯。那只蝴蝶,明明是我先抓住的啊……”女童好生委屈。
少年伸出一根手指,男童手里的蝴蝶突然就离了手,飞过去停在他的指间。
男童女童全都瞪大了眼睛。
少年将蝴蝶递给女童:“给你。”
女童又惊又喜,雀跃道:“啊!谢谢!”
男童不满,叫道:“喂,你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我是谁?”少年眸光流转,有着世间最美的一双眼睛,然后握住女童的手,直起身来,“我是她的守护者。”
“哈?”男童傻眼。
女童抬头道:“大哥哥,什么是守护者?”
“守护者就是……会一直陪着你,保护你,帮你实现任何愿望,让你永远开开心心的意思。”
“哇,那不是和菩萨一样厉害?”
“是啊。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啦!我正想找个帮手,帮我好好教训那个臭小守呢!”
男童瞪眼:“什么?我是臭小守,你还是丑小留呢!”
女童立刻转向少年求助:“大哥哥……”
少年手指一指,男童的帽子就被风吹走了,吓得他连忙跑过去追:“啊,帽子帽子!等等,等一等,那可是娘刚织好的帽子啊……等一等……”
女童扑哧一声笑出来。
少年温柔的望着她:“开心嘛?”
“嗯!”停一停,补充,“大哥哥,你真好。”
少年静静的望着她,最后一笑。
虞姬,你的前世充满不幸。但是,我保证,你的这一世,会过的比世间任何一个女子都要开心得意。
你终会幸福。
与庄唯一起幸福。
“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阳光照在少年身上,地面上拖出长长的影子,有尾巴轻轻的摇。
那是,最终所谓的幸福。
【完】
七夜谈之六
仙劫
一
“主人,那对夫妇说什么也要见你,拜谢你的收留之恩。”
隔着帷帐,童子慌张来报。
青衣小帽里,露出狗尾草的原型。
真是没用的东西,亏它修炼了五百年,幻化人形时还是漏洞百出。也幸好外头大雪弥天,前厅又篝火昏黄,才没被那几个肉眼凡胎给识破。
我对着铜镜细细勾眉,懒懒搭应:“不都说了我是寡妇,不便见客吗?”
小狗尾显得很为难,“那个……那娘子说一定要谢谢你,要不是主人在这大雪天收留她,她肚子里的孩子肯定就掉了……”
听到这个我就一阵烦躁。
想我堂堂一株碧桃,经过千年修炼,眼见就要修成正果,却莫名其妙的被告知,要想成仙,还需经过一道天命之劫。
于是我眼巴巴地去求钟于,那个混蛋对我瞅了半天,勒索了我无数异草仙丹后才懒洋洋地把指一掐,说我的劫难会在辛子年亥戌月在阴阳关的混沌地降临。
我问他是哪天,他却怎么也不肯说了。
我只好提前来这个阴阳关的混沌地做准备。飞到这里一看,真叫一个荒凉,据说原本曾是森林,但多年前被一场天火烧毁,再也长不出任何植物,又因为道路崎岖,因此人迹罕至。看模样倒像是会遭天劫的地方,于是我便在此扎营。
而我素来不会亏待自己,就用法术变出了一所大宅,仙鹤灵猿若干,奇草丽花无数,再抓来一根已成精的狗尾草当奴仆,在这个荒芜之地硬生生的开辟出了一处乐园。
结果,我还没乐到,冬雪忽降,天地骤寒,连下三天三夜,丝毫没有停歇之兆。这雪给我带来的最大麻烦就是——从那一天起,路过求宿的旅人一拨接一拨。我闭门不见,他们就拍门不止。
太过分了,趁我快成仙时来演这种苦肉计,不是摆明了威胁我么?我若不救,必损功德;可我救了,结果就是这样——麻烦无数。我只想静静的度过天劫,却偏生跑出这么多甲乙丙丁不相关的人来搅局,烦死了烦死了!
小狗尾怯怯地望着我:“那个……主人,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的劫就在那些人身上……”
“什么意思?”我把眉儿一挑。
他的声音立刻轻了几分,低下头戳手指道:“那个,你看,那妇人大腹便便,眼看就要生了,会不会她腹内的婴儿也许就是主人你?”
我差点暴走:“猪头啊!我是成仙!成仙!不是投胎做人!”被他说的心烦意乱,索性起身,去见那对多事的夫妇。
穿过抄手游廊,心里啧啧赞叹了一番我的法术果然运用的炉火纯青,瞧瞧这上等的红木,瞧瞧这巧夺天工的雕花,便是皇宫大院,奢华也不过如是了。正在自恋,一道人影闯入眼帘,扑地而拜:“谢谢夫人!谢谢夫人!”
我瞄了他两眼:鞋边开线,鬓角过长,这样的人,要不就是懒,要不就是穷。此人既已娶了娘子,那恐怕就是后者了。
那汉子连忙请我进厅,迈进厅内,只见乌压压一帮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正在谈天说地,见我进去,全都收了音定睛看过来。
小狗尾跟在我身后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家主人。”
于是一干人等纷纷起身拜谢,我见其中有个大腹便便的妇人,心想这个大概就是吵着要见我的麻烦精,刚待开口,那妇人已走过来施了个万福:“妾身张氏拜谢夫人救命之恩。”
我心想我收留你是无可奈何,可不是存心施善,但表面上又不好发作,只得笑应道:“哪里,大雪封道,出行不便,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妾虽是女流,但也知道仗义相助四个字,借宿给各位是应该的……”
正说着些场面话,扑哧一声,有人嗤笑。
我拧起眉头,朝发笑之人望过去,但见白狐裘的毛领,宝蓝色的丝缎,厅内所有人中,当属此人的衣饰最为华贵;而所有人中,也属此人最是下贱!
要说他有多下贱,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此人突然跑去南山,将那一只盘踞千年的凶狐给咔嚓了,引起三界震惊,人人拍手为快,歌功颂德。
我自然也无比震惊,印象里此人虽是修道真人,却从不以除魔卫道为己任,果然,当我去问时,他回了我三个字——天太冷。
也就是说,他之所以杀那凶狐,纯粹是因为天太冷,而他正好少一件皮裘。
凶狐死后,窝内还留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狐,钟于想了想,居然留在身边一直饲养。众人自然又对此举歌功颂德了一番。
可我分明看见他曾一边无比温柔的给那小狐喂食,一边抚摸着小狐的皮毛,笑眯眯道:“多好的毛,再大点,就可以做对皮手套了。”
不知那小狐是否也听懂了他的话,因为没多久就不见了,我问钟于,钟于道:“它逃走了。”再加一句,“现在是夏天,不急。”
……也就是说,等到冬天,他就会去抓它回来了……
综上所述,这个钟于,可以说是我所接触的修真的人类中,最最狡猾无耻损人利己下贱无良的一个,见他出现在这里,我的脑袋顿时变得有两个大——这么关键的时候,他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一边咒他早死,一边看向妇人的腹部,放下心来。
此胎乃三百年前一枉死女鬼的归宿,与我无关。
心情一好,我便笑的多了几分真诚:“天寒地冻的,枯坐无聊,窖中还有美酒若干,不如取来为诸位助兴。”说着,吩咐小狗尾,“阿草,快去取来。”
他瞪大眼睛呆望了我一阵子,才醒悟过来,转身离去。
我则走到钟于面前,继续微笑:“听闻道长法术高明,我那后宅有些异状,不知可否请道长前往一观?”
钟于抖抖衣袍,柔软的狐毛水般四下溢开,看得我好生羡慕。而他的脸,在毛色的映衬下更见俊美,真真个仙风道骨、超凡脱俗。
长得真是个祸害啊!
“如此,请夫人带路。”他用比我还要真诚的笑容,如此道。
二
我在前面带路,一路就听他笑:“这个宅子变得还真是不错,耗了你许多灵元吧?你果然是从来只会将力气花在最无聊的事情上的。”
我冷哼一声:“姑奶奶我乐意,你管得着么?更何况我就要成仙了,成了仙后要多少灵力就有多少灵力,还在乎现在这点?”
钟于恬着脸凑了过来:“既然如此,打个商量,反正你成仙后什么都不要了,不如就把那条丝带……”
“休想!”我一口拒绝。说起来,我之所以会认识钟于,正是因为一条丝带。
千年前,有对恋人在我的树干下约会,多情的公子对美丽的少女说待他科考高中,就回来娶她,一边发誓一边将腰间的宝蓝色丝带系到了我的枝头上。
于是,公子去后,少女每天来树下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丝带被风吹日晒,褪了颜色,残破不堪。但那少女依旧一直痴痴的等。
那时我还是一株普通的桃树,那是我第一次见证人类的无耻与坚贞。我的姐妹们都很喜欢他们,也很向往,但对我来说,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复杂了,复杂到我根本不愿意沾染。
后来有一天,少女没有来。并且此后,再也没有来。我想她大概是死了。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待我炼化成精后,我就收起了那条丝带,其实对它也并没有多么喜欢,只不过若干年后,当一个美的不像话的人类男子突然来到,问我要那条丝带,却又神神秘秘鬼鬼祟祟时,我就决定不给。
作为精怪妖魔,一旦给人东西,就等于是和人类结了缘。
而立志成仙的我,怎么可能沾染这种麻烦事?
所以,钟于一直缠着我,而我也一直不答应。而且,看着这么一个号称无所不能、只有他骗人坑人害人的家伙独独在我这吃瘪,那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
我这边正在暗爽,耳中听钟于长长一叹道:“真是……本来还打算念着咱俩交情非浅,拼上弄瞎天眼的可能帮你细查一下天劫具体几时降临……”
想用这话激我?没门!“没关系,反正你也说了是这个月发生。我都等了千年,又怎会在乎这区区一个月?”
“也许还能看出具体为何物……”
我弯起眼睛,笑的甜蜜:“没关系。想要成仙,自然要承受考验。那么多前辈都通过考验列位仙班了,我想我也没问题。”
钟于用一双墨般幽黑的眼睛望着我,久久,忽然也笑了:“也好,那我就先祝桃夫人功德圆满,一飞升天了。”
“谢谢。”我刚说完这句话,就见一道白光从天而降,与此同时,耳旁响起一阵巨鸣,我的身体本能的往后跳,一下撞上钟于的胸膛,顾不得疼痛,先自惊唤道:“天雷???”
再扭头细看,只见原来站立的地方,已经被雷砸出了一个大洞,整个地面都凹下了一大块。而我所变出来的走廊也风化成灰,再不存在。
我被这异相惊得无以复加,连忙揪住钟于的衣领问:“难、难道说所谓的天劫,是、是是五雷轰顶???”
钟于笑眯眯地弯起眼睛,学我之前的样子微笑:“没关系的,小桃桃,既然那些成仙了的前辈们能挺得过,你也一定没问题。”
这个说风凉话的混蛋!眼见得天边黑云翻滚,隐透雷光,看样子刚才那记霹雳只是前奏,后面还有更猛烈的,我二话没说,立刻转身往前厅跑了回去。
那里少说也聚了十几个人类,再加上还有尚未出生的婴儿,是阳气最盛生灵最多的地方,即使是所谓天劫,也有限制,就是不能破坏三界的平衡。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天劫是专门针对我来,那么,它就不能牵扯其他生灵,此时此刻,还有什么地方比跟人类待在一起更安全?
我一路疾奔,匆匆回到前厅,小狗尾正在为众人斟酒,见我跑的急促,还做了个询问的表情。
而我一脚踏进门槛,立刻感觉到气场截然不同,外面明明云层低压,雷霆将至,但厅里却只剩下了丝丝风声。
“你们……刚才有听见打雷声吗?”我试探的问。
怀孕的妇人连忙接口:“没有啊,打雷了吗?”
我定下心来,看来,刚才那记雷电果然是为我而来,所以,现在藏在这里,是最安全的。一念至此,我从小狗尾手中接过酒碗道:“我一人在后院也挺无聊,长夜漫漫,不如就跟诸位一起围坐取暖,道些生平所见的奇闻异事如何?”
妇人笑道:“我们正在说呢,夫人愿意同听,再好不过。”
我盘腿在火炉旁坐下,身旁另有个人也坐了下来,转头一瞧,原来是钟于。只见他扬扬眉毛,微笑道:“那不如就讲些鬼怪之说吧,也许我还能为大家解答。”
这家伙,又开始炫耀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法力高强。不过话说回来,他也的确是数百年来法术最高的人类,驭百鬼,猎凶狐,天生神眼,能见前生后世。便连我,为了得知天劫的时间也要求助于他,现在想来,那条丝带,大概是我唯一能够牵制他的东西了。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处心积虑的非要得到它。
三
我坐下后,客人们便开始讲故事。
第一个说的是个来往于南北做药材生意的商人。
他说的故事是:
他的邻居也是富甲一方的大富翁,做的是船只买卖。膝下无儿,只有一女,因与左相交好,所以那邻居入狱后,便将女儿送到左相家寄养。左相有两个儿子,长子放荡不羁,次子才惊天下。那小姐自然与次子相处的好。于是待那邻居出狱后,就与左相商谋,把女儿许配给次子。谁料,大婚前夕,一场大火突然将小姐所住的彤楼烧毁,小姐也逃之不及,一命呜呼。
我皱了皱眉头,忽然觉得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听过。而且……说是鬼故事,完全不吓人嘛!
商人道:“自那小姐死后,我的邻居悲伤过度,很快就病倒了,为了治病,他举家搬往南方,那园子就荒芜了。不过,夜夜都能听见有哭声从小姐原先的住所传出来。有一天晚上,我在院中赏月,听墙那头又在哭,哭的我心慌意乱,就搬了梯子搭到墙上,往墙那头看了一眼……”
孕妇追问道:“你看见什么了?”
商人道:“我看见一女子坐在废墟里,身形消瘦,五官因为背光的缘故看不清晰。心想这不会是个女鬼吧?就鼓起勇气问:‘你是柳家的小姐吗?你为什么哭?你可是死的冤枉?’谁料她转过头,显得比我还要吃惊:‘你说什么?我哭,是因为我家小姐死了。’于是我又问:‘你家小姐?那你是谁?’她道:‘我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在此给小姐守灵。’我松了口气,原来是个忠心的丫鬟,留在此地不肯走。没过几天,听说左相家的大公子也病死了。不过说来也奇怪,自那天后,后院的哭声就没有了。”
孕妇叹道:“这年头,如此忠心的仆人,倒真是少见了……“
钟于淡淡一笑,开口道:“什么仆人,根本就是那小姐本人,哦不,应该说是本鬼。”
商人吃惊道:“道长如何得知?”
“我问你,她是不是穿着红衣服?”
商人细细一想:“确实。”
“你没有看清她的脸,不是因为光线黯淡,而是……她根本没有脸。她的脸已经在大火中被烧焦了。”
四周响起一片抽气声。我心想钟于真是作孽,把人家好好的一个忠仆悼主的故事,弄的这么鬼气森森,别忘了,这可还有个孕妇,万一惊吓了她累及腹内的孩子怎么办?
钟于忽把目光转向了我:“其实,你也认得那个小姐的。”
“啥?”
他勾起唇角,眉毛舒展开来,眼睛闪烁发亮。每当他露出这个表情时,我就知道他肯定又要卖关子了,果然,他的下句话就是:“你以后就知道了。”
呸!本花仙还不屑知道呢!
第二个说故事的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衣衫褴褛,不像路人,倒像乞丐。
他深吸口气,眼神放的很悠远:“我要说的事情,已经距离现在有好几十年了吧……没错,那时候,咱们西国有个著名的美人叫童童,氏国的皇子向她求婚不成,一怒之下,出兵攻打,可怜童小姐的父亲拼死抵抗了七天七夜,最后还是败了。城破之时,童小姐独自一人走上城楼,从楼上跳了下去,可怜哦,据说脑浆流了一地,也煞白了氏国三皇子的脸。”
我又皱了下眉头,怎么这个故事也听着有点耳熟?
孕妇道:“我好像知道这个事,因为燕城城门外到现在还有那位童小姐的香冢,很多人路过时,都会去献一束花。”
乞丐脸上露出一种怪异的表情,声音也变得恍惚了起来,“其实,我见过童小姐,她每年都会跟家人去寺庙进香,我亲眼见过她好几次,因此,对她的五官长相,深铭于心。”
孕妇捂唇笑道:“原来是你年轻时仰慕过的小姐啊!”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童小姐死了大概七八年后,我流浪到北部,当时瘟疫四起,我也不幸感染了,就在我以为肯定要死了时,竟又见到了她!”
“什么?”众人齐呼。
“太不可思议了,但是,我绝对不会认错。那样美的人,是不可能忘记的,而且,虽然已经过去了七八年,但她的模样却半点都没有老,还是十五六岁时的样子。跟在一名白衣琴师身后,走进破庙,为我们这些感染了瘟疫又无钱医治的等死之人诊治。她亲手为我上的药,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她微微有些凉的灵巧手指,和抬头冲我一笑时的温暖美丽……”
“会不会是鬼魂?”
乞丐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道:“她绝对不是鬼魂。没有鬼魂会那么温暖,那么、那么的温暖……”
钟于又笑了,摸摸鼻子道:“你说对了,她的确已经不能算是鬼魂了。”
乞丐惊道:“道长又知道了?”
“她机缘造化下,已得到半仙之躯,当然不能算是鬼魂。”说到这,他又神秘的朝我投来一瞥,“说起来,夫人跟她也曾有机缘呢。”
什么和什么?我怎么完全不知道?我一头雾水,不过偏不问,因为他就等着我问,好趁机嘲笑挖苦勒索我,我才不给他这个机会!
这时,第三个人也开始了她的故事。
那是个老妇人。
“我年轻时,曾在大户人家当差。主人家姓宫,小姐进了宫,后来成了皇后,但是这家人里最能干的,还属七少爷。他不但长的好,学问好,还很多情。喜欢上了一个瞎了眼睛的乐女,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娶了她,谁料新娘竟在新婚之夜逃掉了……”
我刚打算皱眉,就见钟于清亮清透的目光期待已久地朝我掠了过来,估计他又打算说与我有关了,因此我连忙端正身子,做出一幅事不关己的模样继续聆听。
但事实上,如果前两个都只是淡淡的熟悉感,这个,我基本上可以说的出后面的发展——七年后,那逃走的新娘出现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七年后,那姑娘竟然又出现了!”老妇人用微微夸张的语气如此说道。看吧,果然被我猜中了。
哦不,其实我并不是猜,但也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就是知道后面的情节。
“不但出现了,而且眼睛也复明了!七少爷自然欣喜若狂,再度娶她,但我们底下的人讨论说,那女人很有可能是借尸还魂!因为,她走起路来半点声音都没有,耳朵灵的要命,百丈远外的说话声都听得一清二楚……最主要的是,几年后,我被调到祭祖堂打扫,有天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个牌位,就见那架子朝旁边一开,露出暗门。我虽然知道大户人家多少都有点不可见人的秘密,但就是按捺不住好奇,进去偷偷的看。结果……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
“看见什么了?”孕妇很配合地接话。
老妇人压低声音,“我看见啊……里面是个冰窖,放着一具水晶棺材,而我们的七夫人就躺在里面!”
“啊!”众人配合地尖叫。
“我当即吓的连滚带爬就出来了,没敢对任何人说!第二天就找个借口辞去了那份差事回乡下了!太可怕了,你们说说,这都是什么事啊?明明都死了,却还出现在大伙面前……”老妇人说着哆嗦起来,搓着自己的手脚道,“这可以说是我生平最大的噩梦了,幸好都过去几十年了,听说宫家在先皇死后也没落了,我这才敢说出来,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钟于笑笑道:“其实老婆婆你不必害怕。他们遇到的都是鬼,但唯独你遇到的,真真正正是个人。”
老妇人睁大眼睛:“什么?你说那棺材里的是个人?”
“棺材里的人,和你后来见到的,不是同一个人。棺材里的自然死了,但是外头那个,是真的活着的。”
老妇人茫然:“我还是不明白。”
钟于眼珠一转,冲我一指:“那就由夫人来仔细告诉你吧。”
“喂!”我差点没跳起来,“关我什么事?我可不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亮闪闪的眼眸,让我顿时有种自己被看透了的感觉。我心虚了一下下,但还是挺直腰杆道:“对,我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我摆明了跟他抬杠,谁知他竟把头侧过去,无比轻描淡写的说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吧。下一个该轮到谁了?继续说啊……”
“我要说的……是我亲身经历的故事……”说话的人坐在最角落的地方,声音清婉,因此我不由得转过头去仔细看了一眼,一看之下,呀了一声。
那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一袭素衣,眉目如画,而且神态温婉,举止文雅,让人看了就心生好感。
仿佛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她抬起眼睛,对我微微一笑,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一次,越发真实。
我绝对见过她!
绝对!
但是,该死的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见过的呢?照理说,我可是马上就要成仙的妖精,灵性非凡,怎么可能会失忆?
我心中无比焦躁,而她清脆的声音,就那样带着特有的温柔,轻轻传入耳中——
“你们相信吗?如果一个人在死后对凡尘还有很深的牵挂与执念,灵魂就还会留在人间。其实,我本来也是不信的,但是,现在我信了……因为,我见到了我的姐姐。而实际上,在那之前的两年前她就已经死了。”
我想了起来……
那个女子,似乎是病死的。因为,她一心仰慕着当朝的九皇子,于是用一双天下独一无二的巧手,耗费三年时间绣制出一幅巧夺天工的画卷,呈现给了皇帝。皇帝问她要什么赏赐,她说,她想嫁给九皇子。
“秦王没有应允,于是,姐姐回家后就一病不起,三天后就香消玉殒了。两年后,我跟着叔叔进宫,奉命为病入膏肓的九皇子治病,就那样亲眼看见了他。”女子说到这里,眉宇间多了很多难言的神情,那是一腔心有所慕的柔情,因望而不得故生惆怅,“我的姐姐没有爱错人,那九皇子的确是人中龙凤,更难得的是,他有一颗纯净美好的金子般的心。只是,他病得太重,所有药物都已无效,他就快死了。临死前,他提了个要求,要回北疆。我跟着他去了北疆,也就在那,我看见了我姐姐。我死去了已经两年的姐姐,飘在空中,出现在我和九皇子面前,最后,用自己最后的魂魄……救了他……”
孕妇吃惊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之前传闻九皇子在北疆寻到了天山雪莲,吃后大病得以康复的事情是假的?”
“那是我们为了稳定民心不至引起纷乱而说的一个善意的谎言。但其实,真正救了他的人,是我姐姐。”女子说到这里,水般的目光从所有人脸上划过,委婉一笑,“不过,你们也可当我是个疯子,在此胡言乱语。”
孕妇道:“姑娘放心,今天我们所听到的事,明儿出了门就忘记,一个字都不会对外人讲!”
我心想那是,这要真传扬出去,每个故事都够整死一大堆人了!
女子轻吁口气,目光忽然忧郁了:“我的姐姐……死的很不甘心。但是,我还是很羡慕她……”
这一次,不等钟于开口,我就主动把脸转向他的方向,等待着他的刻薄与捉弄,谁知,他竟没有看我,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出乎意料的专注。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发现令我觉得有些烦躁,便咳嗽一声,扭头看向孕妇:“该你了,你也说个故事吧!”
孕妇腼腆的笑道:“我一山村野妇,哪会说什么故事?而且平时也是日出而耕,日落而息,日子过的极为平常,从来没发生过什么大事……”
“那你怎么会来到此地?”一个农妇大腹便便之际还出远门,找死啊?!
孕妇叹了口气,沮丧道:“别提了。我本来是想趁着孩子还没出世,去天一圣观为他求个好名字,谁知道刚到那山脚下,就听闻——观主庄真人仙逝了……”
我吃了一惊:“什么?庄唯死了?”
孕妇诧异道:“怎么?夫人认识庄观主?”
认识……我当然认识。跟身边这个好大喜功沽名钓誉之徒完全不同的,那个庄唯,可真的是个高人,品性好得更是没话说,对人对妖都一视同仁,不会滥用慈悲,但始终平等相待。总之,是个即便讨厌人类如我者,都由衷欣赏的一个人类。
没想到他竟然死了。
奇怪啊,照理说,以他的修为,不可能这么英年早逝啊,更别提还是突然死亡了……
我满腹狐疑的朝钟于望去,正巧他也朝我看过来,于是,我们两个就用眼神做了如下交流——
我:喂,庄唯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钟于:喂喂喂,他的死为什么非要与我有关系?
我:哼,别不承认了,你一直都嫉妒他!他法力虽然还不敌你,但是人家才修真十年,就快赶上你几百年的道行,要能再活久点,肯定超越你!所以,你就找个机会防患于未燃的害死他了,是不是?
我本是戏谑之言,没想到他神色微变,竟露出一幅悸动的表情——不会吧?难道真的被我说中?
就在这时,厅门突然被人撞开,发出好大的声响,我本能的往后一跳,生怕是天雷打进来,要我的命。
结果稳住身子后一看,却原来是个唇红齿白的少年。
凭我高深的道行,一眼看出那少年不是人类,而是狐妖一只。等等,我再仔细一看,好眼熟!这不就是钟于之前收养的那只凶狐遗孤吗?
它不是已经逃掉了吗?怎么又出现了?真了不起啊,居然还敢回到钟于这里来送死?
我还没惊讶完,就见他冲过来一把揪住钟于的领子,质问道:“什么时辰?何处?
好没头没尾的两个问题,可钟于竟然听懂了,不但听懂了,还笑眯眯的回答道:“辛子年四月初三沈家村,王氏人家。”
狐妖听了这话,又一阵旋风似的走了,竟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厅内众人却似乎是看不见他,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喝酒的喝酒,说话的说话。
于是我皱了下眉,继续跟钟于进行眼神交流:喂喂喂,究竟怎么回事?
他挑眉:你很快就知道了。
我拧眉:很快是多快?
他展眉:马上。
我刚想着下一步该如何折腾我的眉毛,一记霹雳轰的砸下来,幻化的屋顶瞬间湮灭,吓得我连忙飞身而起,不会吧?连这里都不安全了吗?
正在发愁该怎么逃,却见叮咚一声,蓝色的弧光像把伞一样膨胀开来,笼罩住我和厅中众人,却原来是钟于用他的法术,为我们展开了一道结界。
“怎么回事?”我再也顾不得眼神交流,改由最直接的话语。
这么危机关头,他还不慌不忙,一边拈着法诀,一边伸出食指指了指黑压压的天:“没看见?天劫。”
“混蛋,我当然知道是天劫!我问的是——为什么打到这里来了啊?这里可都是人类啊!”
“哦,”他歪着脑袋居然还真的很认真的想了想,最后耸了下肩,“大概是老天也被你立志成仙的精神感动了,所以顾不上这些人,赶着要成全你吧。”
………我真的很想跳过去掐死这个人!
但是我心神刚动,他警告的眼神已抛了过来:“如果希望结界没事,最好现在不要碰我。”
要挟我,算你狠!
看一眼蕴满雷光的天空,脊背一阵发寒,我肯定不是天雷的对手,要真被它劈到,成不了仙还是小事,还会魂飞魄散。
老天啊,你到底给我安排的是什么鬼劫啊!为什么要是所有法术里最最恐怖的雷术?雷术也就罢了,为什么要劈我啊?我究竟是犯了什么罪孽,要被五雷轰顶?
眼见得又一记雷电劈下,纵然我身在结界之中,仍是吓的下意识就把身子一缩,藏到了钟于袖下。他失笑道:“喂喂喂,你还真把我当庇护伞了?”
我死死扯住他的袖子道:“我该怎么办?”
“还怎么办?你想不想成仙?”
“想!”我斩钉截铁。
“那就乖乖出去给雷劈啊。”他无限轻松。
“可我不想被雷劈!”我好生委屈。
“那就成不了仙。”他轻描淡写。
“喂……”我摇着他的衣袖,“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钟于叹了口气,目光落到厅内依旧对此一无所知的众人身上,面色忽然变得无比庄重与严肃:“坦白告诉你吧。其实你的所谓劫难,不是天雷。”
“啥?那这雷哪来的?”
“你真正的劫,是舍己。”
“啥?”我更不明白了。
他耐心的解释给我听:“因你虽然极具灵性,修道颇深,但却生性自私自利冷漠寡德无同情心无责任心无慈悲心……”
他每说一个词,我的脸就黑上一分。
“还傲慢自恋娇纵任性也就是几千年后人类俗称的‘傲娇系’……”
那是啥?
钟于又叹了口气,终于停止了贬低:“所以,你要成仙,就得先为善,有一颗愿意为了救别人而牺牲自己的慈悲心。所以,天雷降临,你能否成仙,就看你是否愿意为厅里的这些人,挺身而出舍己救人。”
这下子,我总算是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要是去帮他们顶这个天雷,就算是过劫了?”
“没错。否则你以为为什么好端端的四月天,却会下这么大的雪,还特意让这么多人都在这个时候远行,来到你的宅子?这一切,本就是老天安排给你的磨难。”
我慢慢的消化着他的话,这么一想,的确如此。
钟于道:“那些人被选中,也都是有原因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都或多或少看见了天机。天机不可泄露,三界需要平衡。所以,如果你不肯救,他们就真的会挨雷,也就是俗称的杀人灭口。”
我抖:“老天爷居然也干这么卑鄙无耻的事?”
钟于那细长的丹凤眼懒懒一瞟:“你以为呢?”
我泪流满面。
“但我听说无论多强的法力,挨了天雷必定魂飞魄散,灰飞烟灭啊!”
“没错。”
“魂飞魄散了我还怎么成仙啊啊啊啊?”激动之下忘记藏匿,刚从他袖底站起,那道雷光就降了下来,劈在结界上,也不知钟于是否故意,手指一抖,结界开了一线,那雷就不偏不倚的砸在了我脚边,吓得我放声尖叫,连忙躲回到袖子底下去。
“你想不想成仙?”他语带诱惑。
“想……”我却已不太斩钉截铁。
“那就快出去给雷劈吧。”他无限轻松。
“可我不要魂飞魄散啊啊啊啊……”我好生委屈。
“有什么关系?反正等你成仙时又会聚回来的。”他轻描淡写。
我一怔,继而兴奋:“真的吗?”
“所谓的成仙势必要重塑灵元。”他这样一说,我顿觉勇气增升,刚生出一点期待,谁知他下一句又是冷水:“不过,五雷轰顶却是天地间最痛苦的厉刑。普通人被劈,最多是一瞬间的苦楚,立刻就死了,也不会太难受。而你,却是天劫,恐怕要一直挺着站着直到五道雷劈完,意识也还是清醒的,到时候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碎裂,漂浮,重组,啧啧啧……”
我的脸色肯定变得比他的白狐裘还要白了。
钟于又道:“而且,被雷劈过后,你的元神虽然还在,但形体可就要消失了。你现在的所谓美貌……呵呵,恐怕也不复存在。”
啊啊啊,他说到最关键的地方了!我连忙捂住了自己的脸,这可是我生平最得意的东西啊!作为一株桃树,我本就得天地之美,而幻化成形后,更是美丽不可方物,怎、怎怎么可以就此毁掉?
“也就是说……”我的小心肝颤啊颤的,“就算我成仙了,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当然。”
“那、那那会是什么样子?”
他想了想,“难说。天界众仙当属嫦娥最美,她也不会允许有第二个女仙比她更美。”
我泪:“我觉得嫦娥长的很一般啊……”
他冲我眨了眨眼睛,“坦白说,我也那么觉得。”
完了,那得一般成什么样子啊。正在绝望,偏偏他还再加一句:“那是从好了说。从不好了说,也有可能像赤脚大仙之流……”
我立刻做了决定:“我不要成仙了!”
“真的?”他挑着眉毛。
“真的!”说这话时我神色悲壮,如英勇就义的烈士,“我既不想被雷劈,也没打算要救人。既然我现在法力不弱,想干吗就干吗,过的这么逍遥,又何必非要成仙去凑那热闹。所以,我决定了,不成仙了!”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错觉,因为当我说完这话后,钟于眼中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我暗叫不好,心想不会是上他什么当了吧?这时天上的云层豁然开朗,黑幕褪去,雷声消止,风雪停歇。
我目瞪口呆。
什么?这天劫去的也太快了吧?居然不给人反悔的时间?
视线里,明露春晖般的钟于,抖抖他的华丽皮裘,对我拱手行了一礼:“恭喜桃道友,天劫消散,你可以继续在人间逍遥了。”
为什么……
我忽然的……
好想流泪?
四
我就这样的留在了人间。
唯一得道的机会也没了。
每每想到这点,我就无比后悔,但是,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恐怕还是会逃避。
岁月漫漫,无所事事,我就开始对某事刨根究底——那就是,为什么钟于说,我和那些故事里说的主角们都曾有机缘。
然而,无论我怎么查,都查不出端倪。于是只好厚着脸皮去求钟于。
他自然对我百般刁难,最后在我忍辱负重的奉上无数宝贝后,他才肯开口。
“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最早是长在哪里的?”
还能是哪?某个小镇的路口呗,一般人都在那送别。否则那丝带的主人怎么会把丝带系我身上?
“那你是什么时候修炼成精的?”
哇,那真的是太久远了,我都不太记得了,大概……大概就是那少女死后不久吧?
“你成精能跑能动后,去了哪里?”
一般那种情况下,肯定是去找个灵气更胜的地方继续修真吧?
钟于看着我,眼神戏谑:“错了。”
“啥?”
“你能行走后,就立志一定要在幻化成形时变成世间最美的样子,于是,别的精怪找的是灵气之地,而你找的却是美人之所。”
我瞠目结舌,但反过头一想,又好像的确是我会做出来的事情。
“于是,你先是去了西国最负盛名的美人——童小姐家,那时你还不能变形,所以乖乖的以桃树之躯在她园中一待数年,她还在你身上打过秋千。”
他这么一说,我倒真的想起来了。啊,没错,我说怎么对那个故事那么耳熟呢,我亲眼见证了氏国的皇子与童小姐的初见,就在我树下啊!
钟于叹道:“可惜童小姐命薄,不久就香消玉殒了,于是你又跑到宫府,本来是想找他们家那个出了名的女儿的,没想到那女儿选进宫当皇后去了,你本想走,却看见了宫七少爷。他虽是男儿,却也美绝人寰。你就不舍的走了,在宫家一待十年。”
我不甚唏嘘,原来如此。难怪,我觉得那老妇人说的故事也熟!
“此后,你又辗转去了柳府和九皇子府……”
等等!我发现问题了:“你说我去了柳府,我信!可是,九皇子……那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吧?我还不至于失忆到这么短年前的事都给忘记了!”
钟于的眼神忽然幽深起来,凝望着我,沉声道:“你真的没有忘记?”
“没有!”
“那么……为何你一直记不起来我是谁?”
“啥?”
“也一直不记得为什么我执意要你的丝带?”
“啥跟啥?”
他垂下眼睛,幽幽一叹,声音里竟无限寂寥:“桃儿啊桃儿,你果然忘记了我,忘的彻彻底底……”
我身上一阵寒毛倒立,忽觉无比恐怖,难道我和钟于也曾有什么机缘不成?难道我所遇见的、经历的、邂逅的,都是冥冥中早有注定?
“究竟怎么回事?”我问的无比诚恳。
“想知道吗?”他声音怅然。
我连忙点头。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想知道吗?”
我继续点头。
“那么,先把那条丝带给我吧。”
我有点犹豫,却见他表情凝重,不似虚假,目光亦如月光般温柔而悲伤:“那条丝带是我们的缘起,拿给我,我告诉你。”
我心想那条丝带实在不是什么重要之物,又急于知道真相,因此就拿出来交给了他。
指尖相触,他的指腹从我手背上划过,分明没有雷,我却觉得自己又像是被雷劈中了,一阵颤栗。
钟于拿着丝带,看了很久,瞳色一点点的由深变浅,最后,好看的眉毛斜斜挑开,长长的睫毛抬起,看着我,忽而一笑。
这一笑,我的心顿时下沉——太熟悉了!太熟悉了!太熟悉了!
因为——
“笨小桃,果然很好骗啊。”钟于笑眯眯的如是道。
没错,他骗人时都是这副笑容,我认识他那么久,怎么竟忘了眼前这个是天底下最擅长欺骗的生物?怎么就傻乎乎的听信了他的话而把我面对他时唯一的王牌给了他?
“还给我!”我立刻伸手就抢。
他却身形一动,瞬间飞到了十丈开外,拿着丝带冲我笑:“笨小桃,你不想知道真相了吗?”
我连忙停脚。
他悠悠道:“看在你这么听话的份上,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吧。你之所以和你的姐妹不同,她们生长老死全无意识,并不是因为你比她们都有灵性,而是当年有情之人将他们的誓言和承诺通过这条丝带系到了你的枝头上。你沾染了人类最美好强大的感情,再加上那女子日复一日的守候等待,所以,她的灵性转到了你身上,才促成了你最初的魂魄。”
我无法开口,无法动弹,只能听着他低蘼撩人的声线,继续一一道来。
“但你毕竟魂魄不齐,因此待得成精后也是浑浑噩噩,机缘巧合下就去了童府、宫府、柳府和秦府。在那里,寄托了人类最深挚的相思,你吸取了他们的相思,终于灵性大成。所以,你所谓的修炼千年,前九百年都只是棵普通的树而已,唯独这几十年,是真正的升华。魂魄未完成前你记不清那些事情,很正常。”
这家伙的笑容,还真是刺眼啊!我真的很想、很想扑过去掐死他。
“那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面前?”
他的手指一转,丝带随风一舞,我眼皮一跳。
然后他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缺个女仆啊。”
啥?我彻底傻眼。
“既然有现成的拥有强大法术、能在瞬间变出这么大一个宅院且又长的很养眼的妖精在,我干吗还要去苦苦寻觅?所以——”他又冲我眨眨眼睛,“恭喜你,小桃桃,你变成上天入地独一无二天生异禀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又英俊不凡品味极高生活优渥的本大人的式神了,还不高兴吗?”
我呸!我为什么要高兴?正要反唇相斥,他将丝带轻轻一扯,我顿觉痛不欲生,差点连元神也散了。不会吧?难道说,这个丝带——
他睨着我,说出了我最恐惧的话:“没错,这个就是你的元神,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心脏。你给了我你的心脏,以后自然就得乖乖听我的话了。不然啊,呵呵……”说到这里,伸手摸了摸他的皮裘。
我想起那皮裘的前身,顿时泪流。
五
我是不是天下最笨的妖精我不知道。
但我肯定一件事——我肯定是天下最倒霉的妖精。
因为,我的天劫,不是什么五雷轰顶,而是,遇到这样一个恐怖下贱无耻阴毒的人类啊啊啊啊啊啊……
【完】
七夜谈之七
千年
一
我是一株修炼千年的桃树。
据说我有很多个称呼,诸如桃夫人、小桃桃、桃道友、桃儿、笨小桃等等,当然,这些称呼我是一个都不会去回应的。
因为,它们都是一个极度无耻的人类擅自强加给我的。
我很悲愤,于是在他的熏香里下毒,在他的被子里塞虫,在他的饮食里丢巴豆……总之,我做着一切也许不能置他于死地但整个过程会无比痛苦的报复计划,然而,最最让我悲愤的是——那些计划全部失败了。
每当我照镜子时,就会很后悔。
在我还是株桃树的时候,我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幻化成形时一定要成为世间最美丽的人!此后,我无所不用其极,在修炼成精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遍地去找美人,但凡听说哪家的千金或公子特别美丽时,就会跑去落户到他们家中,好汲取那些融汇了天地菁华的人类的不同美丽。
最终,这个目标实现了。
但是,劫难也随之而来了……
二
“诸位——
你们,为什么要修炼?
为了成仙?
你们知道植物或者动物,甚至那些意识形态之流的,要修炼成仙,过程是多么的曲折与漫长么?
你们真的觉得这漫长的过程是为了磨练我们的性子考验我们的道德深造我们的修为么?
错!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这根本就是老天对我们撒的一个弥天大谎!为了遮掩他们的偏心、蛮横与无耻!
你们试想一下,我们要修炼多少年才能幻化?又为什么我们所有妖精在幻化术上所能达到的终极目标都是——修成人身?
那些肮脏的、制造了这个世界里最多垃圾,对这个世界进行着最大破坏的人类,他们却生来就拥有我们所要修炼千年才能拥有的形体——这,公平吗?
更不公平的是,为什么人类修炼成仙,也比我们容易?他们几乎都不用经历天劫,只要修为一到就能羽化成仙——比如那些和尚,他们甚至只需要短短的几十年,就可以以圆寂那样毫无痛苦的方式成佛——凭什么?
你们真的觉得,这样公平吗?
不!当然不公平!所以,不要修炼了!与其在这修炼千年才能踏上仙班,不如就此花开花落转世轮回直接变成人类再修炼!那样,才是最直截了当也最快捷的方法!”
某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我站在庭院前的回廊下,一手插腰,一手扯来株喇叭花当作话筒,向院子里栽种的那些花花草草——我的曾经同类们,进行着无比悲壮的演讲。
为了让她们不至于误入歧途,为了让她们不重蹈我的覆辙,为了让她们不再重复我所经历的悲剧,说到动情处,我泪如雨下。
这时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拉了下我的衣袖,“桃姐……”
我转头,看见来人,很不耐烦:“干吗,小狗尾?”
那是个看上去只有八九岁大小的童子,但事实上,他是株修炼了五百年的狗尾巴草。他本来是我的仆人,但现在却是我的同级。
一想到这,我的心就在滴血,而他,果然下一句话就是:“主人在叫你。”
我怒不可抑,当即将手中的喇叭花朝他头上敲过去:“主人主人主人,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也不想想当年你走火入魔时是谁出手救得你?”
喇叭花哇哇大叫起来:“痛痛痛痛痛!桃仙姑你手下留点情留点情,别真的整死了小的啊……”
而小狗尾虽然没喊疼,却睁大了眼睛好生委屈,“可是,若非那紧要关头你突然路过踩我一脚,我也不会走火入魔啊……”
我继续敲:“当年你无家可归时是谁好心收留了你?”
“那是你烧了我的家在先……”他被我一瞪,越说越小声。
我捂着胸口,直觉世情凉薄,老天也好,妖精也好,竟都如此待我,忍不住又泪从中来:“我对你这么好,结果,我刚一落难,你就倒戈了,竟然帮着钟于那个混蛋欺负我……呜呜呜呜……”
他听闻钟于二字,啊了一声,道:“对了,主人还在等你呢!”
“不去!”我恨恨地跺脚。
“主人说,你不去也好,他那狐裘的带子昨儿断了一根,正好用你那条替上,到时候拧死打结……”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已经丢下喇叭花朝书房冲了过去。
那条丝带可干系到我的魂魄灵元,也是我之所以被钟于奴役的最大原因。那家伙,平时动不动就轻捻慢扯一番也就罢了,居然还要用它当衣带!气死我了!
我一脚踢开书房的门,“姓钟的,你找我干吗?给你送终吗?”
房门应声而倒,砰的一声,震起无数粉尘。我捂住口鼻咳嗽了几下,视线掠及处,却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啊啊啊啊啊——
袅袅上升的水气,滚动着水珠的麦色肌肤,还有那纹理鲜明的锁骨,被水浸的又湿又亮的长发,以及,集以上所有闪亮亮于一身的坐在大木桶里正在沐浴的男子,细长的眼睛瞟过来,薄薄的唇角上扬,慵懒从容地冲我一笑:“小桃儿,你终于来了。”
“你、你、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看不出来吗?”他的手轻轻一划,水面上漂浮的桃花被顺势拨开,露出水下有些模糊却又有些清晰的部位来,吓得我连忙又捂上眼睛:“你你你快把衣服穿上!”
钟于啊哈一笑,声音好是狡黠:“不会吧,我修炼千年的小桃儿,难道你还没见过成年男子的裸体?”
“我我我都是住在美人儿们的院子里的,只、只只是看看他们赏花踏青游玩吟诗时的模样,才、才没那么龌龊的去偷窥他们洗澡!”我因太过羞愤,而变成了结巴。
钟于轻轻一叹:“那真是太可惜了,你可错过了最最动人的画面呢。”说着,突然站了起来。
我尖叫一声,再次捂眼,一件衣服就那么飞过来,将我从头罩下,呸呸呸呸——衣服里全是钟于的味道!连忙扯掉!
那边,钟于已穿上了一件新袍子,走到镜前开始梳头。
这个无耻的人类,还敢说我自恋,照我看,他明明就比我更自恋!据说他今年已经有九百多岁了,按照人类的年龄来说,无论道行有多深,都该显得老态龙钟了,可是他却依旧一幅二十出头的模样。哼,肯定是偷偷把修真都用在了仪容上了。
就如此时,用观音峰的天泉(那可是凡人饮一滴就可延寿十年的琼浆!)、桃源乡的桃花(那可是我族菁英里的菁英、极品中的极品!)、璇玑阁的香精(世间最巧的人类工匠酿制出的最贵水粉,据说一小瓶就得千金!)来洗澡,照着昆仑镜(那可是昆仑镜啊昆仑镜!知道什么是昆仑镜吗?去百度吧~虾米?你问我为什么会知道百度?我可是妖精耶!差点就成仙的妖精耶!那么穿越个时空到2000年后也不足为奇嘛~),再用东霞山的白玉龙龙角制成的梳子梳头……
这个男人,简直是奢侈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啊!
人渣、败类、混蛋加九级!
我在心中暗暗咒骂,钟于慢条斯理的梳好头,整整衣冠,问:“小桃儿,看你家主人我现在的样子如何?”
我无精打采的答道:“很好,可以嫁人了。”
他扑哧一笑,“坏桃儿,我可是你的主人,我若不体面,你岂非也很丢人?更何况,今日我们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啊。”
呸,就他还有重要的事情?不偷鸡摸狗、惹是生非就不错了。
钟于走过来,一揽我腰道:“走吧。”
“诶?去哪?等等!我说,你的手放在哪了?离我远点,你这个OOXX@#%……”就在我一连串的咒骂声里,钟于展开了一道结界,然后瞬间移转,突如其来的压力让我胸口一滞,正想呕吐,他却已停了下来。
我环顾四周,却原来是个很小的村庄。单看那些茅草房就知道了,住在这里的人类肯定都很穷。这种破地方也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我正不屑着,钟于竖起一根手指嘘了一下,压低声音道:“别出声,来了。”
远远的,村落那头,出现了一道身影。
十五六岁的少年,眉眼仿若冰雪铸就,清贵幽冷,堪称绝色——当然,比我还是差了一点。
我推推钟于,“他不就是你收养的那只小狐妖吗?”
钟于眼睛一弯,笑而不答。我想起当日遭遇天劫之时,小狐妖曾闯入我家,追问钟于何时何地,彼时一头雾水,现在看来,大概就是为了这个事情了。
掐指一算,此地果然就是婆罗山下的沈家村。
真奇怪,他们两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这么个穷村子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一个半仙、一个狐妖,外加一位被胁迫的美人——我,来处理的?
小狐妖走进每户人家,仿佛在寻找什么,但都很快退了出来。随着没找过的人家越来越少,他脸上的表情就越来越焦虑,而与之完全相反的则是——钟于笑得越来越猥琐。
我瞪他一眼,无声询问:他在找什么?
钟于眨眨眼睛:你猜?
哼,我就知道这个无耻之徒不把别人的胃口吊个死去活来是不会罢休的,当即气恼,也不再问了,全神贯注的看。
小狐妖将整个村子大概七十余户人家全都找了个遍,目光突然一扫,朝我和钟于的方向看来。那阴冷的目光,如利刃一般割在我身上,吓得我当即啊了一声。
此声一出,结界即破。
钟于望着我,摇头叹了口气:“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而在他的叹息声里,小狐妖飞身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急声道:“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你告诉我是辛子年四月初三沈家村的!为什么没有?”
钟于笑道:“年轻人就是容易激动,有话好好说嘛……”
小狐妖气的脸都白了,“姓钟的,别跟我耍花样,不要以为我一直忍你你就……”话还没说完,钟于的眉毛轻轻一挑,目光落至他手上,缓缓道:“你好像忘记了,我这件裘子,可是用你母亲的……”
小狐妖顿时像被烧到一样的把手松开了。
钟于整整领子,笑眯眯道:“这就对了嘛,都说了年轻人不要太冲动,踩到花花草草没什么,揪着母亲的遗体可是大不孝啊大不孝。”
看他那摇头晃脑的样子,我都有替小狐妖上前掐死他的冲动。这个人类,果然是个祸害!
但小狐妖明显比我沉稳的多,在最初的愤怒过后,很快就镇定下来,阴沉着脸道:“你不会无缘无故引我来此,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钟于笑吟吟地道:“你真的全部都找过了么?”
小狐妖冷哼,“难道你刚才不是亲眼看着我找的?”
钟于放开我,朝其中一间屋子慢慢地走了过去:“这里也找过了吗?”
“废话,我当然找——”声音戛然而止,小狐妖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奇怪,飞蹿过去。我出于看热闹的心理,当然也不甘落于其后,连忙也跟过去凑到门边往里看。
泥墙、茅屋、纸窗、草席——为什么映入眼睛的一切都是这么的简陋与贫穷?我皱了下眉,然后才留意到灶边有个农妇正在生火,由于光线阴暗的缘故,她又穿着灰衣,因此若非火光跳起,映亮了些,还真看不出那里有人。等再看得仔细了些后,我突被某事吓到,刚待尖叫,一只手已伸过来捂住了我的嘴巴:“噤声。”
我满是疑惑地回头看向那两人。
小狐妖的目光一直胶凝在农妇身上,神色复杂。钟于则低声道:“你现在明白了?”
小狐妖道:“这农妇怀的是个空胎。”
“没错,因为转世的婴魂还没来。”
“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来?”
钟于摸了摸鼻子:“这个嘛,当然是有原因的……”
“有什么原因?”
“不好说啊……”
“为什么不好说?”
“因为中途出了点小小的偏差……”
“出了什么……”
“停!”我大吼一声,“你们两个有完没完,一个卖关子,一个打沙缸!就只把我给蒙在鼓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狐妖怔怔地看着我,钟于也望着我,两人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我正在纳闷他们为什么露出这么奇怪的表情时,身后有人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砰的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我连忙转身,就见那农妇已倒在了地上。
这……是啥子情况?
三
“现在怎么办?”在将那名农妇搬上木床,她却依旧昏阙,而且连呼吸也越来越微弱之后,我束手无策,只好转头问在场的另外两个人。
小狐妖依旧保持着原来那种呆呆的样子望着我,像被定身了一般。
而钟于,则招牌性的眼睛一弯,我忙道:“停!你别再笑了,你一笑,我心里就发毛。你快点说,怎么办?”
“这农妇被你刚才的吼声惊到,气岔攻心,现在是神仙也难救喽。”
什么?我只是喊了一声而已,就把人给吓死了?有没有搞错,还有这么离谱的事情??!!
“我不是故意的啊……”
钟于道:“我没说你是故意的。”
“那我我我怎么办?”
“区区人类而已,死了就死了吧。”他说的极为轻描淡写,而我转念一想,对啊,人类而已嘛,死就死吧,世上每时每刻都在死人,我干吗要这么担虑?正当我觉得自己想开了,可以放下心时,石化状态的小狐妖突然开口道:“不行!”
“什么?”
“你必须把她救活!”
“为什么?”
“因为是你吓死了她。”
“我干吗要去救区区一个人类?”我把腰一插,扬起下巴做出一幅高姿态来,“怎么你不服气?你要跟我动手吗?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姐姐我可是修炼了千年……”
话没说完,嘭的一声,空中突然蹿起一团火焰,朝我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我始料未及,待想逃时已来不及,正好被火焰击中,于是……
……
半柱香时间后,我坐在茅屋一角,一边对着昆仑镜用白玉龙角梳梳头一边流泪:“呜呜呜呜呜呜……我的眉毛……我的头发……呜呜呜呜……”
钟于站在一旁叹气,“谁叫你招惹那个小魔王的。别哭了,我都把我的宝贝借给你了。”
“可是……被烧掉的头发和眉毛也回不来了啊……”我说到痛处,哇哇大哭。
刚才那团狐火,烧掉了我的三根头发,两根眉毛。我……我……我好恨……
对比我的嚎啕大哭,小狐妖也没好到哪去,他站在农妇床前,脸色越来越苍白,让我觉得他随时都会倒下去。乖乖,这农妇和他到底有什么渊源?他简直比死了亲妈还难受。
我一边梳头一边偷偷看他,不料他突地转身,目光与我撞个正着,我心中一紧,正想调转视线,他却突然走过来,然后双膝一屈,就此跪倒。
我吃惊道:“你你你干吗?别以为你你你给我下跪,我就原谅你烧掉我的头发和眉毛!”
“求你救救她。”他抬起头,巴掌大的脸,眼睛格外深黑。
内心深处顿时像被什么东西挖了一下,我不自然地别开脸,道:“你你你别强人所难了。我我我不会救人……”
小狐妖开始磕头,砰砰砰,一下一下,都像用锥子在我心头敲。
其实,作为一个妖精,我素来薄情,正如钟于所说的那样,我自私自利,没同情心没爱心更没善心,本来能够成仙的机会,也因为我不肯救人而失去了。
可此刻,小狐妖跪在我面前,拼命的、毫不怕疼似的磕着头,却让我觉得好不安,好难受,就像钟于抓住了我的丝带拼命在拉扯揉搓一样。无法承受那种痛苦,我只好伸手扣住小狐妖的肩膀,正色道:“为什么你要向我求助?明明你自己也法术不弱,而且,这屋里还有个法力更强大的人类在,你为什么不求他,偏要求我?”
钟于又摸了摸鼻子,打个哈哈:“当然是……因为只有你才能救她喽。”
我横他一眼:“你不会又想说,这是我成仙的机会吧?”
钟于深深的看我一眼,忽然一本正经地道:“笨小桃,果然是什么都忘了啊……就算你真的忘了,难道以你现在的道行,看不破这妇人的生死劫究竟缘何而来么?”
他话中有话,我不由得定睛朝农妇看去,细细一看,见那农妇腹中虽是空的,但却有根极淡的线盘踞在子宫处,然后朝外蔓延,顺着线头掠过去,却赫然发现——那线的另一头,竟然系在我的手上。
我吓一大跳,下意识就想去扯那条线,却被钟于一把按住:“不能扯!”
“为什么?”
“扯了,她死,你也活不得了!”
“啥?”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正一头雾水时,钟于的袖子里突然飞出一把拂尘,同时鼻间闻到很好闻的一种香气,“桃姬,还不醒来!”
伴随着这么一句话,身后有股强大的力量推了我一把,我踉跄地向前扑倒,然后就一头跌进了农妇的肚子里。
“喂!有没有搞错……”
我没来的及喊完,因为突然间,整个世界就变黑了,周遭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只有一条极浅极淡的丝线,依旧联系在我的手上,线的那一头,是无尽黑暗。
线上传来某种特殊的感应,仿佛在告诉我,只要顺着它往前走,就可以知道答案,于是我怯怯的抬脚往前走。
就在行走的过程中,耳旁依稀传来一些声音,仿佛很近,又仿佛很远——
“晚生方钟,见过陶小姐。”
依旧是黑暗世界,却因这一句话,而拉扯出数道光圈,圈内,是谁家的青衫少年,误惊了坐在寺庙后院里的小姐,小姐连忙抬扇,满面羞涩的走了。
“陶姬,我,必不负卿。”那少年信誓旦旦。
“陶姬,令尊嫌我家贫,无妨,待我金榜题名,再向他求婚,他必定应允。”那少年壮志满怀。
“陶姬,等我……”那少年,一去之后,再也没有回头。
我突然泪流满面。
丝线,依旧伸延在前方,而我已不敢再往前走。
那些被尘封了的事情,那些以为已经忘记了的事情,却在这一刻,鲜明如斯,折磨如斯。
我看见那少年将丝带系上桃树,对少女发誓所永不变心。
我看见少女在树下驻足等待。
我看见树下的道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人的身影再没出现。
我看见自己慢慢的长出了手臂长发,幻化成了女子。然而,我却站在树下。
那棵桃树还在,它不是我!
难道我……不是桃树?
如果我不是桃树,那我是谁?是谁?
丝线骤然拉紧,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漩涡,我一脚踩空,眼看着就要掉下去,一股力量突从身后传来,紧紧地抓住了我,然后一拉,世界重新恢复了光亮。
定睛,茅屋,泥墙,草席。
我仍站在床前。
小狐妖朝我走近两步,忽然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轻唤道:“虞姬……”
“你……在叫谁?”我听到某个干涉的、发颤的声音,然后吃惊的发现那个声音是我的。
“虞姬……”
因这一声称呼,我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身体里某一部分像有自主意识般挣扎着,拼命想要离开,我无比惶恐,于是转为朝终于求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告诉我,怎么回事?”
钟于不再笑了,他笑的时候我固然讨厌,但他不笑,却让我觉得害怕。
“桃儿……”
“我真的是一株桃树吗?”在问这个问题时,我几乎绝望。刚才在暗境里所看见的一切如果都是真的,我这千年来的意识算什么?如果我不是我,那么,我所经历的这一切的一切又算什么?
“事实上,你不是树,而是花,桃花。”钟于缓缓道。
“桃花?”
“是。当日陶姬与方钟告别时,一朵桃花从枝头坠落,掉到了小姐衣中。而当夜,小姐家被匪徒闯入,小姐当夜就被杀死了。”
“什么?”我大惊,我明明记得那少女等了很久很久啊……
“小姐死得冤枉,又记着与情郎的誓言,所以就以鬼魂之躯去镇口继续等待。而她死时,你仍在她衣里,所以,她死后,你也跟着她去了树下。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我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的跳动,每一下,都让我觉得疼痛。
“慢慢地,你汲取了天地精华,与那位小姐忠贞不渝的相思,开始有了自己的意识与形态。但,因为你是依附于鬼魂而生的,所以,魂魄始终无法完整,又由于你是从相思幻化而来,所以,但凡有相思的地方,都会格外吸引你,就这样,你去了很多地方,从柳夕、虞姬、秦冉、童童、宫七他们身上,都吸取了他们的部分情感。你的灵元太过饥饿,因此要不停的吞噬情感才能生存,但也造就你对别的事情的冷漠。”钟于说到这里,低低一叹,“你是最无情的妖精,但,也是最多情的妖精。”
“那么,那丝带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丝带之说纯粹是我杜撰。”
我吃了一惊:“什么?可是你一扯它我就会疼啊!”
钟于微微一笑道:“我法力比你高,要想让你疼痛,其实很容易。”
这个骗子!但是现在不是找他算账的时候,我还有很多事情不明白呢!“那么,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虞姬的三魂六魄之前被九天狐火和庄唯的神技双重摧毁,早已灰飞烟灭不复存在。但庄唯却宁可耗尽自己全部修行也要救她,所以就用了禁忌之术让她重入轮回,这种方法不是不可以,但却有个条件,必须要获得她的最后一魄。”
这一次,我竟然听懂了:“也就是说,那一魄在我身上?要想让她重新投胎,就要用到我?”
钟于点头:“是。”
这一次,我竟然愿意帮忙,“我要怎么做?”
钟于的表情却突然变得哀伤了,一向轻薄的眼角此刻却垂了下来,低声道:“你已成形,所以,世间已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将那一魄从你体内分离。”
我疑惑道:“也就是说,我其实帮不上忙?”
钟于将手一转,手上多了一只桔子,“这么比喻吧。我有一个桔子,我可以将它剥开,分你一瓣。”
下一刻,桔子变成了苹果,“但如果我有的是苹果,我怎么才能让你也吃到呢?”
我盯着那只苹果半响,才舔舔发干的嘴唇:“除非你把它整个送给我。”
“没错。”钟于将苹果递给了我,“现在,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我的眼泪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小狐妖握着我的手,用一双好看的像是凝聚了这世间所有美丽的眼睛盯着我道:“求你……”
于是,我的眼泪流的更急。
“你,没什么话想说吗?”钟于问我。
“有。”我哽咽着,断断续续的说出了下一句,“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吃苹果……我要吃荔枝,呜呜呜呜……”
四
“如果你去投胎,我可以满足你的所有要求。”在见我久不动弹后,钟于开始了他的游说。
“我什么都不要,呜呜,我就要做妖精……我不要帮助别人,我要继续当自私自利的妖精,呜呜呜……”我哭个不停。
钟于揉揉眉心,摊手道:“我们来商量一下好不好?我可以让你投胎做人后,依旧保有现在的美貌。”
“但是人类很容易就老的,而且头十几年还是没长开的黄毛丫头,不干不干……”
“虽然这家人现在很穷,但是他们很快就会发财,从此衣食无忧,过的像公主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哦。”
“我要用昆仑镜上妆,用白玉龙角梳梳头,用观音峰的天泉、桃源乡的桃花、璇玑阁的香精洗澡,都有吗?”
钟于的眼角有点抽搐,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开口道:“你要知道,这次转世的机会,是庄唯刻意安排的。”
“那又怎么样?”
“他不但安排了虞姬的转世,也安排了他自己的。他们将会在同一时刻诞生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月老那的红线也系好了……”
他的话没说完,我已经跳了起来,毅然道:“我同意了!”
一旁的小狐妖瞪大了眼睛。
钟于扑哧一笑,转向他道:“看吧,我就知道,只要说出转世后的良人会是庄唯,她就肯定会同意的。”
废话,我为什么不同意啊?庄唯,那可是我花痴了很久的人类耶!要不是他的天一观守备太严,而那个婆罗山又有个方圆十里之内不允许有妖物的破规矩,我早就也跑到天一观里扎根偷窥哦不,欣赏美人了。
如果能与他厮守一世,倒也是件很美妙的事情啊。
我捧着脸,喜滋滋的甜蜜了半天,才想起一事,抬头瞪着钟于道:“等等!你这个家伙一向最狡猾了,而且比我还自私,从不理会闲事的,这会儿却帮着小狐妖来游说我,说,你究竟是何目的?有何居心?”
钟于收了笑,静静地望着我。
我挑了下眉:“干吗?别以为这样看我就能吓到我,你不把话给我说清楚讲明白了,我就不去投胎!”
“你刚才在前世镜里,难道没有看清吗?”
“什么前世镜?看清什么?”我下意识的问道,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刚才暗境中的画面——青衫的少年,拱手行礼,其声朗朗:“晚生方钟,见过陶小姐。”
他抬起头,眉目清俊,眼神黑亮,眼角和唇角都微微上扬,笑得非常非常好看……
他……
他……
他……他是……钟于。
五
“我科考得中之时,接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陶小姐已死。”钟于望着我,淡淡道。
而我,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
“我大醉十日,再醒来时,毅然辞去功名,拜师修真。”钟于微微一笑,“你听闻庄唯为了虞姬而在天一观外冒着大雪连跪三日之事,感动的无以复加。但是,比起他的三日,我,却是寻觅了千年。”
“我寻了你千年……陶姬。”
八个字,悠悠缓缓,像穿透灵魂的光束,像滴过岩石的水珠,像吟唱回旋的歌声,就此烙进我心,每个字,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钟于,仍在笑。
“我叫钟于,谐音终于,意思就是,我,终于找到了你。”停一停,声音低了下去,“而你,虽然仍然保留着我送你的那条丝带,却已经不记得我了。陶姬啊,你的鬼魂在人世飘泊千年,为的就是等我,但却最终,忘记了我。”
我刚才一直在哭,但是现在,眼睛却好像干掉了,彻彻底底的干涸,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
好痛,好想发泄,好想哭,可是,为什么,哭不出来?
钟于,仍在,笑。
他的笑本是我最讨厌的东西,每次看见他笑,我就想掐死他,但这一刻,我却只想问——你是如何做到的?方钟,你如何能在面对我时只字不言?如何还能对我肆意谈笑?
细细想来,我之所以讨厌他,是因为我一直在被他捉弄,可是,那些我所认定的被欺负的事情,难道不是另一个角度上的他对我的纵容与宠溺?
钟于……一直在逗我笑。
为什么,我之前,一直一直不知道?
“其实我找到你后,一直很矛盾。漫长的等待,让你变得无比悲伤,为了不痛苦,所以你自行封去了自己的部分记忆。所以,我不知道是该告诉你那些源起,让你虽然清醒,但会因为自己已死而痛苦;还是该让你就此浑浑噩噩的过下去?最终,我选了后者。”钟于的眼睛里有熟悉的神色,它令我仿佛回到了千年之前,在我还是陶姬时,我曾爱过这个男人。
是的,我曾经爱他,非常非常的爱他。
所以,即使死了,也不愿意就此与他缘尽,拖着鬼魂之躯去桃树下等他。
我……这么这么爱他啊……
“这十几年来,我制造着一切能与你相处的巧合和机会,胆怯地无法诉说,所以只能表现出恶劣……当你说你想要成仙时,我吓了一跳。因为,你是死魂幻化而成,没有成仙的可能。而我又无法对你明言,只能继续用一贯的伎俩加以阻挠,让你以为不能成仙,都是我的过错。”
眼泪,还是流不出来,但是,心里某个地方却开始温暖了起来,四下扩散,蔓延到四肢。身体,就奇迹般的停止了颤抖与啜泣,望着他,望定他,挪不开眼睛。
“但是这次机会却不同。”钟于声音一转,突然变得坚定起来,“你终于有机会可以回到轮回道中,你可以不必再遭受飘泊之苦,你会重新拥有血肉躯体和一个全新的、完整的灵魂!这是一个绝妙良机,也是庄唯以他全部的道行换来的一次相守,所以……”
我打断他,声音又轻又柔——记忆中,我从没这样对他说过话,这么多年,我一直对他又是嘲讽又是讨厌又是奴颜媚骨又是颐指气使,我从没这么温柔——而这种温柔,其实是当年,陶姬对方钟的。“你,真的要我去投胎吗?”
钟于慎重的点了点头。
我勾起唇角,笑的比哭还难看:“庄唯废弃道行,换得与虞姬的下世相守。而我把握了这个机会,就可以重新轮回——你成全了他也成全了我,但,又有谁,来成全你呢?”
钟于重重一震。
我突然扑过去,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抱住,像抱着我失而复得的灵魂,和我从未消失的爱情:“钟郎,钟郎,千年的时光啊,连我都忍受不了,所以选择遗忘,而你,又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它不是十年,百年,而是一千次除夕,两千度春秋,三万六千五百个日日夜夜,你……怎么能就这样坚持下来,笑笑的出现在我面前,然后此刻又将眼睁睁的将我推入人间呢?”
我无法流泪,只能哀嚎,胸腔里,像有什么东西正在碎裂,崩溃。
然而,他的身体却又是那么的柔软和温暖,抚摸着我的长发,迟迟停停:“傻陶儿。”
“再叫一次。”
“傻陶儿。”
“钟郎,钟郎……”我抱紧他,喃喃道,“我不离开你我不要离开你,既然我已经想起了一切,就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我从你身边支走,我不要去投胎,我不要做人,我现在这个样子也没什么不好,就让我们继续在一起吧,好不好?好不好?”
“可是……”钟于的声音好温柔好温柔,“庄唯在等虞姬啊……”
“让他去死!我不要管别人的闲事,没有谁比你更重要!”
钟于注视着我,一直一直注视着。虽然他没有开口责备,但是,我知道我的自私自利又让他唏嘘了,于是我徒然暴怒,尖叫道:“庄唯和虞姬不过几年的恩爱,而你我,却是错失了千年啊!凭什么?凭什么要牺牲我们成全他们?凭什么?我不要!我不干!我绝对不会去的!”
钟于轻轻的叹了口气,他的声音很轻,但落到我心里,就变得很重很重。
他缓缓道:“因为……虞姬救了你。”
“什么?”
“我说了,你要以吞噬人们的相思才能生存,所以,你吃了虞姬的一魄,也就是说,她之所以会缺失那一魄,是因为你造成的,她之所以无法投胎与恋人相守,是因为那一魄还在你体内。陶儿,想一想,好好想一想,你的冷漠并非天生的,但是,既然你现在已经想起了自己是谁,难道不应该用原来的本性去思考问题吗?如果是陶儿的话,会怎么做?”
有什么液体从我眼睛里流了出来,我以为那是眼泪,直到视线发红,才意识到那其实是血。
“你……你逼我……你用原来的我逼现在的我……”我开口,每个字都说的很慢,像被刀切掉了一半,断不成音,“这不公平……钟郎,这不公平。我、我我做错了什么?我什么也没有错啊……当年强盗闯进我家,杀了我,这不是我的过错,我死的那么冤枉,谁替我喊过一声委屈?我因为记挂你,所以放弃了投胎,日日去桃树下等你,我也没有错啊,我只是太爱你了,钟郎,我这么这么爱你……鬼魂无法在人间停留太久,为了生存,只能依靠吞噬别人的相思,我只是吃掉她们的思念,她们的痴情,我没有危害到她们的生命,我以为,就冤鬼来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可是现在,你说,虞姬不能投胎是我害的,所以要我补偿她……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钟于的眼圈一红,张开双臂,反抱住我,他的身体,也在颤抖个不停。
我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小狐妖:“连你也觉得我应该去投胎成全虞姬和庄唯对不对?”
小狐妖沉默。
我惨然一笑,突然将钟于推开,无比坚决的说道:“我不去。听清楚了?我不去!”
钟于的脸,由白转灰,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终归没有再说。
室内陷入一片死寂。
六
不知如此僵局了多久。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马上就到时辰了,怎么还没有到?”
我抬起头,看见一抹白影从窗户飘了进来,没有固定的形态,但却能被真切的看到。
小狐妖看见他,吃了一惊:“你怎么来了?你不是也要投胎吗?”
“我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虞姬的魂魄还没到?”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想起来了,这个声音很耳熟,是庄唯的。
庄唯飘到了我面前,仿佛是在打量我,久久,啊了一声。这一声里,却包含了很多情绪。
钟于苦笑道:“你猜到了?”
庄唯嗯了一声:“我明白了。既然陶姑娘不肯投胎,那就算了吧。”
小狐妖急声道:“那怎么行,你都为了这个机会牺牲了自己的……”
庄唯打断他:“虽然不能与亡妻重续前缘,但若破坏了陶姑娘和方兄的千年情结,我就太罪过也太自私了。所以,还是算了吧……”他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然后又掉转头朝窗户飘去。
眼看他就要飘出视线,我突然唤道:“等一下!”
小狐妖欣喜道:“你改变主意了?”
我没理会他,只是盯着那道白影,沉声道:“要我去投胎也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这下,连钟于也吃惊了,朝我看过来。
“什么条件?”
我吸吸鼻子,道:“我知道庄唯你很有办法,连魂飞魄散了的老婆都能贿赂鬼神两界让你们重续前缘,那么,你应该更能做到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庄唯好奇道:“什么办法?”
“我可以投胎,条件就是——”我一指钟于,“他也要一起去!”
“什么?”小狐妖和钟于同时叫了出来。
庄唯倒没显得太吃惊,只是问道:“怎么个一起去法?”
“我的魂魄不纯净,就算去投胎,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虞姬,既然已经不纯了一边,干吗不干脆两边都不纯?我投胎这户人家,你拉着他一起去投胎另一户人家,然后转世做人后,再续我们彼此的机缘。如此不是一举两得吗?”
庄唯啊了一声,久久沉吟。
钟于则苦笑道:“你竟想出了这样的办法……”
我瞪他一眼,叉腰道:“你非要我去人间受苦,自己也别想逍遥,做人那么可怜,容易生病容易老的,你也要陪我一起生病一起老!然后,等我们的下一世死了,魂魄归正时,再来算算我们之间的帐!”
钟于低下了头,片刻后,望向庄唯:“如何?”
“也不是不能办到……”庄唯缓缓道,“不过,你可能就要受点苦了。”
钟于淡淡而笑,“我连千年寂寞都忍受过来了,还会害怕转世之苦么?”
“如此,你附耳过来。”庄唯飞到他耳边,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钟于点着头,神情很慎重。
我在一旁等待的有点心焦,看见小狐妖依旧僵化在一旁,便朝他勾了勾手指:“小孩,你过来!”
小狐妖睁大眼睛,但,还是听话的过来了。
我对他道:“你给我听着。我们现在这帮呼风唤雨的牛人们现在要去投胎了,投胎变人后呢,也就等于没法力了,就会很脆弱。虽然你也不怎么可靠,但现在也只能指望你了。我看的出你对虞姬很有感情,既然这样,我投胎后,你要保护我照顾我有好东西都拿来孝敬我有危险时要挺身而出我如果生病了你记得去王母那盗仙草来救我庄唯和钟郎他们如果欺负我你就得帮我总而言之你要记住我可是为了你的虞姬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你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啊!”
一口气说完这么长串话后,小狐妖的眼睛直了。
算了,毕竟是个孩子,见识少了些,没见过说话像我这么流利的也不能怪他。
就这样,一锤定音。我和钟于,还有庄唯,投胎去了。
所以说嘛,煽情的戏码总是不能长久啊,哭一哭,又得喜剧收场了。
最后的最后,我要说最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投胎变成虞姬后,虽然也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最终还是幸福快乐的和庄唯厮守了一世,顺便奴役了小狐妖(对了,他的名字叫离曦)一辈子。
再然后我就和钟于不停的进入轮回道中,一世一世,寻觅、相遇、相恋、相守。
至于庄唯和虞姬怎么样了,那我就不知道了。
总而言之,又一个千年过去后,这一世,我还是变成了一个女孩子,因为考虑到我的爱情实在是太伟大也太震撼了,所以我把它写了出来,决定和大家分享,顺便让大家也感动感动。
虽然这一世我还没遇见钟于,但我肯定我最终还是会跟他在一起的。
对了,忘了说——
这一世,我的名字叫十四阙。
谢谢收看七夜谈系列,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