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认识张小白那年,她三十二岁。后来我看到她十六岁时和父亲在一棵香樟树下的合影,不得不感叹时光对这个女人的仁慈,因为三十二岁的她看起来和照片上实在没什么两样。
关于我和她相识的故事,我尽量用最简洁的语言叙述。
我的一场外遇,导致三年的异国婚姻走到尽头。在打了一场丑陋的离婚官司后,我净身出户。当我终于在城里某个逼仄的公寓安顿下来的时候,开始倒数下一个发薪日。发薪日早晨,上司让我去见人事部经理,然后我失业。
生活的麻醉剂很多,比如写字、比如性、又比如旅游。我的外遇对象失踪太久,以至于我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可是他留在我左胸上的齿痕仍然清晰可见。之后我决定用补偿金做一次旅游。我走了很远的路,来到中国西南一个叫寺登的小镇。我住在一家叫五十六号的客栈里,每天清早台湾老板简跟我结算房费,她身后总跟着只叫吉吉的博美犬,一副无辜的小模样。
火把节过后的某一天,逢寺登赶集,我一早出去,胡乱在集市上行走。在一家凉粉摊边见到个女孩子,面前摆了花花绿绿一堆纸,上面印有简陋的墨色线条。与周围的人相比,她过于苍白,似乎久不见太阳;身材单薄,象发育不良的中学女生。我问纸张用途,她说:祭神祭鬼祭人。她的嗓音与外貌不很相称,太粗。我在努力装出不吃惊的礼貌之余,想起当天是我妈妈的周年,一年前她死于癌症。我说:我想祭我妈。她抬起头打量我一番,挑了叠黄色的纸给我:六十。我没有与她讨价还价的勇气,我怕她怀疑我祭奠母亲的诚意。等我付完钱,才发现纸上印着清晰的巨大的男性生殖器。她笑笑说:别的你要吗?三角钱一张。她笑起来不再象个中学生,倒象是七十多岁的老妇人。
我出城到溪边,烧了那些纸,淌了几滴泪。
晌午,我再回到集市上时,她还在那儿,歪靠着凉粉摊的一条桌腿在打瞌睡,脖子上有一块白色的不知道是癣还是胎记的东西。我刚哎了一声,她已经又是清早刚见到她时的模样,仿佛打瞌睡的另有其人。我问:你有没有床位出租?她说:三十。我回:二十。然后她开始收拾东西说:走吧。
我离开五十六号的时候,简不太高兴。这一个多月,我是她唯一的房客,她每天收我八十块钱,却不能让我舒舒坦坦洗个热水澡。卖纸的女孩子背个背篓站在客栈门口,见我出来就转身引路,并无半点替我拿行李的意思。我悻悻跟上去,吉吉在我身后叫得惹人心烦。
我们出城门,过桥,穿过丰收之后狼狈不堪的稻田,有猪在泥潭里打滚,几个半大小孩光着屁股在河里玩水,远处的山峦看起来比她纸张上的墨迹还要黑。我歇脚力的时候,她就在前方停下,背篓还是在背上,站得笔直。
我们走到那个叫长坪的傈僳族村寨时,天已经全黑了。她在堂屋里没有生火的火塘边给我简单铺了张床。我这个时候后悔似乎也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我记不清楚我跟着她到底翻了几个山头。夜里,我一直做梦,梦里全是妈妈和一个陌生男子的欢爱场景。这是我认识张小白的第一夜。
以下故事,或者出自张小白的亲口讲述(基于她的沉默,这个推断的可信度有待商榷),或者出自我混乱想象的不相干碎片。总之在我离开长坪的那一天,我对整个故事时间序列的连续性,对各个事件行驶和消逝的轨道,产生了真切的怀疑。而你,头一次遇到故事里的这些人物,也极有可能早已成百上千次遇见过他们。你聆听他们的往事、别人的回忆。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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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