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必讀(16)- 反傾銷案的成案程序

美國商業部負責調查被指控的商品是否以低于公平的價格水平銷往美國﹐並就此確定是否征收反傾銷稅及其稅率。國貿委則負責調查被指控的產品是否對某一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上阻礙了有關產業的建立。海關則根據以上兩個部門的決定﹐負責對涉案的進口貨物征收有關的懲罰性稅款。


1。申訴和立案


任何能代表某一產業的團體或企業都可以提出反傾銷指控﹐商業部也可根據情況自行立案調查。申訴人必須要證明能真正代表該受害產業並得到半數以上廠商的支持﹐另外﹐支持立案廠商的該種產品的總產量必須要佔全國總產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商業部在作出立案調查的情況下﹐通常會在兩周內發出問卷﹐要求出口商按時填好後交回。國貿委在收到申訴後﹐也會立即展開立案調查工作。


2。初步栽定

經過調查﹐國貿委對是否構成實質性損害作出栽決。商業部則對有無傾銷作出初步栽定。如果國貿委的初步栽定是否定的﹐則商業部的調查就此終止。相反﹐如果結果是肯定的﹐商業部的調查會繼續進行。如果商業部的初步栽定是肯定的﹐海關會暫停對被調查進口商品的報單的結案工作。商業部會核算該涉案商品的銷售到美國的價格以其國內的公平價格的差距﹐並根據此差距的幅度要求海關對涉案進口貨物收取現金或擔保證作進口保證。調查結果會刊登在“聯邦公告”上。

3。調查的中止和終止
(略)
4。最後栽決
(略)
5。 行政復審與司法審理
(略)
6。日落條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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