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進口貨物都要向海關申報價值。應稅價值(Entry Value)就是該項交易的實際交易價(Transaction Value)﹐通常也就是該項交易的FOB價。如果發票是CIF價﹐只要賣方在發票上列明其中I (Insurance Premium)和 F(Air/Ocean Freight)的金額大小或者進口商能提供有關買賣合同作證﹐這些費用便可以扣除。
如果用實際交易價法無法確定應稅價值或海關確認定進口商所申報的價格不合理時﹐海關有權按實際情況依次採用另外四種方法來估算應稅價值。這四種方法分別是相同商品交易價法(Transaction Value of Identical Merchandise)﹐相似商品交易價法(Transaction Value of Similar Merchandise)﹐推算估價法(Deductive Value)和計算估價法(Computed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