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文学院党委书记方文国抄袭了我的文章

北京华文学院党委书记方文国抄袭了我的文章
刘玉俊

美国的华文报纸《世界日报》之〈世界周刊〉于1997年6月15和6月22两日连载了我的题为“四千方块字抵上十万蝌蚪文”的学术论文。该文的副题是“汉语与英语之比较”。这篇长文涉及到以下几个话题:汉字和英语词的比较;汉语走拼音化道路能否走通;汉英双语对译的相关理论;如何搞好英语外语教学;说汉英两种语言的本族语人思维机制的差别;汉语英语孰优;比较语言学的意义和价值(以下略为刘文,以“刘”字代之)。2008年10月17日和20日、21日三天美国的华文报纸《侨报》之文学副刊版,连续登出了署名方文国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汉语的世纪:丰富与简约”,副标题是“中英文字、词、音、义的比较”(“以下略为方文,以“方”字代之”)。当我读完方文,我发现方文国抄袭了我的文章。再仔细一比较,抄袭的程度令人吃惊。方文国把刘文这儿换几个字,那儿换几个句子,段落前后调换重组,把刘文改头换面,拼凑成了方文。抄袭程度之严重和手法之恶劣,都是非常少见的。现从刘文中摘出一些原句原段,再和方文中的一些句子和段落试作比较,方文国抄袭恶行之真相,就会一目了然。

刘:
四千方块字抵上十万蝌蚪文。比较能使人们更深刻更正确地认识事物。将汉语和英语即使作一粗略的比较,也能深化人们对这两种语言的认识。
据说在英语国家,一名大学生至少要知道十万个单词。中文“康熙字典”,虽然有四万多个字,但普通的中国大学生只要掌握大约四千个汉字也就够用了。到底记十万个英文词的拼法容易还是学会认写四千个汉字容易,这仍然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方:
在海外生活的华侨华人常常会不无自豪地说,4000方块字,抵得上10万蝌蚪文。说这话的基本依据是一般情况下,掌握4000汉字就够一个大学生用了,而据说在英语国家,一名大学生至少要会10万个英语单词。将汉字与英文词义作比较,能使我们更深刻、更正确地认识这两种语言,深化对这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语言的认识。
清朝编撰的《康熙字典》收有4万多个汉字,但研究表明,只要掌握了其中4千个汉字,就完全可以自如地进行听写读等语言交流了。


刘:
所以仅就一个大学生应掌握的词汇量而言,说拼音文字比方块字优越似乎是一个太片面化而又草率的结论。然而汉字走拼音化道路这个决策就是建立在这一既片面又草率的结论基础之上的。
就一般情况而论,四千左右的汉字就够一个大学生用了,这是因为汉字的重复使用率很高。“光明日报”一九八三年所载“中国文字的优越性及信息处理”一文称,新加坡有学者曾作过五十万个汉字使用频率的统计,从这些统计可以引出以下一些数据:
“一般文章最常用的十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十二;
一百四十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五十;
四百七十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八十;
七百四十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九十;
一千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九十四;
两千个字占五十万字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三。”
这些数据充分表现了汉字重复使用率高这一突出特点。汉字重复使用率高,这只是现象,其本质是:汉字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很大。
方:
新加坡汉字研究专家曾用现代信息技术对50万个汉字使用率进行统计,得出的结论是“一般文章最常用的10个字占五十万字的52%, 140个字占50%,470个字占80%,740个字占90%,1000个字占94%,2000个字占99.3%”(《中国文字的优越性及信息处理》、《光明日报》1983年12月1日)。
以上统计数据充分表明汉字重复使用率高及机动性和灵活性大的特点。


刘:
第一,一个汉字就是一个词,所以汉字可以组句。比方,“好”、“吃”、“不“三个字可以组成“好吃不”、“不好吃”、“不吃好”、“吃不好”等句子。如果一个人认识了四千个汉字,这就意味着他认识了四千个词和数以万计的多字词。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多字词都是靠字组成的。此一现象在古汉语中就有,在现代汉语中更多。可见,汉语句子和多字词都是以汉字为基石的。抹掉了汉字就等于拿掉了汉语的基石。所以字是汉语的首要突出特点。英语中只有词而没有字。这是两种语言的根本差别之一。第二,以字组成的新词可以是两个、三个、四个甚至更多的字(如“走资派”、“无产阶级”等),这种组词法是靠意思上的结合而成词的,而英文是靠没有意思的二十六个字母(个别字母可单独成词)的机械组合成词的。可见,二者组词的原则根本不同。第三,英文靠二十六个字母成词,它的成词量就其潜在的可能性而言是无限的。但英文的新词成词后,其发音、词义、拼法都需要背,而四千汉字是熟字,不管组成多少万个新词,其发音、写法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其义,都不需要背,而是一看就懂。
方:
汉字不同于英文的是,一个字就是一个词,几个字就可以组成句,例如:“吃”、“不”、“好”三 字,可以组成 “吃不好” 、“不吃好” 、“不好吃” 、“吃好不”等句子。如果一个学生认识了2000个汉字,就意味着他认识了2000个词和数以万计的多字词,数以万计由字、词组成的句。
还有汉字以字组成的新词可以是2个、3个、4个甚至更多的字,例如“三个代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政协”,靠每个字的意思结合成新的字词。构成新词的每一个字对有一定文化的人而言都是熟悉的,不管用这些熟字组合成多少新词,其发音、写法,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词不达意都不需要再认识,而是一目了然。


刘:
由于汉字这种机动性和灵活性,四千汉字可以抵过数以万计的英文词。“汉字……与英、法、俄、西班牙四种语言文字并列使用……奇迹每天都在这里发生着;联合国的文件包罗万象,小到昆虫,大到宇宙,中文部的翻译们凭着一本字典一枝笔,和烂熟于心中的四、五千汉字,居然没有译不出来的文件,也从未耽误过时间。”(《硅时代的“仓颉篇”》,1992年8月10日《侨报》)可见,四、五千个汉字就能译出包罗万象的文件。这样的奇迹实际上就是指汉字以意为核心组词的本领特别大和其不受繁琐语法束缚因而机动灵活这一特性,而这正是汉字重复使用率高的根本原因。现代社会在飞速发展,英语每年至少要造出数以千计的新词才能适应这种发展。而汉语则靠现有的几千汉字就能造出几乎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新词。新词旧字,易记易懂,这就是优越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字的这一优越性会越来越显露出来,而英语不断造出大量新词的包袱会越来越重。
方:
有一位在联合国总部担任过翻译工作的人士曾感慨地说“汉字与英、法、俄、西班牙四种语言文字并列使用……奇迹每天都在这里发生着;联合国的文件包罗万象,小到昆虫,大到宇宙,中文部的翻译凭着一本字典一枝笔,和烂熟于心的四五千个汉字,居然没有译不出来的文件” (《硅时代的“仓颉篇”》,1992年8月10日美国《侨报》)。
汉字以语意为核心组词,同时基本不受语法的约束非常机动灵活,这也就是汉字重复使用率高的主要原因。为了适应现代飞速发展的社会,英语每年至少都要选出数以千计的新词才能满足需要。
而汉语就像建筑的基本材料砖块一样,仅凭现有的几千字就能造出几乎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新词。新词旧字,易记易懂,不像英语词汇量越来越大,识字越多,包袱越重。


刘:
汉字是两维文字,即面性文字;英语是一维文字,即线性文字。 
方:
汉字是两维文字,即两性文字;英语是一维文字,即线性文字。


刘:
面性文字比线性文字包含的信息量要大。“关节炎”这个词中就有“关”,“节”,“关节”,“炎”,“关节炎”五个信息,且不谈“炎”中含“火”。而英文“arthritis”一词中就只有“arthron”(关节),“ tis” (炎)和“arthritis”(关节炎)三个信息。“听诊器”中有“听”,“诊”,“听诊”,“器”,“听诊器”等信息,而英文“ stethoscope”(听诊器)中只有“stetho”(胸),“scope”(器),“stethoscope”(听诊器)三个信息。对一个掌握了四千汉字的中国人来说,“听诊器”三个字都是熟字,并可会意其是一种用以听诊的器械,好认,好记,好懂;而一个英美人则要从头背记“stethoscope”一词。一个非医学专业毕业的中国大学生靠汉字和会意能知道很多医学术语;一个非医学专业毕业的英美大学生知道很少的医学术语,甚至一个牙科大夫连胸科的很多普通术语都不大知道。
方:
比较而言,汉语要比英语包含的信息量大,如中文“听诊器”中包含有“听”,“诊”,“听诊”,“器”,“听诊器”等信息。英文“stethoscope”中只有“stetho”(胸),“scope”(器)和“stethoscope”(听诊器)3个信息。对一个掌握了4000个汉字的学汉语的人来说,“听诊器”3个字都是熟悉的字,并可从字面上会意到这是用来听诊的器械,好认,好读,好懂,而一个学英语的人则要从头背记“stethoscope”。一个非医学专业的中国大学生靠汉字和会意就能懂得“听诊器”这个医学术语,而一个非医学专业的英文大学生则很难就凭类似“stetho” 、“scope”的组合而懂得这是个医用器械。


刘:
汉字像一个有形的模子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汉字的模样来铸造中国人的思维。比方,“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等字使中国人把数字的位分得很清楚,英文则有所不同。“美国有两亿四千五百万人”这个意思用英语可以这样讲:“The population of the USA is two hundred and forty-five million”,直译成汉语是:美国的人口是二百四十五个百万。可见“亿”在英语本族人脑中是“一百个百万”。就二者指的是同一个数值而言,汉语和英语两种说法是一样的,但就表达这同一个数值所使用的单位而言,二者并不相同,显然,“亿”比“一百个百万”要来得快。另外,中文的“千万”在英语中是“十个一百万”,“五十万”是“五百个一千”或“一百万的一半”,等等。
方:
还有一个普遍的例子可以反映出汉字的简约之美。例如汉字“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把数字的位分得一清二楚。而英文则不同,如“美国有2亿7千8百万人”这个意思用英语是这样表达的“The Population of the USA is two hundred aud seventy-eight million”,直译成汉语是:美国的人口是278个百万。很显然,“亿”比“一百个百万”表达信息要简捷。再如中文的“千万”在英语中是“10个一百万”,“50万”是“500个一千”或“100万的一半”等等。


刘:
汉字的产生是以意思为指南的,例如,日为日,月为月,日和月相加为明,女和子相加为好,彳和亍相配为行。……安子介先生说,“疑”是“匕”、“矢”、“矛”、“疋”(“疋”为“足”之变形)组成。不知用匕首捅,还是用矢射,还是用矛戳,还是拔足跑,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故谓之“疑”。……
方:
汉字以形指意,以意构字。日为日,月为月,日、月结合为明,女和子相配为好。怀疑的“颖”字是“匕”、“矢”、“矛”、“疋”(“疋”为“足”的变形)构成。一个人不知用匕首捅,还是用矢射,或者用矛刺,到底是拔疋(足),拿不定主意,所以叫做“疑”。


刘:
这与线性文字靠没有独立意思的字母机械地连在一起组成新词完全不同。一个汉字是一个词,即一个“意思单位”。不同的意思单位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新词,这就是新词组造中的灵魂。这个灵魂是汉字的本质,是汉字机动灵活的根本原因,也是四千个汉字组词量大和重复使用率高,在表达上能抵过十万英语单词的根本原因。拼音文字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灵魂。从这里不难看出,汉文是以意主形的意形文字,英文是形为先导的形意文字。
方:
每一个汉字都有形意这个灵魂,都有其独特的意思,是一个有意义的单位。字与字组合,就是不同的特定意思间的结合,构成或扩大了有新意的字、词。这与英文靠没有相关意思的字母机械地连在一起组成新词的方法完全不同。从构词法上看,汉字是以意主形的意形文字,英文是形为先异的形意文字。


刘:
和拼音文字相比较,汉字作为词它很少受到繁琐语法缰绊之约束。英语词总是被很多语法绳索所捆绑。比方说,英语的词要分类,有名词、动词、形容词、冠词等。有的词类还要再分,如动词就有及物与不及物之分,而每一个动词又得通过很多语法规则才能实际被使用。汉语“知”只有这一个书写形式,而英语“know” 则有(I, you, etc.) know, (he, etc.)knows, know(去to 不定式),knew, to know, knowing, to be known, known,等很多不同形式,而这些不同的形式则意味着,不同的 know 有着不同的含义,know 只能以某种具体的形式出现才有可能被使用。
方:
汉字很少受到繁琐语法的约束,而英语则是被许多语法绳索所绊。例如,英语的词分名词、动词、形容词、介词、冠词等,有的词类还在再往下分,如动词有及物和不及物之分,而每一个动词又得通过很多语法规则才能实际被使用。
汉语的“知”只有一个书写形式,……而英语“know” 则有(I, you, etc.) know、(he, etc.)knows, know、to know、 knowing,等不同形式。不同的know的形式有不同的意义,know 只能以某种具体的形式出现才可以被使用。


刘:
在英语中很多靠语法条框解决的问题在汉语中靠会意来解决,例如,好、吃、不,这三个字连起来有一个完整意思,其字序变了会改变原来的意思,但“不得了”改为“了不得”涵义却不变,改“山河”为“河山”其涵义也不变,改“千山万水”为“万水千山”其涵义也不变。可见,改变字序会不会改变含意,这也得靠会意,并没有刻板的规律可循。
方:
汉语用比较简洁明了的语法来构成字与字间的关系,会意是关键。而英语则用比较复杂的语法规则来制约字与字间的关系,语法条框是关键。用山、河构成一个词,将“山河”改为“河山”,意思一样,将“千山万水”改为“万水千山” 意思也没有改变。


刘:
汉字是一字一音。所谓一音是指一个拼读音节。英语词汇中的绝大多数词是多音节词。多音节可以避免同音词的过多出现,所以英语中同音词虽有却不多。汉字因为是一字一音,同音字就特别多,几乎任何一个汉字都有不少的同音字。
方:
英语词汇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多音节词。多音节词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同音词的过多出现,因此,英语中同音词比较少。汉字是一字一音,一个拼读音节相应地,同音字特别多,几乎任何一个汉字都有为数不少的同音字。


刘:
《现代汉语词典》中发[yi]音的字有170个,发[yu]音的字有140个,发[ji]音的字有130多个,发[zhi]音的字有110多个,发[li]音的字有100个,等等。这本字典总共不到四百个发音,但却大约有11,000个字,平均每28个字共有一个发音(这里我们略去了四声)。所以同音字多是汉字发音的突出特点,这一点决定了汉字的书写必然是同音异书。
方:
如果去掉音调的因素,《现代汉语词典》所收录的11,000个字中,平均每28个字共有一个发音。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字(如发yi音的字有170个),同一个发音,但字义为同,在书写上就是同音异书。


刘:
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字,可能是同一个发音,但含义不同,其书面形式也各异,不同的书面形式把这些字区分得很清楚,人们读到这些字时丝毫不会有理解方面的困难。赵元任曾作《施氏食狮史》可资左证:

“ 石室诗士施氏,嗜狮,逝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是市。氏视是十狮,恃失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是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这篇九十多个同音字的小文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连中学生也能懂,原因就是中文字虽然同音,但却异书。
方:
赵元任利用汉字同音异书的特点,用90多个同音字讲过一个有趣的故事。
“ 石室诗王施氏,嗜狮,逝食十狮。氏量量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是市。氏视是十狮,恃失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是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90多个字是一个读音。


刘:
汉语在最初形成时就是一字一词(以字为词),一字一音。汉语开始形成时,我们的祖先用十分简练的方法表达事物:一个音代表一个意思。一个音也就是口语中的一个字。比方,“山”、“河”、“父”、“母”……我们的祖先自然会想如何能找个什么书写符号把口语中的一音,也就是口头上的一字,有形化,这就顺理成章地走上了象形文字的道路;而英语是以大量的多音节词为主体的,所以在文字产生时,讲英语的人们不会想到用一个书写符号(例如一个象形的符号)来代表有几个音节的一个英语词,而会理所当然地想,用一个什么方法能拼读出一个多音节的词,这就自然走上了拼音文字的道路。
方:
汉字同音字多和汉语言文字的起源有关。汉语开始形成时,先祖们用十分简练的方法表达事物,一字一词,一字一音,一个音代表一个意思,一个音也就是口语中的一个字。“天”、“地”、“君”、“臣”,都是一个音一个意思,是汉字产生时,人们自然就想到要用一种书写符号来表达这一发音,也就是口头上的一字,使之有形化,这就自然而然使汉字走上了多形文字的道路。
英语用一套字母作工具来解决其拼音读词问题。它以多音节词为主,所以在英语产生时,人们自然就不会想到用一个书字符来表达有几个音节的词,而是想用一个什么方法能拼读出一个多音节的词,这就自然走上了与汉语不同的拼音文字的道路。


刘:
拼音化道路不仅否定了汉字,否定了以字组词这个灵魂,也否定了整个汉语。它推行的是一条以人造语取代自然语的错误主张。但是人造语的道路是走不通的。世界上至今尚无一个民族是以一种人造语为其母语的,也没有一个人造语成功的先例。不难看出,拼音化道路虽然出于善意,但却缺少可行性的深入研究,没有科学根据,因而是走不通的。现在是彻底否定这一错误主张的时候了。
方:
自20世纪初的西风东渐以来,不断有人试图用拼音文字来“改造汉字”。有一个时期,甚至是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来推动拼音文字。
事实证明,将以单音节为主的汉字改造成以多音节为主的拼音文字,是根本不顾及两种文字,特别是汉字根本特点的做法,缺乏可行性。因为拼音化不仅否定了象形的汉字,也否定了“以字组词”的汉字组词法,从而否定了整个汉语言文字体系。


刘:
用一种文字的不方便和另一种文字的方便去互作比较,并以这一比较作为对两种文字作结论的基本出发点而去安排一种文字的命运,这种作法是片面的,不科学的,最终也将以失败而告终。
方:
用一种语言的长处和另一种语言的短处来作比较,并以这一比较来评论文字的优劣并不科学。


通过以上比较,是非曲直已十分清楚。剽窃是学术道德的败坏,是学人的堕落,是学术领域中的腐恶,必须坚决掲露和制止。否则,它会夺取学术研究的生命。方文国作为北京华文学院的党委书记,该怎么解释他的剽窃行为?
对以上的比较,我有以下几点说明:
1 为了对比,本文从刘文和方文所摘引的文字,若和原文有出入,刘文以报载的“四千方块字抵上十万蝌蚪文”一文为准;方文则以美国《侨报》2008年10月17日、20日、21日所刊出的方文为准。
2 在刘文的一段文字中,有“月为月,日为日”的文字。其中的第一个“月”字应是一个内有两横的新月形象形字;而第一个“日”字应是一个圆圈,中心有一点,也是一个象形字。因计算机打不出来两个象形字,只好写成“月为月,日为日”。
3 方文在抄袭时,抄错的地方不止一处(例如把“12%”抄成“52%”,把“面性文字”抄成“两性文字”,把“疑”字抄成“颖”字,把“形为先导”抄成“形为先异”,把“石室诗士施氏”抄成“石室诗王施氏”,把“氏时时适市视狮”抄成了“氏量量适市视狮”,等等)。在摘引方文时,本文保留方文的原样。此外,方文中的其他错误(如把“population”写成“Population”,把“and”写成“aud”,把“造出数以千计的新词才能满足需要”中的“造”写成了“选”,等等),笔者保留方文的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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